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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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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但凡有脑子的成年人都该知道,这种少年最是危险,谁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一想到这里,傅程言突热从心底不知名处泛起一种陌生的疼痛,这疼痛让他获得了清醒,哑声道:“请少帅别再开玩笑了,一时的喜欢也做不得数。何况人生太短,生死无常,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所以……”
“没关系,”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说:“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语气平淡如常,却又充满了认真,好像不是在说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里郊游。心动的感觉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袭来,让傅程言暗暗攥紧了手。
所幸目的地到了。
两人倒是吃了一顿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只管认真吃饭,很少开口,甚至连唐浩初问的问题都尽量以嗯作为回答,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傅程言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平日里跟手下人或客户谈话,都能掌控局面,引导话题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厉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循序渐进,甚至能让人意识不到自己被牵着鼻子走。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习惯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过学,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货币金融书就能被猜出他是经营钱庄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么色的内裤都要被套出来。
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说话的原因,没有生气,反而眉眼弯弯的笑了。
这笑容实在太好看,因为稀少而愈显珍贵,嫣红水润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样吸引着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于他让他把原属于他的那份甜点拿过来的时候,他竟乖乖地递了过去。
傅程言不喜欢吃甜,所以那份甜点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点勺挖了一块,然后含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下去。
他们五点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点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长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并道:“甜点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下来自己快被撩炸了。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硬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热空气不够流通的缘故。
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内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配得上它高昂的价格,还专门引进了从国外新进的温度调节系统。餐厅的老板姓马,祖上是做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做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头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交手段也很强,人脉颇广,但凡联邦国里有点头脸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出他们了,顿时有点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高权重,还手掌精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马老板眼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下来,却听下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
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
“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
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
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
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做到,当真开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中州人,顺兴商会的总部也在中州,他会出现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出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军服的警卫兵,一个人捧着一束花,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食盒。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人能逃得过小大佬的手心2333
第121章病弱的小恶魔
还沾着露水的红色玫瑰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娇嫩又艳丽,小兵满脸笑容地对傅程言说:“这是帅府花园种的玫瑰,我们少帅瞧这玫瑰开的好,便亲手剪下来,叫我送到您这里。”
他刚说完,另一人便立刻接上话:“最近天气不是比较干燥吗,所以少帅让厨房煲了海蛎豆腐汤给您,这汤清热又滋润,味道绝对好,现在还是热的……”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两人笑容满面一唱一和,而且一副傅程言不接就绝对不走的架势,实在让人头疼。思及钱庄还要营业,一大早在大门口闹开了也不好看,傅程言犹豫再三,最终将其接下来。
接完就后悔了,——因为下午又送来一套花束和食盒,只是花换成了紫罗兰,食物换成了能润肺的雪梨枸杞汤,而且一送就是整整六天,一天两次,一日也不曾间断。
可但凡有脑子的成年人都该知道,这种少年最是危险,谁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一想到这里,傅程言突热从心底不知名处泛起一种陌生的疼痛,这疼痛让他获得了清醒,哑声道:“请少帅别再开玩笑了,一时的喜欢也做不得数。何况人生太短,生死无常,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所以……”
“没关系,”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说:“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语气平淡如常,却又充满了认真,好像不是在说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里郊游。心动的感觉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袭来,让傅程言暗暗攥紧了手。
所幸目的地到了。
两人倒是吃了一顿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只管认真吃饭,很少开口,甚至连唐浩初问的问题都尽量以嗯作为回答,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傅程言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平日里跟手下人或客户谈话,都能掌控局面,引导话题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厉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循序渐进,甚至能让人意识不到自己被牵着鼻子走。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习惯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过学,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货币金融书就能被猜出他是经营钱庄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么色的内裤都要被套出来。
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说话的原因,没有生气,反而眉眼弯弯的笑了。
这笑容实在太好看,因为稀少而愈显珍贵,嫣红水润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样吸引着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于他让他把原属于他的那份甜点拿过来的时候,他竟乖乖地递了过去。
傅程言不喜欢吃甜,所以那份甜点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点勺挖了一块,然后含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下去。
他们五点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点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长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并道:“甜点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下来自己快被撩炸了。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硬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热空气不够流通的缘故。
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内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配得上它高昂的价格,还专门引进了从国外新进的温度调节系统。餐厅的老板姓马,祖上是做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做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头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交手段也很强,人脉颇广,但凡联邦国里有点头脸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出他们了,顿时有点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高权重,还手掌精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马老板眼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下来,却听下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
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
“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
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
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
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做到,当真开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中州人,顺兴商会的总部也在中州,他会出现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出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军服的警卫兵,一个人捧着一束花,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食盒。
作者有话要说:没有人能逃得过小大佬的手心2333
第121章病弱的小恶魔
还沾着露水的红色玫瑰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娇嫩又艳丽,小兵满脸笑容地对傅程言说:“这是帅府花园种的玫瑰,我们少帅瞧这玫瑰开的好,便亲手剪下来,叫我送到您这里。”
他刚说完,另一人便立刻接上话:“最近天气不是比较干燥吗,所以少帅让厨房煲了海蛎豆腐汤给您,这汤清热又滋润,味道绝对好,现在还是热的……”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两人笑容满面一唱一和,而且一副傅程言不接就绝对不走的架势,实在让人头疼。思及钱庄还要营业,一大早在大门口闹开了也不好看,傅程言犹豫再三,最终将其接下来。
接完就后悔了,——因为下午又送来一套花束和食盒,只是花换成了紫罗兰,食物换成了能润肺的雪梨枸杞汤,而且一送就是整整六天,一天两次,一日也不曾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