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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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依和卢歙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很简单,就是好朋友and好朋友。
他喜欢为她讲故事,她喜欢对他说心事,他们喜欢两个人同时做一件事,喜欢彼此的默契满满,更喜欢在对方眼底读到对自己的赞叹。
但简单的关系往往被人复杂化,同学都说依依、不舍是班对,不管怎么否认,都没有人把他们的话当真。
刘若依说:“我们绝对不是男女朋友,因为我们都热爱自由,而爱情是自由的顽强宿敌。”讲这句话的同时她下定决心,如果有天爱情横在两人当中,她要一脚把它踢走。
卢歙信誓旦旦说:“我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很久,但爱情无常,一不小心就会让男女反目成仇,所以我决定喜欢你很久,但绝对不放任爱情渗透。”
她说:“爱情是单枪匹马的冒险,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安全,所以结论,我们之间是友谊,不是其他东西。”
他说:“我不要一天到晚被你逼着说我爱你,我不要只能陪你看韩剧、不准看mtv,我的功用不会只是替你打蟑螂或开瓶盖,我要当你最知心的朋友。”
在他们的认知中,一旦爱情过去,唯一的选择是分离,只有朋友,才是一生一世、永恒不改的关系。
他们想当一辈子的朋友,想要随时随地感到心烦就能够,向对方倾吐,他们都不想让爱情破坏两人间的情谊,因此他们说服不了别人,就说服自己——他们是不会爱上对方的好朋友。
于是,国三的他们做出共同结论。
她说:“我绝对不会爱上你。”
而他说:“我不允许自己爱上你。”
幼庭悄悄地观察着女儿的变化,看着以前满心仇恨阴沉的女儿恢复过往的自在快乐,总算放下心中一块石头。
她很开心,那个叫做不舍的男孩打开女儿的胸怀,很开心,女儿并没有因为父亲排斥所有的男生,不知不觉间,不舍成了母女俩的谈话重点。
因此学测成绩下来,刘若依向母亲提及去理道中学的事,幼庭想也不想就同意了。有个值得深交的好朋友,比念什么学校都更重要。
八月天,走到哪都热得让人头顶冒烟,私立高中偷跑,七月底就开始上课,但今天是假日,刘若依懒在母亲店里,哪都不想去,如果不是收到台北寄来的包里,她连大门口都不想踏出去。
父亲知道她的学测成绩很好,寄了礼物过来,但她看都不看,拿着包裹就要上超商,寄回台北。
“那是你爸爸的好意。”
这句话,母亲说过几十次了,但刘若依拗着性子,回呛道:“我缺爸爸、缺父爱,就是不缺这一点点好意。”
一般来说,她不会这样对母亲讲话,但只要提到有关刘家的事,她就会变成斗鸡。
刘若依抱起箱子往外走,出花店之前,对着里头喊了一声“周叔,我马上回来,你等我。”
“知道了,你慢慢来,等你回来之后,我们再一起去吃日本料理。”周宇节回应她道。
幼庭看着女儿的背影、忍不住叹气“没见过比她更固执的女孩,真不知道是像谁。”接着走到花器边,拿起一枝含苞玫瑰,又叹了口气。
周宇节摇头笑了。她们看起来不像母女,倒像朋友,好几次,幼庭因为软弱还被女儿狠狠训了一顿。
“像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依依是个很好的女儿。”讲这话的时候,他脸上带着骄傲,好像刘若依是他的女儿似的。
周宇节是隔壁兽医院的医生,他的妻子和女儿在几年前出车祸死去。他没想过再婚,只想守着一屋子动物过日子,他曾想,这辈子大概就是这样了。
没想到幼庭和依依出现了,他在这对感情好到令人羡慕的母女身上,看见妻子和女儿的影子,渐渐地,他们成了朋友。
他的数理好,依依三不五时拿他当免费家教,而他,对于不能陪伴女儿念书,一直是心底最大的遗憾,如今,依依填平了他的遗憾。
“我没说她不好,可她这样把父亲、爷爷奶奶都拒于门外”唉!幼庭仍是叹息。
她心底怎会无恨,多年夫妻换得一纸绝情书,教她情何以堪?但也因为自己被仇恨啃蚀,明白恨有多伤人,同样的伤,她真的不希望女儿尝。
“那也没办法,当初是依依的父亲处理得不好,他不该打依依的,那个巴掌在孩子心底留下抹灭不去的痕迹。”不知不觉间,幼庭和他也跟着不舍喊她依依。
“你知道那些事?”
幼庭有几分意外,女儿竟会对周宇节谈到那件事。平时依依是打死都不愿意提的,每次她想试着谈,依依就对自己脸红脖子粗。
“对,依依对我说过几次。”通常是在她父亲或长辈来找过依依后,她才会跳到他面前,劈哩啪啦吼叫一通。
“她肯对你说?太好了,有空的话你帮我讲讲她。”
“不,我只想扮演倾听者的角色。”
“你拒绝帮忙?”
宇节是个好好先生,从不拒绝别人的。幼庭觑他一眼。
“如果我是依依情绪唯一的宣泄口,你不希望我用说教把她的口给堵起来吧,孩子还小,与其逼迫她不恨,不如让她先把满肚子的怒气吐干净。”
“好吧。”她苦笑。“你们都对,就我不对。”
他静静望着她,沉吟须与后才犹豫地问:“幼庭,你不希望依依恨她的父亲,那你呢?你恨他吗?”
扎着花束的手停下来,不需要太多考虑,她回答“我恨。”
周宇节点头。这才是正常人,没有任何女人在经历这样一场背叛之后,还能毫无怨尤。“既然你无法阻止自己恨依依的父亲,为什么非要勉强依依改变心情?”
“因为夫妻是种可以结束的关系,但父女不是,虽然刘奇邦不再爱我,依依仍然是他割舍不去的心头肉。”
他微微一笑,拍拍她的肩膀。“你真的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
幼庭苦笑着。她对可卿的善良换来了无穷的苦痛,于是发誓,再不对任何人善良,没想到头来还是得了这两个字的评语。唉善良她摇头。
“不是每个善良的人,都会得到好下场。”
周宇节微微一笑。“或许是吧,不过我相信你会得到幸福。”
把包裹寄回去后,刘若依准备回到店里。她有几道数学题要问周叔,而且周叔说了,要请她吃日本料理耶!她要点鳗鱼饭。
她喜欢周叔,喜欢他身上恬适的气息、他的亲切态度、他事事都替别人着想的体贴不过,喜欢他的人可不少,不管是兽医院的护士小姐、顾客,或是左右邻居,几乎和他相处过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喜欢上他。
记得不舍说:“那是因为他表现出来的无害,会让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备。”
她回答“不,我认为他受人喜爱,是因为他不吝啬付出。”
然后她告诉不舍周叔和他妻子、女儿的故事。
“自从妻女过世后,周叔再没有想过结婚的问题,他说能够找到心灵契合的另一半不容易,而他对上帝已万分感激,因为祂曾赐给他可以厮守终生的女子,只可情,人世无常。
“我老是跑去找周叔,虽然他很忙,可是再忙,他看到我就会露出灿烂笑脸。唉,我对这样的笑缺乏免疫力,只好一找再找,天天赖在他身边,幸好周叔觉得,能够陪我让他觉得很幸福。”
不舍说:“哦,原来是因为对我的笑容缺乏免疫力,才选择和我当好朋友?”
可他没说出口的话是:傻瓜,他在你身上寻求疼爱女儿的幸福感,你不也在他身上寻找父爱?
回忆至此,手机响起,是不舍。他的来电踹掉了刘若依收到包裹时的不愉快,她接起电话。“不舍,找我吗?”
