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呆萌的寻宝鼠(求推求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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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伙全身金黄色的皮毛,软蓬蓬的,像是刚刚洗完吹干的一样。虽然经常打洞,也没见有沾上多少灰尘,摸起来像丝绸一般顺滑,即使被石磊粗糙的大手压过,也会马山弹起来恢复原状。
不大的一对耳朵竖立着,两个圆圆的小眼睛里,透着浓浓的机灵劲。长长的胡须,总和略微突出的鼻子一起,不安分的左右晃动着,随时收集着周围的信息。
一对闪着金属光泽的前爪,总是抱在身前,随时准备出击。圆滚滚的身子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毛茸茸的就像个大扫把,打洞的时候,用来扫土还是很好用的。
这样的配置,用来挖洞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各种探测器和工具,都一应俱全。
石磊一边跟小家伙玩闹着,一边在想着应该给它取个名字的事情。对于一直起名无力的石磊来说,这实在是个大工程了。
尤其是在石磊还有着选择困难症,这种完全不会因为换了具身体,就消失的困扰的情况下。
难道叫“旺财”?可是这个小家伙出现的时候,净给石磊破财了。不仅是金块的损失,还有那些可怜的食金蚁们,想想就让石磊心痛到不能呼吸,所以还是算了吧。
同理可证,“来福”肯定也不合适。
这样有着美好寓意的名字,还是留给以后有让人高兴的出场方式的宠物吧。
“小金”啊“金子”啊这种隽永的名字,同样不适合这个小家伙。每次想到那些金子,石磊就揪心,一次次的提起伤心事,绝对不是个好办法。
那么,还有什么朗朗上口,又含义深刻,同时还要足够贴切,符合小家伙的气质的名字呢?
就叫“呆毛”吧!(由书友“琉璃”客串)
小家伙那不羁的一九分发型,尤其是那一束倔强的站立在头顶,即使石磊吐了点口水,使劲抹了好几遍,都没压下去的金毛,给了石磊灵感。
叫这个名字,绝对可以满足自己关于取名的高标准,严要求了。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定下了这件大事以后,还有一个同样困难的问题,需要石磊头疼。
按照一般的生物学习惯呢,也是石磊一直以来的习惯,发现了这样的新物种,一定要命名一下的。比如食金蚁啊这种。
那这个小东西应该算哪一类呢?“摸金鼠”,它摸的可都是石磊的金子,我的小心脏啊~更何况它也拿不到校尉的官衔,还是算了吧。
纠结了半天,石磊还是决定叫它这类为“寻宝鼠”吧。希望以后它能够给自己带来好宝贝,别总给自己捣蛋。
这事必须好好记录下来,这可是足以流芳百世的。就比如食蛇鼠这种传说中的东西能够流传下来,可不是靠着神话传说的功劳,而是明朝时的国医圣手李时珍,在自己的著作当中写下来的。
《本草纲目·兽三·食蛇鼠》:“按《唐书》云,罽宾国贡食蛇鼠,喙尖尾赤,能食蛇,有被蛇螫者,以鼠嗅而尿之即愈。”
石磊很是认真的找来了一块石头,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生物学大发现。
“寻宝鼠,毛色金黄,状如后世之宠物金丝熊,形貌可亲,善遁地,好寻金。然牙尖爪利,犹胜今之神兵利器。迅捷无比,无惧毒物,实为大杀器也。”
石磊虽然不是个完全的大老粗,可这文学水平在现在来说,也没比文盲强到哪里去,弄出这么段似是而非的东西,纯粹就是为了恶搞,要不也不会出现后世啊,金丝熊啊,这类的字眼了,这是给后人添堵呢。
刻完了这段文字后,石磊很是满意的端详了半天,起码如今这把字还是能拿得出手的。虽然是父亲从小为了磨练石磊的性子,还有对手腕的控制,逼着他练的,为此还吃了不少打。
恶趣味的石磊扒了个坑,邪笑着把这块石头给埋了进去,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幸运或者不幸的后人,真的能够挖出这块石头来,到时候,就有他们头疼的了。
满意的拍了拍手上的土,石磊收拾了一下扔到一边的家伙事,朝着已经被祸害过的食金蚁巢穴那边走去。
呆毛这个小家伙,非常有眼力见,迅速的爬到了石磊宽厚的肩膀上蹲好了,两只前爪还不放心的,轻轻抓着石磊的头发。
在食金蚁们的帮助下,石磊很快就把那些被呆毛祸害过的金块,收拾到了自己的牛皮口袋里面。
带着呆毛这个家伙,还不知道是福是祸,石磊觉得自己需要试验一下。
顺手捎带了几块已经被呆毛挖下来的蚂蚁巢穴,回去做个试验材料。
石磊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呆毛这个小家伙,对金子如此的执着,有没有其他的可能的替代品。
如果这个小家伙必须祸害金子才能活下去,那就有的头疼了,只希望不要有这种最坏的情况发生。
或者能像它的名字一样,能给石磊寻摸来更多的宝物的话,牺牲掉一点点金子,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呆毛这家伙,也不是真个吃金子,更像是喜欢嗑瓜子一样的嗑金子玩?
