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四十六章 夜话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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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燕的国都定在成都,如今叫做锦京。这里的秋,多雨少晴。一入了秋,常常就是这样的密密的雨,蒙蒙的天。细细的雨丝绵绵地沾在屋檐上,落得多了,就融成微凉的水滴,一点一点地坠下来,坠在青石板上的浅浅的小坑里,“滴答”一声,溅开一朵小小的水花。
天色不好,屋里就有些阴沉晦暗。沈明嫣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起得早了。为了亮堂些,屋子里那些层层的纱幔都挽了起来。糊着碧纱的花窗半开着,清冷的秋风带着淡淡的芙蓉香就飘了进来。
窗下有一个浅浅的池子,铺了五色的石子,养着几尾锦鲤,粼粼水光里悠闲的游来游去。院中遍植着木芙蓉,此时正开得一派繁华锦绣,波光花影相交辉映,分外的妍丽雅艳。
沈明嫣坐在临窗的花梨木书案前,正静静地抄着书。她今日穿了件素色菱花暗纹的交领窄袖衫,月白色罗裙上印着云外秋雁的浅影,清凌凌的一身衣裳,却越发显得她眉黛唇红,肤白胜雪。因了连日的疾行赶路,再加上回来这几天来,吃的是不见半点油花的白菜豆腐,沈明嫣很容易就瘦了,衬着这一身的素白浅蓝,颇有点弱不胜衣的感觉,倒把她乐的——脸上的小肉肉没了,多好呐。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沈明嫣在素白的宣纸上,落下最后一笔,今天的书也就抄完了。搁下笔,沈明嫣揉揉酸得硬掉了的手腕子,暗暗呼了一口气,幸好这些《女戒》、《孝经》都是用文言文写的,字数不多,每天抄个十遍还是受得了的。
刚到傍晚,紫苏就掌起了灯,落地七枝莲花灯一点起来,屋子里就亮堂了很多。院门“吱吱呀呀”,推开又合上,半夏也拎着个红漆食盒回来了。
“夫人特地吩咐厨房给姑娘炖的冰糖雪梨燕窝,姑娘快趁热喝了吧。”半夏把她拎着的食盒里的饭菜都摆好,见沈明嫣坐在桌前,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便递上一盏白瓷小盏,盏上盛着只装着燕窝的雪梨盅。
还是娘亲比较疼女儿,沈明嫣拿着小汤匙舀着雪梨里的燕窝,感动不已。回到家后,沈明嫣就被禁足在这个小院子里,不准出屋子。除了罚抄书,饭食也成了清汤寡水,不是白水煮青菜,就是白水煮豆腐,还轻盐无油,真心崩溃。对于吃货属性的人来说,那是痛不欲生呀。沈明嫣想吃肉都想得眼冒绿光了,日日盯着窗下的锦鲤流口水。今天吃到甜甜的冰糖燕窝,总算解了点馋。
“夫人还说了,明天有个赏花会,让姑娘准备一下呢。”半夏见自家姑娘吃得高兴,不由欣喜,语气也轻快了些。她和紫苏比姑娘大了四五岁,可以说是看着姑娘长大的,私下里早把姑娘当做亲妹子来照顾。姑娘不见的这些天可把她们几个急坏了,姑娘回来后又被罚了,她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心疼极了的。既然夫人要带姑娘出门做客,可见是要给姑娘解禁了。半夏一高兴,也顾不得伺候沈明嫣用饭了,忙去打理明天的衣饰,务必要让姑娘明个儿力压群芳。
“哎,姑娘今晚可要早些歇着,养足了精神,气色才好呢。”朱槿拍手乐道,“奴婢们这就去给姑娘准备热水沐浴。”拉着月见乐淘淘的去了。
