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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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作者,要看就看正版。
尊重自己,没有钱就干脆不看。
她掀开被子,在铺好的毛毯上摸了摸,一点温度也没有。倒是不小心带出了一本书,长夜漫漫,陆程加不回来,她也只有靠无脑的言情小说打发时间了。一扫眼看到那本小说的名字—《离婚之后》,作者是现言金榜的常驻客无名,其实这本她本来不想看的,因为这本书里的女主角的姓和她不一样,但是名,却一样也叫璐璐。
她是为了试探陆程加才买的,因为这书里的男主角,居然叫陆程加。
陆程加是闵璐的丈夫,结婚三年,没有孩子。
他和闵璐一起陪着闵家老爷子闵文海,住在闵家的别墅里,上班的地方则是距离闵家别墅半小时车程的闵氏。公司里九点上班,陆程加向来是七点半起床,在家吃过王姐煮的早饭,然后出门上班。
可自从闵璐身体好后,陆程加要么晚上不回来,要么就回来很晚,走得很早。
闵璐有了不好的预感,只怕他们的婚姻出问题了。而且这问题,很可能就是在她受伤的那段时间发生的。
她不甘心的再次摸了摸毛毯。
陆程加是昨晚上没回来,还是今天走得很早呢?
如果没有回来,那他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
难道他们三年的夫妻,已经做到头了,陆程加真的有了钱就变坏,在外面找了小三?
陆程加和她一起住在闵家,上班也是在闵氏,他吃她闵家用她闵家,日后还要继承她闵家的家业,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对她?
一股无名的火气从闵璐心底蹿了上来,她掀开被子,赤脚趿拉着鞋就冲出了卧室。
“璐璐起来啦!”闵文海刚好走到二楼楼梯口准备叫女儿吃早饭,见她出来了,就笑眯眯的看着她,“王姐做好早饭了,先吃早饭,吃完了咱爷俩还得赶紧出去呢。”
闵璐没有回答闵文海的话,而是问道:“王姐在厨房吗?”
闵文海点点头。
闵璐就从楼梯上往下喊人,“王姐,陆程加昨晚上没回来吗?”
在厨房准备早饭的王姐听见喊声,忙放下手里的勺子,一路小跑出来,“小姐,先生是早上才走的。”
闵璐听了这话心口的火气下去了一些,“嗯”了一声后转身往房间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那他吃早饭了吗?”
王姐忙道:“吃了,先生喝了两碗粥呢。”
就知道喝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陆程加恨不得天天喝粥。闵璐撇撇嘴,扔下一句“知道了”,就回了房间。
等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饭时,她才有空问闵文海,“爸,咱们今天要去哪儿?”
闵文海吃着生煎包,咬一口,吸了里面的汤汁,满足的叹了口气后,才笑着看向了闵璐。
“乖女儿,你和程加怎么了?吵架了?”老人家一副八卦的表情。
陆程加,爸爸姓陆,妈妈姓程,于是起了这么个名字。闵璐喜欢连名带姓的喊他,总觉得喊程加的时候,像是在喊另一个人似的怪异。可闵老爷为表亲近,自来都是喊的程加。
“没,我和陆程加好着呢。”对于闵文海的八卦,因为是自己亲爹,闵璐只能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看女儿要炸毛了,闵文海也见好就收,不再逗她了。
“今天你彭叔叔的女儿十八岁生日,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参加她生日party的吗?”闵文海不满的看着女儿,“你瞧瞧你,是不是又忘了?”
这位彭叔叔叫彭浩远,既是闵文海的好友,又是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这个十八岁的女儿,则是彭浩远的老来女,最得他的宠爱。虽然如今闵氏基本上交给了陆程加打理,但有些交际闵文海还是要去的,何况还能顺便带带闵璐。
闵璐真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闵文海再次提及,她又努力想了一回,发现还是不记得。
好像自从她受伤后,不仅是从前的记忆忘记了,后来的记性也变差了。很多事情发生过后就立刻忘记,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
哦,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儿,她总是记得特别清楚。
“不记得了。”闵璐摇头说道:“那礼物呢,礼物你准备了吗?”
