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白衣天使与血腥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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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蔷薇之城的民间,流传着一个“白衣天使”的传说。据说,那身着白衣奠之使者,所经之处鲜花盛开,百草繁茂。无论是罹患何种疑难杂症的病人,他只需微微一笑,只需轻轻触摸,顿时百病全消,和好如初。
正巧当时的城主曼雷大人,正为自己独生子靛弱多病头痛不已。城主夫人当年以自己的性命相博换来的儿子,却由于早产患上了奇怪的病症。好不容易长到了三岁,却因病魔缠身而日夜哭闹不止,异常难缠。
在城主家人一干人等再三情真意切的劝说之下,白衣天使终于首肯,正式成为领主大人的医师。他以极其巧妙惮度和难能可贵的耐心,很快就与娇生惯养的小少爷打成了一片,不仅医好了他的病,而且成了他身边最信任最亲近的人。
而城中,白衣天使的传说仍在继续着。
唯一的区别就是,现在他给人看病再也不要钱了。
城主专属医师的津贴足够他花了。不但供给他的日常生活绰绰有余,而且还大大的富足,富足到他可以免费给穷人看病,炼药,治疗。
人人都说,他是个不折不扣奠使。
他则暗自庆幸,多亏慷慨大方的领主大人,使得他可以满足自幼的心愿:
愿盛世无饥馁,城中无病痛。愿他所经手的病患,都可药到病除,妙手回春。
那便是他的梦想了。
在那年幼的小公子看来,身着白衣,时刻手捧厚厚书本,永远带着春风般温暖微笑的医生,当他淡淡诉说自己的理想时,那一刻他淡色眼眸里闪烁的光芒,就像秋夜的星空般深邃迷人。而当小公子任性妄为的时候,又是他,心平气和地蹲在他的面前,向他灌输为人处事的道理。
他事实上并不太擅长说教,相反,他总是身体力行。
眨眼的功夫,十年的光阴转瞬即逝。幼小的孩童长成了姿容秀丽的美貌少年,他也愈发成熟老成,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依然没有改变。少年单纯的依赖着他,将他视为不可或缺的恩师和伙伴来尊重,而他呢,也一心一意地把他看成自己的儿子一般抚育。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这两个人也许终其一生,都会保持这种父子般深厚的友情,到死不变吧?
那是发生在少年十三岁时的一件事。认真算起来,距离现在大约是三年前。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少年自温暖的被窝里醒来,习惯性的呼唤医师的名字。
他不在,侍女卑微地答道,昨天夜里有急诊,医师大人匆匆带上药箱,走了。
真是无趣!少年娇嗔似的撅起嘴巴,那些素不相识的平民,染了些莫名其妙的小毛小病,就要劳烦我的医师先生吗?不公平!难道我这个和他相处了十年的领主之子,在他心里还比不上那些平头老百姓来得重要吗?
少年借口头痛,赌气似的又蒙头大睡了。侍从们都很了解小少爷的娇惯脾气,在他生气的当口可没有一个人敢招惹他,于是,他们纷纷知趣地退下了。
宽敞的卧房转眼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心乱如麻,闭上双眼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翻来覆去地一心只想着医师,盼望他快点回来。
那时的气候,差不多比现在还要冷上一点。为了保持房间的温度,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个壁炉,里面熊熊燃烧着木柴——那时也不例外。少年实在是无聊极了,他那亮晶晶直转的眼珠,倏地扫到了那个正在发红燃着的壁炉,他突然发现了一个新鲜的玩意儿。
玩火。
在他那幼嫩却不知天高地厚的心里,世上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受他的掌握的。因此,当那微弱的小火星落在他那洁白宽大的床单上,从最初的小红点迅速增殖成猛烈喷涌的火舌,险些舔舐到他那娇嫩的脸庞时——他只会一个劲儿地命令:“停下!停下!”
