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灵眼_分卷阅读_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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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东西,而且应该藏了秘密。”
徐迩开心的举着佛珠,拿起手电筒对着,指给陈知北看。
陈知北的眼神非常好,顺着徐迩手指的地方看去,很快就发现,棕黄色的琥珀里面,确实是有东西,虽然现在还看不清,但是可以初步断定,里面的东西,应该不是信手涂鸦。
陈知北想了想,然后起身,叫了客房服务,要了一些锡箔纸,一个酒精炉,一个小不锈钢坩埚。
很快,就有服务生将陈知北要的东西拿了过来,恭敬地送到客房,收到了陈知北的小费,开心地走了。
之后,陈知北将佛珠一个个的拆了下来,拿了两颗放到铺上了锡箔纸的不锈钢坩埚,然后打开酒精炉,开烤。
徐迩看到陈知北熟练地烧琥珀,很是诧异,不过一想对方之前当过特种兵,见识自然广博,会很多东西都是理所当然的。
当琥珀溶化后,里面的隔层最先漏了出来,原本徐迩以为是一种纸张,但是拿出来以后徐迩才发现,那是一种说不上来的质感,好像有点像是鱼皮之类的东西。
“鲸鱼皮。”
陈知北研究了一会儿说道。
徐迩眨眨眼,好奇的看着手里的鲸鱼皮。
这皮子应该是做过特殊处理的,非常有韧性,而且上面用特殊的染料绘制了一些线条,看起来就像是地理书上面的等高线一样。
最神奇的,还不是鲸鱼皮,而是鲸鱼皮里面包裹着的东西,那是一颗要比外面那层劣质琥珀骷髅头,小了整整两圈的红珊瑚骷髅头。
接着,两人再接再厉,将三十六颗骷髅头全都融化了出来。
整整三十六颗婴儿拳头大小的红珊瑚骷髅头佛珠,以一种极为震撼的姿态,再次绽放出它迷人的光彩。
“把它重新穿起来吧。”
陈知北刚才就看了,佛珠上面有开好的小洞,可以重新穿连起来。
徐迩摇摇头,这种以前是就是一整串佛珠,现在被打开重新穿起来,是需要一定的顺序的,必须按照之前的顺序穿起来。
这种讲究现在很多人都不会当做一会事儿,但是徐迩一直以来就跟着很讲究的张老学习古玩。
徐迩觉得,还是等到拿回去,请张老找一位得道高僧,重新穿起来比较好。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陈知北之后,陈知北就不在研究佛珠,而是将那些鲸鱼皮都找了出来,像是玩拼图一样,将东西一块块的重新拼接到一起。
刚开始徐迩还以为对方在玩,结果过了一会儿,陈知北就将三十六块鲸鱼皮,拼成了一张完整的地图。
“这是什么?”
徐迩诧异的看着这些拼好的鲸鱼皮,虽然曾经有过猜测,但是当东西真的摆在面前的时候,多少有点不敢相信。
“一张地图,”陈知北从身后抱着徐迩,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日国人画的地图。”
第145章印度大探险三
霞光满天,整个房间犹如进入了蓬莱仙境一般,耳边隐隐的,好似能够听到远处传来的呢喃。
徐迩趁着陈知北研究藏宝图的时候,睁着眼睛,好奇的看着眼前搬来多彩的世界。
整个房间都被深红色的光芒笼罩着,就像是古人的洞房一样。
红珊瑚,古罗马人认为珊瑚具有防止灾祸、给人智慧、止血和驱热的功能。从古今中外的历史来看,红珊瑚具有崇高的地位。清朝二品官上朝穿戴的帽顶及朝珠系由贵重红珊瑚制成;西藏的喇嘛高僧多持红珊瑚制成的念珠。
AKA、沙丁、MOMO、ANGLESKIN、粉白,从颜色上给红珊瑚做了区分。
AKA,也就是最少见,市场价值最高的,暗红、深红色。
徐迩手里的这三十六颗红珊瑚骷髅头佛珠,就属于AKA等级,要是按照市场价格估价的话,大约是在500万华夏币左右,要是算上历史价值或是其他的宗教价值的话,应该能达到900万-1000万。
无论在哪里,这东西只要是和宗教啊、信仰啊扯上关系,哪怕是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都会变得价值千金。
