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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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红樱谈完话,珠华回去自己屋里,坐在书案后,手托着腮,发了一会呆。
——张萱这个做先生的在忙着寿宴过后各样器物的入库清点,这两天都没有过来,所以她就放空也没人管。
倒是叶明光坐在旁边,见珠华一直不来抽他背书,有点坐不住了,拿手肘戳戳她:“姐姐?”
“嗯?哦。”
珠华让他戳醒了神,拿过《论语》,随便翻了一篇:“是里仁篇,就背这个好了。”
叶明光坐直了身子,摇头晃脑地开始:“子曰……”
在左一句又一句的“子曰”里,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又开始发散了。
她和红樱大概说了小半个时辰的话,主要是她听,红樱说,直到红樱表示她再也想不起来还可以说什么为止。
珠华要走的时候,红樱半抬起身哀叫:“姑娘!”
珠华心神有些恍惚,随口回道:“我知道,我会和舅舅说的。”
红樱微微松口气,但是珠华太小,她又不太放心,怕她有些事不明白,追着挑明了道:“姑娘,我不敢跟大老爷求别的,只求姑娘帮我说说,别把我卖到那些脏地方去,要那样,我不如一头碰死了。”
珠华“嗯”了一声,抬脚走了。
然后她就回来恍惚到了现在。
怎么说呢——她就觉得她从红樱那里知道的某件事挺不可思议的。
她那价值五万两白银的嫁妆,原来不是她的县令爹留给她的。
她以前的推断没有错,叶家确实就是个普通的人丁单薄的家族,叶安和本人去得又早,没有来得及累积财富,以叶家微薄的家底,完全不可能给她留下这笔巨款。
那钱是哪里来的呢?
答案是叶安和继娶的填房,也就是叶明光的亲娘,她后娘。
这位继任的叶太太姓曾,是叶安和任职的河内县邻县一个大商人的独女,那商人独此一女,自然千般宝爱,给女儿精心挑选了叶安和这样一个丧妻无子的青年低阶官员为夫,女儿出嫁时又几乎倾家陪送,可惜命不好,没几年赶上发洪水——也就是让叶安和殉职的那场浩劫,河内险情如此,邻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两县情形却又有不同,河内的知县叶安和是忙着抗洪,甚而殉职;邻县的知县呢,却是忙着勾结城外山匪,把山匪假充作灾民放进城来,放任他们抢劫大户。
曾家老夫妻就命丧于这场动乱中,其实据知县后来口供,他倒是有约束过山匪不许动曾家,怎奈人抢红了眼,哪里还有理智?见到屋舍好些的进去就一通抢,反抗的随手就砍死,哪管姓张姓曾。
当时叶安和刚刚殉职,这知县听闻大大松了口气,忙随便逮了几个人,当成首脑就准备结案。但曾氏女就在邻县,距离这么近,好多人家都是熟识的,撒了人手去一打听,就把其中的疑点打听出来了。
曾氏没有声张,她强忍悲痛,写信往京城珠华的夫家处去求救,因苏父在京城为官,这是她仅知的能上达天听为己伸冤的途径了。
苏父接了信见好友家发生如此惨事,当即写了折子奏报,虽事发点远在河南,但他正任御史,本就有风闻奏事权,而河南境内遍发洪水,也是皇帝的关注点之一,听闻竟有此事,圣怒非常,下特旨令当地按察使冒着受灾风险前往查探,真相很快大白,因情节极度恶劣,勾结山匪的知县被全家处斩,似乎举家只留下一个未成年孤女,不知流落去了何方。
朝廷随后又下了旨意嘉奖叶安和,包括赏赠曾氏诰命等,冤情得雪,大仇已报,这不算是最坏的结局,告慰亡人之后,应当可以努力往前看了。
然而曾氏接连丧夫丧父丧母,哀毁已极,明知爱子幼小,不能留他一人生活,也实在是无法再撑下去了。
重病多日,她自知不起,用最后一点精力给一双儿女把剩下的家产分了分。
分得很简单。
一人一半。
是的,居然是这个比例。
珠华听到的时候如何能不傻?
