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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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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浩初没有答,倒不是不想理人,而是没有力气讲话。被无视的安森有点不高兴,又问“你去那里干什么?”
还是没有得到回答,安森的那点不高兴也跟着扩大了,开过这个路口便把车停路边,道“坐前面来,我又不是你家的司机。”
语气有点冲,但他说完就后悔了,——眼前这位小少爷是什么性子他又不是不清楚,顺着毛撸都会被咬,更不要说被凶了。
小少爷果然生气了,但他依然不说话,只冷着一张小脸,打开车门直接下车,然后站在路边招手拦的士。
安森忙跟着他下了车,并在情急之下抓住了他的手腕。唐浩初下意识就用唐锋南的专门教过他的自保招式抬脚踢过去,安森忙松开他的手作投降状“我不是想跟你打架……”
唐浩初收回腿,站直身,“那你要干什么?”
声音轻轻软软又软又糯,就算凶起来也是奶凶奶凶的特别好听,安森眼里不自觉就带上了笑,惹得小少爷呲了呲小白牙,又出言警告道“如果小舅舅问你,你就说我跟你去主题餐厅吃饭了,不许乱说话,知道吗?”
安森的语气突然就带上了委屈,“那你就不能对我好点吗?可怜我顶着你舅舅的威压和眼刀,冒着生命危险把你带出来,你就这样把我抛弃了?”甚至掐着嗓子哭起来,“我好苦啊,杜十娘和王宝钏都没我苦……”
这时候正好来了一辆的士,问唐浩初要去哪里,原本打算回话的唐浩初被安森过于夸张的假哭弄得一愣,这一愣不知怎么就呛着了,一时咳嗽不止,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小少爷觉得有点丢脸,用咳得泪汪汪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了安森一眼,只可惜才刚有点凶狠的样子,竟又打了一个嗝,就像小奶猫吃多了打奶嗝似的,气得小少爷跳起来推了安森一把,虽然没有推动。
推完便一手捂着嘴巴,一手拉开的士的车门准备上车。凶萌凶萌的模样把安森瞧得脑子一顿,没能在他上车的那一刻拉住他,回过神的时候车门已经关上了。
的士就这样在安森眼前开走了,一路开到了唐浩初要找的诊所。但诊所没有开门,——那医生本就是个怪人,营业时间随心所欲,甚至不讲究什么医德,高兴了就接待病人,不高兴了给再多钱也不治。
在这种情况下,诊所的生意照样不错,尤其是一些混黑的不方便去正规医院治疗的人,都会来这家诊所。医术好,口风紧,安全性高,价格也算公道,而医生唯一的缺点是好色,——如果不在诊所,多半就是去夜总会或舞厅找舞小姐了。
唐浩初身上穿的是一件清爽干净的t恤,搭配一件轻薄的牛仔外套和牛仔裤,外套的背后还印着一个特别可爱的卡通图案,靠着的士的后排座椅一言不发地坐着,就像个和家人闹了矛盾的初中生。所以直到在夜总会前下了车,司机还试图劝说这个迷途少年,让他小小年纪不要学那些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
唐浩初付了钱,站在装修华丽的夜总会门口沉默地听的士司机说完,又看着车子离开了,才转身迈进大门。他的眉目还带着稚气,眼睛干净漂亮又清透,一张小脸生得精致极了,皮肤净白如玉,如明珠入室,熠熠生辉,门口的门童和保安来来回回不知见过多少人,一下还是晃了神。愣完才上前拦住唐浩初,问他是来找人还是来做什么。
天还没黑,夜总会却已经人来人往,伴随着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听起来分外嘈杂。如今的唐浩初本就经不起嘈杂,感觉两只耳朵都跟着轰轰作响,神经一跳一跳的,看着门童叽叽喳喳地在说些什么,脑子里却一团乱麻,努力想了一下,竟想不起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
就打开包找了一下,找到了唐锋南给他的卡。看到卡,门童的态度立马变得十分恭敬,小心翼翼地把唐浩初请了进去,还着想法子哄这位小大佬开心,说“今天上台唱歌的是罗小姐,平日里可很难能见她上台呢,您要不要去看看?我通知管事的给您留一个好位置。”
唐浩初还从来没去过夜总会,之前只跟着唐锋南出去听过一次戏。以唐锋南的地位和气场,去哪都有人前后后跟着,一到戏楼,便有总管恭恭敬敬地弯着腰引路,落座后,又有一对小丫头拿着摇扇用均匀的速度轻轻扇着凉风,唐浩初当时不过是往戏折子上的某个戏目好奇地多看了几眼,座上的所有人都得跟着他听这一出。
唐浩初被指引着落座,没一会儿,就见那个被众多客人追捧的罗小姐上了台。长得美,身材也好,声音特别甜,怕是不少男人都能听酥了。
唐浩初却只觉得寻常。脑神经依然一跳一跳地做抗议,头也跟着疼,表情因此而露出和整个现场格格不入的倦怠和淡漠。他双手抱着看着表演台,在周围布满了各色人等的喧闹之所中,硬生生地生出一种遗世独立的味道。配上精致的五官和不自觉散出来的高冷气质,俨然就是朵可望不可及的高岭之花。
忍着头疼又听了半首歌,唐浩初起身走向了洗手间,想用水洗个脸,让脑神经舒缓一点。门在推开后自动合上,一个身影却在这时挤开门缝钻了进来,动作快到让唐浩初一时反应不及,随即便听那人开口打招呼“你好啊小美人,你叫什么名字?”
