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祭_分卷阅读_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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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明白了。”黑衣女子只一晃身形,便消失在树林里。
少年站在原地踌躇了一下,然后迈步向前,朝着洛克他们消失的方向走去。
正如费尔.楠柯所说的那样,血猎并没有死。那一日,枭被米勒误杀以后,枭的尸身被古龙吞吃掉了,枭的灵魂附上了血猎的身体。被枭的灵魂附体之后,血猎拥有了枭以及雪烈的一部分记忆。血猎为了复仇,举剑刺向米勒。之后,血猎和维尔,还有米勒,一起进入了时空遂道。三个人在时空遂道里展开一场大战,米勒受伤晕死过去,手中的“时空之匙”脱手向下坠落。维尔和血猎一起抢夺“时空之匙”。
一对死敌在时空遂道里厮杀起来。维尔失去了“邪灵血剑”,而血猎的手里还持着一柄神器“夭”。
维尔徒手根本招架不住血猎的攻击,他只得依靠血族强大的力量和迅疾的速度与血猎周旋。最终,“时空之匙”被血猎夺了去。在魔力与妖力的强烈冲击下,时空遂道严重扭曲。维尔冲出时空遂道以后,跌在了高速公路上。当时,一辆豪华汽车朝维尔撞了过来。司机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就在汽车的主人以为自己要吃上人命官司的时候,维尔左手推出,生生把冲向自己的“金属怪物”给挡住了。
车主人一见维尔不但没有死,反而只用一只手就把自己的座驾给挡了下来,他甚是惊讶。于是,就把维尔留在自己的身边。他发现维尔有一对红色的眼睛,为了使维尔不至于被当成怪物,他让维尔戴上墨镜。从此,维尔跟着他的老板出入人类上流社会,享尽了荣华富贵。但是,他仍然只饮血液,因为他是血族。
比起维尔来,血猎可就要诲气得多。他冲出时空遂道以后,先是闯进了某一时期地球上的人类世界,他遇到了史前土著人。那些土著人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蓬头垢面,周身几乎赤裸。由于那个时候太阳正处于地球的近距离轨道上,天气异常炎热,草木干枯、河水枯竭,大地几乎被烤得燃烧起来。那些土著人陷入食物短缺的困境,正在他们准备将自己的子女也吞吃掉的时候,看到了跌坐在眼前的血猎。
他应该是猎物。土著人头领盯着血猎看了一会儿,然后,喉咙里暴发出一声震耳欲聋般的嘶吼。
许多双眼睛里闪烁出兽性的光芒。“吼吼吼”,那些土著人声若惊雷,他们持着呈镰状弯曲的骨制刀具,疯狂地扑上来就要“抢割”眼前的“肥肉”。吓得血猎一挺身跃了起来,他跳上巨石,攀着枝条,又纵上峭壁。他的身手异常敏捷,比最灵活的猿猴都要迅疾。
那些土著人抬头望着峭壁上的身影,忽然倒身下拜。因为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火,夜晚的黑暗令土著人十分畏惧,他们崇拜太阳,把太阳当成了“光明神”,他们畏惧黑夜,把黑夜当成了“暗黑神”。他们认为这两个神明经常打架,如果光明神把暗黑神给打败了,暗黑神就会倒下去,而这一天眼睛里就会看到所有的东西,人们称之为“光明日”,即白昼。当暗黑神打赢光明神的时候,黑夜就降临,人们什么都看不到了,因此,人们称之为“暗黑日”,即夜晚。土著人把血猎当成现身出来的“暗黑神”,因为血猎周身上下的穿着都是黑色。
血猎看着那些土著人的举动,感觉很奇怪,他的心还怦怦怦地跳着呢。他觉得那些土著人跟本就不是人,而是野兽,他才懒得理呢,他只想离开这里,他要追杀米勒和维尔,他要为自己、若茜,还有科隆报仇。
血猎抬头看了看灼热的太阳,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再呆下去还不得把自己给烤熟了?不行,得换个地方。
血猎坐在一棵枯树上思索起来,他想到了出现在米勒手中的发光东西,它还藏在自己的怀里。血猎把“时空之匙”拿在手上翻过来倒过去地看。
奇怪,它为什么不发光了呢?血猎看到花瓣形的金属上面有一颗雪亮的石头。就是这颗石头爆发出的光芒令自己来到了这个地方。血猎想到了在“水晶宫”里消失的洛克,当时米勒对自己说,那叫“时空转移”。
看来我也被转移了。既然这个东西能把我转移到这里来,或许也能把我转移到别的地方去。血猎动起了脑筋。血猎看到那颗石头与金属的花瓣之间有一段距离,它的上面分布着一些银色的线条,它们很像从前在亚特兰蒂斯看到的用来指示时间的金属盘。
血猎试着触摸那颗石头。终于,石头转动起来,随着石头的旋转,那些银色的线条移动起来。当石头停下来的时候,其中最长也是颜色最深的那条银线停在了一串数字上。
“呼”,一片雪亮的光芒迎头罩下。
“亮了,它又亮了!”血猎惊喜地喊叫起来。然后“霍”的一声,血猎不见了,他又进入了时空遂道。血猎在闪烁着光芒的时空遂道里疾速地向前穿行。
看来,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血猎高兴坏了。可是,那些土著人却哭天抹泪起来,他们看见了被光芒笼罩后又不见了的暗黑神。他们呜哩哇啦地乱叫着,他们是在责怪他们的头领。如果不是头领下令攻击暗黑神,暗黑神又怎么会离开我们呢?如果暗黑神留下来,大地上就不会被光明神烤得要冒出烟来。
“吼吼吼”,土著人举着镰状的骨刀,迈着有力的步子向他们的头领逼去。
“啊啊啊!”数声惨叫之后,血光四射,那名土著头领被他的族人给肢解成了若干块。土著人拿着自己得到的“食品”,“嘎吱吱”生吞起来,他们嚼得相当有滋味,嘴角还直往外冒血。那场面如果被来自文明社会中的人类看到,起码得有三天吃不下饭去,光呕也呕得你半死去。
当血猎冲出时空遂道的时候,又一次傻眼了。他发现自己跌落在一片被冰与雪覆盖的荒野之中。
这是一处战场。覆盖着荒草的冰原上有许许多多类人的残肢断臂,它们混杂着金属的器械,还有扯碎的类似于旗帜一样的东西。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淋漓的血色。但是,那些血液的颜色却是蓝色的。
