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失落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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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计算了一下,按绝这样的说法,三队人马的速度,其实是差不多的。轩辕他们的优势是在于直线,两者之间,直线最短,这是毋庸置疑的。另外两批人的优势是持久,长途跋涉的时间可以是轩辕他们的两倍多一点,这样一来的话,轩辕他们很有可能会落后另外两批人。不过,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办法解决的。“绝,每天御剑飞行最快速度,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我们可以骑马或者骑骆驼,我们不需要太快,只需要在他们之前一个到半个小时之内赶到就可以了。”
“嗯,为什么不是越快越好呢?”对于绝的问题,轩辕只是微笑不语,运用写轮邪眼寻找失落绿洲阿姆谢。
另一边,唐兰三人和主角同行一伙,拥有死神手镯的亚历克斯被抓走了,青年并不是特别担心。按照原剧情发展,聪明机智的亚历克斯会留下线索,让主角们一路尾随紧,甚至是先一步达到失落绿洲。所以青年并不担心,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审判之矛居然不见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强纳森,审判之矛呢,它不是在你手上吗?”强纳森被愤怒的青年一把提起,很难想像,并不高大威猛的青年,居然有着与他的体格不对称的巨大力气。强纳森显然也是吃惊不小,虽然这样的场面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但青年脸上那流露于表的杀气,却是真真实实的。“冷静一点,我的伙计,那短杖刚才的确是在我怀里,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我刚才实在是太紧张了,也不知道是丢在哪里了。或许,回到刚才那一辆巴士上找找,会有惊喜,你说呢,伙计!”
青年面露狰狞,没有审判之矛,他要怎么杀死蝎子王?不杀死蝎子王就是任务失败,失败了可就是要扣除一万点积分,青年可没有一万积分可以扣,一旦积分为负的话,那可是会被抹杀的。想到这里,青年的面色更加不好看,简直就要变成吃人的恶魔了。“我说,我应该把你丢进河里喂鱼,这样你或许就会想起来了,是不是,强纳森!”
青年的表情告诉强纳森,他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双脚距离地面越来越高的时候,强纳森灵光一闪。“哦,我想起来了,应该是他,应该是他拿走的。”“谁?”“哦伙计,你觉不觉得,应该把我放下来说话呢?”找到答案的强纳森,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十分欠扁,要不是为了审判之矛,青年真想先扁他一顿再说。“好吧,希望你的答案可以让我满意,不然的话,你就不是在河里喂鱼,而是跟不死大祭司做伴了。”
想到不死大祭司伊莫顿,强纳森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了,“当然,当然,说来我也不相信,审判之矛应该是被一个长着可爱娃娃脸,跟你们一样都是黑头黑眼睛的东方人拿走的。你知道吗伙计,他是站在一把巨大的剑上,从我面前嗖一下就飞过去了。”
娃娃脸,东方人,符合这两个特征的,除了绝还有谁啊。“可恶,看走眼了,那个家伙居然是适能者,还是拥有剑仙能力的适能者。该死,那个可恶的小子!”虽然知道审判之矛的下落,但是绝的下落呢,又在哪里?把审判之矛拿走的他,可不可以达到失落绿洲呢?应该会吧,完不成任务的话,他也会被抹杀的。此时此刻,唐兰他们三人,都在心理祈祷绝能够达到阿姆谢。
说到金字塔,就会立刻想起埃及,因为金字塔就跟长城一样,是曾经一个文明古国,留下来的最大文化遗产。一般的,金字塔都是屹立在弥漫黄沙的沙漠之中,而这个世界,却有一座金字塔,却是屹立在巨大的绿洲中央的。这个,就是带有浓烈传奇色彩的,被誉之为蝎子王宝藏的金字塔。
闪动着金色光芒,仿佛整座建筑都是黄金制造的金字塔,金字塔最顶端在阳光下闪动着耀眼光芒,那光芒异常刺眼,即使是远在万里之外的轩辕,都觉得刺眼。仔细一看,那闪动着耀眼光芒的东西,其实是一块巨大的钻石,足足有一颗足球那般巨大的钻石,难怪会那么刺眼。