哪怕珠华同明光一样,是她的亲生女儿,这个分法都算非常少见了,何况珠华还不是,她只是前头人留下的拖油瓶——原配嫡长大小姐这个名号听起来很威风,可得亲娘在才算数,对后娘来说,没这么花头,事实非常单纯,她就是个拖油瓶。
对于在后妈手里长起来的珠华来说,她再清楚这点没有了,并且这都不分什么古今中外。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叶家本身是没有多少家产的,珠华分得的这一份,绝大部分其实来自于曾氏的嫁妆。
这就更不可思议了。
后娘做到曾氏这样,简直打个满分都嫌少。
当然她有她的理由,红樱话里也提过:“太太很感激苏家老爷,他那么快就说动圣上派了钦差过来,他要是不帮忙,或者不上心,拖个一阵子,让那杀才有机会处理了证据,说不准曾老太爷就要沉冤了……”
苏父及时帮了忙,而那是珠华的夫家,所以曾氏爱屋及乌,将这份恩情还在了珠华身上。
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不。
属于珠华的那部分家产,没有一并运到张家,而是作为嫁妆,北上直接提前送去了苏家。
简直神来之笔!
叶曾两家都已无人,一双儿女唯一能投靠的地方只剩下了张家,珠华还好说,总是人家亲生的外甥女,叶明光却只是名义上的外甥,他事实上跟张家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血缘关系,这么个毫无自保之力的小肉团子抱过去,如何能保证他会被善待?
没有时间细细筹谋的情况下,只有砸钱。
所以曾氏给了相当于家产十分之一的抚养费,同时还给了珠华丰厚到不能再丰厚的嫁妆,务必让张家平和地接待叶明光,好好养育他长大。
这是慈母心。
而从出身商家的利益角度论,把家产一分为二,分隔两地,假如苏张两家任何一家出问题,或是天灾,或是*,总还有另一家可以依靠,姐弟俩的家财可以互为守助——两家都靠不住的可能性也有,但很小,在曾氏来说,她已经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这个风险。
说穿了简单,就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已,听过这句话的人很多,但真的面临此境,能舍下家财做到这一步的,真不多。
曾氏重病弥留之际,还能有这个冷静头脑,真奇女子也。
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往奇怪的地方拐了一下——假如,只是假如,她的后妈能是曾氏这样的,那她应该不至于养成现在这种性子吧?
她不是个讨喜的人,珠华很清楚这一点。
而打穿越以来,她始终不能真正平心静气,人生的逆转,环境的大变,包括张家那些纷扰,让她性格里古怪别扭的那一面更加放大了数倍,她的心底深处好似住了一座火山,时不时就想要喷发一通,便沉寂时,也只是在忍耐,被动被迫地接受这无常世事而已;忍着忍着忍不住了,就要乱来,遇事有时明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她偏偏不用,就是要随心所欲,不如此发泄不出心中郁愤。
直到此刻,她的心态终于悄然平和了一点下来。
在叶明光的朗朗背书声中,珠华莫名其妙地进入了一种对自己过往的自省中,她的实际年纪其实也没有多大,远不到会审视人生的时候,但这一刻,她有点闷闷地想,她得承认,她最重要的幼年成长期里缺少了很重要的一环——一个像样的长辈。
这让她外表也许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她的心里却始终空了一块,她找不到可以模仿崇拜的对象,只能自己随意生长,受一回伤害就往背上插一根刺,直至把自己插成一只刺猬,长成如今这副样子。
如果她在当时就有成熟的心智可以选择,她会愿意变成这样吗?
