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深夜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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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是……”我尴尬地摇了摇头。【ㄨ】
不是怕他,而是怕太容易就沦陷的自己。
扪心自问,我并不是个滥情的人,跟在靳默函身边五年,从未对别的男人动过心,认识秦以诺不过短短两天时间,脑海中却总会鬼使神差地浮现出他的影子……
“你很怕我的司机?”秦以诺又问。
“当然也不是……”
“既然不怕我,也不怕司机,那就不要再拒绝。”他站起身,即便已经坐了一整天,身上的西装也依旧笔挺,没有半点褶皱,“把文件收拾一下,先回一趟公司。”
还要回公司吗?
我看向窗外,天早已经黑了,四周安安静静,连车辆过往的声音都没有。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从今天起,你的工作时间会比之前长很多,如果没有什么不方便,我建议你住在公司。”
“公司有宿舍吗?”我狐疑地问。
“顶层有一间卧室。”他道。
顶层?那不就是总裁办公室……
虽然知道这只是工作上的需要,但我的脸仍忍不住变得滚烫起来,这一回,就连耳根都烫得出奇:“不……不必了。”
他点点头,并未强求。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顾云歆,三顾茅庐的顾,云朵的云,音欠歆。”
或许是出于关心,又或许是不想他每天只喝黑咖啡,以至于将身体饿出毛病,不能再带领Muses步入正轨,我大着胆子问:“你明天的早餐吃什么,去公司的路上,我可以帮你买。”
“办公室有厨房,你会做些什么?”他淡淡看着我。
从什么时候起,Muses居然有厨房了?
我突然后悔起了刚刚的问题:“我会煮面条,还有……做扬州炒饭。【ㄨ】”
“没有别的选择吗?”
“暂时……没有。”
“那就面条,不要太咸。”
“好……”我暗暗舒了口气。
还好,他并不是一个太挑剔的人。
回公司处理完文件后已将近凌晨一点,他叫醒司机将我送回了家。
司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唤作福伯,似乎跟了秦以诺很长时间,虽然满脸疲倦,但极为克制地没有发出任何抱怨,只在下车替我开门时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顾小姐,你还是头一个拒绝留在公司过夜的助理。”
“以前的助理都会留在公司吗?”我怔了怔。
他点了点头:“无一例外。”
无一例外……
也就是说,在我之前,曾有过不少助理留宿在他的办公室里。秦氏集团名下的企业少说也有数十上百,那这助理的人数该是……
等等,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下了车,我拿出小区的门禁卡,耳边却始终回荡着福伯刚刚的话,大抵是夜风太凉,心底居然有那么一丝失落。
“云歆,你可算是回来了!”
刚敲响门,何芹的高分贝就响了起来。
大抵是一直在开会,没顾得上吃午饭的缘故,虽然只是递递文件、做做记录,但一天下来,我浑身上下仍酸痛得出奇,脱下鞋子,抱起抱枕,就再没有了力气。
“不对啊,有猫腻……”何芹仔仔细细盯着我的脸,“不就是当助理吗,哪里会这么辛苦?我看你根本就是做了整整一天的体力劳动嘛,说吧,是不是秦先生精力太旺盛,把你折腾得太……”
“打住……”我也认认真真盯着她的脸,“芹菜,已经很晚了,你可以去和周公约会了。”
“我才没有那么多精力和周公约会呢,每天欺负你已经够忙的了。”她翻了个白眼,抓起一只章鱼抱枕朝我丢了过来。
“秦先生说要我以后住在公司。”我接过抱枕,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将这件事告诉她。
如果经常到凌晨才能下班,每天来何芹家住未免太不方便,而住在公司更是行不通……在公司附近租一间单身公寓倒是个折中的办法。
“所以你答应了?”她立刻睁大了眼睛。
在她热切的视线里,我摇了摇头:“没有……”
“哎呀,顾云歆,你是不是笨,这么好的机会居然也不晓得把握!”她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大帅哥都亲自开口了,你居然还拒绝……下次我再也不会等你了,超过十二点,绝不给你开门……”
直到第二天晚上,我才发觉这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站在紧闭的防盗门前,我不停按门铃,还试着打何芹的电话,铃声在屋内响起,却始终没有人接,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何芹是真的睡着了。
记得大学时候曾有过一次地震,我抱着手机钱包正准备往外跑,却发现下铺的何芹仍在睡觉,使劲摇她无果后,我只能拼尽全力把她从二楼的寝室拖到了一楼的操场,而这途中,她始终呼呼大睡,稳若泰山,事后提起,说是做了一场噩梦,梦见有火车拽着她在铁轨上颠簸了很久,怎么也停不下来……
我曾以为她一定是在睡前吃了什么安眠的药物,直到后来有一次学校举办火警演习,恰好何芹的妈妈来送棉被,母女二人一起在寝室午休,在警报声响彻校园的时候,她俩依旧安然酣睡,无动于衷。最后辅导员亲自上阵,掐人中、泼冷水才先后把她们弄醒。
于是这个谜团终于得以解开----何芹的嗜睡,居然是祖传的。
铃声在房间里响了一遍又一遍,我一连拨了六次电话,最后依然是无人接通,正要拨第七个的时候,手机却突然震动起来,接到了一个陌生的来电。
“我有一份资料落在了你公文包里,蓝色封面,一共五页。福伯正在去取的路上,五分钟后会到你小区楼下。”那声音极有磁性,即便在电话里,也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号码?”我张了张嘴,问出一个极为愚蠢的问题。
他没有回答,沉默了短暂的几秒,再次开了口:“你是不是已经睡了?”
