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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青春文学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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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镜中是一张在口红的伪装下健康丰满的嘴唇。

    前后照照没什么不得体,我匆匆披上外套冲出家门。上班是一定不能迟到的,不然半个月奖金就没了。其实不过是商场里一个小服务员,走在里面悠闲地选购物件的阔男靓女大概根本瞧不起我,当然更瞧不起我挣的那几个钱;但是每日堆着笑脸、站到腰酸腿痛、作为商品价格的一部分消耗着一点一滴的生命,这种卑微,使挣到的每一个铜板都格外叫人心酸。

    一到班上,几个同事正在更衣室换衣服,一边东拉西扯着。看见我进来,便七嘴八舌地打趣我,哎,向你那个白马王子表白了没?这回,我们明子该没戏唱了罢?

    “你们怎么就这么烦呢?开个玩笑就当真!”我沉着脸说。

    其实每天这个时间,姑娘们都少不了互相扯个闲话,寻个开心,这是工作前一道固定的加餐,谁也没因此当过真,生过气。她们没料到今天我如此“不识逗”一个个嘴里嘟囔着“神气什么呀?”没趣地散了。我一个人坐在凳子上,有点儿害怕。怎么我——越来越认真了?唯其认真,才不愿旁人当作笑料来讲。然而,我怎么可能认真?

    昨天下了午班,被几个姐妹硬拉去逛街。花花绿绿的衣裳在街上奔走,让我有点儿眼晕。她们叽叽喳喳地要过马路去买水喝。我说你们去吧,我在这儿歇会儿。把脸贴在一家电器商店微凉的橱窗玻璃上,那层疲乏渐渐地退了下去。正对着我的是一台今年流行样式的彩电,播着某个青年节目,采访一位清华经管学院的高才生。那个叫林穆风的年轻人对着我微笑,心不在焉地谈着自己的成绩和生活。我盯着屏幕,忽然之间觉得,他很迷人。

    “嘿,怎么了你?”同事们买了可乐回来,拍拍我。

    “——我喜欢这个人。”我脱口而出。

    她们笑起来,于是我也跟着笑。“呦,还是清华的呢——眼光挺高呀!”她们以为我又在开玩笑,甚至我自己都这样认为。“离这儿不远嘛,还不快去找他?”大家笑着迈进旁边一家店,小倪看上一条裙子,我们都说她穿着挺合适,那个玩笑,随之被抛在脑后。

    然而回到家,当我蒙着被子翻了八十三次身仍然全无睡意后,我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个林穆风像毒药一样植入我的脑髓,顽固地盘踞在那儿,怎么赶也赶不走。“你这是犯什么毛病了?”我在黑暗中说出声“不过是个架着眼睛的书呆子,还没邓明长得帅嘛!”

    邓明应算是我半个男友吧。一个普通的北京小伙子,比我大两三岁,没多少墨水而且有点儿贫嘴,但人很仗义,一直都挺照顾我。若是从前,我一定看不上他,那时我一心奔着大学去。但是两年前的高考,我落榜了。也许是心高气傲,又或者是太自卑,我坚决不同意来年再考。那一段日子,整个人空荡荡的,一切所谓“将来”都成为不存在的了。我每日在街上游荡,不知道生活该怎样继续下去。后来父母托人给我找了这份工作,我才安定下来。就像余心若说的,人最要紧就是找准自己的位置,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千万不能不切实际。我把读书时的种种幻想统统塞进一个大口袋,丢到垃圾堆里。我就是一个服务员,我的男朋友也就应该是邓明这个样子。

    你干嘛还老是想着这个素不相识的林穆风?“一定是太累了,睡罢。”我跟自己说,又翻了个身,仍然了无困意。心里,像钻进了一只虫子,津津有味地嚼着血肉。我感到隐隐的疼痛。

    我脑海里回放着电视里他微笑的模样,他嘴角每一抽动,我身体内部那个怦怦乱跳的东西就跟着一抽悸。难道你是爱上他了吗?我被自己突然冒出的这个疑问下了一跳。不,这怎么可能?我急忙辩驳。我又是自己在给自己编故事吗?可这回,剧本也未免太蹩脚了吧?女主角是个平庸俗气的商场售货员,男主角是个出类拔萃的天之骄子,两人的关系是——毫无关系。女的只不过是从电视平面里偶然看到男的的影像,然后就朝思暮想,缠绵绯恻?

    ——这何其荒谬!

    我出气似地把换下来的衣服往格子里一扔“啪”地关上柜门。一转身,余心若斜靠着更衣室的门框,看着我,像大部分时候一样淡淡地说“出来上班了。”

    我快步走向我的岗位。余心若弓下身子检查着cd,忽然扬起脸一笑“后天休息,上我那儿吃顿饺子?”我挑剔地说“——要猪肉白菜馅的。”

    余心若家在外地,一个人到北京闯荡,在花园村租了间很小的房子,事事凑合,总拿方便面之类的当主餐吃。我劝她爱惜自己,她说一个人提不起精神做饭。后来每次她想改善伙食了就叫我去吃饭。“想着是两个人吃,做饭也就勤快起来了。”她剥着葱这么说着,粲然一笑,薄薄的嘴唇里露出白细的牙齿,很好看。

    “为什么不干脆找个伴呢,恩恩爱爱的?”当时我问。她又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恩恩爱爱的?人跟人哪儿那么容易就恩恩爱爱的了?不是我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我才是真的。”她独自在外,人情冷暖见得远比我多,虽然只比我大了九个月,却仿佛年长好几岁。

    “他呀,也许脾气暴躁,也许为了出名不择手段,也许呢,是个伪君子。”听我忍不住招出心事,靠在床上的余心若翻着那本已快散架的天龙八部,慢吞吞地发着议论,突然下结论说“对,没准儿他就是个慕容复!”

    我涨红了脸,急辩道“什么呀你又不认识人家!你从山东来,他从上海来,又没得罪你,干嘛把人想得那么坏?”

    “什么,他是上海人?”余心若把书合上,顺手拿起一个橘子,细长的手指拨着皮“我最讨厌上海人那股又油滑又琐碎的劲儿了,八成他就是个爱搬弄口舌的三姑六婆型人物呢!”

    “你还说?”我跳上床抓她的痒。她缩起身子滚来滚去,大嚷着“忠言逆耳呀”我们笑作一团,最后累得瘫在床上。

    “别发大头梦了,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说的都是实话。”好半天,余心若轻轻地说。

    “我知道。”我看着直刨皮的天花板,长长叹了口气。

    这以后的几个星期,我愈来愈沉默寡言。邓明有事没事地往音像部跑,找我说些闲话,我嗯啊地很少搭腔。

    “怎么了?谁惹你了又是——我给你出气!”