天空是浅灰的颜色,高高地悬挂着一颗球体。说它是太阳吧,它又不像,因为它的颜色是青白色。一群长相极其恐怖的小兽蹲在一个金属的怪物上,正伸着脖子,啾啾地鸣叫。它们的身体呈粉红色,屁股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背上生有一对粉色的翅膀,它们的脸像狐狸,四肢又像老虎。它们生有像鸟喙一样长而尖的嘴。它们的眼睛盯着横在冰原上的死尸,看样子在等待啄食。
血猎摸了摸胸口,心还在狂跳不已。他瞪着眼睛扫视着周围。
很显然,这里刚经过一场惨烈的激战。附近有十几个伤兵,他们东倒西歪地躺着,或者背靠背倚坐着,他们一脸惊惧地瞪视着血猎。有的士兵还摸索着拿起手中的金属器械。他们也不知道这个从天而降的少年是敌人还是友军。看此人的穿着又不像是友军,因此,那些士兵都很紧张。
其实,血猎比他们更紧张。因为这些人类根本不同于血猎所看到过的人类。他们的身形很高大,头发和皮肤是蓝色的,眼睛是紫红色的。他们的手中都拿着金属器械。
“呀,他们是人还是妖怪?”血猎惊叫一声,其实,原本他也是妖怪,只不过受到惊吓,一时间忘记了。
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又瞅瞅周边的环境。得,明白了。看来又转移到一个古怪的地方了。这里应该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跟他们的长相差别太大,他们该不会又要把我吃掉吧?我还是赶快溜走才好。血猎在心里嘀咕着。他打算去转动“时空之匙”上的石头。
第一百八十二章血月
血猎正打算启动“时空之匙”,逃离这一是非之地。突然,一个女子扑了上来。她抓着血猎的手臂,急切地恳求道:“求求你,救救我吧!”
血猎抬头一看,见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她身材高挑,曲线玲珑,模样长得很像人类。女子的皮肤和头发都是蓝色的,眸子也是紫红色的。她的眼睛大而明亮,眉毛细长并且连在一起直飞入发鬓里。她穿着一袭华丽的披袍,上面装饰有闪烁光芒的金属圆片。她的鬓发已经散乱了,额前一缕头发还沾着蓝色的血液。
“你……你是什么人?这又是哪里?”血猎吓了一跳,他急忙把“时空之匙”揣进怀里。
“你不要怕,这个星球叫大角星。我的名字叫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我是星王。那些受伤的人是我的兵士。”
“什么提,什么鲁……丝?你的名字也太长了!”血猎皱了皱眉,心想:女人真是麻烦。
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急忙解释道:“这是我们大角星族的语言,如果用你的语言来解释,我的名字应该叫血月。”
“呵,我叫血猎,你叫血月,巧了,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血字,不过,我生来就是猎杀血族的,不如这样吧,你以后就随我一起猎杀血族吧,我要把所有的血族都剿杀殆尽!”血猎咬牙切齿着,他又想起了被暗夜亲王们害死的父亲。
血月急忙点头,说道:“我听你的,你救救我和我的士兵吧!”血月一脸的惊惧,她用手指着远处说到,“你看到那些小绿人了吗?他们是矛迪克星人,他们在入侵我的星球。还有库库底米拉咕,就是那种飞行兽,用你们的语言解释应该叫吸髓鬼狐。吸髓鬼狐是我们大角星人的天敌,专门吸食我们的脑髓。”
顺着血月的手指看去,血猎惊出了一身冷汗。无数的小怪物手持金属器械,驱赶着那种像狐狸一样的飞行兽正在向这里逼近。他们应该也是人类,只不过个子比较矮小。他们的身高在三尺左右,皮肤是绿色的,眼睛是灰色的。他们的手臂很长,两条腿比较短,他们的头颅比普通人要大得多。
血猎又惊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诲气,诲气,真是诲气!还是跑路为妙。
血猎看了一眼女子,又瞧了瞧那十几个伤兵,他们都很年轻,眼睛里满是恐惧与乞求之色。看来,他们的遭遇是蛮惨的,如果不快点逃离这里,还不得被那些小怪物给撕碎了啊。
“好吧,遇上我是你的运气,谁让我捡到了宝贝呢,那你得跟紧了哦。”血猎急忙取出“时空之匙”。
“哇,时空之匙!你竟然有这种东西,这下好了,我们有救了!”血月一挥手,那十几名伤兵挣扎着走了过来。血猎一边操作“时空之匙”,一边在心里祈祷:神哦,千万保佑我,转移到一个好地方吧。
在一片雪亮的光芒笼罩下,血猎拉着美人的手滑进了时空遂道。随他们一起进入时空遂道的还有那十几个伤兵。
当血猎从时空遂道里跌到地面上时,又一次傻眼了。他来到了二次世界大战时候的欧洲战场。
此时,艾森豪威尔和蒙哥马利正在指挥诺曼底登陆。大批的盟军战士从运输舰上下来,然后整装,疾速地向战场上推进。“嗡嗡嗡”,头顶上的战斗机群黑压压的一片,起码有上万架,它们在空降伞兵。
“轰”,一声剧响,一颗炸弹在他们的附近炸响。盟军士兵发现了身穿怪异服装的人群,他们以为是德国人的奸细,于是发射了炮弹。有几个原本就受了伤的大角星人被气浪送上了天空。天空中仿佛下起一场蓝色的雨,那种雨散发的是一种清甜的味道,就像是某种植物的香气。血猎突然嗅到了熟悉的气味,但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逃命。因为有一大帮手持枪械的盟军战士正在向他们开来。
“倒霉倒霉!难道我就跟战场有缘吗?在旭日帝国当护国将军的时候总打仗来着,现在小爷我累了,不想再打了。神哦,保佑我吧……”血猎絮絮叨叨着。他正想/操作“时空之匙”,血月急忙说道:“将军,还是让我来吧,我懂得如何操作。”
“也好,或许你的手气比我好。希望能够转移到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吧。”血猎把“时空之匙”递给血月。