是不是已经睡了,所以脑子才变得这么糊涂吗……
“不是,”我看着面前紧闭的防盗门,欲哭无泪,“我被锁在门外回不了家。”
“没人给你开门?”他顿了顿,“我让福伯接你到公司来住。”
“可是换洗的衣服……”
“这里有浴袍和烘干机,你可以把今天的衣服洗好,明天再穿一次。”
我犹豫了一下,另一个“可是”还没说出口,就被他淡淡打断:“你是不是很怕我?”
又是这一句……
我硬着头皮否认:“不是。”
“那就不要拒绝。”他淡淡道。
我鬼使神差地应了声“好”,放下电话,才忍不住捂住滚烫的脸颊。
这下可好,连独处的机会都来了……
被福伯接到公司时,已是两点半,秦以诺仍在处理文件,古铜色的脸线条刚毅。
“卧室在右手边。”他抬起眼皮。
我点点头,逃也似地找到了那间卧室。房间很宽敞,从落地窗往外看,这城市的夜色极美,既有灯火,又隐约看得见点点繁星。浴室里的瓶瓶罐罐更是一应俱全,就是在这里住上十天半个月,也无需采购任何生活用品。
洗了澡,换上全新的浴袍,我鬼使神差地推门往外看了一眼。
秦以诺正坐在电脑前,因为书架的遮挡,只瞧得到侧脸。
他聚精会神的模样,比平时少了几分冰冷,多了几分认真,时不时皱起眉头,像平静的水面突然泛起波纹。
“秦先生,你吃晚饭了吗?”我忍不住问。
他转目看了过来,目光穿过书架落在了我的身上:“你会不会做宵夜?”
“你想……吃什么?”我看了一眼角落里的开放式厨房。
“水饺。”他道。
水烧开后,饺子很快煮好,盛在碗里,加上切得细细的葱花,香味四溢。
秦以诺拿起筷子,吃相并不如电视里那些富家公子一般斯文优雅,却也没有纨绔子弟的吊儿郎当,介于二者之间,既不做作,也不难看。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喜欢隐藏自己,更不习惯像绝大部分男人那样故作深沉,恰恰相反,他的深沉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未加任何修饰,正如他的直截了当。
我甚至偶然见过他徒手对付一只糯米鸡,原因是在厨房找不到筷子,即便如此,那模样也丝毫不显得狼狈,甚至能拍下来成为杂志内页,标题可为“摈弃繁杂,回归原始”,一旦刊登,定会备受时尚界青睐……
仔细一想,这个男人身上,居然找不到任何令人难以接受的缺点。
对一个人有好感,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而我竟在想方设法地遗忘,甚至毁掉对秦以诺的好感。
可有些东西注定无法被破坏和忘记,正如果汁即便只是放在原处也会慢慢变质,酒埋在地下却会越酿越浓。
这大抵是一开始就注定好了的。
这一刻,我突然发觉自己做了一个十分愚蠢的选择,本以为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接触一段时间后便能看到秦以诺的缺点,从而说服自己掐断心中那些萌芽,却不料他竟他比想象中还要完美……
“不……不是……”我尴尬地摇了摇头。【ㄨ】
不是怕他,而是怕太容易就沦陷的自己。
扪心自问,我并不是个滥情的人,跟在靳默函身边五年,从未对别的男人动过心,认识秦以诺不过短短两天时间,脑海中却总会鬼使神差地浮现出他的影子……
“你很怕我的司机?”秦以诺又问。
“当然也不是……”
“既然不怕我,也不怕司机,那就不要再拒绝。”他站起身,即便已经坐了一整天,身上的西装也依旧笔挺,没有半点褶皱,“把文件收拾一下,先回一趟公司。”
还要回公司吗?
