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狼崽子_分卷阅读_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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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反正在余朗的记忆里,他一次也没有和余海天逛过街,除了吃饭,他很少有和余海天私人相处的时间,特别是他和余海天闹翻了之后,只要他和余海天呆在一处,不是他让余海天生气,就是余海天要管教他。
余海天很信奉男主内,女主外,哪怕在他们最好的年月了,他也没带余朗去逛街买衣服,从小到大,余朗的衣服都是安蕙兰准备。
开着车来到市中心的商业区,在泰宇大厦门前停了车,余海天拉着余朗的小手,进了泰宇的大门。
作为的高端消费场所,泰宇虽然只有四层,装修的却十分的奢华,很多的大品牌在里面都有店面,门店在灯光的映衬显得很辉煌,高价位使的顾客很是稀少,也避免了拥挤的情况。
余海天拉着余朗去了二楼,二楼是童装专卖店,人还少,带着孩子来的大部分都是女性,男人带着孩子来买衣服就更少了,两个人走在二楼很是显眼。
余朗的衣服都交给了安蕙兰,安蕙兰觉得小孩子长得快,买的衣服档次不低,不是地边摊,但是也没有舍得给余朗在泰宇这种地方买衣服,余朗来这种地方,也没有相熟的专卖店,余海天更没有去过这种地方。
余海天正要找一家进去看看,就见余朗视线朝着一家店看了过去,“朗朗喜欢这家?”
余海天看着一下橱窗里的衣服,很适合现在余朗的年纪,觉得不错,“朗朗,眼光正好呢。”
好个屁,你知道我看的是啥啊。
余朗看的不是衣服,他看的是里面的人,刚才他余光这么一扫,就觉得一个人有些眼熟,才多看了几眼,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在哪见过,但是他能看的眼熟的,能在他身边出现的女人,不是他的女人就是余海天的女人,而显然自己绝对不会找一个可以当自己妈的女人当女朋友,这个他看着眼熟的女人,十九八成曾经是余海天的女人。
余朗哪能想到自己逛街都能碰上余海天的女人啊,早知道他宁愿光屁股裸奔,也不愿意来逛街啊。
余朗心中暗叫糟糕,余海天已经拉着他进去了,进了店门,余朗看着眼熟的店员迎了过来。
近看,余朗觉得更眼熟了,女人很漂亮,穿着米兰色的裙装,脖子上系了一块方帕子,穿着小细跟鞋……尽管年轻了几岁,余朗也认出了这个女人是谁了。
说起来,余朗和这个女人和挺熟的。
这个女人,那可是在余朗生命之中最光辉的一页,他从一个有点操蛋的小流氓,进化成了一个非常操蛋的大流氓,他非常彪悍的以八岁的小胳膊小腿,把一个可怜的孕妇弄流了产,这是他操蛋的起点,和操蛋的顶峰,容登兄弟阋墙榜单,欺凌弱小榜单,血腥无耻榜单,衣冠禽兽榜单之最,把那代的二世祖和下一代的二世祖,比得就像牡丹旁边的小草似的,那叫一个无脸见人,黯然失色。
剽悍的程度直指秦始皇,人家秦始皇都比他有人性,人家起码是等他弟弟从娘胎里出来再摔死啊,不管怎么说,秦始皇让他弟弟多吸收里几天的新鲜空气,多晒了几次太阳不是。
他呢,他让他弟弟或者妹妹,连太阳都没有见着啊。
余朗啊余朗,你真是太残忍了啊,太残忍,没人性啊,没人性。
你说啊,你犯的着吗,谁爸没有几个小老婆啊,谁家没有几个不是一个妈生的兄弟啊,谁家没有几个小妈,没有几个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不好意思说自家有权有势,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呢。
你说,等你弟弟出来,你把神不知鬼不觉的仍垃圾桶里也行啊,犯得着费劲把人给打流产吗?
“你们知道个屁啊。”余朗指着自己一群狐朋狗友道,“老子弄掉了一个胎儿,只需要付笔营养费,等他从娘胎里出来再弄死,老子要付的律师费,你们这群混蛋,一点经济的意识都没有,一笔律师费够老子弄掉十个小弟弟了。”
他的狐朋狗友这下不说他狠毒了,改了,指责他抠门。
实际上,狠毒的余朗输了,也许,如果他没有弄掉了小老婆肚子里的孩子,这个女人和他的异母弟弟就登不进了余家的大门,起码不会这么容易的就登进去了,也就是这个女人,让他和余海天给闹翻了。
余朗至今还记得这个女人的名字,她叫沈菲。
当当当……余海天第一个正式的小老婆登场了。
余海天的眼光很毒辣,良好的生活养成的品味不错,和安蕙兰给余朗挑的衣服不一样,安蕙兰是往可爱里打扮余朗,余海天欣赏的是帅气,没有多余的点缀和图案,只要剪裁的简单流畅。
余海天选了一件格子衬衫和一条蓝色的背带裤,进了试衣间给余朗换上。
“朗朗,喜欢吗?”余海天打量他家小子,多帅气啊。
沈菲也在一旁说道,“这件衣服很少有孩子穿的这么出色呢,您家孩子生的真好。”还很殷勤的弯下腰,给余朗整了整衬衫,余朗直接闪到了一边,“爸爸,她身上的味道好难闻啊。”
“我……”沈菲有些委屈。
余海天给了沈菲一眼,见沈菲退了几步,离着他们远了一点,又继续看自己小子,很满意,他早就不喜欢余朗以前的衣服了,以前还不觉得,这几天他照顾余朗,翻了翻余朗的衣柜,余朗的衣服不是兔子就是熊猫,几件衣服上面居然还有蕾丝花边,衣服完全可以直接拿给女孩子去穿了,就是儿童的衣服不分男女,但也不能混淆的这么厉害啊。
瞧瞧,他给他小子挑的衣服穿着多帅气!!!
