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棉花糖的酸酸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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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我右边的时候,我正边看云朵边往嘴里狠命塞橘子。而他大大咧咧地抢过我手中最后两瓣橘子边吞边说:“嗯,味道不错。”
我就那么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咽下橘子,然后上课铃响了。
他叫陈启哲,这是我后来听老师介绍他时知道的。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张很阳光灿烂的脸。他从此坐在我右边。
外语课上。老师正唾沫横飞地念着刚学的文段,我根本听不懂。于是我把手慢慢伸进背包,从里层摸出早上买好的棉花糖,再从文具包里取出一根针。
准备就绪。我剥开一粒棉花糖,用针在上面扎起来。然后嘛,当然是吃下去。
“蒙蒙,你”启哲的脑袋伸了过来。
“放心,这针是不锈钢的,没毒。”我头也不甩地继续重复刚刚的动作。
“不是,这是”
“这是上课是不是?别担心,这怕什么,你吃不?我分你几个?”我边说边递过去几粒棉花糖“这个给你。”
“嗯?哦,啊不是,你在用针扎什么?”启哲接过糖放在了书桌里。
“呵呵,我在写今天学的单词啊,我怕记不住,所以吃下去。”
我看到启哲笑了笑,然后也把棉花糖送进了嘴里。在这天的日记里,我写道:
2003年8月11号,我的新同桌启哲吃掉了我两瓣橘子和四粒棉花糖。
启哲出现的前一天晚上11点59分,我挂下了一个喜欢了我三年的男孩子的电话。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那句最俗的:谢谢你。
我在的他是从ic电话亭打来的,我知道他特地赶在12点之前打来电话只是为了同我一起在凌晨时许愿----听说那时候许愿上帝会比较容易听到。上帝也喜欢早起的孩子----他说他的愿望就是可以一直照顾我。
我很感动。我从心底感谢他,这个第一个对我好的男孩子。可是我还是自私地在马上就到0:00时挂掉了电话。我知道,这对他很残忍。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喜欢他。
夏夏给我带来她喜欢的小美的cd,是那本发行了很久的想起。夏夏说她最喜欢的是那首天使的爱情。按下放音键时,我听到小美的轻吟浅唱:谁说平凡人的感情,比不上天使的美丽。
我知道夏夏身边有个很疼她的男孩子。夏夏告诉我那是除了我之外她最惦念的人,她说他会为她温柔地抹去眼泪,会为她拢吹乱的发丝,会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游荡她说她知道他能给她幸福。夏夏说他是个干净清爽的男孩子,她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
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从上幼稚园到现在,我们相识九年。
我和启哲开始熟络起来,上课偶尔躲过任课老师的法眼讲上几句小话,他写完语文作业总先递过来让我“复制”我做好数学习题也第一个放在他书桌里。
从那之后的外语课,我仍旧每次都会买棉花糖,自己吃掉一大半,留下四粒给启哲。我发现他也开始和我一样用我的文具包里的针在糖上写字然后吃掉。启哲的英语成绩很好,再说棉花糖只有四粒,他怎么会用来记单词呢?于是我问他在写什么,他说是一个女孩的名字。我说是谁?他咽下糖后抓了抓我的头发说不告诉你。
“你”我拿眼睛横他。
“嘿嘿!”他把头伸过来直直地看着我“蒙蒙,顺便告诉你,你吃橘子的样子很傻哦!”我拍了拍他的额头当做是惩罚了然后继续吃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真希望他写下的会是我的名字----我是喜欢上他了,没有为什么。
