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娇重生守则_分卷阅读_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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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扫视着周围的环境,双手环胸,语带笑意地问道:“吃饭?”言下之意这里哪有什么吃的东西。
宋瑾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脸色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吃饭。我做的。”
程洛宁惊了一下。
宋瑾似乎是注意到了她的表情,低笑了几声,“怎么了?我不像是会做饭的人吗?”
说实话,程洛宁确实不相信宋瑾会做饭。
这辈子她沿着宋瑾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过来,其中多少酷暑寒冬的艰辛,大抵只有自己能知道,除了高中毕业后那个不怎么忙碌的暑假学了吉他,其余一切时间大多交付了书本。
做饭这种事,她也是会一点的,不过也是当初对短期目标胸有成竹时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而一点点看着妈妈,然后自己慢慢地做一点做一点学会的。而这项技艺也只是在美国稍微起了一点作用,比如想吃家乡菜的时候自己能动手做一点,或者想偷懒的时候就用一个周末准备好一周量的饺子,然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但是这种闲情逸致也在日渐紧张的学业中慢慢地不见了。所以她依然保持着只能做出正常口味的菜来的水平。
而看宋瑾这么自信满满的语气,她大概能想象到对方的水平——毕竟宋瑾不是那种很喜欢装x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谦虚的。当她发现她以为她已经很靠近人生偶像的时候,对方却又展露了她并未所及的方面的才能,这种打击是很大的。
明明是一样的人,宋瑾还是一个创业者,按理来说比她更加的忙碌,可是他却还能做饭,或者还会一些其余的事情,这样的宋瑾,岂不是完美得让人有些绝望了吗?
宋瑾见她迟迟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别怕,毒不死你的,来吧。”
程洛宁抿了抿嘴唇,跟着他走进楼里。
宋瑾家在顶层,一套大公寓还送了一个小阁楼,层高又高,看起来开阔而明亮,总之一下子就获得了程洛宁的好感。
宋瑾给她倒了杯果汁,然后笑眯眯地开口:“你可以随便看,书房里有很多专业书,我去做几个菜。”
程洛宁眯着眼睛笑了,“谢谢宋老师。”宋瑾简直太懂她了,知道什么东西最能吸引她的兴趣,让她不由得感慨果然是一类人。程洛宁天马行空地想着,按着宋瑾的指点找到了他的书房。
一打开门,占据了一整面墙的嵌入式书柜就吸引住了她的目光,她走去第一格扫视了一下,发现其中居然有不少是原版书——这藏书量,也只有宋瑾这种有点家底的人才能做到吧,普通人别说是在市中心买这样一间大书房了,就是买这些书,估计也是一件挺奢侈的事情了。
程洛宁一直是喜欢看书的,面对这么多书,她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取舍,就拿了一本英文原版书,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翻阅着。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就在她把第一部分翻得差不多的时候,宋瑾推门进来了,“吃饭啦。”
程洛宁无意识地咽了咽口水,眼睛还黏在书上拿不下来。
宋瑾有点好笑,“先来吃饭,等下你可以随意挑了书带回去看的,以后想看也可以随时过来。”
程洛宁笑了起来,“谢谢!”
餐厅里的小长桌上已经放好了各种盘子,程洛宁走过去一看,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虽然不知道味道如何,但是看起来真是好看啊!去除掉艺术盘的原因,这几道菜——凉拌黄瓜、酸辣汤、金枪鱼炒蛋、五香牛肉、炒土豆丝、盐水虾,确实是五颜六色精致好看的。
程洛宁面对着宋瑾,拿了一双筷子随便尝了一下,“好吃!这都是你做的?”
宋瑾看着她的表情,含笑不语。
程洛宁伸手接过宋瑾递过来的饭,忍不住开玩笑,“我们这样可真像是在谈恋爱啊!”
宋瑾顿了一下,在程洛宁旁边拉开凳子坐下,静静地看着她,“我们不是在谈恋爱吗?”
