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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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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枫难得见姜戈与她对话,什么时候偷偷学会了北部语她竟还不知道。笑问:“你就是从海上过来的吗?”
姜戈点头,脸上浮现痛楚,低声道:“我们一大家子人,就只有我跟妹妹活下来了。父母和三个弟弟都闷死在货舱中,被扔进海里喂鱼了。”
最后,他的妹妹也惨死在哈特的手里,这事夏枫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才问:“海上太平吗?”
“我只知道沿途有货物和吃食搬进货舱,并不知道是否太平,也不知家乡今年收成好不好。如果不好,可能日子又难过了。”
“南部各地都在打仗吗?”
姜戈一脸愁苦:“不像莫卧儿,我们南部每个邦都有一个独立的领主,他们不占土地只是掠夺食物和金子。有时候,常常是几个领主打成一片,苦的总是我们平民。”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夏枫暗暗数了一遍船上的枪支,估计自保应该是够了吧。又问姜戈:“你知道海得拉巴的庞杜家族吗?”
姜戈不好意思地摇头:“我是卖身之后才知道我的家乡属于海得拉巴,之前都不知道那是我们南部最大的邦。我出生的村子很小,又从来没有走出过村子......”
“不知道没关系,有我莫卧尔的圣雄唐大人在,他会想办法找到的。”庞杜嘛,连卡布尔夫人的父亲都知道,肯定是个大家族。
姜戈忍不住笑了,近距离跟他们相处了半个月,夏枫这话是调侃唐轩之,他哪会听不出来。刚开始时唐轩之呛夏枫,姜戈义愤填膺,久了之后也慢慢接受了那个大明人。夏枫大人比他聪明,她不会吃亏的。
下午唐轩之上船来,一脸严肃:“告诉你,有三家还要订货,我把作坊地址留给他们了。”
“不错啊,看来你不适合做绸缎生意,适合做吃食呀。”有钱赚怎么还板着脸,夏枫不明白。
“这生意不是我谈成的,是船老大奇哈尔。”
夏枫见他表情愈发冷,问道:“怎么了?”
“奇哈尔打听来的消息,得知前面昨晚两船交火,死了三百多人。今晚我们不能走了,只能白天行船。”
“河盗?不是要过霍利节了吗,怎么还有河盗出没。”
“我怀疑是姚敬隋那些游兵散将吧。”唐轩之拧眉:“如果不是你在船上,我非得过去把他们全给没了不可。”
“那就去灭了呀,怕什么。”夏枫故意说道。
唐轩之摸了下鼻头,他只是图个嘴上痛快而已,忙道:“不行,太危险,我们没有经验,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在德里跑了半年船,比你更了解河上的情况。没有十成把握,不会让你冒险。关键问题是打光了炮弹,后面怎么办?”
☆、第124章【】
“当然是命重要,你看着办吧。”
改装后的圣雄号,气势凶凶疾速行驶,那些小船生怕惹得这艘全副武装的大船看不顺眼一个大炮射过来,使劲儿往边上靠,差点搁浅。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莫卧儿的水师前去帮他们剿水匪呢。
十天之后来到贝古瑟赖,一路畅通无阻,别说正面遭遇海盗,连大船都没碰上几条。夏枫愈发肯定之前的水匪头子是大明人了,华夏不是有条江湖铁律吗?——民不与官斗。她暗自庆幸把姚敬隋弄死了,这些水匪找不到他终究会散开;如若不然,姚敬隋逃出来不知道会形成怎样的祸害。
照此速度,圣雄号再行半个月,就到呼格里,那是葡萄牙人的地盘,他们在此时被明朝人称之为小弗朗机人,印度也不例外。
出发前满载砂糖,卖去一半,船身吃水线不降反升,船上满满的全是火药。夏枫也顾不得心疼卢比了,安全第一。
