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九章:轩日升省城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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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嗲相处一段之后,沈一发现其实这个死人妖还是蛮有才华的。他对林子晴的定位十分准确,那就是类似于范冰冰那样的明星,但是用阿嗲的话说,如果子晴真火起来,一定会超过范冰冰的,因为子晴比范冰冰有才华。而且子晴气质出众,才艺双全,绝对是娱乐圈将来的大腕。
对于王馒头阿嗲的吹捧,沈一不以为然。
但是阿嗲给林子晴做出的一些形象,着实让沈一眼前一亮。林子晴以前的穿衣风格类似于都市白领,她毕竟是做新闻栏目的,自然不能穿的太娱乐时尚露点。但是经过阿嗲的包装,林子晴衣着风格偏向于成熟化与妖娆化。尽管不露点,但是有一些修身的衣服穿上,竟让林子晴看上去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将她的魔鬼身材衬托的如梦如幻,无比诱人。
这一切,自然是便宜了某个禽兽。毕竟衣服是一个女人的另一个脸蛋,这也是为什么女人都那么喜欢买衣服的原因之一。
林子晴要成为明星的消息自然瞒不住何蓝,何蓝看到林子晴的变化之后有些戚戚焉。尽管何蓝不与林子晴争奇斗艳,但是林子晴每天都忙着包装自己和录制专辑,何蓝却整天在家里闲着,这多少让何大美人有些不好意思,而且子晴一忙,她自己也没人陪着说话。
找楚蓉和张子衿又聊不到一块去,至于安阳菁心和何小月,也说不到一块儿。
于是何蓝只好重新到东凉医院上班,经过几日相处,竟和同在东凉医院里上班的安阳菁心渐渐有了些默契,两人偶尔还能聊上两句。
……
转眼之间到了八月中旬,今年春城大学开学时间特别早。八月二十号的时候就要到校,然后要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军训。而港大的开学时间则在八月底,路遥的港澳通行证已经办好,为了提前体验一下大学生活,也为了不让自己在港澳同胞面前丢人,路遥这几天都在陪着王小溪到春城大学军训。
路妈妈的生意也没有再做下去,女儿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她要给女儿准备衣裳,准备生活用品,准备一切必要的东西。儿行千里母担忧,更何况是到香港读书呢。在路妈妈的眼中,去香港就跟出国差不多。
路遥则趁着最后两天,和王小溪在春城大学玩了几天。
王小溪这两天的所作所为可让都丽万分头疼,原因很简单,王小溪考春城大学的时候,志愿填的是金融专业。结果到了春城大学之后,她自己却偷偷将专业给转到考古系。
考古!
都丽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真是一口老气没上来,差点被气死。你学一个中医,也比考古强啊。考古是什么?那不就是盗墓么。你是不是盗墓笔记看多了,还是脑子有毛病了。都丽指着王小溪骂了半天,结果王小溪一句话将都丽给骂回去,王小溪说:“考古怎么就成盗墓了,我看你才有病。”
女儿大了不中留,这是都丽在跟沈一说这件事情时常说的一句话。对于这事儿,沈一实在没啥话说。王小溪脑门一热选了春城大学最冷门的专业考古系,他也不能说啥不是。春城大学冷门专业着实不少,像沈一以前教过的中医系,以及沈一听说过的考古系以及什么古生物研究系。这些专业平时根本就没人上,估计也就王小溪这样的脑抽孩子才愿意学。
都丽让沈一去找王小溪谈谈,劝她改个专业。沈一硬着头皮去找王小溪,结果王小溪却对沈一说:“我从小就崇拜古墓丽影中的劳拉,你们非得让我改专业干嘛。”
原来是古墓丽影……
既然王小溪都这么说了,沈一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去找都丽,将事情的真像告诉她,都丽见事情已成定局,不同意也没办法。只好让王小溪在读考古系的时候多关注一下金融系。
王小溪也好说话,当即同意。
……
路遥要在八月二十五号左右去香港,原本路遥是准备一个人去,但是路妈妈不放心路遥,于是就找到沈一,希望沈一到时候能陪着路遥去香港,送路遥上学。毕竟一个女孩子,第一次出远门,作为妈妈怎么想都不放心。
而她自己也没有去过香港更没有离开过春城,所以只能希望沈一能去一趟。
沈一自然没有拒绝,路妈妈说了之后,沈一就答应下来。
八月二十五号中午,沈一开车带路遥去省城机场。到省城机场坐飞机去香港,一路上路遥有些沉默寡言,看着高速公路上来往的汽车,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快到省城的时候,路遥对沈一说:“其实我想自己一个人去香港,锻炼一下自己。”
