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简直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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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句话,老人的徒弟脸色微微一变,忍不住说:“这支笔已经是少有的佳品,怎么不行?你别不懂装懂了!”
毕竟,这一支笔,已经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笔了,只是师父说他笔力未够,还无需用这么好的毛笔,之前一直没让他执笔一试,直到今天才打算拿出来给他试试的。
可李誉居然一口将之否决了!
一直在旁边看着的女店员,也是娥眉轻皱,狐疑说:“这支不是馆主上次说起的,店里最好十大良笔的其中一支么?先生该不会是看错了吧,这笔还不行?”
这帅哥,不会真是不懂装懂,来这里闹笑话的吧?
老人却是淡淡开口:“这笔差在哪里,你倒是说说看?如果你真能说的出来,我店里最好的文房四宝,可以免费借给你用一回。”
李誉一笑:“这有何难?这一支笔,尖,齐,圆,健都齐全了,制作时粘得也很贴合,算得上不错,但离真正的精品,还差一点。”
他将毛笔放入面前一碗清水,将毫尖泡开,举到身前,说:“这笔用的是羊毫,你们看笔锋上有一段半透明的部分,叫做锋颖。锋颖越长笔越好用,用得越久。这一支笔的锋颖只有不到两毫米,差就差在这一点上。”
“还真让你说对了。”老人微微颌首,心中有些惊叹。
能够不泡开毛笔,就辨别得出锋颖不够,这种眼力,比他的徒弟要好得多了!
他徒弟此时错愕地看着李誉手里的毛笔,已经是脸红耳赤。
老人对女店员挥了挥手:“去将我那一套宣纸、徽墨、湖笔和端砚,都拿过来给这位先生试用。”
这一套文房四宝拿出来,李誉也不禁目露赞叹,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人的徒弟更是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跟随老人练字多年,都一直没有资格试用这套文房四宝,现在李誉这个刚刚冒出来的人却可以用,让他羡慕不已。
“小陈,给你个机会,替这位先生磨墨。”老人又说。
他啊了一声,十分委屈:“不是吧……要我给他磨墨?”
他虽然只是老人徒弟,可是天赋不错,自小练字,年纪轻轻已经在枫城书法界有不少名气了,独自在外面的时候,也都能被人称一声大师。
这帅气的青年,不就是会看一下毛笔么,什么功底都还不知道呢,凭什么让自己给他磨墨啊?
虞小曼看出他的不情愿,忙说:“让我来吧,我在学校有上过书法课,学过怎么磨墨。”
她拿过那圆形的端砚倒水磨墨,心里美滋滋的,自己正帮学长磨墨诶,古时候才子身边不都是有佳人磨墨么?
学长是才子,自己就是他旁边那个佳人了?!
想到这里,她一边磨就一边偷着乐。
李誉摊开宣纸,拿过毛笔,思考要写什么字。
有系统赋予的技能撑腰,各种笔法现在他都了然于胸,大师一般都专精于一种字体,他却无所不精。
“小兄弟不知道练的是什么哪一种书?”老人也饶有兴趣地问。
李誉淡淡一笑:“就写狂草吧。”
“狂草?”老人不禁眯了眯眼,脸色顿时有点阴沉。
原本他看李誉能准确辨别出毛笔好坏,觉得李誉的书法怎么着也应该有点水准。
可是狂草?
连他都不敢说自己能够写得好狂草呢!
想写好草书,书法功底必然要很深,而要写好狂草,草书的功底又要很深,狂草可以说是书法中最难写好的字体。
尤其,真正能写出好的草书的人,自身也必然有着相应的磅礴大气、不拘小节的心态,才能让草书真正有神。
他就从未见过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能够写出真正的狂草来的。
徒弟小陈更是噗嗤一笑,心想这家伙不会以为随心所欲地乱写,就叫狂草吧?草书可不是写得潦草的书法的意思!
他抱着胸,干脆站到李誉身后,等着看李誉怎么写出所谓的“草书”来。
只要李誉下笔一旦有误,他绝对会立刻“好心地”指出来,看这家伙以后还敢不敢带着美女来这里装有才。
在李誉身边,上过书法课的虞小曼,也对狂草的噩梦级难度有所了解,更加担心了,忍不住低声说:“学长,要不换一种吧?写隶书就挺好了!”
