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妻狂犬[娱乐圈]_分卷阅读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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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晟见他不信,伸手挠了挠后脑勺:“再重要的事也没你重要。公司都是为你开的,我要是为了这点儿小事儿忽略了你,岂不是本末倒置?”
叶飞澜:“……”
苟晟现在真的越来越会说情话了,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嘴像抹了蜜一样甜,可是偏偏又都不是虚的,一字一句都出自真心,每每撩得叶飞澜心旌动摇,甜得齁人,又暖得发烫,他扫了一眼宽大的办公桌,低声调笑道:“桌垫到了吗?”
“……”苟晟吞了口唾沫,脸颊绯红,“还、还没。”
“既然没有,”叶飞澜伸手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扇了一巴掌,“那还不赶紧工作!”
“是,主人!”
苟晟把手边的工作稍微收了个尾,时间就接近十二点了,他把桌上的东西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和叶飞澜一起去超市买排骨。
叶飞澜现在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公众人物了,走在街上都会碰到粉丝,有个什么风吹草动都会被狗仔盯上,原本是不怎么方便大白天逛超市的。做明星的什么都好,就这点儿不好,工作的时候没日没夜的,偶尔休个假也只能窝在家里,平常连出个门逛个街都得全副武装,跟做贼似的,苟晟心疼的不行,前几天就回了趟天上,用最新款的爱疯X从月老那儿换了个小玩意儿——一个施了障眼法的纽扣状的玉石,配了最时尚的白金的细链子。只要带着这个出门,除非他主动打招呼,一般人都会对他视而不见,当然,对他特别熟悉的除外。
有了这个小玩意儿,大白天出来逛,果然自在了不少。
叶飞澜和苟晟边在货架上挑选商品,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不知怎么地聊到当初的排骨失窃案,和苟晟装植物人的时候闹出的那些乌龙,叶飞澜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苟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傻笑道:“我当时是真不懂人间的规矩……”
就在这个时候,他目光扫过货架,意外看到了一个熟人。
苟晟笑着笑着突然就严肃了,一秒就从一个二傻子变成了一个商业精英,也是很神奇了,叶飞澜不禁挑了下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他看到了提着一个小购货篮的左子谦,笑着和他打了个招呼。
苟晟立马就伸手搂住了叶飞澜的腰,搂得特别紧。
然而左子谦完全没注意到苟晟气场全开的挑衅,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失魂落魄的,听到叶飞澜的声音呆呆地抬起头来,看了他好几眼,才勉强认出叶飞澜,嘴角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叶哥好。你们也来买东西啊?我买了一点儿蔬菜、豆腐、羊肉片,还有火锅底料……再买一桶饮料应该就够了。”
说着对叶飞澜和苟晟点了点头,游魂一样飘走了。
然后……叶飞澜眼睁睁地看着他直奔清洁用品区而去,拎了一大桶洗衣液。
小呆萌这绝壁是有心事啊。
叶飞澜扯了下苟晟的袖子:“走,过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苟晟不满地哼了一声,“他有我好看吗?”
“……”
大狗狗这种随时随地都要吃醋的本事真是绝了,偏偏他还觉得挺可爱的。
瞅着周围没人,叶飞澜凑过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低声道:“当然没你好看。我家狗狗全世界最帅,最好看。”
苟晟被他亲得耳朵通红,嘴角却漏出一抹笑意,他傲娇地哼了一声:“走吧。”
他们推着购物车走过去的时候,左子谦已经被一群年轻姑娘围住了,看她们叽叽喳喳和两眼放光的样子,应该都是左子谦的粉丝,正在争着对偶像表白求合影要签名呢,左子谦心情虽然丧,但是脾气非常好,几乎是有求必应,只是合影的时候笑容略僵硬,签名的时候有个粉丝小声问他能不能给她写几句话。
“哦,好的。”
他脑子空空地在“左子谦”三个字上面提笔写道:“为什么啊?到底为什么啊?”
粉丝:“……”
叶飞澜:“……”
左子谦:“……”
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的左子谦囧得脸都红了,结结巴巴道:“不、不好意思啊,刚有点儿走神,签错了。再来。”
这次终于签对了。
得到签名和合影,满意了的粉丝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走之前对他说如果心情不好就多刷刷微博,她们每天都会在留言里为他打电话的,其中一个粉丝还把购物车里的一包旺仔QQ糖塞给他:“送给你,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吃这个糖,吃完心情就好多了。”说完才想到她似乎好像仿佛还没付账。
呃……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粉随蒸煮?