剩下的一半砂糖是准备跟小弗朗机人交换火.枪的,界时,船上的五百精兵一人一支藏在身上登岸,唐轩之总可以放心了吧。夏枫理解他身为“老外”的顾忌,更何况在他的潜意识里,印度本是蛮荒之地,南部人更野蛮。
唐轩之把练功改在河上,每天他都要在河中漂移两个时辰,上岸后浑身还冒热气。夏枫也想下去试试,奈何衣衫太薄,一下水就“轮廓”尽显,又不能像他那样只着一件罩衫。但是,运上内力在河面踏一踏是可以的。所以走了四十多天,夏枫的轻功是突飞猛进。
南部的阳光炽热,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冬意。在德里养了半年养得些许白的唐轩之又晒黑了,而夏枫的肤色一点也没变,还是小麦色。因练功的原因,她的目力越来越好,“那啥”不按常理发育得很快,金刚芭比的肌肉终于退去,她也就提前“抽条”了,只有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两颊肉嘟嘟的。
夏枫第二次仔细“照镜子”,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的小水塘里。此时恒河水倒映出的相貌让她顺眼许多,“什么叫女大十八变,这是我的眼睛吗?”这眼睛也太漂亮了吧,跟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因为有一丝浅浅的凹度,看起来具备一些异域风情,五官在她的眼中无比协调。呃......夏枫感觉自己真像个中印混血儿。
“快看,红毛鬼的教堂。”船把式奇哈尔遥摇指着前方,雾色中依稀可见尖尖的屋顶。
夏枫骨头都在船上坐僵了,终于到了呼格里,那些西洋风的建筑对穿越者来说,反而比印度风格更为熟悉。
奇哈尔又道:“他们的船跟我们的不同,两位大人仔细看,那船较我的更长更窄,小家子气。”
“哈哈。”夏枫只想说奇哈尔没见识,这种船在河上才跑得快呢。
圣雄号缓缓靠岸,四周没见到几个洋人,反倒是乌黑似炭的南部人居多。夏枫突然想到这是殖民地,哪能那么容易见到“高贵”的人。
奇哈尔还在愁怎么跟红毛鬼打交道,人家已经凑上来了。
“什么?停泊费这么高?”奇哈尔望着唐轩之,不可致信,他们居然一天要收二十个金姆尔。他看着眼前的年轻红毛鬼,悄悄提醒道:“唐大人,请等等,我问问别人交多少。”
这小弗朗机人会的语言很多,他粗声粗气地用北部语嚷道:“漏漏漏,你们的船大,加倍。”叉着腰,一脸不耐烦:“你们是皇船?没钱,不信!”
“先给他。”夏枫在后面喊道。
唐轩之数了二十个递上去,人家拿在手上掂了掂,又摇头:“轻了轻了,不够,再补两个。”
这边不用莫卧儿的货币,他们只论重量,嫌弃给的金币有磨损。
“再给二十个。”夏枫又在后面喊。唐轩之厌烦这红毛鬼的嘴脸,要不是想到还要跟他们□□,真想一拳打过去。
想归想,唐轩之还是耐着性子数了二十个递上,小弗朗机人在夏枫第一次出声时就注意到她了,看着二十个金姆尔,他不懂。歪着脑袋想看清楚,后面是哪个姑娘在指挥,莫非是莫卧儿的王族?但面前高大的男人又是震旦人,愈发不懂了。
“看什么,钱不要了?”唐轩之提高声量。
“为什么,为什么又给二十?”
唐轩之顺着夏枫的意思,说道:“敢问阁下怎么称呼,能否为我们引见贵国的军火商人。”
“我的名字太长,你们叫我弗朗西斯科就行,钱我收下了,不过告诉你们,这里没有军火商人。”这段话他倒是说得流利,说完掉头就走,好像十八个金币就是买一句没有军火商人的消息。
唐轩之气得不行,咬着牙齿说道:“朋友,请等一等。”
弗朗西斯科站住了,并未回头,等着唐轩之继续说。
夏枫直朝唐轩之使眼色,唐轩之看都懒得看。明白她想说什么,这生意肯定是要做的。前面的红毛鬼就是个老掮客,既然报上了名字怎会轻易走了,只是几个金币使唤不动人家,等着我们提价罢了。他说道:“我们船上有好货,可以用作交换,或者出售。保管不会让你失望的,望你抽出一点空闲上船看看。”唐轩之说的说得非常客气,却依然透出几许冷意。
弗朗西斯科也不计较,转过头来:“好货?”