草书本就是隶书演变出来的,学长敢说写狂草,那隶书应该写得挺好的,还有可能入得了爷爷的法眼,可硬要写狂草,写砸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李誉对着她轻轻一笑:“没关系,先写出来试试,写不好再写别的。”
他从虞小曼手中端砚沾上墨水,在下笔的瞬间,整个人的气势忽然变了。
气凝如山,庄严肃穆,四人看着他,觉得有股沉重威压从他身上释放,让他们呼吸都不禁为之一紧。
李誉的手也很稳,稳得像是铁铸的一般。
在众人来不及惊讶之时,他的笔尖已闪电般点落宣纸之上。
霎时,笔走龙蛇,肆意奔放,字势狂傲不羁,笔锋运转如意!
墨落,书成!
便见宣纸之上,“万寿无疆”四个字,从右到左,一笔贯通,无尽豪气冲天而起!
看着那四个虚虚实实、乱中有度的字,老人已是浑身哆嗦,激动得说不出话。
他的徒弟,早在看见书成的刹那,便已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就算是不太懂书法的虞小曼和女店员,看见这幅字,也能感觉到其中那狂放之意,让她们心中忍不住升起畅快刺激的感觉,双腿一阵发软。
“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笔锋惊险而不怪,新奇却能守法,这狂草……称得上天下一绝!”老人深呼吸了几口气,才万分欣喜地说出口。
身为书法大家的他,都只能自愧不如,他的狂草,无论从笔法到意境,都无法跟李誉这四个字相比。
那字中的肆意奔放的豪情,也是他自认永远做不到的了。
他无比赞叹地欣赏着李誉写的这四个字,久久移不开视线,“便是张旭再世,也不过如此了,苍天有眼,让我吴道奇今生有幸能见此书!”
他转头激动看着李誉:“小兄弟,你如果愿意割爱,这幅字,我愿出一百万买下来珍藏!”
听见老人的话,虞小曼和女店员都倒吸一口凉气,不可思议地看向李誉。
四个字,一百万?简直神了!
学长……也太厉害了吧!
听到这句话,老人的徒弟脸色微微一变,忍不住说:“这支笔已经是少有的佳品,怎么不行?你别不懂装懂了!”
毕竟,这一支笔,已经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笔了,只是师父说他笔力未够,还无需用这么好的毛笔,之前一直没让他执笔一试,直到今天才打算拿出来给他试试的。
可李誉居然一口将之否决了!
一直在旁边看着的女店员,也是娥眉轻皱,狐疑说:“这支不是馆主上次说起的,店里最好十大良笔的其中一支么?先生该不会是看错了吧,这笔还不行?”
这帅哥,不会真是不懂装懂,来这里闹笑话的吧?
老人却是淡淡开口:“这笔差在哪里,你倒是说说看?如果你真能说的出来,我店里最好的文房四宝,可以免费借给你用一回。”
李誉一笑:“这有何难?这一支笔,尖,齐,圆,健都齐全了,制作时粘得也很贴合,算得上不错,但离真正的精品,还差一点。”
他将毛笔放入面前一碗清水,将毫尖泡开,举到身前,说:“这笔用的是羊毫,你们看笔锋上有一段半透明的部分,叫做锋颖。锋颖越长笔越好用,用得越久。这一支笔的锋颖只有不到两毫米,差就差在这一点上。”
“还真让你说对了。”老人微微颌首,心中有些惊叹。
能够不泡开毛笔,就辨别得出锋颖不够,这种眼力,比他的徒弟要好得多了!
他徒弟此时错愕地看着李誉手里的毛笔,已经是脸红耳赤。
老人对女店员挥了挥手:“去将我那一套宣纸、徽墨、湖笔和端砚,都拿过来给这位先生试用。”
这一套文房四宝拿出来,李誉也不禁目露赞叹,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人的徒弟更是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跟随老人练字多年,都一直没有资格试用这套文房四宝,现在李誉这个刚刚冒出来的人却可以用,让他羡慕不已。
“小陈,给你个机会,替这位先生磨墨。”老人又说。
他啊了一声,十分委屈:“不是吧……要我给他磨墨?”
