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倒霉的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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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才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今年已经九十三岁。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大儿子苟蛋在家务农,二儿子苟剩外出帮工,三儿子苟毫在县城给酒楼当伙计。
大儿媳妇是同村胡家姑娘,老伴前月死了。
他的大儿子苟蛋今年五十一,在这个世界,可以说正值青壮年。
苟蛋这个人,不像他老子那样安分守己,只想做个本本分分的农民。
此人是个贪财好色,见利忘义的小人,而且还欺软怕硬。
事情出就出在他好色上。
飞水村有一寡妇姓李,夫家姓金,有一个女儿叫金莲。
这李寡妇本来是个本本分分的女人,丈夫去世后,就带着和女儿金莲相依为命。
平时靠种一点薄地,给地主家洗衣服,缝缝补补度日。
金莲呢!绣花,纳鞋底,到赶集的时候拿到集市上卖,换点钱帮补家用。
金莲虽说是个农家女,穿着朴素,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长得标致。
飞水村和吉浦村相隔不远,只隔了一座山。
而且挨着飞水村的马家坝,是这方圆二十里以内最大的集镇。
一天,苟蛋用马驮着两口袋的麦子上集市去卖。
因为离马家坝较远,山路难走,于是和同村的人一大早就赶着马上集去。
到了集市,卖了麦子,吃了午饭后就回家。
走到半路的时候,正好遇见了同样赶集回家的金莲。
那时候金莲和同村的几个姐妹一起,坐在驴车后面说说笑笑。
苟蛋一眼就看中了金莲。
在他眼里,金莲就像一朵花儿,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美丽。
在加上被其他女孩子一对照,金莲的美,就更加突出了。
苟才和同村的男人们跟在后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几个年轻的姑娘聊天。
“你们几个小姑娘赶集,为什么这么早就回去了呢?”
其他人默不作声,而被苟蛋看上的金莲开口道:“那你为什么也这么早回去了?”
苟蛋见金莲搭话,心里十分高兴。
便说道:“我要回去放羊,家里五十只羊,还没人放呢!”
“你孙子呢?”金莲问,“为什么不叫他放羊?”
“我没有孙子,也没有儿子,不如你给我生一个?”
金莲一听,顿时恼羞成怒。
“你这老不死的东西,居然还调戏老娘来了。”说着就拿出一个自制的弹弓,装上一颗石子儿,向苟蛋打了过去。
“哎呦!”苟蛋想不到这姑娘那么泼辣,弹弓打得也忒准了。
没提防,一下子打在了嘴巴上。
“死老头,下次见到老娘嘴巴放干净点儿。”
苟蛋捂着满是血的嘴,痛得他说不出话来,同村一起的人过来看他,有抿嘴笑的,还有人咒骂金莲她们的,还有的人觉得苟蛋活该,但不好说出口,只能看笑话。
苟蛋见自己被打,也没有人替他出头。而且自己一个大男人的,光天化日之下欺负一个姑娘,实在不好看。
只能眼睁睁看着金莲和其他女孩子坐着驴车离开。
苟蛋回到家,跟他爹苟才说起这事儿。
他娘武氏见大儿子被打落一颗牙,嘴唇也打穿了,心疼地不得了。
开始闹着要苟才报官,可是苟才一想,是自己儿子的不是,怎么能报官呢?
开始还劝说老婆,不过那婆娘实在是个泼妇。
见他劝说,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咒骂。
苟才见老婆蛮横无理,可自己又拿她没办法,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不搭理他娘俩。
苟蛋一看,亲爹不管。而家里的女人,又老又丑。
于是就天天跪在他娘的面前哭诉。
武氏心疼儿子,见苟才不管,自己打听那天伤苟蛋的人是谁。
这才知道是邻村飞水村,李寡妇的女儿金莲打的。
武氏当天带着一群人跑到飞水村去大闹一场。
可怜的李寡妇,被武氏带去的人打得头破血流,皮开肉绽,浑身是伤。
金莲呢,因为苟蛋想要她,武氏没有打。
而是将她捆回家,被苟蛋纠结三个堂兄弟日夜凌辱,最后死于非命。
当然,苟才在说金莲被害的时候,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不小心,撞到了柱子上,死了。”
楚风从他害怕的眼神及闪烁其词的话语中知道,事情并非如此。
再三追问之下才得出,金莲被轮奸致死,然后尸体抛在了山沟里。
从那以后,金莲的冤魂每天都来苟家索命。
武氏就是被活活吓死的。
楚风一听,气得当场掀翻了桌子。
“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你这叫助纣为虐…你还让我们帮你对付那个可怜的姑娘?”
