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子_分卷阅读_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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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画了拍照用,这种墨汁很好洗,”嬴风拿狼毫均匀地蘸了墨,往凌霄身边靠了靠,“别动。”
凌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了,嬴风一笔一笔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着。凌霄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视线始终落在自己脸侧,那种认真和专注,仿佛彼时在注视着的是这世上的唯一。
当一个人对全世界冷漠,唯独愿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么哪怕只是一个视线,都足以令人满足得凌驾于这世界的顶端。凌霄现在就在云端中,独占了世间所有的阳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风雪与严寒,比任何人都坚持着,才最终攀上这高度。
室外的时间在流逝,室内的时间已静止,笔尖接触的是皮肤,痒的却是心底,如果时间有知,也会希望这一刻永远都不会结束。
可现实往往不如意,在画完最后一个花纹后,嬴风放下笔。
“好了。”
凌霄还陶醉在云层,一下惊醒,“这么快?”
“快吗?”嬴风不解,“已经画了很久了。”
凌霄不好意思说是自己觉得快,讪讪地用手去摸,“画了什么啊?”
嬴风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没干呢,别碰。”
凌霄更加不知眼神该往哪里落,“有镜子吗?”
嬴风把手往他面前一伸,掌心上浮起一面小巧的圆镜。
这是一种最初级的侦查魂晶,在不方便转身的时候,可以用来观察身后,凌霄没料到嬴风会用在这里。
他对着镜面仔细端详,带有浓郁狼宿风格的花纹从右眼角向外往上下延伸着,画得工整又不失野性,凌霄从来不知道嬴风在绘画上都有造诣。
“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
“在狼宿文化中,它代表永恒,虽然也属于新娘的面妆之一,但本质是一个中性的图案,不少雄性也会纹。”
听到双方都会纹,凌霄也起了兴致,“那我也给你画一个。”
嬴风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你会吗?”
“不就是画嘛,”凌霄夺过笔,模仿自己脸上的图案,在嬴风脸上照猫画虎。
用了软笔,才发现它有多不听使唤,嬴风到底是怎么把它稳稳握在手里而不抖,还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它,为什么自己画就是一笔三折,还时不时涂到外面去。
直到画好,凌霄已经累得一头汗,再看看成果,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唔……效果不太好,洗了吧。”
嬴风已经举起了镜子,凌霄没拦住,到底被他看到。
凌霄的画歪歪扭扭,简直像飞船跃迁时的光线扭曲,同样的花纹,在凌霄脸上显得兽性狂野,在嬴风脸上就像泥鳅和蝌蚪,如果不是事先说明,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一对对称图案。
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嬴风看到后却没说什么,连凌霄表示要洗掉的要求都装作没听到。
“就这样吧,去照相。”
“啊?你认真的?”
老狼王看到他之后也吓了一跳,“狼王,你确定要这个样子照相吗?你的照片是要悬挂在陈列馆内供部落子民瞻仰的,这样会不会有损威严……”
嬴风表示无妨,“威严不靠表象来树立,就这样吧。”
老狼王无法,只好关照摄像师尽量避开这一角度,留下了这个部落中,天宿狼王和狼后的第一张合影。
反复比量着自己与历任狼王的照片,凌霄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
“我知道黑狼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我了。”
旁边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来。
“你不是说他们从小就认识荆雨,跟他学格斗技巧,甚至崇拜他吗?”
老狼王点头,“没错。”
“狼宿人身高普遍比我们高,就算狼宿人中的小个子,身材骨架也比我们魁梧。”
“荆雨是天宿人中的雏态,无论个头还是身材,对于狼宿人来说都算得上是娇小。再加上他是男人,难怪黑狼说他喜欢身材娇小的雄性,我是全场最接近荆雨的人,他只是把我当做自小崇拜的偶像了。”
原来如此,老狼王恍然大悟。
“如果他当初没有选中你,我们也不会发现孤星的秘密,而他之所以选中你,也是出于孤星的原因,”嬴风沉吟道,“所以万事有因有果,每一个看上去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
凌霄遗憾地叹口气,“我还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帅。”
见嬴风不客气地盯着自己,他忙改口,“开玩笑么,不是也有那么多母狼看上了你吗?”
嬴风把手慢慢附上凌霄后颈,打算给口无遮拦的家伙一点教训,这时一阵骚动从外面传来。
“怎么回事?”
