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策马南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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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天色初明,师徒二人行走在南归的路上。
王阳明将身后的包袱系紧了些,紧跑两步跟上散宜生的脚步,口中嘟嘟囔囔:“还说自己是天下第一高手,还不是要靠两条腿走回去……”
散宜生听到嘟囔,停下了脚步,回头说道:“我一个人可以用咫尺天涯瞬间回到长安城,可是带着你这个累赘就不行了。”
“难道就没有御风飞行或者御剑飞行什么的吗?”
散宜生一个爆栗敲在他的头上,王阳明自然闪躲不开,挨了这一下,抱头喊痛。
“作为学生,难道不应该尊师重道吗?说话一点都不注意!”
王阳明可丝毫没有作为学生的自觉,反驳道:“刚才可是你求着我当你徒弟的!”
“我有吗?有吗!”散宜生磨了磨牙,继而莞尔,自己何必跟个孩子一般见识:“御风飞行自然是没有的,除非神仙,我又不是神仙。御剑飞行倒是有的,但是为师的佩剑是你师祖所授,为师视若生命,当然不能踩着它走路。”
这话倒勾起了王阳明的好奇心:“师父,师祖是谁啊?”
“师祖就是师祖。”
“可是总该有个名字啊。”
“师祖的名讳哪是你可以知道的!”
“哼,故弄玄虚。”
一段对话到此结束,师徒二人继续走路。然而只过了一会儿,王阳明又发问:“师父,能不能把佩剑给徒弟瞅一眼?”
散宜生想了想,还是自腰间解下了佩剑,倒持剑柄,送到王阳明手中。王阳明接过,刷地一声拔出了长剑,本以为会出现寒光闪闪的场面,不想这剑根本不像传奇小说里的神光宝剑一般,反而样式普通,上面甚至附了一层淡淡青灰,简直跟没洗干净一样。
“这就是师父视若生命的宝剑?”
“没见识。世间有多少人想要夺走我这把逆鳞剑,若不是为师武功盖世,这剑早不知被谁抢走了。”
逆鳞……剑不怎么样,名字倒是不错。
王阳明还剑入鞘,还给散宜生:“这剑很厉害?”
“当然厉害。”
“很宝贵?”
散宜生将剑重新系在腰间,郑重说道:“剑在人在。”
王阳明不再说话,二人继续赶路。散宜生边走边说话,并未回头:“你包袱里的那几本书,回去之后交给我保管,你不许再看。”
王阳明皱起了眉头,想到自己在原来那个世界是如何拼命赚钱才买得起这么一套《百科全书》,又是怎样辛苦地把这些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半晌,郑重答:
“书在人在。”
……
“师父,那些草匪是被你赶跑的吧?商队的巴雅尔老爹呢?他走了?”
散宜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真相,思量之后觉得还是暂时不要告诉他为好,于是只轻轻地嗯了一声,似乎是表示默认,又似乎是根本不想回答。
王阳明自然以为他是默认了,不再说话,两人沉默赶路。
当太阳再次落下,二人终于走到了有人居住的地方,这是一个以游牧为生的小部落的栖息之地,十几个帐篷团团围合,间或有炊烟升起。
二人迈步走进部落,散宜生找到部落的首领,用匈奴语跟对方交流,说明自己是汉人,希望能买两匹马作为脚力。
首领听说他们是汉人,不禁皱眉,眼中浮现出警惕之色。然而当散宜生取出几锭碎银子放在他手中时,他顿时双眼发光,脸上现出满意的表情。
匈奴牧民大多贫穷,虽然牛羊成群,自己却无权享用,以前是要将大部分的牲畜进贡给单于,现在则是赶到草原的南边与汉人交易,以换回汉人制造的生活必需品和武器。
但是由于十年前那场战争的惨败,匈奴人被打没了底气,又不善于经商,所以牲畜的价格被压得很低,而汉人的东西则卖得很贵,一把普通的铁刀可能要用十几头牛才能换回来。银子则不一样,这几锭碎银子足够整个部落买十几把刀回来。
首领欣然收下了散宜生的银子,立即命人迁来了部落中最好的两匹马。
散宜生接过缰绳,又询问对方可否给自己一些干粮。首领慷慨地将十几只烤好的牛腿用包袱裹好,系上了鞍侧的悬钩。二人拱手谢过,翻身上马,一夹马腹,骏马如离弦之箭般向南方飞驰。
王阳明自然是不会骑马的,好在他悟性不错,学得很快,开始被跑马颠得一阵阵反胃,好不容易暂时压下去些,忽然马儿一个小急停,王阳明身子猛地前倾,那股劲儿立刻反身顶着胃差点冲上来。
哎呦我的亲娘哎!简直要了命了!
