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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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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转眼之间,时间就悄无声息的走了,三天时间转瞬即逝,林暮年的生活仍旧一成不变的枯燥,每天早起去山里采集木系精华,回来的时候顺便捉只鸡或者捉条鱼给老妈补身体,然后吃早餐,跟着回屋里认真的看书,午饭,看书,晚餐。
唯一的改变大概就是大哥一天到晚的守着大嫂寸步不离了,大嫂最终还是决定把这个孩子留了下来,每天那保胎药是早晚两顿一碗不落的喝,老爹只能支援一些钱财,其他的就没办法了,毕竟总不能让刚开完刀的老伴去伺候儿媳妇吧,至于林暮年,别说老两口舍不得,即使林暮年她大哥也不敢啊,让没出嫁的妹子伺候自己媳妇,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他。
不过林暮年也会在捉鱼的时候多捉一条黑鱼给大哥那边送过去,算是她的一份心意吧。不过林暮年去看过大嫂,脸色虽然不算特别的好,不过也不难看就是了,看来姥爷的安胎药还是很给力的。
其实要是林暮年自己搁在大嫂的位置上,那么她是绝对不会留下这个孩子的,就算一辈子可能就只有这一个孩子了。因为在林暮年的心里,自己的生命高于一切,尤其是像林暮年这样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死亡的恐惧早就已经深入了骨髓,也就是说,林暮年非常非常的怕死!
也是因为这样,林暮年才会这样勤奋的修炼,虽然想要为了母亲聚集木系宝石也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自己,毕竟高阶异能者不论是体质还是寿命都会比起常人强大的多,就算遇见什么危险,异能者的生还率也要比一般人大不少不是。
林暮年把今天的野鸡还有鲫鱼交给了老爹,然后背着背篓回了自己那屋,里面有林暮年采集的木系精华,这几天林暮年在山里呆的时间比较短了,因为老爹担心,而且这两天天气也变得更冷了,所以林暮年也自觉的减少了在山上的时间,每天五点多上山,八点半之前回家,不过因为林暮年的异能这两天有升了一级,所以即使时间减少了半个多小时,每天也能收集到十五滴左右的木系精华。
林暮年回屋里洗漱完毕,然后从背篓里拿了自己才采回来的一株大概十年份的野山参,这是林暮年三天来的收获,这几天林暮年每天都会花一些时间在上山搜寻,今天的运气确实不错,总算是让林暮年找到了一株人参,林暮年并不打算现在就给老妈炖了,而是打算用来修炼异能,金银花的功效即使有林暮年加的一滴木系精华,可还是比不上这株只有十年的人参,这是质的区别。
林暮年把盛放金银花的花盆拿了过来,然后运起异能掠取金银花的木系精华,因为是平常用来修炼的,所以金银花长得特别的好,得到的精华也较普通植物要多,也更容易获取,只花了短短的几分钟,金银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然后消失,归于尘土。不过林暮年留下了这株金银花的种子,打算明年春天种在院子里。
然后把采来的人参种在了花盆里,为了让人参生长的更好,还把刚刚提炼出来的三滴木系精华滴了两滴在人参上,剩下的一滴则收进了玻璃瓶里继续积累着。
滴入了两滴木系精华,人参的变化却并不是太大,只是稍微变得光洁了一点点,要不是林暮年的眼神尖估计都发现不了,不过人参确实长出了小小的芽,林暮年估计要是在多加几滴木系精华,这株人参说不定就能开花结果了,只要结了果,林暮年就可以得到人参种子了。不过林暮年并不像浪费木系精华,反正只要慢慢用人参修炼,大概一个月后林暮年一样可以得到人参种子,而且人参的药效可以变得更好。
