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万娜的民谣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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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吉他再次站上舞台中央的万娜,心情并没有如想象中那样的纠结,反而是倍感轻松,就像是挣脱了某种禁锢,整个人都得到了舒展。
看着底下黑压压的人群,万娜深吸了一口气,她并没有示意边上的音效师放伴奏,而是先走到了竖立的麦克风前说起了话:“首先,我得纠正一下,我一会要演奏的歌曲,并不是叶琴的《情书》,而是另外一首歌。”
“我去,万娜这是什么情况?“
“对啊,对啊,排练的时候她不是一直都唱的《情书》吗?这是临阵换歌了吗,怎么我们都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啊?”
“你问我?我去问谁啊……”
在大一新生的阵营中,万娜一个班的同学都被她这突然的一招搞糊涂了,激烈的讨论着。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秦悦。
这位万娜的闺蜜,此刻并没有其他人脸上的那种懵圈状态,反而是嘴角挂笑,淡淡的自语着:“你终于要做自己,决定冲出来了吗?”
“接下来,我要为大家演唱的,是一首民谣歌曲。”
“民谣?什么鬼,现在迎新晚会的节目都这么lo了吗?”
“就是啊,听民谣还不如回去睡觉来得实际。”
“哎,真是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就喜欢上了民谣这么个破玩意呢。”
万娜的话才刚说出口,下面的学生们就已经讨论开来,估计如果不是万娜是为美女的话,都能起哄让她直接下台了。
“也许大家的印象中,民谣是‘落伍’,是‘脱离时代’的代名词,但是对于我来说,它就是我的童年,我的青春,我最爱的旋律。”只是不管底下是什么样的反应,万娜仍旧在说着自己的话:“接下来这首歌,原唱是一位叫子安的民谣歌手,也许大家对这个名字还很陌生,但是我相信你们只要听过,也一定会和我一样,喜欢上她的歌!”
“一首《认真的老去》献给大家,谢谢!”最后说完这句,万娜才对着边上的音效师致意,表示自己准备好,可以开始了。
“虽然不知道歌怎么样,但是人确实挺漂亮。”
“对啊,对啊,而且吉他弹得不错。”
前奏刚刚响起,伴随着万娜的吉他,底下的学生们又开始了讨论,不过更多的还是谈论着万娜那超高的颜值。
至于刚刚说的“民谣”,一直都不是他们关心的。
也对,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们来说,“美”有时候确实比“歌”更能吸引他们的的目光,更何况还是印象中已经过时的歌。
“忘了什么时候开始
到清晨才能入睡
也忘了什么叫做结尾
又有谁在乎呢。。。”
不管大家的焦点在哪,该开始的终归是要开始。
当一句句文青到让人心醉的歌词,从万娜那略显低沉的嗓音中飘出来时,一部分学生安静了。
当一段段诗意到让人深思的文字,伴随着吉他的清脆飘过全场,一部分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老师沉默了。
就像当初的万娜被振动,被惊醒一样,底下的很多观众也同样想起了自己的青春时光,想起了自己这个年纪本不愿背负的沉重。
他们突然觉得,生活已然在不知不觉中,将他们强奸,让他们活得狼狈不堪。
“谢谢!”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万娜已经唱完了整首歌,向着观众致意,准备下场了。
“让我们再次用掌声谢谢万娜同学为我们带来这么好听的歌曲,谢谢!”直到两位主持人上来,众人才察觉到,万娜的表演已经结束。
没有高呼的“安可”,后面的节目也按照正轨进行着演出。
只是,对于后面的节目,其他类型的还好,只要是歌唱类型的,若有若无,大家都会不知觉的,在心中将他们与万娜的表演做一个对比。
结果显而易见,这不仅让他们对万娜的记忆更加深刻,对于民谣的概念,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哎,你听说了吗,昨天晚上居然有个女孩在迎新晚会唱的民谣。”
“那当然,哥哥我可是号称校园百晓生,有什么瞒得住我?我还听说那首民谣被评为当晚最受欢迎的歌唱类节目。”
第二天,关于万娜,关于民谣的话题,在郑州大学直线飙升,感觉如果不谈论两句,就是落伍了一样。
甚至还有厉害的,直接把万娜站在舞台上弹着吉他的照片,配上文字后上传到学校的论坛上,一时之间,万娜成为了众多学长学弟们心中的女神。
在郑州大学与万娜同样“出名“的还有“民谣”,这个以前因为“土”,因为“lo”而鲜少被大家谈论的音乐类型。
它的“出名”却不是因为那晚的歌,而是因为一天传言,一条挑起众多男生美好愿望的传言。
“秦悦,你老实交代,这个传言是不是你说出去的?”在大家还在谈论万娜的时候,她此刻正一脸愤恨的盯着自己的闺蜜质问着。
“我发誓,真的不是我。”秦悦很是认真的竖起自己右手的手指,对天发着“四”,然后不等万娜继续发难,就笑着凑上去说到:“不过你不觉得这样也挺好吗?”