启哲会在很多课上唱歌给我听,他唱所有jay的歌,渐渐地我甚至开始发现他念课文都和jay唱rap一个味道了。我开始迷恋他的声音。
我巴望着有一天启哲会把他手里写着我的名字的棉花糖送过来塞进我嘴里。
然后在启哲给我唱熟了所有jay的歌并吃掉了364颗棉花糖----我遇见他的第91天晚上,夏夏来我家。我们一同在床头闲聊。
我说夏夏,你给我张照片吧,这样再有你不在的时候我就可以看着它想你,我就不会难过。
夏夏点了点头说行,你等等。之后我就看见她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了过来。那是一张她和那个能够给她幸福的男孩子的合影。她说让我永远记住她和她的幸福。
照片上那个男孩子站在夏夏右边,她的头倚在他肩上,露出清新的微笑。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张很阳光灿烂的脸。
夏夏终于告诉我那个男孩子的名字:陈启哲。
第二天的外语课,我只递给启哲一粒棉花糖。我看到他眼里虽然写着迷惑,可还是接过去了。就在他将那粒棉花糖送到嘴边时,我把右手迅速伸过去夺过他手里的糖,上面赫然显现出“夏夏”二字。
启哲伸手过来抢那颗糖,我的眼泪打在他的手心里,碎掉了。
他还是咽下了那粒糖。至此,这个我爱着的男孩子吃掉了我365颗棉花糖,如果一天一颗,这些足以吃上一年。而这些汤里有361颗上印有另一个女孩的名字。尽管,她和我那么好。
我把头伏在桌面上,脸面向右边看着启哲,我说,启哲,我喜欢你。我知道你喜欢夏夏。
蒙蒙,答应我,你要幸福。你知道我给不了你。
我说我知道,那你至少能给我一些回忆的是不是。
你要的是什么?
我要你跟我一起看一天日升日落然后送我回家对我说一句你喜欢我。
第二天是双休日。凌晨三点多,我悄悄出门在楼下等启哲。
10多分钟之后我看见启哲远远地向我跑来。他拉起我的衣袖带我去海边,我们看很漂亮的日出,太阳从地平线下慢慢探出来,有温暖的光撒在我们身上。
我拉起他在沙滩上跑,我买了一部20块钱的相机,我让启哲给我拍照,我要把我最爱他的时候刻下来,刻在时光里,刻在他拍照时看我的眼神里。
我们买很多东西来吃,有我喜欢的橘子,有他喜欢的柠檬,有薯片面包,惟独,没有买棉花糖。我把柠檬泡好给他喝,他把橘子剥好送到我嘴边。他还是没塞进我嘴里。
我们就这样一直到日落。看着早上暖暖的阳光慢慢被回收,我知道,我的幸福也在远离。其实,这些幸福本就不属于我。
启哲送我回家,他在楼下跟我说,蒙蒙,我能给你的就只有这么多,对不起,我喜欢的是夏夏。
我说我知道。然后我转身走掉。
我知道我再也没有理由要求什么了。我不会听到他说他喜欢我了,永远不会。
晚上10:14,我听见电话铃声响起来时又看到了“来电显示”上那个熟悉的ic电话号码。我接起电话,我说我知道是你。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可请你先听我说。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了,可是他不喜欢我并且,他是夏夏命里的那个人。我还是爱他我依然还是没得选择,可是我希望你幸福而不是如我一样傻。
电话那边响起他好听的声音:蒙蒙,我做不到忘记你,就如同你做不到忘记他一样。可是,我以后不会再打电话给你。我只期望,你记住我曾经在你最美的时间里为你停留了三年。你会记得我。
我会。
这次是他先挂电话。
我对老师说我要换座位。从此,我和启哲天各一方。
我对夏夏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很高兴你会幸福。
我仍是边看云边往嘴里塞橘子,只是不再有人说我傻。我仍会在外语课上吃棉花糖,只是不再刻意留出四颗。
我再也不曾听到有那个我迷恋着的声音唱起jay的歌。