就像是之前徐迩卖掉的舍利子,不过是一块人体的遗留,就因为是高僧身上出来的,立马变成了佛宝,一堆人在身后捧着,生怕有一点损伤。
徐迩手里的这三十六颗佛珠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来历,等到把来历弄明白,要是曾经属于哪位高僧的话,三、五千万都能轻松卖掉。
不过,这红珊瑚实在是好看,徐迩非常舍不得卖掉,大约这串红珊瑚骷髅头佛珠,会像其他的宝贝一样,被徐迩收藏起来。
陈知北将藏宝图上面的日语翻译了过来,写在一张纸上,然后拿出买来的印度地图,仔细的对比,无意间抬头,就看到脸颊绯红的徐迩,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知所措的坐在一边,眼神迷离飘忽,非常的,诱人。
陈知北起身,去隔壁房间看了看陷入熟睡的圆圆,给圆圆整理了一下被子,回到房间,看到徐迩依旧在神游天外,脸上的红色变得更加水润。
思考了一下,陈知北走过去,将刚才用来熬煮琥珀的东西都撤走,放到了房间外面,然后回来,将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徐迩抱到床上,想了想,只关了大灯,留下了卧室里面的壁灯和台灯。
这样一来,房间里就变得星星点点的,看起来有着一种奢靡的气氛。
等到徐迩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在他的身侧,陈知北正把放在行李箱里的药膏拿了出来。
“北子哥,今天,今天很晚了,明天还要去参观泰姬陵。”
虽然是老夫老妻了,但是徐迩觉得陈知北现在的状态不太对劲儿,应该说,比一般时候要着急一些。
徐迩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是不是自己想多了,可是看到陈知北转过来,一把扯开自己身上的衬衫,就觉得,其实自己一点都没有多想。
不该说是着急,而应该说是热情,徐迩觉得平时的陈知北就很热情,但是也许是身处于异域风情的酒店,而且墙面上装饰了很多坦胸露乳的神话传说人物,总之徐迩觉得自己就要被陈知北的热情烤化了。
那种明明从里到外热得不行,但是还非常的舒服,让人不舍得推开的感觉,一次又一次的袭击着徐迩的神经。
迷茫中挣开眼睛,徐迩突然发现,房间的墙上面,有一排玻璃装饰,竟然可以达到镜子的效果。
虽然说里面的镜像很模糊,但是也够徐迩看清楚,那里面是自己和陈知北了。
两条赤身裸体的身子,交缠在一起,一个正在另一个的身上,奋力的耕耘着。
柔软的丝绸床单,顺着床体摇晃的力度,滑到了地上,悄无声息,却带着无尽的缠绵。
看到这里,徐迩的脸更加红了,身体也变得异常的敏感,现在,竟然比之前更加燥热难耐。
当徐迩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圆圆穿着昨天买的粉红色沙丽,手里抱着一个她最喜欢的小兔子玩偶,开心的坐在自己身边,玩着过家家的游戏。
从打开的房间门可以看到,陈知北正在摆弄一桌子的食物,应该是刚刚送到房间里的。
“阿爹你起来了,你太懒了,圆圆都穿好衣服啦。我们今天不和他们一起走了,爸爸说我们要去其他的地方,和曲叔叔和曲婶婶单独走。”
单独走,徐迩突然想起来昨天的藏宝图,心里由衷升起一种自豪感。
北子哥太厉害了,就这么短的时间,就知道宝藏藏在哪里了。
徐迩睁着眼睛激动看着陈知北,希望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
不过可惜,陈知北没有回答他,只是走过来,亲吻了他的额头,又亲了亲圆圆的脸颊,把小姑娘逗得直笑。
“起来吃饭。”
今天的早餐异常的丰富,印度煎饼、迷迭香烤土豆、素食香肠、煎蛋、牛奶、各种水果。
吃完饭之后,几人就出门了,然后和曲风夫妻两个在大厅里集合,与其他人说了几句话,交代了一下,然后就和新来的向导,坐上了一辆吉普车,离开了酒店,离开了孟买。
新来的向导名叫撒加,也是一个吠舍人,他曾经在华夏留学,因此华夏语说的很不错。
直到坐上车了,徐迩才知道,几人这次的目的地,是一个叫做北阿坎德邦的地方。
北阿坎德邦传统上属于印度北方地区,北面与中国西藏接壤,东与尼泊尔交接,西面与喜马偕尔邦为邻,南面与北方邦交界。