“能出来吗?我有话想跟你说。”他的口气有些闷。
“不能在电话里面讲吗?”她很想吃日本料理呢。
不舍用沉默取代回答,然后,像是心意相通似的,她回答他——
“算了,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我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知道了,我马上到。”挂掉电话,她加快脚步。虽然不舍没有讲太多话,但她感觉到他的沮丧。
半个小时后,他们双双坐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太阳还是很大,热死人的八月天,光是呼吸就会让人不停冒汗,不过司令台上很凉,风一阵一阵吹着,司令台两边的树木被风一扬,就出现沙沙声,他们都喜欢这个背景音乐,于是这里成为他们最喜欢的聊天地点。
背靠着背,刘若依和卢歙手上捧着个碗,一口一口吃着甜甜的草莓牛奶冰。
把汤匙塞进嘴里,刘若依犹豫了一下,问:“你心情好一点了吗?”
笑了笑,他知道,她想问这句等了很久。
转身,与她并肩,像是突然间才发现,依依变得很矮,目光下调四十五度。似乎从国二之后,她就再没有长高过。
刘若依仰头,对上他的视线,给他一个比草莓牛奶冰更甜的笑脸。
“这两天,我很衰。”
他叹气,把冰碗放到旁边,头靠在她的肩膀上。
“发生什么事了?”她拍拍他沮丧的脸,再喂他一口冰。
他张嘴、吃掉,心凉脾透开。
“我大姊回娘家给了爸爸一笔钱,可爸爸一看见大姊就生气,把她的钱丢出门外,重重关上门,不管妈妈怎么劝,他都不肯让大姊进门。”
“你爸为什么生你姊姊的气?”
卢歙踌躇片刻才缓缓开口。
“大姊是个很有企图心的女人,那年我们因为债务逃难到农村,日子过得很辛苦,家里的小孩都要下田帮忙,大姊受不了,离开家跑到台北去,靠自己的力量半工半读、上班,她发誓要脱离穷困生活。”
“她办到了?”能够带钱回家,她肯定已经实现愿望。
“嗯。”他点点头,却点得相当沉重。
“既然如此,你爸应该很开心,不是吗?”
“大姊她并不是脚踏实地、一步步改善,自己生活的,她用了投机手段。”
而那个手段严重违反爸爸的道德观。
所以他大姊做的工作并非正途?刘若依低下头,不再追问。
“我爸很生气,想和大姊脱离父女关系,妈妈没办法劝爸爸回心转意,就连爷爷、奶奶也都站在爸爸那一边,对大姊千百个不谅解。爸还不准我们姊弟和大姊联系
“我明白,大姊的确做错事了,但她很疼我,小时候我学英文学得很认真,她常把我抱在怀里说:等大姊将来赚很多很多钱,一定送我们家阿歙出国念书,到时候,阿歙要努力,当个有出息的男生。”
所以他是卡在爸爸和大姊之间,左右为难?
“不舍。”她横过手,搭上他宽宽的肩膀,理解地轻轻拍着。“我们没有办法影响大人的看法和做法,他们的是非不是我们有能力插手管的,但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感觉做决定,对我好的,我就对他好,对我不好的,我就离他远远的,让他无法伤害到自己。”
就像她对爸爸一样,妈妈以为她固执地恨着,却不晓得比起恨,她更害怕的是伤害,疼了她十几年的爸爸呵,转眼间竟然就变了,变成一个她全然陌生的男人,倘若连血缘亲情这样稳固的情感都会改变,那么,世问还有什么事能够永恒?
同样的一刀倘若由旁人来割,或许她不会感到那般疼痛,但由她最崇拜、最敬爱的爸爸下刀,那个疼啊她想,这生都无法抹灭。
“你说得很有道理。”
她噗哧笑开。“我讲的哪句话没道理?所以你决定继续和你姊姊联系?”
“嗯,避着我爸爸。”这样,妈妈也能够安心吧。
“好啦,这事解决了,还有其他衰事要本公主出主意的吗?”
“有,我的情书被退回来了。”讲到这个,他不禁脸红。
“情书?”
刘若依猛转头,死盯着他的脸,心底翻倒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酸酸的、涩涩的、苦苦的,在齿颊间蔓延。
用力吸气她闭了闭眼睛,不断对自己说:不舍是好朋友,好朋友开始谈恋爱,她应该替他高兴,而不是不是放任那种不明的感觉压迫心口。
再抬眼时,她已压抑下心底纠结,扬开眉头,刻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说!哪个没眼光的女生,竟敢退你情书。”
“就”
“等等,我猜猜是不是我们班的学艺股长,卓安安?”她瞠大眼睛,连嘴巴都张得很大,一副要笑不笑的模样。
“嗯。”他腼腆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班有一半以上的男生都喜欢她啊。”
卓安安可爱、活泼,对谁都是满脸笑意,身上带着一股天然傻气,是男生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别说男生,就是女生也很难排斥那种可爱。
“一半以上?有那么多?”他不敢置信。
“没错,可惜”她扬了扬语调,再接下话“你们都没有希望了。”
“为什么?”
“她国三就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建中的。卓安安说她喜欢当医生娘,如果你想追求她的话,就把台大医学院当成第一志愿吧,因为你要有本事干掉那个建中的,渺茫的希望才会出现一丝曙光。”
“唉你没胡说,她的确是这样跟我讲的。”
第一次追求女生就宣告失败,对男人而言是很大的挫败。算了,他又不打算考医学院!卢歙耸耸肩,反正告白失败的不会只有他,三两下,他豁达起来。
刘若依用手肘推推他,试着转移话题“不舍,你觉得我比卓安安丑吗?”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不会,你比她漂亮很多倍。”
“既然如此,为什么班上男生都想追她,不追我?”
她刻意装出一脸苦相,看得他眉开眼笑,见她的头靠到他的肩膀上,他亲昵地揉揉她的头发,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难追。”
“又没有人追过我,他们怎么知道我好不好追。”
“那是一种感觉。你看起来高高在上,好像跟大家不是同挂的,就像平民百姓不会去追公主,低层员工不会去追女主管,你像沙漠里的珍珠,珍贵而稀奇。”他盗用李闻的话。
沙漠里的珍珠?这个形容词不错,尤其知道卓安安是沙漠中的一分子,让她的心情更优,拿到不舍生平第一封情书又如何,她刘若依才是珍贵而稀奇的那一个。
那股乱七八糟的滋味顿时不见了,她扬起眉头,刻意胡乱指控“你的意思是我有公主病?”
“没有,那只是一种感觉,你会让许多男生光是看着你就觉得自己很卑微,如果不是知道你妈妈在开花店,我也会猜测你爸妈是富豪排行榜的状元。”
“那你在我面前觉得卑微吗?”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的眼神告诉我,我是卓尔不凡、鹤立鸡群的优秀男生。”
“你看错了,我的眼神没有这么说。”
“你有,你还说了,如果不能和这么出类拔萃的男生当朋友,将是人生中最大的损失。”
“欸,我什么时候讲过这种话。”
“在我给你乌龙茶的时候、在我考第一名的时候、在我英文演讲比赛赢你的时候、在我三言两语就把你不懂的题目解释清楚的时候依依,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崇拜英雄吗?”
“哈哈,英雄?”她的眼光上上下下地扫了他全身。
“嗯嗯,英雄。”他自信满满地点点头。
然后你看我、我看你,两人同时爆出大笑。刘若依笑得很夸张,像不倒翁东倒西歪,一个不小心就倒进他盘起来的双腿间,她由下往上看,看着他坚毅的下巴,想着这个男生,有很强的意志力呢。
“不舍。”
“怎样?”