他虽然只是老人徒弟,可是天赋不错,自小练字,年纪轻轻已经在枫城书法界有不少名气了,独自在外面的时候,也都能被人称一声大师。
这帅气的青年,不就是会看一下毛笔么,什么功底都还不知道呢,凭什么让自己给他磨墨啊?
虞小曼看出他的不情愿,忙说:“让我来吧,我在学校有上过书法课,学过怎么磨墨。”
她拿过那圆形的端砚倒水磨墨,心里美滋滋的,自己正帮学长磨墨诶,古时候才子身边不都是有佳人磨墨么?
学长是才子,自己就是他旁边那个佳人了?!
想到这里,她一边磨就一边偷着乐。
李誉摊开宣纸,拿过毛笔,思考要写什么字。
有系统赋予的技能撑腰,各种笔法现在他都了然于胸,大师一般都专精于一种字体,他却无所不精。
“小兄弟不知道练的是什么哪一种书?”老人也饶有兴趣地问。
李誉淡淡一笑:“就写狂草吧。”
“狂草?”老人不禁眯了眯眼,脸色顿时有点阴沉。
原本他看李誉能准确辨别出毛笔好坏,觉得李誉的书法怎么着也应该有点水准。
可是狂草?
连他都不敢说自己能够写得好狂草呢!
想写好草书,书法功底必然要很深,而要写好狂草,草书的功底又要很深,狂草可以说是书法中最难写好的字体。
尤其,真正能写出好的草书的人,自身也必然有着相应的磅礴大气、不拘小节的心态,才能让草书真正有神。
他就从未见过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能够写出真正的狂草来的。
徒弟小陈更是噗嗤一笑,心想这家伙不会以为随心所欲地乱写,就叫狂草吧?草书可不是写得潦草的书法的意思!
他抱着胸,干脆站到李誉身后,等着看李誉怎么写出所谓的“草书”来。
只要李誉下笔一旦有误,他绝对会立刻“好心地”指出来,看这家伙以后还敢不敢带着美女来这里装有才。
在李誉身边,上过书法课的虞小曼,也对狂草的噩梦级难度有所了解,更加担心了,忍不住低声说:“学长,要不换一种吧?写隶书就挺好了!”
草书本就是隶书演变出来的,学长敢说写狂草,那隶书应该写得挺好的,还有可能入得了爷爷的法眼,可硬要写狂草,写砸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李誉对着她轻轻一笑:“没关系,先写出来试试,写不好再写别的。”
他从虞小曼手中端砚沾上墨水,在下笔的瞬间,整个人的气势忽然变了。
气凝如山,庄严肃穆,四人看着他,觉得有股沉重威压从他身上释放,让他们呼吸都不禁为之一紧。
李誉的手也很稳,稳得像是铁铸的一般。
在众人来不及惊讶之时,他的笔尖已闪电般点落宣纸之上。
霎时,笔走龙蛇,肆意奔放,字势狂傲不羁,笔锋运转如意!
墨落,书成!
便见宣纸之上,“万寿无疆”四个字,从右到左,一笔贯通,无尽豪气冲天而起!
看着那四个虚虚实实、乱中有度的字,老人已是浑身哆嗦,激动得说不出话。
他的徒弟,早在看见书成的刹那,便已如遭雷击,呆立当场。
就算是不太懂书法的虞小曼和女店员,看见这幅字,也能感觉到其中那狂放之意,让她们心中忍不住升起畅快刺激的感觉,双腿一阵发软。
“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笔锋惊险而不怪,新奇却能守法,这狂草……称得上天下一绝!”老人深呼吸了几口气,才万分欣喜地说出口。
身为书法大家的他,都只能自愧不如,他的狂草,无论从笔法到意境,都无法跟李誉这四个字相比。
那字中的肆意奔放的豪情,也是他自认永远做不到的了。
他无比赞叹地欣赏着李誉写的这四个字,久久移不开视线,“便是张旭再世,也不过如此了,苍天有眼,让我吴道奇今生有幸能见此书!”
他转头激动看着李誉:“小兄弟,你如果愿意割爱,这幅字,我愿出一百万买下来珍藏!”
听见老人的话,虞小曼和女店员都倒吸一口凉气,不可思议地看向李誉。
四个字,一百万?简直神了!
学长……也太厉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