沈明嫣见几个丫鬟喜气洋洋的样子不由摇头失笑,怎么有种她终于出狱了的赶脚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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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现在住的地方是天佑帝(魏王赵熙)御赐的宅子,不是很大,只七八个小院子,一处花园,但胜在精巧雅致,很有江南园林的风范。离蜀皇宫也近,算是较好的一处宅子。
作为蜀燕这地界上珍稀的皇亲国戚(除了沈家,天佑帝的亲戚就只有个蜀王没带走的庶女,比蜀地的特产猫熊还稀少),沈家的物质待遇还是很不错的,权势上却只能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沈家虽然还是有个晋国公的头衔,沈家父子却因为要守孝丁忧,不能出仕。门生故旧又多在北燕,在这蜀地的朝堂上却是没什么势力的。不过有没有实权,沈琳也不在意,每天同谢玄之一起练练剑,打打拳,回来种花养鱼,看书写字,日子过得越发舒坦,隐隐有发福的趋势。
吴氏也是闲着,现在家小业小的,沈琳的那些婢妾也早就打发干净了,没那么多烦心事,夫妻两个仿佛又回到了蜜月期。之前为着沈明嫣的事他们夫妻俩是愁出了几条皱纹,多了几缕白发。如今不省心的闺女回来了,他们夫妻的皱纹都变平顺了,至于争权夺利,谁有那闲功夫去操这个心呐。现下沈琳夫妇更操心的是赶紧给闺女找个好女婿。
“目前适合的人选只有户部顾尚书家大郎和谢州牧家三郎,这两个孩子我都见过,看着都是挺不错的孩子。”吴氏卸去钗环脂粉,只着着件半旧家常衣裳,同沈琳对坐着说话。虽然他们夫妻还没有出孝期,但是为了给闺女找女婿,一些适当的聚会还是会参加的,因此也打探到了一些青年才俊。
“怎么只有两个?”沈琳闻言有些不满,可挑范围太小了,按他想的至少也得有十几二十个候选人才有得挑的。
“你当这是在燕京呢,世家子弟、青年才俊一抓一大把,可着你随便挑。”吴氏横了沈琳一眼,不满道,“这两家就是在燕京也是不错的了。明天的宴会想来顾家也是要去的,你仔细看着点。”如今蜀燕勋贵不是丞相李厚部属,就是曾经的微末小吏,出身好的真没几个。这些人家在世家眼里就是暴发户,完全不在考虑范围内。
“唉,矮子里面拔高个,怎么这样。”沈琳抚着美须,忧郁望天,女儿真是委屈你了。
“顾家在蜀地经营多年,本就是蜀地名门,如今又是更上一层楼,人家未必看得上你这失势的晋国公的女儿呢,就是谢家,人家书香世家也未必肯答应,你还想怎么样?”吴氏眉毛一挑,把沈琳瞪得一哆嗦。
“阿瑜你嫌弃我。”沈琳捂脸,作嘤嘤哭泣状。
“都老树皮了,还装嫩,你羞不羞。”吴氏拂拂袖子起身,这人啊怎么越老越不着调了,看来女婿还得自己来挑才靠谱啊。
卖萌不成,反被嫌弃,沈琳揉揉脸,明明还是还是很光滑水嫩的呀,追着娇妻回寝房:“阿瑜,人家还嫩得很呢,不信你摸摸。”
“别闹,明天还有事呢。”吴氏被缠得烦了,使劲儿把沈琳的头推开,“说着正事,你胡混个什么劲儿。”
“阿瑜你真的嫌弃我了。”沈琳可怜兮兮绞手指。
“不嫌弃,就算你皱成老核桃了,也是核桃里千里挑一的美核桃。”吴氏拍小狗似的拍拍沈琳的头,有个越活越幼稚的夫君真是得靠哄啊。
“我就知道阿瑜最好了。”甜腻腻的,沈琳抱着吴氏“吧唧”一口。接着却换了语气,低声道:“明天委屈你了。”
吴氏一时反应不过来,这货居然正常说话了。
“又要委屈你了。”沈琳从背后把吴氏揽在怀里,下巴摩挲着吴氏柔软的,带着脉脉香气的发顶,低低喃呢。
“夫妻一体有什么好委屈的呢。”吴氏放松身子,给自己找个舒服的位置。她知道沈琳的委屈是什么意思。沈琳先是受了北燕的封,后又归了蜀燕,前后不过一年。常说“忠臣不事二主”是为人臣子的道义,沈琳这番作为,在世人眼里就是墙头草的行为,失了忠义。而沈家初到蜀地,没什么根基,皇帝眼看也是靠不上的,比不得朝中新贵的权势。沈家这样的情况,难免会有尖刻的妇人拿来说嘴。