唐浩初自然不会搭理,只在对方走近时后退了一步,然后侧身让了让,好让对方进到里面去。那人却不羁的笑着道“我不急,我是专门过来认识你的。你一进大厅我就注意到你了,所以跟过来和你制造独处的时间。据科学调查,一块上厕所可以迅速拉近两人的关系,所以我不想错过这个大好机会……”
这么油腻又不靠谱的瞎话,唐浩初半个字也不想听,只觉得厌烦极了,打开水龙头简单地洗了下脸,转身就离开了。
男人显然不会这么轻易放弃,亦步亦趋地追了上去。眼看唐浩初就要走回位子上,竟猛地拽住唐浩初的手腕拉往旁边的墙角,将他困在墙角里。
陌生男人的靠近让唐浩初十分烦躁,声音冷得仿佛能结冰“滚。”
男人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还故意向唐浩初贴近,肢体不可避免地相抵,“原来小美人脾气那么凶啊。但却惹得我更喜欢你了。”
唐浩初看着对面那张相貌还算英俊却玩世不恭的脸“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你。”
男人的脸皮特别厚,眼前的少年越冷淡,就让他越想撩拨逗弄,“没关系,喜欢这种事可以慢慢培养的。”
他说着甚至不怕死地伸出手,想摸唐浩初的脸,却不料下一秒就被揍了。
唐浩初的手虽然使不上力,但腿脚都是没问题的,只听砰的一声,唐浩初抬起腿一脚踹在了男人的小腹上,甚至将对方踹的一个趔趄,后背撞到了装饰花瓶。
花瓶巨大的碎裂声让不少客人都受到了惊吓,但唐浩初根本不理会。他心里早就不悦,此刻更是把所有耐心和教养都扔到一边,男人那边努力站稳身形要转身抓他,他己经从不远处的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抡起来便直接往对方头上砸。
男人痛叫了一声就抱住了头,周围人都被这架式吓了一跳,——少年看着安安静静乖乖软软,动起手来竟是又狠又稳,直接照头砸。
然而唐浩初还不罢休,趁势将双手捂头的男人撂倒在地,并抬脚踩住对方的后背,把他整个人都踩在了脚底下。对方自然要挣扎,手在挣扎的途中拽住了旁边的桌子,一桌东西都哗啦啦掉落在地,与此同时,鲜血也从他之前被酒瓶砸伤的脑门上哗啦啦地流出来。
一看到血,立即有人喊出声,一时间惊呼声和东西摔砸声一起响,舞台那边的歌声早就停了,甚至有一部分胆小怕事的客人跑掉了,保安也过来了。
一般来说,夜总会里闹事,保安都来的很快,紧接着楼上又下来几名黑衣保镖,最中间的戴着金项链的中年男人正是这里的老板程志强。然后看着下面的一片狼藉怒吼“是哪个不怕死的竟敢在我这里搞事,把闹事的全给我抓起来,剁碎了喂狗!”
已经有不少客人跑了,没跑的也远离了唐浩初揍人的中心地带,环视整个场子,就唐浩初明晃晃地站在那里,脚下还踩着一个满头是血的人。
这场景不用问也知道闹事的是谁,程志强立即便指挥保镖把唐浩初拿下。就在黑衣保镖动手的时候,楼上下来了另一个人,原本淡漠的表情在看到唐浩初后登时一变,甚至来不及说话,直接疾步上前,生生卸掉了保镖即将碰到唐浩初的那只手。
唐浩初盯着来人看了一会儿才认出对方是江柯。
唐浩初没有答,倒不是不想理人,而是没有力气讲话。被无视的安森有点不高兴,又问“你去那里干什么?”
