第三十章 植物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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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一脸愁云的趴在马车的窗户旁,看着街道一边冷冷清清的商店,不满的叹了一口气:“真不亏是落日城,穷乡僻壤的乡下,街道坑坑洼洼的,商店也这么冷清。”她转过头,看向自己的父亲。“爸爸,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常住吗?”
赫尔的父亲——巴特.亨特就坐在赫尔的对面,他用肯定的口气说:“当然,至少要待上一阵子。”
“我想回千金城——”女儿央求。
巴特的脸上露出沉痛的表情,无可奈何的说:“千金城已经被瘟疫击垮了,难道你要回去找死吗?”
千金城是西境最富裕的城市,那里盛产黄金,所以得名千金城。瘟疫爆发后,千金城是西境最先受到感染的城市,巴特带领他的族人离开千金城时,那里已经是一片人间地狱,到处都是被瘟疫杀死的可怜人,行人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会突然倒下,一家人一夜之间全部死在床上,等别人发现时,他们的尸体都开始发臭了,老鼠和虫子在无人认领的尸体里钻来钻去,那些和小狗一样大的黑老鼠在大街上窜来窜去,甚至都不怕人了,城外的墓地早就满了,无处安葬的人只能随便扔在城门外,久而久之,尸体竟堆得像小山一样,有能力的人早就跑了,甚至连城主都抛弃了这座城市,留下来的只有默默的等死。
巴特原本在千金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在城南拥有一座私人金矿,家境十分富裕。可是一场瘟疫下来巴特的生意损失惨重,而且千金城也没法再住人了,万般无奈之下,巴特只能来到落日城投靠他的远房侄子——罗林.亨特。
赫尔今年十九岁,她生的十分漂亮,一头美丽的金色长发像阳光一样耀眼,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都无可挑剔。天生丽质再加上出身豪门,这让赫尔从小到大受到了百般宠爱,也造就了她矫情蛮横的性格。她不愿意来落日城,她觉得落日城就是个大农村,比千金城差远了。但是一想到临行前她见到的那副好像地狱一般的可怕场景,抗议的话刚到嘴边又被她生生咽了回去。
“爸爸,我一定要嫁给那个罗林.亨特吗。我都没见过他。”赫尔问,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嫁给一个陌生人,她心里就特别不舒服,如果是贵族的骑士大人还好,可偏偏是这种穷地方的远房亲戚,赫尔打心眼里有些看不清这个罗林。
“我也没见过他。”巴特说。
“你也没见过他!”赫尔惊讶的张大嘴巴。“那你还敢让我嫁给他?爸爸。”
巴特无奈的一摊手:“我们别无选择,赫尔。这场瘟疫夺走了家族的一切,咱们现在甚至连生存下去都是个问题。我虽然没见过罗林本人,但是我见过他的画像,罗林今年二十岁,长得也颇为英俊。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落日城亨特家族已经是今非昔比,我听说他们招募到了一位药剂大师,从而家族实力暴涨。现如今,罗林在落日城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了。”
说到这儿,巴特不禁一声感慨。“以前我还瞧不起落日城的亨特家族,谁能想到今日我却要来投奔他们,真是世事难料啊。”
赫尔一脸不屑的表情,小声嘀咕道:“哼,在这种又穷又破的地方举足轻重有什么用?充其量也就是个乡下财主呗,跟千金城那些贵族少爷比差远了。”
中午的时候,安德忙活完草药实验室的事情,坐在庭院里的一棵大树下乘凉。然后他看见,从亨特家的大门口走进来好几架马车,打头的马车最是豪华,马车打开后,先是下来一个中年男人,然后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
又有新客人了?安德心想。不过他没有在意,亨特家总有客人拜访,埃里曼每天忙的不亦乐乎,安德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斜眼看了看三楼的某一处房间,那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间教室,墨菲正在教艾玛文化知识,想要做一名称职的圣子,没有文化可不行。令安德欣慰的是艾玛很认学,人也很聪明,连墨菲都夸赞她“勤学刻苦”,能得到墨菲的一句夸奖那可是相当不容易啊,可想而知艾玛是多么用功。
安德的草药实验室最近成果很不错,火焰果终于开花结果了,虽然现在结出的果实还很小,但总算是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安德打算扩大生产,并尝试用火焰果制作简易的炸药包,最近整个奥曼帝国都不太平,安德总有一种“要打仗”的预感,所以必须早做打算,火焰果这种可以变成军需品的草药自然是多多益善了。
傍晚的时候,罗林顶着一张苦瓜脸来到草药实验室,一进门安德见他一副好像见了鬼的模样,不禁好奇的问:“怎么了你?愁眉苦脸的?”
