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与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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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最怕入错行,女人最怕嫁错郎。这句古话非常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两怕”在当今社会“两怕”的情形升级为“两难”:难就业,难择偶。并且跃至男女的共同困境。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选择的范围太大了,自由度太广了,很难拿定主意;二是自己的本事不够,没有足够的资本去选择。这代表了两个不同阶层的难处。
现在提倡的是价值多元,工作是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职业无贵贱,行行出状元,甭管什么工种什么职位,人尽其才就算。但这种价值观基本上并不深入人心。传统的的价值观依然高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学而优则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就业观占据着许许多多的求职者心灵。不能出仕也要去到俸禄丰厚的国企或外企。在择业上,有一个喊得震天响的口号:先就业再择业。国家鼓励有才华的人到基层去,到边远地区去。看似是国家在提倡价值观念的转变,实际上是欲盖高校扩招后包产不包销的就业困难的尴尬。
在择偶上也有一个应用很广泛的守则:先试婚(同居)后结婚。用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做旁证:先上车再买票。但有不少人是同而不结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我们从婚姻规律入手来分析一下。有婚姻专家说,爱情有保质期:什么蜜月期、休眠期等等,而婚姻又有临界点:什么七年之痒等等。种种迹象证明,婚姻似乎真是爱情的坟墓。那么是否把结婚期给延长甚至省略掉,爱情之树就会一直常青,就可以当作婚姻的广告一直卖下去?
简化了爱情的婚姻,也许只剩下亲情;简化了婚姻的爱情,也许什么都不会留下。我们知道,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契约的出现。契约就是保证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签订的。结婚证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契约,一种既是人身契约也是心灵契约。但同居双方在不想承担义务的时候,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信仰缺失非常厉害。一切都在简化着。诚信本来是社交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但往往被简化为了一张契约。可是现代青年男女并不吃这一套,在能打擦边球的地方,决不为自己留下负累的手尾。好比就业时候签用人协议,很多老板不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因为不想承担太多的责任,更不愿意在自己反悔的时候负担更多的违约成本。同居双方不排除都抱这样的心态,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何其潇洒!
广东倒有一名在校的女大学生对这方面的维权很有先见之明,与一位富翁郑重地签下了包养协议。可惜枉读诗书十几年,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赋予的权益有人不愿珍惜,法律不予保护的却有人异想天开。可笑造化弄人。
我们无法从道德的层面去指责他们。一个不相信道德的人,用道德去制约他简直就是罚他吃肉。法律从来都是约束守法的人,那些对契约毫不在乎的青年,也许除了向旁人证明他们的事实婚姻外,对于本人其实没任何用处。要走的始终还是会走,要离的始终还是要离。只能这样解释了。
眼高手低是择偶与择业的通病,结果往往像一句流传广泛的谚语所说那样:千拣万拣拣了个烂灯盏。当然,在试婚、跳槽成风的今天,一婚定终生、一工打一世的情况越来越少了,寻找第二春成了不少人的口头禅,炒老板也逐渐被奉为时尚。在商业高度化的社会,讲究的是顾客就是上帝。不少头脑发达观念开明维权意识强烈的人,尽享了法制社会的甜头:对不满意的商品一律采取退货态度。对工作不满?退货。对婚姻不满?退货。从轻易反悔到不想承诺,我们看到了羞愧意识的唤醒;但另一方面,世界的虚幻却进一步被凸现。自主选择的范围太大,人的定位就无法精准,人的空虚感就会被进一步放大。自由的泛滥,是对自信的缺乏和对未来的野心。肖伯纳说得好:自由意味着责任。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应有代价。
择业与择偶有一点不同,择偶是找最合适的人过日子;择业是找最好的工作去奋斗。可惜,很多人意识不到,这山望那山高是大多数人的心理。很多人择业其实心里都没底,他们不知自己心里要的是什么。见别人骂老板刻薄,自己对老板便也没什么好感。看到人家跳槽了,于是也跟着跳。择偶更没有什么标准,遇着看得还顺眼的,兜里还有几个钱的,又都是单身寂寞的,便走在一起住在一起。