“我知道是儿子不对,可是他还是个孩子。”
“什么?还是个孩子?都已经当爷爷了,还是个孩子?”
楚风一拳打在了柱子上。
“好吧!就算他是个孩子,不过你可别指望我们解决你们家这事儿…师兄,我们走。”
“大师们啦!你们可不能走呀!这女鬼说今天晚上就要我儿子的命呀!”
苟才说着,就跪到地上磕头。还让儿媳妇带着一家七口人跪在门口。
吴文英见门口跪了一地,老老小小哭的泣不成声,实在可怜。
“小师妹,我看我们还是留下来帮助他们吧!这一家老小也怪可怜的。”
“那被他儿子祸害的金莲就不可怜了?一个十几岁的姑娘,被几个王八蛋祸害了,难道她是活该吗?师兄,你怎么能这样没有良心呢?”
“你们谁是苟蛋?”楚风问。
“大师,我大儿子去他姑妈家了。”苟才战战兢兢道。
“呵!这是去避难呀!”楚风冷笑。
“你以为不在这里,金莲的冤魂就拿他没办法?”
楚风看了一眼吴文英,冷冷地说道:“师兄,你到底走不走?要是你不走,我一个人走。我可不想和他们这一家的人渣待在一起…”
“师妹,别这样。或许这里面有什么误会呢?”
“误会?”楚风没有想到吴文英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一个大男人,将一个手无寸铁的姑娘折磨致死,你居然说是误会?”
“师妹…”
“呸,去你妈的,怪不得师父不喜欢你。你丫的和他们一样,就是个畜生…”楚风朝吴文英脸上啐了一口,“以后我没有你这样的师兄。”
拿着自己的东西,楚风骂骂咧咧地出了苟才家的大门。
“这都什么东西!什么东西?都他妈的不是人…”
楚风想到吴文英,那个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男人,怎么到这时候却如此可恶呢?
“对了,我刚才应该这样回他。假如被害的是你妹妹,你会怎么样?难道你也会说,这里面是误会,这里面有苦衷…”
今天晚上的月亮不错,在加上楚风已经走惯了夜路。因此她出了村子,跌跌撞撞地离开,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
而吴文英和他的两个徒弟,根本就没有出来。无论楚风怎么样,他们都是冷眼旁观,甚至近乎于冷漠。
其实吴文英只是看起来老实,内心却十分阴暗。
由于他的资质差,学起东西来也慢。他跟着张成军学习降妖术已经有十五年了。可是这十五年来,除了入门,之后毫无提升。修为一直停留在低级阶段。
这让他很苦恼。
虽说他是张成军的三徒弟,但是比起其他师兄们,修为是最低的。
可是现在,他更能感觉自己是个窝囊废了。
尤其是学了不过大半年降妖术的楚风,都比他学得好。而且马上要突破低级七阶,进入初级阶段。
吴文英平时装作若无其事,但是内心里非常嫉妒,仇恨,像楚风这样的人。
而最让他恼火的是,跟着的两个徒弟,也不过是师父给他随意安排的两个人。
与其他师兄弟们的徒弟相比,他的两个徒弟更是随机挑选的。
因为他不像其他师兄弟们,可以自己看出人的品质。只能让师父象征性地随意挑选了。
虽然在外人看来,吴文英也是有徒弟的人。张成军并没有偏袒任何人,而他也不是最差的徒弟。
但是吴文英知道,自己就是最差的那个。师父也是最不喜欢他的。
从接任务以及张成军对他的态度来看,就知道在所有人面前,他都不值一提。
嫉妒早已扭曲了他的性格,使他变得歹毒,凶恶。
如果这次楚风出事儿了,那再好不过。
因为这大山里,总会有妖魔鬼怪出现。
……
楚风走了不知道多久,情绪也慢慢平复下来。
她坐到一块石头上,山风吹在身上,凉嗖嗖的特别舒服。
她在想,自己是去杀了苟蛋替金莲报仇呢,还是去找金莲的魂魄后回来再替她申冤。亦或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直接离开?
就在她不知如何的时候,听到了急救声。
“救命呀!”
这不是人的声音。
寻声望去,一个浑身是血的女鬼披头散发地在天上飞逃。
追在后面的是一道符纸,闪着黄色的光焰。
“哇塞,这是哪个王八蛋,挺牛逼的哟!”