巨大的钻石,黄金打造般的金字塔,无法估计数量,强悍的不死军队。拥有了财富,拥有了一只横扫世界的不死军队,就可以统治这个世界,为所欲为。这,就是蝎子王的宝藏,谁能击败蝎子王,就可以拥有他的军队。然而,巨大的利益,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想要打败蝎子王的话,就必须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杀死他。然而,蝎子王是不死的,唯一能够将他消灭的,也就只有审判之矛了。
四天之后,一天四分之一的时间全力御剑飞行,剩下二分之一的时间,则用马匹和骆驼赶路。如此一来,轩辕和绝比主角的队伍和大祭司的队伍,快了半天的时间,来到传说中,失落绿洲阿姆谢的上方。充满绿色和生机的绿洲,生机勃勃而富有远古气息,就好像是一座原始森林。而在这绿洲的附近,却是一片荒凉死气沉沉的黄色沙漠,两者的对比,是那么的鲜明,却又是那么融洽的同处在一块,显得十分怪异。
这个时候,绝也看到了那一颗巨大的钻石,闪耀的光芒,让绝差点睁不开眼睛。强光的照耀,会让人的眼睛十分不适,没有墨镜的时候,眯起双眼是最好的方式,绝一眯起双眼,那颗巨大的钻石便射出一道强光,直射绝。
危险,轩辕察觉到这道强光之中,所包含的巨大威胁。太快了,光的速度,可是最快的,七星剑不是轩辕在艹控,轩辕无法改变什么,所以只能将希望放在绝的身上。绝是没有让轩辕失望,身为能够在试练空间三层试练之中,活下来并且获得不俗能力武器的他,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绝展现了他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立刻艹控七星剑以三十度角斜立起来,依靠剑身抵挡强光。
绝是剑仙,可以在天上飞不错,但飞剑被击落的话,绝也无能为力,无法反抗地心引力,从千米高空直直坠落。轩辕这时候心里也十分庆幸,要是自己保留的不是鸟鸟果实(不死鸟形态)的话,自己恐怕就无法顾忌到绝了。
瑰丽的蓝色火焰熊熊燃烧,轩辕整个人燃烧着蓝色的火焰,形成一只不死的火焰鸟。蓝色火焰形成鹰爪,将坠落的绝紧紧抓住,虽然是火焰,但这蓝色的火焰却不会灼烧绝分毫。千米的距离转瞬即过,轩辕和绝两人有惊无险,在阿姆谢的外围安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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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计算了一下,按绝这样的说法,三队人马的速度,其实是差不多的。轩辕他们的优势是在于直线,两者之间,直线最短,这是毋庸置疑的。另外两批人的优势是持久,长途跋涉的时间可以是轩辕他们的两倍多一点,这样一来的话,轩辕他们很有可能会落后另外两批人。不过,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办法解决的。“绝,每天御剑飞行最快速度,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我们可以骑马或者骑骆驼,我们不需要太快,只需要在他们之前一个到半个小时之内赶到就可以了。”
“嗯,为什么不是越快越好呢?”对于绝的问题,轩辕只是微笑不语,运用写轮邪眼寻找失落绿洲阿姆谢。
另一边,唐兰三人和主角同行一伙,拥有死神手镯的亚历克斯被抓走了,青年并不是特别担心。按照原剧情发展,聪明机智的亚历克斯会留下线索,让主角们一路尾随紧,甚至是先一步达到失落绿洲。所以青年并不担心,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审判之矛居然不见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强纳森,审判之矛呢,它不是在你手上吗?”强纳森被愤怒的青年一把提起,很难想像,并不高大威猛的青年,居然有着与他的体格不对称的巨大力气。强纳森显然也是吃惊不小,虽然这样的场面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但青年脸上那流露于表的杀气,却是真真实实的。“冷静一点,我的伙计,那短杖刚才的确是在我怀里,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我刚才实在是太紧张了,也不知道是丢在哪里了。或许,回到刚才那一辆巴士上找找,会有惊喜,你说呢,伙计!”
青年面露狰狞,没有审判之矛,他要怎么杀死蝎子王?不杀死蝎子王就是任务失败,失败了可就是要扣除一万点积分,青年可没有一万积分可以扣,一旦积分为负的话,那可是会被抹杀的。想到这里,青年的面色更加不好看,简直就要变成吃人的恶魔了。“我说,我应该把你丢进河里喂鱼,这样你或许就会想起来了,是不是,强纳森!”