明天是相府设宴,却是推拒不得的。朝庭上已经成了李家的一言堂,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带着那些服紫着朱的多是昔日她看不上眼的粗鄙妇人。明日她不仅要笑脸应酬这些人,也许还要受到来自这些人的言语刁难。
“只要一家平安,何必在意他人眼光。”吴氏回身与沈琳相拥。什么忠心不二、忠臣名声,哪里比得平平安安的活着重要。皇家自家人喜欢争得你死我活,关他们什么事,犯不着为了向谁表忠心搭上自家性命。
“是啊,平安就好。”沈琳长叹道。沈家人最讲求圆滑处事,识时务者为俊杰。名声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青石留名又如何,命都没了。他最看不上那些动不动就死谏的人,自己一头碰死了,留下一家老小面对君王的雷霆之怒,这算什么忠义。
静谧的烛光下,夫妻二人静静相依,惟有更漏点点滴滴的轻响,谁也不舍得打破这份安宁。
良久,沈琳轻声道:“明年就是春闱,到时候各地学子云集,想来才俊是不少的。不如看看可有合适的,给阿嫣挑个身家清白,人口简单的,也是不错的。”之前蜀燕立国未稳,并没有开设过科举,是以明年的春闱是蜀燕的第一次全国招考。
“也好,先看着罢,反正我是要多留女儿两年,慢慢找总有好的。”吴氏应了。女子比不得男子,不喜欢了还可以纳妾找小,所以女儿的终生大事一定得慎重。
“嗯,不急,大不了咱们养着闺女一辈子。”沈琳悠悠道。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如沈琳夫妻这般,也是天下父母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发现犯了个错误,沈琳守孝三年没满,沈明远是嫡长孙也要守三年,所以还不能出仕啊。
回来改改,还不合理的话,就当是异时空风俗不同了。
蜀燕的国都定在成都,如今叫做锦京。这里的秋,多雨少晴。一入了秋,常常就是这样的密密的雨,蒙蒙的天。细细的雨丝绵绵地沾在屋檐上,落得多了,就融成微凉的水滴,一点一点地坠下来,坠在青石板上的浅浅的小坑里,“滴答”一声,溅开一朵小小的水花。
天色不好,屋里就有些阴沉晦暗。沈明嫣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起得早了。为了亮堂些,屋子里那些层层的纱幔都挽了起来。糊着碧纱的花窗半开着,清冷的秋风带着淡淡的芙蓉香就飘了进来。
窗下有一个浅浅的池子,铺了五色的石子,养着几尾锦鲤,粼粼水光里悠闲的游来游去。院中遍植着木芙蓉,此时正开得一派繁华锦绣,波光花影相交辉映,分外的妍丽雅艳。
沈明嫣坐在临窗的花梨木书案前,正静静地抄着书。她今日穿了件素色菱花暗纹的交领窄袖衫,月白色罗裙上印着云外秋雁的浅影,清凌凌的一身衣裳,却越发显得她眉黛唇红,肤白胜雪。因了连日的疾行赶路,再加上回来这几天来,吃的是不见半点油花的白菜豆腐,沈明嫣很容易就瘦了,衬着这一身的素白浅蓝,颇有点弱不胜衣的感觉,倒把她乐的——脸上的小肉肉没了,多好呐。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沈明嫣在素白的宣纸上,落下最后一笔,今天的书也就抄完了。搁下笔,沈明嫣揉揉酸得硬掉了的手腕子,暗暗呼了一口气,幸好这些《女戒》、《孝经》都是用文言文写的,字数不多,每天抄个十遍还是受得了的。
刚到傍晚,紫苏就掌起了灯,落地七枝莲花灯一点起来,屋子里就亮堂了很多。院门“吱吱呀呀”,推开又合上,半夏也拎着个红漆食盒回来了。