楚风作法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这样炫酷拉风的效果。
女鬼被追得的东躲西藏,即使累得气喘吁吁,还是无处躲藏。
楚风在下面看得目瞪口呆,心想要是自己的发力有这样的效果就好了。也不至于在驱邪的时候感觉像跳大神的了。
殊不知,只有自己的发力高于对方,才能看出施法人的一切招式和表现出来的形式。
“你这个王八蛋,看…什么…”忽然女鬼朝楚风骂了起来。
楚风感觉莫名其妙,自己不就看个热闹而已,怎么就被骂了呢?
“骂的就是你,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人渣降妖师。”
“老娘又不认识你,你干嘛骂我,你是不是有病呀!”
“救命呀!”女鬼尖叫着飘过去了。
“叫你无缘无故地骂我,累死你活该!”
女鬼无暇顾及,只不过她一直围绕楚风飘来飞去。
“喂,你能不能不要在我边上飞来飞去,我眼睛都看花了。”楚风不满道。
“这又不是…卧槽,快追上了。”
一句“卧槽”让楚风顿感亲切。
“喂,那位女鬼,你是从哪里来的哟!我跟你说,我是中国人。”
“哎呀!我也是哦!”
还好作法的人道行不高,要不然那家伙早就被收了。
“老乡,既然都是中国人,你怎么还见死不救呢!”
经这么一提醒,楚风恍然大悟。
“你把它引过来,我打它。”
说着拿出一把小小的利剑,割破手指,然后念动咒语:“$$$…去”。
小剑嗖的一声飞了出去,然后将那道跟着女鬼的符纸打落下来。
“@回…”楚风收回小剑。
“你这技术,真的是降妖师?”
楚风将法器收回百宝囊中,挂在腰间,然后看着她。
“我说起来还没有入门呢!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前世叫佟玉,这世叫金莲。你呢?你是哪里人呀?前世叫什么,这世叫什么呀?”
“原来你就是金莲呀!我跟你说我们应该来自同一个地方。我之前是浙江人,叫楚风。现在还是叫楚风,不过呢,原主叫荷花。”
“是吗?我是四川人…哎呀!”忽然金莲大哭起来,然后扑向楚风。
楚风感觉一股阴风扑面而来,冷得她打了一个寒战。
“你这是干什么?”
还没到,金莲就被楚风身上的驱邪法器弹开了。
“我想抱你,我终于见着亲人了。”
苟才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今年已经九十三岁。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大儿子苟蛋在家务农,二儿子苟剩外出帮工,三儿子苟毫在县城给酒楼当伙计。
大儿媳妇是同村胡家姑娘,老伴前月死了。
他的大儿子苟蛋今年五十一,在这个世界,可以说正值青壮年。
苟蛋这个人,不像他老子那样安分守己,只想做个本本分分的农民。
此人是个贪财好色,见利忘义的小人,而且还欺软怕硬。
事情出就出在他好色上。
飞水村有一寡妇姓李,夫家姓金,有一个女儿叫金莲。
这李寡妇本来是个本本分分的女人,丈夫去世后,就带着和女儿金莲相依为命。
平时靠种一点薄地,给地主家洗衣服,缝缝补补度日。
金莲呢!绣花,纳鞋底,到赶集的时候拿到集市上卖,换点钱帮补家用。
金莲虽说是个农家女,穿着朴素,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长得标致。
飞水村和吉浦村相隔不远,只隔了一座山。
而且挨着飞水村的马家坝,是这方圆二十里以内最大的集镇。
一天,苟蛋用马驮着两口袋的麦子上集市去卖。
因为离马家坝较远,山路难走,于是和同村的人一大早就赶着马上集去。
到了集市,卖了麦子,吃了午饭后就回家。
走到半路的时候,正好遇见了同样赶集回家的金莲。
那时候金莲和同村的几个姐妹一起,坐在驴车后面说说笑笑。
苟蛋一眼就看中了金莲。
在他眼里,金莲就像一朵花儿,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美丽。
在加上被其他女孩子一对照,金莲的美,就更加突出了。
苟才和同村的男人们跟在后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几个年轻的姑娘聊天。
“你们几个小姑娘赶集,为什么这么早就回去了呢?”
其他人默不作声,而被苟蛋看上的金莲开口道:“那你为什么也这么早回去了?”
苟蛋见金莲搭话,心里十分高兴。
便说道:“我要回去放羊,家里五十只羊,还没人放呢!”
“你孙子呢?”金莲问,“为什么不叫他放羊?”
“我没有孙子,也没有儿子,不如你给我生一个?”