    他怎么会明白呢?连我自己都不甚明了,怎么对一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人,迸发出如此难以解释的迷恋之情。原以为过个几天就会烟消云散,谁知道,他竟潜入血液在我体内四处游走。他无处不在,同什么人说着话,一侧头,他又在那儿——心不在焉的样子。

    有一天我终于下了决心。

    下了早班,我径直跑回家,拿冷水洗尽脸上的脂粉。洗得很用力,直到皮肤感到疼痛。又换了身朴素的衣服,把头发梳成高中时的样式——两条长辫,翻出过去的书包直奔清华园。

    心虚地溜进了清华大学的南校门,仿佛窃贼一般。我家就住在海淀的大学区内,但自从落榜之后,我再也没踏进过一所大学的校门。今天是头一次。我有点儿害怕。

    久违了的清华园,依然一如我旧时的记忆,是一种深沉的灰色。他的疆域如此辽阔,来来往往的人们各有各的方向,骑在车上的我不知该向哪里走,只被一种苍凉的渺小感团团罩住。也不敢问人,怕对方大喝一声“——不是这儿的,还不快出去!”然后所有的人围过来盯住我,随着那人厉声说“还不快出去!”

    我慢慢游荡,努力分辨又经过了哪一处做学问的地方。奇迹是电影里的事,我知道,但当某个背影或是侧脸有几分眼熟地戳进我眼睛时,我的心还是狂跳不止,伸长了脖子直到自嘲地低头苦笑。其实我也并不奢望能在偌大的校园里相遇,只是想来看看他的大学,走走他每日走的路。

    七拐八拐,终于拐到了新建起的经管楼。很气派,很现代,但我隐隐觉得它盘踞在水木清华微显突兀。

    胆怯地蹩进大门,瞥见大厅的布告栏上贴了很多通知,凑上前看,目光立即警觉地扫过一个“林”字,心骤然抽紧,却原来是介绍一位林教授的演讲。一张张看过去,都是些与我毫无关系的东西。最后是一张过期的奖学金名单,密密麻麻排列着的都是研究生。但我仍固执地一行行寻找下去。我只是想得到哪怕一丁点儿证明他确实存在、确实生活着的痕迹啊。突然,那个名字,那个不知是极熟悉亦或完全陌生的名字,跳了出来:

    大二励学金一等,林穆风。

    他就是—这样的—优秀!我叹了口气,轻轻抚摸着那三个铅字,然后也不知怎么回事,就动了把名单偷出来据为己有的念头。

    这个念头如此强烈,以至我根本无法支使双足就这样离开。十根手指因兴奋和紧张微微发颤,渗出一层薄薄的汗水。名单四角是用透明胶条固定的,一个个撕下来没有问题。我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周围来往的人很多,但每个人都很忙碌,无暇他顾。用身体挡在名单前,鼓着眼睛在心里喊了一声“开始吧”右手从外套的袖中探出,一寸寸地伸上去抠住右下角的胶条,一哆嗦,纸被撕了个小口子。我心疼地抽了口气,感觉到发根在头皮底下的发囊中鼓起,拼命向外顶出的运动。折腾了近半个小时,四个角总算被一一撕开。就在我双手抓住名单、准备摘下折起之时,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同学!”

    我一惊,猛一回头——

    为了阻止自己尖叫出来,我的牙齿死命咬住嘴唇,那张纸没拿住,忽忽悠悠飘到了地板上。我不敢去捡,只死死地盯住对方。他歉意地一笑“对不起,吓着你了——我只想问问你知道期货市场的那个讲座通知贴在哪儿吗?”我还是不敢放开嘴唇,生硬地摇了摇头。

    他弯下身子替我捡起那张纸“咦”了一声“你拿这个干嘛?”不能再不讲话了,可我——如何回答?

    “嗯,这张通知过期了,我想该清理一下。”

    我听见自己突然冒出这样一句瞎话,居然很镇定。他迷惑地看了看我,又瞧瞧名单,终于把它递给了我“是该清理了你,不是经管学院的吧?”

    “不是。”我说,见他还在看着我,只得小声加了一句“我是外语系的”

    一个大胖子戳在门口不耐烦地招呼“哎,林穆风,快点儿!唐丽云她们还等着呢!”

    “来啦。”他微微冲我一笑——又或许压根儿没笑,转身跟那个胖子走了出去。

    捧着那张纸,我站在原地,用了几分钟才把意识给揪回来。小心地把纸叠成两折,夹入书包内层。我终于是见着他了。

    当我想起再看看他,冲出去四下张望,满目只有陌生的面孔。楼里很暗,户外的阳光对准我的脸,眼前顿时茫茫一片,仿佛走到了世界的尽头一样荒凉。

    我推着车没有方向地默默走着,不知觉走到一片湖水近旁。书包里那份偷来的“脏物”像块焦红的炭,透过几层棉布烙在我后背,我闻到肌肤烧焦的味道。低头望着湖水中起皱的倒影,我看到自己扭曲的丑怪模样。他是王子,我只是个没有金舞鞋的灰姑娘。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抓起脚下的一块石头掷入水中,扣问静默的湖水,和我自己。水花反抗地溅了我一脸,湖中的影子碎裂成无数个。一刹那间,我由悲伤转而愤怒,觉得上天是有意欺侮二十岁的我。站在这儿,我清晰地看到他的遥远。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然而我和他,却是不平等的。这是多么的——不公平!

    “为什么呀?”我用手背胡乱抹着一脸的水和泪。

    二

    今天下午的阳光很好。北京的三月就是如此,虽然还有几分冷,但很灿烂也很直白,不像上海,总有点儿暧昧。在这样的晴朗里,真想躺在礼堂前的大草坪上一睡到深秋。

    身旁的胖子邱棋唠唠叨叨个不停——林穆风你快点骑啊,唐丽云说了,这次团会不能迟到

    我戛然把车停住。已顺着惯性骑到前面去的邱棋费了半天劲儿才停下车,调过头来喊着“怎么了?”

    “你自己去听唐丽云训话吧,我不去了。”我掉转车把,沿着小路骑走了,身后传来胖子“喂,喂”的叫声。

    我并不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要拿头等奖学金,平时的言行也相当重要。只是今天不同,天气实在太好,我有点儿不忍心委屈自己,活了二十年,委屈自己得还不够吗?

