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没有逮捕证!
推荐阅读:
龙门小说网 www.txtlm.com,最快更新萍分石色最新章节!
施萍这段时间学乖了,每次和别人吵架的时候都注意着对方的动静,不然的话,谁知道会不会有第二个王优若啊!
上次还是自己机灵的注意到王优若对她好像有敌意,她所以才有了防备,不然的话,肯定上次会吃亏的了。
所以这次在看到那个女的冲上来的时候她一下子就闪开。而本来那个王胜红冲过来扬起手使足了劲,要给施萍一巴掌的时候,因为施萍一下子闪开,她没有打到人,在作用力的关系下整个人一下子失去重心的倒了下去。
“啪!”
施萍听着这个声音都替她觉得疼。不过看她摔的这么重也就知道她当时用了多大的劲。施萍可一点都不觉得她可怜。这个女人,骂不过就想打人,真当自己了不得了。疼死她活该。
“好痛,痛死我了,我的胳膊肯定是断了,好痛啊!”这下那个王胜红也没有心情去和施萍计较了。
痛的那眼泪一下流个不停。还好现在的眼线都是防水的。可是那眼影可不防水啊!这个女的哭的眼泪将眼角和眼下的眼影都流了一条灰色的线。还好不是黑色的眼影,而且眼角和眼下涂的眼影不是很多,看着不恐怖,反而觉得很有喜感。就好像小孩子玩的泥巴给抹到了脸上一样。
施萍看的想笑,可是旁边的店员看到了,吓的脸色都白了。这施萍不知道她是谁,她们可知道,这人在她们店里出事了。以后这王小姐如果来找她们的麻烦的话那就糟了。
赶紧打电话叫经理下来。而施萍可没有管她们那么多。“我原来穿的衣服帮我包起来。这件衣服我穿着走就行了。”拿着自己换下来的衣服到收银那里。而收银员听到施萍说的话后,小心翼翼的帮她包好衣服后,施萍就结帐走人了。
那几位店员也不敢拦她,她们用什么理由拦呢?说是她不乖乖的让人骂?还是说她不站在那里让人打?是谁听到这王小姐的话都会生气的。而看这位小姐处事镇定的样子,来头怕也不小。那王小姐之后肯定会生她们的气。再自己拦了这位小姐的话,那到时候不是二位都得罪了。
就这样施萍提着自己买的衣服走出了服装店。出了店以后施萍觉得心情好多了。果然欺负别人能让自己开心点。特别是欺负那种想要欺负自己的人更加的让自己心情很Happy。
既然心情好了,而且又已经到了奢侈品街,那就一次买个够吧!刚才买了这件裙子,可是自己穿的是平底凉鞋,看着真的很不相衬,就进了一家鞋店,买了双和这件衣服相衬的高跟凉鞋。
特别和那导购店员说了,要跟结实一点的。上次的教训那是血淋淋的。
可是就在她逛了几家店后突然就被三个人警察制服的人给拦住。
其中一个看起来块头很大的警察站在她面前说:“你是不是叫施萍,刚才是不是在那家奢侈品店里(迷胡其实是不想为外国的东西打广告。迷胡还是很爱国的。虽然,我们的国家也不咋样!)买衣服。”
说完指了指施萍之前买现在身上穿的那件衣服的那家店的方向。施萍看是警察问话也就回答了。
“嗯,我是叫施萍,刚才是在那里买了件衣服。有什么事吗?”
“那你当时打了一位大约29岁的王女士,致使她的右胳膊脱臼。现在我们以伤人罪逮捕你。”
施萍听到这句话后立马就知道肯定是刚才的那个女的了。因为刚才她看到那个女的是抱着右手说痛。
“我没有打过任何人,你说的那个人的胳膊脱臼关我什么事,那是她自己摔倒的。”
大块头警察听到施萍的话后,确定刚才王胜红说的就是她了。之前就已经问过那间店里面的店员形容了下她大致的样貌、身高、穿着,和看了下刚才施萍买东西刷卡后在消费清单上签的名字。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施萍看着“你们是谁,哪个警局的,你要逮捕我,先将逮捕证拿出来给我看看,而且你有什么证据是我打的她。你自己没有去那间店里看一下录像带吗?没有查清楚就要逮捕我,我可以以你损坏我的名誉,和违法逮捕来告你的。”
施萍听到警察的话后冷笑声,很镇静的说出这些话。那些警察听到施萍竟然还知道如果逮捕她的话要逮捕证。可是自己当时是离王小姐最近所以才被他们组长给派了过来。
哪来的逮捕证给她看。“我忘了带,让在警局里,等下你和我一起去警局就可以看到了。走吧!”