罗林多愁善感的叹了一声:“安德先生,埃里曼伯伯给我找了个妻子,我要结婚了。”
安德惊的一口气没上来:“啥?!你要结婚!”
罗林点点头:“是我一个远房妹妹,平时根本都没什么走动。”
“近亲结婚!”安德又吃了一惊。
罗林一愣:“什么近亲结婚?”
安德这才想起来,在古时候亲戚之间通婚十分正常,林黛玉和贾宝玉还有亲戚呢。“哦,没什么,我随便说说。”他上前拍了拍罗林肩膀。“恭喜啊,老弟。”
罗林又叹一声:“喜什么啊?我之前都没见过她,竟然要我和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结婚,埃里曼伯伯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埃里曼自然有自己的考虑,而且他无论做什么,可都是为了你好。跟我说说,你那个未来老婆漂亮吗?”
罗林不禁脸一红:“漂亮,不过没有墨菲小姐漂亮。”
安德一巴掌拍在罗林背上:“那不就行了!”
送走了罗林,安德开始研究他的“炸药包计划”。因为安德适当改变了草药实验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导致火焰果的生长速度要比正常生长快出数倍,现在最开始的一批火焰果已经成熟了,纷纷结出了红色的小果实。
安德将这些果实收集到一起,先是割开果实把里面的花种取出来,以后还可以继续种植,达到可持续发展。然后用魔法火焰烤出果实里面的水分,注意必须是一点水分都不能有,否则无法点燃。最后,将果实磨成粉,一份“植物炸药”就大功告成了。现在,安德的问题是,该怎么把炸药变成炸药包。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算是问题,因为很久之前就已经有人尝试过用火焰果制作武器,火焰果并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草药,很多药剂师都知道它的爆炸属性,军队当然也知道,但这些尝试最终都失败了,只因为一个原因:经济性太差,没法大批量生产。
因为火焰果生长在高温地区,通常是火山口附近,先不说诸神大陆上活火山本来就不多,就算真有一座活火山在旁边,上面生长的火焰果也绝对不够支撑一场战役的,估计也就够刚打的时候听个,药剂师配置药剂用不了多少火焰果,可打仗的消耗肯定非常巨大。不过现在安德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使用魔法元素人工培植火焰果,只要产能跟得上。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安德之前在吉尔加洛特留下的“图书馆”里见到过人类制作的“火焰果炸弹”,不得不说在发明创造方面,人类一直是比其他种族更优秀,制作者将火焰果磨成粉以后放在陶罐子里面,用浸过油的麻绳作为引信,打仗的时候用投石机直接抛到对方的阵营里。但是这种炸弹的威力太小,伤害范围也不大,面对重装步兵或是机动力更强的重装骑兵伤害非常有限,最最要命的就是因为火焰果太少而没法批量生产,任何军队使用的制式武器如果无法大规模量产都是白搭。
现在,大规模生产火焰果是没有问题了,问题是安德想要增加这种陶罐炸弹的威力。
安德琢磨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安德顶着两只熊猫眼就出来了,虽然几乎一夜没睡,但是安德却意外的精神抖擞,因为他想到好主意了。
赫尔一脸愁云的趴在马车的窗户旁,看着街道一边冷冷清清的商店,不满的叹了一口气:“真不亏是落日城,穷乡僻壤的乡下,街道坑坑洼洼的,商店也这么冷清。”她转过头,看向自己的父亲。“爸爸,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常住吗?”