“夫人特地吩咐厨房给姑娘炖的冰糖雪梨燕窝,姑娘快趁热喝了吧。”半夏把她拎着的食盒里的饭菜都摆好,见沈明嫣坐在桌前,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便递上一盏白瓷小盏,盏上盛着只装着燕窝的雪梨盅。
还是娘亲比较疼女儿,沈明嫣拿着小汤匙舀着雪梨里的燕窝,感动不已。回到家后,沈明嫣就被禁足在这个小院子里,不准出屋子。除了罚抄书,饭食也成了清汤寡水,不是白水煮青菜,就是白水煮豆腐,还轻盐无油,真心崩溃。对于吃货属性的人来说,那是痛不欲生呀。沈明嫣想吃肉都想得眼冒绿光了,日日盯着窗下的锦鲤流口水。今天吃到甜甜的冰糖燕窝,总算解了点馋。
“夫人还说了,明天有个赏花会,让姑娘准备一下呢。”半夏见自家姑娘吃得高兴,不由欣喜,语气也轻快了些。她和紫苏比姑娘大了四五岁,可以说是看着姑娘长大的,私下里早把姑娘当做亲妹子来照顾。姑娘不见的这些天可把她们几个急坏了,姑娘回来后又被罚了,她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心疼极了的。既然夫人要带姑娘出门做客,可见是要给姑娘解禁了。半夏一高兴,也顾不得伺候沈明嫣用饭了,忙去打理明天的衣饰,务必要让姑娘明个儿力压群芳。
“哎,姑娘今晚可要早些歇着,养足了精神,气色才好呢。”朱槿拍手乐道,“奴婢们这就去给姑娘准备热水沐浴。”拉着月见乐淘淘的去了。
沈明嫣见几个丫鬟喜气洋洋的样子不由摇头失笑,怎么有种她终于出狱了的赶脚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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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现在住的地方是天佑帝(魏王赵熙)御赐的宅子,不是很大,只七八个小院子,一处花园,但胜在精巧雅致,很有江南园林的风范。离蜀皇宫也近,算是较好的一处宅子。
作为蜀燕这地界上珍稀的皇亲国戚(除了沈家,天佑帝的亲戚就只有个蜀王没带走的庶女,比蜀地的特产猫熊还稀少),沈家的物质待遇还是很不错的,权势上却只能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沈家虽然还是有个晋国公的头衔,沈家父子却因为要守孝丁忧,不能出仕。门生故旧又多在北燕,在这蜀地的朝堂上却是没什么势力的。不过有没有实权,沈琳也不在意,每天同谢玄之一起练练剑,打打拳,回来种花养鱼,看书写字,日子过得越发舒坦,隐隐有发福的趋势。
吴氏也是闲着,现在家小业小的,沈琳的那些婢妾也早就打发干净了,没那么多烦心事,夫妻两个仿佛又回到了蜜月期。之前为着沈明嫣的事他们夫妻俩是愁出了几条皱纹,多了几缕白发。如今不省心的闺女回来了,他们夫妻的皱纹都变平顺了,至于争权夺利,谁有那闲功夫去操这个心呐。现下沈琳夫妇更操心的是赶紧给闺女找个好女婿。
“目前适合的人选只有户部顾尚书家大郎和谢州牧家三郎,这两个孩子我都见过,看着都是挺不错的孩子。”吴氏卸去钗环脂粉,只着着件半旧家常衣裳,同沈琳对坐着说话。虽然他们夫妻还没有出孝期,但是为了给闺女找女婿,一些适当的聚会还是会参加的,因此也打探到了一些青年才俊。
“怎么只有两个?”沈琳闻言有些不满,可挑范围太小了,按他想的至少也得有十几二十个候选人才有得挑的。
“你当这是在燕京呢,世家子弟、青年才俊一抓一大把,可着你随便挑。”吴氏横了沈琳一眼,不满道,“这两家就是在燕京也是不错的了。明天的宴会想来顾家也是要去的,你仔细看着点。”如今蜀燕勋贵不是丞相李厚部属,就是曾经的微末小吏,出身好的真没几个。这些人家在世家眼里就是暴发户,完全不在考虑范围内。
