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给他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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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多久?”
老板的酒店房间里,沈欢皱眉问斯萝丝。
两个小时前,他们就在这个房间里吃过了晚餐,那时起,斯萝丝就在对着笔记本电脑忙活。
可直到现在,她也没攻克巨蝰组织的情报网络。
“他们网络的保护伞很复杂,就算达不到国家的标准,也相差不多。”
斯萝丝端起手边的烈酒,仰头喝了一口,赞叹:“沈欢,我太喜欢你们国家的酒了,这叫什么?”
“自己酿的高粱酒,知道你喜欢,特地带给你的。”
沈欢随口说着,尽量让语气很平静。
但斯萝丝却能听出他的焦急,承诺到:“再给我三个小时。”
“好。”
沈欢点点头,看向房间里的其他人。
帕瓦不在房间里,估计是除去泡那位美女服务生了。莱薇在和伊丽莎白闲谈,赤那则靠在沙发上,独自打着盹。
啪啪。
沈欢拍了两下手掌,对众人说:“大家先去各自的房间休息吧,我在这等消息,如果情况真的很危机,我们可能要连夜动身。”
赤那和伊丽莎白都点了点头,站起来要各自回房。
倒是莱薇还坐在那。
沈欢皱眉说:“莱薇,如果对方已经去往弗雷姆绿洲,那你把我们送去通往绿洲的路上后,就可以回去了。报酬,给你翻倍。”
莱薇却沉默了会后,反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探险家?赏金猎人?还是哪个国家的特工?”
“都不是。”
沈欢耸耸肩说:“他们都是杀手。”
“你呢?”
“哥们已经金盆洗手了。”
沈欢淡淡的说:“我现在,只是个普通人。”
“你不会是的。”
盯着沈欢的眼睛,莱薇一字一顿:“你的心已经留在战场上了。”
沈欢愣了下时,莱薇已经转头走向门口了,一边还快速说:“这次行动我不要酬劳,但我要跟你们一块行动。”
“什么?”
沈欢真没想到莱薇会要求一起行动,忍不住皱眉说:“我们这次行动可能会深入恐怖分子的大本营,很危险。”
“我最喜欢的就是危险了。”
莱薇缓缓的说:“而且我也自信,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
莱薇身手不错,应该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从昨晚的突发情况就能看出。
沈欢叹了口气,还想劝什么,莱薇又说:“我之所以从故乡阿尔泰草原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我丈夫的故乡,但我嫁过来才八个月,他就失踪在了大漠中。”
走到门口的伊丽莎白和赤那停住脚步,转头看来。
莱薇继续说:“快十年来,我已经把附近的沙漠找了个遍,始终没有找到任何踪迹,如果非要说还有一个地方没找,那就是巨蝰组织。我怀疑,他可能进了那个恐怖组织。
她会这么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早在她丈夫失踪前,她就几次夜里见到丈夫和某些人秘密见面。
“靠,你脑洞倒是很大。”
沈欢无语的骂了声:“就不能往好处想想,也可能你丈夫是死了呢?”
“他没死。”
莱薇摇摇头:“我能感觉到,他就在某处秘密看着我。”
这妞一定是魔怔了。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你跟着可以,但一定要听指挥,不能随意行动。即使真的看到你的丈夫,也不能因为激动破坏我们的行动。”
“我保证。”
莱薇点头,这次站起来走到伊丽莎白旁边:“而且我也觉得你们需要一个对沙漠熟悉的向导,我一定能胜任这个工作。”
说完,她才跟在伊丽莎白后面离开房间。
砰。
不太严丝合缝的房门关上后,沈欢点上根烟坐在了沙发上。
戴着蓝光眼镜的斯萝丝,一直在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头也不抬。
俩人谁也不说话,直到沈欢抽完最后一根烟,斯萝丝才忽的抬手摘下眼镜,往桌面上一拍,随即疲怠的揉搓着眼眶。
外面,已经繁星大作。
“还不到三小时,你成功了?”