沈一笑了笑说:“你别锻炼自己了,还是我陪你去好了,你妈妈不放心你,我要是半路回去,你妈妈肯定整夜整夜睡不着。”
路遥没有再说话,只能点了点头。
下了省城高速之后,走市内道路去机场。结果在半路上,沈一却看到了一辆造型拉风的布加迪被人围在路上。周围满是愤怒的群众,车里坐着一个年轻男人,副驾驶上躺着一个女人,女人露出半张妆很浓的瓜子脸,沈一仅仅是一瞥,就给这个女人贴上了骚媚的标签。
他也没多想,开车赶到机场。然后和路遥一起坐上飞机,前往香港送路遥上学。
……
而在省道上,上百民众齐聚在那里,围着布加迪。轩日升坐在车里,嘴里嚼着口香糖,怒骂了一声:“草。”
副驾驶上他的女朋友张兰兰正在对这小镜子补妆,边补边看了看车窗前面的人,一双狐狸眼中满是不屑。轩日升也很恼火,他是昨天晚上到的省城,在省城开了个房间,在张兰兰的身上打了几炮,今天中午才准备赶往春城上任。结果这刚要上高速,就在这省道上碰倒一个人。
碰倒人不要紧,要紧的是立马就有一伙人围上来,叫嚷着让他下车。轩日升才不下去呢,他是京津圈子有名的公子哥,在地方也认识一些人。他当即就联系了一个在省城的朋友,让他们带些人过来,说自己遇到麻烦了。打完电话之后,轩日升冷眼看着眼前这伙村民,冷哼一声,心道:想碰我的瓷?没门。
一个多小时后,十几辆豪车杀到,从车上下来的全部都是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公子哥。
看到这些人过来,轩日升才从布加迪里走下来,环视了一下现场坐在地上那个抱着腿的小孩。又看了看周围虎视眈眈的村民,他那个朋友走上前艳羡的看了看轩日升的女朋友张兰兰,咧嘴一笑说:“轩哥,您这是怎么了?怎么想到来我们这儿了,回头我们去京城找您玩呀。”
“小孙,别废话,眼前这帮货想碰哥哥的瓷,你看着办吧。”
叫小孙的男人四下环顾,笑了笑说:“还能怎么办,一个字,打。”
说着,他身后的二十来个公子哥都从车上拿下来家伙,砍刀和棍棒都有。甚至还有两个家伙拿着喷子,这附近估计民风也挺彪悍的。一看对方要打,村民们当即就提着铁销镐把就上来拼命,两伙人交战在一起,村民尽管人多。但是这伙公子哥都是打架能手,而且他们还有大杀器喷子,一喷子下去,好几个村民的腿上都满是铁砂珠。
村民们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就有些畏缩。轩日升冷哼一声看着这帮人,点上一支烟,不屑的说:“你们都给老子安分一点,他妈的,刚才叫嚣的那么厉害。现在怎么不叫了,想碰老子的瓷,找死。”
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孩叫喊着腿疼,轩日升走上去立马就抽了两巴掌说:“老子都没碰到你,再叫将你打出屎。”
长的颇为白净的小孩顿时吓的不敢哭。
……
凯旋而归之后,轩日升领着一帮省城公子哥回省城里继续潇洒,也不去春城上任了。用他的话说,这事儿早去晚去都一样。晚上在夜店里喝了个半醉,将张兰兰丢到一旁,弄了两个省城美女暖被,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张兰兰也没敢说什么,他当轩日升的女朋友说白了也就是为了钱。他才不在乎轩日升和别的女人睡呢,要是有那个男的愿意给她更多的钱或者权,她立马就给轩日升戴绿帽。
疯狂了一晚上,第二天他们才整顿了一下,准备前往春城。
结果他们刚要上高速时,十余辆警车就赶了过来,看了一眼他们的布加迪,勒令他们下车,将他们两个带走。
警察并没有给他们解释的机会,而是直接带回句子里,先丢到号子里反思几个小时再说。
原来。
昨天被轩日升抽了两个嘴巴的小孩是某位省委常委的亲孙子。孙子回太爷爷家看太爷爷,结果在村子附近的省道上跑着玩的时候,被轩日升的布加迪给撞飞,这孩子在村子里辈分高,尽管年龄小,但是好多大人都得管他叫叔。
刚好有两个大人路过,于是就将轩日升的布加迪拦下来。并且还给村子里的人打了电话,结果就有了那一幕。事情被省委常委知道了之后,他当即通知了省城公安部门,要不惜一切代价,将这两个人抓到。参与的人,全部接受调查。
从昨天晚上开始,已经有不少公子哥落网。轩日升是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他的布加迪,所有人都认识。
省委常委下了狠命令,一定要督办他们一个重罪。敢动喷子欺压百姓,肇事逃逸,不进去住个十年,难以平民愤。
而此时,轩日升还不知道这一切,他还在警局里叫嚣老子是京城来的,快放老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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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嗲相处一段之后,沈一发现其实这个死人妖还是蛮有才华的。他对林子晴的定位十分准确,那就是类似于范冰冰那样的明星,但是用阿嗲的话说,如果子晴真火起来,一定会超过范冰冰的,因为子晴比范冰冰有才华。而且子晴气质出众,才艺双全,绝对是娱乐圈将来的大腕。
