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京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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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名:番外一京城行
七年过去,蒙在春雨和风中的京城繁华依旧,既有宽敞道路,高楼林立,也有亭台楼阁,古色院落。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在这个交织着现代与复古色彩的城市里,有着许多人无法割舍的回忆。
为了让袁家在南海四岛稳住脚跟,并进而获得更多的附属家族,更是为下一次家族排位赛做好充足的准备,作为家主的袁绍理所当然地辞去了军部首席执行长的位子专心于家族事业,而接替他的就是他的二弟袁毅。
与大哥相比,袁毅在古武武学上的造诣并不非常出色,但他对行军打仗却尤其在行,接下首席执行长的位子后在军部混得是如鱼得水。加上洪家随着洪国瑞的死亡而没落,洛家现任家主洛锦庭又无意与其争锋,可以说整个军部都握在他的手中。
当然,这也不代表他可以在华夏国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因为随着袁林加入官场,政界在财政、内部安置和外交上的掌控力就愈加突出。经过袁林数年努力,虽不敢说政界影响力可以和军部分庭抗礼,但在决策权的掌控上也不遑多让。
三个男人的事业都各有各的重心,袁绍常年待在南海,袁毅则每半个月都要亲自去京城一趟,一住就至少五天。袁林更是苦逼,他虽然在政界为官,可他事业的重心毕竟是在法国的古德家族中,为了加紧控制古德家族,他三天两头就得往巴黎飞,很多时候为了和容华多温存一会儿,他往往选在凌晨匆匆离开。
三人都想把容华绑在身边,于是经常为了她的归属问题而大打出手。三人的本事各不相同又极精通各自的能力,一旦打起来不是飞沙走石就是惊涛骇浪,往往要争得大家都面红耳赤,目露凶光,为此柳芸常常用暧昧揶揄的目光扫描容华。
这种生活打打闹闹过了几年,容华就想,她的小宝都五岁了,这些男人还这么幼稚真是欠管教。于是,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容华用神医安林最新研制的迷药迷晕了三个男人后,抱着越来越滚圆的儿子包袱款款离家出走了。
当晚,袁小宝趴在母亲的背上,心有戚戚然地用小肉手抹眼泪。他也不想整天待在岛上,可是他更不想和自家母亲离家出走啊!先不说等爸爸们把他们找到后他的小屁股会不会被揍开花,就是和母亲出门这几日他能不能正常生活都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有理由怀疑在母亲的手底下,他是否还有活命的机会。
原来,容华当年生小宝时伤了点元气,需要安静修养不可劳累,所以小宝一落地,从睡觉换衣到洗澡把尿都是三个老爹轮流负责,这个做母亲的只需要喂奶就够了。
后来等小宝三岁时她身体完全康复了,就很想照顾一下亲亲儿子,却没想到给儿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极为悲惨的经历——给儿子换衣服,把他小手臂给弄脱臼了;给儿子洗澡,差点没把他淹死在浴缸里;哄儿子睡觉,她一边讲童话故事一边对故事里的主角表示了很令儿子崩溃的问题,如睡美人为什么不会老,人鱼公主为什么不能像袁毅一样变出双腿,豌豆公主里的老国王为什么要亲自去开门。
在这样被摧残了一个月后,小宝痛定思痛,坚决表示睡觉要和母亲一起睡,但是他不要她给他穿衣喂饭洗澡和讲睡前故事!
容华也知道自己在这方面做的不够熟练,常常苦了自家儿子,所以一方面依着儿子的决定,一方面偷偷地用布偶娃娃来练习。
现在小宝也五岁了,容华也断断续续练了一年多了,她觉得自己应该可以照顾好小宝了。当她这么豪气冲天地告诉小宝时,小宝只是僵硬地干笑,随时做好了打急救电话的准备。
其实他已经五岁了,可以自己穿衣服,吃饭睡觉了,但是为了让母亲开心,他再想逃也得受着。谁让他有一回不小心看到了这个笨蛋妈妈拿着布偶娃娃偷偷练习的样子呢,对妈妈,他很容易就心软。
不过显然容华并不是蠢笨的人,她小心又小心地学习了一年多后,终于实践在宝贝儿子身上时,效果完美得出奇。
小宝对此如释重负,好像逃过了一劫。没有了在生活方面的顾虑,知道自己不会被母亲给折腾惨,所以这一次的离家出走,他的期待超越了担忧。而乐极生悲的是,等他们被爸爸们找到,他的母亲最多被押回房间做一些有爱的运动,而他,则会被亲爹揍得屁股开花,袁毅爸爸也救不了他。
既然是离家出走,那就要做的隐秘,所以容华思来想去并没有选择出国。如果要出国,就必须从海南岛坐飞机离开,可这样一来男人们很快就能从处境记录中查到自己的行踪,其中间隔的时间一定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她根本来不及躲藏。
她略一思索后,将护照交给了陈乐,让他帮忙在出入境管理局和机场做点手脚,迷惑一下那三个男人的视线。而她自己则带着儿子去了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京城。
和任何地方相比,京城的确可以被称作最危险的地方。
因为不论袁绍、袁毅还是袁林,他们的势力都遍布京城,只要她踏入京城一步,就必然有人注意到她。
不过,就算再明亮的地方也会有盲区。他们在京城是只手遮天的人物,难道她楚容华就差了吗?虽然不能说是尽在掌握,但是要找到一个盲区漏洞潜进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阿南和吴德如今就在军部任职,一个电话打给他们,不出半小时他们就做好了万全准备,他们和她之间的默契可不是一两天形成的。
母子俩成功避开耳目,漏夜进京,在吴德等人的掩护和陈乐在国外制造的障眼法下,愣是过了半个月,三个男人才有了她的准确消息。
这天早晨醒来,容华侧头看了看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听着那淅淅沥沥的雨声,没来由地,竟有一丝落寞。她想,也是时候让他们找到自己了,这些年过来,要是长时间没有他们的陪伴,她自己都不习惯呢。
她原先是住在一幢别墅里的,但因为昨日带着儿子来京城远郊的新游乐场玩耍,直到深夜才尽兴,所以干脆就住在了游乐场外的一家酒店中。酒店的环境配置都不错,入住的一般都是父母和小孩,当然也偶有情侣。
她订的是套房,一个卧室,一个书房,一个客厅和一个卫生间。
她偏头看了看身侧的枕头,知道儿子此时应该就在书房里练字。儿子一般都是六点起床,运动到七点,吃完早餐就开始临字帖。这是袁赋提议的,说是可以修身养性,袁绍对此大力赞同,并以小宝早起会影响母亲睡觉为由把他给赶到他自己的房间去了,儿子对这个理由倒是深信不疑,头一回没有闹腾乖乖收拾了东西开始了独立自主的可怜生活。
当时袁绍怎么说来着,哦对了,他说:“早知道这办法有用,就该让他两岁就练字,白白让他占了你这么多晚上。”两岁?两岁的小包子连拿一只毛笔都会把自己画成大花猫!还练字呢!