他低下头,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的依依。她很漂亮,是大家公认的美女,想追求她的男生很多,却没有人付诸行动,虽然她看起来很像上流社会一分子是事实,但真正的主因,是因为有人在背后造谣。
那个谣言是这样的——刘若依已经有未婚夫,是某某企业的小开,对方的身价超过新台币两百亿,目前是就读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
试问,在这样的谣言下,有哪个不知道自己几两重的男生敢对她出手?至于谣言的散播者是谁,不必怀疑,就是那些个说她很难追的男生。
“除了你姊、你爸和卓安安,还有什么事让你感觉很衰的吗?”
“两件还不够?”
“确定就两件?没别的了?”
“你是希望我还有多少衰事?”
见她坐起身,卢歙扯扯她的马尾巴,手顺着她的头往下滑,滑到她后颈那颗凸起的痣上,轻轻刮了刮。
刘若依推开他的手,笑说:“既然如此,恭喜你了。”
“恭喜我什么?”
“恭喜你否极泰来,衰运过去了,好运就会临门。”
“好运在哪里?”他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最后视线定在她脸上,微微闭起右眼,用左眼瞄她。“难道你是我的好运?”
“当!答对了!”她转身,从包包里面拿出一个塑胶盒,透明的盒子里面摆着一株仙人掌。“听说把它放在电脑前面可以吸收辐射,送给你。”
“你怕我得电脑病?”
“嗯,我觉得你对电脑太依赖。”
“我很少用电脑玩游戏。”
“谁知道,我又没在你身边盯着,说不定你都用电脑上网找美女。”
“所以你找这棵小刺刺来盯着我?”
“没错!刺刺小姐,这个花心男就交给你了,如果他上**网站,一定要马上打电话跟我告状。”
“我干么养一个间谍在身边,我发誓,两周内一定让它去见它的祖先”誓言还没发完,他想到什么。“不对哦,又不是只有男生会上**网站。”
“不然呢?你也要它盯着我?”
“没错,这样才公平,我们就一人养一个月,谁把它养死就代表谁心虚。”
“有什么问题,我是纯洁善良的好少女,不需要可怜的小刺刺封口,我保证,它绝对不会在两周之内见祖先。”
“讲话不要太大声哦,是谁种什么死什么?”
之前刘若依从母亲店里面拿过很多小盆栽,玫瑰、香水百合、熏衣草不管是什么,交到他们两人手上,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生命。
“你有比我好吗?”
他们一人一句,斗嘴斗不停,却越斗越快乐,斗到他忘记自己的衰运,斗到他们忘记两人半斤八两,但他们都真心希望刺刺能够活得久一点,希望它能够见证他们永恒不变的友情。
上高中之后,喜欢卢歙的女生变多了。
也许是因为他长到一百九十公分,也许因为他当了篮球队长,也许因为他的笑容和国中时一样阳光
不管哪个原因,事实是——短短三年内,他换过八个女朋友。
这八人当中,有几任女友是被刘若依换掉的,因为她和她们不对盘,有几任是他自己换掉的,因为她们说刘若依的坏话。
最后这一任叫做陈钰清,是三年一班的副班长,两个人交往了三个多月,感觉处得还不错。钰清聪明、漂亮,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和吹长笛,是才女型美女,她升学的第一志愿是台湾艺术大学。
这节下课,卢歙看了一眼等在教室外面的钰清,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跟她提一提分手的事情。
他走到正在复习英文单字的刘若依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晚上八点,司令台见。”
“好。”她顺口回答,抬眼,看不舍和钰清一起离开教室。
心底很不舒服。
早说过不会爱上他的,可爱情比简单的语言证明要复杂许多,因为“爱上”这种事,控制权在感性而非理性,而她,只学会用理性来处理关系,于是她一面否认爱情,另一面却站着他的女友们心情低落。
不应该这样的,虽然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把心事一件一件对他说明白;虽然她喜欢他一个眼神就理解自己所想;虽然她喜欢他低醇的嗓音,能轻而易举安抚自己的脾气但,那不是爱情。
她明明对两人的感情变化看出几分端倪,却还是天天、日日、夜夜,口是心非着。
她强势地将友谊冠在两人头顶、强势地否认两人之间出现爱情、强势地向自己证明,证明她之所以那样喜欢不舍,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个人特质。
她总想着,所有女生都会喜欢上不舍的特质,所以他的身边才会女朋友一个一个不间断,因此,她的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样的口是心非有一点点苦,在心底。
尤其在不舍和女朋友分手、再见面却变成仇人时,他会抚着胸口对她说:“幸好我们不会爱上彼此,不然以后谁陪我在司令台上聊天。”
为了不中断司令台之约,她只好加强口气,用百分百同意的口吻回答他“废话,我当然不会爱上你。”
然后她第一千次说服自己,他们是好朋友,她只是嫉妒他的异性缘,嫉妒他有那么多只隔着纱就能追上的女生,而追她的男人却还在喜马拉雅山下徘徊。
再然后,她会热切地和不舍讨论每个现任女友,虽然那个讨论总是让她翻倒几十瓶醋汁,浑身冒酸。
再再然后,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想试试他会不会嫉妒,没想到不舍一句“刘瘪三”就让她停止了这个无聊测试,虽然刘瘪三真的对她很不错。
回神,她把目光从不舍和钰清的背影中收回。
拿起小钱包,她决定去买个便当回教室吃,晚上学校有自习,学生们至少会待到九点钟,而他们经常在八点整溜到司令台聊天。
八点钟响,刘若依和卢歙收好书包,先后溜出去,在司令台集合。
她到司令台时,他从袋子里拿出两瓶冷泡茶,丢给她一瓶。
从国二到现在快五年了,如果把她喝掉的茶所用的叶子累积起来、晒干,说不定可以做成茶叶枕。
拿到乌龙茶的同时,她把纸袋递给他。
“为什么总是给我乌龙茶?”他就那么担心她肝火旺盛?
“要听实话还是假话?”
听他反问,反应迅速的刘若依立刻明白,那句——“茶苦而寒,阴中之阴,最能降火,火为百病,火降则上清矣。”纯粹是敷衍人的屁话。
“听了五年的谎话,现在我想听实话。”她斜着眼看他。
他笑咧嘴,柔声回答“我曾经看过几个句子,觉得很有趣,就记住了。”
“什么样的句子?”
“如果我是开水,你是茶叶,那么你的香郁,必须依赖我的无味。”
很简单而白话的句子,她却忍不住反复细品。
恍然大悟。
原来她的香郁一直依赖着他的无味而生存,就像她的快乐喜悦总依赖着他的分享、她的自信依赖着他的读美、她的心平依赖着他的倾听不知不觉间,她依赖了他,整整五年。
“所以我喜欢乌龙茶,喜欢你是茶叶我是水,更喜欢被你依赖。”
他没听见她的心音,却补上同频率的几句,蓦地,她脸红了。
随即她皱皱鼻子,飞快转移话题,化解自己的尴尬。“依赖你的女生多喽,请问你这杯水要泡几种茶叶才够?”