好在后来散宜生教给他骑马的姿势之后,他就学会并渐渐习惯了。
只是这种姿势真的很累。因为骑马是要屁股离开马鞍的,这种姿势被称为马步,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本就是习武之人的基本功之一,普通人能扎十分钟马步就算不错了,王阳明则时时刻刻都在扎着马步,简直疲累欲死,时不时就想停下来歇会,但是他的师父压根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只是一味赶路。
王阳明气喘吁吁,大呼小叫,震天价地喊累。对此,散宜生只淡淡回他一句:“你要成为天下有数的高手,就要从现在开始练基本功,你就当自己是在练功好了。”
“难道就没有真元灌顶或者吸星**之类的速成法门吗?”王阳明痛苦地呼喊。
“当然有。”散宜生回答道,“但凡速成的办法,都是魔族的功法,有胆敢学习魔族功法的人,天下共击之。你想死得快一点,尽管去。”
二人白天赶路,晚上宿营,不出五日,已经来到草原的南边。
王阳明大腿内侧早就被磨得鲜血淋漓,散宜生随身带着去腐生肌的药膏,着他抹好,休息一晚,第二天伤口便恢复如初,二人继续赶路。
等到终于抵达草原边缘的时候,王阳明的大腿早已变得老茧丛生,身体的状态也与从前大不相同。
得益于马步,他的双腿肌肉变得匀称,不再有一丝赘肉,每日在马上挺身端坐,腰腹持续用力,练出了鲜明的腹肌,双手或挥舞马鞭,或操控缰绳,也渐渐磨练出了肌肉。
整个过程虽然痛苦不堪,好在他前世也没体会过什么好日子,这些小小辛苦,他尽皆承受得住。
散宜生对此倒是颇为赞许,觉得自己这个徒弟虽然嘴上惫懒了些,做起事来却很有恒心,心性看来不错。自己的那层担忧稍稍减轻了些。
草原,天色初明,师徒二人行走在南归的路上。
王阳明将身后的包袱系紧了些,紧跑两步跟上散宜生的脚步,口中嘟嘟囔囔:“还说自己是天下第一高手,还不是要靠两条腿走回去……”
散宜生听到嘟囔,停下了脚步,回头说道:“我一个人可以用咫尺天涯瞬间回到长安城,可是带着你这个累赘就不行了。”
“难道就没有御风飞行或者御剑飞行什么的吗?”
散宜生一个爆栗敲在他的头上,王阳明自然闪躲不开,挨了这一下,抱头喊痛。
“作为学生,难道不应该尊师重道吗?说话一点都不注意!”
王阳明可丝毫没有作为学生的自觉,反驳道:“刚才可是你求着我当你徒弟的!”
“我有吗?有吗!”散宜生磨了磨牙,继而莞尔,自己何必跟个孩子一般见识:“御风飞行自然是没有的,除非神仙,我又不是神仙。御剑飞行倒是有的,但是为师的佩剑是你师祖所授,为师视若生命,当然不能踩着它走路。”
这话倒勾起了王阳明的好奇心:“师父,师祖是谁啊?”
“师祖就是师祖。”
“可是总该有个名字啊。”
“师祖的名讳哪是你可以知道的!”
“哼,故弄玄虚。”
一段对话到此结束,师徒二人继续走路。然而只过了一会儿,王阳明又发问:“师父,能不能把佩剑给徒弟瞅一眼?”
散宜生想了想,还是自腰间解下了佩剑,倒持剑柄,送到王阳明手中。王阳明接过,刷地一声拔出了长剑,本以为会出现寒光闪闪的场面,不想这剑根本不像传奇小说里的神光宝剑一般,反而样式普通,上面甚至附了一层淡淡青灰,简直跟没洗干净一样。
“这就是师父视若生命的宝剑?”
“没见识。世间有多少人想要夺走我这把逆鳞剑,若不是为师武功盖世,这剑早不知被谁抢走了。”
逆鳞……剑不怎么样,名字倒是不错。
王阳明还剑入鞘,还给散宜生:“这剑很厉害?”
“当然厉害。”
“很宝贵?”