当一干人等再一次穿过时空遂道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跌在海边的沙滩上。三面环山,一面傍海,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希腊。他们已经来到了爱琴海的海岸上,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
血猎看到了在海上飘荡的渔船,周边还有一些建筑物……血猎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的味道。
“嗯,这里很像我的家乡东土大陆。看样子这里没有战争。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我小时候可是以狩猎为生的,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有了大海我们就不会被饿死了。”
血月扫视一眼周遭陌生的环境,点点头,说道:“嗯,也好,我们听将军安排,就留在这里吧。”
血猎站起身,把周围扫视了一遍。他发现背后不远处有一座大山,山腰上隐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座城堡,或许是什么神庙。
“走吧,我们上山,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慢慢再想办法,你的这些伤兵也需要救治。”
血猎拉着血月的手,仅剩下的八个伤兵互相搀扶着跟在他们身后。一行人向山上走去。
此后,血猎与幸存的大角星人栖身在了神庙里。在与血月的谈话中,血猎了解了大角星和大角星人。
大角星位于银河系以外,第六宇宙的边缘。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总是无私地帮助宇宙兄弟。为了帮助宇宙兄弟建立水晶能源系统,大角星人把能量源“磁欧石”先是借给了天狼星人,然后又借给了昴星人,之后又借给了天龙星人……就这样,借来借去,借出事儿了。当“磁欧石”被哈比星人借去之后,就再也没还回来。大角星王派出使者前去查探,使者回来报告说,“磁欧石”在运回大角星的途中连同哈比星族的王子一起神秘失踪。后来,为了寻找“磁欧石”,大角星王把自己的得力干将都派往了宇宙深处。
此后不久,矛迪克星人也来借“磁欧石”。矛迪克星人素来以野蛮著称。他们不相信“磁欧石”已经遗失,便强行抢掠了大角星的水晶卫星,致使大角星冰河世纪来临,许多大角星人失去食物被冻饿而死。
为了发泄不满,矛迪克星人入侵大角星。他们不仅杀死星王卫队的全体官兵,连女王也要抢掠走。就在女王即将遭受劫难的时候,血猎从天而降。
“哦,原来是这样。你们的遭遇也真是够惨的。”血猎很“同情”大角星人的遭遇。但是,大角星人的食物是一种蓝色的并且开花的水草,这种草地球上根本没有。血猎愁坏了。实在没辙了,血猎就在海藻里混上千屈菜、梭鱼草、绿萝、荇菜等等,凡是水生的植物,杂其杂八五颜六色的东东,他弄了一大堆给大角星人吃。在大角星人疑惑的目光里,血猎拈了一根荇菜,一边咀嚼,一边夸张地嚷嚷着:“好吃好吃,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呢。”其实,他都想吐了。
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最容易骗了。他们见血猎吃得很香,也跟着吃起来。
“好吃,真的很好吃耶!”血月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想不到这个星球上的食物居然这么好吃。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
我靠,真是一帮怪物!血猎在心里暗暗叫苦。他本以为大角星人吃下去可能会被毒死的,这样自己就少了许多累赘。谁知,他们不但没有被毒死,就连身体上的伤都好了。血猎连连称奇。大角星人千恩万谢,血猎差一点儿掉泪。他本来是想害死人家的,不曾想阴错阳差救活了他们,人家把他当成了救命的恩人。
大角星人对血猎甚是崇拜,一致推举血猎为头领。就连血月都甘愿当他的下属。无奈,血猎只得接了这个差事。为了养活自己还有这一帮属下,血猎租船打鱼靠卖鱼为生。他们在海边生活了几百年,在此期间,血猎暗中查访米勒和维尔的下落,但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不久,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遇刺身亡,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继承其父亲王位。亚历山大镇压了底比斯的反抗,统治了希腊。但是,各个城邦之间频频暴发战争,人民的生活陷入极端穷苦的境地,希腊陷入了战乱时期。
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了活命,血猎又带着大角星人开始了“逃亡”。这一次他们回到了两千年后的希腊。他们又看到了曾经栖身过的神庙。由于惨遭战争的蹂躏,神庙早已经破败不堪。不过,还能勉强容身。
当血猎又想换地方的时候,他看到了高耸的建筑物,宽阔的街道,还有漂亮的码头,以及奔跑的“金属怪物”。原来,时间的流逝可以让许多东西发生变化。既然跑了几回都没离开希腊,看来自己是跟此地有缘,血猎决定留下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山不转水转
由于长时间吃地球上的水草,摄入了过多的铁元素,再加上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大角星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他们血液里的蓝细胞开始减少,红细胞逐渐增多,皮肤的颜色也由深变浅,他们的外貌更加接近地球人。而且,他们的食物也由最初的单一性变得多样化,虽然他们不能吃肉类食物,但是他们已经能吃蔬菜和水果。