沈欢走过去问,就见黑漆漆的屏幕上闪烁着一根进度条,进度提示百分之一。
斯萝丝懒洋洋的搂住沈欢的腰,脑袋埋在他肚子上,含糊的说:“进度条读完,就OK了。沈欢,我好累,陪我睡。”
青龙杀手小队最初的这几人中,沈欢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斯萝丝。
这家伙就是个小孩心性,喜欢对沈欢撒娇,放在普通环境里那就是个邻家女孩。
可亲眼见识过她一人一刀,干掉一整只雇佣兵队的沈欢,却知道这丫头除了黑客技术出众,杀人也是好手。
最难能可贵的时,几年前身患认识她的时候,斯萝丝就长了一张少女的脸蛋。
几年过去了,她一点变老的痕迹都没有。
沈欢捏了把她的脸蛋,问:“进度条多久能读完?”
“估计得一个半小时。”
斯萝丝含糊的说到这时,忽然好想想起了什么,咯咯笑着说:“沈欢,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知道弗雷姆绿洲,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弗雷姆在英语里是火焰的意思吧。”
反正也急不得,沈欢冷静下来思考了会说:“意思是不是绿洲像火焰一样?”
“狗屁不通。”
斯萝丝哼哼两声。
沙漠炙热,还能和火焰有点关系,绿洲可是沙漠中罕见的清凉,跟火焰八竿子打不着边才对。
沈欢耸耸肩:“那你说为什么?”
“因为在南美洲的某些古老语言中,弗雷姆的发音近似于神话中的圣灵殿堂。”
斯萝丝笑呵呵的说:“北非巨蝰组织选择在这里祭祀,可能其中别有深意哦。”
“哼,装神弄鬼而已。”
沈欢抬手抚摸了下眼皮:“没有叶家,我已经死了。所以叶朝歌,我一定会救出来。”
“如果她已经死了呢?”
斯萝丝反问。
沈欢眼角一抽。
其实按照逻辑,体内已经有亚巴顿病毒的叶朝歌,大概率已经死在病毒中了。
沈欢唯一能期望的,就是拉丝忒在逃亡途中没来得及给叶朝歌服用亚巴顿病度。或者干脆她就没带,只能回弗雷姆绿洲后再服用。
那样,沈欢才有机会就回活的叶朝歌,如果她已经死了——
“那就带回她的尸体。”
沈欢眸中杀机闪烁:“然后要整个巨蝰组织,给她陪葬!”
“还要多久?”
老板的酒店房间里,沈欢皱眉问斯萝丝。
两个小时前,他们就在这个房间里吃过了晚餐,那时起,斯萝丝就在对着笔记本电脑忙活。
可直到现在,她也没攻克巨蝰组织的情报网络。
“他们网络的保护伞很复杂,就算达不到国家的标准,也相差不多。”
斯萝丝端起手边的烈酒,仰头喝了一口,赞叹:“沈欢,我太喜欢你们国家的酒了,这叫什么?”
“自己酿的高粱酒,知道你喜欢,特地带给你的。”
沈欢随口说着,尽量让语气很平静。
但斯萝丝却能听出他的焦急,承诺到:“再给我三个小时。”
“好。”
沈欢点点头,看向房间里的其他人。
帕瓦不在房间里,估计是除去泡那位美女服务生了。莱薇在和伊丽莎白闲谈,赤那则靠在沙发上,独自打着盹。
啪啪。
沈欢拍了两下手掌,对众人说:“大家先去各自的房间休息吧,我在这等消息,如果情况真的很危机,我们可能要连夜动身。”
赤那和伊丽莎白都点了点头,站起来要各自回房。
倒是莱薇还坐在那。
沈欢皱眉说:“莱薇,如果对方已经去往弗雷姆绿洲,那你把我们送去通往绿洲的路上后,就可以回去了。报酬,给你翻倍。”
莱薇却沉默了会后,反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探险家?赏金猎人?还是哪个国家的特工?”
“都不是。”
沈欢耸耸肩说:“他们都是杀手。”
“你呢?”
“哥们已经金盆洗手了。”
沈欢淡淡的说:“我现在,只是个普通人。”
“你不会是的。”
盯着沈欢的眼睛,莱薇一字一顿:“你的心已经留在战场上了。”
沈欢愣了下时,莱薇已经转头走向门口了,一边还快速说:“这次行动我不要酬劳,但我要跟你们一块行动。”
“什么?”