他摇头一笑,把她递过来的纸袋打开,里面是“刺刺”他们共同养活的仙人掌。
“怎么都没有长大?是不是你虐待它,不给它水喝?”他抗议。
已经三年了,他们才换过一次花盆——从直径三公分换成五公分,依这种速度生长,大概到二十二世纪,刺刺也长不到一百公分。
“你不知道仙人掌是不必喝水的吗?它的老家在沙漠。”她回答得理直气壮。
“所以那么多年来,每次住到你家时,你就饿它整整一个月?”他终于弄懂,难怪多年过去,刺刺的生长速度缓慢到他以为它是迷你仙人掌。
“不然呢?”她以为它和空气凤梨一样,光吸收空气中的水就能长大。
“你!”他指着她,看她满脸无辜表情,只得长长叹了一声,无奈道:“就算它的老家在沙漠,每隔个几天还是要浇一次水的。”
“可我不浇水它也没死啊。”
“更正,一个月不浇不会死,两个月不浇就死了,你该庆幸,它有一个月住在我家。”他摇头,捧起仙人掌,满脸同情。
“干么这样,了不起以后我天天浇,把过去的补起来行吧。”
“不必。天天浇?你想把它淹死吗?过与不及都不好。”
“它这么难伺候,你还是带回去好好照顾吧。”她扁扁嘴,把刺刺推给他。
卢歙本来想接下来的,但最后还是把刺刺挪到她面前。“以后,刺刺养在你那里吧。”
“为什么,你打算抛弃它?”没良心的男人,刚刚的同情跑到太平洋啦?
“不是。”
“不然呢?”
“依依”他顿了顿,回答“我申请到美国的大学了。”
“什么!”刘若依一惊,跳了起来,而后低下头,看着和自己有过承诺的“好朋友”他们约好要上同一所大学的呀,什么时候,他瞒着她申请国外大学?
见她吃惊的表情,他满心抱歉“对不起,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
“说!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都没讲?”她两手技腰,不满地望着他。
“记不记得上次我们一起去考托福和sat?”
“记得。”
可那不是为了一客牛排?不是因为他们在比赛谁的英文比较好,争执不下的结果,才相约去考托福和sat的吗?怎么弄到后来,他们的大学生活要在不同的国家度过?
“因为我的成绩不错,我告诉大姊这件事,希望让她关心,没想到大姊找了留学公司帮我申请大学。大姊很积极、也很快乐,于是我配合她,把该交的东西一一整理好,对于这件事,我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心底明白,家里根本供不起我在国外念书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上个星期,大姊打电话给我,说姊夫愿意栽培我。”
但条件是,毕业后他必须到姊夫的公司上班。
多年来,爸爸一直不肯原谅大姊,但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妈妈和姊姊们又经常替大姊说话,爸爸的气消了不少,再加上这回大姊对他念书的事尽心尽力,无形当中,更加拉近了父女之间的关系。
爸爸心底清楚,现在的大学生毕业后不见得能找到好工作,若是唯一的儿子能受栽培、出国念书,毕业后又能进大公司,当然是一件好事。虽然嘴里不说,心底对大姊、大姊夫还是充满感激的。
他并没那么想出国,但几个姊姊轮流劝他,说如果可以因为这件事让爸爸重新接受大姊,妈妈就不会那样遗憾了,于是多方考虑后,他决定照大姊的安排,出国念书。
听着他的话,刘若依心头浮上淡淡的涩意。命运大不同呵,那年爸妈积极在她的英文上头下功夫,希望有朝一日送她出去念书,没想到爸妈婚姻破裂,她的骄傲自尊断了出国路,而不舍想都没想过的事,竟然发生。
苦苦的,她垂下眉睫,手指无意识地在地上画叉叉圈圈。身为好朋友,她该为他高兴,但是她勉强不来自己的笑脸,因为淡淡的嫉妒,更因为分离在即。
她想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土地上生活,也没想过,有一天太阳升起,她再看不见他的阳光笑颜。
分离,是件比物理化学更加困难的课题
突然,卢歙握住她的手,刘若依抬眉看他。
他发现她眼底的晶莹道:“我不会去很久,我会认真念书,很快毕业,很快回来的。”
像急欲保证似的,不舍连续说了两次很快,好像这样说,他就能坐上时空航天飞机,转眼,又回到她眼前。
她失笑了,那个笑容带着浅浅的苦涩。
再快也是分离,或许光阴流逝迅捷,但几年呵会改变的事情太多,她不确定到那个时候,他们还会是知心朋友。
“依依,你不想我去吗?”他浓密的眉毛拉成勾。
不!她想他去,更希望自己可以和他一起去,但现实
叹息,她再度在心中重申——刘若依,你很快乐,因为你实现不了的梦想,不舍可以替你达成,这样很好、非常好“依依,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
刘若依用力咬住下唇,截下他的话“你去吧,好好念书、好好毕业、好好回来。”
只要他好好的,她就会替他快乐,因为他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挤出笑容,像他每次交新女友那样,不赞同,却还是拉扯着笑脸。
但这回,她掩饰得不够成功,因他迫视她的双眼。
倘若这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他会打起笑脸,迅速地做出决定,对依依说:不去了、我不去了,凭我的成绩随便都可以考上国立大学,既省钱又省事,我们一起加油吧。
可问题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当中牵扯到父母亲和大姊。
“依依,我不知道出国后会碰到什么状况,不确定能不能适应那个环境,那个陌生的国度对我而言,充满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但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友情不会改变;你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这也不会改变;我们要一起成长的诺言,不会变,你是依依、我是不舍这点,永远不会变。”
他讲得那样斩钉截铁,几个句子就把她的不确定感踢到九霄云外,让她对他们之间再度充满安全感。
这样的人格特质啊,哪个女生不会轻易被吸引?
她和不舍的特质不一样,她无法确定不改变,于是试着推翻他的斩钉截铁。
她说:“友情是天天腻在一起才会发生的,等我们分开得远一点、久一点,就会淡掉。”
“乱说,你做过实验吗?你有个很要好、很知心的朋友,因为距离就淡了感觉吗?”他出声辩驳。
“我们对国小、国中的同学都已经淡忘。”她举出例证。
“那是因为我们国小、国中的同学当中,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的交情。”
这点,刘若依无法否认。她从来没有一个朋友像他这样,让她想时刻见面,让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见她无言,他更咄咄逼人。
“所以喽,对于没有科学印证的事,别乱讲。夫妻小别胜新婚,那朋友小别,感情只会更浓烈,因我们处在不一样的地方、碰到不一样的人,我们会有更多的话题可以聊。现在不是中古世纪,有电脑、有手机、有视讯,有太多的方法可以维系感情,我们之间的情感绝对不会淡掉。”他再度斩钉截铁。
他说服她了,她只能点点头、回答他“好吧,我们可以试试谁的理论比较正确。”
“不必试,我知道结果!”结果就是他们之间,只会延续不会断绝。
她笑笑,真希望自己也能有他这样的信心。
“依依,毕业典礼之前,我们去垦t旅行吧。”
“为什么?”
“我想拍很多照片,到了美国,要是有金发波霸想追求我,那我就把照片拿出来,告诉她,我喜欢的是这一型。”
“到美国还想拿我当挡箭牌?你还真是会利用朋友哦。”
“当然,朋友不拿来利用的话,难道要拿来当摆设?”
“厚,卢不舍,你居然一直在利用我?”
接下来,就是言不及义的屁话了。就像过去五年一样,这种话的存在意义并不大,但可以让两个人都开心、愉快、轻松,然后当他们笑累了就背靠背,感受两颗靠得很近的心,再然后,看着天边星月,享受片刻宁静
“依依。”他搂住她的肩。
“怎样?”她习惯性地靠上他的怀抱。
“记不记得我们那个约定?”