不可能的。
只是人生不能重来,哪怕穿越了还童了也不能,她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牢牢烙印在她的身上,并不随时空的转换而消失。
但也并不是就此定死,珠华没有想到,她缺的这一环居然在这里补上了。
虽然事实上她都没有见过曾氏一面,但这并没多少妨碍,了解一个人,听其言之外,更重要是的观其行,曾氏在生命最后时刻的安排选择,已经明白昭示了她的人品与智慧。
不只是曾氏,叶安和更是,只是她以前没有合适的契机细想,这两个人,一个尽忠职守,一个大气果敢,哪怕不在了也足以为作为她和叶明光成长的标杆。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珠华的眼光划过书页上的这一句,大概是曾氏的大手笔实在震撼到了她的心灵,她对着这一句圣贤遗音,居然觉得有一点能感同融会了。
顺带一提,她现在知道叶明光的高智商是哪来的了,除了青年得中进士的叶安和,还有他母亲曾氏,父母都如此,他聪明一点又有什么奇怪呢?
“姐姐,我背完啦!”
叶明光其实背完有一会了,见她总不说话,才忍不住又戳戳她。
“……好的。”珠华回神,摸一把他的大脑袋,夸他,“光哥儿背得真好,一个字都没有错。”
虽然她没在听,不过这一点并不需要怀疑,她所以还坚持每天抽查叶明光学过的内容,只是为了培养巩固他学习的习惯而已。
这么一个天才型的娃娃,要是落到她手里反而渐渐泯于众人,那她简直是在犯罪。
如果说,珠华原先把叶明光要过来照管一半的理由是因原主托付,另一半是叶明光本人听话乖巧的话,那从现在起,则只是因为她发自内心地真的把这个小胖子当成自己的弟弟了。
叶明光伸手来拽她手里的书,他记忆力好,背书比珠华快得多,但因为年纪太小,没接触实际的案牍纸笔,所以认得的字并不多,珠华不知他要书干什么,见他拉扯,就顺势松了手给他。
叶明光拿到手里,十分开心,他把书哗哗翻一阵,任意停在了其中一页上,然后把最左侧的题目亮给珠华看了看,珠华还在茫然,他向珠华露出欢悦的笑容来:“姐姐,该你啦,你背这一篇!”
珠华:“……”
熊弟弟好烦!(>_<)
和红樱谈完话,珠华回去自己屋里,坐在书案后,手托着腮,发了一会呆。
——张萱这个做先生的在忙着寿宴过后各样器物的入库清点,这两天都没有过来,所以她就放空也没人管。
倒是叶明光坐在旁边,见珠华一直不来抽他背书,有点坐不住了,拿手肘戳戳她:“姐姐?”
“嗯?哦。”
珠华让他戳醒了神,拿过《论语》,随便翻了一篇:“是里仁篇,就背这个好了。”
叶明光坐直了身子,摇头晃脑地开始:“子曰……”
在左一句又一句的“子曰”里,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又开始发散了。
她和红樱大概说了小半个时辰的话,主要是她听,红樱说,直到红樱表示她再也想不起来还可以说什么为止。
珠华要走的时候,红樱半抬起身哀叫:“姑娘!”
珠华心神有些恍惚,随口回道:“我知道,我会和舅舅说的。”
红樱微微松口气,但是珠华太小,她又不太放心,怕她有些事不明白,追着挑明了道:“姑娘,我不敢跟大老爷求别的,只求姑娘帮我说说,别把我卖到那些脏地方去,要那样,我不如一头碰死了。”
珠华“嗯”了一声,抬脚走了。
然后她就回来恍惚到了现在。
怎么说呢——她就觉得她从红樱那里知道的某件事挺不可思议的。
她那价值五万两白银的嫁妆,原来不是她的县令爹留给她的。
她以前的推断没有错,叶家确实就是个普通的人丁单薄的家族,叶安和本人去得又早,没有来得及累积财富,以叶家微薄的家底,完全不可能给她留下这笔巨款。
那钱是哪里来的呢?