男人俊脸上那一堆的懊悔,看得容华嘴角直抽,恨不得给他的后脑勺一巴掌,抓住他衣领问一问,小宝真是你亲儿子吗?不会是弄错了吧,其实是二哥的儿子!
容华洗漱好去书房时,果然见儿子正放下手中的毛笔准备去洗手呢。
“小宝累不累?”容华走过去将儿子的小肉手牵住,带着他去洗了洗手。她其实不怎么喜欢儿子这么小就要六点起床,更舍不得儿子每天都要练字一个小时,但是既然已经开始练了,她也不好让他停下来,得培养他持之以恒的个性。
“还行吧。”小家伙歪了歪头,颇为老成地说道:“只有把字练好,手才能稳,以后开枪就能百发百中,小宝就可以保护妈妈了。妈妈,小宝会继续努力的!”袁小宝毕竟才五岁,哪有什么毅力日复一日地练字,只是每到他快厌烦的时候就会想想妈妈,想着以后就能保护妈妈了,他就能觉得练字的耐心又多了点。
儿子的表情认真又可爱,那双黑色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小小的拳头牢牢握紧举在她面前,述说着保护她的宣言。
容华呼吸一窒,眼眶一酸,又快又小心地把儿子搂过来抱住。她眨了眨眼睛,不让泛出眼眶的泪水模糊眼睛,将儿子毛茸茸的脑袋搂在胸口,她爱不释手地摸了一遍又一遍,说:“好,妈妈等着小宝长大保护妈妈。”
“嗯!”怀里的小孩重重点头。
容华又抱了一会儿,开心地抹了抹眼角的泪,松开了儿子后问:“宝贝儿怎么知道练字练好了手就能稳?”
“爸爸说的。”小家伙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小胖手搭在了母亲的腰上,昂起头眨巴着眼睛说:“爸爸要小宝好好练字,不能总找妈妈玩儿。”在袁林老狐狸的调教下,儿子已经学会了什么叫做狡猾。
他的确乖乖听话去练字,也没有像以前一样总粘着母亲不放了,但是他也得让坏爸爸付出点代价不是?
果然,容华一听就黑了脸,搂着儿子低骂:“那个没正经的!”她哪里会不知道袁绍这么和小宝说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儿子粘她粘得紧了点,有必要这么算计儿子吗?!回去看她怎么收拾他!
小宝悄悄瞅了容华一眼,小胖手捂着小嘴邪邪一笑。
母子俩在房里玩了会儿后就在酒店的餐厅吃了早餐,他们还不准备回去,因为小宝心心念念的水上滑滑梯还没玩呢。
这游乐场是新开的,但重在亲子项目多,所以这些天都是人山人海的,随处可见父母带着孩子来玩。
“妈妈。”刚刚走出酒店大门,穿着白色长袖t恤,米色休闲裤,带着墨镜有点小骚包的儿子就扭过头扯住了容华的衣摆。
“嗯?”容华低头露出疑惑的眼神。
儿子摘下了墨镜,小胖手指着前方,脆生生地问:“妈妈,这是不是我今天临摹的诗集中,‘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那一句?”
容华顺着儿子的手指看过去,只见酒店大门对着的正是一个公园的草坪一角,细细密密的小雨从天上落下,沙沙的雨声回荡在耳边,雨丝滋润着对面那片草坪,模模糊糊的,脆嫩的绿色连成了一片。
“啊,是。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明年妈妈还带小宝来这儿玩,好吗?”容华忍不住勾唇浅笑,垂眸朝着儿子点了点头。
“好!还要带袁毅爸爸一块儿!”说着,儿子又皱了皱小鼻子,还记恨着他亲爹总打他屁股的事,坏心眼地说:“不带爸爸!”
容华宠溺地点了点儿子的鼻子,纵容地点点头:“好好,都依小宝的。”
小家伙听了,笑得眉眼弯弯,扯着容华的衣摆扬着头,奶声奶气地说:“那妈妈,还有一句‘凭君先到江头看,柳色如今深未深’,明天我们找阿南叔叔和阿德叔叔一块儿下江南看柳色去吧!”