然后我开始听小美的寂寞飞行,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启哲那天我看过的云。cd机里小美淡漠地唱:天上的云,飞向哪里,怎么可以不留一丝痕迹,我多想忘记曾那么爱你,等待某天一切都云淡风轻。
他坐在我右边的时候,我正边看云朵边往嘴里狠命塞橘子。而他大大咧咧地抢过我手中最后两瓣橘子边吞边说:“嗯,味道不错。”
我就那么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咽下橘子,然后上课铃响了。
他叫陈启哲,这是我后来听老师介绍他时知道的。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张很阳光灿烂的脸。他从此坐在我右边。
外语课上。老师正唾沫横飞地念着刚学的文段,我根本听不懂。于是我把手慢慢伸进背包,从里层摸出早上买好的棉花糖,再从文具包里取出一根针。
准备就绪。我剥开一粒棉花糖,用针在上面扎起来。然后嘛,当然是吃下去。
“蒙蒙,你”启哲的脑袋伸了过来。
“放心,这针是不锈钢的,没毒。”我头也不甩地继续重复刚刚的动作。
“不是,这是”
“这是上课是不是?别担心,这怕什么,你吃不?我分你几个?”我边说边递过去几粒棉花糖“这个给你。”
“嗯?哦,啊不是,你在用针扎什么?”启哲接过糖放在了书桌里。
“呵呵,我在写今天学的单词啊,我怕记不住,所以吃下去。”
我看到启哲笑了笑,然后也把棉花糖送进了嘴里。在这天的日记里,我写道:
2003年8月11号,我的新同桌启哲吃掉了我两瓣橘子和四粒棉花糖。
启哲出现的前一天晚上11点59分,我挂下了一个喜欢了我三年的男孩子的电话。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那句最俗的:谢谢你。
我在的他是从ic电话亭打来的,我知道他特地赶在12点之前打来电话只是为了同我一起在凌晨时许愿----听说那时候许愿上帝会比较容易听到。上帝也喜欢早起的孩子----他说他的愿望就是可以一直照顾我。
我很感动。我从心底感谢他,这个第一个对我好的男孩子。可是我还是自私地在马上就到0:00时挂掉了电话。我知道,这对他很残忍。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喜欢他。
夏夏给我带来她喜欢的小美的cd,是那本发行了很久的想起。夏夏说她最喜欢的是那首天使的爱情。按下放音键时,我听到小美的轻吟浅唱:谁说平凡人的感情,比不上天使的美丽。
我知道夏夏身边有个很疼她的男孩子。夏夏告诉我那是除了我之外她最惦念的人,她说他会为她温柔地抹去眼泪,会为她拢吹乱的发丝,会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游荡她说她知道他能给她幸福。夏夏说他是个干净清爽的男孩子,她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
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从上幼稚园到现在,我们相识九年。
我和启哲开始熟络起来,上课偶尔躲过任课老师的法眼讲上几句小话,他写完语文作业总先递过来让我“复制”我做好数学习题也第一个放在他书桌里。
从那之后的外语课,我仍旧每次都会买棉花糖,自己吃掉一大半,留下四粒给启哲。我发现他也开始和我一样用我的文具包里的针在糖上写字然后吃掉。启哲的英语成绩很好,再说棉花糖只有四粒,他怎么会用来记单词呢?于是我问他在写什么,他说是一个女孩的名字。我说是谁?他咽下糖后抓了抓我的头发说不告诉你。
“你”我拿眼睛横他。
“嘿嘿!”他把头伸过来直直地看着我“蒙蒙,顺便告诉你,你吃橘子的样子很傻哦!”我拍了拍他的额头当做是惩罚了然后继续吃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真希望他写下的会是我的名字----我是喜欢上他了,没有为什么。
启哲会在很多课上唱歌给我听,他唱所有jay的歌,渐渐地我甚至开始发现他念课文都和jay唱rap一个味道了。我开始迷恋他的声音。