所谓邦,类似于华夏的省。
北阿坎德邦,可以说是印度最美的地方,这里可以看到整条的喜马拉雅山脉,有整条覆盖了鲜花的山谷,有激流可以冲浪,有森林可以远足,风景如画,美不胜收。
不过,风景秀美的地方,也意味着远离人类的工业社会,在这里,几乎没有休整好的公路,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大象。
撒加为众人找了一个非常厉害的训象师摩卡,他的家里,养了三头大象。
摩卡一个人看不住三头大象,因此还带着他的女儿一起来给众人带路。
摩卡的女儿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名叫妮哈,小女孩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是这附近远近闻名的训象师了。
陈知北一行人是打着想要看看原始森林的幌子,来到这里的。
所以,虽然带了很多的行李,而且里面还有铲子之类的工具,但是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因为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原始森林,在森里里面,准备什么东西,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陈知北和徐迩,带着圆圆坐在第一只大象身上,曲风带着老婆和一大包行李坐在第二只大象的身上,而第三只大像上面,则放着帐篷、野炊用具,以及一些不是很重要,但是很笨重的行李。
路上,不时会遇到三三两两的行人,穿着仅仅能够遮体的衣服,来回行走,据撒加说,这些人应该是住在离这里很远的村子,来回走亲戚的。
不是所有人都能坐得起大象,在没有大象的情况下,走路,是他们唯一能够使用的交通方式。
在印度,有钱的人非常有钱,没有钱的人也是真的很穷。
有钱的人,为了举行一个婚礼,可以花掉上百万美元,无数的黄金,空运的世界各地的顶级食材。
穷的人,不仅吃不上饭,还要受到精神上的无线折磨。
达利特,即不可接触之人,是印度种姓制度下产生的第五等级,他们从出生就被打上了‘污秽’的印记,在村子里,不能和人接触,不能住在村子的上风口,出行带着扫把,干着最脏最累的伙计。
附近住的大部分都是达利特人,他们自己组成一个个村落,生活在远离人烟的地方,就是想能让自己的生活,轻松一些,不受到其他种姓的打扰。
几人游山玩水一样的在森林里面游荡着,后来撒加觉得自己的雇主进入森立越来越深,害怕出事儿,于是就跑去雇用了几个达利特人,让他们来做保镖。
那几个达利特人的领头,是一个看起来受过教育的中年人,他的身后跟着五个看起来很瘦弱,但是都扛着土枪的小伙子,以及四个身后背着砍刀的女孩。
徐迩睁大了眼睛,警惕的看着他们,毕竟自己这边有女人和小孩,而对方的手里却有枪。
“别担心,这些人都是备受压迫的达利特人,他们很温顺的,身上的武器,只是为了自保而已。”
撒加看到徐迩的动作,连忙解释道。
就在撒加说完,那个领头的男人就用并不熟练的英语,向众人问好,然后竟然跪下来,亲了亲,陈知北的鞋子。
其他几个跟着来的小伙子和小姑娘,也做了同样的动作,这可真的把徐迩吓到了。
身上背着这么多的武器,竟然还这么温顺,怎么想徐迩都想不明白。
不过这些人来得正是时候,几人的目的地,即将到达,想要找地方,也需要一些劳动力,而且荒郊野岭的,有个保镖,哪怕是只为了壮胆,也是好的。
刘雨夕,也就是曲风的妻子,自动承担起了照顾圆圆的工作,而那四个达利特女孩,则自动的聚拢在了她的身边,保护她和圆圆。
徐迩等人的目的地,就是出于森立深处往外的一个山谷里面,右边是河流,左边是断崖,可以看出来,这里在几千万年之前,曾经经历过非常厉害的地壳变迁。
不过想想离这里不远就是喜马拉雅山脉,也就不奇怪了。
找宝藏的活,主要是在陈知北和曲风两个人的身上,作为有着多年军事素养的两人,对于看地图,找方位,有着无人可比的敏锐和干练。
至于徐迩,他发现了一比可能比那所谓的宝藏,还要大的财富,正带着撒加和另一个达利特保镖,四处挖地。
为什么挖地?