石磊一路上小心的按着自己口袋,生怕一不留神,就让这个不安分的小家伙,把自己的家底给祸害了。
悄悄的带着呆毛,回到了之前闭关用的草庐里面,石磊开始了自己的试验。
金子这东西不用试了,看小家伙那一对小眼睛,一路上一直没离开过放金子的牛皮袋子,就知道它对这东西,爱的多么深沉了。而且很明显,这个小家伙真的有能够探测到金子存在的功能。
它根本就没正眼瞅过它已经啃过的那些碎金子,而是一直紧盯着,之前石磊没来得及安置的那些红货,这些可都在另一个袋子里放着的。
强行把呆毛的脑袋,掰到了蚂蚁合金的方向,石磊示意小家伙,可以上去啃这些东西了。
呆毛很轻易的理解了石磊的意思,一步三回头的,挪到了那一垛蚂蚁巢穴面前,恋恋不舍的将目光从石磊腰间的红货上生生掰了了回来。
对上可以发泄的对象,呆毛这家伙的精气神整个都是一变,一股明显的彪悍气息散发了出来。
在石磊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小家伙展示了一下,什么叫做极致的速度。
那一垛巢穴,一层层的被快速剥离了主体,变成了细小的碎屑,散落在了周围的地面上。很快,整个巢穴就变成了一盘散沙。
这动作就跟石磊看的,大自然降解东西的变化过程,一样一样的,只不过主角由无所不在的微生物,变成了呆毛这个小家伙罢了。而且那样的过程,都是以年来计算的,石磊目睹的,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小家伙全身金黄色的皮毛,软蓬蓬的,像是刚刚洗完吹干的一样。虽然经常打洞,也没见有沾上多少灰尘,摸起来像丝绸一般顺滑,即使被石磊粗糙的大手压过,也会马山弹起来恢复原状。
不大的一对耳朵竖立着,两个圆圆的小眼睛里,透着浓浓的机灵劲。长长的胡须,总和略微突出的鼻子一起,不安分的左右晃动着,随时收集着周围的信息。
一对闪着金属光泽的前爪,总是抱在身前,随时准备出击。圆滚滚的身子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毛茸茸的就像个大扫把,打洞的时候,用来扫土还是很好用的。
这样的配置,用来挖洞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各种探测器和工具,都一应俱全。
石磊一边跟小家伙玩闹着,一边在想着应该给它取个名字的事情。对于一直起名无力的石磊来说,这实在是个大工程了。
尤其是在石磊还有着选择困难症,这种完全不会因为换了具身体,就消失的困扰的情况下。
难道叫“旺财”?可是这个小家伙出现的时候,净给石磊破财了。不仅是金块的损失,还有那些可怜的食金蚁们,想想就让石磊心痛到不能呼吸,所以还是算了吧。
同理可证,“来福”肯定也不合适。
这样有着美好寓意的名字,还是留给以后有让人高兴的出场方式的宠物吧。
“小金”啊“金子”啊这种隽永的名字,同样不适合这个小家伙。每次想到那些金子,石磊就揪心,一次次的提起伤心事,绝对不是个好办法。
那么,还有什么朗朗上口,又含义深刻,同时还要足够贴切,符合小家伙的气质的名字呢?