“好呀,如果他们有空又同意的话。”容华颔首同意。
“他们肯定会同意。”儿子老神在在地挑了挑眉,慢慢地说:“‘莫道官忙身老大,即无年少逐春心’,军部的事情永远都不可能做完,那还不如跟着小宝踏春去呢!我们多拍点照片给爸爸看,羡慕死爸爸!”
容华一听,黑着脸无语。儿子,你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吧,你亲爹到底怎么把你得罪了啊,这么排挤他。
小宝长得粉雕玉琢,圆滚滚的身子带着装酷的各种小装备,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身边的家长们听了儿子的话,又见儿子长得这么萌,纷纷友善地笑起来。
其中一个牵着自家儿子手的母亲走过来和容华说:“你儿子有五岁了吧,可真聪明,这古诗背得一溜一溜的,我们家阿乖连床前明月光都说得吱吱唔唔呢。”
每一个母亲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哪怕容华也不例外,就算儿子平时调皮捣蛋,但她心底还是喜爱得不行的,这会儿听了人的赞美,忍不住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朝着那位妈妈温和道:“他是被他爸爸给逼着每天练字,这才记下了几首诗。”
那名妈妈笑着点点头,又夸奖了袁小宝几句,然后两人就着儿子的事情拉扯了起来。两个母亲待在一起总是有着各种说不完的话题,一说就是半小时,要不是她们的两个儿子都比较乖,早就哭闹起来了。
容华和那名妈妈聊过一段后,春雨就停了,两人告别,各自牵着儿子的小手离开。
春雨来去比较快,雨过天晴后,游乐场照常营业,只是部分项目因为被雨水沾湿而暂不开放。
人来人往的游乐场中,一个长得十分妖孽的高大男人牵着另一个与他有两三分相似的小男孩。出众的容貌和气质,再加上一大一小手牵手的温馨搭配,引来了许多过路人的关注,但那个妖孽男却面无表情地将这些或好奇或惊艳的目光无视,只是牵着小男孩慢慢地走着。
小男孩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微撅起的小嘴嫣红嫣红的,看起来可爱极了。他兴奋地朝着四处看,突然眼睛一亮,定睛在了射击摊位那。
原来,那摊位前聚集了许多人,隐约可以看到有一个穿着白色运动衫的女人抱着一个孩子,手把手地教着他如何射击。听着周围人传来的一声声嘘唏和惊叹,小男孩知道他们一定是打中了气球。
很快,人群就分出了一条道,小男孩看清了那女人的模样——很漂亮,唇角挂着的笑容灿烂明朗,让人看了心里暖洋洋的很舒服。女人的手放在身边孩子的头顶,那孩子双手抱着比他人还高的布偶娃娃,那应该是他们的胜利品,小孩一步步地走着,摇摇晃晃看起来很可爱。
就在小男孩盯着那对母子看的时候,他身边的妖孽男已经牵着他的小手慢慢走了过去。
他们迎面而来,越来越接近,然而,就在他们就要相会的一刻,那女人却转过身弯下了腰。
“怎么撅着嘴?不高兴?”容华弯腰将儿子手里抱着的娃娃拿过来拎在手里,问。
“小宝枪法好烂。”小家伙悻悻地将双手背在身后,瘪着嘴说。刚才他端枪扫射气球的时候,三十个气球里只有一个是误打误撞射中的,可是他被母亲抱着,手把手射击时,却一个不落地打中了所有气球,这才得到了布偶娃娃。
其实他枪法不好他自己也知道,
袁毅对孩子很溺爱,小宝想玩真枪,他就真的瞒着容华偷偷给他玩,所以小宝知道自己枪法不好,并且一直有在努力。可是现在他又是震惊又是失落又是崇拜,因为他从没想到,自己这个身体柔弱需要大家细细呵护的母亲竟然有这样一手好枪法!
他由此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枪法有多么烂,也愧疚于自己竟然这么不了解自己的母亲。
容华倒是不知道自家宝贝儿子的愧疚,只以为他见她枪法好,他自己又打不好,这才难过气馁。她表情一松,温柔地在唇边荡开了慈爱的笑容,随手放下娃娃,弯着腰捧住了儿子的小脑袋,将自己的额头抵着他的额头,口吻爱宠地说:“傻宝贝儿,妈妈在你这么大的时候,连枪是什么都不知道呢,你还小,等再长大一点,你的枪法一定会比妈妈好。不要灰心丧气,妈妈还等着小宝长大了保护妈妈呢。”
袁小宝毕竟是孩子,被母亲这么一哄,心情就好了起来,他用力点头,在母亲脸颊上落下了一个亲吻,坚定地握紧拳头说:“小宝一定会变得像袁毅爸爸一样强大,然后保护妈妈!到时候看爸爸还敢不敢总是威胁你!”
容华听此,又是感动,又是无语。这孩子到底是有多喜欢袁毅,多排斥亲爹啊。
容华吱吱唔唔了几声,到底是没有为袁绍说好话。因为儿子口中袁绍对她的“威胁”只是夫妻间的某些情调,这种事情她怎么好意思开口和儿子解释?