因为地底下有宝藏。
“这里面有东西,而且应该藏了秘密。”
徐迩开心的举着佛珠,拿起手电筒对着,指给陈知北看。
陈知北的眼神非常好,顺着徐迩手指的地方看去,很快就发现,棕黄色的琥珀里面,确实是有东西,虽然现在还看不清,但是可以初步断定,里面的东西,应该不是信手涂鸦。
陈知北想了想,然后起身,叫了客房服务,要了一些锡箔纸,一个酒精炉,一个小不锈钢坩埚。
很快,就有服务生将陈知北要的东西拿了过来,恭敬地送到客房,收到了陈知北的小费,开心地走了。
之后,陈知北将佛珠一个个的拆了下来,拿了两颗放到铺上了锡箔纸的不锈钢坩埚,然后打开酒精炉,开烤。
徐迩看到陈知北熟练地烧琥珀,很是诧异,不过一想对方之前当过特种兵,见识自然广博,会很多东西都是理所当然的。
当琥珀溶化后,里面的隔层最先漏了出来,原本徐迩以为是一种纸张,但是拿出来以后徐迩才发现,那是一种说不上来的质感,好像有点像是鱼皮之类的东西。
“鲸鱼皮。”
陈知北研究了一会儿说道。
徐迩眨眨眼,好奇的看着手里的鲸鱼皮。
这皮子应该是做过特殊处理的,非常有韧性,而且上面用特殊的染料绘制了一些线条,看起来就像是地理书上面的等高线一样。
最神奇的,还不是鲸鱼皮,而是鲸鱼皮里面包裹着的东西,那是一颗要比外面那层劣质琥珀骷髅头,小了整整两圈的红珊瑚骷髅头。
接着,两人再接再厉,将三十六颗骷髅头全都融化了出来。
整整三十六颗婴儿拳头大小的红珊瑚骷髅头佛珠,以一种极为震撼的姿态,再次绽放出它迷人的光彩。
“把它重新穿起来吧。”
陈知北刚才就看了,佛珠上面有开好的小洞,可以重新穿连起来。
徐迩摇摇头,这种以前是就是一整串佛珠,现在被打开重新穿起来,是需要一定的顺序的,必须按照之前的顺序穿起来。
这种讲究现在很多人都不会当做一会事儿,但是徐迩一直以来就跟着很讲究的张老学习古玩。
徐迩觉得,还是等到拿回去,请张老找一位得道高僧,重新穿起来比较好。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陈知北之后,陈知北就不在研究佛珠,而是将那些鲸鱼皮都找了出来,像是玩拼图一样,将东西一块块的重新拼接到一起。
刚开始徐迩还以为对方在玩,结果过了一会儿,陈知北就将三十六块鲸鱼皮,拼成了一张完整的地图。
“这是什么?”
徐迩诧异的看着这些拼好的鲸鱼皮,虽然曾经有过猜测,但是当东西真的摆在面前的时候,多少有点不敢相信。
“一张地图,”陈知北从身后抱着徐迩,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日国人画的地图。”
第145章印度大探险三
霞光满天,整个房间犹如进入了蓬莱仙境一般,耳边隐隐的,好似能够听到远处传来的呢喃。
徐迩趁着陈知北研究藏宝图的时候,睁着眼睛,好奇的看着眼前搬来多彩的世界。
整个房间都被深红色的光芒笼罩着,就像是古人的洞房一样。
红珊瑚,古罗马人认为珊瑚具有防止灾祸、给人智慧、止血和驱热的功能。从古今中外的历史来看,红珊瑚具有崇高的地位。清朝二品官上朝穿戴的帽顶及朝珠系由贵重红珊瑚制成;西藏的喇嘛高僧多持红珊瑚制成的念珠。
AKA、沙丁、MOMO、ANGLESKIN、粉白,从颜色上给红珊瑚做了区分。
AKA,也就是最少见,市场价值最高的,暗红、深红色。
徐迩手里的这三十六颗红珊瑚骷髅头佛珠,就属于AKA等级,要是按照市场价格估价的话,大约是在500万华夏币左右,要是算上历史价值或是其他的宗教价值的话,应该能达到900万-1000万。
无论在哪里,这东西只要是和宗教啊、信仰啊扯上关系,哪怕是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都会变得价值千金。
就像是之前徐迩卖掉的舍利子,不过是一块人体的遗留,就因为是高僧身上出来的,立马变成了佛宝,一堆人在身后捧着,生怕有一点损伤。
徐迩手里的这三十六颗佛珠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来历,等到把来历弄明白,要是曾经属于哪位高僧的话,三、五千万都能轻松卖掉。
