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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记_分卷阅读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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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莳花记

    作者:温凉盏

    文案:

    一句话简介:吃吃喝喝养猫遛狗种花草的种·花·文

    穿越了,抓了副不好不坏的牌:

    外无极品亲戚,内无包子父母,自个儿身无残疾五官端正,据说还是个大美人儿。

    唯一不好的,就是穷了点。

    还好有个金手指,揣着金手指莳花弄草发家致富,襄荷用一副中等牌打出了个极品人生。

    男主技能点:医术、战术、机关术

    女主技能点:种花、种菜、种庄稼

    女主审美障碍准花痴,男主不良于行技术宅。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布衣生活

    主角:兰襄荷、谢兰衣┃配角:很多很多><┃其它:种花种草那些事儿,男主貌比花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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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秀水村

    薄暮时分,金乌将坠,秀水村进村的小路上现出一大一小两个人影。

    大的年近不惑,灰色长衫,梳着道士头,五官并不出色,但面容白净,一把长须整整齐齐,颇有些得道高人的模样。只是背后背着个鼓囊囊的褡裢,手里还撑着个油腻腻灰扑扑的布幌子,幌子上歪歪扭扭写着四个大字:“妙手回春”。竟是个走街串巷的游方郎中。

    小的看着不过七八岁,两手空空,形容瘦小,衣服已经脏地看不出原色来,巴掌大的脸被结成条缕的头发挡了大半,看不清长相,甚至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

    正是晚饭的时候,秀水村家家户户都升起炊烟,饭菜的香味飘出来,勾地拿幌子的郎中直吸鼻子,脚步越发急促,也不嫌脏地摸摸小孩的脑袋,笑眯眯道:“小子,待会儿让你尝尝我姑娘的好手艺!”

    小孩低低应了一声,“多谢兰叔。”

    见他这样拘谨,郎中暗暗叹了口气,拍拍小孩的肩,没再说什么,却微微弯腰,牵起了他的手。小孩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下意识地想挣脱,片刻后却主动握紧郎中的手。

    秀水村依山傍水,村前是秀水河,过了秀水河,往前走上十里地就是府城襄城。村后是小玉峰,小玉峰往后,再翻过几个小山包,就是素有“天下第一峰”美名的鹤望峰。

    处在这么个位置上,秀水村虽说不上多富庶,却也少有饥馁之患,村中房屋也多为半泥半砖房,茅草房只有寥寥几座。而在这寥寥几座草房中,其中一座便坐落在村头,与最近的人家也有百十米远,孤零零藏在一片老槐树后面,从村口处望去,只看得见枯黄色的茅草房顶。

    郎中领着脏兮兮的小孩,径直朝着槐树后的茅草房走去。

    绕过槐树林,方窥见茅草房全貌。

    矮矮小小的三间房,正房坐北朝南,东西两侧再各一间,俱是泥胚墙,茅草顶,与村中其他砖瓦房一比甚是寒酸。茅草房外面围了篱笆,用的不是庄户人家常用的榆杨槐柳,而是一丛丛正茂密生长的蔷薇。

    正值暮春,适逢蔷薇花期,青枝绿蔓上缀着一串串粉色花儿,粉嘟嘟,挤囊囊,或俏立枝头,或坠落在地,轻风吹过,馨香扑鼻。

    郎中眯眼嗅了嗅,满脸陶醉,骄傲挺胸状冲手里牵着的小孩道:“好看吧!我姑娘种的!”

    小孩抬眼看了看,正想说话,一阵香风吹来,不禁鼻翼翕动,“阿嚏——!”

    一个响亮的大喷嚏后,小孩揉揉鼻子,抬起头,正对上郎中黑了一半的脸。

    郎中也不显摆了,黑着脸,气哼哼地往门口走。

    “……”

    茂盛的蔷薇篱笆中藏着一扇木门,看上去年头有些久,门板没上漆,又兼经年日晒雨淋,颜色深沉发褐。茂盛的蔷薇枝甚至越了界,几根开满花的枝条垂在门边儿上,郎中小心拂开蔷薇枝,推开门,卯榫结合处发出有些刺耳的“吱呀”声。

    傍晚柔和的日光中,小院景色一览无遗。

    三间茅草房矮矮小小,围着房子的小院却颇大,加上房子足有大半亩地。茅草房中间是口八角琉璃井,看上去年头比门板更久,井边石板被磨得溜光水滑,几可鉴人。

    除却这口井,院子里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一片片深浓浅绿。

    地面墙面、井边屋檐,到处是或匍匐或攀爬或直立的花草果蔬。有的开着花儿,有的结着果儿,有的还正育蕾,几只粉蝶轻飘飘从一朵花儿上落到另一朵上,粉白的翅膀微微扇动,在霞光下仿佛镀上了一层金红的边。

    小孩抬头扫了一圈,却发现院中大多草木竟都是他不认得的,不仅不认得,连见也是未见过的。那些开着花儿的都很眼生,看着不像寻常人家种着观赏的品种,有些看上去甚至像野草,也没怎么修剪,葳葳蕤蕤,张牙舞爪地长了满院。

    满院草木中,除了几样眼熟却叫不出名字的蔬果,他只认出墙角处一丛兰草,瓜架上一架葫芦,以及水井边一大丛……牡丹?