“好了,走吧,咱们明天还要动身下江南呢。”容华无奈地摇摇头,然后直起腰,一手抱起一旁的娃娃,一手牵着儿子的手朝着大门口走去。
她的注意力全在儿子身上,没有发现她的背后有一个男人深情地望着她。她的背影很纤细,在淡色的阳光下,一如七年前一般,美得让他失魂落魄,停伫不前。他伸手,想抓住什么,却只有一阵若有似无的香风落在掌心。
“二叔?”他身边的小男孩仰着脸看着他,为什么舅舅脸色这么差,好像不高兴,又好像很高兴,很难过,又很想念?好复杂的表情啊。这么想着,小男孩将自己的脸蛋皱成了包子脸。
“嘘阿灿,再等等,让二叔再看一会儿,一会儿。”洛锦庭的大手盖在小男孩的头顶,眼睛如何都舍不得从前方女人的背影中离开。
席慕容有一句: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可是他想,如果一次擦肩而过能换来五百次的回眸,那他一定会感激涕零。因为他知道,哪怕是一千年的等待,一千年的轮回,他也无法得到那个女人的爱。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在远处多看她几回吧,哪怕他每看一回,爱就更刻骨一些,心就更痛一点,他也甘之如饴。
“二叔?”阿灿见二叔想看的女人早已出了大门,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试探着喊了一声,二叔为什么难过,在他心目中那样高大英伟如的二叔竟然哭了?那是眼泪吧?
“啊。”洛锦庭回过神,低下头时两滴眼泪落在了地上,扬起几不可见的尘埃,他自然地抹去了脸上的泪痕,扯开唇角一笑,依然是那一副妖孽的模样。
“二叔,你很难过吗?”小男孩仰着头懵懵懂懂地问。
“是啊,难过。”洛锦庭的心沉沉地,的确是难过的,可是这种难过中,又有些喜悦,毕竟没有什么比能看到她来得令人高兴了。她嫁给了三个男人,她生了一个聪明乖巧的儿子,她脸色红润,气息柔和,这一切都在告诉自己,她过得很好,很幸福,这就够了。
于是,他又说:“不过我也很高兴,因为她的高兴而高兴。”
阿灿疑惑地皱眉嘟嘴,不明白二叔为什么又高兴又难过的,他想了想不明白就另问了个问题:“二叔为什么哭?”阿灿不理解,他的二叔,是族里最厉害的人,是洛家的当家,这样厉害的男人为什么看着一个女人的背影,看着看着就哭了呢。
“因为”因为他正在承受人生中最煎熬的事情——求而不得。这个答案,他当然不会与一个才六岁大的侄儿说,他摸了摸阿灿的头顶,说:“如果你长大后还记得今天,你就会明白二叔为什么哭。”
阿灿似懂非懂,却还是乖乖点了点头。他歪着脑袋,想起了刚才那女人的笑容,不禁跟着甜甜一笑,对洛锦庭说:“可是二叔,阿灿很喜欢那个阿姨的笑,看了让阿灿好舒服哦,像像妈妈”说着,他局促地捏了捏衣角,说:“虽然阿灿没有妈妈,可是阿灿想,如果阿灿也有妈妈的话,是不是也会像那个阿姨一样,教阿灿打枪,和阿灿亲亲,还安慰阿灿。”
洛锦庭是家中独子,所以虽然是阿灿的二叔,却是堂叔,隔了两代。阿灿的父母在三年前相继去世,洛锦庭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不可能忍受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所以一思索就把阿灿给过继了来。
“会的,你妈妈以前很喜欢和你亲亲抱抱。”洛锦庭哄不来孩子,但语气却是尽量的温柔,他摸着阿灿的头,说:“不过你妈妈可不会打枪。”
“喔!”阿灿眨巴着眼睛点点头,看着大门口的眼睛带着一丝丝羡慕,心想,阿灿也想要一个像那个女人一样的妈妈呀,其实也不需要会打枪,阿灿只要看见她的笑,就觉得好开心呀。
“锦庭!你们叔侄俩还傻站着干嘛?人都走了。”这时,一道声音从身后响起。
一大一小转过头去看,只见一个笑容比洛锦庭更加妖孽,引得周遭女人花痴尖叫的男人大步走了过来。
“蓝叔叔!”阿灿看见蓝赫手里的冰激凌,笑眯眯地跑了过去。
“给你!”蓝赫将手里堆了五个球的冰激凌递给阿灿,然后用肩膀撞了撞洛锦庭:“回去后借你家小侄子一用。”他刚才看见容华时,容华已经拉着她儿子走出大门了,所以他没去追。
“你想干什么?”洛锦庭挑眉,冷淡地问。他和蓝赫是好友,是情敌,这会儿更是同病相怜的同是失恋人。
蓝赫不回答他,只是朝着啃冰激凌啃得很欢实的小家伙露出大灰狼的猥琐表情,说:“等下叔叔要去找刚才你们看见的那个阿姨,阿灿要不要跟叔叔一起去啊?”
“要!”阿灿愣了愣,忙咽下一口冰激凌,大声欢呼。闻言,蓝赫得逞一笑。虽然注定追不到那小妮子了,但变着法亲近她也可以啊,能让她的那三个男人堵心一把也是很有成就感的!
洛锦庭眉头微蹙,然后舒展了开来,同意了好友的想法。
于是,两个妖孽男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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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来,君卿终于体验了一把酒后乱性的感觉。酣畅淋漓的*虽然让她腰酸背痛,但至少在她清晨醒来的第一秒钟,她是不后悔的。
可是——
杀千刀的!明明她才是女人,并且昨晚之前还是处女的女人,按理来说,看到床上有一个男人在,就算要尖叫也应该是她尖叫才对!这个整夜把她做过来做过去的男人叫个屁啊!
“啊——啊——你、你你你!”躺在床上全身*的男人瞪大了眼睛嗷叫起来,活像一个被强奸的良家妇女!
“闭嘴!高阳!”君卿恶狠狠地说,成功地让男人乖乖闭上了嘴,却委委屈屈地看了她一眼又一眼!