不过,这红珊瑚实在是好看,徐迩非常舍不得卖掉,大约这串红珊瑚骷髅头佛珠,会像其他的宝贝一样,被徐迩收藏起来。
陈知北将藏宝图上面的日语翻译了过来,写在一张纸上,然后拿出买来的印度地图,仔细的对比,无意间抬头,就看到脸颊绯红的徐迩,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知所措的坐在一边,眼神迷离飘忽,非常的,诱人。
陈知北起身,去隔壁房间看了看陷入熟睡的圆圆,给圆圆整理了一下被子,回到房间,看到徐迩依旧在神游天外,脸上的红色变得更加水润。
思考了一下,陈知北走过去,将刚才用来熬煮琥珀的东西都撤走,放到了房间外面,然后回来,将还没有回过神来的徐迩抱到床上,想了想,只关了大灯,留下了卧室里面的壁灯和台灯。
这样一来,房间里就变得星星点点的,看起来有着一种奢靡的气氛。
等到徐迩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在他的身侧,陈知北正把放在行李箱里的药膏拿了出来。
“北子哥,今天,今天很晚了,明天还要去参观泰姬陵。”
虽然是老夫老妻了,但是徐迩觉得陈知北现在的状态不太对劲儿,应该说,比一般时候要着急一些。
徐迩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是不是自己想多了,可是看到陈知北转过来,一把扯开自己身上的衬衫,就觉得,其实自己一点都没有多想。
不该说是着急,而应该说是热情,徐迩觉得平时的陈知北就很热情,但是也许是身处于异域风情的酒店,而且墙面上装饰了很多坦胸露乳的神话传说人物,总之徐迩觉得自己就要被陈知北的热情烤化了。
那种明明从里到外热得不行,但是还非常的舒服,让人不舍得推开的感觉,一次又一次的袭击着徐迩的神经。
迷茫中挣开眼睛,徐迩突然发现,房间的墙上面,有一排玻璃装饰,竟然可以达到镜子的效果。
虽然说里面的镜像很模糊,但是也够徐迩看清楚,那里面是自己和陈知北了。
两条赤身裸体的身子,交缠在一起,一个正在另一个的身上,奋力的耕耘着。
柔软的丝绸床单,顺着床体摇晃的力度,滑到了地上,悄无声息,却带着无尽的缠绵。
看到这里,徐迩的脸更加红了,身体也变得异常的敏感,现在,竟然比之前更加燥热难耐。
当徐迩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就看到圆圆穿着昨天买的粉红色沙丽,手里抱着一个她最喜欢的小兔子玩偶,开心的坐在自己身边,玩着过家家的游戏。
从打开的房间门可以看到,陈知北正在摆弄一桌子的食物,应该是刚刚送到房间里的。
“阿爹你起来了,你太懒了,圆圆都穿好衣服啦。我们今天不和他们一起走了,爸爸说我们要去其他的地方,和曲叔叔和曲婶婶单独走。”
单独走,徐迩突然想起来昨天的藏宝图,心里由衷升起一种自豪感。
北子哥太厉害了,就这么短的时间,就知道宝藏藏在哪里了。
徐迩睁着眼睛激动看着陈知北,希望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
不过可惜,陈知北没有回答他,只是走过来,亲吻了他的额头,又亲了亲圆圆的脸颊,把小姑娘逗得直笑。
“起来吃饭。”
今天的早餐异常的丰富,印度煎饼、迷迭香烤土豆、素食香肠、煎蛋、牛奶、各种水果。
吃完饭之后,几人就出门了,然后和曲风夫妻两个在大厅里集合,与其他人说了几句话,交代了一下,然后就和新来的向导,坐上了一辆吉普车,离开了酒店,离开了孟买。
新来的向导名叫撒加,也是一个吠舍人,他曾经在华夏留学,因此华夏语说的很不错。
直到坐上车了,徐迩才知道,几人这次的目的地,是一个叫做北阿坎德邦的地方。
北阿坎德邦传统上属于印度北方地区,北面与中国西藏接壤,东与尼泊尔交接,西面与喜马偕尔邦为邻,南面与北方邦交界。
所谓邦,类似于华夏的省。
北阿坎德邦,可以说是印度最美的地方,这里可以看到整条的喜马拉雅山脉,有整条覆盖了鲜花的山谷,有激流可以冲浪,有森林可以远足,风景如画,美不胜收。