本来他是想强硬的将施萍给带走的,可是她竟然也懂点法律,而且她能在那家奢侈品店里买衣服,那本身也是个有钱人。想到这里所以他才没有动粗,不过这施萍一定要带到警局去的,不然的话,王小姐那里要怎么交待。
“你没有出示逮捕证,我有权拒绝,而且我现在要打电话给我律师和我的朋友一起过来。”
镇定的说完就拿出电话先拨通了高律师的电话,上次和乔恒天要了高律师的电话,让他帮忙将房子转给赵奶奶,那电话号码一直都没有丢。
“你好,高律师我是施萍,我现在是在京城商业中心的奢侈品街,刚才在一家奢侈品店里买衣服,有个女的出口伤人,而且还想出手打我,我躲开后,那个女的因为自己没站稳摔倒在地上,右手脱臼。她打了电话报了警,说我打了她而且还是我把她的胳膊给打脱臼的。而警察来后,直接就要逮捕我去警局而且还没有逮捕证。我可以拒绝配合吗?”
和高律师说了现在的情形。
高律师听到施萍的话后也没有说些客套话直接就进入话题。“如果施小姐没有重大犯罪嫌疑,警察没有出示逮捕证和任何证据的话,您有权拒绝警察的口头逮捕,而且像这种没有逮捕令来随便逮捕人是违法的,严重点的你甚至可以告他诽谤。”(有些是迷胡查到的,有些是迷胡加的。但是大致的意思没变。)
施萍听到高律师的话后就放了心。哼,还好之前在H市里高律师帮她打官司,她看到高律师拿着的那本厚厚的法律知识,一时好奇翻开看了二页就觉得无聊没看了。
看的那二页,没有弄清楚别的,也就也记住了上面说的警察要逮捕人的话要出示警员证和逮捕证。她想在京城应该没人敢装警察,所以就要这三个人出示逮捕证。经过刚才高律师说的就更让她确定了。
“刚才我的律师和我说了,在这么多人面前你没有证据就要逮捕我,那你们不只要先向我出示逮捕证还要出示你们的警员证。如果没有的话,我可以告你们诽谤,因为你们现在严重的损坏了我的名誉。我保留的追诉的权力。请将你们的警员证拿出来,我看一下。不然的话,京城的警察多的让人数不清,到时候我还不知道要去谁。”
那三个警察一下子愣住了,自己来抓人的,现在竟然被这个女人反说要告他们诽谤。还以为就是平常一些让王小姐看不顺眼的人罢了,谁知道这个女人竟然还牙尖嘴利的。
不过,他们也不在乎,这王小姐是谁,这人顶多也就是有点钱,京城里的有钱人还少吗?能比的过王小姐家的权势吗?
“少说费话,让你跟我们走就跟我们走。再啰嗦小心我给你加条妨碍公务。”
施萍状似不经意的拿着自己的手机,其实她在给高律师打完电话后就开了录音功能。
“你们警察办案就是这样吗?不问缘由想抓就抓,那我们这些人的安全还有保障吗?这天底下还有法律这回事吗?还是说你觉得你们警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要求现在去那间店里调出录像,以证明我并没有打人。而且还要告那位告我的那位王女士诬告。赔偿我的名誉和经济损失。而且你们到现在还没有拿出你们警员证呢。”
她现在不能和他们去警察,看刚才的情形就知道这些家伙绝对是那个王小姐找来的,就算他们真的是警察,自己跟他们去了警察局里那还有自己的好果子吃吗?自己才没有那么傻。
那三个警察当然不会将自己的警员证给拿出来。到时候这个施萍如果真的去告自己的话,自己就麻烦了。
他们也知道他们没有带逮捕证来逮捕施萍是违法的。可是这管出口的商务部部长兼发言人的王部长的女儿,她要抓这个女人,他们当然只有听话去抓人的份。而且这样的事情他们也干的多了。
以前抓过的那些大多都是女的,而且一个个都长的蛮漂亮的。最开始看到他们穿着警服叫她们跟着去警局去,一个个都听话得的很。弄到警局后,如果是有背景或者是势力的,他们顶多也就是吓唬一下。(未完待续。)
施萍这段时间学乖了,每次和别人吵架的时候都注意着对方的动静,不然的话,谁知道会不会有第二个王优若啊!
