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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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曾写过一些纪念朋友的文章。但都散落遗失。今天忽的念及旧友,又写一篇,也算纪念。
不过我不敢把兄弟们的名字写上,因为其中不乏笑料,恐写出后被人殴打也说不来。所以还请读者自己去猜测。
最要好的两个趣事最多,就先写点。
记得在高中三年,唯一一个谈过恋爱的就是a君。哪个女孩子其貌不扬,在一起又没有发现性格魅力。至今想来,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头自来卷的,因要掩盖部分白发而染成黄色的头发。就这么个样,还是把a君给迷恋的一塌糊涂。以至于a君的审美标准到现在还提不上来,但凡一女,皆曰:“此乃美女也!”常常使得我和b君怀着期待的心情去欣赏时,造成了那种相当尴尬的局面。但当时不论怎么说人家好歹也有个感念上的女朋友,时不时可以拿出来显摆一下。
一次过中秋,我特意从家里搞来瓶红酒。a君曾说自己千杯不醉,我颇不服气,今天准备一较高低。b君当时是好学生。跳出三界,自去清心。喝了大半瓶,两人都晕晕乎乎的,早把以前的豪言壮语丢了,各顾找门。出了门在宿舍楼上转,差点没迷失在宿舍楼上。
等到教室,才想起今晚晚会的主持人是我,结果就希里糊涂的主持。后来听反映还不错。隔天问a君,他只一笑,说:“到教室就睡,什么时候结束的晚会都不知道。”后来俺两人就再也不敢说有关酒的话题。
没有酒的话题,我又没有什么女人值得谈,就谈歌曲。a君喜欢羽泉,b君则一度崇拜张信哲,以至于有段时间声音都变尖了,连开口说话都一副东方不败的味,吓得不敢再唱。a军就大不一样,一路唱来,收效颇丰。有次在走廊唱冷酷到底,走到转弯时也刚好唱到最后一句“我爱你”碰巧的是恰恰上来一位女生,很完整的听到。三人面对面楞了一会,才匆匆分开。她觉得可能是误会,但我们,尤其是我,觉得挺好,那么漂亮的女生,一辈子估计也就这依次机会。
后来知道那女生叫高贝,这还是a君告诉我的,他说那女生长得像酒井法子,也不知道那位同学说:“酒井法子拍a片出身。”为了避免别人亵渎,以后提起就说:“长得像一个明星,哎呀,就是想不起谁了。”我怕这家伙心猿意马,就数次提醒:是男人可不要脚踏两条船啊!
少了a君还有b君,毕竟和b君是同班。一开始b君死活不让我去,说要以学业为重。可当他见了以后,没有影响到我什么,他倒整天不去吃饭,卖一瓶酱,让我吃饭回来时顺便捎带几个馒头。我问干什么,他说帮我探探一下这个女生的底细。第一次捎回馒头后,我发现他的酱是那么的好吃,于是买馒头的在第二次换成别人。
可那女生毕竟是由我,b君才发现的,就像发明研究,谁先捣鼓出来新玩意,谁就拥有专利。b君相对于我来说就未免有些被动。但他又岂肯被动?我实在看不惯,就说:“你都有你同桌了,还跟我较个什么劲?”边说边沾一下酱,见附着在馒头上的不多,又回一下,在里面一卷,把b君心痛的顾不得回答,急来抢夺。等稳住了才回答:“我只是助人为乐。”
后来b君告诉我最起码让我对那女生失去兴趣的两件事:
其一:她体毛多,而且还有胡须。b君解释是:由此可见该女雄性激素过多,有同性恋迹象。我一捉摸,是有点。怪不得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一下。
其二,没有洗脚的习惯。这一点我迷惑很久,一直猜不出b君是怎么判断的。一次闲谈问起,才明白,原来他天天观察人家的脚,一周内没有见这个女生换袜子。这事让我怀疑b君有恋脚癖。
对那女生观察的太久,也就失去了兴趣。
当兵回来的第一个春节,b君要我和他一起去买衣服。b君先夸我会搞价,我也被拍中马屁。但是那天遇到的老板也绝对是高手,周旋半天楞是没有砍掉一分钱。实在没辙,我说:老板,咱不要争了,我服你了,你给我降一元,行不?老板摆摆手,成交。
走出来b君看看店名,丢下一句话:以后再也不来了。妈的。我口干舌燥,要b君请客,b君爽快的同意,非要给我买一支五毛的冰激凌。我看看飘着血的天骂道:你他妈真抠。我可给你出大半天力啊!b君倒更有理:我已经拿出来纯利润中的一半请客了。我说:那最起码也弄点热的啊!b君就带我吃了一碗不加豆的浆面条(3毛一碗)。
吃完我随口说:“都下雪了还不回啊!”那人说:“再回去又卖不完了。”b君一听登时来了劲:“你的意思是刚才给我哥们吃的是剩面?”卖者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b君拿出两毛:“给,别说价,要不是看你做个生意不容易,这钱就不给了!”