还是没有得到回答,安森的那点不高兴也跟着扩大了,开过这个路口便把车停路边,道“坐前面来,我又不是你家的司机。”
语气有点冲,但他说完就后悔了,——眼前这位小少爷是什么性子他又不是不清楚,顺着毛撸都会被咬,更不要说被凶了。
小少爷果然生气了,但他依然不说话,只冷着一张小脸,打开车门直接下车,然后站在路边招手拦的士。
安森忙跟着他下了车,并在情急之下抓住了他的手腕。唐浩初下意识就用唐锋南的专门教过他的自保招式抬脚踢过去,安森忙松开他的手作投降状“我不是想跟你打架……”
唐浩初收回腿,站直身,“那你要干什么?”
声音轻轻软软又软又糯,就算凶起来也是奶凶奶凶的特别好听,安森眼里不自觉就带上了笑,惹得小少爷呲了呲小白牙,又出言警告道“如果小舅舅问你,你就说我跟你去主题餐厅吃饭了,不许乱说话,知道吗?”
安森的语气突然就带上了委屈,“那你就不能对我好点吗?可怜我顶着你舅舅的威压和眼刀,冒着生命危险把你带出来,你就这样把我抛弃了?”甚至掐着嗓子哭起来,“我好苦啊,杜十娘和王宝钏都没我苦……”
这时候正好来了一辆的士,问唐浩初要去哪里,原本打算回话的唐浩初被安森过于夸张的假哭弄得一愣,这一愣不知怎么就呛着了,一时咳嗽不止,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小少爷觉得有点丢脸,用咳得泪汪汪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了安森一眼,只可惜才刚有点凶狠的样子,竟又打了一个嗝,就像小奶猫吃多了打奶嗝似的,气得小少爷跳起来推了安森一把,虽然没有推动。
推完便一手捂着嘴巴,一手拉开的士的车门准备上车。凶萌凶萌的模样把安森瞧得脑子一顿,没能在他上车的那一刻拉住他,回过神的时候车门已经关上了。
的士就这样在安森眼前开走了,一路开到了唐浩初要找的诊所。但诊所没有开门,——那医生本就是个怪人,营业时间随心所欲,甚至不讲究什么医德,高兴了就接待病人,不高兴了给再多钱也不治。
在这种情况下,诊所的生意照样不错,尤其是一些混黑的不方便去正规医院治疗的人,都会来这家诊所。医术好,口风紧,安全性高,价格也算公道,而医生唯一的缺点是好色,——如果不在诊所,多半就是去夜总会或舞厅找舞小姐了。
唐浩初身上穿的是一件清爽干净的t恤,搭配一件轻薄的牛仔外套和牛仔裤,外套的背后还印着一个特别可爱的卡通图案,靠着的士的后排座椅一言不发地坐着,就像个和家人闹了矛盾的初中生。所以直到在夜总会前下了车,司机还试图劝说这个迷途少年,让他小小年纪不要学那些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
唐浩初付了钱,站在装修华丽的夜总会门口沉默地听的士司机说完,又看着车子离开了,才转身迈进大门。他的眉目还带着稚气,眼睛干净漂亮又清透,一张小脸生得精致极了,皮肤净白如玉,如明珠入室,熠熠生辉,门口的门童和保安来来回回不知见过多少人,一下还是晃了神。愣完才上前拦住唐浩初,问他是来找人还是来做什么。
天还没黑,夜总会却已经人来人往,伴随着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听起来分外嘈杂。如今的唐浩初本就经不起嘈杂,感觉两只耳朵都跟着轰轰作响,神经一跳一跳的,看着门童叽叽喳喳地在说些什么,脑子里却一团乱麻,努力想了一下,竟想不起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
就打开包找了一下,找到了唐锋南给他的卡。看到卡,门童的态度立马变得十分恭敬,小心翼翼地把唐浩初请了进去,还着想法子哄这位小大佬开心,说“今天上台唱歌的是罗小姐,平日里可很难能见她上台呢,您要不要去看看?我通知管事的给您留一个好位置。”
唐浩初还从来没去过夜总会,之前只跟着唐锋南出去听过一次戏。以唐锋南的地位和气场,去哪都有人前后后跟着,一到戏楼,便有总管恭恭敬敬地弯着腰引路,落座后,又有一对小丫头拿着摇扇用均匀的速度轻轻扇着凉风,唐浩初当时不过是往戏折子上的某个戏目好奇地多看了几眼,座上的所有人都得跟着他听这一出。
唐浩初被指引着落座,没一会儿,就见那个被众多客人追捧的罗小姐上了台。长得美,身材也好,声音特别甜,怕是不少男人都能听酥了。
唐浩初却只觉得寻常。脑神经依然一跳一跳地做抗议,头也跟着疼,表情因此而露出和整个现场格格不入的倦怠和淡漠。他双手抱着看着表演台,在周围布满了各色人等的喧闹之所中,硬生生地生出一种遗世独立的味道。配上精致的五官和不自觉散出来的高冷气质,俨然就是朵可望不可及的高岭之花。
忍着头疼又听了半首歌,唐浩初起身走向了洗手间,想用水洗个脸,让脑神经舒缓一点。门在推开后自动合上,一个身影却在这时挤开门缝钻了进来,动作快到让唐浩初一时反应不及,随即便听那人开口打招呼“你好啊小美人,你叫什么名字?”