“年年,你干嘛呢,快出来吃饭了。”林暮年今天耽误的时间稍微长了些,所以老爹有些急了。
“来了,来了,这就来。”林暮年回应了一声,洗了把手,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爹,我来吧,您去照顾我妈吧。”林暮年结果老爹手里的碗筷,笑着说道。
“不用,你妈伤口好了不少了,刚才已经自己去洗漱了。”林老爹笑呵呵的说道,林妈妈的身体恢复的不错,伤口已经完全结痂了,只要小心一点,日常生活已经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了。
“是吗,那可太好了。”林暮年帮着一起拿了咸菜去堂屋,笑着说道。
这些天林暮年看着老妈身体一点点的恢复,心里也是开心的,而且大概是每天的汤水不断,林妈妈的脸色也好了很多,至少不像前几天那样惨白惨白的了。
吃过早餐,林父就去了村委会,今天是狩猎队约定下山的日子,所以林父这个村长需要早点过去等着,林暮年的大哥也会过去,不过去之前把大嫂送到了家里,让林暮年照看一下,毕竟她大嫂的胎不稳,家里不能每个人照看。
至于大嫂的娘家人,已经没人了,大嫂当初能逃过一劫还是因为嫁给了林暮年她大哥,就这当初也是受了些委屈的,要不是小林村民风比较彪悍,而且很团结,当初那些外头的人都不怎么敢过来的,她大嫂可就不止是每个月写一封信那么简单了。可是林暮年大嫂娘家的运气就不太好了,嫂子的父母全都死了,唯一的一个哥哥也没了消息,所以现在林暮年嫂子怀孕,也就只能婆家人照看了。
其实林暮年也挺想去村委会迎接狩猎队的,毕竟也是村里一年一度的大事儿,而且一会儿要是狩猎队的收获好的话还会举行村宴呢,到时候可热闹了。
不过林暮年也知道家里面离不开人,倒霉的二哥什么时候走不好偏偏这个时候跑去了b市,真实的,一点都不可靠。
被林暮年念叨的林语年,这时候连着打了两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是念叨我了,肯定是暮年那个臭丫头。”林语年嘀咕了两声。
“语年,念叨什么呢,快来看看这个怎么样。”周飒手里拿着一个手串,像是木头的珠子,上面雕刻了非常漂亮的云纹,一共十八颗,配以翡翠珊瑚珠子为饰。
林语年这次来b市就是因为周飒告诉他说b市这边的旧货市场最近半年一场的活跃,所以他才过来的。
林语年一眼就认出来了,周飒手里的手串根本就不是什么木头珠子,而是药香珠子,就算所谓的老合香,“不错啊,多少钱?”林语年笑着问道。
“五块,就是普通的檀香木的,我觉得有些小贵,所以叫你过来商量一下。”周飒温和的笑着说道,一派文雅,周飒的身高比起林语年来还要高不少,给有一米八多了,但其实周飒比起林语年还小了三岁,今年才二十一,两个人是当初一起在b市上的大专,因为脾气相投所以毕业之后也有联系,不过去年恢复高考之后周飒就参加了高考,现在是b大医学院的一个学生,不过两个人都喜欢文玩,林语年是自己的爱好,而周飒大概是家学渊源吧,周家在建国以前就有很多有名气的大夫,周飒的父亲也是全国有名的大夫,中西医都精通,那些年因为有过留学经历也受了不少的委屈,不过好在周飒的父亲救过不少人,一家人虽然日子过得苦了些,但是只是命没丢。而且周飒的脑子好,再加上虽然周飒的父亲成分不怎么样,但是周飒的母亲成分却很好,所以周飒才能安安全全的上了大专,现在平反了,周飒又考上了大学,也算是不错了。
“你要是喜欢倒也不错,不过花五块确实贵了些,大爷,三块怎样?”林语年笑着和买手串的那人打价。
卖手串的想了想,“不成,你这也太狠了,四块。”
“三块五。”周飒说道,脸上的笑容淡淡的。
“成吧,三块五就三块五吧。”卖手串的点头说道。其实那个手串是他在垃圾场里捡来的,根本就不值钱。
周飒把钱给了,把手串放进了自己背着的斜挎包里,林语年自己也背着个斜挎包,买来的东西都放在里面,钱则放在怀里。
