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除了我都有病_分卷阅读_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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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风沐混了十多年,染了一身匪气。平常总藏得严严实实,跟他动手时才能微微窥见一隅。
嚣张,狂傲,又让人移不开眼。渗出的汗水浸湿他前额的头发,眉骨上的疤仿佛是一道解除封印的烙痕,唤醒他骨子里深埋地人格。
四年大学里,朗歌系统学习了三十多种心理学相关的减压方式,但那些方法对于许风沐全都无能为力。
有些人是天生适合暴力的,无论是疼痛还是给予别人疼痛。
至少现阶段,他需要的只有暴力。
朗歌艰难地避开了瞄准面部攻击,紧接着左肩喙肩韧带周围结结实实挨了一拳。要是许风沐下手偏左点,他锁骨大概要骨裂。
朗歌抗打击反应力在跟许风沐交手时,最多能撑住五分钟,还要是他满血并且持续训练,并且许风沐缺了胳膊腿的状态时。左胳膊抬不起来后,接下来局势完全是毫无人道的单方面□□。
朗歌好多年没挨过这种,全身疼得要散架,心里却有种久违的舒爽和愉悦。
难道是心理变态持续的时间太长了,激发了体内某种属性?
许风沐伸腿从后面一勾顺势推了把,朗歌重心失控,滚进麦田里爬不起来。他吐出啃进嘴里麦秆,翻了个身呈大字仰躺在绿油油的田地里,目光从脚踝顺着一双长腿爬到汗湿的上半身,再望向他还有青春滞留停驻的脸上。
“爽快了?”
“凑合,我都没怎么用力。”
…确实爽快,并不是他在家里运动过度之后由于疲惫而带来的短暂满足,而是发自肺腑的,卸下枷锁的轻松。他太久没有跟人动手了,要不是朗歌招他这一趟,许风沐差点遗忘那些骨血中的野性。
许风沐深深呼吸,把堆积在胸腔的积郁全部呼出去,才把目光转向一身万紫千红的朗歌。
脸上带着伤,嘴角挂着血,湿漉漉眼睛的望着他,显得可怜巴巴的。
明明威胁他的时候,可恨的让许风沐问候了他十八辈祖宗。
“你…”沐爷从来没有关心过手下败将,现在却犹豫了下。
毕竟这人金胳膊玉腿的,打坏了他卖命也赔不起。
“还撑得住吗?”
朗歌没想到能得到他的慰问,瞬间觉得再当十次人肉沙包也值得了。
“没事,我肉糙。”他动了身体,钝钝地疼痛蔓延开来,身上骨头错位般疼。
前言收回,他身娇体柔的,挨打这种事还是悠着点来吧。
见他疼得呲牙咧嘴,许风沐萌生出一股子欺凌弱小的愧疚。他刚才也挨了两拳,但他受惯了疼,身上没多大感觉。
朗歌从生到长都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金贵,细皮嫩肉肯定不抗打。
要是朗歌不来招惹自己,肯定活的生龙活虎白白胖胖的。许风沐越琢磨越觉得愧疚,在警校受到的教育甚至让他萌生出负罪感。他蹲在路边迟疑了会,伸手按在他肋骨上。
“沐爷,你不是吧?”朗歌反射性瑟缩了下,舔舔嘴角的血讨饶,“我已经外伤了,你还想搞个内出血吗?”
“少废话。”许风沐把他上身的骨头摸了遍,确定没断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
“分散一部分注意力,应该就没那么疼了。”把银亮的蝴|蝶刀举到他眼睛正上方,许风沐左手打了个响亮的响指,“看手。”
朗歌立刻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到右手上,还没等他看清手指,细长的刀已经在他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在空中划过的痕迹抡成一个圆满的圈。
麦田上的风吹拂过许风沐湿漉漉的刘海,午前的阳光贴在脸上,照亮他带着汗意的洒脱。
他转指和抛接的动作十分熟练,只需要肌肉记忆就能把整套复杂动作玩下来,甚至不需要观察安全柄的位置。中途还换了次手,在半空中旋转出漂亮的刀花后又是同样的难度的绕指。最后他把刀高高抛弃,合起刀握在手中。
朗歌的表情毫无过度的从不明觉厉到叹为观止,在他把刀收起来后发自内心的啪啪啪拍了好几下手。
许风沐这两年装得所有高冷英俊的逼加起来,都没刚才玩的几分钟刀帅。
那把刀他是见过的,锋利地贴着肉轻轻划拉下根本看不见血,要过两秒才能体会到皮开肉绽钻心的疼。可到了许风沐手里简直像是艺术品,甚至连挥刀中带出的风声和金属撞击声都是典雅的配乐。
这是只为他一个人而做的表演,光是这么想着,朗歌就觉得他心里的变态因子开始失控的鼓噪。
“你手上的伤,难道是玩刀划拉出来的?”
“一部分是,刚练的时候多少得受点伤。这玩意要是用活了,比其他刀都容易操控。”许风沐握拳又松开,重复几次,不以为然的看着手上七零八落的伤痕,“好点没?”
“嗯,刚才提心吊胆的看你玩刀,光顾着保命忘了疼。”朗歌慢吞吞坐起来,揉了揉最难受的肩关节,觉得长此以往不是个事,“沐爷,说真的,你身上的毛病打算治吗?”