    延熙七年,先帝于东都辟西苑,诏天下境内鸟兽草木,驿至京师,易州进牡丹二十箱,有赭木、鞓红、一拂黄、颤风娇等凡一十八种。牡丹色泽明丽,花朵硕大,有富贵堂皇之象,帝甚爱之,又因一众御苑文人凤藻华章以赞之,誉为国色,遂成京洛权贵竞相追捧的新宠。及至如今,举凡气候相合之处,富贵人家庭院中无不以广植牡丹为荣,其中又尤以东都洛城为甚。

    牡丹原是山野之物,籍籍无名与荆棘无异,乡民将其砍做薪柴。但自为世人所追捧后,却陡然价比黄金。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富贵人家千金求一苗亦不可得,一芽便值数千钱。其中名品,诸如姚黄者,一个接头便要五千钱。

    眼前这个连围墙也没有,只有三件简陋茅草房的农家小院,里面竟种着一片牡丹,也不见如何珍视,就如寻常草木般随意种在水井边,一旁还种着不知什么品种的菜蔬。

    牡丹亦有贵贱之分,名品自然价值千金,瓣少而色薄者却无人问津,至于那些采自山野,又无殊色的,更是不值一钱,唯有剥丹皮入药,才有微利可图。

    此时牡丹花期已过,眼前只有青枝绿叶,他不谙园艺,自然不能凭枝叶就认出是何品种。但他曾听闻,天下盛产牡丹之处,盖有青州、陈州、洛城、天彭、曹州等地,却从不曾听说襄城周遭也产牡丹,是以,眼前这丛应不是从山野中掘得。

    小孩又仔细看了看那“牡丹”的枝叶,确定自己没有认错,一时神思恍惚起来。

    另一边,郎中瞄一眼,没在院子里见着自家姑娘的身影,便扯着嗓子叫了起来,“襄荷?襄荷?爹回来啦!”

    晚风吹过,一院花花草草颤动起来,枝叶簌簌摇动,发出重重叠叠细细碎碎的“嚓嚓”声。

    “汪!”一只黑底白花,胖乎乎软哒哒的小奶狗忽然从梅豆架下钻出来,摇摇晃晃地跑到两人面前,呲着嘴冲两人威胁似的叫了一声。可惜,个头太小,气势不足。

    郎中不仅没怕,还笑嘻嘻地弯下身摸了小奶狗狗头一把,“哟,啥时候抱的狗崽子?”摸了一把觉得手感甚好,郎中心里痒痒,拇指食指一曲,对着小奶狗脑门弹了个响亮的脑瓜嘣儿——

    “嗷!”小奶狗怒了!跳起来,咬他!

    “啊!”郎中杀猪般惨叫。

    “馒头,回来。”梅豆架后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明明听起来软软糯糯,却像刚从冰碴子里淬过,让人听了不自禁想打哆嗦。“兰麻子,闭嘴,馒头还没长牙。”

    郎中一点没被那声音里的冷意吓住,反而眉开眼笑,也不装佯儿了,甩开没长牙的小奶狗,颠颠儿地跑向声音的来处,一边儿跑一边嘟嘟囔囔:“真是的,又叫名字,真是不孝女,哪有女儿直接叫爹名字的呀……好听也就罢了,那么难听居然还叫……“只是嘴上虽抱怨着,眼底眉梢却无不漾着喜悦。

    郎中麻溜儿地钻到梅豆架后面去了,小孩慢了一步,等反应过来已经看不到郎中的身影,只从梅豆藤蔓绿叶之间的空隙中,隐隐约约看到兰郎中和一个七八岁孩子的背影,俱都蹲在地上,似乎在侍弄什么。小孩犹豫了一下,终究没跟上去,只是站在原地等着。

    梅豆架后,郎中喋喋不休地聒噪着。

    此次外出行医足足有三个月,春初离家,春末才回,是父女两人分开最久的一次,兰郎中一路上遇见许多,早积攒了一肚子的话,此刻全竹筒倒豆子似地倒给自家女儿。

    经过哪个村,路过哪个县,遇到什么病人,见过什么景物,俱都巨细无遗地汇报。只是,说到最后,高高的嗓门却低了下来,小孩隐约听到几句,“……南边遭灾了,连着几个州县的百姓都成了流民,到处都是饿死的人……”后面声音更低,已经完全听不到。