来人汇报,“外面抓到一个小偷。”
凌霄早就趁这个机会从嬴风手上溜了出去,可当他来到外面,却发现小偷是他们认识的人。
洛洛的样子比起昨天更加狼狈,不知道在哪里搞得一身草杆与叶子,身上还有很多土。因为是在偷窃现场被抓了现形,一路被大人拎着扭打过来,嘴角都有些红肿。
大家见凌霄来了,都纷纷让开,天宿人护小,在这里是人人周知的事实,谁也没胆子在天宿狼后面前跟小孩子过不去。
“怎么又是你啊?”凌霄低头去寻找他的手,“你又偷食物了?”
洛洛的手使劲往身后藏,不过硬是被凌霄抓了过来,在他小小的手里,紧紧攥着几株草。那其貌不扬的草对他来说,应该是比食物更加重要,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园丁站出来解释道,“他是在寝宫的花园里被抓到的,我们刚刚在隐蔽的角落里发现一个小洞,体型较小的狼可以从洞里钻进来,他就是利用那个洞出入花园的。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进来偷东西了,这种草之前就被人拔过好几次,我一直在找是谁干的,今天终于被我抓到了。”
“可是,你偷这种草有什么用呢?”
洛洛对凌霄仍然有敌意,半天才不情愿地说,“给妈妈治病。”
原来只是这样,“以后你需要草药,直接过来采就是了,不用偷。”
洛洛瞪大眼睛眼睛,不确信自己听到的是不是真的。
“这是我们部落的狼后,”立刻有人向他解释道。
洛洛盯着凌霄脸上的图案看,这确实让他看起来更像当地人了。
凌霄凑到他耳边,“我小时候也偷过东西。”
距离仿佛一下子被拉近了,洛洛不再觉得他很可怕,“真的?”
“真的。”
“你也给你妈妈治病?”
“我没有妈妈。”
“那你不是比我还可怜?”
“我们那里的人都没有爸爸妈妈……”
凌霄牵着洛洛的手走远了,园丁无奈地请示嬴风的意见。
“就按照他说的办。”
沙叱勃费了好大力气把损坏的雷狼从隔壁部落运了过来,又请了当地有名的机甲世家的人来帮他出主意。
“只是画了拍照用,这种墨汁很好洗,”嬴风拿狼毫均匀地蘸了墨,往凌霄身边靠了靠,“别动。”
凌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了,嬴风一笔一笔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着。凌霄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视线始终落在自己脸侧,那种认真和专注,仿佛彼时在注视着的是这世上的唯一。
当一个人对全世界冷漠,唯独愿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么哪怕只是一个视线,都足以令人满足得凌驾于这世界的顶端。凌霄现在就在云端中,独占了世间所有的阳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风雪与严寒,比任何人都坚持着,才最终攀上这高度。
室外的时间在流逝,室内的时间已静止,笔尖接触的是皮肤,痒的却是心底,如果时间有知,也会希望这一刻永远都不会结束。
可现实往往不如意,在画完最后一个花纹后,嬴风放下笔。
“好了。”
凌霄还陶醉在云层,一下惊醒,“这么快?”
“快吗?”嬴风不解,“已经画了很久了。”
凌霄不好意思说是自己觉得快,讪讪地用手去摸,“画了什么啊?”
嬴风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没干呢,别碰。”
凌霄更加不知眼神该往哪里落,“有镜子吗?”
嬴风把手往他面前一伸,掌心上浮起一面小巧的圆镜。
这是一种最初级的侦查魂晶,在不方便转身的时候,可以用来观察身后,凌霄没料到嬴风会用在这里。
他对着镜面仔细端详,带有浓郁狼宿风格的花纹从右眼角向外往上下延伸着,画得工整又不失野性,凌霄从来不知道嬴风在绘画上都有造诣。
“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
“在狼宿文化中,它代表永恒,虽然也属于新娘的面妆之一,但本质是一个中性的图案,不少雄性也会纹。”
听到双方都会纹,凌霄也起了兴致,“那我也给你画一个。”
嬴风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你会吗?”