    一拐弯骑上了大路,两旁美丽的法国梧桐望不到尽头,很开阔,索性就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逛逛吧。一直向北骑,经过了外语楼。刚才在经管楼遇到一个外语系的女孩,讲话很冷淡,有点儿倨傲,也有点儿神秘。如此对待我的女孩并不多,围在身边的尽是些假装乖巧或清纯的戏子,她们追逐的是一个被叫作林穆风的躯壳,至于隐匿其中的我,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在意。

    我看到外文楼便又想起那个女孩,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很深的哀伤,深得与她混为一体,几乎难以察觉。大概和那份名单有关,也许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也许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拿到阳光底下晒一晒,都有些惊世骇俗。没有人会认为我也有这样的故事,他们仅给了我八字评语:出类拔萃,一帆风顺。这两个词,就浅薄地把我的一生都覆盖了。因此他们都不是我的朋友,除了五岁打弹弓时就打在一起的樊磊,我没朋友。

    从小到大,站在一起更受瞩目的那个人一定是我,但我羡慕的人却是他,因为他能为了观察一只受伤的蚂蚁一个上午不去上课,那天还刮着大风;因为喜欢他的女生尽管没我的这么多,但每一个都是真心的;因为,因为考上清华他兴奋不已,我却没有感觉。

    清华是他从小的梦想,清华建筑系,他从未改变过。而对我来说,上不上清华,学不学经济,根本就是无所谓的。既然父亲希望我上,我就应该上,我不能令他失望。至于我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梦想,想来想去,只有一条:让父亲欣慰和骄傲——如果这也能称之为梦想的话。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扔下我们出了国,我根本记不起她的样貌。父亲则每天都在为事业奔忙,童年里更多的记忆是被锁在家里画瓶瓶罐罐。但父亲,永远是父亲。每一个男孩子都会或多或少地崇拜自己的父亲,但像我这样五体投地的怕并不多。我付出的努力、收获的荣耀,都是为了他。为了他,我可以做任何事。

    我骑得越来越快,呼呼的风贴着耳际高歌,前面的头发被吹起来,露出潮湿的额头,凉凉的,很舒服。

    “穆风,林穆风!”

    我一攥把,来了个急刹车,听声音我就知道是谁。阳光里姚珊真的很美,眼睛亮亮的。她欢快地推着车跑到我跟前,故意板起脸说“自大狂,还假装没看见人!”

    我也懒得解释,随口说“你这件毛衣的颜色真别致,哪天给你画张像吧。”姚珊的脸绷不住了,小嘴偷偷地弯成了月牙形。樊磊常说我会哄女孩子,其实我也并非有意讨她们欢心,只是应酬得多了,讲话不经意地就会带上这种腔调,连自己听了都厌烦。

    姚珊原本与我背道而驰,这时却和我一起推着车向北走着,兴高采烈地讲着某教授的一件趣闻。几个她班上的同学骑车经过,别有用意地大声叫着“姚——珊!”有人咳嗽有人眨眼。她瞥了我一眼,笑得愈发灿烂。

    我不知道她算不算我女朋友,反正别人都这样传说。她是电子系的宠儿,是我在学生会认识的。我对她自然谈不上爱,但身边有个“女朋友”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缠;何况,在清华园里,她还是很可冲冲门面的。至于她,我想她对我也还根本谈不上爱,也是拿我冲冲门面而已,这不过是——虚荣。

    “你怎么了?”她忽然停住。

    “什么怎么了?”

    “你怎么你刚才的样子怎么显得那么——那么恶毒?”她说完自己先咯咯地笑起来。

    恶毒?她不知道,我内心里就是很恶毒的,没有比这个形容词对我更贴切的了。一涉及内心,不愿想起的种种还是无法阻止地奔涌而来。

    “薇薇,我是一个不会表达感情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从没对女孩子真的动过心,我认为她们都很肤浅;但是你不同,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和她们不同”

    事隔多年,当初说过的每一句话仍然无法抹去,每一次回想,都令我觉得恶心。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想让风紧贴着我的额头,把上面的淋漓冷汗化为一片清凉。姚珊紧蹈着步伐,抗议地嚷“你别走这么快啊!”我顾不上理她,我只感到胸中气血翻涌,几欲呕吐。

    我就知道我一定行的,我了解刘薇这种自视清高的女孩的浅薄心理。那个黄昏我亲了她——我献出了我的初吻,为了父亲。那年我只有十五岁,从十五岁以后每想到接吻我就觉得恶心,但我从没后过悔。当时面临公司破产、法律纠纷,只有刘薇的爸爸能帮父亲,为了他,有什么我不能做?这件事并不是他叫我干的,完全是我一个人的谋划,但后来我想,他一直都是知道的,甚至是默许的。

    我极致的恶毒在于,当父亲安然度过危险,我并没有立即甩掉她,而是过渡了很长一段时日,寻找各种机会使她主动离开我。她爸爸与我父亲保持了多年的友谊。

    事后,父亲曾审视了我很久,意味深长地说我是经商的材料。

    很多东西,你愈想遗忘,则愈深地根植于你头颅之中。记忆是我躯体内一块巨大的肿瘤,我受它嚼噬,直至死去。

    姚珊要我陪她参加晚上的舞会,我说不去。她嘟起小嘴,一副生气的模样,这是她惯用的小伎俩,很多男生都不能抵挡。阳光开始变得漫不经心,滑过她的脸庞,拖下长长的阴影。她长得也不过如此。我想。在阴暗的背景下不能放射光芒的女子,在我看来,一文不值。我摸了摸她垂到肩上的头发,笑着说“我约了人,改天吧。”跨上车就走了,头也没回。

    吃过晚饭,我接了一大瓶白开水,走在柏油路上。三月的北京,仍然很冷,空气冰凉的,仿佛能拧出水来,只有手掌里的瓶子是温热的。把它贴在微湿的面颊上,暖和极了。眼睛眯起来,这一刻我所有能够依赖的——是一只装满水的瓶子。幸福,也许莫过如此;孤独,也莫过如此。来到一教,我疲惫地迈着一级一级台阶,爬到半楼层处,越过沉重的永不开启的窗子望出去,冷清的草坪上石子小路划下一个尖锐的“a”字。有那么一刹那,我想哭泣,又想歌唱。

    径直上到顶楼,朝拐角的那间自习室走去。推开门,人还不多。我走到靠窗户的第二排座位坐下,开始了这一晚的“约会”

    gre的单词海潮般将我围困,我只能不停地向更深处泅去。按我的计划,今年十一月一定要将老g拿下。我就生活在不断地制定计划然后实现计划之中,樊磊说我像一只上了发条的闹钟。但并非那些目标都是我的理想,我没有理想,只有计划。若说真有什么特别钟爱的,那是美术,还有化学。然而既是学了经济,也就算了。

    日子一天天暖和起来,我背单词的速度也在逐渐加快。可是,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这种感觉前所未有,我觉得,有一个人在陪伴着我,在我自习的时候,在我吃饭喝水的时候,在我路上骑车的时候虽然我看不见她,但我确实能够感觉到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樊磊,因为它是如此玄妙,旁人不可能体会。在她默默的伴随下,我感到平静而温暖。有时当我感觉不到她,便会心服气躁,甚至,很想念她。

    三

    我坐在靠墙的角落里,捧着新概念英语第二册,远远地注视着他的侧影。原来,暗恋一个人也是可以很甜蜜的。

    每天下班,我卸了妆,换好衣服,就回到清华园。站在宿舍楼旁,注视着他回来,他到食堂吃饭,到水房打水,到自习室学习我躲在阴暗的地方,不被他发现,事实上他也根本不会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很清楚,千方百计探知别人的住所,然后窥视他、跟踪他,是件很可耻的事,但我无力控制自己。