以前流行一句择偶的标准:五十年代看人品,六、七十年代看出身,八十年代看单位,九十年代看文凭。那个年代都有很明确的择偶标准。从人品到文凭,可以看出一个明显的滑坡迹象。这是什么样的变化?从追求永恒到只看眼前、重视功利,浮躁的社会风气大行其道。如果用传统与现代来划分这种择偶的观念,那现在国人持有的婚姻观念已经赶超西方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一筠在当代婚姻家庭的变化一文就谈到,传统婚姻的功效是“经济共同体”和“生育合作社”在经济不发达,讲究传宗接代的社会,结婚有着很强的历史使命与氏族观念。在当今社会这种功效已经失灵,结不结婚完全是个人的事,结婚和离婚的手续简化,外人能干预的程度越来越小。过去支持结婚的种种理由在今天已不被当作一回事。
择业和择偶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往往择业最好的却是不愿择偶的。曾经流行这么两个名词新解:“北大荒”与“白骨精”什么意思呢?北就是北京,大就是大龄青年,荒就是荒着的,没结婚的;白就是白领,骨就是骨干,精就是精英,都是些择了好职业的人。这两个词形象地说明了北京许多有身份有地位有好工作的大龄青年还没结婚。为什么呢?就是我们上面探讨过的内容。一孔窥全豹,全国其实也是这种情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择业与择偶成一个反比趋势:择业越差年龄越小越早结婚,择业越好年龄越大越迟结婚。
择业与择偶其实都是生理和心理因素在作怪。前者要为生计和面子打算,为什么要为面子?一个无业青年呆在家中,会给旁人什么看法?不为自己打算也要顾及父母的颜面哪!所以业你是不择不行。后者也一样,性的成熟需要发泄,找一个固定性伴侣是避免性病传播和减少性犯罪的有效手段;另外,找个人相互照顾,两个人生活可以降低生活成本,在寂寞的时候有个人安慰和慰藉,都是生理的需求。最重要的是,先守住一个伴侣再慢慢等待,有更好的就换,没有就算。再怎么说也是自己拣的,要是上了年纪,到想结婚的时候,就只有给人拣的份了。何况,也还得应付家中两老以及亲戚朋友。最重要的还是,这种年龄还单身,身边的人冷不防冒出一句冷言冷语:这家伙真差劲,连个异性朋友都找不到!他(她)是不是同性恋的?这时候,怎么回答好?
男人最怕入错行,女人最怕嫁错郎。这句古话非常形象地道出了中国人的“两怕”在当今社会“两怕”的情形升级为“两难”:难就业,难择偶。并且跃至男女的共同困境。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选择的范围太大了,自由度太广了,很难拿定主意;二是自己的本事不够,没有足够的资本去选择。这代表了两个不同阶层的难处。
现在提倡的是价值多元,工作是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职业无贵贱,行行出状元,甭管什么工种什么职位,人尽其才就算。但这种价值观基本上并不深入人心。传统的的价值观依然高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学而优则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就业观占据着许许多多的求职者心灵。不能出仕也要去到俸禄丰厚的国企或外企。在择业上,有一个喊得震天响的口号:先就业再择业。国家鼓励有才华的人到基层去,到边远地区去。看似是国家在提倡价值观念的转变,实际上是欲盖高校扩招后包产不包销的就业困难的尴尬。
在择偶上也有一个应用很广泛的守则:先试婚(同居)后结婚。用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做旁证:先上车再买票。但有不少人是同而不结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我们从婚姻规律入手来分析一下。有婚姻专家说,爱情有保质期:什么蜜月期、休眠期等等,而婚姻又有临界点:什么七年之痒等等。种种迹象证明,婚姻似乎真是爱情的坟墓。那么是否把结婚期给延长甚至省略掉,爱情之树就会一直常青,就可以当作婚姻的广告一直卖下去?
简化了爱情的婚姻,也许只剩下亲情;简化了婚姻的爱情,也许什么都不会留下。我们知道,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契约的出现。契约就是保证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签订的。结婚证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契约,一种既是人身契约也是心灵契约。但同居双方在不想承担义务的时候,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信仰缺失非常厉害。一切都在简化着。诚信本来是社交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但往往被简化为了一张契约。可是现代青年男女并不吃这一套,在能打擦边球的地方,决不为自己留下负累的手尾。好比就业时候签用人协议,很多老板不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因为不想承担太多的责任,更不愿意在自己反悔的时候负担更多的违约成本。同居双方不排除都抱这样的心态,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何其潇洒!