沈欢真没想到莱薇会要求一起行动,忍不住皱眉说:“我们这次行动可能会深入恐怖分子的大本营,很危险。”
“我最喜欢的就是危险了。”
莱薇缓缓的说:“而且我也自信,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
莱薇身手不错,应该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从昨晚的突发情况就能看出。
沈欢叹了口气,还想劝什么,莱薇又说:“我之所以从故乡阿尔泰草原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是我丈夫的故乡,但我嫁过来才八个月,他就失踪在了大漠中。”
走到门口的伊丽莎白和赤那停住脚步,转头看来。
莱薇继续说:“快十年来,我已经把附近的沙漠找了个遍,始终没有找到任何踪迹,如果非要说还有一个地方没找,那就是巨蝰组织。我怀疑,他可能进了那个恐怖组织。
她会这么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早在她丈夫失踪前,她就几次夜里见到丈夫和某些人秘密见面。
“靠,你脑洞倒是很大。”
沈欢无语的骂了声:“就不能往好处想想,也可能你丈夫是死了呢?”
“他没死。”
莱薇摇摇头:“我能感觉到,他就在某处秘密看着我。”
这妞一定是魔怔了。
沈欢心里叹了口气:“你跟着可以,但一定要听指挥,不能随意行动。即使真的看到你的丈夫,也不能因为激动破坏我们的行动。”
“我保证。”
莱薇点头,这次站起来走到伊丽莎白旁边:“而且我也觉得你们需要一个对沙漠熟悉的向导,我一定能胜任这个工作。”
说完,她才跟在伊丽莎白后面离开房间。
砰。
不太严丝合缝的房门关上后,沈欢点上根烟坐在了沙发上。
戴着蓝光眼镜的斯萝丝,一直在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头也不抬。
俩人谁也不说话,直到沈欢抽完最后一根烟,斯萝丝才忽的抬手摘下眼镜,往桌面上一拍,随即疲怠的揉搓着眼眶。
外面,已经繁星大作。
“还不到三小时,你成功了?”
沈欢走过去问,就见黑漆漆的屏幕上闪烁着一根进度条,进度提示百分之一。
斯萝丝懒洋洋的搂住沈欢的腰,脑袋埋在他肚子上,含糊的说:“进度条读完,就OK了。沈欢,我好累,陪我睡。”
青龙杀手小队最初的这几人中,沈欢最琢磨不透的就是斯萝丝。
这家伙就是个小孩心性,喜欢对沈欢撒娇,放在普通环境里那就是个邻家女孩。
可亲眼见识过她一人一刀,干掉一整只雇佣兵队的沈欢,却知道这丫头除了黑客技术出众,杀人也是好手。
最难能可贵的时,几年前身患认识她的时候,斯萝丝就长了一张少女的脸蛋。
几年过去了,她一点变老的痕迹都没有。
沈欢捏了把她的脸蛋,问:“进度条多久能读完?”
“估计得一个半小时。”
斯萝丝含糊的说到这时,忽然好想想起了什么,咯咯笑着说:“沈欢,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知道弗雷姆绿洲,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弗雷姆在英语里是火焰的意思吧。”
反正也急不得,沈欢冷静下来思考了会说:“意思是不是绿洲像火焰一样?”
“狗屁不通。”
斯萝丝哼哼两声。
沙漠炙热,还能和火焰有点关系,绿洲可是沙漠中罕见的清凉,跟火焰八竿子打不着边才对。
沈欢耸耸肩:“那你说为什么?”
“因为在南美洲的某些古老语言中,弗雷姆的发音近似于神话中的圣灵殿堂。”
斯萝丝笑呵呵的说:“北非巨蝰组织选择在这里祭祀,可能其中别有深意哦。”
“哼,装神弄鬼而已。”
沈欢抬手抚摸了下眼皮:“没有叶家,我已经死了。所以叶朝歌,我一定会救出来。”
“如果她已经死了呢?”
斯萝丝反问。
沈欢眼角一抽。
其实按照逻辑,体内已经有亚巴顿病毒的叶朝歌,大概率已经死在病毒中了。
沈欢唯一能期望的,就是拉丝忒在逃亡途中没来得及给叶朝歌服用亚巴顿病度。或者干脆她就没带,只能回弗雷姆绿洲后再服用。
那样,沈欢才有机会就回活的叶朝歌,如果她已经死了——
“那就带回她的尸体。”
沈欢眸中杀机闪烁:“然后要整个巨蝰组织,给她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