    他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每次都到同一座教学楼的同一间教室自习,从不更改。清华地广人多,盖了很多教学楼,一教算是很老也很破的一栋,离他的宿舍也并不近,不知他为何要来这里,还上到最高一层,选择拐角那间屋邻窗的第二排座位。有一天下了很大的雨,我想他也许不会去了,但还是披着雨衣哆哆嗦嗦地等。终于,宿舍楼门口闪出了他的亮光。那晚自习室人少了很多,我同他的距离仿佛拉近了,我觉得我能听得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

    他也并非每晚都去自习,有时下午也不再回宿舍。我见过他同一个漂亮的女生很亲密地走在一起,大概是他的女朋友吧。他和她很相配,不知道他们在一块儿说些什么,也许是我所不能了解的学术问题。她很爱笑,她用她的笑声将他重重包围,把我推到很远的地方去,几乎看不清他的面孔。

    这天他从自习室出来得较平时更晚,我缓缓地在他后面蹬着车,望着他的背影。那背影略显削瘦,但很坚实,骑车的时候有一点点弓,昏黄的路灯摩磋着它。他是一个孤独的人,我陪伴着他,以一种他所不知的方式。

    目送着他消逝在宿舍楼的灯光里,我转身离去。仍然冥想着他的背影,没太看清路“啪”地同迎面骑来的一个人撞在了一起。他骑得很猛,立时就摔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你你没事吧?”我慌张地说。

    那人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扶车一边说“没事没事,是我对不起——走路没长眼睛!”我一低头,骑上车走了,左手手背,被他的车把蹭了一下,火辣辣的疼。

    第二天轮到我值晚班,八点多顾客依然不少,我站在一排货架旁,数着cd的数目,心里,却已是在那间顶层拐角的陋室中了。

    “服务员!”我听到右边一直低着头找cd的一位顾客叫。

    我走了过去,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说“请问斯美塔那的我的祖国只有这一个版本吗?”我想了想说,还有福茂出的双cd版,不过已经卖完了,可能下周才进货。他向我倒了谢,却仍然没有离开的意思,盯着我瞧个没完。平时偶尔也会遇到一些不怀好意的顾客,我把脸沉下来,转身回到刚才的cd架前继续清点数目,可分明感觉到那个人还在一眼眼地往这边瞟。

    忽然,那人向我走了过来,我低着头工作,脸有点儿发烧,心想要是你敢说什么不三不四的话,我一定给你个大耳括子。

    “对不起!”他不好意思地说。我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许熟悉,不禁抬起了眼睛。“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在清华梳两条辫子的?”我迷惑地瞧着他。他咧嘴笑起来“对,就是你!昨晚我急着赶路,还把你给撞了!”

    我打量着他,一个很瘦、也很高的男孩,有点儿像麻杆,背着个鼓鼓的大书包。经他这样一讲,我想起那个被我撞到地上还直说对不起的男生大概就是他,不由自主地笑了“哦,是你?你是——清华的,学生?”

    他点点头“嗯,我叫樊磊,清华建筑系的。”

    “黎敏,你来一下——这些单据怎么少了两张啊?”组长在叫我。我对那个叫樊磊的男孩点了点头,就到后面去了。

    帮组长核对了半天单据,总算完成了又一天的工作。我走出那座被空调把持的大楼,肌肤贴着凉爽的空气,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慢慢踩着路牙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林穆风也慢慢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星期六轮到我休,邓明非要一起去看电影,我说那就去青年宫吧,下午有经典重映。那天演的是法国的大鼻子情圣,讲一个暗恋表妹的青年因容貌自卑,为了心上人的幸福而帮助徒有其表的情敌写情书、默默奉献了一生。有谁能明白如此忠贞而绝望的爱情?身旁邓明轻微的鼾声伴随着我五脏碎裂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快要无法承受,行将死去。

    影院刺眼的等亮了,人们乱哄哄地散去,邓明被亮光和嘈杂声吵醒,见我坐在那里哭着,顺势搂住我肩膀笑了“你们女人心怎么就这么软,看什么都掉金豆!”那个下午,我任由他搂着我,在他怀里哭得一塌糊涂。

    四

    我站在你夏天的藤萝架下

    树影婆娑

    是我华丽的纱裙

    夜风隐藏了我的身躯

    也隐藏了唇边烈火般的告白

    这一夜我盛装而至

    只为你欢歌狂舞的剪影

    发出一声叹息

    当别人正甜蜜地分享你的光芒

    我就栖息在

    你不知晓的角落

    可是当有人问起

    亲爱的爱人我说

    不我不爱你

    我不爱你啊亲爱的爱人

    你那翩翩的身姿

    终有一朝会埋入黄沙风干

    而那眩目的才华

    也将随之枯竭

    但那高高在上的灵魂

    我只想向他的方向攀缘

    可是即使当你无意间俯视到

    我的存在

    哪怕以最温柔的视线

    我也会拒绝这诱人的施舍

    亲爱的爱人我会说

    不我不爱你

    我很少会因为一首诗而心神不宁,尤其是一首现代诗,还是一个女子写的现代诗。这诗是翻姚珊的杂志时无意中看到的,就一定管她要了来。我对现代诗歌知之不深,这诗也不见得多么好,但不知为什么,我竟然不忍释手。我猜作者也一定看了大鼻子情圣,也许还是那个星期六和我坐在同一片黑暗中看的。大鼻子的希哈诺死前讲的那句台词——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当时竟叫我这个素来无动于衷的人全身一震。我从未听过如此忠诚的爱情表白,如果是我,可能也会那么说的。他自卑的是他的容貌,我自卑的则是我的灵魂。

    我正一个人躺在宿舍里,又翻着这首诗,樊磊打电话来说今天不和我打球了。我知道,他一定又去找那个女孩了。

    当樊磊告诉我他喜欢上一个人时还真吓了我一跳。认识十几年,他从没交过女朋友。倒也并非一头埋进书堆里傻学,事实上,他是一个生机勃勃的人。我们两个人正相反,表面上我样样都出色什么都在行,然而骨子里我对所有东西都极淡漠,是个冷酷的人。他外表不如我活跃,让人觉得有点儿内向,实际上他对很多东西都充满了好奇与热爱,而且爱起来就一心一意,不离不弃,譬如说,对音乐。对他来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半点勉强不来,所以他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整日背着个大包到处跑。有时我觉得他是另一个我,做着作为林穆风的我所想做而不能做的事。