广东倒有一名在校的女大学生对这方面的维权很有先见之明,与一位富翁郑重地签下了包养协议。可惜枉读诗书十几年,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赋予的权益有人不愿珍惜,法律不予保护的却有人异想天开。可笑造化弄人。
我们无法从道德的层面去指责他们。一个不相信道德的人,用道德去制约他简直就是罚他吃肉。法律从来都是约束守法的人,那些对契约毫不在乎的青年,也许除了向旁人证明他们的事实婚姻外,对于本人其实没任何用处。要走的始终还是会走,要离的始终还是要离。只能这样解释了。
眼高手低是择偶与择业的通病,结果往往像一句流传广泛的谚语所说那样:千拣万拣拣了个烂灯盏。当然,在试婚、跳槽成风的今天,一婚定终生、一工打一世的情况越来越少了,寻找第二春成了不少人的口头禅,炒老板也逐渐被奉为时尚。在商业高度化的社会,讲究的是顾客就是上帝。不少头脑发达观念开明维权意识强烈的人,尽享了法制社会的甜头:对不满意的商品一律采取退货态度。对工作不满?退货。对婚姻不满?退货。从轻易反悔到不想承诺,我们看到了羞愧意识的唤醒;但另一方面,世界的虚幻却进一步被凸现。自主选择的范围太大,人的定位就无法精准,人的空虚感就会被进一步放大。自由的泛滥,是对自信的缺乏和对未来的野心。肖伯纳说得好:自由意味着责任。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应有代价。
择业与择偶有一点不同,择偶是找最合适的人过日子;择业是找最好的工作去奋斗。可惜,很多人意识不到,这山望那山高是大多数人的心理。很多人择业其实心里都没底,他们不知自己心里要的是什么。见别人骂老板刻薄,自己对老板便也没什么好感。看到人家跳槽了,于是也跟着跳。择偶更没有什么标准,遇着看得还顺眼的,兜里还有几个钱的,又都是单身寂寞的,便走在一起住在一起。
以前流行一句择偶的标准:五十年代看人品,六、七十年代看出身,八十年代看单位,九十年代看文凭。那个年代都有很明确的择偶标准。从人品到文凭,可以看出一个明显的滑坡迹象。这是什么样的变化?从追求永恒到只看眼前、重视功利,浮躁的社会风气大行其道。如果用传统与现代来划分这种择偶的观念,那现在国人持有的婚姻观念已经赶超西方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一筠在当代婚姻家庭的变化一文就谈到,传统婚姻的功效是“经济共同体”和“生育合作社”在经济不发达,讲究传宗接代的社会,结婚有着很强的历史使命与氏族观念。在当今社会这种功效已经失灵,结不结婚完全是个人的事,结婚和离婚的手续简化,外人能干预的程度越来越小。过去支持结婚的种种理由在今天已不被当作一回事。
择业和择偶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往往择业最好的却是不愿择偶的。曾经流行这么两个名词新解:“北大荒”与“白骨精”什么意思呢?北就是北京,大就是大龄青年,荒就是荒着的,没结婚的;白就是白领,骨就是骨干,精就是精英,都是些择了好职业的人。这两个词形象地说明了北京许多有身份有地位有好工作的大龄青年还没结婚。为什么呢?就是我们上面探讨过的内容。一孔窥全豹,全国其实也是这种情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择业与择偶成一个反比趋势:择业越差年龄越小越早结婚,择业越好年龄越大越迟结婚。
择业与择偶其实都是生理和心理因素在作怪。前者要为生计和面子打算,为什么要为面子?一个无业青年呆在家中,会给旁人什么看法?不为自己打算也要顾及父母的颜面哪!所以业你是不择不行。后者也一样,性的成熟需要发泄,找一个固定性伴侣是避免性病传播和减少性犯罪的有效手段;另外,找个人相互照顾,两个人生活可以降低生活成本,在寂寞的时候有个人安慰和慰藉,都是生理的需求。最重要的是,先守住一个伴侣再慢慢等待,有更好的就换,没有就算。再怎么说也是自己拣的,要是上了年纪,到想结婚的时候,就只有给人拣的份了。何况,也还得应付家中两老以及亲戚朋友。最重要的还是,这种年龄还单身,身边的人冷不防冒出一句冷言冷语:这家伙真差劲,连个异性朋友都找不到!他(她)是不是同性恋的?这时候,怎么回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