......
这家伙看完砂糖,下船时叫上黑奴搬了一大罐走,说拿回去让他们的商人看看有没有兴趣。一罐有一百磅重啊,夏枫有点心疼,心说就当是给弗朗西斯科的好处费之一了。
“等着吧。”唐轩之就地坐在船板上,淡淡说道。
夏枫以为至少要等一天,结果傍晚就有消息了。对方来了一位白胡子的本地人,怪模怪样地打量了一翻圣雄号,邀请他们下岸去商谈,尊贵的西洋商人是不会登船的。
唐协之不准夏枫上岸,他一个人去,一个精兵也不带。此时他就是一言九鼎,不许任何人反对。
夏枫争辩不过,想到自己也不懂葡萄牙语,便由他了。姜戈为夏枫不平,认为圣雄大人就应该听她的,只不过他没有话语权,见夏枫也不怎么难过,心里才稍好受点。
唐轩之刚下船他又跑回来,说要把官文带上。嘱咐船上的人:如果有人打听我们,记得一定要说咱们是一整支船队,后面还有三十几条船,明后天就会到。
“为什么要吓他们,回来时怎么办?”夏枫担心道,他就不留条后路吗?几天之后不就露陷啦,返航时咋办。
唐轩之边走边回了一句:“那帮人有匪气,后面的事情后面再说。”
有匪气是什么意思?夏枫有点懵。她不知道,唐轩之已经悄悄交待奇哈尔作好启航的准备,提高警惕。
姜戈对红毛鬼怕得不行,说以前在船上吃了他们不少苦头。原来,他就是被红毛鬼们抓起来卖到北部的。
夏枫纳闷,问道:“你不是因为灾荒自愿卖身的吗?”
“是他们把我的主人杀了,霸占了主人的船,又把我们卖掉的。”
“小弗朗机人会抢船?”
姜戈道:“听说前年大乱,好多船被抢,呼格里本就是他们抢去的,怎么不敢抢船。”
夏枫恍然大悟,反倒要姜戈来提醒她。怪说唐轩之虚张声势,只与那西洋人交谈过几句就能闻出对方的匪味,果然江湖没有白跑,男人竟也是有直觉的?她心里默默点头,抢占港口城市只是前期,两百年后,日不落帝国一来,整个印度都会沦陷。竟一时忘记了历史,这帮红毛子本质上就是强盗。那时,正是冷□□交替的关键时代,可惜清朝康麻子等人怕反清复明禁了枪火,□□在八旗子弟手中成了一堆破铜烂铁......
想到这里,她冲出船舱往一看,码头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两百多戴尖帽子的水兵。而圣雄号已经被两条船围在了中间,在奇哈尔的指挥下,四个精兵伏身悄悄守着一门火炮,早已瞄准了一条挡道大船。
这么近的距离,开炮有什么后果?夏枫越想越焦燥,数着秒等唐轩之归来。本来就很紧张了,又听奇哈尔在低声跟精兵念叨:你们往远处看,不是大明的就是红毛鬼的,没有一条船是莫卧儿的,他们真要把我们当成肥羊宰呀?唐大人可能有危险,兄弟们都警醒些,可不能睡着了。
夏枫不想再听,回到舱内拿出峨嵋刺,已经后悔了,不该想当然。
邻船的油灯亮了,唐轩之没有回来;邻船的油灯灭了,唐轩之依然没有归来。整个水域,就夏枫的英雄号灯火通明......
夜深了,夏枫身体直直的伸出窗外,露水打湿了她长长的眼睫毛,手心拽得紧紧的。奇哈尔望着岸上,随时准备启航。众精兵屏气凝神,圣雄号上,只能听见各种的呼吸声,静得可怕。
......
“夏枫大人,圣雄大人回来了,走得很快,好好的。”奇哈尔奔过来汇报道。
好好的,就是没有缺胳膊断腿,夏枫如果是个弱女子,估计都绞烂了几条手帕。终于等到唐轩之完好无损地归来,惊觉不知何时已一身冷汗,腿肚子都有些发抖。
☆、第125章【】
————————
夏枫冷哼:“有把贵客当猴子戏耍的?”
