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偶遇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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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勃国王庞大的队伍,沿着国王大道继续南下,前往颈泽。
晚上,大军继续在荒野上扎营。
桑铎·克里冈来找阿多练剑。
“阿多,拿起你的战锤,我得好好训练。”
桑铎每天都会擦拭宝剑,练习剑术,因为在他的心里,一直渴望能早点亲手杀死他的亲哥哥魔山。
魔山的身形巨大,阿多也是一个巨人,正好符合桑铎练手的标准。
阿多说道:“你不用陪着乔佛里吗?”
猎狗说道:“乔佛里在陪着他的未婚妻呢!就是那个满嘴漂亮话的小小鸟,珊莎。”
“人家小情侣说悄悄话,不想让狗跟着。”
乔佛里在临冬城刺杀布兰的闹剧败露后,他一直阴沉着脸,变得更加烦躁易怒。
不过这些天,乔佛里似乎开朗多了,每天都在找珊莎玩。
阿多拿起战锤,挡住了猎狗一记势大力沉的劈砍。
“是不是瑟曦王后,让乔佛里亲近珊莎的?”
桑铎烧焦的脸上,面无表情。
“我他妈哪里知道?乔佛里老妈说什么,我也要去听吗?”
珊莎是一个单纯的女孩,端庄美丽,不过有时候却显得蠢笨。
她相信歌谣里的骑士和王子,很显然,她把乔佛里当成了歌谣里的王子。
阿多推测,应该是瑟曦让乔佛里,主动接近珊莎,一旦乔佛里俘获珊莎的芳心,瑟曦就可以更好的利用珊莎了。
桑铎正和阿多拼杀,远处传来了乔佛里的声音。
“狗,赶紧跟我回帐篷。”
珊莎站在乔佛里的身后,乔佛里吻了珊莎的手。
“小姐,晚安,祝你有一个好梦。”
“我的王子,你真是太贴心了。”珊莎的声音轻的像一个吻。
乔佛里看都没看阿多一眼,带着桑铎离开了。
珊莎走到阿多面前。
“阿多,你居然和猎狗一起练剑。每次看到他,我就害怕。”
阿多笑道:“桑铎的脸确实有些吓人,但是他是一个好人。”
珊莎露出甜美的微笑。
“我现在也不怎么怕桑铎了,毕竟,有你保护着我们。阿多,你的实力比御林铁卫还强大,你是歌谣里的骑士。”
阿多说道:“小姐,人生不比歌谣,总有一天,会让你大失所望。”
珊莎似懂非懂的点了头,离开了。
这一天,阿多和临冬城侍卫队长乔里,带着几个骑兵,充当国王队伍的斥候。
斥候就是行走在队伍前方,负责侦查,警戒的人。
国王大道旁的田野上,几个带着刀剑,盾牌的人,正围着火堆吃饭。
阿多看到一个贵族少爷,正吃着牛肉干。
那少爷长得十分肥胖,蹲坐在地上,活像是一团肉。他穿着灰色天鹅绒长衫,旁边的马上挂着盾牌。
盾牌上的纹章,是一个健步猎人。
阿多勒住马儿,盯着那少爷看。
“你是谁?”
肥胖少年愣住了,沉吟半晌。
“我是山姆威尔·塔利,来自角陵。”
一位护送他的骑士,开口说道:“山姆的父亲蓝道·塔利,是角陵的领主。”
“蓝道伯爵派我们,护送山姆,前往长城的黑城堡,加入守夜人军团。”
蓝道·塔利是七大王国赫赫有名的战将,他是河湾地提利尔公爵的封臣,骁勇善战。
山姆扫视着乔里和阿多,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乔里说道:“我们是劳勃国王和艾德公爵的斥候,国王的队伍正从北方赶来。”
山姆一听说国王来了,艰难的起身,他朝北方望去。
“劳勃国王?你们要去君临?”
阿多点头。
山姆都快哭了。
“求求你们,带我去君临吧!我会写字,算数,会写信,会做很多东西的。”
一个角陵的骑士说道:“山姆,你必须去绝境长城,这可是蓝道大人的命令。”
阿多翻身下马,走到山姆身边。
“你不想去绝境长城吗?不想当守夜人?”
山姆摇头。
“我在书上看到,绝境长城太冷,许多守夜人的士兵,会被野人杀死。”
“我从小在温暖的河湾地长大,一辈子没见过雪,到了冬天,我在绝境长城,会被冻死的。”
一旁的乔里说道:“这年头,只有小偷,盗猎者,杀人犯,才会被发配守长城。”
“你是贵族子弟,如果没犯王法的话,谁会逼你去守长城呢?”