“这还好?这哪里好了?现在都在传,说我要找一个喜欢民谣,会唱民谣的男朋友,搞得我走在路上,都有人莫名其妙就在我身边来上一首歌。”
“怎么就不好了呢?”秦悦按着万娜的肩膀,让仍在愤怒中的她坐了下后,继续说道:“你看呀,以前吧,你一个人喜欢着民谣,还总是偷偷摸摸的,生怕别人笑话,现在好了,就算你站在大马路上大声唱出来,也没有人觉得你老土,没人觉得你lo了,是不是?”
“是,站着大马路上大声唱,肯定没人觉得我老土,只会认为我脑子进水了。”对于秦悦的歪理,万娜只能是报以白眼。
“你不管怎么想,我说的这样总是没错吧?”就像是没看见万娜的白眼,秦悦继续忽悠着:“而且你不是常说要坚持民谣,要复活民谣吗?”
“现在这个状态,不正是表示,你已在这漫漫征程中,踏出了第一步吗?”
“这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结果好就都一样,好了,不跟你说了,我约了人逛街,得走了,你就自己在这慢慢钻牛角尖吧。”
看着说完就转身离去的秦悦,万娜抱起了边上的吉他,想着她刚刚说的那些话。
对啊,其实我也没失去什么,我也不会因为别人满足了这些条件就真的嫁给他们,他们爱怎么传就怎么传呗。
如果因为这样给民谣注入一些活力,也算是变相的为自己的梦想做出了一些努力,又何乐而不为呢。
对,就是这样,他们爱咋咋地,我还是弹自己的吉他,唱自己的歌。
想通的万娜,也终于不再头疼哪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整个人舒展的往床上一躺,睡起了大觉。
睡梦中,她仿佛遇见了子安,只是阳光太刺眼,她怎么努力也看不清对方的模样,只知道,他的吉他声很美,他的歌声很柔。(未完待续)
抱着吉他再次站上舞台中央的万娜,心情并没有如想象中那样的纠结,反而是倍感轻松,就像是挣脱了某种禁锢,整个人都得到了舒展。
看着底下黑压压的人群,万娜深吸了一口气,她并没有示意边上的音效师放伴奏,而是先走到了竖立的麦克风前说起了话:“首先,我得纠正一下,我一会要演奏的歌曲,并不是叶琴的《情书》,而是另外一首歌。”
“我去,万娜这是什么情况?“
“对啊,对啊,排练的时候她不是一直都唱的《情书》吗?这是临阵换歌了吗,怎么我们都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啊?”
“你问我?我去问谁啊……”
在大一新生的阵营中,万娜一个班的同学都被她这突然的一招搞糊涂了,激烈的讨论着。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秦悦。
这位万娜的闺蜜,此刻并没有其他人脸上的那种懵圈状态,反而是嘴角挂笑,淡淡的自语着:“你终于要做自己,决定冲出来了吗?”
“接下来,我要为大家演唱的,是一首民谣歌曲。”
“民谣?什么鬼,现在迎新晚会的节目都这么lo了吗?”
“就是啊,听民谣还不如回去睡觉来得实际。”
“哎,真是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就喜欢上了民谣这么个破玩意呢。”
万娜的话才刚说出口,下面的学生们就已经讨论开来,估计如果不是万娜是为美女的话,都能起哄让她直接下台了。
“也许大家的印象中,民谣是‘落伍’,是‘脱离时代’的代名词,但是对于我来说,它就是我的童年,我的青春,我最爱的旋律。”只是不管底下是什么样的反应,万娜仍旧在说着自己的话:“接下来这首歌,原唱是一位叫子安的民谣歌手,也许大家对这个名字还很陌生,但是我相信你们只要听过,也一定会和我一样,喜欢上她的歌!”