我巴望着有一天启哲会把他手里写着我的名字的棉花糖送过来塞进我嘴里。
然后在启哲给我唱熟了所有jay的歌并吃掉了364颗棉花糖----我遇见他的第91天晚上,夏夏来我家。我们一同在床头闲聊。
我说夏夏,你给我张照片吧,这样再有你不在的时候我就可以看着它想你,我就不会难过。
夏夏点了点头说行,你等等。之后我就看见她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了过来。那是一张她和那个能够给她幸福的男孩子的合影。她说让我永远记住她和她的幸福。
照片上那个男孩子站在夏夏右边,她的头倚在他肩上,露出清新的微笑。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张很阳光灿烂的脸。
夏夏终于告诉我那个男孩子的名字:陈启哲。
第二天的外语课,我只递给启哲一粒棉花糖。我看到他眼里虽然写着迷惑,可还是接过去了。就在他将那粒棉花糖送到嘴边时,我把右手迅速伸过去夺过他手里的糖,上面赫然显现出“夏夏”二字。
启哲伸手过来抢那颗糖,我的眼泪打在他的手心里,碎掉了。
他还是咽下了那粒糖。至此,这个我爱着的男孩子吃掉了我365颗棉花糖,如果一天一颗,这些足以吃上一年。而这些汤里有361颗上印有另一个女孩的名字。尽管,她和我那么好。
我把头伏在桌面上,脸面向右边看着启哲,我说,启哲,我喜欢你。我知道你喜欢夏夏。
蒙蒙,答应我,你要幸福。你知道我给不了你。
我说我知道,那你至少能给我一些回忆的是不是。
你要的是什么?
我要你跟我一起看一天日升日落然后送我回家对我说一句你喜欢我。
第二天是双休日。凌晨三点多,我悄悄出门在楼下等启哲。
10多分钟之后我看见启哲远远地向我跑来。他拉起我的衣袖带我去海边,我们看很漂亮的日出,太阳从地平线下慢慢探出来,有温暖的光撒在我们身上。
我拉起他在沙滩上跑,我买了一部20块钱的相机,我让启哲给我拍照,我要把我最爱他的时候刻下来,刻在时光里,刻在他拍照时看我的眼神里。
我们买很多东西来吃,有我喜欢的橘子,有他喜欢的柠檬,有薯片面包,惟独,没有买棉花糖。我把柠檬泡好给他喝,他把橘子剥好送到我嘴边。他还是没塞进我嘴里。
我们就这样一直到日落。看着早上暖暖的阳光慢慢被回收,我知道,我的幸福也在远离。其实,这些幸福本就不属于我。
启哲送我回家,他在楼下跟我说,蒙蒙,我能给你的就只有这么多,对不起,我喜欢的是夏夏。
我说我知道。然后我转身走掉。
我知道我再也没有理由要求什么了。我不会听到他说他喜欢我了,永远不会。
晚上10:14,我听见电话铃声响起来时又看到了“来电显示”上那个熟悉的ic电话号码。我接起电话,我说我知道是你。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可请你先听我说。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了,可是他不喜欢我并且,他是夏夏命里的那个人。我还是爱他我依然还是没得选择,可是我希望你幸福而不是如我一样傻。
电话那边响起他好听的声音:蒙蒙,我做不到忘记你,就如同你做不到忘记他一样。可是,我以后不会再打电话给你。我只期望,你记住我曾经在你最美的时间里为你停留了三年。你会记得我。
我会。
这次是他先挂电话。
我对老师说我要换座位。从此,我和启哲天各一方。
我对夏夏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很高兴你会幸福。
我仍是边看云边往嘴里塞橘子,只是不再有人说我傻。我仍会在外语课上吃棉花糖,只是不再刻意留出四颗。
我再也不曾听到有那个我迷恋着的声音唱起jay的歌。
然后我开始听小美的寂寞飞行,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启哲那天我看过的云。cd机里小美淡漠地唱:天上的云,飞向哪里,怎么可以不留一丝痕迹,我多想忘记曾那么爱你,等待某天一切都云淡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