答案是叶安和继娶的填房,也就是叶明光的亲娘,她后娘。
这位继任的叶太太姓曾,是叶安和任职的河内县邻县一个大商人的独女,那商人独此一女,自然千般宝爱,给女儿精心挑选了叶安和这样一个丧妻无子的青年低阶官员为夫,女儿出嫁时又几乎倾家陪送,可惜命不好,没几年赶上发洪水——也就是让叶安和殉职的那场浩劫,河内险情如此,邻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两县情形却又有不同,河内的知县叶安和是忙着抗洪,甚而殉职;邻县的知县呢,却是忙着勾结城外山匪,把山匪假充作灾民放进城来,放任他们抢劫大户。
曾家老夫妻就命丧于这场动乱中,其实据知县后来口供,他倒是有约束过山匪不许动曾家,怎奈人抢红了眼,哪里还有理智?见到屋舍好些的进去就一通抢,反抗的随手就砍死,哪管姓张姓曾。
当时叶安和刚刚殉职,这知县听闻大大松了口气,忙随便逮了几个人,当成首脑就准备结案。但曾氏女就在邻县,距离这么近,好多人家都是熟识的,撒了人手去一打听,就把其中的疑点打听出来了。
曾氏没有声张,她强忍悲痛,写信往京城珠华的夫家处去求救,因苏父在京城为官,这是她仅知的能上达天听为己伸冤的途径了。
苏父接了信见好友家发生如此惨事,当即写了折子奏报,虽事发点远在河南,但他正任御史,本就有风闻奏事权,而河南境内遍发洪水,也是皇帝的关注点之一,听闻竟有此事,圣怒非常,下特旨令当地按察使冒着受灾风险前往查探,真相很快大白,因情节极度恶劣,勾结山匪的知县被全家处斩,似乎举家只留下一个未成年孤女,不知流落去了何方。
朝廷随后又下了旨意嘉奖叶安和,包括赏赠曾氏诰命等,冤情得雪,大仇已报,这不算是最坏的结局,告慰亡人之后,应当可以努力往前看了。
然而曾氏接连丧夫丧父丧母,哀毁已极,明知爱子幼小,不能留他一人生活,也实在是无法再撑下去了。
重病多日,她自知不起,用最后一点精力给一双儿女把剩下的家产分了分。
分得很简单。
一人一半。
是的,居然是这个比例。
珠华听到的时候如何能不傻?
哪怕珠华同明光一样,是她的亲生女儿,这个分法都算非常少见了,何况珠华还不是,她只是前头人留下的拖油瓶——原配嫡长大小姐这个名号听起来很威风,可得亲娘在才算数,对后娘来说,没这么花头,事实非常单纯,她就是个拖油瓶。
对于在后妈手里长起来的珠华来说,她再清楚这点没有了,并且这都不分什么古今中外。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叶家本身是没有多少家产的,珠华分得的这一份,绝大部分其实来自于曾氏的嫁妆。
这就更不可思议了。
后娘做到曾氏这样,简直打个满分都嫌少。
当然她有她的理由,红樱话里也提过:“太太很感激苏家老爷,他那么快就说动圣上派了钦差过来,他要是不帮忙,或者不上心,拖个一阵子,让那杀才有机会处理了证据,说不准曾老太爷就要沉冤了……”
苏父及时帮了忙,而那是珠华的夫家,所以曾氏爱屋及乌,将这份恩情还在了珠华身上。
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不。
属于珠华的那部分家产,没有一并运到张家,而是作为嫁妆,北上直接提前送去了苏家。
简直神来之笔!
叶曾两家都已无人,一双儿女唯一能投靠的地方只剩下了张家,珠华还好说,总是人家亲生的外甥女,叶明光却只是名义上的外甥,他事实上跟张家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血缘关系,这么个毫无自保之力的小肉团子抱过去,如何能保证他会被善待?