唐轩之蹙眉,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喜欢听见心爱的女人如此评论自己,尽管知道夏枫是心疼他。他擦了擦嘴,意犹未尽,“再来一碗。”
“你已经吃了三碗,当心撑着,反正天快亮了,等早上再吃吧。还有,杀了二十几个人,还如此好胃口,我太佩服你了。”
唐轩之轻轻揪了下她的小鼻头,竟然没被打开,赶紧又凑上来。
“去你的,别乱碰,继续说。”
唐轩之笑着抚摸自己被打痛的手背:“没什么说的了,他们相信圣雄号是打头阵的官船,知道我们有后台;也相信我们是来做生意的,愿意按你说的价兑换火.枪给我们。我怀疑做这生意的就是他们的总督,并非商人。”
“我想也是,红毛鬼离开故土到这里简直成了土皇帝。大明如果解开海禁,他们又多了一条财路。对了,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奴隶杀死呢。”
“那是人家专门培养的角斗士,并非普通奴隶,他们凶残无比;那帮混帐开始是想弄死我的,奴隶们像是吃了药剂,一上来就朝着我要害之处攻击,显然平常没少训练,就如杀手一般知道如何快速取胜。
我本可以只致残不取性命,可又担心小弗朗机人朝船上动手,于是干净利落地解决了两个。杀两个是杀,杀二十个也是杀,他们与其死在以后的角斗中,不如死在我的手上,那些奴隶活得就如行尸走肉。杀了十个之后,我告诉小弗朗机人,船上如我这般的高手还有数百。”
“可我们是官船,他们竟然敢不给莫卧儿面子,一来就想杀了你?”
“估计是嫌我一个人去,驳了他们的脸面吧,要来个下马威。至于给不给阿克巴面子,我就不知道了。阿克巴很厉害吗?其实只有北部几个邦认他,其他地方他的大名不好使,南下以来你没感觉到吗?”
夏枫暗道也对,过几年就好了,现在阿克巴的地盘还是小了一点,他的皇船的确在洋人眼中不好使。这些葡萄牙人只是把他当成某个大邦的领主而已,他爷爷巴布尔死了三十多年,北部分裂许久,葡萄牙人或许不知道莫卧尔曾经的威名。
唐轩之又说:“你不知道,红毛鬼雪白的皮肤差点胀成血红色。我后来杀疯了,怎么血腥怎么来,残肢断臂扔了一屋,吓得有人摸出火.枪,我冲过去两指捏断,终于消停了。”他见夏枫眉毛都没眨一下,继续道:“我叫嚣着再上几百奴隶,如兴奋的杀人狂魔一般。这时,正好有个送酒的小厮摔倒在脚边,我双手拧住他的脑袋用内力生生将其头骨震破,鲜血溅向一个肥胖的红毛女人脸上,她吓得当时就翻起白眼晕了。然后.....我盯着那个身着华服的男人,他也骇得直打颤,求我停手。”
夏枫忙问:“你停手了吗?”
“当然没有,为了显示我力量真的使不完,跑到堂中踏出一个大坑,碎石绽得满屋都是,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缓缓收势。那时,内力已经全空了,跟软脚虾似的,但是外面看起来精神很好,就似...就似你刚刚那样,脸红目眩。”
“我目眩了?”夏枫突然又想到什么,忙跑出舱,只见围着他们的大船已经走了,只是码头上的尖帽子士兵还在。
唐轩之追出来,轻轻拍了拍她的俏肩,低声道:“去休息吧,他们明天上来搬货,我还要准备一下。我们有数百高手啊,总得将精命装得像高手的样子。”
“我来吧,要怎么做你说,你已经两天两夜没休息了,必须去睡一会儿。”
夏枫还欲再劝,却见他眸子如水,“甜甜”笑道:“好,我俩一起躺一会儿,就一小会儿。”说着,试着伸出双手,捉住了她的肩膀,把她掰过来,静静地望着她。
夏枫难得见姜戈与她对话,什么时候偷偷学会了北部语她竟还不知道。笑问:“你就是从海上过来的吗?”