山姆冷冷道:“我父亲就会。我从小只喜欢读书写字,不喜欢舞刀弄枪,我父亲觉得我是个懦夫,他找来好多教头,来训练我。”
“有的教头拿鞭子抽我,有些教头让我穿上女人的衣服,在角陵游街,希望借羞辱,来激发我的男子气概,有的教头拿刀子威逼。”
“但是通通没用,我依然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男子气概。还有一次,来了两个魁尔斯的男巫,他们宰了一头牛,把我泡在牛血里,说是可以唤醒我的勇气。”
“结果我还是老样子,我父亲把两个男巫鞭打一顿,赶他们走了。等我的弟弟狄肯出生,我父亲就再也不管我了,任凭我读书写字,每天看书。”
“然而我的父亲不想把爵位传给我,他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去当守夜人,要么等着被杀死。我无奈,只好北上长城。”
阿多一脸同情的看着山姆。
“其实绝境长城,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差。黑城堡也有书籍,在记录野人,异鬼,守夜人军团历史等方面,黑城堡的书籍,比学城还多。”
“艾德公爵的私生子,琼恩·雪诺也去了黑城堡,你会在那里遇到他,他有一只冰原狼,叫做白灵。你和琼恩都在城堡长大,肯定有的聊。”
山姆颤声道:“可是我还是害怕,守夜人军团不喜欢懦夫,对吧?”
阿多拿出一个手链,上面挂着传送石。
“这是幸运石,你戴上就会有勇气。”
琼恩带着一块传送石去了黑城堡,不过毕竟只有一个。山姆把传送石带到黑城堡后,以后阿多使用空间传送,就多了一个选择,成功的概率会更高。
山姆一脸感激的手下了手链。
阿多说道:“山姆,看看我,我一个月前,还是临冬城马棚里的一个马僮,一个傻子。”
“如今,我打败了三个御林铁卫,马林,柏洛斯,弑君者,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劳勃国王亲自册封我为骑士。”
山姆惊讶道:“不可能,爵士,你的谈吐休养,怎么可能是马僮,更不可能是傻子。”
乔里说道:“这是真的,我从小就认识阿多,他在临冬城的马厩里,做了十几年的马僮,千真万确。”
一位角陵骑士说道:“打败三个御林铁卫,也是真的?”
乔里笑道:“那是自然,整个北境都传开了,你们可以随便打听。”
阿多拍拍山姆的肩膀。
“你看,傻子马僮都能当骑士,保护国王和首相。山姆,你为何不能当一个优秀的守夜人呢?”
山姆这才有了勇气,他收拾行囊,继续北上黑城堡的旅途。
劳勃国王庞大的队伍,沿着国王大道继续南下,前往颈泽。
晚上,大军继续在荒野上扎营。
桑铎·克里冈来找阿多练剑。
“阿多,拿起你的战锤,我得好好训练。”
桑铎每天都会擦拭宝剑,练习剑术,因为在他的心里,一直渴望能早点亲手杀死他的亲哥哥魔山。
魔山的身形巨大,阿多也是一个巨人,正好符合桑铎练手的标准。
阿多说道:“你不用陪着乔佛里吗?”
猎狗说道:“乔佛里在陪着他的未婚妻呢!就是那个满嘴漂亮话的小小鸟,珊莎。”
“人家小情侣说悄悄话,不想让狗跟着。”
乔佛里在临冬城刺杀布兰的闹剧败露后,他一直阴沉着脸,变得更加烦躁易怒。
不过这些天,乔佛里似乎开朗多了,每天都在找珊莎玩。
阿多拿起战锤,挡住了猎狗一记势大力沉的劈砍。
“是不是瑟曦王后,让乔佛里亲近珊莎的?”
桑铎烧焦的脸上,面无表情。
“我他妈哪里知道?乔佛里老妈说什么,我也要去听吗?”
珊莎是一个单纯的女孩,端庄美丽,不过有时候却显得蠢笨。
她相信歌谣里的骑士和王子,很显然,她把乔佛里当成了歌谣里的王子。
阿多推测,应该是瑟曦让乔佛里,主动接近珊莎,一旦乔佛里俘获珊莎的芳心,瑟曦就可以更好的利用珊莎了。
桑铎正和阿多拼杀,远处传来了乔佛里的声音。
“狗,赶紧跟我回帐篷。”
珊莎站在乔佛里的身后,乔佛里吻了珊莎的手。
“小姐,晚安,祝你有一个好梦。”
“我的王子,你真是太贴心了。”珊莎的声音轻的像一个吻。
乔佛里看都没看阿多一眼,带着桑铎离开了。
珊莎走到阿多面前。
“阿多,你居然和猎狗一起练剑。每次看到他,我就害怕。”
阿多笑道:“桑铎的脸确实有些吓人,但是他是一个好人。”
珊莎露出甜美的微笑。
“我现在也不怎么怕桑铎了,毕竟,有你保护着我们。阿多,你的实力比御林铁卫还强大,你是歌谣里的骑士。”
阿多说道:“小姐,人生不比歌谣,总有一天,会让你大失所望。”
珊莎似懂非懂的点了头,离开了。
这一天,阿多和临冬城侍卫队长乔里,带着几个骑兵,充当国王队伍的斥候。
斥候就是行走在队伍前方,负责侦查,警戒的人。
国王大道旁的田野上,几个带着刀剑,盾牌的人,正围着火堆吃饭。
阿多看到一个贵族少爷,正吃着牛肉干。
那少爷长得十分肥胖,蹲坐在地上,活像是一团肉。他穿着灰色天鹅绒长衫,旁边的马上挂着盾牌。
盾牌上的纹章,是一个健步猎人。
阿多勒住马儿,盯着那少爷看。
“你是谁?”