没有时间细细筹谋的情况下,只有砸钱。
所以曾氏给了相当于家产十分之一的抚养费,同时还给了珠华丰厚到不能再丰厚的嫁妆,务必让张家平和地接待叶明光,好好养育他长大。
这是慈母心。
而从出身商家的利益角度论,把家产一分为二,分隔两地,假如苏张两家任何一家出问题,或是天灾,或是*,总还有另一家可以依靠,姐弟俩的家财可以互为守助——两家都靠不住的可能性也有,但很小,在曾氏来说,她已经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这个风险。
说穿了简单,就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已,听过这句话的人很多,但真的面临此境,能舍下家财做到这一步的,真不多。
曾氏重病弥留之际,还能有这个冷静头脑,真奇女子也。
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往奇怪的地方拐了一下——假如,只是假如,她的后妈能是曾氏这样的,那她应该不至于养成现在这种性子吧?
她不是个讨喜的人,珠华很清楚这一点。
而打穿越以来,她始终不能真正平心静气,人生的逆转,环境的大变,包括张家那些纷扰,让她性格里古怪别扭的那一面更加放大了数倍,她的心底深处好似住了一座火山,时不时就想要喷发一通,便沉寂时,也只是在忍耐,被动被迫地接受这无常世事而已;忍着忍着忍不住了,就要乱来,遇事有时明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她偏偏不用,就是要随心所欲,不如此发泄不出心中郁愤。
直到此刻,她的心态终于悄然平和了一点下来。
在叶明光的朗朗背书声中,珠华莫名其妙地进入了一种对自己过往的自省中,她的实际年纪其实也没有多大,远不到会审视人生的时候,但这一刻,她有点闷闷地想,她得承认,她最重要的幼年成长期里缺少了很重要的一环——一个像样的长辈。
这让她外表也许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她的心里却始终空了一块,她找不到可以模仿崇拜的对象,只能自己随意生长,受一回伤害就往背上插一根刺,直至把自己插成一只刺猬,长成如今这副样子。
如果她在当时就有成熟的心智可以选择,她会愿意变成这样吗?
不可能的。
只是人生不能重来,哪怕穿越了还童了也不能,她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牢牢烙印在她的身上,并不随时空的转换而消失。
但也并不是就此定死,珠华没有想到,她缺的这一环居然在这里补上了。
虽然事实上她都没有见过曾氏一面,但这并没多少妨碍,了解一个人,听其言之外,更重要是的观其行,曾氏在生命最后时刻的安排选择,已经明白昭示了她的人品与智慧。
不只是曾氏,叶安和更是,只是她以前没有合适的契机细想,这两个人,一个尽忠职守,一个大气果敢,哪怕不在了也足以为作为她和叶明光成长的标杆。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珠华的眼光划过书页上的这一句,大概是曾氏的大手笔实在震撼到了她的心灵,她对着这一句圣贤遗音,居然觉得有一点能感同融会了。
顺带一提,她现在知道叶明光的高智商是哪来的了,除了青年得中进士的叶安和,还有他母亲曾氏,父母都如此,他聪明一点又有什么奇怪呢?
“姐姐,我背完啦!”
叶明光其实背完有一会了,见她总不说话,才忍不住又戳戳她。
“……好的。”珠华回神,摸一把他的大脑袋,夸他,“光哥儿背得真好,一个字都没有错。”
虽然她没在听,不过这一点并不需要怀疑,她所以还坚持每天抽查叶明光学过的内容,只是为了培养巩固他学习的习惯而已。
这么一个天才型的娃娃,要是落到她手里反而渐渐泯于众人,那她简直是在犯罪。
如果说,珠华原先把叶明光要过来照管一半的理由是因原主托付,另一半是叶明光本人听话乖巧的话,那从现在起,则只是因为她发自内心地真的把这个小胖子当成自己的弟弟了。
叶明光伸手来拽她手里的书,他记忆力好,背书比珠华快得多,但因为年纪太小,没接触实际的案牍纸笔,所以认得的字并不多,珠华不知他要书干什么,见他拉扯,就顺势松了手给他。
叶明光拿到手里,十分开心,他把书哗哗翻一阵,任意停在了其中一页上,然后把最左侧的题目亮给珠华看了看,珠华还在茫然,他向珠华露出欢悦的笑容来:“姐姐,该你啦,你背这一篇!”
珠华:“……”
熊弟弟好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