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杀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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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场雪下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些天连续响晴,给寒冷的冬日带来一番特别的温暖。
王大王把烧过的炉灰洒在了院中的土地上,现在院子里的雪已经化的差不多了。
冰凌从屋檐上垂下,名叫豁牙的孩子忍不住好奇,伸出舌头去舔。王大王对着脑袋就是一巴掌说“很脏的!”把小孩赶走了。
王大王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享受着难得的清闲。
河道冻结,年关将近。在这个时间段,即使是以吃苦耐劳著称的华夏人,也放下了手中的操持,开始准备过年的庆典。从村头到乡里,杀猪、宰鸡、炖肉、蒸包子、做饺子、炸饼子、打扫屋室、换新被褥、穿新衣、串门、打牌,到处一派祥和。
在另一个世界的经典戏剧白毛女中,就连揭不开锅、生活困苦的杨白劳,也要在这个时间去市场上扯上二尺红头绳,给自己的女儿把头发扎起来。
数千年了,那么些华夏人辛辛苦苦操劳一辈子,从土中生出来,又化成尘泥回归大地。他们求的什么?无非就是一生平平安安,儿孙都能康健。然后每逢年过节,能够体会一下这片刻的清闲无忧、天伦之乐,体会家的温暖。
王大王其实是闲不住的。如果他能闲得住,他就不会离开半山居,跑到六百里之外开辟新战场,当起了有声有色的私盐贩子。
虽然这个过程非常坎坷,没有一回顺过风。大侠都有奇遇,送武功送神兵送情缘,只有王大王的奇遇最后被证明都是诈骗。
目标遥遥无期,没做的任务还很多,不甘心的事情还很多,时间看上去又总是不那么充足,没有什么成就可以带回家让家人骄傲。
就像临近年关的时候,很多北漂或者南飘的人,心中对家的矛盾。
但还是想回家,想回那个温馨的家。王大王血脉中的华夏基因依旧不断提醒着他,家是这个民族最重要的精神寄托。
不过,王大王回不去了。穿越前的世界没有回去的办法,穿越后的父母早早地就去世了,只留下了模糊记忆。无依无靠的孤独。
我的家在哪里呢?
转念一想,在这周围的几个院子里面,还有四十多个和他一样无家可归的少年少女。这也算某种家吧?在这个地方,他几乎就是家主一样的地位。他给大家找到了富裕起来的办法,给大家指明了方向,于是这些穷苦孩子就都听他的,团结在他周围。
这都是些很淳朴的孩子啊,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对谁好;谁对他们坏,他们却都自己忍着。是这个草丹的时代逼着他们变成了乞丐、小偷和流氓。
王大王觉得,有必要把他们拉回到正轨上来,同时也得把这个带明好好进行一下改造。
总之,先去隔壁院子里看看这些“冒牌”的家人吧。
前段时间已经将那四成的寇家内功残章教给了他们,现在成果如何?
结果还没进到西边院子,一声响彻云霄的惨叫就从院墙内传了出来。王大王赶紧进院子,结果一看就后悔了:这院子里面满地、满墙、满门窗,到处都是血,还有一只喉咙正在飙血的猪,扯着嗓子在整个院子里狂奔,嚎声如张飞喝断当阳桥,声音响彻云霄。
院子中央两个傻小子,一个拿着绳子,一个拿着杀猪刀,傻在那里一动不动,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睁睁的看着那头猪在猪突猛进。王大王记得这两个孩子一个叫磨盘一个叫刘大拿。
这两个小子今天上午信誓旦旦地跟王大王汇报说,他们领悟了一门刀法,正好新年要杀猪,准备拿猪练练手。
我信了你们的鬼话啊,哪门子杀猪刀法能把猪杀得满院子跑血还飚一地?幸好这个年代没有动物保护协会,甚至连人类保护协会都没有,不然你们两个铁定要吃官司!
猪从王大王身边跑过,吓得王大王猛地一跳。然后他抬头一看,孟溯正蹲在屋顶上看戏。同样的,云英也坐在墙头上看戏。
“老孟,你倒是帮帮忙啊!”王大王看得十分难受。
“君子远庖厨。”老孟不仅不帮手,甚至从怀中取出一把箫开始擦拭。
不就是不想溅上血么?算了,这头二哈指望不上。
“云英姐,你也帮帮忙啊?一箭射死这头猪给他个痛快!”
“我的箭,只留给像样的敌人。”
这个时候一个一个都装起大侠来了。得,这帮俩不食人间烟火的主真心靠不住!
“你们两个要是不帮忙,今天晚饭我亲自下厨烹制的红烧肉,人人有份,除了你们俩!”王大王下了最后通牒。
孟溯和云英对视了一眼,那眼神分明就是在衡量自己作为侠士的架子和王大王那酱红汁香的经典红烧肉之间孰重孰轻。一秒钟后他们集体做出了决定:果然还是红烧肉比较重要!