散宜生将剑重新系在腰间,郑重说道:“剑在人在。”
王阳明不再说话,二人继续赶路。散宜生边走边说话,并未回头:“你包袱里的那几本书,回去之后交给我保管,你不许再看。”
王阳明皱起了眉头,想到自己在原来那个世界是如何拼命赚钱才买得起这么一套《百科全书》,又是怎样辛苦地把这些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半晌,郑重答:
“书在人在。”
……
“师父,那些草匪是被你赶跑的吧?商队的巴雅尔老爹呢?他走了?”
散宜生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真相,思量之后觉得还是暂时不要告诉他为好,于是只轻轻地嗯了一声,似乎是表示默认,又似乎是根本不想回答。
王阳明自然以为他是默认了,不再说话,两人沉默赶路。
当太阳再次落下,二人终于走到了有人居住的地方,这是一个以游牧为生的小部落的栖息之地,十几个帐篷团团围合,间或有炊烟升起。
二人迈步走进部落,散宜生找到部落的首领,用匈奴语跟对方交流,说明自己是汉人,希望能买两匹马作为脚力。
首领听说他们是汉人,不禁皱眉,眼中浮现出警惕之色。然而当散宜生取出几锭碎银子放在他手中时,他顿时双眼发光,脸上现出满意的表情。
匈奴牧民大多贫穷,虽然牛羊成群,自己却无权享用,以前是要将大部分的牲畜进贡给单于,现在则是赶到草原的南边与汉人交易,以换回汉人制造的生活必需品和武器。
但是由于十年前那场战争的惨败,匈奴人被打没了底气,又不善于经商,所以牲畜的价格被压得很低,而汉人的东西则卖得很贵,一把普通的铁刀可能要用十几头牛才能换回来。银子则不一样,这几锭碎银子足够整个部落买十几把刀回来。
首领欣然收下了散宜生的银子,立即命人迁来了部落中最好的两匹马。
散宜生接过缰绳,又询问对方可否给自己一些干粮。首领慷慨地将十几只烤好的牛腿用包袱裹好,系上了鞍侧的悬钩。二人拱手谢过,翻身上马,一夹马腹,骏马如离弦之箭般向南方飞驰。
王阳明自然是不会骑马的,好在他悟性不错,学得很快,开始被跑马颠得一阵阵反胃,好不容易暂时压下去些,忽然马儿一个小急停,王阳明身子猛地前倾,那股劲儿立刻反身顶着胃差点冲上来。
哎呦我的亲娘哎!简直要了命了!
好在后来散宜生教给他骑马的姿势之后,他就学会并渐渐习惯了。
只是这种姿势真的很累。因为骑马是要屁股离开马鞍的,这种姿势被称为马步,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本就是习武之人的基本功之一,普通人能扎十分钟马步就算不错了,王阳明则时时刻刻都在扎着马步,简直疲累欲死,时不时就想停下来歇会,但是他的师父压根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只是一味赶路。
王阳明气喘吁吁,大呼小叫,震天价地喊累。对此,散宜生只淡淡回他一句:“你要成为天下有数的高手,就要从现在开始练基本功,你就当自己是在练功好了。”
“难道就没有真元灌顶或者吸星**之类的速成法门吗?”王阳明痛苦地呼喊。
“当然有。”散宜生回答道,“但凡速成的办法,都是魔族的功法,有胆敢学习魔族功法的人,天下共击之。你想死得快一点,尽管去。”
二人白天赶路,晚上宿营,不出五日,已经来到草原的南边。
王阳明大腿内侧早就被磨得鲜血淋漓,散宜生随身带着去腐生肌的药膏,着他抹好,休息一晚,第二天伤口便恢复如初,二人继续赶路。
等到终于抵达草原边缘的时候,王阳明的大腿早已变得老茧丛生,身体的状态也与从前大不相同。
得益于马步,他的双腿肌肉变得匀称,不再有一丝赘肉,每日在马上挺身端坐,腰腹持续用力,练出了鲜明的腹肌,双手或挥舞马鞭,或操控缰绳,也渐渐磨练出了肌肉。
整个过程虽然痛苦不堪,好在他前世也没体会过什么好日子,这些小小辛苦,他尽皆承受得住。
散宜生对此倒是颇为赞许,觉得自己这个徒弟虽然嘴上惫懒了些,做起事来却很有恒心,心性看来不错。自己的那层担忧稍稍减轻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