    一直以为樊磊会爱上一个“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那种可望不可及的女子,却没料到有一天他跑来告诉我对方是一个商场的服务员。那晚都夜里1点了,他把我从被窝里拉起来,说他实在睡不着。一起翻墙出去喝酒,我问他那个女孩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他说他也讲不清楚,但他从她那张涂满脂粉的脸上能看到另外一个人——那个垂着两条辫子、跟他撞在一起、满脸惊慌的姑娘。那天晚上他一直站在商场门口等她下班,等她终于走了出来却又没有勇气过去招呼,就悄悄地跟在她身后,目“送”她回了家。

    “你呀你,真是一块冥顽不灵的大石头!”我听完后大骂他不会把握机会。

    他使劲吞着啤酒,说什么只见了两次面,总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再说只是他喜欢人家,人家又没喜欢他,怎么能死缠烂打呢。别看他一米八几的男儿汉,比我还大着几天,在感情上,实在是个纯真的孩子。我羡慕这种纯真,甚至,有点儿嫉妒。

    后来,他常去那家商场假装买东西,与那个女孩渐渐熟了起来,回来总是说小敏这、小敏那的。我劝他百尺竿头,再进一步。他却叹气说自己只不过是无可奈何的单相思,人家并不爱他。她在商场里有一个虎背熊腰的男朋友,但他说他一眼就看出来,她也不爱这个人。樊磊的爱情是柏拉图式的,纯属精神范畴,不求结果,更不求回报。

    “她对古典音乐很在行——你知道,现在的年轻姑娘没几个还听古典的了。”他在音乐鉴赏上向来自负,这是我第一次听他夸奖别人,不禁乐了,说既然她这么好,当个售货员岂不太过屈才,干嘛不念大学。他的脸色顿时暗淡了,说他自己就讲错了这句话。

    “那天她下班我们俩去逛书店,后来在街上吃冰淇淋时我就随口问她,这么喜欢读书,为什么不考大学多读几年呢?她眼睛里闪过一种很疼痛的光芒,虽然只有几秒钟那么短,然后就被她掩饰住了,但当时我就知道,我伤了她的心。”他很难受地说。

    原来恋爱可以让人变得这么容易快乐和忧伤。樊磊向来不拘于小节,现在却连心上人一个转瞬即逝的眼神都反复琢磨,寝食难安。我很想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长这么大,交了不少女朋友,因为寂寞,因为虚荣,因为冲动因为各种原因,就是没有一次是因为爱。唯一能够触及我心灵底层的是那个虚幻的陪伴者,那个可能根本不存在的个体存在。我们经常以某种方式交流,我荒芜的内心被她开垦得不再只是沙漠。

    每次自习,我都坐在同一座教学楼的同一个房间的同一个座位上,因为从那儿,可以望见王国维的墓碑。它在一教与二教之间,背靠秃山,前有松柏掩映,几乎难以为人所见,这于他大约是最合适的。每一位伟大的人物都归于荒凉的孤独。我坐在那个位子上,就觉得王国维的精神在四周盘桓。如今,每次去那儿,除了等待他,也是等待她。如果在我死前有人问我我的爱人是谁,我会说,是她。

    五

    组长说有一批cd有问题,叫我下楼交给进货部的人核查。也不知小倪上哪儿去了,我又不是跑腿的!气急败坏冲下电梯,迎面几个顾客左顾右盼地挡住路,我像鱼一样侧着身子穿梭于人群中,一不留神,高跟鞋后跟踩在一个人脚上,顿时平衡倾斜,怀里纸箱中的cd啪啪掉出好几盘。我“唰”地蹲下去捡,生怕摔坏了。

    那个男人生气地说“你这人怎么回事?”

    我没好气儿地顶了一句“那你走路怎么不长眼睛?东西摔坏了,赔得起吗?”“唰”地直起来横了他一眼。

    他忿忿地调头走了。

    我抱着纸箱楞在流动的人潮中。略一侧头,旁边的落地玻璃中渗出我的模样:粉白的脖颈托着一对呆滞的黑眼圈,腥红的嘴唇干涩苍老。他没认出我来。他怎会认出我来呢——这个粗俗、泼辣、素质低劣的小售货员?这就是林穆风眼中的我吧。

    好几天都没再去清华,那本新概念躺在角落里开始沾染灰尘,一种自暴自弃的快感悄悄戳着我的伤口。每天跟同事逛街、打牌、聊最俗气的话题,时间倒很容易打发。

    “打算什么时候跟那位‘麻杆’建筑师登记去啊?”小王这样一问,更衣室里的其他几个人哄了起来。我也眯起眼睛,怪声怪气地说“那得看啊——哪天我腻歪了你们这帮家伙!”

    小王摇头晃脑地出去了,没两分钟又进来,拍着我的肩膀,大声咳嗽着“咳,咳——有人你!”

    “谁呀?”

    “咳,咳,就是那位‘麻杆’建筑师!”她憋不住,终于“噗”地笑出声。我走出门去,身后笑声四起,夹杂着“请客哦”的叫喊。

    樊磊正在一排cd前同余心若聊天,看见我,高兴地说“我那个设计得了奖,下班去庆祝一下怎么样?”

    我看看余心若“我答应上心若那儿吃饭。”

    他抓抓头发,憨厚地一笑“要不,就三个人一块儿。”

    “不,不用了。”余心若淡淡地说“你们去吧,改天上我那儿也是一样。”

    我和樊磊坐在必胜客里,靠着玻璃窗,他知我爱吃香草冰淇淋,特地要了一份,实在是个很细致的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我,我不漂亮,没学历,什么也不是。余心若曾尖刻地叫我别当真,说他们这些大学生都爱把感情当游戏。但我不管。虽然同事们已传起我甩了邓明、去钓名牌大学生的闲言碎语,但我真地顾不上这许多。和樊磊靠近时,我常常把他冥想成林穆风。或许他们本就认识。但我从没问起,我不需要媒介,我以一种不为人知的方式与他沟通。

    其实我很喜欢樊磊,和他在一起就会忘记自怨自艾。“刚上大一时我特别失望,清华周围实在是蛮荒凉的,像农村一样。我心想,这就是北京吗?那时哪里也不认识,又想家,只能整天在校园里面转。”他讲话的表情很逗,皱着眉头,仿佛又回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直到后来和木头一起去了故宫,我才第一次觉得北京毕竟是北京!”木头是他一个好友的绰号,时常被他挂在嘴边。

    我用叉子找着沙拉里的葡萄干,笑着说“故宫固然雄伟,可游客太多,乱哄哄的,就像沙拉似的——想看的明明是芒果和葡萄干,满眼却都是沙拉酱!”

    樊磊笑得几乎喘不上气来,拿叉子从沙拉碗里拨出几粒葡萄干,放到我盘中,说“开始我们也被挤得什么都看不见,后来好像走岔了路,七拐八拐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走到一片废弃的宫殿,残壁断瓦,野草几乎遮住了台阶,从大门里向外望出去——静悄悄的,只有一片开阔的蓝天。我跟木头大喊大叫着,能听见自己的回声。那种苍凉的感觉,就像,就像帝王一样!”