“哪个约定。”他们之间的约定有很多,多到无法胜数。
“关于刺刺那个。”
“谁把刺刺照顾死,谁就得为对方种出一整个花园?”她问。
“对,等我回来,不管刺刺有没有投奔它的祖宗,我都会为你种出一整个花园来。”
刘若依点头。“一言为定。”
卢歙握住她的手。“一言为定。”
月光照在刺刺肥厚的肉叶上,在地板拉出一道黑影。她用手指在地板描绘着刺刺的形状,在心底对自己发誓,等不舍回来,刺刺会长得比黑影还高。
刘若依和卢歙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很简单,就是好朋友and好朋友。
他喜欢为她讲故事,她喜欢对他说心事,他们喜欢两个人同时做一件事,喜欢彼此的默契满满,更喜欢在对方眼底读到对自己的赞叹。
但简单的关系往往被人复杂化,同学都说依依、不舍是班对,不管怎么否认,都没有人把他们的话当真。
刘若依说:“我们绝对不是男女朋友,因为我们都热爱自由,而爱情是自由的顽强宿敌。”讲这句话的同时她下定决心,如果有天爱情横在两人当中,她要一脚把它踢走。
卢歙信誓旦旦说:“我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很久,但爱情无常,一不小心就会让男女反目成仇,所以我决定喜欢你很久,但绝对不放任爱情渗透。”
她说:“爱情是单枪匹马的冒险,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安全,所以结论,我们之间是友谊,不是其他东西。”
他说:“我不要一天到晚被你逼着说我爱你,我不要只能陪你看韩剧、不准看mtv,我的功用不会只是替你打蟑螂或开瓶盖,我要当你最知心的朋友。”
在他们的认知中,一旦爱情过去,唯一的选择是分离,只有朋友,才是一生一世、永恒不改的关系。
他们想当一辈子的朋友,想要随时随地感到心烦就能够,向对方倾吐,他们都不想让爱情破坏两人间的情谊,因此他们说服不了别人,就说服自己——他们是不会爱上对方的好朋友。
于是,国三的他们做出共同结论。
她说:“我绝对不会爱上你。”
而他说:“我不允许自己爱上你。”
幼庭悄悄地观察着女儿的变化,看着以前满心仇恨阴沉的女儿恢复过往的自在快乐,总算放下心中一块石头。
她很开心,那个叫做不舍的男孩打开女儿的胸怀,很开心,女儿并没有因为父亲排斥所有的男生,不知不觉间,不舍成了母女俩的谈话重点。
因此学测成绩下来,刘若依向母亲提及去理道中学的事,幼庭想也不想就同意了。有个值得深交的好朋友,比念什么学校都更重要。
八月天,走到哪都热得让人头顶冒烟,私立高中偷跑,七月底就开始上课,但今天是假日,刘若依懒在母亲店里,哪都不想去,如果不是收到台北寄来的包里,她连大门口都不想踏出去。
父亲知道她的学测成绩很好,寄了礼物过来,但她看都不看,拿着包裹就要上超商,寄回台北。
“那是你爸爸的好意。”
这句话,母亲说过几十次了,但刘若依拗着性子,回呛道:“我缺爸爸、缺父爱,就是不缺这一点点好意。”
一般来说,她不会这样对母亲讲话,但只要提到有关刘家的事,她就会变成斗鸡。
刘若依抱起箱子往外走,出花店之前,对着里头喊了一声“周叔,我马上回来,你等我。”
“知道了,你慢慢来,等你回来之后,我们再一起去吃日本料理。”周宇节回应她道。
幼庭看着女儿的背影、忍不住叹气“没见过比她更固执的女孩,真不知道是像谁。”接着走到花器边,拿起一枝含苞玫瑰,又叹了口气。
周宇节摇头笑了。她们看起来不像母女,倒像朋友,好几次,幼庭因为软弱还被女儿狠狠训了一顿。
“像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依依是个很好的女儿。”讲这话的时候,他脸上带着骄傲,好像刘若依是他的女儿似的。
周宇节是隔壁兽医院的医生,他的妻子和女儿在几年前出车祸死去。他没想过再婚,只想守着一屋子动物过日子,他曾想,这辈子大概就是这样了。
没想到幼庭和依依出现了,他在这对感情好到令人羡慕的母女身上,看见妻子和女儿的影子,渐渐地,他们成了朋友。
他的数理好,依依三不五时拿他当免费家教,而他,对于不能陪伴女儿念书,一直是心底最大的遗憾,如今,依依填平了他的遗憾。
“我没说她不好,可她这样把父亲、爷爷奶奶都拒于门外”唉!幼庭仍是叹息。
她心底怎会无恨,多年夫妻换得一纸绝情书,教她情何以堪?但也因为自己被仇恨啃蚀,明白恨有多伤人,同样的伤,她真的不希望女儿尝。
“那也没办法,当初是依依的父亲处理得不好,他不该打依依的,那个巴掌在孩子心底留下抹灭不去的痕迹。”不知不觉间,幼庭和他也跟着不舍喊她依依。
“你知道那些事?”
幼庭有几分意外,女儿竟会对周宇节谈到那件事。平时依依是打死都不愿意提的,每次她想试着谈,依依就对自己脸红脖子粗。
“对,依依对我说过几次。”通常是在她父亲或长辈来找过依依后,她才会跳到他面前,劈哩啪啦吼叫一通。
“她肯对你说?太好了,有空的话你帮我讲讲她。”
“不,我只想扮演倾听者的角色。”
“你拒绝帮忙?”
宇节是个好好先生,从不拒绝别人的。幼庭觑他一眼。
“如果我是依依情绪唯一的宣泄口,你不希望我用说教把她的口给堵起来吧,孩子还小,与其逼迫她不恨,不如让她先把满肚子的怒气吐干净。”
“好吧。”她苦笑。“你们都对,就我不对。”
他静静望着她,沉吟须与后才犹豫地问:“幼庭,你不希望依依恨她的父亲,那你呢?你恨他吗?”
扎着花束的手停下来,不需要太多考虑,她回答“我恨。”
周宇节点头。这才是正常人,没有任何女人在经历这样一场背叛之后,还能毫无怨尤。“既然你无法阻止自己恨依依的父亲,为什么非要勉强依依改变心情?”
“因为夫妻是种可以结束的关系,但父女不是,虽然刘奇邦不再爱我,依依仍然是他割舍不去的心头肉。”
他微微一笑,拍拍她的肩膀。“你真的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
幼庭苦笑着。她对可卿的善良换来了无穷的苦痛,于是发誓,再不对任何人善良,没想到头来还是得了这两个字的评语。唉善良她摇头。
“不是每个善良的人,都会得到好下场。”
周宇节微微一笑。“或许是吧,不过我相信你会得到幸福。”
把包裹寄回去后,刘若依准备回到店里。她有几道数学题要问周叔,而且周叔说了,要请她吃日本料理耶!她要点鳗鱼饭。
她喜欢周叔,喜欢他身上恬适的气息、他的亲切态度、他事事都替别人着想的体贴不过,喜欢他的人可不少,不管是兽医院的护士小姐、顾客,或是左右邻居,几乎和他相处过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喜欢上他。
记得不舍说:“那是因为他表现出来的无害,会让人不由自主卸下防备。”
她回答“不,我认为他受人喜爱,是因为他不吝啬付出。”
然后她告诉不舍周叔和他妻子、女儿的故事。
“自从妻女过世后,周叔再没有想过结婚的问题,他说能够找到心灵契合的另一半不容易,而他对上帝已万分感激,因为祂曾赐给他可以厮守终生的女子,只可情,人世无常。
“我老是跑去找周叔,虽然他很忙,可是再忙,他看到我就会露出灿烂笑脸。唉,我对这样的笑缺乏免疫力,只好一找再找,天天赖在他身边,幸好周叔觉得,能够陪我让他觉得很幸福。”
不舍说:“哦,原来是因为对我的笑容缺乏免疫力,才选择和我当好朋友?”
可他没说出口的话是:傻瓜,他在你身上寻求疼爱女儿的幸福感,你不也在他身上寻找父爱?
回忆至此,手机响起,是不舍。他的来电踹掉了刘若依收到包裹时的不愉快,她接起电话。“不舍,找我吗?”