上次还是自己机灵的注意到王优若对她好像有敌意,她所以才有了防备,不然的话,肯定上次会吃亏的了。
所以这次在看到那个女的冲上来的时候她一下子就闪开。而本来那个王胜红冲过来扬起手使足了劲,要给施萍一巴掌的时候,因为施萍一下子闪开,她没有打到人,在作用力的关系下整个人一下子失去重心的倒了下去。
“啪!”
施萍听着这个声音都替她觉得疼。不过看她摔的这么重也就知道她当时用了多大的劲。施萍可一点都不觉得她可怜。这个女人,骂不过就想打人,真当自己了不得了。疼死她活该。
“好痛,痛死我了,我的胳膊肯定是断了,好痛啊!”这下那个王胜红也没有心情去和施萍计较了。
痛的那眼泪一下流个不停。还好现在的眼线都是防水的。可是那眼影可不防水啊!这个女的哭的眼泪将眼角和眼下的眼影都流了一条灰色的线。还好不是黑色的眼影,而且眼角和眼下涂的眼影不是很多,看着不恐怖,反而觉得很有喜感。就好像小孩子玩的泥巴给抹到了脸上一样。
施萍看的想笑,可是旁边的店员看到了,吓的脸色都白了。这施萍不知道她是谁,她们可知道,这人在她们店里出事了。以后这王小姐如果来找她们的麻烦的话那就糟了。
赶紧打电话叫经理下来。而施萍可没有管她们那么多。“我原来穿的衣服帮我包起来。这件衣服我穿着走就行了。”拿着自己换下来的衣服到收银那里。而收银员听到施萍说的话后,小心翼翼的帮她包好衣服后,施萍就结帐走人了。
那几位店员也不敢拦她,她们用什么理由拦呢?说是她不乖乖的让人骂?还是说她不站在那里让人打?是谁听到这王小姐的话都会生气的。而看这位小姐处事镇定的样子,来头怕也不小。那王小姐之后肯定会生她们的气。再自己拦了这位小姐的话,那到时候不是二位都得罪了。
就这样施萍提着自己买的衣服走出了服装店。出了店以后施萍觉得心情好多了。果然欺负别人能让自己开心点。特别是欺负那种想要欺负自己的人更加的让自己心情很Happy。
既然心情好了,而且又已经到了奢侈品街,那就一次买个够吧!刚才买了这件裙子,可是自己穿的是平底凉鞋,看着真的很不相衬,就进了一家鞋店,买了双和这件衣服相衬的高跟凉鞋。
特别和那导购店员说了,要跟结实一点的。上次的教训那是血淋淋的。
可是就在她逛了几家店后突然就被三个人警察制服的人给拦住。
其中一个看起来块头很大的警察站在她面前说:“你是不是叫施萍,刚才是不是在那家奢侈品店里(迷胡其实是不想为外国的东西打广告。迷胡还是很爱国的。虽然,我们的国家也不咋样!)买衣服。”
说完指了指施萍之前买现在身上穿的那件衣服的那家店的方向。施萍看是警察问话也就回答了。
“嗯,我是叫施萍,刚才是在那里买了件衣服。有什么事吗?”
“那你当时打了一位大约29岁的王女士,致使她的右胳膊脱臼。现在我们以伤人罪逮捕你。”
施萍听到这句话后立马就知道肯定是刚才的那个女的了。因为刚才她看到那个女的是抱着右手说痛。
“我没有打过任何人,你说的那个人的胳膊脱臼关我什么事,那是她自己摔倒的。”
大块头警察听到施萍的话后,确定刚才王胜红说的就是她了。之前就已经问过那间店里面的店员形容了下她大致的样貌、身高、穿着,和看了下刚才施萍买东西刷卡后在消费清单上签的名字。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施萍看着“你们是谁,哪个警局的,你要逮捕我,先将逮捕证拿出来给我看看,而且你有什么证据是我打的她。你自己没有去那间店里看一下录像带吗?没有查清楚就要逮捕我,我可以以你损坏我的名誉,和违法逮捕来告你的。”
施萍听到警察的话后冷笑声,很镇静的说出这些话。那些警察听到施萍竟然还知道如果逮捕她的话要逮捕证。可是自己当时是离王小姐最近所以才被他们组长给派了过来。
哪来的逮捕证给她看。“我忘了带,让在警局里,等下你和我一起去警局就可以看到了。走吧!”