赫尔的父亲——巴特.亨特就坐在赫尔的对面,他用肯定的口气说:“当然,至少要待上一阵子。”
“我想回千金城——”女儿央求。
巴特的脸上露出沉痛的表情,无可奈何的说:“千金城已经被瘟疫击垮了,难道你要回去找死吗?”
千金城是西境最富裕的城市,那里盛产黄金,所以得名千金城。瘟疫爆发后,千金城是西境最先受到感染的城市,巴特带领他的族人离开千金城时,那里已经是一片人间地狱,到处都是被瘟疫杀死的可怜人,行人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会突然倒下,一家人一夜之间全部死在床上,等别人发现时,他们的尸体都开始发臭了,老鼠和虫子在无人认领的尸体里钻来钻去,那些和小狗一样大的黑老鼠在大街上窜来窜去,甚至都不怕人了,城外的墓地早就满了,无处安葬的人只能随便扔在城门外,久而久之,尸体竟堆得像小山一样,有能力的人早就跑了,甚至连城主都抛弃了这座城市,留下来的只有默默的等死。
巴特原本在千金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在城南拥有一座私人金矿,家境十分富裕。可是一场瘟疫下来巴特的生意损失惨重,而且千金城也没法再住人了,万般无奈之下,巴特只能来到落日城投靠他的远房侄子——罗林.亨特。
赫尔今年十九岁,她生的十分漂亮,一头美丽的金色长发像阳光一样耀眼,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都无可挑剔。天生丽质再加上出身豪门,这让赫尔从小到大受到了百般宠爱,也造就了她矫情蛮横的性格。她不愿意来落日城,她觉得落日城就是个大农村,比千金城差远了。但是一想到临行前她见到的那副好像地狱一般的可怕场景,抗议的话刚到嘴边又被她生生咽了回去。
“爸爸,我一定要嫁给那个罗林.亨特吗。我都没见过他。”赫尔问,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嫁给一个陌生人,她心里就特别不舒服,如果是贵族的骑士大人还好,可偏偏是这种穷地方的远房亲戚,赫尔打心眼里有些看不清这个罗林。
“我也没见过他。”巴特说。
“你也没见过他!”赫尔惊讶的张大嘴巴。“那你还敢让我嫁给他?爸爸。”
巴特无奈的一摊手:“我们别无选择,赫尔。这场瘟疫夺走了家族的一切,咱们现在甚至连生存下去都是个问题。我虽然没见过罗林本人,但是我见过他的画像,罗林今年二十岁,长得也颇为英俊。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落日城亨特家族已经是今非昔比,我听说他们招募到了一位药剂大师,从而家族实力暴涨。现如今,罗林在落日城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了。”
说到这儿,巴特不禁一声感慨。“以前我还瞧不起落日城的亨特家族,谁能想到今日我却要来投奔他们,真是世事难料啊。”
赫尔一脸不屑的表情,小声嘀咕道:“哼,在这种又穷又破的地方举足轻重有什么用?充其量也就是个乡下财主呗,跟千金城那些贵族少爷比差远了。”
中午的时候,安德忙活完草药实验室的事情,坐在庭院里的一棵大树下乘凉。然后他看见,从亨特家的大门口走进来好几架马车,打头的马车最是豪华,马车打开后,先是下来一个中年男人,然后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
又有新客人了?安德心想。不过他没有在意,亨特家总有客人拜访,埃里曼每天忙的不亦乐乎,安德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斜眼看了看三楼的某一处房间,那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间教室,墨菲正在教艾玛文化知识,想要做一名称职的圣子,没有文化可不行。令安德欣慰的是艾玛很认学,人也很聪明,连墨菲都夸赞她“勤学刻苦”,能得到墨菲的一句夸奖那可是相当不容易啊,可想而知艾玛是多么用功。
安德的草药实验室最近成果很不错,火焰果终于开花结果了,虽然现在结出的果实还很小,但总算是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安德打算扩大生产,并尝试用火焰果制作简易的炸药包,最近整个奥曼帝国都不太平,安德总有一种“要打仗”的预感,所以必须早做打算,火焰果这种可以变成军需品的草药自然是多多益善了。
傍晚的时候,罗林顶着一张苦瓜脸来到草药实验室,一进门安德见他一副好像见了鬼的模样,不禁好奇的问:“怎么了你?愁眉苦脸的?”