于是,血猎带领大角星人走出破败的神庙,进入市区,开始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
大角星人不仅具有某些特异能力,而且擅长奔跑和跳跃,血猎根本不用教他们什么,他们就像是天生的搏斗高手。正当血猎为大伙的生存发愁时,他听到了考古博物馆向社会招收保安的消息。思来想去,血猎决定把他们送去应聘保安。但是,血猎又担心人类会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于是,他决定先去考古博物馆考察一番。
要想在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馆当保安,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光查户籍就要查到你的祖宗十八代去,而这些来自地球以外的大角星人根本没有户籍。
就在血猎游荡在大街上,感觉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伙偷儿抢/劫了一家店铺,他们被警察追得满大街跑。血猎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博物馆里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不如我偷出一两件卖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就在血猎潜入考古博物馆准备作案的时候,看到了夹在游客中欣赏展品的洛克,也嗅到了来自洛克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熟悉,那是血族的味道。其实是魔族的味道,因为洛克是魔王子的化身,而血族本来就是魔族。一刹那间,潜藏在记忆里的某些片断,还有支离破碎的画面,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闪现出来。
你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的身上有血族的味道,你必定也是那个暗夜亲王。是你骗了我,还有那个假女王修罗,你们统统都得死!一刹那间,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起来。
血猎跟着洛克一直追踪到神庙里。当洛克和血猎交上手时,血猎的步步紧逼惹恼了洛克。洛克发怒后,红瞳暴张,血猎又把洛克误认成了米勒。最终,惨剧发生了。血猎被自己的“夭”刺中,就像从前米勒误杀枭那样,洛克又误杀了血猎。
血猎临死前,在他的灵魂即将逸出身体时,记忆的闸门完全开启了。血猎知道自己就是雪烈,也是枭,他也知道,洛克就是从前把自己从雄狮的利齿下救出来,又和自己远征雅利安的金甲武官,同时,他也是自己的结义大哥魔王子,可是,他却为了那个假女王而把剑刺向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即便追踪了几百年又能怎么样?自己连米勒和维尔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居然死在结义大哥的手里。血猎倍感伤心和绝望,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把“夭”从自己的胸口拔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外出归来的血月发现了正从胸口向外拔剑的血猎。为了挽救血猎,血月急忙操作“时空之匙”,她把时间倒回血猎去考古博物馆之前。血月用一把与“夭”相类似的普通剑把“夭”调了包。于是,血猎侥幸逃过一劫。
我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又复活了?当血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血月正在为他疗伤。血月的手掌心暴出了一片雪亮的光芒,在那片光芒的作用下,胸口的血液止住了,疼痛也在减轻。血猎看着血月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眼睛潮湿了。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耳边响起了两个声音,它们很遥远,因为在十万年之前,它们又很近,因为太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血猎闭上眼睛,有一滴清亮亮的液体从眼角滑落下来。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血月轻叹一声。
伤好之后,血猎就常常一个人行至山下,站在那片树林边,独自想着心事。
那一夜,月亮爬上了树梢,夜空中点点的星光就像栖落在黑幕上的荧火虫。血猎又想起了洛克曾经吟诵过的诗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
“其实,你读懂的是他的寂寞。而我呢,我的寂寞你却从来没有读过。因为从前有你,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可是现在,没有了你,我很寂寞,真的很寂寞!”血猎喃喃着,“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难道只是为了替他报仇,还上我曾经刺向他的那一剑?为什么?难道只有我继续追杀你,你才会出现吗?”血猎突然对着树林大吼起来,“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是不是你觉得对不起我,所以不敢见我?”