见此,君卿抚额,难道她还要对他负责吗。
章节名:番外一京城行
七年过去,蒙在春雨和风中的京城繁华依旧,既有宽敞道路,高楼林立,也有亭台楼阁,古色院落。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在这个交织着现代与复古色彩的城市里,有着许多人无法割舍的回忆。
为了让袁家在南海四岛稳住脚跟,并进而获得更多的附属家族,更是为下一次家族排位赛做好充足的准备,作为家主的袁绍理所当然地辞去了军部首席执行长的位子专心于家族事业,而接替他的就是他的二弟袁毅。
与大哥相比,袁毅在古武武学上的造诣并不非常出色,但他对行军打仗却尤其在行,接下首席执行长的位子后在军部混得是如鱼得水。加上洪家随着洪国瑞的死亡而没落,洛家现任家主洛锦庭又无意与其争锋,可以说整个军部都握在他的手中。
当然,这也不代表他可以在华夏国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因为随着袁林加入官场,政界在财政、内部安置和外交上的掌控力就愈加突出。经过袁林数年努力,虽不敢说政界影响力可以和军部分庭抗礼,但在决策权的掌控上也不遑多让。
三个男人的事业都各有各的重心,袁绍常年待在南海,袁毅则每半个月都要亲自去京城一趟,一住就至少五天。袁林更是苦逼,他虽然在政界为官,可他事业的重心毕竟是在法国的古德家族中,为了加紧控制古德家族,他三天两头就得往巴黎飞,很多时候为了和容华多温存一会儿,他往往选在凌晨匆匆离开。
三人都想把容华绑在身边,于是经常为了她的归属问题而大打出手。三人的本事各不相同又极精通各自的能力,一旦打起来不是飞沙走石就是惊涛骇浪,往往要争得大家都面红耳赤,目露凶光,为此柳芸常常用暧昧揶揄的目光扫描容华。
这种生活打打闹闹过了几年,容华就想,她的小宝都五岁了,这些男人还这么幼稚真是欠管教。于是,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容华用神医安林最新研制的迷药迷晕了三个男人后,抱着越来越滚圆的儿子包袱款款离家出走了。
当晚,袁小宝趴在母亲的背上,心有戚戚然地用小肉手抹眼泪。他也不想整天待在岛上,可是他更不想和自家母亲离家出走啊!先不说等爸爸们把他们找到后他的小屁股会不会被揍开花,就是和母亲出门这几日他能不能正常生活都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有理由怀疑在母亲的手底下,他是否还有活命的机会。
原来,容华当年生小宝时伤了点元气,需要安静修养不可劳累,所以小宝一落地,从睡觉换衣到洗澡把尿都是三个老爹轮流负责,这个做母亲的只需要喂奶就够了。
后来等小宝三岁时她身体完全康复了,就很想照顾一下亲亲儿子,却没想到给儿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极为悲惨的经历——给儿子换衣服,把他小手臂给弄脱臼了;给儿子洗澡,差点没把他淹死在浴缸里;哄儿子睡觉,她一边讲童话故事一边对故事里的主角表示了很令儿子崩溃的问题,如睡美人为什么不会老,人鱼公主为什么不能像袁毅一样变出双腿,豌豆公主里的老国王为什么要亲自去开门。
在这样被摧残了一个月后,小宝痛定思痛,坚决表示睡觉要和母亲一起睡,但是他不要她给他穿衣喂饭洗澡和讲睡前故事!
容华也知道自己在这方面做的不够熟练,常常苦了自家儿子,所以一方面依着儿子的决定,一方面偷偷地用布偶娃娃来练习。
现在小宝也五岁了,容华也断断续续练了一年多了,她觉得自己应该可以照顾好小宝了。当她这么豪气冲天地告诉小宝时,小宝只是僵硬地干笑,随时做好了打急救电话的准备。
其实他已经五岁了,可以自己穿衣服,吃饭睡觉了,但是为了让母亲开心,他再想逃也得受着。谁让他有一回不小心看到了这个笨蛋妈妈拿着布偶娃娃偷偷练习的样子呢,对妈妈,他很容易就心软。
不过显然容华并不是蠢笨的人,她小心又小心地学习了一年多后,终于实践在宝贝儿子身上时,效果完美得出奇。
小宝对此如释重负,好像逃过了一劫。没有了在生活方面的顾虑,知道自己不会被母亲给折腾惨,所以这一次的离家出走,他的期待超越了担忧。而乐极生悲的是,等他们被爸爸们找到,他的母亲最多被押回房间做一些有爱的运动,而他,则会被亲爹揍得屁股开花,袁毅爸爸也救不了他。
既然是离家出走,那就要做的隐秘,所以容华思来想去并没有选择出国。如果要出国,就必须从海南岛坐飞机离开,可这样一来男人们很快就能从处境记录中查到自己的行踪,其中间隔的时间一定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她根本来不及躲藏。
她略一思索后,将护照交给了陈乐,让他帮忙在出入境管理局和机场做点手脚,迷惑一下那三个男人的视线。而她自己则带着儿子去了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京城。
和任何地方相比,京城的确可以被称作最危险的地方。
因为不论袁绍、袁毅还是袁林,他们的势力都遍布京城,只要她踏入京城一步,就必然有人注意到她。
不过,就算再明亮的地方也会有盲区。他们在京城是只手遮天的人物,难道她楚容华就差了吗?虽然不能说是尽在掌握,但是要找到一个盲区漏洞潜进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阿南和吴德如今就在军部任职,一个电话打给他们,不出半小时他们就做好了万全准备,他们和她之间的默契可不是一两天形成的。
母子俩成功避开耳目,漏夜进京,在吴德等人的掩护和陈乐在国外制造的障眼法下,愣是过了半个月,三个男人才有了她的准确消息。
这天早晨醒来,容华侧头看了看窗外灰蒙蒙的天空,听着那淅淅沥沥的雨声,没来由地,竟有一丝落寞。她想,也是时候让他们找到自己了,这些年过来,要是长时间没有他们的陪伴,她自己都不习惯呢。
她原先是住在一幢别墅里的,但因为昨日带着儿子来京城远郊的新游乐场玩耍,直到深夜才尽兴,所以干脆就住在了游乐场外的一家酒店中。酒店的环境配置都不错,入住的一般都是父母和小孩,当然也偶有情侣。
她订的是套房,一个卧室,一个书房,一个客厅和一个卫生间。
她偏头看了看身侧的枕头,知道儿子此时应该就在书房里练字。儿子一般都是六点起床,运动到七点,吃完早餐就开始临字帖。这是袁赋提议的,说是可以修身养性,袁绍对此大力赞同,并以小宝早起会影响母亲睡觉为由把他给赶到他自己的房间去了,儿子对这个理由倒是深信不疑,头一回没有闹腾乖乖收拾了东西开始了独立自主的可怜生活。
当时袁绍怎么说来着,哦对了,他说:“早知道这办法有用,就该让他两岁就练字,白白让他占了你这么多晚上。”两岁?两岁的小包子连拿一只毛笔都会把自己画成大花猫!还练字呢!