闵文海叹气道:“准备了。就知道你会忘,所以只能我准备了。”他说着看向坐在饭桌角落一起吃饭的王姐,“王姐,你到书房去把我准备的礼物拿下来。”
闵文海是叫秘书帮着准备的礼物,每个女人都缺少不了的高跟鞋。只不过这双高跟鞋是高定款,全球只有一双,送给彭浩远的女儿,这礼物也不算薄了。
玛丽莲梦露曾经说过:虽然我不知道是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
黑色缎面的高跟鞋,芊芊细跟,美得让人惊叹。
闵璐不由自主的把鞋子拎了出来,看了两分钟后才依依不舍的放下。
“真好看。”她嘟着嘴说道:“爸你为了别人家的女儿这么煞费苦心,对自家女儿,要是也能用这么多心思就好了。”
闵文海喝了最后一口粥后,放下了筷子。
“你是结了婚的人了,找你老公去。”再一次的提及让闵璐不高兴的话题。
闵璐对他无语,把鞋子放回去,蹭蹭蹭的跑上了二楼。在楼上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化好妆,换了衣裳,拿了一个银色的手拿包,这才缓缓走下楼梯。
闵璐一张脸蛋生的十分漂亮,如今化了妆,又穿上了显白的墨绿色贴身毛衣裙。从楼上走下来的瞬间,就是在闵家工作多年的王姐几乎都要看呆了。
墨绿色的贴身毛衣裙非常简单,但却完美的展现了闵璐姣好的身材。长腿,细腰,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对儿傲人的丰胸。
王姐忍不住夸道:“小姐可真漂亮,跟先生站一块儿,是真正的男才女貌!”
闵文海点点头,说:“可不,有她妈五分的风采。”对于女婿,却是皱眉想了想,才下评论,“程加倒是还不错,能配得上璐璐。”
闵璐的妈妈去世多年,可闵文海这么多年却一直孑然一人。闵璐虽然没有从前的记忆了,但就从闵文海半退休后,仍有漂亮的姑娘想给她做后妈这一点看,以前闵文海还在闵氏的时候,前赴后继扑上来的姑娘只怕更多。
所以,在闵文海心里,妈妈的地位是她这个女儿高不可及的。
闵璐自然不会无聊的和闵文海争论她和妈妈谁更漂亮。
父女两人坐上车,一路朝着彭家去了。
“爸,彭叔叔的女儿生日,陆程加去不去?”问出这句话时,闵璐觉得自己挺可怜的。
自从她的伤好了以后,她想和陆程加好好说一句话都变成了奢侈。如今居然奢望靠着别的女人的生日,来见他一面,并且能好好的说说话了。
“当然要去的。”闵文海道:“你放心,程加比你靠谱多了,不用提醒他也记得。”
“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你亲生的。”闵璐不高兴的抱怨了句,低头看了眼手表,又说道:“现在时间还早,爸要不你一个人先去,我去公司找下陆程加吧?万一他忘了,我也好提醒一下他,回头我跟他一起去彭叔叔家。”
闵璐戴不惯手表,可这手表不一样,是陆程加送的结婚三周年礼物。
闵文海不赞同的看了女儿一眼,随即面色严肃起来。
“璐璐,你不会是真的和程加闹矛盾了吧?”他忍不住教训女儿,“程加天天扑在公司里,忙得几乎连休息时间都没有,你可不能总是耍小性子。”
自打女儿受了一回伤,伤好了,这性子也就变了。
从前温柔体贴的女儿,一下子变成了骄纵的大小姐。他闵文海的女儿自然有骄纵任性的资本,他是半点儿都不在意的,可女婿每日忙得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还要伺候这小姑奶奶,那可就是累多了。
女婿是性子好,可性子再好,也挡不住这么折腾的。
“璐璐,你可得体谅体谅程加才是。”自从妻子去世后,闵文海还是第一回有了又当爹又当娘的疲惫。
闵璐暴躁的想把车窗玻璃砸烂。
都说旁观者清,可旁观者身在局外,根本不知道她这个局里人的痛苦。
陆程加种种的不对劲,就连一直生活在一起的爸爸和王姐都没有看出来。可她是陆程加的老婆,她却清楚的知道,陆程加就算不是在外面找了女人,也是对她这个做老婆的,厌倦了!
她又漂亮又年轻,家里还有钱,陆程加到底哪里想不开了?