我看向窗外,天早已经黑了,四周安安静静,连车辆过往的声音都没有。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从今天起,你的工作时间会比之前长很多,如果没有什么不方便,我建议你住在公司。”
“公司有宿舍吗?”我狐疑地问。
“顶层有一间卧室。”他道。
顶层?那不就是总裁办公室……
虽然知道这只是工作上的需要,但我的脸仍忍不住变得滚烫起来,这一回,就连耳根都烫得出奇:“不……不必了。”
他点点头,并未强求。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顾云歆,三顾茅庐的顾,云朵的云,音欠歆。”
或许是出于关心,又或许是不想他每天只喝黑咖啡,以至于将身体饿出毛病,不能再带领Muses步入正轨,我大着胆子问:“你明天的早餐吃什么,去公司的路上,我可以帮你买。”
“办公室有厨房,你会做些什么?”他淡淡看着我。
从什么时候起,Muses居然有厨房了?
我突然后悔起了刚刚的问题:“我会煮面条,还有……做扬州炒饭。【ㄨ】”
“没有别的选择吗?”
“暂时……没有。”
“那就面条,不要太咸。”
“好……”我暗暗舒了口气。
还好,他并不是一个太挑剔的人。
回公司处理完文件后已将近凌晨一点,他叫醒司机将我送回了家。
司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唤作福伯,似乎跟了秦以诺很长时间,虽然满脸疲倦,但极为克制地没有发出任何抱怨,只在下车替我开门时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顾小姐,你还是头一个拒绝留在公司过夜的助理。”
“以前的助理都会留在公司吗?”我怔了怔。
他点了点头:“无一例外。”
无一例外……
也就是说,在我之前,曾有过不少助理留宿在他的办公室里。秦氏集团名下的企业少说也有数十上百,那这助理的人数该是……
等等,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下了车,我拿出小区的门禁卡,耳边却始终回荡着福伯刚刚的话,大抵是夜风太凉,心底居然有那么一丝失落。
“云歆,你可算是回来了!”
刚敲响门,何芹的高分贝就响了起来。
大抵是一直在开会,没顾得上吃午饭的缘故,虽然只是递递文件、做做记录,但一天下来,我浑身上下仍酸痛得出奇,脱下鞋子,抱起抱枕,就再没有了力气。
“不对啊,有猫腻……”何芹仔仔细细盯着我的脸,“不就是当助理吗,哪里会这么辛苦?我看你根本就是做了整整一天的体力劳动嘛,说吧,是不是秦先生精力太旺盛,把你折腾得太……”
“打住……”我也认认真真盯着她的脸,“芹菜,已经很晚了,你可以去和周公约会了。”
“我才没有那么多精力和周公约会呢,每天欺负你已经够忙的了。”她翻了个白眼,抓起一只章鱼抱枕朝我丢了过来。
“秦先生说要我以后住在公司。”我接过抱枕,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将这件事告诉她。
如果经常到凌晨才能下班,每天来何芹家住未免太不方便,而住在公司更是行不通……在公司附近租一间单身公寓倒是个折中的办法。
“所以你答应了?”她立刻睁大了眼睛。
在她热切的视线里,我摇了摇头:“没有……”
“哎呀,顾云歆,你是不是笨,这么好的机会居然也不晓得把握!”她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大帅哥都亲自开口了,你居然还拒绝……下次我再也不会等你了,超过十二点,绝不给你开门……”
直到第二天晚上,我才发觉这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站在紧闭的防盗门前,我不停按门铃,还试着打何芹的电话,铃声在屋内响起,却始终没有人接,这只能说明一件事----何芹是真的睡着了。
记得大学时候曾有过一次地震,我抱着手机钱包正准备往外跑,却发现下铺的何芹仍在睡觉,使劲摇她无果后,我只能拼尽全力把她从二楼的寝室拖到了一楼的操场,而这途中,她始终呼呼大睡,稳若泰山,事后提起,说是做了一场噩梦,梦见有火车拽着她在铁轨上颠簸了很久,怎么也停不下来……
我曾以为她一定是在睡前吃了什么安眠的药物,直到后来有一次学校举办火警演习,恰好何芹的妈妈来送棉被,母女二人一起在寝室午休,在警报声响彻校园的时候,她俩依旧安然酣睡,无动于衷。最后辅导员亲自上阵,掐人中、泼冷水才先后把她们弄醒。
于是这个谜团终于得以解开----何芹的嗜睡,居然是祖传的。
铃声在房间里响了一遍又一遍,我一连拨了六次电话,最后依然是无人接通,正要拨第七个的时候,手机却突然震动起来,接到了一个陌生的来电。
“我有一份资料落在了你公文包里,蓝色封面,一共五页。福伯正在去取的路上,五分钟后会到你小区楼下。”那声音极有磁性,即便在电话里,也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号码?”我张了张嘴,问出一个极为愚蠢的问题。
他没有回答,沉默了短暂的几秒,再次开了口:“你是不是已经睡了?”