    小孩整个身子僵在那里,像寒冬里一棵掉光了叶子的树,寒风吹着树干,它却只能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日头渐渐落下来,暮色愈来愈浓重,小孩的影子被拉地很长。

    终于,一阵枝叶摇晃后,两人从梅豆架后钻出来,脚边还跟着摇头晃脑的小奶狗馒头。

    当先的是个七八岁的孩子,与兰郎中一样的道士头,一样的灰扑扑的衣衫,乍一看还以为是个男娃娃,仔细看面孔才发现是个小姑娘。

    还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大眼睛,双眼皮儿,眼窝微微有些凹陷,衬得纯净的黑眼珠如两汪幽潭;鼻梁是少见的挺翘,唇瓣粉嫩如花朵儿。只是许是因常在日头下劳作,肤色并不十分白皙,而是浅浅的麦色。不过,并不难看。

    小孩不禁瞄了郎中一眼:小眼睛,塌鼻梁,侧面看简直像张拍平的面饼。这对父女长的可真不像——他下意识地暗想。

    襄荷一钻出梅豆架就看到院中孤零零站着的脏小孩。看上去跟她差不多高,但却比她瘦的多得多,像只闷在水里泡了几天的黄豆芽儿,身子细细长长,上面颤巍巍顶着一个大脑袋,让人瞧着都觉心惊胆战。

    除了前世新闻图片里的非洲难民儿童,她还从未亲眼见过这样的孩子。

    刚刚因为听到自家爹爹居然捡了一个人回来的埋怨立刻消失无踪,心霎时软成了一汪水,她竭力让自己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不自觉放柔了声音:“你好——”

    “我叫兰襄荷,襄城的襄,荷花的荷。”

    小孩抬起头看她,脏兮兮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他张开口,声音低低的。

    “……我叫刘寄奴,寄宿的寄,奴仆的奴。”

    ☆、第2章刘寄奴

    刘寄奴是一味草药,其名是由前朝大将刘裕(小名寄奴)射蛇得草的典故而来,刘裕乃前朝名将,因其驻守北地一十二载,抗拒胡人有功而留名青史。

    当然,在襄荷前世的认知中,刘裕刘寄奴可不是什么将军,更不是因抗击胡人而青史留名的将军,而是一位帝王。

    兰郎中的医术是半路出家,也没什么学识,虽对这味药的药性十分熟悉,却并不清楚其名字来由,因此襄荷自然也无从得知“抗胡名将版”刘寄奴的传说。

    是以,听到小孩的话时,襄荷一时愣住了。

    不仅仅是因为听到熟悉的历史人物的名字,更是因为对方的措辞:寄宿、奴仆……正常人会这样介绍自己的名字么?

    见自家闺女愣住,兰郎中忙笑着打哈哈:“这名字好哇!破血通经,敛疮消肿,可是一味好药!想当年我在军中时,这可是供不应求的紧俏货,军医的秘制金疮药里就有一味刘寄奴,可惜那老儿贼抠门,把秘方捂得紧紧地,我缠了他许久也没弄到手,唉,真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哟,似我这般古道热肠又不藏私的大好人可不多见咯……”

    前面还像个样子,后面却越说越离谱。

    襄荷无力扶额,脸上都快烧起来了。但碍于有人在,不好直接拆自家爹爹的台,只得赶紧悄悄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制止兰郎中再胡说下去。

    兰郎中虽然各种不靠谱,但有一个优点,就是听闺女的话,襄荷一打手势他就乖乖闭嘴了。

    以防他再说出什么不靠谱的话,襄荷指使他去厨房烧水。兰郎中笑眯眯地“哎”了一声,没半点不情愿的样子,屁颠屁颠地抱柴火烧水去了。

    院中只剩下襄荷与小孩——不对,应该叫刘寄奴了。

    经过兰郎中这一番打岔,因对方瘦弱可怜而涌起的心疼同情,以及因他名字而起的诧异都已稍减,看着眼前这个叫刘寄奴的小孩,襄荷不禁觉得脑仁儿一阵发疼。

    她想起方才梅豆架后郎中小声说的那番话。

    此次游医是父女俩第一次分开这么久,以往襄荷都是扮作男娃跟着郎中穿街走巷。但襄荷年纪渐长,且她最近有个赚钱的点子,必须留在家中,因此这次便没有跟去。

    兰郎中只得嘱托交好的村民照看着女儿,然后自己孤身上路。只是终究放心不下,因此便不准备走远。原打算一路南行,不出河南府界便回程,届时恰是槐花初开时节,还赶得上吃一茬鲜槐花。因此父女俩便约定了时间,到期便回,也省得襄荷在家担心。谁知兰郎中这一去足足耽搁了三个月还多,襄荷在家心急如焚,生怕他出什么事,若郎中再晚归一些,她估计就要离家寻父了。这也是她一开始对兰郎中冷言冷语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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