“一首《认真的老去》献给大家,谢谢!”最后说完这句,万娜才对着边上的音效师致意,表示自己准备好,可以开始了。
“虽然不知道歌怎么样,但是人确实挺漂亮。”
“对啊,对啊,而且吉他弹得不错。”
前奏刚刚响起,伴随着万娜的吉他,底下的学生们又开始了讨论,不过更多的还是谈论着万娜那超高的颜值。
至于刚刚说的“民谣”,一直都不是他们关心的。
也对,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们来说,“美”有时候确实比“歌”更能吸引他们的的目光,更何况还是印象中已经过时的歌。
“忘了什么时候开始
到清晨才能入睡
也忘了什么叫做结尾
又有谁在乎呢。。。”
不管大家的焦点在哪,该开始的终归是要开始。
当一句句文青到让人心醉的歌词,从万娜那略显低沉的嗓音中飘出来时,一部分学生安静了。
当一段段诗意到让人深思的文字,伴随着吉他的清脆飘过全场,一部分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老师沉默了。
就像当初的万娜被振动,被惊醒一样,底下的很多观众也同样想起了自己的青春时光,想起了自己这个年纪本不愿背负的沉重。
他们突然觉得,生活已然在不知不觉中,将他们强奸,让他们活得狼狈不堪。
“谢谢!”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万娜已经唱完了整首歌,向着观众致意,准备下场了。
“让我们再次用掌声谢谢万娜同学为我们带来这么好听的歌曲,谢谢!”直到两位主持人上来,众人才察觉到,万娜的表演已经结束。
没有高呼的“安可”,后面的节目也按照正轨进行着演出。
只是,对于后面的节目,其他类型的还好,只要是歌唱类型的,若有若无,大家都会不知觉的,在心中将他们与万娜的表演做一个对比。
结果显而易见,这不仅让他们对万娜的记忆更加深刻,对于民谣的概念,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哎,你听说了吗,昨天晚上居然有个女孩在迎新晚会唱的民谣。”
“那当然,哥哥我可是号称校园百晓生,有什么瞒得住我?我还听说那首民谣被评为当晚最受欢迎的歌唱类节目。”
第二天,关于万娜,关于民谣的话题,在郑州大学直线飙升,感觉如果不谈论两句,就是落伍了一样。
甚至还有厉害的,直接把万娜站在舞台上弹着吉他的照片,配上文字后上传到学校的论坛上,一时之间,万娜成为了众多学长学弟们心中的女神。
在郑州大学与万娜同样“出名“的还有“民谣”,这个以前因为“土”,因为“lo”而鲜少被大家谈论的音乐类型。
它的“出名”却不是因为那晚的歌,而是因为一天传言,一条挑起众多男生美好愿望的传言。
“秦悦,你老实交代,这个传言是不是你说出去的?”在大家还在谈论万娜的时候,她此刻正一脸愤恨的盯着自己的闺蜜质问着。
“我发誓,真的不是我。”秦悦很是认真的竖起自己右手的手指,对天发着“四”,然后不等万娜继续发难,就笑着凑上去说到:“不过你不觉得这样也挺好吗?”
“这还好?这哪里好了?现在都在传,说我要找一个喜欢民谣,会唱民谣的男朋友,搞得我走在路上,都有人莫名其妙就在我身边来上一首歌。”
“怎么就不好了呢?”秦悦按着万娜的肩膀,让仍在愤怒中的她坐了下后,继续说道:“你看呀,以前吧,你一个人喜欢着民谣,还总是偷偷摸摸的,生怕别人笑话,现在好了,就算你站在大马路上大声唱出来,也没有人觉得你老土,没人觉得你lo了,是不是?”
“是,站着大马路上大声唱,肯定没人觉得我老土,只会认为我脑子进水了。”对于秦悦的歪理,万娜只能是报以白眼。
“你不管怎么想,我说的这样总是没错吧?”就像是没看见万娜的白眼,秦悦继续忽悠着:“而且你不是常说要坚持民谣,要复活民谣吗?”
“现在这个状态,不正是表示,你已在这漫漫征程中,踏出了第一步吗?”
“这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结果好就都一样,好了,不跟你说了,我约了人逛街,得走了,你就自己在这慢慢钻牛角尖吧。”
看着说完就转身离去的秦悦,万娜抱起了边上的吉他,想着她刚刚说的那些话。
对啊,其实我也没失去什么,我也不会因为别人满足了这些条件就真的嫁给他们,他们爱怎么传就怎么传呗。
如果因为这样给民谣注入一些活力,也算是变相的为自己的梦想做出了一些努力,又何乐而不为呢。
对,就是这样,他们爱咋咋地,我还是弹自己的吉他,唱自己的歌。
想通的万娜,也终于不再头疼哪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整个人舒展的往床上一躺,睡起了大觉。
睡梦中,她仿佛遇见了子安,只是阳光太刺眼,她怎么努力也看不清对方的模样,只知道,他的吉他声很美,他的歌声很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