本来他是想强硬的将施萍给带走的,可是她竟然也懂点法律,而且她能在那家奢侈品店里买衣服,那本身也是个有钱人。想到这里所以他才没有动粗,不过这施萍一定要带到警局去的,不然的话,王小姐那里要怎么交待。
“你没有出示逮捕证,我有权拒绝,而且我现在要打电话给我律师和我的朋友一起过来。”
镇定的说完就拿出电话先拨通了高律师的电话,上次和乔恒天要了高律师的电话,让他帮忙将房子转给赵奶奶,那电话号码一直都没有丢。
“你好,高律师我是施萍,我现在是在京城商业中心的奢侈品街,刚才在一家奢侈品店里买衣服,有个女的出口伤人,而且还想出手打我,我躲开后,那个女的因为自己没站稳摔倒在地上,右手脱臼。她打了电话报了警,说我打了她而且还是我把她的胳膊给打脱臼的。而警察来后,直接就要逮捕我去警局而且还没有逮捕证。我可以拒绝配合吗?”
和高律师说了现在的情形。
高律师听到施萍的话后也没有说些客套话直接就进入话题。“如果施小姐没有重大犯罪嫌疑,警察没有出示逮捕证和任何证据的话,您有权拒绝警察的口头逮捕,而且像这种没有逮捕令来随便逮捕人是违法的,严重点的你甚至可以告他诽谤。”(有些是迷胡查到的,有些是迷胡加的。但是大致的意思没变。)
施萍听到高律师的话后就放了心。哼,还好之前在H市里高律师帮她打官司,她看到高律师拿着的那本厚厚的法律知识,一时好奇翻开看了二页就觉得无聊没看了。
看的那二页,没有弄清楚别的,也就也记住了上面说的警察要逮捕人的话要出示警员证和逮捕证。她想在京城应该没人敢装警察,所以就要这三个人出示逮捕证。经过刚才高律师说的就更让她确定了。
“刚才我的律师和我说了,在这么多人面前你没有证据就要逮捕我,那你们不只要先向我出示逮捕证还要出示你们的警员证。如果没有的话,我可以告你们诽谤,因为你们现在严重的损坏了我的名誉。我保留的追诉的权力。请将你们的警员证拿出来,我看一下。不然的话,京城的警察多的让人数不清,到时候我还不知道要去谁。”
那三个警察一下子愣住了,自己来抓人的,现在竟然被这个女人反说要告他们诽谤。还以为就是平常一些让王小姐看不顺眼的人罢了,谁知道这个女人竟然还牙尖嘴利的。
不过,他们也不在乎,这王小姐是谁,这人顶多也就是有点钱,京城里的有钱人还少吗?能比的过王小姐家的权势吗?
“少说费话,让你跟我们走就跟我们走。再啰嗦小心我给你加条妨碍公务。”
施萍状似不经意的拿着自己的手机,其实她在给高律师打完电话后就开了录音功能。
“你们警察办案就是这样吗?不问缘由想抓就抓,那我们这些人的安全还有保障吗?这天底下还有法律这回事吗?还是说你觉得你们警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要求现在去那间店里调出录像,以证明我并没有打人。而且还要告那位告我的那位王女士诬告。赔偿我的名誉和经济损失。而且你们到现在还没有拿出你们警员证呢。”
她现在不能和他们去警察,看刚才的情形就知道这些家伙绝对是那个王小姐找来的,就算他们真的是警察,自己跟他们去了警察局里那还有自己的好果子吃吗?自己才没有那么傻。
那三个警察当然不会将自己的警员证给拿出来。到时候这个施萍如果真的去告自己的话,自己就麻烦了。
他们也知道他们没有带逮捕证来逮捕施萍是违法的。可是这管出口的商务部部长兼发言人的王部长的女儿,她要抓这个女人,他们当然只有听话去抓人的份。而且这样的事情他们也干的多了。
以前抓过的那些大多都是女的,而且一个个都长的蛮漂亮的。最开始看到他们穿着警服叫她们跟着去警局去,一个个都听话得的很。弄到警局后,如果是有背景或者是势力的,他们顶多也就是吓唬一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