看着血猎痛苦无助的样子,血月就忍不住会心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在心底悄然滋长。血月爱上了血猎。
为了帮助血猎解开心结,血月回到十万年前,她目睹了雪烈在斗兽场所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其实,有好几次雪烈应该死掉的,都是血月利用自己的异能把他救活了。血月了解到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也目睹了亚特兰蒂斯的陷落,以及后来暗夜城堡之中的大决战。
血月的内心异常纠结,她也想过要阻止那些悲惨事情的发生,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还牵扯到天琴星人、昴星人、哈比星人、以及地球人等等。太多太多的人和事交织在一起,如果刻意改变它,将会打破宇宙的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思来想去,血月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血猎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山顶想心事的时候,血月就坐在他旁边,给他讲从前的那些往事,耐心地开导他。一开始,血猎总是阴沉着脸,时而还会怒吼一声:“你又不是男人,你怎么会明白?”每每这时,血月便适时而止,悄悄地和八个族人退了出去。
“是,我明白了。”黑衣女子只一晃身形,便消失在树林里。
少年站在原地踌躇了一下,然后迈步向前,朝着洛克他们消失的方向走去。
正如费尔.楠柯所说的那样,血猎并没有死。那一日,枭被米勒误杀以后,枭的尸身被古龙吞吃掉了,枭的灵魂附上了血猎的身体。被枭的灵魂附体之后,血猎拥有了枭以及雪烈的一部分记忆。血猎为了复仇,举剑刺向米勒。之后,血猎和维尔,还有米勒,一起进入了时空遂道。三个人在时空遂道里展开一场大战,米勒受伤晕死过去,手中的“时空之匙”脱手向下坠落。维尔和血猎一起抢夺“时空之匙”。
一对死敌在时空遂道里厮杀起来。维尔失去了“邪灵血剑”,而血猎的手里还持着一柄神器“夭”。
维尔徒手根本招架不住血猎的攻击,他只得依靠血族强大的力量和迅疾的速度与血猎周旋。最终,“时空之匙”被血猎夺了去。在魔力与妖力的强烈冲击下,时空遂道严重扭曲。维尔冲出时空遂道以后,跌在了高速公路上。当时,一辆豪华汽车朝维尔撞了过来。司机想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就在汽车的主人以为自己要吃上人命官司的时候,维尔左手推出,生生把冲向自己的“金属怪物”给挡住了。
车主人一见维尔不但没有死,反而只用一只手就把自己的座驾给挡了下来,他甚是惊讶。于是,就把维尔留在自己的身边。他发现维尔有一对红色的眼睛,为了使维尔不至于被当成怪物,他让维尔戴上墨镜。从此,维尔跟着他的老板出入人类上流社会,享尽了荣华富贵。但是,他仍然只饮血液,因为他是血族。
比起维尔来,血猎可就要诲气得多。他冲出时空遂道以后,先是闯进了某一时期地球上的人类世界,他遇到了史前土著人。那些土著人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蓬头垢面,周身几乎赤裸。由于那个时候太阳正处于地球的近距离轨道上,天气异常炎热,草木干枯、河水枯竭,大地几乎被烤得燃烧起来。那些土著人陷入食物短缺的困境,正在他们准备将自己的子女也吞吃掉的时候,看到了跌坐在眼前的血猎。
他应该是猎物。土著人头领盯着血猎看了一会儿,然后,喉咙里暴发出一声震耳欲聋般的嘶吼。
许多双眼睛里闪烁出兽性的光芒。“吼吼吼”,那些土著人声若惊雷,他们持着呈镰状弯曲的骨制刀具,疯狂地扑上来就要“抢割”眼前的“肥肉”。吓得血猎一挺身跃了起来,他跳上巨石,攀着枝条,又纵上峭壁。他的身手异常敏捷,比最灵活的猿猴都要迅疾。
那些土著人抬头望着峭壁上的身影,忽然倒身下拜。因为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火,夜晚的黑暗令土著人十分畏惧,他们崇拜太阳,把太阳当成了“光明神”,他们畏惧黑夜,把黑夜当成了“暗黑神”。他们认为这两个神明经常打架,如果光明神把暗黑神给打败了,暗黑神就会倒下去,而这一天眼睛里就会看到所有的东西,人们称之为“光明日”,即白昼。当暗黑神打赢光明神的时候,黑夜就降临,人们什么都看不到了,因此,人们称之为“暗黑日”,即夜晚。土著人把血猎当成现身出来的“暗黑神”,因为血猎周身上下的穿着都是黑色。
血猎看着那些土著人的举动,感觉很奇怪,他的心还怦怦怦地跳着呢。他觉得那些土著人跟本就不是人,而是野兽,他才懒得理呢,他只想离开这里,他要追杀米勒和维尔,他要为自己、若茜,还有科隆报仇。
血猎抬头看了看灼热的太阳,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再呆下去还不得把自己给烤熟了?不行,得换个地方。
血猎坐在一棵枯树上思索起来,他想到了出现在米勒手中的发光东西,它还藏在自己的怀里。血猎把“时空之匙”拿在手上翻过来倒过去地看。
奇怪,它为什么不发光了呢?血猎看到花瓣形的金属上面有一颗雪亮的石头。就是这颗石头爆发出的光芒令自己来到了这个地方。血猎想到了在“水晶宫”里消失的洛克,当时米勒对自己说,那叫“时空转移”。
看来我也被转移了。既然这个东西能把我转移到这里来,或许也能把我转移到别的地方去。血猎动起了脑筋。血猎看到那颗石头与金属的花瓣之间有一段距离,它的上面分布着一些银色的线条,它们很像从前在亚特兰蒂斯看到的用来指示时间的金属盘。
血猎试着触摸那颗石头。终于,石头转动起来,随着石头的旋转,那些银色的线条移动起来。当石头停下来的时候,其中最长也是颜色最深的那条银线停在了一串数字上。
“呼”,一片雪亮的光芒迎头罩下。
“亮了,它又亮了!”血猎惊喜地喊叫起来。然后“霍”的一声,血猎不见了,他又进入了时空遂道。血猎在闪烁着光芒的时空遂道里疾速地向前穿行。
看来,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血猎高兴坏了。可是,那些土著人却哭天抹泪起来,他们看见了被光芒笼罩后又不见了的暗黑神。他们呜哩哇啦地乱叫着,他们是在责怪他们的头领。如果不是头领下令攻击暗黑神,暗黑神又怎么会离开我们呢?如果暗黑神留下来,大地上就不会被光明神烤得要冒出烟来。
“吼吼吼”,土著人举着镰状的骨刀,迈着有力的步子向他们的头领逼去。
“啊啊啊!”数声惨叫之后,血光四射,那名土著头领被他的族人给肢解成了若干块。土著人拿着自己得到的“食品”,“嘎吱吱”生吞起来,他们嚼得相当有滋味,嘴角还直往外冒血。那场面如果被来自文明社会中的人类看到,起码得有三天吃不下饭去,光呕也呕得你半死去。