火是无拘无束的,它狂放而不服从任何人的命令。它转头狠狠扑向了刚刚释放自己的主人。
火吞没了他。
当医师闻讯赶回来的时候,火已经被扑灭了。然而,那个曾被誉为“蔷薇之城”最美貌少年的孩子,那个骄傲任性不知好歹的小少爷,却受到了上天的责罚。他被压在倒塌的墙下面,不仅手脚都被石块的重量压断,而且全身烧伤,奄奄一息。
白衣天使的医术果然是高明的,他竟治好了他。
但是,他竟也无法挽回少爷的容貌了。
那朵纯白的蔷薇,竟从此凋谢了。
从那时开始,医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他没日没夜地钻进自己的书房,不吃饭,不说话,也不和任何人接触。有人曾试图撬开他的房门,满以为他会蜷缩在房中的一角腐烂发臭。但是,没人能打开那扇并不厚重的大门,他把它牢牢封闭起来了,连同他的心一起。
然而,在不为人知的夜晚里,医师也曾悄悄潜入少年的卧房,呆呆地望着,那无知无识熟睡着的残破不堪的躯壳。
少年已全然放弃了希望,大火毁去了他自得的外表,毁去了他健康靛魄,也顺便攫取了他涌动的灵魂。作为一具行尸走肉,他从此活得逍遥,自在。
然而,他却没有。
在经历了无数不眠不休夜晚的煎熬之后,医师终于从他那个狭小的书房里破茧而出。他的笑容依然温暖如春,他依然是一袭白衣,白衣胜雪。然而他的笑脸下面,仿佛隐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假面具;他的白衣一如往昔,只不过背上多了一个,血红的逆十字。
背负着血红逆十字的白衣天使。
从此白衣天使不再。取代他的,是一个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血管里流淌的血却比冰还要冷的血腥死神。
血魔。
而他数十日闭门造车所研究出的方法,便是移植。
剥去他人完好的皮肤,移植到少爷的身上;
砍去他人灵活的四肢,移植到少爷靛内。
他对曼雷大人如此建议着,爱子心切的城主自然一口应承。于是,对外宣称继承人已死,又公然征召、强掳四方的美少年。
他抛弃了身为人类的尊严,只为了有朝一日,用美少年们的血肉浇灌孕育而出的蔷薇,能够再度绽放。
哪怕,那曾经纯白的蔷薇,从此被鲜血染成猩红,也再所不惜。
首先需要实习。第一年的春夏秋冬,洛伦兹一直在尝试最基础的皮肤移植,他失败了四十七次,这同时也意味着阵亡于他刀下的少年数目。但是,从他背负起血红逆十字的那一刻起,他那天使一般白衣下裹胁的心,就已经被血魔所占据;从冰冷的刀刃割开第一个试验品的身体起,他就再也不会产生任何感情的共鸣了。同情,怜悯,悲伤,痛苦,哀悼所有一切一切的人类脆弱的情感,他都无情地将它们捐弃。
唯有成功时,那短短一刹那的快乐,才会凌驾于他内心最深沉的自责之上,像流星划过天际般,在他枯竭的酗烧剩下短暂的灰烬。
“两年前,拜医师先生所赐,我重新获得了一张脸,”西门子缓缓解开脸上的绷带,一层又一层,一圈又一圈,揭开过程之冗长简直令人难以忍受“如今,这张脸的寿命似乎也该到极限了。”
与他说话时饱含起伏的情感相比,他的脸部表情就匮乏多了。不,准确的说,就像戴了一个假面具一样呆板,充满了不真实的触感。更古怪的是,他竟给予王弟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你不,给你这张脸的少年,他叫什么名字?”王弟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问道。
“我不知道,”西门子木然地摇头,尽管他的眼神充满了哀伤,然而脸部肌肉却是僵硬无比,连动一下眉头都不能。事实上,自从拆下绷带以来,他根本就没有换过表情“医师先生,你记得他的名字吗?”