“……咳、咳咳咳咳!”程洛宁噎住了。
☆、78|我等你
程洛宁很晚才接触到“中二”这个词——它形容一种微妙的青春期心理状态,多为网络用语,而她中二期的时候还没有人提出这个概念。
但是她对比了一下x度上的解释,觉得自己的中二期肯定是来过,并且来得尤为迟,大概就是高中毕业那个暑假,“中二期”的状态气势汹汹地降临到她的世界,并且至今仍然在影响她的一部分为人处世。
想到当时什么“改变世界”之类的雄心壮志……程洛宁害羞得简直想要捂脸。多年的沉淀教会了她一句亘古不变的至理名言,那就是少了任何人地球都会继续旋转,她不是牛顿,所能做的也只是在她的个人领域里达到改变别人想法的事情,然而这却不是她现在能完成的任务,得有足够的经验与阅历,拿出铁一样的例子和案例来说服别人,否则说什么都是纸上谈兵。
所以如上所述,迟到的中二期让她害羞得想要忘却的同时,只有一个想法深深地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那就是不要过早的恋爱,恋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哪怕……哪怕是和男神。
程洛宁接过宋瑾递过来的水,慢慢地喝了一大口才算把卡在喉咙里的牛肉咽了下去。平心而论,宋瑾的厨艺确实是非常的好,不仅仅是外在的好看,吃起来也是没话说的,要不是他刚才的一句话,估计这顿饭她能吃得很开心。
她对宋瑾的好感值不低,甚至也想过如果能和男神在一起……然而程洛宁不是那种能甘于人下的人,说实话,至今为止她和宋瑾相处仍会有一种莫名的自卑感,自己是个病人,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但是也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病,而宋瑾是个颜好温柔、能力强、家世也好的男人,说是金龟婿也完全不抬举,甚至他还是拯救自己于泥泞中的男神级人物。
哪怕宋瑾对她表现出了一定的好感,她都会忍不住扪心自问,男神是哪来的好感呢——自己明明就是个性格差劲、人也不怎么样的小姑娘,就算长得可以那也不是什么出尘绝艳的大美女,成绩好的话和宋瑾比也是差远了。
要说朝夕相处……程洛宁叹了口气,这都什么嘛!
宋瑾本身就是心理学出身,又是个中翘楚,对人表情的琢磨出神入化,怎么哦了看不出程洛宁的想法呢。他笑了笑,很快转移了话题,“快吃,吃完了送你回家。”他伸手,亲昵地摸了摸程洛宁的头,“真是个小妹妹。”
程洛宁一愣,然后笑了笑低下头,开始消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宋瑾捡了个程洛宁后面的椅子坐下,双手环胸,表情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样子——说实话,他对小姑娘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要说喜欢,这是肯定的,程洛宁有着一切他所喜欢的女生的样子;但是要说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不要不要的,这也有点夸张了。
这种感觉要如何形容呢?
大概就是,上班路上经过一个花圃,很喜欢里面的某种花,是我喜欢的颜色、是我喜欢的样子,于是我买下了这束花,每天细心的浇水、呵护,不想把她美好的样子交给别人观赏,却没有提出过要把她采下来带回去的要求。
他看着小姑娘长大,从一个牙尖嘴利的聪明女孩变成了现在这样美好、生动的模样,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她会和别人在一起,却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她。
两人就用这种暧昧、却又不这么暧昧的状态相处了这么多年。
。
周末的时候,程洛宁意外地接到了李俊的电话,“程洛宁,能帮我个忙吗?”
程洛宁除了一开始有些意外之外,过了几秒钟就相当坦然了,“嗯?”
“你看一下邮箱。”
她侧过头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中间,依言点开了邮箱,这个邮箱从她用电脑开始就没有换过,所以里面不少广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群邮件,好不容易才从一封封未读中找到李俊的名字,点开是一张图片,拍了一封信,大概扫视了几眼之后她开口:“看到了,怎么了?”
李俊的声音缓慢而低沉,又带着难以言喻的诱惑意味,“能帮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吗?”