“行了,咱们也回吧,鬼市儿快散了。”林语年看了看,天已经快亮了,说道。
“成,我请你吃早点。”周飒笑着说道。
“你可别再让我喝豆汁儿了,我受不了那味儿。”林语年一脸痛苦的说道,当初两个人一起上大专,周飒就爱请他喝豆汁儿,吃焦圈,可林语年根本就吃不了那个味儿,可偏偏周飒就喜欢喝那个,每次还非得给林语年点一碗,林语年珍惜粮食,每次都给硬吞下去,实在是苦不堪言。
“喝着喝着就习惯了,这么好几年没喝你不想得慌啊!”周飒笑眯眯的说道,怎么看怎么想只狐狸。
“你快算了吧,当初三年我都没习惯,现在更不想习惯。”林语年笑着说道,只不过脸色不太好看,豆汁儿的味道他是想起一次,难受一次。
“好吧,这次不给你点了。”周飒其实也就是逗逗林语年,周飒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林语年变脸。
两个人出了鬼市儿就近找了家早点,果然周飒自己是豆汁儿、焦圈还有小咸菜,给林语年点的就是豆腐脑和油饼了。
“对了,刚才那个云纹药香十八子能不能匀给我,我拿你喜欢的那个马少宣的鼻烟壶跟你换。”林语年笑着说道。
“成啊,我倒是更喜欢那个鼻烟壶,不过你不是不愿意吗?而且你要那个十八子做什么,那是女孩子用的东西,哦,给不会是送给弟妹吧?”周飒笑嘻嘻的说道,完全没有平日里那副温文尔雅,冷傲自持的模样,要是被那些想要追求他的女孩子们看见,估计眼镜都给跌碎了。
“去,别瞎说,我是给我妹子的,她前些日子不是掉水里去了吗,我想着这个不是辟邪嘛,买回去给她带着,有好处没坏处的。”林语年说道,而且林暮年每天睡得晚,起得早,林语年也担心她的睡眠不好,可能是给惊着了,这东西本身就是用各种有安神作用的香料做的合香珠子,给暮年带着,说不定就管用呢。
“你妹子,对了,你跟我说过,你有个妹妹,比你小了……六岁,对吧?”周飒想了想,说道,当初一起上学的时候就听林语年说她妹子都可爱,白白胖胖的。“你妹子今年该上大学了吧?”
林语年摇摇头,叹了口气,说道,:“今年复读,应该是参加明年七月份的高考。”
周飒闻言,点点头,也就不再多问了,“这个就算是我给妹子的见面礼了,那个鼻烟壶我用那对租金的绞丝镯子跟你换。”周飒说道,在他心里再贵的东西都没有心头好重,而且那个鼻烟壶是林语年花了五十块钱买回来的,那对镯子却是他捡漏得来的,花了没有三块钱,而且那对镯子虽然样式漂亮,可确实不算太重,顶多三两多。
“那可不成,那个十八子挺好的,价格可不便宜。”林语年拒绝道,虽然没细看,可那个手串做工精细,上面的翡翠珠子、珊瑚珠子都是很好的,价格绝对不便宜,虽然现在不值钱,可以后的升值空间非常的大。
“别矫情,那是我送给妹子的见面礼,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换了。”周飒笑着说道。
林语年想了想,最后答应了,这几天在这边转悠了好久都没有找到适合送给林暮年的东西,林语年还是挺不甘心的,在外面带了快四天了,他也该回家了,这个可能是最合适的了,以后遇见什么周飒会喜欢的,他再补给周飒好了。
“成,一会儿我就去车站订车票了,我出来也好几天了,该回家了。”林语年微笑着说道。
“这么快啊,也好,等下次放暑假的时候你再过来,到时候带上妹子,我做东。”周飒好爽的说道,他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四合院里,那是他们家平反之后还回来的房产之一,他爸现在是中央医院的院长,和老妈住在别的地方,上下班比较方便。所以平日里挺孤单的。