“嗯。”
“啥?”他可能还没从刀影中缓过来,轻飘飘的产生了幻觉。
违拗症晚期的许风沐打算治病,真是本年度最让人震惊的事情了。
“治吧,”许风沐重复,“我配合你。”
许风沐混了十多年,染了一身匪气。平常总藏得严严实实,跟他动手时才能微微窥见一隅。
嚣张,狂傲,又让人移不开眼。渗出的汗水浸湿他前额的头发,眉骨上的疤仿佛是一道解除封印的烙痕,唤醒他骨子里深埋地人格。
四年大学里,朗歌系统学习了三十多种心理学相关的减压方式,但那些方法对于许风沐全都无能为力。
有些人是天生适合暴力的,无论是疼痛还是给予别人疼痛。
至少现阶段,他需要的只有暴力。
朗歌艰难地避开了瞄准面部攻击,紧接着左肩喙肩韧带周围结结实实挨了一拳。要是许风沐下手偏左点,他锁骨大概要骨裂。
朗歌抗打击反应力在跟许风沐交手时,最多能撑住五分钟,还要是他满血并且持续训练,并且许风沐缺了胳膊腿的状态时。左胳膊抬不起来后,接下来局势完全是毫无人道的单方面□□。
朗歌好多年没挨过这种,全身疼得要散架,心里却有种久违的舒爽和愉悦。
难道是心理变态持续的时间太长了,激发了体内某种属性?
许风沐伸腿从后面一勾顺势推了把,朗歌重心失控,滚进麦田里爬不起来。他吐出啃进嘴里麦秆,翻了个身呈大字仰躺在绿油油的田地里,目光从脚踝顺着一双长腿爬到汗湿的上半身,再望向他还有青春滞留停驻的脸上。
“爽快了?”
“凑合,我都没怎么用力。”
…确实爽快,并不是他在家里运动过度之后由于疲惫而带来的短暂满足,而是发自肺腑的,卸下枷锁的轻松。他太久没有跟人动手了,要不是朗歌招他这一趟,许风沐差点遗忘那些骨血中的野性。
许风沐深深呼吸,把堆积在胸腔的积郁全部呼出去,才把目光转向一身万紫千红的朗歌。
脸上带着伤,嘴角挂着血,湿漉漉眼睛的望着他,显得可怜巴巴的。
明明威胁他的时候,可恨的让许风沐问候了他十八辈祖宗。
“你…”沐爷从来没有关心过手下败将,现在却犹豫了下。
毕竟这人金胳膊玉腿的,打坏了他卖命也赔不起。
“还撑得住吗?”
朗歌没想到能得到他的慰问,瞬间觉得再当十次人肉沙包也值得了。
“没事,我肉糙。”他动了身体,钝钝地疼痛蔓延开来,身上骨头错位般疼。
前言收回,他身娇体柔的,挨打这种事还是悠着点来吧。
见他疼得呲牙咧嘴,许风沐萌生出一股子欺凌弱小的愧疚。他刚才也挨了两拳,但他受惯了疼,身上没多大感觉。
朗歌从生到长都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金贵,细皮嫩肉肯定不抗打。
要是朗歌不来招惹自己,肯定活的生龙活虎白白胖胖的。许风沐越琢磨越觉得愧疚,在警校受到的教育甚至让他萌生出负罪感。他蹲在路边迟疑了会,伸手按在他肋骨上。
“沐爷,你不是吧?”朗歌反射性瑟缩了下,舔舔嘴角的血讨饶,“我已经外伤了,你还想搞个内出血吗?”
“少废话。”许风沐把他上身的骨头摸了遍,确定没断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
“分散一部分注意力,应该就没那么疼了。”把银亮的蝴|蝶刀举到他眼睛正上方,许风沐左手打了个响亮的响指,“看手。”
朗歌立刻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到右手上,还没等他看清手指,细长的刀已经在他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在空中划过的痕迹抡成一个圆满的圈。
麦田上的风吹拂过许风沐湿漉漉的刘海,午前的阳光贴在脸上,照亮他带着汗意的洒脱。
他转指和抛接的动作十分熟练,只需要肌肉记忆就能把整套复杂动作玩下来,甚至不需要观察安全柄的位置。中途还换了次手,在半空中旋转出漂亮的刀花后又是同样的难度的绕指。最后他把刀高高抛弃,合起刀握在手中。
朗歌的表情毫无过度的从不明觉厉到叹为观止,在他把刀收起来后发自内心的啪啪啪拍了好几下手。
许风沐这两年装得所有高冷英俊的逼加起来,都没刚才玩的几分钟刀帅。
那把刀他是见过的,锋利地贴着肉轻轻划拉下根本看不见血,要过两秒才能体会到皮开肉绽钻心的疼。可到了许风沐手里简直像是艺术品,甚至连挥刀中带出的风声和金属撞击声都是典雅的配乐。
这是只为他一个人而做的表演,光是这么想着,朗歌就觉得他心里的变态因子开始失控的鼓噪。
“你手上的伤,难道是玩刀划拉出来的?”
“一部分是,刚练的时候多少得受点伤。这玩意要是用活了,比其他刀都容易操控。”许风沐握拳又松开,重复几次,不以为然的看着手上七零八落的伤痕,“好点没?”
“嗯,刚才提心吊胆的看你玩刀,光顾着保命忘了疼。”朗歌慢吞吞坐起来,揉了揉最难受的肩关节,觉得长此以往不是个事,“沐爷,说真的,你身上的毛病打算治吗?”
“嗯。”
“啥?”他可能还没从刀影中缓过来,轻飘飘的产生了幻觉。
违拗症晚期的许风沐打算治病,真是本年度最让人震惊的事情了。
“治吧,”许风沐重复,“我配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