男人俊脸上那一堆的懊悔,看得容华嘴角直抽,恨不得给他的后脑勺一巴掌,抓住他衣领问一问,小宝真是你亲儿子吗?不会是弄错了吧,其实是二哥的儿子!
容华洗漱好去书房时,果然见儿子正放下手中的毛笔准备去洗手呢。
“小宝累不累?”容华走过去将儿子的小肉手牵住,带着他去洗了洗手。她其实不怎么喜欢儿子这么小就要六点起床,更舍不得儿子每天都要练字一个小时,但是既然已经开始练了,她也不好让他停下来,得培养他持之以恒的个性。
“还行吧。”小家伙歪了歪头,颇为老成地说道:“只有把字练好,手才能稳,以后开枪就能百发百中,小宝就可以保护妈妈了。妈妈,小宝会继续努力的!”袁小宝毕竟才五岁,哪有什么毅力日复一日地练字,只是每到他快厌烦的时候就会想想妈妈,想着以后就能保护妈妈了,他就能觉得练字的耐心又多了点。
儿子的表情认真又可爱,那双黑色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小小的拳头牢牢握紧举在她面前,述说着保护她的宣言。
容华呼吸一窒,眼眶一酸,又快又小心地把儿子搂过来抱住。她眨了眨眼睛,不让泛出眼眶的泪水模糊眼睛,将儿子毛茸茸的脑袋搂在胸口,她爱不释手地摸了一遍又一遍,说:“好,妈妈等着小宝长大保护妈妈。”
“嗯!”怀里的小孩重重点头。
容华又抱了一会儿,开心地抹了抹眼角的泪,松开了儿子后问:“宝贝儿怎么知道练字练好了手就能稳?”
“爸爸说的。”小家伙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小胖手搭在了母亲的腰上,昂起头眨巴着眼睛说:“爸爸要小宝好好练字,不能总找妈妈玩儿。”在袁林老狐狸的调教下,儿子已经学会了什么叫做狡猾。
他的确乖乖听话去练字,也没有像以前一样总粘着母亲不放了,但是他也得让坏爸爸付出点代价不是?
果然,容华一听就黑了脸,搂着儿子低骂:“那个没正经的!”她哪里会不知道袁绍这么和小宝说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儿子粘她粘得紧了点,有必要这么算计儿子吗?!回去看她怎么收拾他!
小宝悄悄瞅了容华一眼,小胖手捂着小嘴邪邪一笑。
母子俩在房里玩了会儿后就在酒店的餐厅吃了早餐,他们还不准备回去,因为小宝心心念念的水上滑滑梯还没玩呢。
这游乐场是新开的,但重在亲子项目多,所以这些天都是人山人海的,随处可见父母带着孩子来玩。
“妈妈。”刚刚走出酒店大门,穿着白色长袖t恤,米色休闲裤,带着墨镜有点小骚包的儿子就扭过头扯住了容华的衣摆。
“嗯?”容华低头露出疑惑的眼神。
儿子摘下了墨镜,小胖手指着前方,脆生生地问:“妈妈,这是不是我今天临摹的诗集中,‘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那一句?”
容华顺着儿子的手指看过去,只见酒店大门对着的正是一个公园的草坪一角,细细密密的小雨从天上落下,沙沙的雨声回荡在耳边,雨丝滋润着对面那片草坪,模模糊糊的,脆嫩的绿色连成了一片。
“啊,是。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明年妈妈还带小宝来这儿玩,好吗?”容华忍不住勾唇浅笑,垂眸朝着儿子点了点头。
“好!还要带袁毅爸爸一块儿!”说着,儿子又皱了皱小鼻子,还记恨着他亲爹总打他屁股的事,坏心眼地说:“不带爸爸!”
容华宠溺地点了点儿子的鼻子,纵容地点点头:“好好,都依小宝的。”
小家伙听了,笑得眉眼弯弯,扯着容华的衣摆扬着头,奶声奶气地说:“那妈妈,还有一句‘凭君先到江头看,柳色如今深未深’,明天我们找阿南叔叔和阿德叔叔一块儿下江南看柳色去吧!”