“成,到时候年年也考完了,回来带她一起过来。”林语年笑呵呵的说道,两个人吃完早餐,一起回了周飒家,林语年去买了车票,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b市,回了t市,背包里放着这些天的战利品,这次花了林语年五百多,不过收获不小,主要是林语年的眼力不错,当初跟着周飒学了不少,而且旁边还有个周飒把关,所以才能买回来这么多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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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时间就悄无声息的走了,三天时间转瞬即逝,林暮年的生活仍旧一成不变的枯燥,每天早起去山里采集木系精华,回来的时候顺便捉只鸡或者捉条鱼给老妈补身体,然后吃早餐,跟着回屋里认真的看书,午饭,看书,晚餐。
唯一的改变大概就是大哥一天到晚的守着大嫂寸步不离了,大嫂最终还是决定把这个孩子留了下来,每天那保胎药是早晚两顿一碗不落的喝,老爹只能支援一些钱财,其他的就没办法了,毕竟总不能让刚开完刀的老伴去伺候儿媳妇吧,至于林暮年,别说老两口舍不得,即使林暮年她大哥也不敢啊,让没出嫁的妹子伺候自己媳妇,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他。
不过林暮年也会在捉鱼的时候多捉一条黑鱼给大哥那边送过去,算是她的一份心意吧。不过林暮年去看过大嫂,脸色虽然不算特别的好,不过也不难看就是了,看来姥爷的安胎药还是很给力的。
其实要是林暮年自己搁在大嫂的位置上,那么她是绝对不会留下这个孩子的,就算一辈子可能就只有这一个孩子了。因为在林暮年的心里,自己的生命高于一切,尤其是像林暮年这样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死亡的恐惧早就已经深入了骨髓,也就是说,林暮年非常非常的怕死!
也是因为这样,林暮年才会这样勤奋的修炼,虽然想要为了母亲聚集木系宝石也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为了自己,毕竟高阶异能者不论是体质还是寿命都会比起常人强大的多,就算遇见什么危险,异能者的生还率也要比一般人大不少不是。
林暮年把今天的野鸡还有鲫鱼交给了老爹,然后背着背篓回了自己那屋,里面有林暮年采集的木系精华,这几天林暮年在山里呆的时间比较短了,因为老爹担心,而且这两天天气也变得更冷了,所以林暮年也自觉的减少了在山上的时间,每天五点多上山,八点半之前回家,不过因为林暮年的异能这两天有升了一级,所以即使时间减少了半个多小时,每天也能收集到十五滴左右的木系精华。
林暮年回屋里洗漱完毕,然后从背篓里拿了自己才采回来的一株大概十年份的野山参,这是林暮年三天来的收获,这几天林暮年每天都会花一些时间在上山搜寻,今天的运气确实不错,总算是让林暮年找到了一株人参,林暮年并不打算现在就给老妈炖了,而是打算用来修炼异能,金银花的功效即使有林暮年加的一滴木系精华,可还是比不上这株只有十年的人参,这是质的区别。
林暮年把盛放金银花的花盆拿了过来,然后运起异能掠取金银花的木系精华,因为是平常用来修炼的,所以金银花长得特别的好,得到的精华也较普通植物要多,也更容易获取,只花了短短的几分钟,金银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然后消失,归于尘土。不过林暮年留下了这株金银花的种子,打算明年春天种在院子里。
然后把采来的人参种在了花盆里,为了让人参生长的更好,还把刚刚提炼出来的三滴木系精华滴了两滴在人参上,剩下的一滴则收进了玻璃瓶里继续积累着。
滴入了两滴木系精华,人参的变化却并不是太大,只是稍微变得光洁了一点点,要不是林暮年的眼神尖估计都发现不了,不过人参确实长出了小小的芽,林暮年估计要是在多加几滴木系精华,这株人参说不定就能开花结果了,只要结了果,林暮年就可以得到人参种子了。不过林暮年并不像浪费木系精华,反正只要慢慢用人参修炼,大概一个月后林暮年一样可以得到人参种子,而且人参的药效可以变得更好。