“能出来吗?我有话想跟你说。”他的口气有些闷。
“不能在电话里面讲吗?”她很想吃日本料理呢。
不舍用沉默取代回答,然后,像是心意相通似的,她回答他——
“算了,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我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知道了,我马上到。”挂掉电话,她加快脚步。虽然不舍没有讲太多话,但她感觉到他的沮丧。
半个小时后,他们双双坐在学校的司令台上。
太阳还是很大,热死人的八月天,光是呼吸就会让人不停冒汗,不过司令台上很凉,风一阵一阵吹着,司令台两边的树木被风一扬,就出现沙沙声,他们都喜欢这个背景音乐,于是这里成为他们最喜欢的聊天地点。
背靠着背,刘若依和卢歙手上捧着个碗,一口一口吃着甜甜的草莓牛奶冰。
把汤匙塞进嘴里,刘若依犹豫了一下,问:“你心情好一点了吗?”
笑了笑,他知道,她想问这句等了很久。
转身,与她并肩,像是突然间才发现,依依变得很矮,目光下调四十五度。似乎从国二之后,她就再没有长高过。
刘若依仰头,对上他的视线,给他一个比草莓牛奶冰更甜的笑脸。
“这两天,我很衰。”
他叹气,把冰碗放到旁边,头靠在她的肩膀上。
“发生什么事了?”她拍拍他沮丧的脸,再喂他一口冰。
他张嘴、吃掉,心凉脾透开。
“我大姊回娘家给了爸爸一笔钱,可爸爸一看见大姊就生气,把她的钱丢出门外,重重关上门,不管妈妈怎么劝,他都不肯让大姊进门。”
“你爸为什么生你姊姊的气?”
卢歙踌躇片刻才缓缓开口。
“大姊是个很有企图心的女人,那年我们因为债务逃难到农村,日子过得很辛苦,家里的小孩都要下田帮忙,大姊受不了,离开家跑到台北去,靠自己的力量半工半读、上班,她发誓要脱离穷困生活。”
“她办到了?”能够带钱回家,她肯定已经实现愿望。
“嗯。”他点点头,却点得相当沉重。
“既然如此,你爸应该很开心,不是吗?”
“大姊她并不是脚踏实地、一步步改善,自己生活的,她用了投机手段。”
而那个手段严重违反爸爸的道德观。
所以他大姊做的工作并非正途?刘若依低下头,不再追问。
“我爸很生气,想和大姊脱离父女关系,妈妈没办法劝爸爸回心转意,就连爷爷、奶奶也都站在爸爸那一边,对大姊千百个不谅解。爸还不准我们姊弟和大姊联系
“我明白,大姊的确做错事了,但她很疼我,小时候我学英文学得很认真,她常把我抱在怀里说:等大姊将来赚很多很多钱,一定送我们家阿歙出国念书,到时候,阿歙要努力,当个有出息的男生。”
所以他是卡在爸爸和大姊之间,左右为难?
“不舍。”她横过手,搭上他宽宽的肩膀,理解地轻轻拍着。“我们没有办法影响大人的看法和做法,他们的是非不是我们有能力插手管的,但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感觉做决定,对我好的,我就对他好,对我不好的,我就离他远远的,让他无法伤害到自己。”
就像她对爸爸一样,妈妈以为她固执地恨着,却不晓得比起恨,她更害怕的是伤害,疼了她十几年的爸爸呵,转眼间竟然就变了,变成一个她全然陌生的男人,倘若连血缘亲情这样稳固的情感都会改变,那么,世问还有什么事能够永恒?
同样的一刀倘若由旁人来割,或许她不会感到那般疼痛,但由她最崇拜、最敬爱的爸爸下刀,那个疼啊她想,这生都无法抹灭。
“你说得很有道理。”
她噗哧笑开。“我讲的哪句话没道理?所以你决定继续和你姊姊联系?”
“嗯,避着我爸爸。”这样,妈妈也能够安心吧。
“好啦,这事解决了,还有其他衰事要本公主出主意的吗?”
“有,我的情书被退回来了。”讲到这个,他不禁脸红。
“情书?”
刘若依猛转头,死盯着他的脸,心底翻倒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酸酸的、涩涩的、苦苦的,在齿颊间蔓延。
用力吸气她闭了闭眼睛,不断对自己说:不舍是好朋友,好朋友开始谈恋爱,她应该替他高兴,而不是不是放任那种不明的感觉压迫心口。
再抬眼时,她已压抑下心底纠结,扬开眉头,刻意让自己看起来轻松。“说!哪个没眼光的女生,竟敢退你情书。”
“就”
“等等,我猜猜是不是我们班的学艺股长,卓安安?”她瞠大眼睛,连嘴巴都张得很大,一副要笑不笑的模样。
“嗯。”他腼腆地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们班有一半以上的男生都喜欢她啊。”
卓安安可爱、活泼,对谁都是满脸笑意,身上带着一股天然傻气,是男生最喜欢的那种类型,别说男生,就是女生也很难排斥那种可爱。
“一半以上?有那么多?”他不敢置信。
“没错,可惜”她扬了扬语调,再接下话“你们都没有希望了。”
“为什么?”
“她国三就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建中的。卓安安说她喜欢当医生娘,如果你想追求她的话,就把台大医学院当成第一志愿吧,因为你要有本事干掉那个建中的,渺茫的希望才会出现一丝曙光。”
“唉你没胡说,她的确是这样跟我讲的。”
第一次追求女生就宣告失败,对男人而言是很大的挫败。算了,他又不打算考医学院!卢歙耸耸肩,反正告白失败的不会只有他,三两下,他豁达起来。
刘若依用手肘推推他,试着转移话题“不舍,你觉得我比卓安安丑吗?”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不会,你比她漂亮很多倍。”
“既然如此,为什么班上男生都想追她,不追我?”
她刻意装出一脸苦相,看得他眉开眼笑,见她的头靠到他的肩膀上,他亲昵地揉揉她的头发,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难追。”
“又没有人追过我,他们怎么知道我好不好追。”
“那是一种感觉。你看起来高高在上,好像跟大家不是同挂的,就像平民百姓不会去追公主,低层员工不会去追女主管,你像沙漠里的珍珠,珍贵而稀奇。”他盗用李闻的话。
沙漠里的珍珠?这个形容词不错,尤其知道卓安安是沙漠中的一分子,让她的心情更优,拿到不舍生平第一封情书又如何,她刘若依才是珍贵而稀奇的那一个。
那股乱七八糟的滋味顿时不见了,她扬起眉头,刻意胡乱指控“你的意思是我有公主病?”
“没有,那只是一种感觉,你会让许多男生光是看着你就觉得自己很卑微,如果不是知道你妈妈在开花店,我也会猜测你爸妈是富豪排行榜的状元。”
“那你在我面前觉得卑微吗?”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的眼神告诉我,我是卓尔不凡、鹤立鸡群的优秀男生。”
“你看错了,我的眼神没有这么说。”
“你有,你还说了,如果不能和这么出类拔萃的男生当朋友,将是人生中最大的损失。”
“欸,我什么时候讲过这种话。”
“在我给你乌龙茶的时候、在我考第一名的时候、在我英文演讲比赛赢你的时候、在我三言两语就把你不懂的题目解释清楚的时候依依,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崇拜英雄吗?”
“哈哈,英雄?”她的眼光上上下下地扫了他全身。
“嗯嗯,英雄。”他自信满满地点点头。
然后你看我、我看你,两人同时爆出大笑。刘若依笑得很夸张,像不倒翁东倒西歪,一个不小心就倒进他盘起来的双腿间,她由下往上看,看着他坚毅的下巴,想着这个男生,有很强的意志力呢。
“不舍。”
“怎样?”