不过,风景秀美的地方,也意味着远离人类的工业社会,在这里,几乎没有休整好的公路,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大象。
撒加为众人找了一个非常厉害的训象师摩卡,他的家里,养了三头大象。
摩卡一个人看不住三头大象,因此还带着他的女儿一起来给众人带路。
摩卡的女儿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名叫妮哈,小女孩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是这附近远近闻名的训象师了。
陈知北一行人是打着想要看看原始森林的幌子,来到这里的。
所以,虽然带了很多的行李,而且里面还有铲子之类的工具,但是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因为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原始森林,在森里里面,准备什么东西,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陈知北和徐迩,带着圆圆坐在第一只大象身上,曲风带着老婆和一大包行李坐在第二只大象的身上,而第三只大像上面,则放着帐篷、野炊用具,以及一些不是很重要,但是很笨重的行李。
路上,不时会遇到三三两两的行人,穿着仅仅能够遮体的衣服,来回行走,据撒加说,这些人应该是住在离这里很远的村子,来回走亲戚的。
不是所有人都能坐得起大象,在没有大象的情况下,走路,是他们唯一能够使用的交通方式。
在印度,有钱的人非常有钱,没有钱的人也是真的很穷。
有钱的人,为了举行一个婚礼,可以花掉上百万美元,无数的黄金,空运的世界各地的顶级食材。
穷的人,不仅吃不上饭,还要受到精神上的无线折磨。
达利特,即不可接触之人,是印度种姓制度下产生的第五等级,他们从出生就被打上了‘污秽’的印记,在村子里,不能和人接触,不能住在村子的上风口,出行带着扫把,干着最脏最累的伙计。
附近住的大部分都是达利特人,他们自己组成一个个村落,生活在远离人烟的地方,就是想能让自己的生活,轻松一些,不受到其他种姓的打扰。
几人游山玩水一样的在森林里面游荡着,后来撒加觉得自己的雇主进入森立越来越深,害怕出事儿,于是就跑去雇用了几个达利特人,让他们来做保镖。
那几个达利特人的领头,是一个看起来受过教育的中年人,他的身后跟着五个看起来很瘦弱,但是都扛着土枪的小伙子,以及四个身后背着砍刀的女孩。
徐迩睁大了眼睛,警惕的看着他们,毕竟自己这边有女人和小孩,而对方的手里却有枪。
“别担心,这些人都是备受压迫的达利特人,他们很温顺的,身上的武器,只是为了自保而已。”
撒加看到徐迩的动作,连忙解释道。
就在撒加说完,那个领头的男人就用并不熟练的英语,向众人问好,然后竟然跪下来,亲了亲,陈知北的鞋子。
其他几个跟着来的小伙子和小姑娘,也做了同样的动作,这可真的把徐迩吓到了。
身上背着这么多的武器,竟然还这么温顺,怎么想徐迩都想不明白。
不过这些人来得正是时候,几人的目的地,即将到达,想要找地方,也需要一些劳动力,而且荒郊野岭的,有个保镖,哪怕是只为了壮胆,也是好的。
刘雨夕,也就是曲风的妻子,自动承担起了照顾圆圆的工作,而那四个达利特女孩,则自动的聚拢在了她的身边,保护她和圆圆。
徐迩等人的目的地,就是出于森立深处往外的一个山谷里面,右边是河流,左边是断崖,可以看出来,这里在几千万年之前,曾经经历过非常厉害的地壳变迁。
不过想想离这里不远就是喜马拉雅山脉,也就不奇怪了。
找宝藏的活,主要是在陈知北和曲风两个人的身上,作为有着多年军事素养的两人,对于看地图,找方位,有着无人可比的敏锐和干练。
至于徐迩,他发现了一比可能比那所谓的宝藏,还要大的财富,正带着撒加和另一个达利特保镖,四处挖地。
为什么挖地?
因为地底下有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