金莲一听,顿时恼羞成怒。
“你这老不死的东西,居然还调戏老娘来了。”说着就拿出一个自制的弹弓,装上一颗石子儿,向苟蛋打了过去。
“哎呦!”苟蛋想不到这姑娘那么泼辣,弹弓打得也忒准了。
没提防,一下子打在了嘴巴上。
“死老头,下次见到老娘嘴巴放干净点儿。”
苟蛋捂着满是血的嘴,痛得他说不出话来,同村一起的人过来看他,有抿嘴笑的,还有人咒骂金莲她们的,还有的人觉得苟蛋活该,但不好说出口,只能看笑话。
苟蛋见自己被打,也没有人替他出头。而且自己一个大男人的,光天化日之下欺负一个姑娘,实在不好看。
只能眼睁睁看着金莲和其他女孩子坐着驴车离开。
苟蛋回到家,跟他爹苟才说起这事儿。
他娘武氏见大儿子被打落一颗牙,嘴唇也打穿了,心疼地不得了。
开始闹着要苟才报官,可是苟才一想,是自己儿子的不是,怎么能报官呢?
开始还劝说老婆,不过那婆娘实在是个泼妇。
见他劝说,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咒骂。
苟才见老婆蛮横无理,可自己又拿她没办法,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不搭理他娘俩。
苟蛋一看,亲爹不管。而家里的女人,又老又丑。
于是就天天跪在他娘的面前哭诉。
武氏心疼儿子,见苟才不管,自己打听那天伤苟蛋的人是谁。
这才知道是邻村飞水村,李寡妇的女儿金莲打的。
武氏当天带着一群人跑到飞水村去大闹一场。
可怜的李寡妇,被武氏带去的人打得头破血流,皮开肉绽,浑身是伤。
金莲呢,因为苟蛋想要她,武氏没有打。
而是将她捆回家,被苟蛋纠结三个堂兄弟日夜凌辱,最后死于非命。
当然,苟才在说金莲被害的时候,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不小心,撞到了柱子上,死了。”
楚风从他害怕的眼神及闪烁其词的话语中知道,事情并非如此。
再三追问之下才得出,金莲被轮奸致死,然后尸体抛在了山沟里。
从那以后,金莲的冤魂每天都来苟家索命。
武氏就是被活活吓死的。
楚风一听,气得当场掀翻了桌子。
“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你这叫助纣为虐…你还让我们帮你对付那个可怜的姑娘?”
“我知道是儿子不对,可是他还是个孩子。”
“什么?还是个孩子?都已经当爷爷了,还是个孩子?”
楚风一拳打在了柱子上。
“好吧!就算他是个孩子,不过你可别指望我们解决你们家这事儿…师兄,我们走。”
“大师们啦!你们可不能走呀!这女鬼说今天晚上就要我儿子的命呀!”
苟才说着,就跪到地上磕头。还让儿媳妇带着一家七口人跪在门口。
吴文英见门口跪了一地,老老小小哭的泣不成声,实在可怜。
“小师妹,我看我们还是留下来帮助他们吧!这一家老小也怪可怜的。”
“那被他儿子祸害的金莲就不可怜了?一个十几岁的姑娘,被几个王八蛋祸害了,难道她是活该吗?师兄,你怎么能这样没有良心呢?”
“你们谁是苟蛋?”楚风问。
“大师,我大儿子去他姑妈家了。”苟才战战兢兢道。
“呵!这是去避难呀!”楚风冷笑。
“你以为不在这里,金莲的冤魂就拿他没办法?”
楚风看了一眼吴文英,冷冷地说道:“师兄,你到底走不走?要是你不走,我一个人走。我可不想和他们这一家的人渣待在一起…”
“师妹,别这样。或许这里面有什么误会呢?”
“误会?”楚风没有想到吴文英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一个大男人,将一个手无寸铁的姑娘折磨致死,你居然说是误会?”
“师妹…”
“呸,去你妈的,怪不得师父不喜欢你。你丫的和他们一样,就是个畜生…”楚风朝吴文英脸上啐了一口,“以后我没有你这样的师兄。”
拿着自己的东西,楚风骂骂咧咧地出了苟才家的大门。
“这都什么东西!什么东西?都他妈的不是人…”
楚风想到吴文英,那个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男人,怎么到这时候却如此可恶呢?
“对了,我刚才应该这样回他。假如被害的是你妹妹,你会怎么样?难道你也会说,这里面是误会,这里面有苦衷…”
今天晚上的月亮不错,在加上楚风已经走惯了夜路。因此她出了村子,跌跌撞撞地离开,也不知道要往哪里去!