肥胖少年愣住了,沉吟半晌。
“我是山姆威尔·塔利,来自角陵。”
一位护送他的骑士,开口说道:“山姆的父亲蓝道·塔利,是角陵的领主。”
“蓝道伯爵派我们,护送山姆,前往长城的黑城堡,加入守夜人军团。”
蓝道·塔利是七大王国赫赫有名的战将,他是河湾地提利尔公爵的封臣,骁勇善战。
山姆扫视着乔里和阿多,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乔里说道:“我们是劳勃国王和艾德公爵的斥候,国王的队伍正从北方赶来。”
山姆一听说国王来了,艰难的起身,他朝北方望去。
“劳勃国王?你们要去君临?”
阿多点头。
山姆都快哭了。
“求求你们,带我去君临吧!我会写字,算数,会写信,会做很多东西的。”
一个角陵的骑士说道:“山姆,你必须去绝境长城,这可是蓝道大人的命令。”
阿多翻身下马,走到山姆身边。
“你不想去绝境长城吗?不想当守夜人?”
山姆摇头。
“我在书上看到,绝境长城太冷,许多守夜人的士兵,会被野人杀死。”
“我从小在温暖的河湾地长大,一辈子没见过雪,到了冬天,我在绝境长城,会被冻死的。”
一旁的乔里说道:“这年头,只有小偷,盗猎者,杀人犯,才会被发配守长城。”
“你是贵族子弟,如果没犯王法的话,谁会逼你去守长城呢?”
山姆冷冷道:“我父亲就会。我从小只喜欢读书写字,不喜欢舞刀弄枪,我父亲觉得我是个懦夫,他找来好多教头,来训练我。”
“有的教头拿鞭子抽我,有些教头让我穿上女人的衣服,在角陵游街,希望借羞辱,来激发我的男子气概,有的教头拿刀子威逼。”
“但是通通没用,我依然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男子气概。还有一次,来了两个魁尔斯的男巫,他们宰了一头牛,把我泡在牛血里,说是可以唤醒我的勇气。”
“结果我还是老样子,我父亲把两个男巫鞭打一顿,赶他们走了。等我的弟弟狄肯出生,我父亲就再也不管我了,任凭我读书写字,每天看书。”
“然而我的父亲不想把爵位传给我,他给了我两个选择,要么去当守夜人,要么等着被杀死。我无奈,只好北上长城。”
阿多一脸同情的看着山姆。
“其实绝境长城,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差。黑城堡也有书籍,在记录野人,异鬼,守夜人军团历史等方面,黑城堡的书籍,比学城还多。”
“艾德公爵的私生子,琼恩·雪诺也去了黑城堡,你会在那里遇到他,他有一只冰原狼,叫做白灵。你和琼恩都在城堡长大,肯定有的聊。”
山姆颤声道:“可是我还是害怕,守夜人军团不喜欢懦夫,对吧?”
阿多拿出一个手链,上面挂着传送石。
“这是幸运石,你戴上就会有勇气。”
琼恩带着一块传送石去了黑城堡,不过毕竟只有一个。山姆把传送石带到黑城堡后,以后阿多使用空间传送,就多了一个选择,成功的概率会更高。
山姆一脸感激的手下了手链。
阿多说道:“山姆,看看我,我一个月前,还是临冬城马棚里的一个马僮,一个傻子。”
“如今,我打败了三个御林铁卫,马林,柏洛斯,弑君者,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劳勃国王亲自册封我为骑士。”
山姆惊讶道:“不可能,爵士,你的谈吐休养,怎么可能是马僮,更不可能是傻子。”
乔里说道:“这是真的,我从小就认识阿多,他在临冬城的马厩里,做了十几年的马僮,千真万确。”
一位角陵骑士说道:“打败三个御林铁卫,也是真的?”
乔里笑道:“那是自然,整个北境都传开了,你们可以随便打听。”
阿多拍拍山姆的肩膀。
“你看,傻子马僮都能当骑士,保护国王和首相。山姆,你为何不能当一个优秀的守夜人呢?”
山姆这才有了勇气,他收拾行囊,继续北上黑城堡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