对于王馒头阿嗲的吹捧,沈一不以为然。
但是阿嗲给林子晴做出的一些形象,着实让沈一眼前一亮。林子晴以前的穿衣风格类似于都市白领,她毕竟是做新闻栏目的,自然不能穿的太娱乐时尚露点。但是经过阿嗲的包装,林子晴衣着风格偏向于成熟化与妖娆化。尽管不露点,但是有一些修身的衣服穿上,竟让林子晴看上去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将她的魔鬼身材衬托的如梦如幻,无比诱人。
这一切,自然是便宜了某个禽兽。毕竟衣服是一个女人的另一个脸蛋,这也是为什么女人都那么喜欢买衣服的原因之一。
林子晴要成为明星的消息自然瞒不住何蓝,何蓝看到林子晴的变化之后有些戚戚焉。尽管何蓝不与林子晴争奇斗艳,但是林子晴每天都忙着包装自己和录制专辑,何蓝却整天在家里闲着,这多少让何大美人有些不好意思,而且子晴一忙,她自己也没人陪着说话。
找楚蓉和张子衿又聊不到一块去,至于安阳菁心和何小月,也说不到一块儿。
于是何蓝只好重新到东凉医院上班,经过几日相处,竟和同在东凉医院里上班的安阳菁心渐渐有了些默契,两人偶尔还能聊上两句。
……
转眼之间到了八月中旬,今年春城大学开学时间特别早。八月二十号的时候就要到校,然后要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军训。而港大的开学时间则在八月底,路遥的港澳通行证已经办好,为了提前体验一下大学生活,也为了不让自己在港澳同胞面前丢人,路遥这几天都在陪着王小溪到春城大学军训。
路妈妈的生意也没有再做下去,女儿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她要给女儿准备衣裳,准备生活用品,准备一切必要的东西。儿行千里母担忧,更何况是到香港读书呢。在路妈妈的眼中,去香港就跟出国差不多。
路遥则趁着最后两天,和王小溪在春城大学玩了几天。
王小溪这两天的所作所为可让都丽万分头疼,原因很简单,王小溪考春城大学的时候,志愿填的是金融专业。结果到了春城大学之后,她自己却偷偷将专业给转到考古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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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丽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真是一口老气没上来,差点被气死。你学一个中医,也比考古强啊。考古是什么?那不就是盗墓么。你是不是盗墓笔记看多了,还是脑子有毛病了。都丽指着王小溪骂了半天,结果王小溪一句话将都丽给骂回去,王小溪说:“考古怎么就成盗墓了,我看你才有病。”
女儿大了不中留,这是都丽在跟沈一说这件事情时常说的一句话。对于这事儿,沈一实在没啥话说。王小溪脑门一热选了春城大学最冷门的专业考古系,他也不能说啥不是。春城大学冷门专业着实不少,像沈一以前教过的中医系,以及沈一听说过的考古系以及什么古生物研究系。这些专业平时根本就没人上,估计也就王小溪这样的脑抽孩子才愿意学。
都丽让沈一去找王小溪谈谈,劝她改个专业。沈一硬着头皮去找王小溪,结果王小溪却对沈一说:“我从小就崇拜古墓丽影中的劳拉,你们非得让我改专业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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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王小溪都这么说了,沈一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去找都丽,将事情的真像告诉她,都丽见事情已成定局,不同意也没办法。只好让王小溪在读考古系的时候多关注一下金融系。
王小溪也好说话,当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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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要在八月二十五号左右去香港,原本路遥是准备一个人去,但是路妈妈不放心路遥,于是就找到沈一,希望沈一到时候能陪着路遥去香港,送路遥上学。毕竟一个女孩子,第一次出远门,作为妈妈怎么想都不放心。
而她自己也没有去过香港更没有离开过春城,所以只能希望沈一能去一趟。
沈一自然没有拒绝,路妈妈说了之后,沈一就答应下来。