当血猎冲出时空遂道的时候,又一次傻眼了。他发现自己跌落在一片被冰与雪覆盖的荒野之中。
这是一处战场。覆盖着荒草的冰原上有许许多多类人的残肢断臂,它们混杂着金属的器械,还有扯碎的类似于旗帜一样的东西。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淋漓的血色。但是,那些血液的颜色却是蓝色的。
天空是浅灰的颜色,高高地悬挂着一颗球体。说它是太阳吧,它又不像,因为它的颜色是青白色。一群长相极其恐怖的小兽蹲在一个金属的怪物上,正伸着脖子,啾啾地鸣叫。它们的身体呈粉红色,屁股后面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背上生有一对粉色的翅膀,它们的脸像狐狸,四肢又像老虎。它们生有像鸟喙一样长而尖的嘴。它们的眼睛盯着横在冰原上的死尸,看样子在等待啄食。
血猎摸了摸胸口,心还在狂跳不已。他瞪着眼睛扫视着周围。
很显然,这里刚经过一场惨烈的激战。附近有十几个伤兵,他们东倒西歪地躺着,或者背靠背倚坐着,他们一脸惊惧地瞪视着血猎。有的士兵还摸索着拿起手中的金属器械。他们也不知道这个从天而降的少年是敌人还是友军。看此人的穿着又不像是友军,因此,那些士兵都很紧张。
其实,血猎比他们更紧张。因为这些人类根本不同于血猎所看到过的人类。他们的身形很高大,头发和皮肤是蓝色的,眼睛是紫红色的。他们的手中都拿着金属器械。
“呀,他们是人还是妖怪?”血猎惊叫一声,其实,原本他也是妖怪,只不过受到惊吓,一时间忘记了。
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又瞅瞅周边的环境。得,明白了。看来又转移到一个古怪的地方了。这里应该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跟他们的长相差别太大,他们该不会又要把我吃掉吧?我还是赶快溜走才好。血猎在心里嘀咕着。他打算去转动“时空之匙”上的石头。
第一百八十二章血月
血猎正打算启动“时空之匙”,逃离这一是非之地。突然,一个女子扑了上来。她抓着血猎的手臂,急切地恳求道:“求求你,救救我吧!”
血猎抬头一看,见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她身材高挑,曲线玲珑,模样长得很像人类。女子的皮肤和头发都是蓝色的,眸子也是紫红色的。她的眼睛大而明亮,眉毛细长并且连在一起直飞入发鬓里。她穿着一袭华丽的披袍,上面装饰有闪烁光芒的金属圆片。她的鬓发已经散乱了,额前一缕头发还沾着蓝色的血液。
“你……你是什么人?这又是哪里?”血猎吓了一跳,他急忙把“时空之匙”揣进怀里。
“你不要怕,这个星球叫大角星。我的名字叫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我是星王。那些受伤的人是我的兵士。”
“什么提,什么鲁……丝?你的名字也太长了!”血猎皱了皱眉,心想:女人真是麻烦。
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急忙解释道:“这是我们大角星族的语言,如果用你的语言来解释,我的名字应该叫血月。”
“呵,我叫血猎,你叫血月,巧了,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血字,不过,我生来就是猎杀血族的,不如这样吧,你以后就随我一起猎杀血族吧,我要把所有的血族都剿杀殆尽!”血猎咬牙切齿着,他又想起了被暗夜亲王们害死的父亲。
血月急忙点头,说道:“我听你的,你救救我和我的士兵吧!”血月一脸的惊惧,她用手指着远处说到,“你看到那些小绿人了吗?他们是矛迪克星人,他们在入侵我的星球。还有库库底米拉咕,就是那种飞行兽,用你们的语言解释应该叫吸髓鬼狐。吸髓鬼狐是我们大角星人的天敌,专门吸食我们的脑髓。”
顺着血月的手指看去,血猎惊出了一身冷汗。无数的小怪物手持金属器械,驱赶着那种像狐狸一样的飞行兽正在向这里逼近。他们应该也是人类,只不过个子比较矮小。他们的身高在三尺左右,皮肤是绿色的,眼睛是灰色的。他们的手臂很长,两条腿比较短,他们的头颅比普通人要大得多。
血猎又惊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诲气,诲气,真是诲气!还是跑路为妙。
血猎看了一眼女子,又瞧了瞧那十几个伤兵,他们都很年轻,眼睛里满是恐惧与乞求之色。看来,他们的遭遇是蛮惨的,如果不快点逃离这里,还不得被那些小怪物给撕碎了啊。
“好吧,遇上我是你的运气,谁让我捡到了宝贝呢,那你得跟紧了哦。”血猎急忙取出“时空之匙”。
“哇,时空之匙!你竟然有这种东西,这下好了,我们有救了!”血月一挥手,那十几名伤兵挣扎着走了过来。血猎一边操作“时空之匙”,一边在心里祈祷:神哦,千万保佑我,转移到一个好地方吧。
在一片雪亮的光芒笼罩下,血猎拉着美人的手滑进了时空遂道。随他们一起进入时空遂道的还有那十几个伤兵。
当血猎从时空遂道里跌到地面上时,又一次傻眼了。他来到了二次世界大战时候的欧洲战场。
此时,艾森豪威尔和蒙哥马利正在指挥诺曼底登陆。大批的盟军战士从运输舰上下来,然后整装,疾速地向战场上推进。“嗡嗡嗡”,头顶上的战斗机群黑压压的一片,起码有上万架,它们在空降伞兵。
“轰”,一声剧响,一颗炸弹在他们的附近炸响。盟军士兵发现了身穿怪异服装的人群,他们以为是德国人的奸细,于是发射了炮弹。有几个原本就受了伤的大角星人被气浪送上了天空。天空中仿佛下起一场蓝色的雨,那种雨散发的是一种清甜的味道,就像是某种植物的香气。血猎突然嗅到了熟悉的气味,但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逃命。因为有一大帮手持枪械的盟军战士正在向他们开来。
“倒霉倒霉!难道我就跟战场有缘吗?在旭日帝国当护国将军的时候总打仗来着,现在小爷我累了,不想再打了。神哦,保佑我吧……”血猎絮絮叨叨着。他正想/操作“时空之匙”,血月急忙说道:“将军,还是让我来吧,我懂得如何操作。”
“也好,或许你的手气比我好。希望能够转移到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吧。”血猎把“时空之匙”递给血月。
当一干人等再一次穿过时空遂道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跌在海边的沙滩上。三面环山,一面傍海,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希腊。他们已经来到了爱琴海的海岸上,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