青年的表情告诉强纳森,他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双脚距离地面越来越高的时候,强纳森灵光一闪。“哦,我想起来了,应该是他,应该是他拿走的。”“谁?”“哦伙计,你觉不觉得,应该把我放下来说话呢?”找到答案的强纳森,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十分欠扁,要不是为了审判之矛,青年真想先扁他一顿再说。“好吧,希望你的答案可以让我满意,不然的话,你就不是在河里喂鱼,而是跟不死大祭司做伴了。”
想到不死大祭司伊莫顿,强纳森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了,“当然,当然,说来我也不相信,审判之矛应该是被一个长着可爱娃娃脸,跟你们一样都是黑头黑眼睛的东方人拿走的。你知道吗伙计,他是站在一把巨大的剑上,从我面前嗖一下就飞过去了。”
娃娃脸,东方人,符合这两个特征的,除了绝还有谁啊。“可恶,看走眼了,那个家伙居然是适能者,还是拥有剑仙能力的适能者。该死,那个可恶的小子!”虽然知道审判之矛的下落,但是绝的下落呢,又在哪里?把审判之矛拿走的他,可不可以达到失落绿洲呢?应该会吧,完不成任务的话,他也会被抹杀的。此时此刻,唐兰他们三人,都在心理祈祷绝能够达到阿姆谢。
说到金字塔,就会立刻想起埃及,因为金字塔就跟长城一样,是曾经一个文明古国,留下来的最大文化遗产。一般的,金字塔都是屹立在弥漫黄沙的沙漠之中,而这个世界,却有一座金字塔,却是屹立在巨大的绿洲中央的。这个,就是带有浓烈传奇色彩的,被誉之为蝎子王宝藏的金字塔。
闪动着金色光芒,仿佛整座建筑都是黄金制造的金字塔,金字塔最顶端在阳光下闪动着耀眼光芒,那光芒异常刺眼,即使是远在万里之外的轩辕,都觉得刺眼。仔细一看,那闪动着耀眼光芒的东西,其实是一块巨大的钻石,足足有一颗足球那般巨大的钻石,难怪会那么刺眼。
巨大的钻石,黄金打造般的金字塔,无法估计数量,强悍的不死军队。拥有了财富,拥有了一只横扫世界的不死军队,就可以统治这个世界,为所欲为。这,就是蝎子王的宝藏,谁能击败蝎子王,就可以拥有他的军队。然而,巨大的利益,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想要打败蝎子王的话,就必须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杀死他。然而,蝎子王是不死的,唯一能够将他消灭的,也就只有审判之矛了。
四天之后,一天四分之一的时间全力御剑飞行,剩下二分之一的时间,则用马匹和骆驼赶路。如此一来,轩辕和绝比主角的队伍和大祭司的队伍,快了半天的时间,来到传说中,失落绿洲阿姆谢的上方。充满绿色和生机的绿洲,生机勃勃而富有远古气息,就好像是一座原始森林。而在这绿洲的附近,却是一片荒凉死气沉沉的黄色沙漠,两者的对比,是那么的鲜明,却又是那么融洽的同处在一块,显得十分怪异。
这个时候,绝也看到了那一颗巨大的钻石,闪耀的光芒,让绝差点睁不开眼睛。强光的照耀,会让人的眼睛十分不适,没有墨镜的时候,眯起双眼是最好的方式,绝一眯起双眼,那颗巨大的钻石便射出一道强光,直射绝。
危险,轩辕察觉到这道强光之中,所包含的巨大威胁。太快了,光的速度,可是最快的,七星剑不是轩辕在艹控,轩辕无法改变什么,所以只能将希望放在绝的身上。绝是没有让轩辕失望,身为能够在试练空间三层试练之中,活下来并且获得不俗能力武器的他,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袭击,绝展现了他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立刻艹控七星剑以三十度角斜立起来,依靠剑身抵挡强光。
绝是剑仙,可以在天上飞不错,但飞剑被击落的话,绝也无能为力,无法反抗地心引力,从千米高空直直坠落。轩辕这时候心里也十分庆幸,要是自己保留的不是鸟鸟果实(不死鸟形态)的话,自己恐怕就无法顾忌到绝了。
瑰丽的蓝色火焰熊熊燃烧,轩辕整个人燃烧着蓝色的火焰,形成一只不死的火焰鸟。蓝色火焰形成鹰爪,将坠落的绝紧紧抓住,虽然是火焰,但这蓝色的火焰却不会灼烧绝分毫。千米的距离转瞬即过,轩辕和绝两人有惊无险,在阿姆谢的外围安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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