八月二十五号中午,沈一开车带路遥去省城机场。到省城机场坐飞机去香港,一路上路遥有些沉默寡言,看着高速公路上来往的汽车,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快到省城的时候,路遥对沈一说:“其实我想自己一个人去香港,锻炼一下自己。”
沈一笑了笑说:“你别锻炼自己了,还是我陪你去好了,你妈妈不放心你,我要是半路回去,你妈妈肯定整夜整夜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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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省城高速之后,走市内道路去机场。结果在半路上,沈一却看到了一辆造型拉风的布加迪被人围在路上。周围满是愤怒的群众,车里坐着一个年轻男人,副驾驶上躺着一个女人,女人露出半张妆很浓的瓜子脸,沈一仅仅是一瞥,就给这个女人贴上了骚媚的标签。
他也没多想,开车赶到机场。然后和路遥一起坐上飞机,前往香港送路遥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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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省道上,上百民众齐聚在那里,围着布加迪。轩日升坐在车里,嘴里嚼着口香糖,怒骂了一声:“草。”
副驾驶上他的女朋友张兰兰正在对这小镜子补妆,边补边看了看车窗前面的人,一双狐狸眼中满是不屑。轩日升也很恼火,他是昨天晚上到的省城,在省城开了个房间,在张兰兰的身上打了几炮,今天中午才准备赶往春城上任。结果这刚要上高速,就在这省道上碰倒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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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就有些畏缩。轩日升冷哼一声看着这帮人,点上一支烟,不屑的说:“你们都给老子安分一点,他妈的,刚才叫嚣的那么厉害。现在怎么不叫了,想碰老子的瓷,找死。”
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孩叫喊着腿疼,轩日升走上去立马就抽了两巴掌说:“老子都没碰到你,再叫将你打出屎。”
长的颇为白净的小孩顿时吓的不敢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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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旋而归之后,轩日升领着一帮省城公子哥回省城里继续潇洒,也不去春城上任了。用他的话说,这事儿早去晚去都一样。晚上在夜店里喝了个半醉,将张兰兰丢到一旁,弄了两个省城美女暖被,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张兰兰也没敢说什么,他当轩日升的女朋友说白了也就是为了钱。他才不在乎轩日升和别的女人睡呢,要是有那个男的愿意给她更多的钱或者权,她立马就给轩日升戴绿帽。
疯狂了一晚上,第二天他们才整顿了一下,准备前往春城。
结果他们刚要上高速时,十余辆警车就赶了过来,看了一眼他们的布加迪,勒令他们下车,将他们两个带走。
警察并没有给他们解释的机会,而是直接带回句子里,先丢到号子里反思几个小时再说。
原来。
昨天被轩日升抽了两个嘴巴的小孩是某位省委常委的亲孙子。孙子回太爷爷家看太爷爷,结果在村子附近的省道上跑着玩的时候,被轩日升的布加迪给撞飞,这孩子在村子里辈分高,尽管年龄小,但是好多大人都得管他叫叔。
刚好有两个大人路过,于是就将轩日升的布加迪拦下来。并且还给村子里的人打了电话,结果就有了那一幕。事情被省委常委知道了之后,他当即通知了省城公安部门,要不惜一切代价,将这两个人抓到。参与的人,全部接受调查。
从昨天晚上开始,已经有不少公子哥落网。轩日升是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他的布加迪,所有人都认识。
省委常委下了狠命令,一定要督办他们一个重罪。敢动喷子欺压百姓,肇事逃逸,不进去住个十年,难以平民愤。
而此时,轩日升还不知道这一切,他还在警局里叫嚣老子是京城来的,快放老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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