血猎看到了在海上飘荡的渔船,周边还有一些建筑物……血猎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的味道。
“嗯,这里很像我的家乡东土大陆。看样子这里没有战争。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我小时候可是以狩猎为生的,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有了大海我们就不会被饿死了。”
血月扫视一眼周遭陌生的环境,点点头,说道:“嗯,也好,我们听将军安排,就留在这里吧。”
血猎站起身,把周围扫视了一遍。他发现背后不远处有一座大山,山腰上隐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座城堡,或许是什么神庙。
“走吧,我们上山,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慢慢再想办法,你的这些伤兵也需要救治。”
血猎拉着血月的手,仅剩下的八个伤兵互相搀扶着跟在他们身后。一行人向山上走去。
此后,血猎与幸存的大角星人栖身在了神庙里。在与血月的谈话中,血猎了解了大角星和大角星人。
大角星位于银河系以外,第六宇宙的边缘。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总是无私地帮助宇宙兄弟。为了帮助宇宙兄弟建立水晶能源系统,大角星人把能量源“磁欧石”先是借给了天狼星人,然后又借给了昴星人,之后又借给了天龙星人……就这样,借来借去,借出事儿了。当“磁欧石”被哈比星人借去之后,就再也没还回来。大角星王派出使者前去查探,使者回来报告说,“磁欧石”在运回大角星的途中连同哈比星族的王子一起神秘失踪。后来,为了寻找“磁欧石”,大角星王把自己的得力干将都派往了宇宙深处。
此后不久,矛迪克星人也来借“磁欧石”。矛迪克星人素来以野蛮著称。他们不相信“磁欧石”已经遗失,便强行抢掠了大角星的水晶卫星,致使大角星冰河世纪来临,许多大角星人失去食物被冻饿而死。
为了发泄不满,矛迪克星人入侵大角星。他们不仅杀死星王卫队的全体官兵,连女王也要抢掠走。就在女王即将遭受劫难的时候,血猎从天而降。
“哦,原来是这样。你们的遭遇也真是够惨的。”血猎很“同情”大角星人的遭遇。但是,大角星人的食物是一种蓝色的并且开花的水草,这种草地球上根本没有。血猎愁坏了。实在没辙了,血猎就在海藻里混上千屈菜、梭鱼草、绿萝、荇菜等等,凡是水生的植物,杂其杂八五颜六色的东东,他弄了一大堆给大角星人吃。在大角星人疑惑的目光里,血猎拈了一根荇菜,一边咀嚼,一边夸张地嚷嚷着:“好吃好吃,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呢。”其实,他都想吐了。
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最容易骗了。他们见血猎吃得很香,也跟着吃起来。
“好吃,真的很好吃耶!”血月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想不到这个星球上的食物居然这么好吃。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
我靠,真是一帮怪物!血猎在心里暗暗叫苦。他本以为大角星人吃下去可能会被毒死的,这样自己就少了许多累赘。谁知,他们不但没有被毒死,就连身体上的伤都好了。血猎连连称奇。大角星人千恩万谢,血猎差一点儿掉泪。他本来是想害死人家的,不曾想阴错阳差救活了他们,人家把他当成了救命的恩人。
大角星人对血猎甚是崇拜,一致推举血猎为头领。就连血月都甘愿当他的下属。无奈,血猎只得接了这个差事。为了养活自己还有这一帮属下,血猎租船打鱼靠卖鱼为生。他们在海边生活了几百年,在此期间,血猎暗中查访米勒和维尔的下落,但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不久,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遇刺身亡,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继承其父亲王位。亚历山大镇压了底比斯的反抗,统治了希腊。但是,各个城邦之间频频暴发战争,人民的生活陷入极端穷苦的境地,希腊陷入了战乱时期。
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了活命,血猎又带着大角星人开始了“逃亡”。这一次他们回到了两千年后的希腊。他们又看到了曾经栖身过的神庙。由于惨遭战争的蹂躏,神庙早已经破败不堪。不过,还能勉强容身。
当血猎又想换地方的时候,他看到了高耸的建筑物,宽阔的街道,还有漂亮的码头,以及奔跑的“金属怪物”。原来,时间的流逝可以让许多东西发生变化。既然跑了几回都没离开希腊,看来自己是跟此地有缘,血猎决定留下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山不转水转
由于长时间吃地球上的水草,摄入了过多的铁元素,再加上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大角星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他们血液里的蓝细胞开始减少,红细胞逐渐增多,皮肤的颜色也由深变浅,他们的外貌更加接近地球人。而且,他们的食物也由最初的单一性变得多样化,虽然他们不能吃肉类食物,但是他们已经能吃蔬菜和水果。
于是,血猎带领大角星人走出破败的神庙,进入市区,开始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
大角星人不仅具有某些特异能力,而且擅长奔跑和跳跃,血猎根本不用教他们什么,他们就像是天生的搏斗高手。正当血猎为大伙的生存发愁时,他听到了考古博物馆向社会招收保安的消息。思来想去,血猎决定把他们送去应聘保安。但是,血猎又担心人类会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于是,他决定先去考古博物馆考察一番。
要想在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馆当保安,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光查户籍就要查到你的祖宗十八代去,而这些来自地球以外的大角星人根本没有户籍。