“唉,矮子里面拔高个,怎么这样。”沈琳抚着美须,忧郁望天,女儿真是委屈你了。
“顾家在蜀地经营多年,本就是蜀地名门,如今又是更上一层楼,人家未必看得上你这失势的晋国公的女儿呢,就是谢家,人家书香世家也未必肯答应,你还想怎么样?”吴氏眉毛一挑,把沈琳瞪得一哆嗦。
“阿瑜你嫌弃我。”沈琳捂脸,作嘤嘤哭泣状。
“都老树皮了,还装嫩,你羞不羞。”吴氏拂拂袖子起身,这人啊怎么越老越不着调了,看来女婿还得自己来挑才靠谱啊。
卖萌不成,反被嫌弃,沈琳揉揉脸,明明还是还是很光滑水嫩的呀,追着娇妻回寝房:“阿瑜,人家还嫩得很呢,不信你摸摸。”
“别闹,明天还有事呢。”吴氏被缠得烦了,使劲儿把沈琳的头推开,“说着正事,你胡混个什么劲儿。”
“阿瑜你真的嫌弃我了。”沈琳可怜兮兮绞手指。
“不嫌弃,就算你皱成老核桃了,也是核桃里千里挑一的美核桃。”吴氏拍小狗似的拍拍沈琳的头,有个越活越幼稚的夫君真是得靠哄啊。
“我就知道阿瑜最好了。”甜腻腻的,沈琳抱着吴氏“吧唧”一口。接着却换了语气,低声道:“明天委屈你了。”
吴氏一时反应不过来,这货居然正常说话了。
“又要委屈你了。”沈琳从背后把吴氏揽在怀里,下巴摩挲着吴氏柔软的,带着脉脉香气的发顶,低低喃呢。
“夫妻一体有什么好委屈的呢。”吴氏放松身子,给自己找个舒服的位置。她知道沈琳的委屈是什么意思。沈琳先是受了北燕的封,后又归了蜀燕,前后不过一年。常说“忠臣不事二主”是为人臣子的道义,沈琳这番作为,在世人眼里就是墙头草的行为,失了忠义。而沈家初到蜀地,没什么根基,皇帝眼看也是靠不上的,比不得朝中新贵的权势。沈家这样的情况,难免会有尖刻的妇人拿来说嘴。
明天是相府设宴,却是推拒不得的。朝庭上已经成了李家的一言堂,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带着那些服紫着朱的多是昔日她看不上眼的粗鄙妇人。明日她不仅要笑脸应酬这些人,也许还要受到来自这些人的言语刁难。
“只要一家平安,何必在意他人眼光。”吴氏回身与沈琳相拥。什么忠心不二、忠臣名声,哪里比得平平安安的活着重要。皇家自家人喜欢争得你死我活,关他们什么事,犯不着为了向谁表忠心搭上自家性命。
“是啊,平安就好。”沈琳长叹道。沈家人最讲求圆滑处事,识时务者为俊杰。名声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青石留名又如何,命都没了。他最看不上那些动不动就死谏的人,自己一头碰死了,留下一家老小面对君王的雷霆之怒,这算什么忠义。
静谧的烛光下,夫妻二人静静相依,惟有更漏点点滴滴的轻响,谁也不舍得打破这份安宁。
良久,沈琳轻声道:“明年就是春闱,到时候各地学子云集,想来才俊是不少的。不如看看可有合适的,给阿嫣挑个身家清白,人口简单的,也是不错的。”之前蜀燕立国未稳,并没有开设过科举,是以明年的春闱是蜀燕的第一次全国招考。
“也好,先看着罢,反正我是要多留女儿两年,慢慢找总有好的。”吴氏应了。女子比不得男子,不喜欢了还可以纳妾找小,所以女儿的终生大事一定得慎重。
“嗯,不急,大不了咱们养着闺女一辈子。”沈琳悠悠道。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如沈琳夫妻这般,也是天下父母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发现犯了个错误,沈琳守孝三年没满,沈明远是嫡长孙也要守三年,所以还不能出仕啊。
回来改改,还不合理的话,就当是异时空风俗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