是不是已经睡了,所以脑子才变得这么糊涂吗……
“不是,”我看着面前紧闭的防盗门,欲哭无泪,“我被锁在门外回不了家。”
“没人给你开门?”他顿了顿,“我让福伯接你到公司来住。”
“可是换洗的衣服……”
“这里有浴袍和烘干机,你可以把今天的衣服洗好,明天再穿一次。”
我犹豫了一下,另一个“可是”还没说出口,就被他淡淡打断:“你是不是很怕我?”
又是这一句……
我硬着头皮否认:“不是。”
“那就不要拒绝。”他淡淡道。
我鬼使神差地应了声“好”,放下电话,才忍不住捂住滚烫的脸颊。
这下可好,连独处的机会都来了……
被福伯接到公司时,已是两点半,秦以诺仍在处理文件,古铜色的脸线条刚毅。
“卧室在右手边。”他抬起眼皮。
我点点头,逃也似地找到了那间卧室。房间很宽敞,从落地窗往外看,这城市的夜色极美,既有灯火,又隐约看得见点点繁星。浴室里的瓶瓶罐罐更是一应俱全,就是在这里住上十天半个月,也无需采购任何生活用品。
洗了澡,换上全新的浴袍,我鬼使神差地推门往外看了一眼。
秦以诺正坐在电脑前,因为书架的遮挡,只瞧得到侧脸。
他聚精会神的模样,比平时少了几分冰冷,多了几分认真,时不时皱起眉头,像平静的水面突然泛起波纹。
“秦先生,你吃晚饭了吗?”我忍不住问。
他转目看了过来,目光穿过书架落在了我的身上:“你会不会做宵夜?”
“你想……吃什么?”我看了一眼角落里的开放式厨房。
“水饺。”他道。
水烧开后,饺子很快煮好,盛在碗里,加上切得细细的葱花,香味四溢。
秦以诺拿起筷子,吃相并不如电视里那些富家公子一般斯文优雅,却也没有纨绔子弟的吊儿郎当,介于二者之间,既不做作,也不难看。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喜欢隐藏自己,更不习惯像绝大部分男人那样故作深沉,恰恰相反,他的深沉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未加任何修饰,正如他的直截了当。
我甚至偶然见过他徒手对付一只糯米鸡,原因是在厨房找不到筷子,即便如此,那模样也丝毫不显得狼狈,甚至能拍下来成为杂志内页,标题可为“摈弃繁杂,回归原始”,一旦刊登,定会备受时尚界青睐……
仔细一想,这个男人身上,居然找不到任何令人难以接受的缺点。
对一个人有好感,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而我竟在想方设法地遗忘,甚至毁掉对秦以诺的好感。
可有些东西注定无法被破坏和忘记,正如果汁即便只是放在原处也会慢慢变质,酒埋在地下却会越酿越浓。
这大抵是一开始就注定好了的。
这一刻,我突然发觉自己做了一个十分愚蠢的选择,本以为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接触一段时间后便能看到秦以诺的缺点,从而说服自己掐断心中那些萌芽,却不料他竟他比想象中还要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