“不就是画嘛,”凌霄夺过笔,模仿自己脸上的图案,在嬴风脸上照猫画虎。
用了软笔,才发现它有多不听使唤,嬴风到底是怎么把它稳稳握在手里而不抖,还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它,为什么自己画就是一笔三折,还时不时涂到外面去。
直到画好,凌霄已经累得一头汗,再看看成果,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唔……效果不太好,洗了吧。”
嬴风已经举起了镜子,凌霄没拦住,到底被他看到。
凌霄的画歪歪扭扭,简直像飞船跃迁时的光线扭曲,同样的花纹,在凌霄脸上显得兽性狂野,在嬴风脸上就像泥鳅和蝌蚪,如果不是事先说明,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一对对称图案。
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嬴风看到后却没说什么,连凌霄表示要洗掉的要求都装作没听到。
“就这样吧,去照相。”
“啊?你认真的?”
老狼王看到他之后也吓了一跳,“狼王,你确定要这个样子照相吗?你的照片是要悬挂在陈列馆内供部落子民瞻仰的,这样会不会有损威严……”
嬴风表示无妨,“威严不靠表象来树立,就这样吧。”
老狼王无法,只好关照摄像师尽量避开这一角度,留下了这个部落中,天宿狼王和狼后的第一张合影。
反复比量着自己与历任狼王的照片,凌霄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
“我知道黑狼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我了。”
旁边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来。
“你不是说他们从小就认识荆雨,跟他学格斗技巧,甚至崇拜他吗?”
老狼王点头,“没错。”
“狼宿人身高普遍比我们高,就算狼宿人中的小个子,身材骨架也比我们魁梧。”
“荆雨是天宿人中的雏态,无论个头还是身材,对于狼宿人来说都算得上是娇小。再加上他是男人,难怪黑狼说他喜欢身材娇小的雄性,我是全场最接近荆雨的人,他只是把我当做自小崇拜的偶像了。”
原来如此,老狼王恍然大悟。
“如果他当初没有选中你,我们也不会发现孤星的秘密,而他之所以选中你,也是出于孤星的原因,”嬴风沉吟道,“所以万事有因有果,每一个看上去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
凌霄遗憾地叹口气,“我还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帅。”
见嬴风不客气地盯着自己,他忙改口,“开玩笑么,不是也有那么多母狼看上了你吗?”
嬴风把手慢慢附上凌霄后颈,打算给口无遮拦的家伙一点教训,这时一阵骚动从外面传来。
“怎么回事?”
来人汇报,“外面抓到一个小偷。”
凌霄早就趁这个机会从嬴风手上溜了出去,可当他来到外面,却发现小偷是他们认识的人。
洛洛的样子比起昨天更加狼狈,不知道在哪里搞得一身草杆与叶子,身上还有很多土。因为是在偷窃现场被抓了现形,一路被大人拎着扭打过来,嘴角都有些红肿。
大家见凌霄来了,都纷纷让开,天宿人护小,在这里是人人周知的事实,谁也没胆子在天宿狼后面前跟小孩子过不去。
“怎么又是你啊?”凌霄低头去寻找他的手,“你又偷食物了?”
洛洛的手使劲往身后藏,不过硬是被凌霄抓了过来,在他小小的手里,紧紧攥着几株草。那其貌不扬的草对他来说,应该是比食物更加重要,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园丁站出来解释道,“他是在寝宫的花园里被抓到的,我们刚刚在隐蔽的角落里发现一个小洞,体型较小的狼可以从洞里钻进来,他就是利用那个洞出入花园的。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进来偷东西了,这种草之前就被人拔过好几次,我一直在找是谁干的,今天终于被我抓到了。”
“可是,你偷这种草有什么用呢?”
洛洛对凌霄仍然有敌意,半天才不情愿地说,“给妈妈治病。”
原来只是这样,“以后你需要草药,直接过来采就是了,不用偷。”
洛洛瞪大眼睛眼睛,不确信自己听到的是不是真的。
“这是我们部落的狼后,”立刻有人向他解释道。
洛洛盯着凌霄脸上的图案看,这确实让他看起来更像当地人了。
凌霄凑到他耳边,“我小时候也偷过东西。”
距离仿佛一下子被拉近了,洛洛不再觉得他很可怕,“真的?”
“真的。”
“你也给你妈妈治病?”
“我没有妈妈。”
“那你不是比我还可怜?”
“我们那里的人都没有爸爸妈妈……”
凌霄牵着洛洛的手走远了,园丁无奈地请示嬴风的意见。
“就按照他说的办。”
沙叱勃费了好大力气把损坏的雷狼从隔壁部落运了过来,又请了当地有名的机甲世家的人来帮他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