他低下头,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的依依。她很漂亮,是大家公认的美女,想追求她的男生很多,却没有人付诸行动,虽然她看起来很像上流社会一分子是事实,但真正的主因,是因为有人在背后造谣。
那个谣言是这样的——刘若依已经有未婚夫,是某某企业的小开,对方的身价超过新台币两百亿,目前是就读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
试问,在这样的谣言下,有哪个不知道自己几两重的男生敢对她出手?至于谣言的散播者是谁,不必怀疑,就是那些个说她很难追的男生。
“除了你姊、你爸和卓安安,还有什么事让你感觉很衰的吗?”
“两件还不够?”
“确定就两件?没别的了?”
“你是希望我还有多少衰事?”
见她坐起身,卢歙扯扯她的马尾巴,手顺着她的头往下滑,滑到她后颈那颗凸起的痣上,轻轻刮了刮。
刘若依推开他的手,笑说:“既然如此,恭喜你了。”
“恭喜我什么?”
“恭喜你否极泰来,衰运过去了,好运就会临门。”
“好运在哪里?”他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最后视线定在她脸上,微微闭起右眼,用左眼瞄她。“难道你是我的好运?”
“当!答对了!”她转身,从包包里面拿出一个塑胶盒,透明的盒子里面摆着一株仙人掌。“听说把它放在电脑前面可以吸收辐射,送给你。”
“你怕我得电脑病?”
“嗯,我觉得你对电脑太依赖。”
“我很少用电脑玩游戏。”
“谁知道,我又没在你身边盯着,说不定你都用电脑上网找美女。”
“所以你找这棵小刺刺来盯着我?”
“没错!刺刺小姐,这个花心男就交给你了,如果他上**网站,一定要马上打电话跟我告状。”
“我干么养一个间谍在身边,我发誓,两周内一定让它去见它的祖先”誓言还没发完,他想到什么。“不对哦,又不是只有男生会上**网站。”
“不然呢?你也要它盯着我?”
“没错,这样才公平,我们就一人养一个月,谁把它养死就代表谁心虚。”
“有什么问题,我是纯洁善良的好少女,不需要可怜的小刺刺封口,我保证,它绝对不会在两周之内见祖先。”
“讲话不要太大声哦,是谁种什么死什么?”
之前刘若依从母亲店里面拿过很多小盆栽,玫瑰、香水百合、熏衣草不管是什么,交到他们两人手上,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生命。
“你有比我好吗?”
他们一人一句,斗嘴斗不停,却越斗越快乐,斗到他忘记自己的衰运,斗到他们忘记两人半斤八两,但他们都真心希望刺刺能够活得久一点,希望它能够见证他们永恒不变的友情。
上高中之后,喜欢卢歙的女生变多了。
也许是因为他长到一百九十公分,也许因为他当了篮球队长,也许因为他的笑容和国中时一样阳光
不管哪个原因,事实是——短短三年内,他换过八个女朋友。
这八人当中,有几任女友是被刘若依换掉的,因为她和她们不对盘,有几任是他自己换掉的,因为她们说刘若依的坏话。
最后这一任叫做陈钰清,是三年一班的副班长,两个人交往了三个多月,感觉处得还不错。钰清聪明、漂亮,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和吹长笛,是才女型美女,她升学的第一志愿是台湾艺术大学。
这节下课,卢歙看了一眼等在教室外面的钰清,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跟她提一提分手的事情。
他走到正在复习英文单字的刘若依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晚上八点,司令台见。”
“好。”她顺口回答,抬眼,看不舍和钰清一起离开教室。
心底很不舒服。
早说过不会爱上他的,可爱情比简单的语言证明要复杂许多,因为“爱上”这种事,控制权在感性而非理性,而她,只学会用理性来处理关系,于是她一面否认爱情,另一面却站着他的女友们心情低落。
不应该这样的,虽然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把心事一件一件对他说明白;虽然她喜欢他一个眼神就理解自己所想;虽然她喜欢他低醇的嗓音,能轻而易举安抚自己的脾气但,那不是爱情。
她明明对两人的感情变化看出几分端倪,却还是天天、日日、夜夜,口是心非着。
她强势地将友谊冠在两人头顶、强势地否认两人之间出现爱情、强势地向自己证明,证明她之所以那样喜欢不舍,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个人特质。
她总想着,所有女生都会喜欢上不舍的特质,所以他的身边才会女朋友一个一个不间断,因此,她的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样的口是心非有一点点苦,在心底。
尤其在不舍和女朋友分手、再见面却变成仇人时,他会抚着胸口对她说:“幸好我们不会爱上彼此,不然以后谁陪我在司令台上聊天。”
为了不中断司令台之约,她只好加强口气,用百分百同意的口吻回答他“废话,我当然不会爱上你。”
然后她第一千次说服自己,他们是好朋友,她只是嫉妒他的异性缘,嫉妒他有那么多只隔着纱就能追上的女生,而追她的男人却还在喜马拉雅山下徘徊。
再然后,她会热切地和不舍讨论每个现任女友,虽然那个讨论总是让她翻倒几十瓶醋汁,浑身冒酸。
再再然后,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想试试他会不会嫉妒,没想到不舍一句“刘瘪三”就让她停止了这个无聊测试,虽然刘瘪三真的对她很不错。
回神,她把目光从不舍和钰清的背影中收回。
拿起小钱包,她决定去买个便当回教室吃,晚上学校有自习,学生们至少会待到九点钟,而他们经常在八点整溜到司令台聊天。
八点钟响,刘若依和卢歙收好书包,先后溜出去,在司令台集合。
她到司令台时,他从袋子里拿出两瓶冷泡茶,丢给她一瓶。
从国二到现在快五年了,如果把她喝掉的茶所用的叶子累积起来、晒干,说不定可以做成茶叶枕。
拿到乌龙茶的同时,她把纸袋递给他。
“为什么总是给我乌龙茶?”他就那么担心她肝火旺盛?
“要听实话还是假话?”
听他反问,反应迅速的刘若依立刻明白,那句——“茶苦而寒,阴中之阴,最能降火,火为百病,火降则上清矣。”纯粹是敷衍人的屁话。
“听了五年的谎话,现在我想听实话。”她斜着眼看他。
他笑咧嘴,柔声回答“我曾经看过几个句子,觉得很有趣,就记住了。”
“什么样的句子?”
“如果我是开水,你是茶叶,那么你的香郁,必须依赖我的无味。”
很简单而白话的句子,她却忍不住反复细品。
恍然大悟。
原来她的香郁一直依赖着他的无味而生存,就像她的快乐喜悦总依赖着他的分享、她的自信依赖着他的读美、她的心平依赖着他的倾听不知不觉间,她依赖了他,整整五年。
“所以我喜欢乌龙茶,喜欢你是茶叶我是水,更喜欢被你依赖。”
他没听见她的心音,却补上同频率的几句,蓦地,她脸红了。
随即她皱皱鼻子,飞快转移话题,化解自己的尴尬。“依赖你的女生多喽,请问你这杯水要泡几种茶叶才够?”