姜戈点头,脸上浮现痛楚,低声道:“我们一大家子人,就只有我跟妹妹活下来了。父母和三个弟弟都闷死在货舱中,被扔进海里喂鱼了。”
最后,他的妹妹也惨死在哈特的手里,这事夏枫知道。她顿了一会儿,才问:“海上太平吗?”
“我只知道沿途有货物和吃食搬进货舱,并不知道是否太平,也不知家乡今年收成好不好。如果不好,可能日子又难过了。”
“南部各地都在打仗吗?”
姜戈一脸愁苦:“不像莫卧儿,我们南部每个邦都有一个独立的领主,他们不占土地只是掠夺食物和金子。有时候,常常是几个领主打成一片,苦的总是我们平民。”
“是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夏枫暗暗数了一遍船上的枪支,估计自保应该是够了吧。又问姜戈:“你知道海得拉巴的庞杜家族吗?”
姜戈不好意思地摇头:“我是卖身之后才知道我的家乡属于海得拉巴,之前都不知道那是我们南部最大的邦。我出生的村子很小,又从来没有走出过村子......”
“不知道没关系,有我莫卧尔的圣雄唐大人在,他会想办法找到的。”庞杜嘛,连卡布尔夫人的父亲都知道,肯定是个大家族。
姜戈忍不住笑了,近距离跟他们相处了半个月,夏枫这话是调侃唐轩之,他哪会听不出来。刚开始时唐轩之呛夏枫,姜戈义愤填膺,久了之后也慢慢接受了那个大明人。夏枫大人比他聪明,她不会吃亏的。
下午唐轩之上船来,一脸严肃:“告诉你,有三家还要订货,我把作坊地址留给他们了。”
“不错啊,看来你不适合做绸缎生意,适合做吃食呀。”有钱赚怎么还板着脸,夏枫不明白。
“这生意不是我谈成的,是船老大奇哈尔。”
夏枫见他表情愈发冷,问道:“怎么了?”
“奇哈尔打听来的消息,得知前面昨晚两船交火,死了三百多人。今晚我们不能走了,只能白天行船。”
“河盗?不是要过霍利节了吗,怎么还有河盗出没。”
“我怀疑是姚敬隋那些游兵散将吧。”唐轩之拧眉:“如果不是你在船上,我非得过去把他们全给没了不可。”
“那就去灭了呀,怕什么。”夏枫故意说道。
唐轩之摸了下鼻头,他只是图个嘴上痛快而已,忙道:“不行,太危险,我们没有经验,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在德里跑了半年船,比你更了解河上的情况。没有十成把握,不会让你冒险。关键问题是打光了炮弹,后面怎么办?”
☆、第124章【】
“当然是命重要,你看着办吧。”
改装后的圣雄号,气势凶凶疾速行驶,那些小船生怕惹得这艘全副武装的大船看不顺眼一个大炮射过来,使劲儿往边上靠,差点搁浅。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莫卧儿的水师前去帮他们剿水匪呢。
十天之后来到贝古瑟赖,一路畅通无阻,别说正面遭遇海盗,连大船都没碰上几条。夏枫愈发肯定之前的水匪头子是大明人了,华夏不是有条江湖铁律吗?——民不与官斗。她暗自庆幸把姚敬隋弄死了,这些水匪找不到他终究会散开;如若不然,姚敬隋逃出来不知道会形成怎样的祸害。
照此速度,圣雄号再行半个月,就到呼格里,那是葡萄牙人的地盘,他们在此时被明朝人称之为小弗朗机人,印度也不例外。
出发前满载砂糖,卖去一半,船身吃水线不降反升,船上满满的全是火药。夏枫也顾不得心疼卢比了,安全第一。