程洛宁不能明白他的意思,但是这种小事她也不介意帮忙,于是便细细地看起来,“这封信没有署名,抬头只有一个简单的‘致’字,大概可以看出写信的人很不自信,与收信者并不相熟,却又不是寄给上位者的。开头描述了天气,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从无关紧要的角度起笔,表现出了写信者内心的矛盾……”说了几句之后,她忽然住了口。
李俊却忽然笑了出来,“那么,不自信的我可以邀请美丽的你一起吃个饭吗?请不要拒绝矛盾的我。”
说实话程洛宁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她只觉得自己的专业被对方藐视了。
李俊却没让她说出拒绝的话,“我现在在你家楼下。”
程洛宁:“……”
程洛宁真的不懂李俊这么多年的执着来源——这简直就好像上辈子的她一样,但是好歹她和顾致上辈子大学里还培养了一段时间的感情,用好朋友的身份分享了喜怒哀乐,顾致对林怡的温柔守候变相地让她越发沉迷进去。而李俊……这个男人居然能喜欢她这么多年,确实是让程洛宁感动的同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他上辈子欠她的?可是仔细一想,她上辈子好像还真没和李俊有什么交集,这种跨越时间的执着也就不存在了。
李俊开车带着程洛宁去了他们以前的学校。
市重还是老样子,基本看不出什么变化,今天是周末,门卫不肯放他们进去,两人也不好打电话让以前的老师帮忙,只好绕到后面去,围着市重的校园外墙转了一圈。
等走到了教学楼后面才发现市重在后面建了新的实验室,格格不入地矗立在市重陈旧的校舍中间。
李俊穿着长款的外套,双手抱着胸,忍不住感叹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啊!”
程洛宁点了点头,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嗯。那么……”
“宁宁?你怎么在这里?”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程洛宁的话,靠着墙的两人一起侧过了头,发现宋瑾正遥遥地站在十步之外看着两人。
“欸!宋老……宋瑾?你怎么在这里?”程洛宁惊讶地问了一句,随即便转头看了看李俊,对方正面无表情地看着宋瑾朝他们走来。
“来这边吃饭。”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购物中心,笑了笑,“然后在车上看到你们了,就下来打个招呼。”
还没等程洛宁回答,李俊就开了口,而且语气相当不好,“抱歉,我和程洛宁有事要谈,能麻烦您回避一下吗?”
她扫视着周围的环境,双手环胸,语带笑意地问道:“吃饭?”言下之意这里哪有什么吃的东西。
宋瑾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脸色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吃饭。我做的。”
程洛宁惊了一下。
宋瑾似乎是注意到了她的表情,低笑了几声,“怎么了?我不像是会做饭的人吗?”
说实话,程洛宁确实不相信宋瑾会做饭。
这辈子她沿着宋瑾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过来,其中多少酷暑寒冬的艰辛,大抵只有自己能知道,除了高中毕业后那个不怎么忙碌的暑假学了吉他,其余一切时间大多交付了书本。
做饭这种事,她也是会一点的,不过也是当初对短期目标胸有成竹时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而一点点看着妈妈,然后自己慢慢地做一点做一点学会的。而这项技艺也只是在美国稍微起了一点作用,比如想吃家乡菜的时候自己能动手做一点,或者想偷懒的时候就用一个周末准备好一周量的饺子,然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但是这种闲情逸致也在日渐紧张的学业中慢慢地不见了。所以她依然保持着只能做出正常口味的菜来的水平。
而看宋瑾这么自信满满的语气,她大概能想象到对方的水平——毕竟宋瑾不是那种很喜欢装x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谦虚的。当她发现她以为她已经很靠近人生偶像的时候,对方却又展露了她并未所及的方面的才能,这种打击是很大的。
明明是一样的人,宋瑾还是一个创业者,按理来说比她更加的忙碌,可是他却还能做饭,或者还会一些其余的事情,这样的宋瑾,岂不是完美得让人有些绝望了吗?