都蠢萌蠢萌的。
等粉丝都走空了,叶飞澜才走过去:“小左,有心事?”
左子谦先是摇了摇头,紧接着叹了口气,又点了点头。
“这地方说话不方便,”叶飞澜说,“走吧,去我家。”
“好……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
苟晟虽然对于让这个头号情敌登堂入室非常不爽,但是叶飞澜都答应了,他也不好发作,只能勉勉强强地把人“请”进了家门。进门以后,叶飞澜随手拿了一双自己穿过的干净旧拖鞋递给左子谦,苟晟立刻眼疾手快地把拖鞋从他手里抢下来,去橱柜里拿了一双崭新的,一本正经地冷声道:“穿这个,这个是新的。”
叶飞澜:“……”
“哦,”左子谦一脸懵逼,“谢谢。”
整个做饭和吃饭的过程中,苟晟都表现得非常成熟高冷,但叶飞澜对他太熟悉了,一眼就能看透,他从头到脚每一分每一寸、甚至每一个细胞都写着警惕和不爽,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被其他雄犬侵占了地盘的大型犬。
如果他现在有毛的话,肯定已经炸成了一只巨型刺猬。
趁着苟晟去厨房端饭,叶飞澜尴尬地笑了笑:“我爱人最近太忙了,情绪有点儿不稳,希望你不要介意。”
“没,”左子谦低着头抠手指,小声道,“我知道他不欢迎我,怕我和他抢……抢你。”
叶飞澜:“……”
这小孩儿,说他精明吧,有时候是真傻,说他傻吧,有时候又比谁都看得明白。
“你们这么幸福,”左子谦一笑腮边两个酒窝,“我真心祝福还来不及呢。”
吃饭的时候,左子谦识相地埋头干吃白米饭,苟晟特意为叶飞澜烹制的爱心排骨,他一筷子都没动,可以说是非常有眼色了。一顿饭吃完,苟晟的神色终于舒缓了不少,没再冻着他,还在给叶飞澜准备饭后美白养颜蜂蜜柠檬汁的时候,顺便给他冲了杯热巧克力。
苟晟见他不信,伸手挠了挠后脑勺:“再重要的事也没你重要。公司都是为你开的,我要是为了这点儿小事儿忽略了你,岂不是本末倒置?”
叶飞澜:“……”
苟晟现在真的越来越会说情话了,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嘴像抹了蜜一样甜,可是偏偏又都不是虚的,一字一句都出自真心,每每撩得叶飞澜心旌动摇,甜得齁人,又暖得发烫,他扫了一眼宽大的办公桌,低声调笑道:“桌垫到了吗?”
“……”苟晟吞了口唾沫,脸颊绯红,“还、还没。”
“既然没有,”叶飞澜伸手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扇了一巴掌,“那还不赶紧工作!”
“是,主人!”
苟晟把手边的工作稍微收了个尾,时间就接近十二点了,他把桌上的东西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和叶飞澜一起去超市买排骨。
叶飞澜现在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公众人物了,走在街上都会碰到粉丝,有个什么风吹草动都会被狗仔盯上,原本是不怎么方便大白天逛超市的。做明星的什么都好,就这点儿不好,工作的时候没日没夜的,偶尔休个假也只能窝在家里,平常连出个门逛个街都得全副武装,跟做贼似的,苟晟心疼的不行,前几天就回了趟天上,用最新款的爱疯X从月老那儿换了个小玩意儿——一个施了障眼法的纽扣状的玉石,配了最时尚的白金的细链子。只要带着这个出门,除非他主动打招呼,一般人都会对他视而不见,当然,对他特别熟悉的除外。
有了这个小玩意儿,大白天出来逛,果然自在了不少。
叶飞澜和苟晟边在货架上挑选商品,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不知怎么地聊到当初的排骨失窃案,和苟晟装植物人的时候闹出的那些乌龙,叶飞澜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苟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傻笑道:“我当时是真不懂人间的规矩……”
就在这个时候,他目光扫过货架,意外看到了一个熟人。
苟晟笑着笑着突然就严肃了,一秒就从一个二傻子变成了一个商业精英,也是很神奇了,叶飞澜不禁挑了下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他看到了提着一个小购货篮的左子谦,笑着和他打了个招呼。
苟晟立马就伸手搂住了叶飞澜的腰,搂得特别紧。
然而左子谦完全没注意到苟晟气场全开的挑衅,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失魂落魄的,听到叶飞澜的声音呆呆地抬起头来,看了他好几眼,才勉强认出叶飞澜,嘴角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叶哥好。你们也来买东西啊?我买了一点儿蔬菜、豆腐、羊肉片,还有火锅底料……再买一桶饮料应该就够了。”
说着对叶飞澜和苟晟点了点头,游魂一样飘走了。
然后……叶飞澜眼睁睁地看着他直奔清洁用品区而去,拎了一大桶洗衣液。
小呆萌这绝壁是有心事啊。
叶飞澜扯了下苟晟的袖子:“走,过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苟晟不满地哼了一声,“他有我好看吗?”