剩下的一半砂糖是准备跟小弗朗机人交换火.枪的,界时,船上的五百精兵一人一支藏在身上登岸,唐轩之总可以放心了吧。夏枫理解他身为“老外”的顾忌,更何况在他的潜意识里,印度本是蛮荒之地,南部人更野蛮。
唐轩之把练功改在河上,每天他都要在河中漂移两个时辰,上岸后浑身还冒热气。夏枫也想下去试试,奈何衣衫太薄,一下水就“轮廓”尽显,又不能像他那样只着一件罩衫。但是,运上内力在河面踏一踏是可以的。所以走了四十多天,夏枫的轻功是突飞猛进。
南部的阳光炽热,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冬意。在德里养了半年养得些许白的唐轩之又晒黑了,而夏枫的肤色一点也没变,还是小麦色。因练功的原因,她的目力越来越好,“那啥”不按常理发育得很快,金刚芭比的肌肉终于退去,她也就提前“抽条”了,只有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两颊肉嘟嘟的。
夏枫第二次仔细“照镜子”,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的小水塘里。此时恒河水倒映出的相貌让她顺眼许多,“什么叫女大十八变,这是我的眼睛吗?”这眼睛也太漂亮了吧,跟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因为有一丝浅浅的凹度,看起来具备一些异域风情,五官在她的眼中无比协调。呃......夏枫感觉自己真像个中印混血儿。
“快看,红毛鬼的教堂。”船把式奇哈尔遥摇指着前方,雾色中依稀可见尖尖的屋顶。
夏枫骨头都在船上坐僵了,终于到了呼格里,那些西洋风的建筑对穿越者来说,反而比印度风格更为熟悉。
奇哈尔又道:“他们的船跟我们的不同,两位大人仔细看,那船较我的更长更窄,小家子气。”
“哈哈。”夏枫只想说奇哈尔没见识,这种船在河上才跑得快呢。
圣雄号缓缓靠岸,四周没见到几个洋人,反倒是乌黑似炭的南部人居多。夏枫突然想到这是殖民地,哪能那么容易见到“高贵”的人。
奇哈尔还在愁怎么跟红毛鬼打交道,人家已经凑上来了。
“什么?停泊费这么高?”奇哈尔望着唐轩之,不可致信,他们居然一天要收二十个金姆尔。他看着眼前的年轻红毛鬼,悄悄提醒道:“唐大人,请等等,我问问别人交多少。”
这小弗朗机人会的语言很多,他粗声粗气地用北部语嚷道:“漏漏漏,你们的船大,加倍。”叉着腰,一脸不耐烦:“你们是皇船?没钱,不信!”
“先给他。”夏枫在后面喊道。
唐轩之数了二十个递上去,人家拿在手上掂了掂,又摇头:“轻了轻了,不够,再补两个。”
这边不用莫卧儿的货币,他们只论重量,嫌弃给的金币有磨损。
“再给二十个。”夏枫又在后面喊。唐轩之厌烦这红毛鬼的嘴脸,要不是想到还要跟他们□□,真想一拳打过去。
想归想,唐轩之还是耐着性子数了二十个递上,小弗朗机人在夏枫第一次出声时就注意到她了,看着二十个金姆尔,他不懂。歪着脑袋想看清楚,后面是哪个姑娘在指挥,莫非是莫卧儿的王族?但面前高大的男人又是震旦人,愈发不懂了。
“看什么,钱不要了?”唐轩之提高声量。
“为什么,为什么又给二十?”