宋瑾见她迟迟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别怕,毒不死你的,来吧。”
程洛宁抿了抿嘴唇,跟着他走进楼里。
宋瑾家在顶层,一套大公寓还送了一个小阁楼,层高又高,看起来开阔而明亮,总之一下子就获得了程洛宁的好感。
宋瑾给她倒了杯果汁,然后笑眯眯地开口:“你可以随便看,书房里有很多专业书,我去做几个菜。”
程洛宁眯着眼睛笑了,“谢谢宋老师。”宋瑾简直太懂她了,知道什么东西最能吸引她的兴趣,让她不由得感慨果然是一类人。程洛宁天马行空地想着,按着宋瑾的指点找到了他的书房。
一打开门,占据了一整面墙的嵌入式书柜就吸引住了她的目光,她走去第一格扫视了一下,发现其中居然有不少是原版书——这藏书量,也只有宋瑾这种有点家底的人才能做到吧,普通人别说是在市中心买这样一间大书房了,就是买这些书,估计也是一件挺奢侈的事情了。
程洛宁一直是喜欢看书的,面对这么多书,她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取舍,就拿了一本英文原版书,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翻阅着。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就在她把第一部分翻得差不多的时候,宋瑾推门进来了,“吃饭啦。”
程洛宁无意识地咽了咽口水,眼睛还黏在书上拿不下来。
宋瑾有点好笑,“先来吃饭,等下你可以随意挑了书带回去看的,以后想看也可以随时过来。”
程洛宁笑了起来,“谢谢!”
餐厅里的小长桌上已经放好了各种盘子,程洛宁走过去一看,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虽然不知道味道如何,但是看起来真是好看啊!去除掉艺术盘的原因,这几道菜——凉拌黄瓜、酸辣汤、金枪鱼炒蛋、五香牛肉、炒土豆丝、盐水虾,确实是五颜六色精致好看的。
程洛宁面对着宋瑾,拿了一双筷子随便尝了一下,“好吃!这都是你做的?”
宋瑾看着她的表情,含笑不语。
程洛宁伸手接过宋瑾递过来的饭,忍不住开玩笑,“我们这样可真像是在谈恋爱啊!”
宋瑾顿了一下,在程洛宁旁边拉开凳子坐下,静静地看着她,“我们不是在谈恋爱吗?”
“……咳、咳咳咳咳!”程洛宁噎住了。
☆、78|我等你
程洛宁很晚才接触到“中二”这个词——它形容一种微妙的青春期心理状态,多为网络用语,而她中二期的时候还没有人提出这个概念。
但是她对比了一下x度上的解释,觉得自己的中二期肯定是来过,并且来得尤为迟,大概就是高中毕业那个暑假,“中二期”的状态气势汹汹地降临到她的世界,并且至今仍然在影响她的一部分为人处世。
想到当时什么“改变世界”之类的雄心壮志……程洛宁害羞得简直想要捂脸。多年的沉淀教会了她一句亘古不变的至理名言,那就是少了任何人地球都会继续旋转,她不是牛顿,所能做的也只是在她的个人领域里达到改变别人想法的事情,然而这却不是她现在能完成的任务,得有足够的经验与阅历,拿出铁一样的例子和案例来说服别人,否则说什么都是纸上谈兵。
所以如上所述,迟到的中二期让她害羞得想要忘却的同时,只有一个想法深深地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那就是不要过早的恋爱,恋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哪怕……哪怕是和男神。
程洛宁接过宋瑾递过来的水,慢慢地喝了一大口才算把卡在喉咙里的牛肉咽了下去。平心而论,宋瑾的厨艺确实是非常的好,不仅仅是外在的好看,吃起来也是没话说的,要不是他刚才的一句话,估计这顿饭她能吃得很开心。
她对宋瑾的好感值不低,甚至也想过如果能和男神在一起……然而程洛宁不是那种能甘于人下的人,说实话,至今为止她和宋瑾相处仍会有一种莫名的自卑感,自己是个病人,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但是也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病,而宋瑾是个颜好温柔、能力强、家世也好的男人,说是金龟婿也完全不抬举,甚至他还是拯救自己于泥泞中的男神级人物。
哪怕宋瑾对她表现出了一定的好感,她都会忍不住扪心自问,男神是哪来的好感呢——自己明明就是个性格差劲、人也不怎么样的小姑娘,就算长得可以那也不是什么出尘绝艳的大美女,成绩好的话和宋瑾比也是差远了。
要说朝夕相处……程洛宁叹了口气,这都什么嘛!