我真当吐血死了才是。
大概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我曾写过一些纪念朋友的文章。但都散落遗失。今天忽的念及旧友,又写一篇,也算纪念。
不过我不敢把兄弟们的名字写上,因为其中不乏笑料,恐写出后被人殴打也说不来。所以还请读者自己去猜测。
最要好的两个趣事最多,就先写点。
记得在高中三年,唯一一个谈过恋爱的就是a君。哪个女孩子其貌不扬,在一起又没有发现性格魅力。至今想来,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头自来卷的,因要掩盖部分白发而染成黄色的头发。就这么个样,还是把a君给迷恋的一塌糊涂。以至于a君的审美标准到现在还提不上来,但凡一女,皆曰:“此乃美女也!”常常使得我和b君怀着期待的心情去欣赏时,造成了那种相当尴尬的局面。但当时不论怎么说人家好歹也有个感念上的女朋友,时不时可以拿出来显摆一下。
一次过中秋,我特意从家里搞来瓶红酒。a君曾说自己千杯不醉,我颇不服气,今天准备一较高低。b君当时是好学生。跳出三界,自去清心。喝了大半瓶,两人都晕晕乎乎的,早把以前的豪言壮语丢了,各顾找门。出了门在宿舍楼上转,差点没迷失在宿舍楼上。
等到教室,才想起今晚晚会的主持人是我,结果就希里糊涂的主持。后来听反映还不错。隔天问a君,他只一笑,说:“到教室就睡,什么时候结束的晚会都不知道。”后来俺两人就再也不敢说有关酒的话题。
没有酒的话题,我又没有什么女人值得谈,就谈歌曲。a君喜欢羽泉,b君则一度崇拜张信哲,以至于有段时间声音都变尖了,连开口说话都一副东方不败的味,吓得不敢再唱。a军就大不一样,一路唱来,收效颇丰。有次在走廊唱冷酷到底,走到转弯时也刚好唱到最后一句“我爱你”碰巧的是恰恰上来一位女生,很完整的听到。三人面对面楞了一会,才匆匆分开。她觉得可能是误会,但我们,尤其是我,觉得挺好,那么漂亮的女生,一辈子估计也就这依次机会。
后来知道那女生叫高贝,这还是a君告诉我的,他说那女生长得像酒井法子,也不知道那位同学说:“酒井法子拍a片出身。”为了避免别人亵渎,以后提起就说:“长得像一个明星,哎呀,就是想不起谁了。”我怕这家伙心猿意马,就数次提醒:是男人可不要脚踏两条船啊!
少了a君还有b君,毕竟和b君是同班。一开始b君死活不让我去,说要以学业为重。可当他见了以后,没有影响到我什么,他倒整天不去吃饭,卖一瓶酱,让我吃饭回来时顺便捎带几个馒头。我问干什么,他说帮我探探一下这个女生的底细。第一次捎回馒头后,我发现他的酱是那么的好吃,于是买馒头的在第二次换成别人。
可那女生毕竟是由我,b君才发现的,就像发明研究,谁先捣鼓出来新玩意,谁就拥有专利。b君相对于我来说就未免有些被动。但他又岂肯被动?我实在看不惯,就说:“你都有你同桌了,还跟我较个什么劲?”边说边沾一下酱,见附着在馒头上的不多,又回一下,在里面一卷,把b君心痛的顾不得回答,急来抢夺。等稳住了才回答:“我只是助人为乐。”
后来b君告诉我最起码让我对那女生失去兴趣的两件事:
其一:她体毛多,而且还有胡须。b君解释是:由此可见该女雄性激素过多,有同性恋迹象。我一捉摸,是有点。怪不得她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一下。
其二,没有洗脚的习惯。这一点我迷惑很久,一直猜不出b君是怎么判断的。一次闲谈问起,才明白,原来他天天观察人家的脚,一周内没有见这个女生换袜子。这事让我怀疑b君有恋脚癖。
对那女生观察的太久,也就失去了兴趣。
当兵回来的第一个春节,b君要我和他一起去买衣服。b君先夸我会搞价,我也被拍中马屁。但是那天遇到的老板也绝对是高手,周旋半天楞是没有砍掉一分钱。实在没辙,我说:老板,咱不要争了,我服你了,你给我降一元,行不?老板摆摆手,成交。
走出来b君看看店名,丢下一句话:以后再也不来了。妈的。我口干舌燥,要b君请客,b君爽快的同意,非要给我买一支五毛的冰激凌。我看看飘着血的天骂道:你他妈真抠。我可给你出大半天力啊!b君倒更有理:我已经拿出来纯利润中的一半请客了。我说:那最起码也弄点热的啊!b君就带我吃了一碗不加豆的浆面条(3毛一碗)。
吃完我随口说:“都下雪了还不回啊!”那人说:“再回去又卖不完了。”b君一听登时来了劲:“你的意思是刚才给我哥们吃的是剩面?”卖者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b君拿出两毛:“给,别说价,要不是看你做个生意不容易,这钱就不给了!”
我真当吐血死了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