“我知道,我就是体谅他,所以才想去公司找他的。”为了成功去闵氏,闵璐不得不骗闵文海,“我今儿打扮的这么漂亮,得让他第一个看到对不对?他每天工作那么辛苦,看到我这个貌美如花的媳妇,也能缓解缓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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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为了试探陆程加才买的,因为这书里的男主角,居然叫陆程加。
陆程加是闵璐的丈夫,结婚三年,没有孩子。
他和闵璐一起陪着闵家老爷子闵文海,住在闵家的别墅里,上班的地方则是距离闵家别墅半小时车程的闵氏。公司里九点上班,陆程加向来是七点半起床,在家吃过王姐煮的早饭,然后出门上班。
可自从闵璐身体好后,陆程加要么晚上不回来,要么就回来很晚,走得很早。
闵璐有了不好的预感,只怕他们的婚姻出问题了。而且这问题,很可能就是在她受伤的那段时间发生的。
她不甘心的再次摸了摸毛毯。
陆程加是昨晚上没回来,还是今天走得很早呢?
如果没有回来,那他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
难道他们三年的夫妻,已经做到头了,陆程加真的有了钱就变坏,在外面找了小三?
陆程加和她一起住在闵家,上班也是在闵氏,他吃她闵家用她闵家,日后还要继承她闵家的家业,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对她?
一股无名的火气从闵璐心底蹿了上来,她掀开被子,赤脚趿拉着鞋就冲出了卧室。
“璐璐起来啦!”闵文海刚好走到二楼楼梯口准备叫女儿吃早饭,见她出来了,就笑眯眯的看着她,“王姐做好早饭了,先吃早饭,吃完了咱爷俩还得赶紧出去呢。”
闵璐没有回答闵文海的话,而是问道:“王姐在厨房吗?”
闵文海点点头。
闵璐就从楼梯上往下喊人,“王姐,陆程加昨晚上没回来吗?”
在厨房准备早饭的王姐听见喊声,忙放下手里的勺子,一路小跑出来,“小姐,先生是早上才走的。”
闵璐听了这话心口的火气下去了一些,“嗯”了一声后转身往房间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那他吃早饭了吗?”
王姐忙道:“吃了,先生喝了两碗粥呢。”
就知道喝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陆程加恨不得天天喝粥。闵璐撇撇嘴,扔下一句“知道了”,就回了房间。
等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饭时,她才有空问闵文海,“爸,咱们今天要去哪儿?”
闵文海吃着生煎包,咬一口,吸了里面的汤汁,满足的叹了口气后,才笑着看向了闵璐。
“乖女儿,你和程加怎么了?吵架了?”老人家一副八卦的表情。
陆程加,爸爸姓陆,妈妈姓程,于是起了这么个名字。闵璐喜欢连名带姓的喊他,总觉得喊程加的时候,像是在喊另一个人似的怪异。可闵老爷为表亲近,自来都是喊的程加。
“没,我和陆程加好着呢。”对于闵文海的八卦,因为是自己亲爹,闵璐只能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
看女儿要炸毛了,闵文海也见好就收,不再逗她了。
“今天你彭叔叔的女儿十八岁生日,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参加她生日party的吗?”闵文海不满的看着女儿,“你瞧瞧你,是不是又忘了?”
这位彭叔叔叫彭浩远,既是闵文海的好友,又是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这个十八岁的女儿,则是彭浩远的老来女,最得他的宠爱。虽然如今闵氏基本上交给了陆程加打理,但有些交际闵文海还是要去的,何况还能顺便带带闵璐。
闵璐真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闵文海再次提及,她又努力想了一回,发现还是不记得。
好像自从她受伤后,不仅是从前的记忆忘记了,后来的记性也变差了。很多事情发生过后就立刻忘记,一点影子也想不起来。
哦,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和陆程加有关的事儿,她总是记得特别清楚。
“不记得了。”闵璐摇头说道:“那礼物呢,礼物你准备了吗?”