“年年,你干嘛呢,快出来吃饭了。”林暮年今天耽误的时间稍微长了些,所以老爹有些急了。
“来了,来了,这就来。”林暮年回应了一声,洗了把手,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爹,我来吧,您去照顾我妈吧。”林暮年结果老爹手里的碗筷,笑着说道。
“不用,你妈伤口好了不少了,刚才已经自己去洗漱了。”林老爹笑呵呵的说道,林妈妈的身体恢复的不错,伤口已经完全结痂了,只要小心一点,日常生活已经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了。
“是吗,那可太好了。”林暮年帮着一起拿了咸菜去堂屋,笑着说道。
这些天林暮年看着老妈身体一点点的恢复,心里也是开心的,而且大概是每天的汤水不断,林妈妈的脸色也好了很多,至少不像前几天那样惨白惨白的了。
吃过早餐,林父就去了村委会,今天是狩猎队约定下山的日子,所以林父这个村长需要早点过去等着,林暮年的大哥也会过去,不过去之前把大嫂送到了家里,让林暮年照看一下,毕竟她大嫂的胎不稳,家里不能每个人照看。
至于大嫂的娘家人,已经没人了,大嫂当初能逃过一劫还是因为嫁给了林暮年她大哥,就这当初也是受了些委屈的,要不是小林村民风比较彪悍,而且很团结,当初那些外头的人都不怎么敢过来的,她大嫂可就不止是每个月写一封信那么简单了。可是林暮年大嫂娘家的运气就不太好了,嫂子的父母全都死了,唯一的一个哥哥也没了消息,所以现在林暮年嫂子怀孕,也就只能婆家人照看了。
其实林暮年也挺想去村委会迎接狩猎队的,毕竟也是村里一年一度的大事儿,而且一会儿要是狩猎队的收获好的话还会举行村宴呢,到时候可热闹了。
不过林暮年也知道家里面离不开人,倒霉的二哥什么时候走不好偏偏这个时候跑去了b市,真实的,一点都不可靠。
被林暮年念叨的林语年,这时候连着打了两个喷嚏,揉了揉鼻子,“是念叨我了,肯定是暮年那个臭丫头。”林语年嘀咕了两声。
“语年,念叨什么呢,快来看看这个怎么样。”周飒手里拿着一个手串,像是木头的珠子,上面雕刻了非常漂亮的云纹,一共十八颗,配以翡翠珊瑚珠子为饰。
林语年这次来b市就是因为周飒告诉他说b市这边的旧货市场最近半年一场的活跃,所以他才过来的。
林语年一眼就认出来了,周飒手里的手串根本就不是什么木头珠子,而是药香珠子,就算所谓的老合香,“不错啊,多少钱?”林语年笑着问道。
“五块,就是普通的檀香木的,我觉得有些小贵,所以叫你过来商量一下。”周飒温和的笑着说道,一派文雅,周飒的身高比起林语年来还要高不少,给有一米八多了,但其实周飒比起林语年还小了三岁,今年才二十一,两个人是当初一起在b市上的大专,因为脾气相投所以毕业之后也有联系,不过去年恢复高考之后周飒就参加了高考,现在是b大医学院的一个学生,不过两个人都喜欢文玩,林语年是自己的爱好,而周飒大概是家学渊源吧,周家在建国以前就有很多有名气的大夫,周飒的父亲也是全国有名的大夫,中西医都精通,那些年因为有过留学经历也受了不少的委屈,不过好在周飒的父亲救过不少人,一家人虽然日子过得苦了些,但是只是命没丢。而且周飒的脑子好,再加上虽然周飒的父亲成分不怎么样,但是周飒的母亲成分却很好,所以周飒才能安安全全的上了大专,现在平反了,周飒又考上了大学,也算是不错了。
“你要是喜欢倒也不错,不过花五块确实贵了些,大爷,三块怎样?”林语年笑着和买手串的那人打价。
卖手串的想了想,“不成,你这也太狠了,四块。”
“三块五。”周飒说道,脸上的笑容淡淡的。
“成吧,三块五就三块五吧。”卖手串的点头说道。其实那个手串是他在垃圾场里捡来的,根本就不值钱。
周飒把钱给了,把手串放进了自己背着的斜挎包里,林语年自己也背着个斜挎包,买来的东西都放在里面,钱则放在怀里。