    “男孩子都想作帝王的吧?”

    “其实,我只想作个建筑师,”他虔诚地说“像贝聿明那样。”

    “那,那块木头呢?”

    “他?就算有一天他当了帝王,也是个傀儡。”他的神色暗淡了下来“你知道吗,八岁的时候,我画了第一张上海设计图,木头则拿了他的第一个奖,市里作文竞赛二等奖还是三等奖。我去他家玩,后来他爸回来了,听说他没得一等奖,那天就再也没跟他讲过话。

    他父母离了婚,我从没见过他妈妈,他把所有的感情都投在他老爸身上,有时侯我觉得,他简直是为他爸活着的!别人都说他是个天才,其实他只是个为了他老爸苛刻的要求放弃了自己生活的人。他是我见过的最孤独的人。”

    我打了一个寒战,想起了林穆风,他也是一个孤独的人。

    他讲完这些话,我们之间突然无话可说了似地陷入沉默。后来走在拥攘的中关村街头,阳光恬淡,气氛也渐渐随之柔软,有一搭无一搭地说起了闲话。

    “刚才你和余心若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

    “哦,她问我喜欢什么cd以后可以进一些,”他忽然咧嘴乐了“我说我只是看看,商场卖得太贵了,我买不起。我只能到五道口买打口的走私cd,便宜得很。然后她就问我在哪儿卖,她也想买。她外表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人还蛮不错。”

    “当然不错啦!你喜欢?你喜欢我介绍给你。”我随口接道,自顾自地边走边笑出声,却不见他跟上来,回头一看,他还戳在原地。

    “喂,怎么了你?”我过去瞅着他一脸生气的怪样子。

    他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你这人怎么这样”

    我一歪头,脖子神经过敏般地梗直“我这人怎么样了?”

    “我原以为你和那些俗人不一样!”他一字一顿地说完这句话,就昂首大步走了。

    我立在人来人往的中关村街头,不时有人经过我身边问着“小姐,要软件吗?”“要光盘吗?”“要毕业证吗?”

    他毕竟还是看不起我。

    他原以为我和那些俗人不一样。

    我腿一软,蹲在地上,把头埋进了手臂里。

    六

    樊磊仰面躺在湖边的长椅上,一脸失恋的皱纹。

    我捅捅他“喂,喂,真变成石头啦?”

    他“腾”地坐起来,垂头丧气地说“我又说错话了,这回,没脸再去见她了。”

    如果说樊磊有什么弱点,那就是他太容易冲动,一激动就不管不顾出言不驯,虽然每每后悔,但那毕竟也是事后了。我坐到他旁边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本来聊得挺高兴,她忽然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其实也不过是开玩笑,可我当时,当时就觉得她是故意的,她不喜欢我就把我塞给别人我也不知怎么的,生气极了,就说,‘我原以为你和那些俗人不一样!’这回可一定把她伤透了!”

    “这句话也没什么啊。”

    “唉唉,你不认识她,你不懂。别看她嘻嘻哈哈的,其实敏感得不行,自尊心极强。我这么说,她立时脸就白了,她一定以为我是瞧不起她!”

    我沉默了。总听他提起,那个女孩仿佛也成了我世界中的一员。她究竟是什么样子呢——重重脂粉下的伧俗掩藏着洗尽铅华后的纯净?每个人都活得很艰难。记得年初,姚珊因为英语六级没拿到优秀,抑郁了很久。她也是一个对自己极为苛刻的人。每日里总是一副快乐的样子,却永远也摆脱不了出身于内陆小城的自卑感。

    “林穆风,有人找你!”水那边胖子邱棋蹬着车大声向我招呼。

    “谁啊?”

    “不知道——是个女的。在宿舍楼门口!”

    我拍拍樊磊肩膀“你与其在这儿长吁短叹,还不如直接去跟她道歉。歌德不也说么,人生的悲剧多是源于误会和懒惰。”

    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摇摇头,起身骑车赶回宿舍楼。会是谁呢?不知为什么,我有点儿紧张。

    七

    傍晚时飘起了毛毛雨,扎在脖颈上很是舒服。我抑制不住对他如毒瘾般的思念,每迈一步都想往清华园的方向。班下得晚了,我径直跑上顶楼拐角的教室,邻窗第二排桌椅寂寞地徘徊着——他没有来。已是七点四十,我知道他今天不会来了。蹑手蹑脚挪到那排座位旁,慢慢地—慢慢地—坐下去,把书包轻放在他每天放的位置上,一种完全的贴近感遍及全身,这一刻我与他合二为一,坐在这个永恒的座位上,我就是他,他也就是我。

    透过玻璃向窗外望出去,光秃秃的山也没什么好看,山下仿佛立着块墓碑之类的东西,周围树枝挡着,又是暮霭沉沉,看不清楚。我想他一定是个恋旧的人,不论为了什么原因,习惯了一个座位就不再更改的人绝不会冷血无情。

    把脸贴在他趴过的课桌上,仿佛还能感觉到他积蓄的体温。余光瞥见桌上写着什么,就把头抬起来看。那是用铅笔画的眼睛,已经有些模糊了。那对眼睛并不很大,也不特别美,只是非常哀伤。

    我坐在那个座位上学了两个多小时的英语,收拾书包离开了一教,推着车在黑色的校园里游荡。雨后的夜是朦胧的。朦胧,我记得小学五年级时第一回在作文里怯生生地写下这个词,老师给了我一个很高的分数,还特别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了我。当时我的额头滚烫,手指却冰凉,那种煎熬是我款款追求的享受。我从来不是老师的宠儿,没有人知道我曾经如何恋着他们一个眼神的赞许。水淋淋的路面,泛着黑黝黝的光,几乎能照见自己的影子。走在清华的校园里,我享受着所有的光荣,因为有一个人与我合而为一,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我想见他,我从没这么疯狂地渴望见到他——哪怕,踏遍清华园的每一寸草皮;哪怕站在一栋栋楼下,撕心裂肺地喊着他的名字,把他从茫茫人海中呼唤出来!