而吴文英和他的两个徒弟,根本就没有出来。无论楚风怎么样,他们都是冷眼旁观,甚至近乎于冷漠。
其实吴文英只是看起来老实,内心却十分阴暗。
由于他的资质差,学起东西来也慢。他跟着张成军学习降妖术已经有十五年了。可是这十五年来,除了入门,之后毫无提升。修为一直停留在低级阶段。
这让他很苦恼。
虽说他是张成军的三徒弟,但是比起其他师兄们,修为是最低的。
可是现在,他更能感觉自己是个窝囊废了。
尤其是学了不过大半年降妖术的楚风,都比他学得好。而且马上要突破低级七阶,进入初级阶段。
吴文英平时装作若无其事,但是内心里非常嫉妒,仇恨,像楚风这样的人。
而最让他恼火的是,跟着的两个徒弟,也不过是师父给他随意安排的两个人。
与其他师兄弟们的徒弟相比,他的两个徒弟更是随机挑选的。
因为他不像其他师兄弟们,可以自己看出人的品质。只能让师父象征性地随意挑选了。
虽然在外人看来,吴文英也是有徒弟的人。张成军并没有偏袒任何人,而他也不是最差的徒弟。
但是吴文英知道,自己就是最差的那个。师父也是最不喜欢他的。
从接任务以及张成军对他的态度来看,就知道在所有人面前,他都不值一提。
嫉妒早已扭曲了他的性格,使他变得歹毒,凶恶。
如果这次楚风出事儿了,那再好不过。
因为这大山里,总会有妖魔鬼怪出现。
……
楚风走了不知道多久,情绪也慢慢平复下来。
她坐到一块石头上,山风吹在身上,凉嗖嗖的特别舒服。
她在想,自己是去杀了苟蛋替金莲报仇呢,还是去找金莲的魂魄后回来再替她申冤。亦或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直接离开?
就在她不知如何的时候,听到了急救声。
“救命呀!”
这不是人的声音。
寻声望去,一个浑身是血的女鬼披头散发地在天上飞逃。
追在后面的是一道符纸,闪着黄色的光焰。
“哇塞,这是哪个王八蛋,挺牛逼的哟!”
楚风作法的时候,从来都没有这样炫酷拉风的效果。
女鬼被追得的东躲西藏,即使累得气喘吁吁,还是无处躲藏。
楚风在下面看得目瞪口呆,心想要是自己的发力有这样的效果就好了。也不至于在驱邪的时候感觉像跳大神的了。
殊不知,只有自己的发力高于对方,才能看出施法人的一切招式和表现出来的形式。
“你这个王八蛋,看…什么…”忽然女鬼朝楚风骂了起来。
楚风感觉莫名其妙,自己不就看个热闹而已,怎么就被骂了呢?
“骂的就是你,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人渣降妖师。”
“老娘又不认识你,你干嘛骂我,你是不是有病呀!”
“救命呀!”女鬼尖叫着飘过去了。
“叫你无缘无故地骂我,累死你活该!”
女鬼无暇顾及,只不过她一直围绕楚风飘来飞去。
“喂,你能不能不要在我边上飞来飞去,我眼睛都看花了。”楚风不满道。
“这又不是…卧槽,快追上了。”
一句“卧槽”让楚风顿感亲切。
“喂,那位女鬼,你是从哪里来的哟!我跟你说,我是中国人。”
“哎呀!我也是哦!”
还好作法的人道行不高,要不然那家伙早就被收了。
“老乡,既然都是中国人,你怎么还见死不救呢!”
经这么一提醒,楚风恍然大悟。
“你把它引过来,我打它。”
说着拿出一把小小的利剑,割破手指,然后念动咒语:“$$$…去”。
小剑嗖的一声飞了出去,然后将那道跟着女鬼的符纸打落下来。
“@回…”楚风收回小剑。
“你这技术,真的是降妖师?”
楚风将法器收回百宝囊中,挂在腰间,然后看着她。
“我说起来还没有入门呢!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前世叫佟玉,这世叫金莲。你呢?你是哪里人呀?前世叫什么,这世叫什么呀?”
“原来你就是金莲呀!我跟你说我们应该来自同一个地方。我之前是浙江人,叫楚风。现在还是叫楚风,不过呢,原主叫荷花。”
“是吗?我是四川人…哎呀!”忽然金莲大哭起来,然后扑向楚风。
楚风感觉一股阴风扑面而来,冷得她打了一个寒战。
“你这是干什么?”
还没到,金莲就被楚风身上的驱邪法器弹开了。
“我想抱你,我终于见着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