余朗动了动自己的小背带,背带裤啊,这也忒堕落了不是。
他恨不得把自己的裤子给扒下来,不过他知道,余海天第一次来带他买衣服,得有一个良好的开始,再说了,经历了安蕙兰那帽子上有俩猪耳朵的衣服,这些他还是可以忍受的,现在首要的是对付沈菲。
“爸爸眼光真好。”余朗一边说着,心里琢磨怎么对付沈菲,他不知道沈菲以前怎么和余海天勾搭上的,但是沈菲能被余海天看上,说明余海天喜欢的就是这种,余海天既然能看上第一次,难保他不看上第二次。
至于沈菲现在什么都没有做,无不无辜,他可管不着,再说了,现在的沈菲也不无辜,他可看到了,沈菲在他们进门的时候,他看着余海天的眼神就有些闪闪的,脸还有些微红,她心里有什么,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现在早就过了民风保守的时候,已经完全向着笑贫不笑娼开始过渡了,安蕙兰是开路先锋,后面跟过来的后浪也不少。余朗早知道余海天搞女人,但是偷到他面前就太过分了,偷得还是和她有仇的沈菲,那就更过分了。
他就大声的宣布主权——这男人是我爸爸,已经有主了。
“爸爸,那件也挺好看的。”余朗指着一件衣服说道。
余海天没有察觉到余朗的心思,见余朗挺喜欢这衣服的,拿了他身上穿的,和余朗说好看的那一件,又选了几套,就开始付账,一边掏出皮夹,一边道:“要是朗朗喜欢的话,爸爸下次再带你来。”
以前,反正在余朗的记忆里,他一次也没有和余海天逛过街,除了吃饭,他很少有和余海天私人相处的时间,特别是他和余海天闹翻了之后,只要他和余海天呆在一处,不是他让余海天生气,就是余海天要管教他。
余海天很信奉男主内,女主外,哪怕在他们最好的年月了,他也没带余朗去逛街买衣服,从小到大,余朗的衣服都是安蕙兰准备。
开着车来到市中心的商业区,在泰宇大厦门前停了车,余海天拉着余朗的小手,进了泰宇的大门。
作为的高端消费场所,泰宇虽然只有四层,装修的却十分的奢华,很多的大品牌在里面都有店面,门店在灯光的映衬显得很辉煌,高价位使的顾客很是稀少,也避免了拥挤的情况。
余海天拉着余朗去了二楼,二楼是童装专卖店,人还少,带着孩子来的大部分都是女性,男人带着孩子来买衣服就更少了,两个人走在二楼很是显眼。
余朗的衣服都交给了安蕙兰,安蕙兰觉得小孩子长得快,买的衣服档次不低,不是地边摊,但是也没有舍得给余朗在泰宇这种地方买衣服,余朗来这种地方,也没有相熟的专卖店,余海天更没有去过这种地方。
余海天正要找一家进去看看,就见余朗视线朝着一家店看了过去,“朗朗喜欢这家?”