宋瑾本身就是心理学出身,又是个中翘楚,对人表情的琢磨出神入化,怎么哦了看不出程洛宁的想法呢。他笑了笑,很快转移了话题,“快吃,吃完了送你回家。”他伸手,亲昵地摸了摸程洛宁的头,“真是个小妹妹。”
程洛宁一愣,然后笑了笑低下头,开始消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宋瑾捡了个程洛宁后面的椅子坐下,双手环胸,表情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样子——说实话,他对小姑娘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要说喜欢,这是肯定的,程洛宁有着一切他所喜欢的女生的样子;但是要说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不要不要的,这也有点夸张了。
这种感觉要如何形容呢?
大概就是,上班路上经过一个花圃,很喜欢里面的某种花,是我喜欢的颜色、是我喜欢的样子,于是我买下了这束花,每天细心的浇水、呵护,不想把她美好的样子交给别人观赏,却没有提出过要把她采下来带回去的要求。
他看着小姑娘长大,从一个牙尖嘴利的聪明女孩变成了现在这样美好、生动的模样,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她会和别人在一起,却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她。
两人就用这种暧昧、却又不这么暧昧的状态相处了这么多年。
。
周末的时候,程洛宁意外地接到了李俊的电话,“程洛宁,能帮我个忙吗?”
程洛宁除了一开始有些意外之外,过了几秒钟就相当坦然了,“嗯?”
“你看一下邮箱。”
她侧过头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中间,依言点开了邮箱,这个邮箱从她用电脑开始就没有换过,所以里面不少广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群邮件,好不容易才从一封封未读中找到李俊的名字,点开是一张图片,拍了一封信,大概扫视了几眼之后她开口:“看到了,怎么了?”
李俊的声音缓慢而低沉,又带着难以言喻的诱惑意味,“能帮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吗?”
程洛宁不能明白他的意思,但是这种小事她也不介意帮忙,于是便细细地看起来,“这封信没有署名,抬头只有一个简单的‘致’字,大概可以看出写信的人很不自信,与收信者并不相熟,却又不是寄给上位者的。开头描述了天气,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从无关紧要的角度起笔,表现出了写信者内心的矛盾……”说了几句之后,她忽然住了口。
李俊却忽然笑了出来,“那么,不自信的我可以邀请美丽的你一起吃个饭吗?请不要拒绝矛盾的我。”
说实话程洛宁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她只觉得自己的专业被对方藐视了。
李俊却没让她说出拒绝的话,“我现在在你家楼下。”
程洛宁:“……”
程洛宁真的不懂李俊这么多年的执着来源——这简直就好像上辈子的她一样,但是好歹她和顾致上辈子大学里还培养了一段时间的感情,用好朋友的身份分享了喜怒哀乐,顾致对林怡的温柔守候变相地让她越发沉迷进去。而李俊……这个男人居然能喜欢她这么多年,确实是让程洛宁感动的同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他上辈子欠她的?可是仔细一想,她上辈子好像还真没和李俊有什么交集,这种跨越时间的执着也就不存在了。
李俊开车带着程洛宁去了他们以前的学校。
市重还是老样子,基本看不出什么变化,今天是周末,门卫不肯放他们进去,两人也不好打电话让以前的老师帮忙,只好绕到后面去,围着市重的校园外墙转了一圈。
等走到了教学楼后面才发现市重在后面建了新的实验室,格格不入地矗立在市重陈旧的校舍中间。
李俊穿着长款的外套,双手抱着胸,忍不住感叹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啊!”
程洛宁点了点头,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嗯。那么……”
“宁宁?你怎么在这里?”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程洛宁的话,靠着墙的两人一起侧过了头,发现宋瑾正遥遥地站在十步之外看着两人。
“欸!宋老……宋瑾?你怎么在这里?”程洛宁惊讶地问了一句,随即便转头看了看李俊,对方正面无表情地看着宋瑾朝他们走来。
“来这边吃饭。”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购物中心,笑了笑,“然后在车上看到你们了,就下来打个招呼。”
还没等程洛宁回答,李俊就开了口,而且语气相当不好,“抱歉,我和程洛宁有事要谈,能麻烦您回避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