罗林多愁善感的叹了一声:“安德先生,埃里曼伯伯给我找了个妻子,我要结婚了。”
安德惊的一口气没上来:“啥?!你要结婚!”
罗林点点头:“是我一个远房妹妹,平时根本都没什么走动。”
“近亲结婚!”安德又吃了一惊。
罗林一愣:“什么近亲结婚?”
安德这才想起来,在古时候亲戚之间通婚十分正常,林黛玉和贾宝玉还有亲戚呢。“哦,没什么,我随便说说。”他上前拍了拍罗林肩膀。“恭喜啊,老弟。”
罗林又叹一声:“喜什么啊?我之前都没见过她,竟然要我和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结婚,埃里曼伯伯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埃里曼自然有自己的考虑,而且他无论做什么,可都是为了你好。跟我说说,你那个未来老婆漂亮吗?”
罗林不禁脸一红:“漂亮,不过没有墨菲小姐漂亮。”
安德一巴掌拍在罗林背上:“那不就行了!”
送走了罗林,安德开始研究他的“炸药包计划”。因为安德适当改变了草药实验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导致火焰果的生长速度要比正常生长快出数倍,现在最开始的一批火焰果已经成熟了,纷纷结出了红色的小果实。
安德将这些果实收集到一起,先是割开果实把里面的花种取出来,以后还可以继续种植,达到可持续发展。然后用魔法火焰烤出果实里面的水分,注意必须是一点水分都不能有,否则无法点燃。最后,将果实磨成粉,一份“植物炸药”就大功告成了。现在,安德的问题是,该怎么把炸药变成炸药包。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算是问题,因为很久之前就已经有人尝试过用火焰果制作武器,火焰果并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草药,很多药剂师都知道它的爆炸属性,军队当然也知道,但这些尝试最终都失败了,只因为一个原因:经济性太差,没法大批量生产。
因为火焰果生长在高温地区,通常是火山口附近,先不说诸神大陆上活火山本来就不多,就算真有一座活火山在旁边,上面生长的火焰果也绝对不够支撑一场战役的,估计也就够刚打的时候听个,药剂师配置药剂用不了多少火焰果,可打仗的消耗肯定非常巨大。不过现在安德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使用魔法元素人工培植火焰果,只要产能跟得上。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安德之前在吉尔加洛特留下的“图书馆”里见到过人类制作的“火焰果炸弹”,不得不说在发明创造方面,人类一直是比其他种族更优秀,制作者将火焰果磨成粉以后放在陶罐子里面,用浸过油的麻绳作为引信,打仗的时候用投石机直接抛到对方的阵营里。但是这种炸弹的威力太小,伤害范围也不大,面对重装步兵或是机动力更强的重装骑兵伤害非常有限,最最要命的就是因为火焰果太少而没法批量生产,任何军队使用的制式武器如果无法大规模量产都是白搭。
现在,大规模生产火焰果是没有问题了,问题是安德想要增加这种陶罐炸弹的威力。
安德琢磨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安德顶着两只熊猫眼就出来了,虽然几乎一夜没睡,但是安德却意外的精神抖擞,因为他想到好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