唐轩之顺着夏枫的意思,说道:“敢问阁下怎么称呼,能否为我们引见贵国的军火商人。”
“我的名字太长,你们叫我弗朗西斯科就行,钱我收下了,不过告诉你们,这里没有军火商人。”这段话他倒是说得流利,说完掉头就走,好像十八个金币就是买一句没有军火商人的消息。
唐轩之气得不行,咬着牙齿说道:“朋友,请等一等。”
弗朗西斯科站住了,并未回头,等着唐轩之继续说。
夏枫直朝唐轩之使眼色,唐轩之看都懒得看。明白她想说什么,这生意肯定是要做的。前面的红毛鬼就是个老掮客,既然报上了名字怎会轻易走了,只是几个金币使唤不动人家,等着我们提价罢了。他说道:“我们船上有好货,可以用作交换,或者出售。保管不会让你失望的,望你抽出一点空闲上船看看。”唐轩之说的说得非常客气,却依然透出几许冷意。
弗朗西斯科也不计较,转过头来:“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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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看完砂糖,下船时叫上黑奴搬了一大罐走,说拿回去让他们的商人看看有没有兴趣。一罐有一百磅重啊,夏枫有点心疼,心说就当是给弗朗西斯科的好处费之一了。
“等着吧。”唐轩之就地坐在船板上,淡淡说道。
夏枫以为至少要等一天,结果傍晚就有消息了。对方来了一位白胡子的本地人,怪模怪样地打量了一翻圣雄号,邀请他们下岸去商谈,尊贵的西洋商人是不会登船的。
唐协之不准夏枫上岸,他一个人去,一个精兵也不带。此时他就是一言九鼎,不许任何人反对。
夏枫争辩不过,想到自己也不懂葡萄牙语,便由他了。姜戈为夏枫不平,认为圣雄大人就应该听她的,只不过他没有话语权,见夏枫也不怎么难过,心里才稍好受点。
唐轩之刚下船他又跑回来,说要把官文带上。嘱咐船上的人:如果有人打听我们,记得一定要说咱们是一整支船队,后面还有三十几条船,明后天就会到。
“为什么要吓他们,回来时怎么办?”夏枫担心道,他就不留条后路吗?几天之后不就露陷啦,返航时咋办。
唐轩之边走边回了一句:“那帮人有匪气,后面的事情后面再说。”
有匪气是什么意思?夏枫有点懵。她不知道,唐轩之已经悄悄交待奇哈尔作好启航的准备,提高警惕。
姜戈对红毛鬼怕得不行,说以前在船上吃了他们不少苦头。原来,他就是被红毛鬼们抓起来卖到北部的。
夏枫纳闷,问道:“你不是因为灾荒自愿卖身的吗?”
“是他们把我的主人杀了,霸占了主人的船,又把我们卖掉的。”
“小弗朗机人会抢船?”
姜戈道:“听说前年大乱,好多船被抢,呼格里本就是他们抢去的,怎么不敢抢船。”
夏枫恍然大悟,反倒要姜戈来提醒她。怪说唐轩之虚张声势,只与那西洋人交谈过几句就能闻出对方的匪味,果然江湖没有白跑,男人竟也是有直觉的?她心里默默点头,抢占港口城市只是前期,两百年后,日不落帝国一来,整个印度都会沦陷。竟一时忘记了历史,这帮红毛子本质上就是强盗。那时,正是冷□□交替的关键时代,可惜清朝康麻子等人怕反清复明禁了枪火,□□在八旗子弟手中成了一堆破铜烂铁......
想到这里,她冲出船舱往一看,码头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两百多戴尖帽子的水兵。而圣雄号已经被两条船围在了中间,在奇哈尔的指挥下,四个精兵伏身悄悄守着一门火炮,早已瞄准了一条挡道大船。
这么近的距离,开炮有什么后果?夏枫越想越焦燥,数着秒等唐轩之归来。本来就很紧张了,又听奇哈尔在低声跟精兵念叨:你们往远处看,不是大明的就是红毛鬼的,没有一条船是莫卧儿的,他们真要把我们当成肥羊宰呀?唐大人可能有危险,兄弟们都警醒些,可不能睡着了。
夏枫不想再听,回到舱内拿出峨嵋刺,已经后悔了,不该想当然。
邻船的油灯亮了,唐轩之没有回来;邻船的油灯灭了,唐轩之依然没有归来。整个水域,就夏枫的英雄号灯火通明......
夜深了,夏枫身体直直的伸出窗外,露水打湿了她长长的眼睫毛,手心拽得紧紧的。奇哈尔望着岸上,随时准备启航。众精兵屏气凝神,圣雄号上,只能听见各种的呼吸声,静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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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枫大人,圣雄大人回来了,走得很快,好好的。”奇哈尔奔过来汇报道。
好好的,就是没有缺胳膊断腿,夏枫如果是个弱女子,估计都绞烂了几条手帕。终于等到唐轩之完好无损地归来,惊觉不知何时已一身冷汗,腿肚子都有些发抖。
☆、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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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枫冷哼:“有把贵客当猴子戏耍的?”