    我静静地沿着大路走着。几个月下来,对清华的地形我早已了如指掌,即使是一些隐蔽的所在。我知道只要我有耐心,一定能找到他。

    我终于找到他是在大操场的跑道上。

    开始我都没认出那个趴在跑道上还在蠕动的黑乎乎的东西就是他。那个东西向前爬着,发出“嗬嗬”的声音。操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我,和它。我很害怕,却也很好奇,一步一步挪到跟前,我看出是一个人,背有一点弓,那个姿势很眼熟。大着胆子蹲下,立即满鼻酒气,原来是个醉鬼。

    我拍拍他“喂,喂——你没事吧?”那人贴着泥土的脸转过来,眼睛被头发挡着,半边脸颊粘满了泥,样子很可怕。但我没有逃走,因为我看出来,这个醉鬼是他,是林穆风。

    他半张着眼睛,嘴里喃喃地叫着一个名字,听不清楚。我翻出面巾纸,擦净他脸上的泥。他的眼睛又随之合上了。

    “你起来啊!”我使劲摇晃着他的肩膀“林穆风你起来啊!你听见了吗,林—穆—风!”我惊骇地听到耳边响起这三个字,仿佛夜风吹过杨树叶。这是我第一次冲口叫出他的名字,林—穆—风。

    他的眉头拧在一起,好半天打戴眼睑,像个即将失明的人一样,费力地盯着我看。他干涩的嘴唇微微张开,喉咙里滚过一个含混的声音。“你说什么?”我把脸贴近他。

    “赵——婷”

    一个极其普通的女孩名字。她是谁?全中国可能有几十几百几千个赵婷。他喃喃呼唤着的是哪一个?是他所爱的人吗?是伤了他心的人吗?他失恋了吗?

    他又挣扎着叫了声什么,声音很大但含混不清,只能听出是两个叠音。他躺在地上大声喊着,如夜狼嚎叫。他死死盯着我,不停重复着那两个音节,声音哑得再也无法分辨。我惊慌失措地注视着他,不知如何是好。他终于把目光掉开,又把脸贴在泥土上,用手臂遮住,腿脚慢慢蜷缩到胸前,如同母体内的婴孩,哽咽着,全身抽搐。他微弓的后背显得那样单薄,就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孤儿。

    我从没见过一个人这样伤心。跪在土地上,我摇晃着他,徒劳地说,你别这样,振作一点。但是他不理我,只是缩成一团,不住地颤抖。我俯下身子,搂住他肩膀,他把头埋进我的怀里,精疲力尽地喘息着。

    “林穆风!你在哪儿啊?”“林穆风!”“你出来!”呼唤声渐渐传来,不远处人声嘈杂,一线手电的微光,向这边靠拢。我惊醒似地挣脱林穆风,逃命般跑出操场,遁入黑漆漆的树丛中间。

    不一会儿,几辆自行车骑了过来,我依稀认出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胖子和那个爱笑的漂亮女生。他们显然也发现了跑道上的人,手电光打过去,林穆风那扭曲的弓身失却了黑夜的保护,顿时暴露在所有目光之下,仿佛待宰的羊羔。我听到那个女生尖叫道“好像是他!”他们停下车,冲进操场,围上去七嘴八舌地叫着“穆风!”、“林穆风!”、“你醒醒啊!”几个男上把他抬了起来,架到车上,簇拥着走远了。我听到被抬起来时,他突然大喊一声“你别走!”那声音竟清晰异常。

    他们消失在黑暗之中,四周一片寂静。我着了魔似地又踏进操场,停在那块跑道上,摸索着他刚才趴过的位置,俯着身子躺下,蜷缩成母体中的婴儿,闭上了眼睛。

    静夜里,心脏跳动的声音充斥整片天空。他留下的痛苦顺着泥土在我全身蔓延。我用手臂遮住脸,哆嗦着,泪流满面。

    八

    当那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心脏突然狂跳了一下,有点儿慌。我感觉到她和我之间有着不寻常的关系。

    “我是你姨妈。”她平静的一句话,犹如一把匕首,穿过我猝不及防的双臂,直刺入肋下。我站在原地一声不吭,可五脏六腑却犹如惊涛拍岸。她瞧着我,眼睛里带着温柔与悲哀的神气。“你的鼻子和嘴长得跟你妈妈一模一样。”她的声音是低沉的,很好听。我想,妈妈的声音也是这样。

    “她在哪儿?”我鼓起全身的勇气问。

    “孩子你听我说”那个女人,不,我的姨妈躲闪着我的目光。突然之间,我被激怒了,蛮横地打断她,大声问“她到底在哪儿?为什么不来见我?”

    “她”姨妈犹豫着,却终于坚定了,重新迎住了我的逼视“她来不了了,她死了”

    “什么?”

    什么?

    什么??

    什么?????

    我愤怒地盯着这个女人“——你骗人!”

    她怜悯地伸出右手来,拉住我的手臂,近乎残忍地说“你发火的样子也很像她。但我没骗你。她死了,是酗酒过度死的。”

    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愣在那里听她一字一句地说下去“你一直在恨她抛下你和你爸爸是吗?可是你知道吗,事实上,是你爸爸离开了她,是你爸爸不要她了。她是没办法才跟我到日本去的。这些年来,她没过过一天高兴日子,每天都想着你,念着你。不然,她也不会这么早就”她临走时塞进我手里一封信,说是妈妈临去世前写给我的。

    那天,我已记不得那天我喝了多少酒,也记不得展开那封信读了多少遍。

    小风乖儿:

    也许我早已没有资格自称为你的“妈妈”但今天,就允许我再厚颜无耻一回吧。以后,我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在你只有两岁零三个月的时候,我就离开了你。你一定在心里恨我怨我吧?你父亲跟你说我不要你了是么?可是你知道吗?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能放下的人就是你们父子两个了。当年,如果不是你父亲执意离婚,我是决不会离开你们的。我知道我太平凡了,没有学历,没有见识,原本就配不上他。法院把你判给了你爸爸,他不许我再见你,怕我妨碍你成长。那时候我只能躲在幼稚园门外,每天偷偷看你几眼。后来你姨妈和姨夫到日本,就把我也带了去。

    我重提这些事并不是怨恨你父亲。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有本事、最有风度的人。我崇拜他,热爱他,直到死的那天。我知道他也曾经真心爱过我的,但他还是瞧不起我。他认为我没有资格作你的母亲,所以他剥夺了我这个权利。

    儿子,我到日本后曾给你写过好多好多信,还邮过好多好多小礼物。你都收到了吗?我多希望有一天接到你的回信。但是从来没有。大概是那时候你年纪小,你父亲替你保管了吧。你别责怪他。其实他是太爱你了。他认识他时,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你出世后,他最大的理想就变成了把你培养成一个伟大的人。我知道你没令他失望。虽然隔着海隔着洋,但是我知道,知道你争气,妈妈也就放心了。

    我想过无数次,跑到你学校去找你。你知道吗,我真想那么做啊!可是,你渐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世界。你父亲说得对,我不应该再打乱你平静的生活。你别以为妈妈已经忘了你。我日日夜夜都在想着你,做梦也梦着你,想得都快发疯了。要是我死之前还能在亲亲的小脸蛋,听你再叫我一声,我也就什么都不求了。只是,这不可能。

    小风,妈妈对不起你,没能照顾你。其实,连今天这封信,我都不该写给你。我应该让你彻底地忘了我。可是,可是妈妈还是很自私,我不想让你一辈子以为我抛下了你不管。我已经忍了十八年,我没有力气再忍下去。我知道这封信会让你伤心烦恼,请原谅我吧!