“行了,咱们也回吧,鬼市儿快散了。”林语年看了看,天已经快亮了,说道。
“成,我请你吃早点。”周飒笑着说道。
“你可别再让我喝豆汁儿了,我受不了那味儿。”林语年一脸痛苦的说道,当初两个人一起上大专,周飒就爱请他喝豆汁儿,吃焦圈,可林语年根本就吃不了那个味儿,可偏偏周飒就喜欢喝那个,每次还非得给林语年点一碗,林语年珍惜粮食,每次都给硬吞下去,实在是苦不堪言。
“喝着喝着就习惯了,这么好几年没喝你不想得慌啊!”周飒笑眯眯的说道,怎么看怎么想只狐狸。
“你快算了吧,当初三年我都没习惯,现在更不想习惯。”林语年笑着说道,只不过脸色不太好看,豆汁儿的味道他是想起一次,难受一次。
“好吧,这次不给你点了。”周飒其实也就是逗逗林语年,周飒最大的乐趣就是看林语年变脸。
两个人出了鬼市儿就近找了家早点,果然周飒自己是豆汁儿、焦圈还有小咸菜,给林语年点的就是豆腐脑和油饼了。
“对了,刚才那个云纹药香十八子能不能匀给我,我拿你喜欢的那个马少宣的鼻烟壶跟你换。”林语年笑着说道。
“成啊,我倒是更喜欢那个鼻烟壶,不过你不是不愿意吗?而且你要那个十八子做什么,那是女孩子用的东西,哦,给不会是送给弟妹吧?”周飒笑嘻嘻的说道,完全没有平日里那副温文尔雅,冷傲自持的模样,要是被那些想要追求他的女孩子们看见,估计眼镜都给跌碎了。
“去,别瞎说,我是给我妹子的,她前些日子不是掉水里去了吗,我想着这个不是辟邪嘛,买回去给她带着,有好处没坏处的。”林语年说道,而且林暮年每天睡得晚,起得早,林语年也担心她的睡眠不好,可能是给惊着了,这东西本身就是用各种有安神作用的香料做的合香珠子,给暮年带着,说不定就管用呢。
“你妹子,对了,你跟我说过,你有个妹妹,比你小了……六岁,对吧?”周飒想了想,说道,当初一起上学的时候就听林语年说她妹子都可爱,白白胖胖的。“你妹子今年该上大学了吧?”
林语年摇摇头,叹了口气,说道,:“今年复读,应该是参加明年七月份的高考。”
周飒闻言,点点头,也就不再多问了,“这个就算是我给妹子的见面礼了,那个鼻烟壶我用那对租金的绞丝镯子跟你换。”周飒说道,在他心里再贵的东西都没有心头好重,而且那个鼻烟壶是林语年花了五十块钱买回来的,那对镯子却是他捡漏得来的,花了没有三块钱,而且那对镯子虽然样式漂亮,可确实不算太重,顶多三两多。
“那可不成,那个十八子挺好的,价格可不便宜。”林语年拒绝道,虽然没细看,可那个手串做工精细,上面的翡翠珠子、珊瑚珠子都是很好的,价格绝对不便宜,虽然现在不值钱,可以后的升值空间非常的大。
“别矫情,那是我送给妹子的见面礼,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换了。”周飒笑着说道。
林语年想了想,最后答应了,这几天在这边转悠了好久都没有找到适合送给林暮年的东西,林语年还是挺不甘心的,在外面带了快四天了,他也该回家了,这个可能是最合适的了,以后遇见什么周飒会喜欢的,他再补给周飒好了。
“成,一会儿我就去车站订车票了,我出来也好几天了,该回家了。”林语年微笑着说道。
“这么快啊,也好,等下次放暑假的时候你再过来,到时候带上妹子,我做东。”周飒好爽的说道,他现在一个人住在学校附近的四合院里,那是他们家平反之后还回来的房产之一,他爸现在是中央医院的院长,和老妈住在别的地方,上下班比较方便。所以平日里挺孤单的。
“成,到时候年年也考完了,回来带她一起过来。”林语年笑呵呵的说道,两个人吃完早餐,一起回了周飒家,林语年去买了车票,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b市,回了t市,背包里放着这些天的战利品,这次花了林语年五百多,不过收获不小,主要是林语年的眼力不错,当初跟着周飒学了不少,而且旁边还有个周飒把关,所以才能买回来这么多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