唐轩之蹙眉,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喜欢听见心爱的女人如此评论自己,尽管知道夏枫是心疼他。他擦了擦嘴,意犹未尽,“再来一碗。”
“你已经吃了三碗,当心撑着,反正天快亮了,等早上再吃吧。还有,杀了二十几个人,还如此好胃口,我太佩服你了。”
唐轩之轻轻揪了下她的小鼻头,竟然没被打开,赶紧又凑上来。
“去你的,别乱碰,继续说。”
唐轩之笑着抚摸自己被打痛的手背:“没什么说的了,他们相信圣雄号是打头阵的官船,知道我们有后台;也相信我们是来做生意的,愿意按你说的价兑换火.枪给我们。我怀疑做这生意的就是他们的总督,并非商人。”
“我想也是,红毛鬼离开故土到这里简直成了土皇帝。大明如果解开海禁,他们又多了一条财路。对了,你为什么一定要把奴隶杀死呢。”
“那是人家专门培养的角斗士,并非普通奴隶,他们凶残无比;那帮混帐开始是想弄死我的,奴隶们像是吃了药剂,一上来就朝着我要害之处攻击,显然平常没少训练,就如杀手一般知道如何快速取胜。
我本可以只致残不取性命,可又担心小弗朗机人朝船上动手,于是干净利落地解决了两个。杀两个是杀,杀二十个也是杀,他们与其死在以后的角斗中,不如死在我的手上,那些奴隶活得就如行尸走肉。杀了十个之后,我告诉小弗朗机人,船上如我这般的高手还有数百。”
“可我们是官船,他们竟然敢不给莫卧儿面子,一来就想杀了你?”
“估计是嫌我一个人去,驳了他们的脸面吧,要来个下马威。至于给不给阿克巴面子,我就不知道了。阿克巴很厉害吗?其实只有北部几个邦认他,其他地方他的大名不好使,南下以来你没感觉到吗?”
夏枫暗道也对,过几年就好了,现在阿克巴的地盘还是小了一点,他的皇船的确在洋人眼中不好使。这些葡萄牙人只是把他当成某个大邦的领主而已,他爷爷巴布尔死了三十多年,北部分裂许久,葡萄牙人或许不知道莫卧尔曾经的威名。
唐轩之又说:“你不知道,红毛鬼雪白的皮肤差点胀成血红色。我后来杀疯了,怎么血腥怎么来,残肢断臂扔了一屋,吓得有人摸出火.枪,我冲过去两指捏断,终于消停了。”他见夏枫眉毛都没眨一下,继续道:“我叫嚣着再上几百奴隶,如兴奋的杀人狂魔一般。这时,正好有个送酒的小厮摔倒在脚边,我双手拧住他的脑袋用内力生生将其头骨震破,鲜血溅向一个肥胖的红毛女人脸上,她吓得当时就翻起白眼晕了。然后.....我盯着那个身着华服的男人,他也骇得直打颤,求我停手。”
夏枫忙问:“你停手了吗?”
“当然没有,为了显示我力量真的使不完,跑到堂中踏出一个大坑,碎石绽得满屋都是,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缓缓收势。那时,内力已经全空了,跟软脚虾似的,但是外面看起来精神很好,就似...就似你刚刚那样,脸红目眩。”
“我目眩了?”夏枫突然又想到什么,忙跑出舱,只见围着他们的大船已经走了,只是码头上的尖帽子士兵还在。
唐轩之追出来,轻轻拍了拍她的俏肩,低声道:“去休息吧,他们明天上来搬货,我还要准备一下。我们有数百高手啊,总得将精命装得像高手的样子。”
“我来吧,要怎么做你说,你已经两天两夜没休息了,必须去睡一会儿。”
夏枫还欲再劝,却见他眸子如水,“甜甜”笑道:“好,我俩一起躺一会儿,就一小会儿。”说着,试着伸出双手,捉住了她的肩膀,把她掰过来,静静地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