他摇头一笑,把她递过来的纸袋打开,里面是“刺刺”他们共同养活的仙人掌。
“怎么都没有长大?是不是你虐待它,不给它水喝?”他抗议。
已经三年了,他们才换过一次花盆——从直径三公分换成五公分,依这种速度生长,大概到二十二世纪,刺刺也长不到一百公分。
“你不知道仙人掌是不必喝水的吗?它的老家在沙漠。”她回答得理直气壮。
“所以那么多年来,每次住到你家时,你就饿它整整一个月?”他终于弄懂,难怪多年过去,刺刺的生长速度缓慢到他以为它是迷你仙人掌。
“不然呢?”她以为它和空气凤梨一样,光吸收空气中的水就能长大。
“你!”他指着她,看她满脸无辜表情,只得长长叹了一声,无奈道:“就算它的老家在沙漠,每隔个几天还是要浇一次水的。”
“可我不浇水它也没死啊。”
“更正,一个月不浇不会死,两个月不浇就死了,你该庆幸,它有一个月住在我家。”他摇头,捧起仙人掌,满脸同情。
“干么这样,了不起以后我天天浇,把过去的补起来行吧。”
“不必。天天浇?你想把它淹死吗?过与不及都不好。”
“它这么难伺候,你还是带回去好好照顾吧。”她扁扁嘴,把刺刺推给他。
卢歙本来想接下来的,但最后还是把刺刺挪到她面前。“以后,刺刺养在你那里吧。”
“为什么,你打算抛弃它?”没良心的男人,刚刚的同情跑到太平洋啦?
“不是。”
“不然呢?”
“依依”他顿了顿,回答“我申请到美国的大学了。”
“什么!”刘若依一惊,跳了起来,而后低下头,看着和自己有过承诺的“好朋友”他们约好要上同一所大学的呀,什么时候,他瞒着她申请国外大学?
见她吃惊的表情,他满心抱歉“对不起,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
“说!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都没讲?”她两手技腰,不满地望着他。
“记不记得上次我们一起去考托福和sat?”
“记得。”
可那不是为了一客牛排?不是因为他们在比赛谁的英文比较好,争执不下的结果,才相约去考托福和sat的吗?怎么弄到后来,他们的大学生活要在不同的国家度过?
“因为我的成绩不错,我告诉大姊这件事,希望让她关心,没想到大姊找了留学公司帮我申请大学。大姊很积极、也很快乐,于是我配合她,把该交的东西一一整理好,对于这件事,我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心底明白,家里根本供不起我在国外念书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上个星期,大姊打电话给我,说姊夫愿意栽培我。”
但条件是,毕业后他必须到姊夫的公司上班。
多年来,爸爸一直不肯原谅大姊,但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妈妈和姊姊们又经常替大姊说话,爸爸的气消了不少,再加上这回大姊对他念书的事尽心尽力,无形当中,更加拉近了父女之间的关系。
爸爸心底清楚,现在的大学生毕业后不见得能找到好工作,若是唯一的儿子能受栽培、出国念书,毕业后又能进大公司,当然是一件好事。虽然嘴里不说,心底对大姊、大姊夫还是充满感激的。
他并没那么想出国,但几个姊姊轮流劝他,说如果可以因为这件事让爸爸重新接受大姊,妈妈就不会那样遗憾了,于是多方考虑后,他决定照大姊的安排,出国念书。
听着他的话,刘若依心头浮上淡淡的涩意。命运大不同呵,那年爸妈积极在她的英文上头下功夫,希望有朝一日送她出去念书,没想到爸妈婚姻破裂,她的骄傲自尊断了出国路,而不舍想都没想过的事,竟然发生。
苦苦的,她垂下眉睫,手指无意识地在地上画叉叉圈圈。身为好朋友,她该为他高兴,但是她勉强不来自己的笑脸,因为淡淡的嫉妒,更因为分离在即。
她想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土地上生活,也没想过,有一天太阳升起,她再看不见他的阳光笑颜。
分离,是件比物理化学更加困难的课题
突然,卢歙握住她的手,刘若依抬眉看他。
他发现她眼底的晶莹道:“我不会去很久,我会认真念书,很快毕业,很快回来的。”
像急欲保证似的,不舍连续说了两次很快,好像这样说,他就能坐上时空航天飞机,转眼,又回到她眼前。
她失笑了,那个笑容带着浅浅的苦涩。
再快也是分离,或许光阴流逝迅捷,但几年呵会改变的事情太多,她不确定到那个时候,他们还会是知心朋友。
“依依,你不想我去吗?”他浓密的眉毛拉成勾。
不!她想他去,更希望自己可以和他一起去,但现实
叹息,她再度在心中重申——刘若依,你很快乐,因为你实现不了的梦想,不舍可以替你达成,这样很好、非常好“依依,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
刘若依用力咬住下唇,截下他的话“你去吧,好好念书、好好毕业、好好回来。”
只要他好好的,她就会替他快乐,因为他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挤出笑容,像他每次交新女友那样,不赞同,却还是拉扯着笑脸。
但这回,她掩饰得不够成功,因他迫视她的双眼。
倘若这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他会打起笑脸,迅速地做出决定,对依依说:不去了、我不去了,凭我的成绩随便都可以考上国立大学,既省钱又省事,我们一起加油吧。
可问题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当中牵扯到父母亲和大姊。
“依依,我不知道出国后会碰到什么状况,不确定能不能适应那个环境,那个陌生的国度对我而言,充满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但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友情不会改变;你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这也不会改变;我们要一起成长的诺言,不会变,你是依依、我是不舍这点,永远不会变。”
他讲得那样斩钉截铁,几个句子就把她的不确定感踢到九霄云外,让她对他们之间再度充满安全感。
这样的人格特质啊,哪个女生不会轻易被吸引?
她和不舍的特质不一样,她无法确定不改变,于是试着推翻他的斩钉截铁。
她说:“友情是天天腻在一起才会发生的,等我们分开得远一点、久一点,就会淡掉。”
“乱说,你做过实验吗?你有个很要好、很知心的朋友,因为距离就淡了感觉吗?”他出声辩驳。
“我们对国小、国中的同学都已经淡忘。”她举出例证。
“那是因为我们国小、国中的同学当中,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的交情。”
这点,刘若依无法否认。她从来没有一个朋友像他这样,让她想时刻见面,让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见她无言,他更咄咄逼人。
“所以喽,对于没有科学印证的事,别乱讲。夫妻小别胜新婚,那朋友小别,感情只会更浓烈,因我们处在不一样的地方、碰到不一样的人,我们会有更多的话题可以聊。现在不是中古世纪,有电脑、有手机、有视讯,有太多的方法可以维系感情,我们之间的情感绝对不会淡掉。”他再度斩钉截铁。
他说服她了,她只能点点头、回答他“好吧,我们可以试试谁的理论比较正确。”
“不必试,我知道结果!”结果就是他们之间,只会延续不会断绝。
她笑笑,真希望自己也能有他这样的信心。
“依依,毕业典礼之前,我们去垦t旅行吧。”
“为什么?”
“我想拍很多照片,到了美国,要是有金发波霸想追求我,那我就把照片拿出来,告诉她,我喜欢的是这一型。”
“到美国还想拿我当挡箭牌?你还真是会利用朋友哦。”
“当然,朋友不拿来利用的话,难道要拿来当摆设?”
“厚,卢不舍,你居然一直在利用我?”
接下来,就是言不及义的屁话了。就像过去五年一样,这种话的存在意义并不大,但可以让两个人都开心、愉快、轻松,然后当他们笑累了就背靠背,感受两颗靠得很近的心,再然后,看着天边星月,享受片刻宁静
“依依。”他搂住她的肩。
“怎样?”她习惯性地靠上他的怀抱。
“记不记得我们那个约定?”
“哪个约定。”他们之间的约定有很多,多到无法胜数。
“关于刺刺那个。”
“谁把刺刺照顾死,谁就得为对方种出一整个花园?”她问。
“对,等我回来,不管刺刺有没有投奔它的祖宗,我都会为你种出一整个花园来。”
刘若依点头。“一言为定。”
卢歙握住她的手。“一言为定。”
月光照在刺刺肥厚的肉叶上,在地板拉出一道黑影。她用手指在地板描绘着刺刺的形状,在心底对自己发誓,等不舍回来,刺刺会长得比黑影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