余海天看着一下橱窗里的衣服,很适合现在余朗的年纪,觉得不错,“朗朗,眼光正好呢。”
好个屁,你知道我看的是啥啊。
余朗看的不是衣服,他看的是里面的人,刚才他余光这么一扫,就觉得一个人有些眼熟,才多看了几眼,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在哪见过,但是他能看的眼熟的,能在他身边出现的女人,不是他的女人就是余海天的女人,而显然自己绝对不会找一个可以当自己妈的女人当女朋友,这个他看着眼熟的女人,十九八成曾经是余海天的女人。
余朗哪能想到自己逛街都能碰上余海天的女人啊,早知道他宁愿光屁股裸奔,也不愿意来逛街啊。
余朗心中暗叫糟糕,余海天已经拉着他进去了,进了店门,余朗看着眼熟的店员迎了过来。
近看,余朗觉得更眼熟了,女人很漂亮,穿着米兰色的裙装,脖子上系了一块方帕子,穿着小细跟鞋……尽管年轻了几岁,余朗也认出了这个女人是谁了。
说起来,余朗和这个女人和挺熟的。
这个女人,那可是在余朗生命之中最光辉的一页,他从一个有点操蛋的小流氓,进化成了一个非常操蛋的大流氓,他非常彪悍的以八岁的小胳膊小腿,把一个可怜的孕妇弄流了产,这是他操蛋的起点,和操蛋的顶峰,容登兄弟阋墙榜单,欺凌弱小榜单,血腥无耻榜单,衣冠禽兽榜单之最,把那代的二世祖和下一代的二世祖,比得就像牡丹旁边的小草似的,那叫一个无脸见人,黯然失色。
剽悍的程度直指秦始皇,人家秦始皇都比他有人性,人家起码是等他弟弟从娘胎里出来再摔死啊,不管怎么说,秦始皇让他弟弟多吸收里几天的新鲜空气,多晒了几次太阳不是。
他呢,他让他弟弟或者妹妹,连太阳都没有见着啊。
余朗啊余朗,你真是太残忍了啊,太残忍,没人性啊,没人性。
你说啊,你犯的着吗,谁爸没有几个小老婆啊,谁家没有几个不是一个妈生的兄弟啊,谁家没有几个小妈,没有几个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不好意思说自家有权有势,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呢。
你说,等你弟弟出来,你把神不知鬼不觉的仍垃圾桶里也行啊,犯得着费劲把人给打流产吗?
“你们知道个屁啊。”余朗指着自己一群狐朋狗友道,“老子弄掉了一个胎儿,只需要付笔营养费,等他从娘胎里出来再弄死,老子要付的律师费,你们这群混蛋,一点经济的意识都没有,一笔律师费够老子弄掉十个小弟弟了。”
他的狐朋狗友这下不说他狠毒了,改了,指责他抠门。
实际上,狠毒的余朗输了,也许,如果他没有弄掉了小老婆肚子里的孩子,这个女人和他的异母弟弟就登不进了余家的大门,起码不会这么容易的就登进去了,也就是这个女人,让他和余海天给闹翻了。
余朗至今还记得这个女人的名字,她叫沈菲。
当当当……余海天第一个正式的小老婆登场了。
余海天的眼光很毒辣,良好的生活养成的品味不错,和安蕙兰给余朗挑的衣服不一样,安蕙兰是往可爱里打扮余朗,余海天欣赏的是帅气,没有多余的点缀和图案,只要剪裁的简单流畅。
余海天选了一件格子衬衫和一条蓝色的背带裤,进了试衣间给余朗换上。
“朗朗,喜欢吗?”余海天打量他家小子,多帅气啊。
沈菲也在一旁说道,“这件衣服很少有孩子穿的这么出色呢,您家孩子生的真好。”还很殷勤的弯下腰,给余朗整了整衬衫,余朗直接闪到了一边,“爸爸,她身上的味道好难闻啊。”
“我……”沈菲有些委屈。
余海天给了沈菲一眼,见沈菲退了几步,离着他们远了一点,又继续看自己小子,很满意,他早就不喜欢余朗以前的衣服了,以前还不觉得,这几天他照顾余朗,翻了翻余朗的衣柜,余朗的衣服不是兔子就是熊猫,几件衣服上面居然还有蕾丝花边,衣服完全可以直接拿给女孩子去穿了,就是儿童的衣服不分男女,但也不能混淆的这么厉害啊。
瞧瞧,他给他小子挑的衣服穿着多帅气!!!
余朗动了动自己的小背带,背带裤啊,这也忒堕落了不是。
他恨不得把自己的裤子给扒下来,不过他知道,余海天第一次来带他买衣服,得有一个良好的开始,再说了,经历了安蕙兰那帽子上有俩猪耳朵的衣服,这些他还是可以忍受的,现在首要的是对付沈菲。
“爸爸眼光真好。”余朗一边说着,心里琢磨怎么对付沈菲,他不知道沈菲以前怎么和余海天勾搭上的,但是沈菲能被余海天看上,说明余海天喜欢的就是这种,余海天既然能看上第一次,难保他不看上第二次。
至于沈菲现在什么都没有做,无不无辜,他可管不着,再说了,现在的沈菲也不无辜,他可看到了,沈菲在他们进门的时候,他看着余海天的眼神就有些闪闪的,脸还有些微红,她心里有什么,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现在早就过了民风保守的时候,已经完全向着笑贫不笑娼开始过渡了,安蕙兰是开路先锋,后面跟过来的后浪也不少。余朗早知道余海天搞女人,但是偷到他面前就太过分了,偷得还是和她有仇的沈菲,那就更过分了。
他就大声的宣布主权——这男人是我爸爸,已经有主了。
“爸爸,那件也挺好看的。”余朗指着一件衣服说道。
余海天没有察觉到余朗的心思,见余朗挺喜欢这衣服的,拿了他身上穿的,和余朗说好看的那一件,又选了几套,就开始付账,一边掏出皮夹,一边道:“要是朗朗喜欢的话,爸爸下次再带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