就叫“呆毛”吧!(由书友“琉璃”客串)
小家伙那不羁的一九分发型,尤其是那一束倔强的站立在头顶,即使石磊吐了点口水,使劲抹了好几遍,都没压下去的金毛,给了石磊灵感。
叫这个名字,绝对可以满足自己关于取名的高标准,严要求了。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定下了这件大事以后,还有一个同样困难的问题,需要石磊头疼。
按照一般的生物学习惯呢,也是石磊一直以来的习惯,发现了这样的新物种,一定要命名一下的。比如食金蚁啊这种。
那这个小东西应该算哪一类呢?“摸金鼠”,它摸的可都是石磊的金子,我的小心脏啊~更何况它也拿不到校尉的官衔,还是算了吧。
纠结了半天,石磊还是决定叫它这类为“寻宝鼠”吧。希望以后它能够给自己带来好宝贝,别总给自己捣蛋。
这事必须好好记录下来,这可是足以流芳百世的。就比如食蛇鼠这种传说中的东西能够流传下来,可不是靠着神话传说的功劳,而是明朝时的国医圣手李时珍,在自己的著作当中写下来的。
《本草纲目·兽三·食蛇鼠》:“按《唐书》云,罽宾国贡食蛇鼠,喙尖尾赤,能食蛇,有被蛇螫者,以鼠嗅而尿之即愈。”
石磊很是认真的找来了一块石头,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生物学大发现。
“寻宝鼠,毛色金黄,状如后世之宠物金丝熊,形貌可亲,善遁地,好寻金。然牙尖爪利,犹胜今之神兵利器。迅捷无比,无惧毒物,实为大杀器也。”
石磊虽然不是个完全的大老粗,可这文学水平在现在来说,也没比文盲强到哪里去,弄出这么段似是而非的东西,纯粹就是为了恶搞,要不也不会出现后世啊,金丝熊啊,这类的字眼了,这是给后人添堵呢。
刻完了这段文字后,石磊很是满意的端详了半天,起码如今这把字还是能拿得出手的。虽然是父亲从小为了磨练石磊的性子,还有对手腕的控制,逼着他练的,为此还吃了不少打。
恶趣味的石磊扒了个坑,邪笑着把这块石头给埋了进去,也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幸运或者不幸的后人,真的能够挖出这块石头来,到时候,就有他们头疼的了。
满意的拍了拍手上的土,石磊收拾了一下扔到一边的家伙事,朝着已经被祸害过的食金蚁巢穴那边走去。
呆毛这个小家伙,非常有眼力见,迅速的爬到了石磊宽厚的肩膀上蹲好了,两只前爪还不放心的,轻轻抓着石磊的头发。
在食金蚁们的帮助下,石磊很快就把那些被呆毛祸害过的金块,收拾到了自己的牛皮口袋里面。
带着呆毛这个家伙,还不知道是福是祸,石磊觉得自己需要试验一下。
顺手捎带了几块已经被呆毛挖下来的蚂蚁巢穴,回去做个试验材料。
石磊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呆毛这个小家伙,对金子如此的执着,有没有其他的可能的替代品。
如果这个小家伙必须祸害金子才能活下去,那就有的头疼了,只希望不要有这种最坏的情况发生。
或者能像它的名字一样,能给石磊寻摸来更多的宝物的话,牺牲掉一点点金子,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呆毛这家伙,也不是真个吃金子,更像是喜欢嗑瓜子一样的嗑金子玩?
石磊一路上小心的按着自己口袋,生怕一不留神,就让这个不安分的小家伙,把自己的家底给祸害了。
悄悄的带着呆毛,回到了之前闭关用的草庐里面,石磊开始了自己的试验。
金子这东西不用试了,看小家伙那一对小眼睛,一路上一直没离开过放金子的牛皮袋子,就知道它对这东西,爱的多么深沉了。而且很明显,这个小家伙真的有能够探测到金子存在的功能。
它根本就没正眼瞅过它已经啃过的那些碎金子,而是一直紧盯着,之前石磊没来得及安置的那些红货,这些可都在另一个袋子里放着的。
强行把呆毛的脑袋,掰到了蚂蚁合金的方向,石磊示意小家伙,可以上去啃这些东西了。
呆毛很轻易的理解了石磊的意思,一步三回头的,挪到了那一垛蚂蚁巢穴面前,恋恋不舍的将目光从石磊腰间的红货上生生掰了了回来。
对上可以发泄的对象,呆毛这家伙的精气神整个都是一变,一股明显的彪悍气息散发了出来。
在石磊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小家伙展示了一下,什么叫做极致的速度。
那一垛巢穴,一层层的被快速剥离了主体,变成了细小的碎屑,散落在了周围的地面上。很快,整个巢穴就变成了一盘散沙。
这动作就跟石磊看的,大自然降解东西的变化过程,一样一样的,只不过主角由无所不在的微生物,变成了呆毛这个小家伙罢了。而且那样的过程,都是以年来计算的,石磊目睹的,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