“小罗这个我记得很清楚,”洛伦兹眯起双眼,似乎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他是个乖巧的孩子,总喜欢趴在我的身边听我讲故事在红馆的那段日子里,每次吃饭时他都要偷偷藏起一份,说是带回家给父亲——他的父亲一辈子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点心还有,他还说要向我学认字,以后回去教其他的人”
“可是,你却无情地毁掉了他!”王弟愤愤地说“而他的父亲却连儿子的死讯都不知道,还一直痴痴盼望他的归来。难怪我看西门子有些面熟,原来是我曾见过老罗尔,父子之间自然有些相似。”
“老罗尔?是小罗的父亲吗?”西门子问道。
“是的,因为前往蔷薇之城寻找儿子,受到吊刑的惩罚。帕斯瓦尔,也就是她的同伴,”他指了指怀中的海尔嘉“潜入城中找寻小罗的下落。而她,”他心里暗骂了一声蠢女人,早知道蔷薇之城如此诡异凶险,任凭她胡搅蛮缠还是哭天抢地,就算把她打昏,他也绝对“不许”她来“非要来这里找他们。多亏您青眼有加,洛伦兹医师,在城门口把我们引见进来。你是看中了我的腿吗?”
“是啊,”洛伦兹笑道“还有那个女孩的皮肤,你们俩都足够达到我,最高要求的标准。”
“要知道,虽然少爷的脸部移植成功,但是他身上的皮肤却仍是火烧后惨不忍睹的原状。这两年来,我重复了无数次实验,终于有把握将植皮成功率提高到90%以上。正值少爷需要新的脸孔,于是我决心为他寻找一个完美的人选,一个从头到脚,没有一处瑕疵的完美的人,然后,移植全身的皮肤。”
“赫兹的身高、胖瘦程度都和少爷差不多,而他的肌肤之光洁细嫩,也是我生平所罕见,他的确是不二人选,只可惜,”洛伦兹医生无限惋惜“我万万没有想到,枉我对他另眼相看,他竟然是个女孩。”
“还有那个金发的名字叫什么来着?海明?对,就是海明。他的自身条件也相当不错,在我的候选名单里,他的优先级别仅次于赫兹之后真是可惜”
“你知道海明的事?”王弟敏锐地反诘。
“啊当然。他经常到喷泉那里转悠,我早就料到他已发现了地洞入口的秘密。为了防止他知道太多,也为了在必要的时刻能够及时灭口,我一直站在红馆的了望塔上监视着他。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他把海尔嘉推下去的时候,亲口招认了谋杀欧姆的事实,不是吗?他居然亲手毁坏了一个重要的试验品”
“哈哈哈!”z突然捧腹大笑起来,笑得两眼都涌出了泪水“海明啊海明!你竟为了这种无聊的事,为了抢先一步沦为他们刀下的亡魂,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暗害了欧姆还不算,还差点害得我和海尔嘉同归于尽,在地洞里活活渴死,饿死,憋死!到头来,还不是被他们耍得团团转!哈哈哈,我倒真想看看你,在地狱里得悉真相以后,气得发青的那张脸!哇哈哈哈哈哈!”
凯泽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所在。他的身子站得比水杉还要笔直,表情也如磐石般坚稳不动,然而,他手中的剑尖却在轻微地,这或多或少透露了他内心的一丝玄机。
他在愤怒?抑或是迷惑?兴许,连他自己都不明白。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等到z平息了他狂放的笑意,他又迅速回复神智,回复成那个恒静如冰的王弟殿下“就算全身植皮成功,他的四肢该怎么办?你打算简单地砍下我的腿,就这么给他接上吗?”
洛伦兹毫不畏惧凯泽如鬼火般猎猎燃烧的目光,他微笑着点了点头:
“嗯。”“可我的腿比他长耶~”王弟笑嘻嘻地比划着自己的长度“你不怕他变成瘸子吗?”
“所以,我要齐根切断你的两条腿,再把少爷残存的那一条腿也砍掉,”洛伦兹医生笑得是那么温柔,然而,他说的话语却是那么恶毒。更难得的是,他能以那么悠然惮度,将这温柔的笑容和这恶毒的话语,糅合得那么巧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将它们糅合得比他更巧妙了——他实在已出离了区区人类的范畴“然后,再对接。”
“哦,这么简单?”王弟的黑眼珠一眨不眨地直盯着他“那你三年来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呢?就算其他人的腿都不如我的形状好看,你也可以先做个实验,让你那位小少爷暂时可以走路啊。”
“你该不会是,特地在等我吧?”