唐浩初自然不会搭理,只在对方走近时后退了一步,然后侧身让了让,好让对方进到里面去。那人却不羁的笑着道“我不急,我是专门过来认识你的。你一进大厅我就注意到你了,所以跟过来和你制造独处的时间。据科学调查,一块上厕所可以迅速拉近两人的关系,所以我不想错过这个大好机会……”
这么油腻又不靠谱的瞎话,唐浩初半个字也不想听,只觉得厌烦极了,打开水龙头简单地洗了下脸,转身就离开了。
男人显然不会这么轻易放弃,亦步亦趋地追了上去。眼看唐浩初就要走回位子上,竟猛地拽住唐浩初的手腕拉往旁边的墙角,将他困在墙角里。
陌生男人的靠近让唐浩初十分烦躁,声音冷得仿佛能结冰“滚。”
男人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还故意向唐浩初贴近,肢体不可避免地相抵,“原来小美人脾气那么凶啊。但却惹得我更喜欢你了。”
唐浩初看着对面那张相貌还算英俊却玩世不恭的脸“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你。”
男人的脸皮特别厚,眼前的少年越冷淡,就让他越想撩拨逗弄,“没关系,喜欢这种事可以慢慢培养的。”
他说着甚至不怕死地伸出手,想摸唐浩初的脸,却不料下一秒就被揍了。
唐浩初的手虽然使不上力,但腿脚都是没问题的,只听砰的一声,唐浩初抬起腿一脚踹在了男人的小腹上,甚至将对方踹的一个趔趄,后背撞到了装饰花瓶。
花瓶巨大的碎裂声让不少客人都受到了惊吓,但唐浩初根本不理会。他心里早就不悦,此刻更是把所有耐心和教养都扔到一边,男人那边努力站稳身形要转身抓他,他己经从不远处的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抡起来便直接往对方头上砸。
男人痛叫了一声就抱住了头,周围人都被这架式吓了一跳,——少年看着安安静静乖乖软软,动起手来竟是又狠又稳,直接照头砸。
然而唐浩初还不罢休,趁势将双手捂头的男人撂倒在地,并抬脚踩住对方的后背,把他整个人都踩在了脚底下。对方自然要挣扎,手在挣扎的途中拽住了旁边的桌子,一桌东西都哗啦啦掉落在地,与此同时,鲜血也从他之前被酒瓶砸伤的脑门上哗啦啦地流出来。
一看到血,立即有人喊出声,一时间惊呼声和东西摔砸声一起响,舞台那边的歌声早就停了,甚至有一部分胆小怕事的客人跑掉了,保安也过来了。
一般来说,夜总会里闹事,保安都来的很快,紧接着楼上又下来几名黑衣保镖,最中间的戴着金项链的中年男人正是这里的老板程志强。然后看着下面的一片狼藉怒吼“是哪个不怕死的竟敢在我这里搞事,把闹事的全给我抓起来,剁碎了喂狗!”
已经有不少客人跑了,没跑的也远离了唐浩初揍人的中心地带,环视整个场子,就唐浩初明晃晃地站在那里,脚下还踩着一个满头是血的人。
这场景不用问也知道闹事的是谁,程志强立即便指挥保镖把唐浩初拿下。就在黑衣保镖动手的时候,楼上下来了另一个人,原本淡漠的表情在看到唐浩初后登时一变,甚至来不及说话,直接疾步上前,生生卸掉了保镖即将碰到唐浩初的那只手。
唐浩初盯着来人看了一会儿才认出对方是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