“……”
大狗狗这种随时随地都要吃醋的本事真是绝了,偏偏他还觉得挺可爱的。
瞅着周围没人,叶飞澜凑过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低声道:“当然没你好看。我家狗狗全世界最帅,最好看。”
苟晟被他亲得耳朵通红,嘴角却漏出一抹笑意,他傲娇地哼了一声:“走吧。”
他们推着购物车走过去的时候,左子谦已经被一群年轻姑娘围住了,看她们叽叽喳喳和两眼放光的样子,应该都是左子谦的粉丝,正在争着对偶像表白求合影要签名呢,左子谦心情虽然丧,但是脾气非常好,几乎是有求必应,只是合影的时候笑容略僵硬,签名的时候有个粉丝小声问他能不能给她写几句话。
“哦,好的。”
他脑子空空地在“左子谦”三个字上面提笔写道:“为什么啊?到底为什么啊?”
粉丝:“……”
叶飞澜:“……”
左子谦:“……”
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的左子谦囧得脸都红了,结结巴巴道:“不、不好意思啊,刚有点儿走神,签错了。再来。”
这次终于签对了。
得到签名和合影,满意了的粉丝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走之前对他说如果心情不好就多刷刷微博,她们每天都会在留言里为他打电话的,其中一个粉丝还把购物车里的一包旺仔QQ糖塞给他:“送给你,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吃这个糖,吃完心情就好多了。”说完才想到她似乎好像仿佛还没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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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粉随蒸煮?
都蠢萌蠢萌的。
等粉丝都走空了,叶飞澜才走过去:“小左,有心事?”
左子谦先是摇了摇头,紧接着叹了口气,又点了点头。
“这地方说话不方便,”叶飞澜说,“走吧,去我家。”
“好……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
苟晟虽然对于让这个头号情敌登堂入室非常不爽,但是叶飞澜都答应了,他也不好发作,只能勉勉强强地把人“请”进了家门。进门以后,叶飞澜随手拿了一双自己穿过的干净旧拖鞋递给左子谦,苟晟立刻眼疾手快地把拖鞋从他手里抢下来,去橱柜里拿了一双崭新的,一本正经地冷声道:“穿这个,这个是新的。”
叶飞澜:“……”
“哦,”左子谦一脸懵逼,“谢谢。”
整个做饭和吃饭的过程中,苟晟都表现得非常成熟高冷,但叶飞澜对他太熟悉了,一眼就能看透,他从头到脚每一分每一寸、甚至每一个细胞都写着警惕和不爽,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被其他雄犬侵占了地盘的大型犬。
如果他现在有毛的话,肯定已经炸成了一只巨型刺猬。
趁着苟晟去厨房端饭,叶飞澜尴尬地笑了笑:“我爱人最近太忙了,情绪有点儿不稳,希望你不要介意。”
“没,”左子谦低着头抠手指,小声道,“我知道他不欢迎我,怕我和他抢……抢你。”
叶飞澜:“……”
这小孩儿,说他精明吧,有时候是真傻,说他傻吧,有时候又比谁都看得明白。
“你们这么幸福,”左子谦一笑腮边两个酒窝,“我真心祝福还来不及呢。”
吃饭的时候,左子谦识相地埋头干吃白米饭,苟晟特意为叶飞澜烹制的爱心排骨,他一筷子都没动,可以说是非常有眼色了。一顿饭吃完,苟晟的神色终于舒缓了不少,没再冻着他,还在给叶飞澜准备饭后美白养颜蜂蜜柠檬汁的时候,顺便给他冲了杯热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