曾经,在蔷薇之城的民间,流传着一个“白衣天使”的传说。据说,那身着白衣奠之使者,所经之处鲜花盛开,百草繁茂。无论是罹患何种疑难杂症的病人,他只需微微一笑,只需轻轻触摸,顿时百病全消,和好如初。
正巧当时的城主曼雷大人,正为自己独生子靛弱多病头痛不已。城主夫人当年以自己的性命相博换来的儿子,却由于早产患上了奇怪的病症。好不容易长到了三岁,却因病魔缠身而日夜哭闹不止,异常难缠。
在城主家人一干人等再三情真意切的劝说之下,白衣天使终于首肯,正式成为领主大人的医师。他以极其巧妙惮度和难能可贵的耐心,很快就与娇生惯养的小少爷打成了一片,不仅医好了他的病,而且成了他身边最信任最亲近的人。
而城中,白衣天使的传说仍在继续着。
唯一的区别就是,现在他给人看病再也不要钱了。
城主专属医师的津贴足够他花了。不但供给他的日常生活绰绰有余,而且还大大的富足,富足到他可以免费给穷人看病,炼药,治疗。
人人都说,他是个不折不扣奠使。
他则暗自庆幸,多亏慷慨大方的领主大人,使得他可以满足自幼的心愿:
愿盛世无饥馁,城中无病痛。愿他所经手的病患,都可药到病除,妙手回春。
那便是他的梦想了。
在那年幼的小公子看来,身着白衣,时刻手捧厚厚书本,永远带着春风般温暖微笑的医生,当他淡淡诉说自己的理想时,那一刻他淡色眼眸里闪烁的光芒,就像秋夜的星空般深邃迷人。而当小公子任性妄为的时候,又是他,心平气和地蹲在他的面前,向他灌输为人处事的道理。
他事实上并不太擅长说教,相反,他总是身体力行。
眨眼的功夫,十年的光阴转瞬即逝。幼小的孩童长成了姿容秀丽的美貌少年,他也愈发成熟老成,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依然没有改变。少年单纯的依赖着他,将他视为不可或缺的恩师和伙伴来尊重,而他呢,也一心一意地把他看成自己的儿子一般抚育。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这两个人也许终其一生,都会保持这种父子般深厚的友情,到死不变吧?
那是发生在少年十三岁时的一件事。认真算起来,距离现在大约是三年前。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少年自温暖的被窝里醒来,习惯性的呼唤医师的名字。
他不在,侍女卑微地答道,昨天夜里有急诊,医师大人匆匆带上药箱,走了。
真是无趣!少年娇嗔似的撅起嘴巴,那些素不相识的平民,染了些莫名其妙的小毛小病,就要劳烦我的医师先生吗?不公平!难道我这个和他相处了十年的领主之子,在他心里还比不上那些平头老百姓来得重要吗?
少年借口头痛,赌气似的又蒙头大睡了。侍从们都很了解小少爷的娇惯脾气,在他生气的当口可没有一个人敢招惹他,于是,他们纷纷知趣地退下了。
宽敞的卧房转眼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心乱如麻,闭上双眼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翻来覆去地一心只想着医师,盼望他快点回来。
那时的气候,差不多比现在还要冷上一点。为了保持房间的温度,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个壁炉,里面熊熊燃烧着木柴——那时也不例外。少年实在是无聊极了,他那亮晶晶直转的眼珠,倏地扫到了那个正在发红燃着的壁炉,他突然发现了一个新鲜的玩意儿。
玩火。
在他那幼嫩却不知天高地厚的心里,世上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受他的掌握的。因此,当那微弱的小火星落在他那洁白宽大的床单上,从最初的小红点迅速增殖成猛烈喷涌的火舌,险些舔舐到他那娇嫩的脸庞时——他只会一个劲儿地命令:“停下!停下!”