闵文海叹气道:“准备了。就知道你会忘,所以只能我准备了。”他说着看向坐在饭桌角落一起吃饭的王姐,“王姐,你到书房去把我准备的礼物拿下来。”
闵文海是叫秘书帮着准备的礼物,每个女人都缺少不了的高跟鞋。只不过这双高跟鞋是高定款,全球只有一双,送给彭浩远的女儿,这礼物也不算薄了。
玛丽莲梦露曾经说过:虽然我不知道是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
黑色缎面的高跟鞋,芊芊细跟,美得让人惊叹。
闵璐不由自主的把鞋子拎了出来,看了两分钟后才依依不舍的放下。
“真好看。”她嘟着嘴说道:“爸你为了别人家的女儿这么煞费苦心,对自家女儿,要是也能用这么多心思就好了。”
闵文海喝了最后一口粥后,放下了筷子。
“你是结了婚的人了,找你老公去。”再一次的提及让闵璐不高兴的话题。
闵璐对他无语,把鞋子放回去,蹭蹭蹭的跑上了二楼。在楼上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化好妆,换了衣裳,拿了一个银色的手拿包,这才缓缓走下楼梯。
闵璐一张脸蛋生的十分漂亮,如今化了妆,又穿上了显白的墨绿色贴身毛衣裙。从楼上走下来的瞬间,就是在闵家工作多年的王姐几乎都要看呆了。
墨绿色的贴身毛衣裙非常简单,但却完美的展现了闵璐姣好的身材。长腿,细腰,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对儿傲人的丰胸。
王姐忍不住夸道:“小姐可真漂亮,跟先生站一块儿,是真正的男才女貌!”
闵文海点点头,说:“可不,有她妈五分的风采。”对于女婿,却是皱眉想了想,才下评论,“程加倒是还不错,能配得上璐璐。”
闵璐的妈妈去世多年,可闵文海这么多年却一直孑然一人。闵璐虽然没有从前的记忆了,但就从闵文海半退休后,仍有漂亮的姑娘想给她做后妈这一点看,以前闵文海还在闵氏的时候,前赴后继扑上来的姑娘只怕更多。
所以,在闵文海心里,妈妈的地位是她这个女儿高不可及的。
闵璐自然不会无聊的和闵文海争论她和妈妈谁更漂亮。
父女两人坐上车,一路朝着彭家去了。
“爸,彭叔叔的女儿生日,陆程加去不去?”问出这句话时,闵璐觉得自己挺可怜的。
自从她的伤好了以后,她想和陆程加好好说一句话都变成了奢侈。如今居然奢望靠着别的女人的生日,来见他一面,并且能好好的说说话了。
“当然要去的。”闵文海道:“你放心,程加比你靠谱多了,不用提醒他也记得。”
“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你亲生的。”闵璐不高兴的抱怨了句,低头看了眼手表,又说道:“现在时间还早,爸要不你一个人先去,我去公司找下陆程加吧?万一他忘了,我也好提醒一下他,回头我跟他一起去彭叔叔家。”
闵璐戴不惯手表,可这手表不一样,是陆程加送的结婚三周年礼物。
闵文海不赞同的看了女儿一眼,随即面色严肃起来。
“璐璐,你不会是真的和程加闹矛盾了吧?”他忍不住教训女儿,“程加天天扑在公司里,忙得几乎连休息时间都没有,你可不能总是耍小性子。”
自打女儿受了一回伤,伤好了,这性子也就变了。
从前温柔体贴的女儿,一下子变成了骄纵的大小姐。他闵文海的女儿自然有骄纵任性的资本,他是半点儿都不在意的,可女婿每日忙得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还要伺候这小姑奶奶,那可就是累多了。
女婿是性子好,可性子再好,也挡不住这么折腾的。
“璐璐,你可得体谅体谅程加才是。”自从妻子去世后,闵文海还是第一回有了又当爹又当娘的疲惫。
闵璐暴躁的想把车窗玻璃砸烂。
都说旁观者清,可旁观者身在局外,根本不知道她这个局里人的痛苦。
陆程加种种的不对劲,就连一直生活在一起的爸爸和王姐都没有看出来。可她是陆程加的老婆,她却清楚的知道,陆程加就算不是在外面找了女人,也是对她这个做老婆的,厌倦了!
她又漂亮又年轻,家里还有钱,陆程加到底哪里想不开了?
“我知道,我就是体谅他,所以才想去公司找他的。”为了成功去闵氏,闵璐不得不骗闵文海,“我今儿打扮的这么漂亮,得让他第一个看到对不对?他每天工作那么辛苦,看到我这个貌美如花的媳妇,也能缓解缓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