    我现在只有一个请求,你不要生你父亲的气啊!你要像以前一样尊敬他、崇拜他,不让他失望。你是个大人了,他却一天天老了。你要照顾他。

    小风,妈妈真是对不起你!你自己要小心。妈妈会保佑你的。

    妈妈真是对不起你!

    妈妈爱你!

    妈妈赵婷

    赵——婷,赵——婷。我反复念着这个名字,我妈妈的名字。她死了,只有四十五岁。

    天上垂下了毛毛细雨,是眼泪吗?太晚了,一切为时已晚,她—死—了!所有的真相本末倒置,将我一下子粉碎。它重不可承,我必须在跑道上不停地奔跑,才不会窒息而死。我只能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声,用它代替我身体内部爆发的嚎叫。竟然是父亲抛弃了母亲,我伟岸的、悲剧英雄般的父亲!

    酒精令我的意志麻木,奔跑令我的身体麻木。我终于在一片麻木中倒下。挣扎着,我还想往前跑,直到力竭而死。

    一片黑暗之中,飘过来一双眼睛,一双很熟悉的眼睛,含着几乎看不出来的哀伤。这是谁的眼睛?我使劲想,脑子里一片麻木。我好像听见有人从很远的地方喊我的名字“林—穆—风!”就像是风儿吹过杨树叶。我耳膜里嗡嗡作响,努力地撑开眼皮,只能看见那双眼睛。忽然,我认出来了,那是妈妈的眼睛,只有她才会有这样一双又温柔、又哀伤的眼睛。我胆怯而热切地叫出她的名字“赵婷!”她的眼睛距离我更近了,几乎贴到我脸上。我欢喜无比,用尽所有力气呼唤着——“妈妈!”没有回应。我大声地反复地叫着这两个已有十八年没喊出来的字“妈妈,妈妈,妈妈!”可是我仍然得不到回答。我忽然想起来,她不是妈妈。妈妈,已经死了。她再也不能长久地注视我、亲亲我的小脸、听我再叫她一声

    暮春的风吹着,雨飘着,我觉得很冷,就把全身缩成一团,蜷在肮脏的泥里,哭泣着。这时候,有人搂住我,开始很轻,我把头埋进她怀里,她便把我紧紧地搂住。闭着双眼,我知道她是谁,她是我的陪伴者,我的爱人。她的手很温暖,黑暗之中,她光芒四射。我用最后一点力气靠在她柔软的胸上,仿佛回到了家园。我喃喃向她诉说着一切,我在她怀抱里放声恸哭,我就想这样在她身边死去。然而突然之间,她消逝入空气。我徒劳地摸索着、呼唤着,想把她留住。然而,她已消逝。

    九

    我跟樊磊和好了。林穆风出事那晚,半夜我湿淋淋地回家,看见他,麻杆一样站在楼底下簌簌发着抖。

    后来,我怀着莫大的恐惧又走进那间拐角的自习室,他已经坐在那里,平静如常,没有悲伤,没有愤怒,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夜里坐在被窝里,抚摸着那张偷来名单上他滚烫的名字,我忽然觉得,这个名字、这个名字上的光环,已经不再重要。林穆风,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白马王子,当我俯身时,才看到他也是那样卑微,需要来自别人的光和热。

    六月,北京的天气已开始变得闷热。樊磊说他的朋友木头周末要提前回上海,他母亲死了,父亲又病了。我问他,木头误了期末考试怎么办。他说天大的事情也没有老爸重要。余心若也要走了,她说在北京混太久了,也还是老样子,不如换个环境,到南方走走。

    周末,余心若走。她在北京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只有我送她。北京站人头攒动,我们俩站在拥攘的月台上,知道也许再也不会见面,但我们都不愿去触及伤感的话题。我说以后要是想改善伙食了,就随便叫上个新同事什么的一起吃,我是没口福了。她拂拂我额前的碎发,说“替我谢谢‘麻杆’,他帮我买的打口cd很好听。其实他人也不错,不过你还是得小心。还有,别老发大头梦,跟个小孩儿似的。”

    火车终于还是“轰轰”地把我的朋友余心若带走了,这个总跟我讲现实,往往一针见血的朋友。我叹息着仰起头,忽然看见樊磊,和另一个人——

    他们站在对面的月台上,像是在话别,两人玩笑似地打了对方肩头一拳。那人提起行李上了车,回头朝樊磊挥了挥手。火车缓缓地启动了,牌子上依稀写着“北京——上海”即使我看不清楚,我也知道。我下意识地追着火车跑起来,月台上所有送行的人都向我涌来,火车越开越快,我终于被阻挡在人流中,看着它远去。

    是他——木头,其实我早该想到。他走了,离开这座城市,离开他忠贞了多年的那个座位。我忽然觉得,他不会再回来了。

    我躲在一根柱子后面,再也忍耐不住,放声哭了出来。嘈杂的人潮把我隐忍的哭声淹没,甚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我的哭声。背后,一只手轻轻放到我肩上,一只男人的手。仿佛是电影中意外惊喜的结局,远行的人没有上车。我一阵狂喜,掉过头来。

    樊磊安静地望着我,眼睛里盛着的,是哀伤和懂得。

    十

    火车启动了。在登车转身朝樊磊挥别的那一刹那,我好像瞥见一个人,站在远处。但是火车开动了,可能是我眼花,竟觉得那是偶然见过一面、外语系的那个神秘女孩。

    但这些已不重要。火车碾着风载我远离这座城市,这里所有的人。我将要回家,回到那令我朝思暮想的上海,又令我憎恨厌恶的上海,那华丽美艳的上海,那肮脏丑陋的上海,那给了我生命又推我走向深渊的上海,那——父亲的上海。

    我曾下过无数次再不回上海、再不见父亲的决心。从那天以后我再没给他打过电话,甚至没有写封短信报个平安。他来的电话我也一概不接。我每天满脑子想着忘掉他、摆脱他,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其实我每天都无时无刻地想着他。他病倒了,我终于决定回去,面对他。于是我登上了南下的列车。我知道这个决定会让我错过即将来临的期末考试,错过这一学年的奖学金,错过我一直按部就班追求的东西。但是我竟然有些如释重负,这毕竟是我为自己做出的第一个决定。

    靠窗而坐,风很猛,吹得我眼睛不得不屈从地眯起来。窗外是后退的麦田,后退的北京。我记起紫禁城里我和樊磊误入的那片废墟,那曾深深打动我心的雄伟与苍凉。

    刚才分别的时候,我和樊磊像小时候一样,互打了对方肩膀一拳。

    “再见了,木头。”

    “再见,石头。”

    我们以我们的方式告别,我想他知道我踏上列车的坚决。

    风在广阔的天地间呜呜地吹,就像我的爱人曾经呼唤着我的名字——

    林—穆—风

    我合上双眼,倾听着,看见她坐在阁楼拐角的那个座位上,与我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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