火是无拘无束的,它狂放而不服从任何人的命令。它转头狠狠扑向了刚刚释放自己的主人。
火吞没了他。
当医师闻讯赶回来的时候,火已经被扑灭了。然而,那个曾被誉为“蔷薇之城”最美貌少年的孩子,那个骄傲任性不知好歹的小少爷,却受到了上天的责罚。他被压在倒塌的墙下面,不仅手脚都被石块的重量压断,而且全身烧伤,奄奄一息。
白衣天使的医术果然是高明的,他竟治好了他。
但是,他竟也无法挽回少爷的容貌了。
那朵纯白的蔷薇,竟从此凋谢了。
从那时开始,医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他没日没夜地钻进自己的书房,不吃饭,不说话,也不和任何人接触。有人曾试图撬开他的房门,满以为他会蜷缩在房中的一角腐烂发臭。但是,没人能打开那扇并不厚重的大门,他把它牢牢封闭起来了,连同他的心一起。
然而,在不为人知的夜晚里,医师也曾悄悄潜入少年的卧房,呆呆地望着,那无知无识熟睡着的残破不堪的躯壳。
少年已全然放弃了希望,大火毁去了他自得的外表,毁去了他健康靛魄,也顺便攫取了他涌动的灵魂。作为一具行尸走肉,他从此活得逍遥,自在。
然而,他却没有。
在经历了无数不眠不休夜晚的煎熬之后,医师终于从他那个狭小的书房里破茧而出。他的笑容依然温暖如春,他依然是一袭白衣,白衣胜雪。然而他的笑脸下面,仿佛隐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假面具;他的白衣一如往昔,只不过背上多了一个,血红的逆十字。
背负着血红逆十字的白衣天使。
从此白衣天使不再。取代他的,是一个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血管里流淌的血却比冰还要冷的血腥死神。
血魔。
而他数十日闭门造车所研究出的方法,便是移植。
剥去他人完好的皮肤,移植到少爷的身上;
砍去他人灵活的四肢,移植到少爷靛内。
他对曼雷大人如此建议着,爱子心切的城主自然一口应承。于是,对外宣称继承人已死,又公然征召、强掳四方的美少年。
他抛弃了身为人类的尊严,只为了有朝一日,用美少年们的血肉浇灌孕育而出的蔷薇,能够再度绽放。
哪怕,那曾经纯白的蔷薇,从此被鲜血染成猩红,也再所不惜。
首先需要实习。第一年的春夏秋冬,洛伦兹一直在尝试最基础的皮肤移植,他失败了四十七次,这同时也意味着阵亡于他刀下的少年数目。但是,从他背负起血红逆十字的那一刻起,他那天使一般白衣下裹胁的心,就已经被血魔所占据;从冰冷的刀刃割开第一个试验品的身体起,他就再也不会产生任何感情的共鸣了。同情,怜悯,悲伤,痛苦,哀悼所有一切一切的人类脆弱的情感,他都无情地将它们捐弃。
唯有成功时,那短短一刹那的快乐,才会凌驾于他内心最深沉的自责之上,像流星划过天际般,在他枯竭的酗烧剩下短暂的灰烬。
“两年前,拜医师先生所赐,我重新获得了一张脸,”西门子缓缓解开脸上的绷带,一层又一层,一圈又一圈,揭开过程之冗长简直令人难以忍受“如今,这张脸的寿命似乎也该到极限了。”
与他说话时饱含起伏的情感相比,他的脸部表情就匮乏多了。不,准确的说,就像戴了一个假面具一样呆板,充满了不真实的触感。更古怪的是,他竟给予王弟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你不,给你这张脸的少年,他叫什么名字?”王弟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问道。
“我不知道,”西门子木然地摇头,尽管他的眼神充满了哀伤,然而脸部肌肉却是僵硬无比,连动一下眉头都不能。事实上,自从拆下绷带以来,他根本就没有换过表情“医师先生,你记得他的名字吗?”