就在血猎游荡在大街上,感觉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伙偷儿抢/劫了一家店铺,他们被警察追得满大街跑。血猎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博物馆里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不如我偷出一两件卖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就在血猎潜入考古博物馆准备作案的时候,看到了夹在游客中欣赏展品的洛克,也嗅到了来自洛克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熟悉,那是血族的味道。其实是魔族的味道,因为洛克是魔王子的化身,而血族本来就是魔族。一刹那间,潜藏在记忆里的某些片断,还有支离破碎的画面,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闪现出来。
你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的身上有血族的味道,你必定也是那个暗夜亲王。是你骗了我,还有那个假女王修罗,你们统统都得死!一刹那间,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起来。
血猎跟着洛克一直追踪到神庙里。当洛克和血猎交上手时,血猎的步步紧逼惹恼了洛克。洛克发怒后,红瞳暴张,血猎又把洛克误认成了米勒。最终,惨剧发生了。血猎被自己的“夭”刺中,就像从前米勒误杀枭那样,洛克又误杀了血猎。
血猎临死前,在他的灵魂即将逸出身体时,记忆的闸门完全开启了。血猎知道自己就是雪烈,也是枭,他也知道,洛克就是从前把自己从雄狮的利齿下救出来,又和自己远征雅利安的金甲武官,同时,他也是自己的结义大哥魔王子,可是,他却为了那个假女王而把剑刺向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即便追踪了几百年又能怎么样?自己连米勒和维尔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居然死在结义大哥的手里。血猎倍感伤心和绝望,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把“夭”从自己的胸口拔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外出归来的血月发现了正从胸口向外拔剑的血猎。为了挽救血猎,血月急忙操作“时空之匙”,她把时间倒回血猎去考古博物馆之前。血月用一把与“夭”相类似的普通剑把“夭”调了包。于是,血猎侥幸逃过一劫。
我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又复活了?当血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血月正在为他疗伤。血月的手掌心暴出了一片雪亮的光芒,在那片光芒的作用下,胸口的血液止住了,疼痛也在减轻。血猎看着血月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眼睛潮湿了。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耳边响起了两个声音,它们很遥远,因为在十万年之前,它们又很近,因为太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血猎闭上眼睛,有一滴清亮亮的液体从眼角滑落下来。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血月轻叹一声。
伤好之后,血猎就常常一个人行至山下,站在那片树林边,独自想着心事。
那一夜,月亮爬上了树梢,夜空中点点的星光就像栖落在黑幕上的荧火虫。血猎又想起了洛克曾经吟诵过的诗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
“其实,你读懂的是他的寂寞。而我呢,我的寂寞你却从来没有读过。因为从前有你,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可是现在,没有了你,我很寂寞,真的很寂寞!”血猎喃喃着,“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难道只是为了替他报仇,还上我曾经刺向他的那一剑?为什么?难道只有我继续追杀你,你才会出现吗?”血猎突然对着树林大吼起来,“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是不是你觉得对不起我,所以不敢见我?”
看着血猎痛苦无助的样子,血月就忍不住会心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在心底悄然滋长。血月爱上了血猎。
为了帮助血猎解开心结,血月回到十万年前,她目睹了雪烈在斗兽场所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其实,有好几次雪烈应该死掉的,都是血月利用自己的异能把他救活了。血月了解到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也目睹了亚特兰蒂斯的陷落,以及后来暗夜城堡之中的大决战。
血月的内心异常纠结,她也想过要阻止那些悲惨事情的发生,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还牵扯到天琴星人、昴星人、哈比星人、以及地球人等等。太多太多的人和事交织在一起,如果刻意改变它,将会打破宇宙的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思来想去,血月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血猎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山顶想心事的时候,血月就坐在他旁边,给他讲从前的那些往事,耐心地开导他。一开始,血猎总是阴沉着脸,时而还会怒吼一声:“你又不是男人,你怎么会明白?”每每这时,血月便适时而止,悄悄地和八个族人退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