“好呀,如果他们有空又同意的话。”容华颔首同意。
“他们肯定会同意。”儿子老神在在地挑了挑眉,慢慢地说:“‘莫道官忙身老大,即无年少逐春心’,军部的事情永远都不可能做完,那还不如跟着小宝踏春去呢!我们多拍点照片给爸爸看,羡慕死爸爸!”
容华一听,黑着脸无语。儿子,你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吧,你亲爹到底怎么把你得罪了啊,这么排挤他。
小宝长得粉雕玉琢,圆滚滚的身子带着装酷的各种小装备,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身边的家长们听了儿子的话,又见儿子长得这么萌,纷纷友善地笑起来。
其中一个牵着自家儿子手的母亲走过来和容华说:“你儿子有五岁了吧,可真聪明,这古诗背得一溜一溜的,我们家阿乖连床前明月光都说得吱吱唔唔呢。”
每一个母亲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哪怕容华也不例外,就算儿子平时调皮捣蛋,但她心底还是喜爱得不行的,这会儿听了人的赞美,忍不住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朝着那位妈妈温和道:“他是被他爸爸给逼着每天练字,这才记下了几首诗。”
那名妈妈笑着点点头,又夸奖了袁小宝几句,然后两人就着儿子的事情拉扯了起来。两个母亲待在一起总是有着各种说不完的话题,一说就是半小时,要不是她们的两个儿子都比较乖,早就哭闹起来了。
容华和那名妈妈聊过一段后,春雨就停了,两人告别,各自牵着儿子的小手离开。
春雨来去比较快,雨过天晴后,游乐场照常营业,只是部分项目因为被雨水沾湿而暂不开放。
人来人往的游乐场中,一个长得十分妖孽的高大男人牵着另一个与他有两三分相似的小男孩。出众的容貌和气质,再加上一大一小手牵手的温馨搭配,引来了许多过路人的关注,但那个妖孽男却面无表情地将这些或好奇或惊艳的目光无视,只是牵着小男孩慢慢地走着。
小男孩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微撅起的小嘴嫣红嫣红的,看起来可爱极了。他兴奋地朝着四处看,突然眼睛一亮,定睛在了射击摊位那。
原来,那摊位前聚集了许多人,隐约可以看到有一个穿着白色运动衫的女人抱着一个孩子,手把手地教着他如何射击。听着周围人传来的一声声嘘唏和惊叹,小男孩知道他们一定是打中了气球。
很快,人群就分出了一条道,小男孩看清了那女人的模样——很漂亮,唇角挂着的笑容灿烂明朗,让人看了心里暖洋洋的很舒服。女人的手放在身边孩子的头顶,那孩子双手抱着比他人还高的布偶娃娃,那应该是他们的胜利品,小孩一步步地走着,摇摇晃晃看起来很可爱。
就在小男孩盯着那对母子看的时候,他身边的妖孽男已经牵着他的小手慢慢走了过去。
他们迎面而来,越来越接近,然而,就在他们就要相会的一刻,那女人却转过身弯下了腰。
“怎么撅着嘴?不高兴?”容华弯腰将儿子手里抱着的娃娃拿过来拎在手里,问。
“小宝枪法好烂。”小家伙悻悻地将双手背在身后,瘪着嘴说。刚才他端枪扫射气球的时候,三十个气球里只有一个是误打误撞射中的,可是他被母亲抱着,手把手射击时,却一个不落地打中了所有气球,这才得到了布偶娃娃。
其实他枪法不好他自己也知道,
袁毅对孩子很溺爱,小宝想玩真枪,他就真的瞒着容华偷偷给他玩,所以小宝知道自己枪法不好,并且一直有在努力。可是现在他又是震惊又是失落又是崇拜,因为他从没想到,自己这个身体柔弱需要大家细细呵护的母亲竟然有这样一手好枪法!
他由此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枪法有多么烂,也愧疚于自己竟然这么不了解自己的母亲。
容华倒是不知道自家宝贝儿子的愧疚,只以为他见她枪法好,他自己又打不好,这才难过气馁。她表情一松,温柔地在唇边荡开了慈爱的笑容,随手放下娃娃,弯着腰捧住了儿子的小脑袋,将自己的额头抵着他的额头,口吻爱宠地说:“傻宝贝儿,妈妈在你这么大的时候,连枪是什么都不知道呢,你还小,等再长大一点,你的枪法一定会比妈妈好。不要灰心丧气,妈妈还等着小宝长大了保护妈妈呢。”
袁小宝毕竟是孩子,被母亲这么一哄,心情就好了起来,他用力点头,在母亲脸颊上落下了一个亲吻,坚定地握紧拳头说:“小宝一定会变得像袁毅爸爸一样强大,然后保护妈妈!到时候看爸爸还敢不敢总是威胁你!”
容华听此,又是感动,又是无语。这孩子到底是有多喜欢袁毅,多排斥亲爹啊。
容华吱吱唔唔了几声,到底是没有为袁绍说好话。因为儿子口中袁绍对她的“威胁”只是夫妻间的某些情调,这种事情她怎么好意思开口和儿子解释?