“小罗这个我记得很清楚,”洛伦兹眯起双眼,似乎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他是个乖巧的孩子,总喜欢趴在我的身边听我讲故事在红馆的那段日子里,每次吃饭时他都要偷偷藏起一份,说是带回家给父亲——他的父亲一辈子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点心还有,他还说要向我学认字,以后回去教其他的人”
“可是,你却无情地毁掉了他!”王弟愤愤地说“而他的父亲却连儿子的死讯都不知道,还一直痴痴盼望他的归来。难怪我看西门子有些面熟,原来是我曾见过老罗尔,父子之间自然有些相似。”
“老罗尔?是小罗的父亲吗?”西门子问道。
“是的,因为前往蔷薇之城寻找儿子,受到吊刑的惩罚。帕斯瓦尔,也就是她的同伴,”他指了指怀中的海尔嘉“潜入城中找寻小罗的下落。而她,”他心里暗骂了一声蠢女人,早知道蔷薇之城如此诡异凶险,任凭她胡搅蛮缠还是哭天抢地,就算把她打昏,他也绝对“不许”她来“非要来这里找他们。多亏您青眼有加,洛伦兹医师,在城门口把我们引见进来。你是看中了我的腿吗?”
“是啊,”洛伦兹笑道“还有那个女孩的皮肤,你们俩都足够达到我,最高要求的标准。”
“要知道,虽然少爷的脸部移植成功,但是他身上的皮肤却仍是火烧后惨不忍睹的原状。这两年来,我重复了无数次实验,终于有把握将植皮成功率提高到90%以上。正值少爷需要新的脸孔,于是我决心为他寻找一个完美的人选,一个从头到脚,没有一处瑕疵的完美的人,然后,移植全身的皮肤。”
“赫兹的身高、胖瘦程度都和少爷差不多,而他的肌肤之光洁细嫩,也是我生平所罕见,他的确是不二人选,只可惜,”洛伦兹医生无限惋惜“我万万没有想到,枉我对他另眼相看,他竟然是个女孩。”
“还有那个金发的名字叫什么来着?海明?对,就是海明。他的自身条件也相当不错,在我的候选名单里,他的优先级别仅次于赫兹之后真是可惜”
“你知道海明的事?”王弟敏锐地反诘。
“啊当然。他经常到喷泉那里转悠,我早就料到他已发现了地洞入口的秘密。为了防止他知道太多,也为了在必要的时刻能够及时灭口,我一直站在红馆的了望塔上监视着他。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他把海尔嘉推下去的时候,亲口招认了谋杀欧姆的事实,不是吗?他居然亲手毁坏了一个重要的试验品”
“哈哈哈!”z突然捧腹大笑起来,笑得两眼都涌出了泪水“海明啊海明!你竟为了这种无聊的事,为了抢先一步沦为他们刀下的亡魂,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暗害了欧姆还不算,还差点害得我和海尔嘉同归于尽,在地洞里活活渴死,饿死,憋死!到头来,还不是被他们耍得团团转!哈哈哈,我倒真想看看你,在地狱里得悉真相以后,气得发青的那张脸!哇哈哈哈哈哈!”
凯泽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所在。他的身子站得比水杉还要笔直,表情也如磐石般坚稳不动,然而,他手中的剑尖却在轻微地,这或多或少透露了他内心的一丝玄机。
他在愤怒?抑或是迷惑?兴许,连他自己都不明白。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等到z平息了他狂放的笑意,他又迅速回复神智,回复成那个恒静如冰的王弟殿下“就算全身植皮成功,他的四肢该怎么办?你打算简单地砍下我的腿,就这么给他接上吗?”
洛伦兹毫不畏惧凯泽如鬼火般猎猎燃烧的目光,他微笑着点了点头:
“嗯。”“可我的腿比他长耶~”王弟笑嘻嘻地比划着自己的长度“你不怕他变成瘸子吗?”
“所以,我要齐根切断你的两条腿,再把少爷残存的那一条腿也砍掉,”洛伦兹医生笑得是那么温柔,然而,他说的话语却是那么恶毒。更难得的是,他能以那么悠然惮度,将这温柔的笑容和这恶毒的话语,糅合得那么巧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将它们糅合得比他更巧妙了——他实在已出离了区区人类的范畴“然后,再对接。”
“哦,这么简单?”王弟的黑眼珠一眨不眨地直盯着他“那你三年来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呢?就算其他人的腿都不如我的形状好看,你也可以先做个实验,让你那位小少爷暂时可以走路啊。”
“你该不会是,特地在等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