“好了,走吧,咱们明天还要动身下江南呢。”容华无奈地摇摇头,然后直起腰,一手抱起一旁的娃娃,一手牵着儿子的手朝着大门口走去。
她的注意力全在儿子身上,没有发现她的背后有一个男人深情地望着她。她的背影很纤细,在淡色的阳光下,一如七年前一般,美得让他失魂落魄,停伫不前。他伸手,想抓住什么,却只有一阵若有似无的香风落在掌心。
“二叔?”他身边的小男孩仰着脸看着他,为什么舅舅脸色这么差,好像不高兴,又好像很高兴,很难过,又很想念?好复杂的表情啊。这么想着,小男孩将自己的脸蛋皱成了包子脸。
“嘘阿灿,再等等,让二叔再看一会儿,一会儿。”洛锦庭的大手盖在小男孩的头顶,眼睛如何都舍不得从前方女人的背影中离开。
席慕容有一句: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可是他想,如果一次擦肩而过能换来五百次的回眸,那他一定会感激涕零。因为他知道,哪怕是一千年的等待,一千年的轮回,他也无法得到那个女人的爱。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在远处多看她几回吧,哪怕他每看一回,爱就更刻骨一些,心就更痛一点,他也甘之如饴。
“二叔?”阿灿见二叔想看的女人早已出了大门,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试探着喊了一声,二叔为什么难过,在他心目中那样高大英伟如的二叔竟然哭了?那是眼泪吧?
“啊。”洛锦庭回过神,低下头时两滴眼泪落在了地上,扬起几不可见的尘埃,他自然地抹去了脸上的泪痕,扯开唇角一笑,依然是那一副妖孽的模样。
“二叔,你很难过吗?”小男孩仰着头懵懵懂懂地问。
“是啊,难过。”洛锦庭的心沉沉地,的确是难过的,可是这种难过中,又有些喜悦,毕竟没有什么比能看到她来得令人高兴了。她嫁给了三个男人,她生了一个聪明乖巧的儿子,她脸色红润,气息柔和,这一切都在告诉自己,她过得很好,很幸福,这就够了。
于是,他又说:“不过我也很高兴,因为她的高兴而高兴。”
阿灿疑惑地皱眉嘟嘴,不明白二叔为什么又高兴又难过的,他想了想不明白就另问了个问题:“二叔为什么哭?”阿灿不理解,他的二叔,是族里最厉害的人,是洛家的当家,这样厉害的男人为什么看着一个女人的背影,看着看着就哭了呢。
“因为”因为他正在承受人生中最煎熬的事情——求而不得。这个答案,他当然不会与一个才六岁大的侄儿说,他摸了摸阿灿的头顶,说:“如果你长大后还记得今天,你就会明白二叔为什么哭。”
阿灿似懂非懂,却还是乖乖点了点头。他歪着脑袋,想起了刚才那女人的笑容,不禁跟着甜甜一笑,对洛锦庭说:“可是二叔,阿灿很喜欢那个阿姨的笑,看了让阿灿好舒服哦,像像妈妈”说着,他局促地捏了捏衣角,说:“虽然阿灿没有妈妈,可是阿灿想,如果阿灿也有妈妈的话,是不是也会像那个阿姨一样,教阿灿打枪,和阿灿亲亲,还安慰阿灿。”
洛锦庭是家中独子,所以虽然是阿灿的二叔,却是堂叔,隔了两代。阿灿的父母在三年前相继去世,洛锦庭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不可能忍受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所以一思索就把阿灿给过继了来。
“会的,你妈妈以前很喜欢和你亲亲抱抱。”洛锦庭哄不来孩子,但语气却是尽量的温柔,他摸着阿灿的头,说:“不过你妈妈可不会打枪。”
“喔!”阿灿眨巴着眼睛点点头,看着大门口的眼睛带着一丝丝羡慕,心想,阿灿也想要一个像那个女人一样的妈妈呀,其实也不需要会打枪,阿灿只要看见她的笑,就觉得好开心呀。
“锦庭!你们叔侄俩还傻站着干嘛?人都走了。”这时,一道声音从身后响起。
一大一小转过头去看,只见一个笑容比洛锦庭更加妖孽,引得周遭女人花痴尖叫的男人大步走了过来。
“蓝叔叔!”阿灿看见蓝赫手里的冰激凌,笑眯眯地跑了过去。
“给你!”蓝赫将手里堆了五个球的冰激凌递给阿灿,然后用肩膀撞了撞洛锦庭:“回去后借你家小侄子一用。”他刚才看见容华时,容华已经拉着她儿子走出大门了,所以他没去追。
“你想干什么?”洛锦庭挑眉,冷淡地问。他和蓝赫是好友,是情敌,这会儿更是同病相怜的同是失恋人。
蓝赫不回答他,只是朝着啃冰激凌啃得很欢实的小家伙露出大灰狼的猥琐表情,说:“等下叔叔要去找刚才你们看见的那个阿姨,阿灿要不要跟叔叔一起去啊?”
“要!”阿灿愣了愣,忙咽下一口冰激凌,大声欢呼。闻言,蓝赫得逞一笑。虽然注定追不到那小妮子了,但变着法亲近她也可以啊,能让她的那三个男人堵心一把也是很有成就感的!
洛锦庭眉头微蹙,然后舒展了开来,同意了好友的想法。
于是,两个妖孽男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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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争抢:上校的军火邪妻
22年来,君卿终于体验了一把酒后乱性的感觉。酣畅淋漓的*虽然让她腰酸背痛,但至少在她清晨醒来的第一秒钟,她是不后悔的。
可是——
杀千刀的!明明她才是女人,并且昨晚之前还是处女的女人,按理来说,看到床上有一个男人在,就算要尖叫也应该是她尖叫才对!这个整夜把她做过来做过去的男人叫个屁啊!
“啊——啊——你、你你你!”躺在床上全身*的男人瞪大了眼睛嗷叫起来,活像一个被强奸的良家妇女!
“闭嘴!高阳!”君卿恶狠狠地说,成功地让男人乖乖闭上了嘴,却委委屈屈地看了她一眼又一眼!
见此,君卿抚额,难道她还要对他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