就在他们准备动身解决眼前尴尬情况的时候,一个小个子的男孩突然从门外冲了进来,夺走了傻站在那里的刘大拿手中的杀猪刀,然后冲向那头正在狂奔的猪。
猪还在疼痛的疯狂中,看见有人拦路,二话不说就向着他顶了过去。
而那小男孩右手持刀,拉身向后,重心下移,肩膀放低。在猪即将撞到他的时候,他肩膀猛地一抬,对着猪的下巴就是一招升龙拳一样的向上攻击,稳稳打中猪下巴。猪在他的攻击下脑袋上扬高高飞起,下身却在惯性之下继续向前冲,正好在空中翻了个身,四脚朝天躺着摔在了地上。
还没等猪挣扎着站起来,小男孩双手抱住杀猪刀柄,用全身力气直直插入猪的喉咙,刀身一横,用最快的速度结束了猪的痛苦。
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依然愣在那里的磨盘和刘大拿身边,拉起刘大拿的棉袄衣角,轻轻擦拭了一下杀猪刀上面的血迹,然后低声说了一句,“杀猪的人,必须好好对待自己的刀。”然后把刀塞回对方手里,就转身要离去。
王大王不由得开始鼓掌。小小年纪,杀个猪都装逼如风,长大还得了?
那个小男孩听到掌声,回头看时才注意到王大王就在院门口。刚才他听到猪的惨叫么,忍不住就直接冲进来料理残局了,此时他的眼中只有狂奔的猪,周围的人居然都没引起他的注意,以至于连王大王都被忽略掉了。
小男孩走到王大王面前,毕恭毕敬地向他抱拳行礼。
王大王赞许地说,“好身手啊……我记得你的名字叫,恩……是叫小七是吧?前段时间刚刚加入我们这个团队的,我都还不熟悉你。”
“回答王董,我没有大名,姓凌,家中排行老七,您叫我小七就行。”
“没毛病!太好了!”王大王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被旁人察觉的惊喜,“你刚才杀猪身手十分利落,敢问家中是……”
“……惭愧,不敢欺瞒王董,家中世代为屠夫,干得都是腥臭卑贱的买卖……”
对于家中是屠户这件事情,其实小七是非常不好意思提起的。他家祖上都是杀猪的,父亲也是靠着杀生赚一点辛苦钱养活全家。他自小身体瘦弱,对付不了强壮的猪牛羊,连只鸡也斗不过。
虽然他常年看父亲屠宰,对于牲口血管和骨骼的位置可以说是烂熟于胸,但是没有足够的体力,父亲根本没想着把手艺传给这个秋风就能吹倒的小儿子。
事实上,一个村里也不能有两个屠户,那样两家都会过不下去。而且小七从小一身腥气,常常被村里儿童耻笑,因此也对屠宰一事非常抵触。所以,父亲老凌就带着这个费粮食的儿子到处找工匠,想寄送过去当学徒,说白了就是不要这个儿子了。
这个时代,手艺人的学徒制度其实就是能学本事的、有限期的奴隶制度。学徒限期结束之前,你对师父必须任打任骂,干活必须任劳任怨。什么九九六那都是福报,师父会让你全年寅时起亥时睡,不分三九三伏。如果你熬不住逃走了,运气好是被家人和师父一顿毒打,运气坏一点被拒收,名声臭了,以后都没有机会学手艺了。
老凌听说有个叫半山居的类似牙行的地方收小孩子,就以为是那里收学徒,一问还不要拜师的礼钱,就果断把儿子一脚踹进去,转身就走了。走的时候还一边回头招手向小七告别,一边深情地说:“赚不到钱就不要活着回来了~”
真是父爱如山。
小七也本以为自己要在这里被活活累死了。
结果……这几天什么活都没干,还学会了内功?
这可是江湖上那些神出鬼没的大侠才会的东西,就这么白教了?
还管饭?还经常有肉?还发衣服说是什么员工制服?
这个师傅好年轻啊,他也就跟五哥一个年纪吧?
他叫王大王?这是什么鬼名字,哪个白痴给他起的?
他为什么叫大家喊他王董?
他那个输送内力的功夫是怎么回事,从哪里学的?
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感觉这个地方就像是不应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样。虽然古怪,但是真的很棒。听说过几天年关临近,还能带上岁钱回家休五天过年假,难以置信。
但是小七可以确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学过内功之后,身体很快就变得壮实了许多,力气反应都极大增加。
现在,不说杀鸡,恐怕自己杀头猪……不对,是杀头牛都不在话下!
那些每天看到的父亲剖解骨肉的场面浮现在眼前,小七努力甩一甩头,要把这些荒唐的想法从脑子里面扔出去。
这么厉害的内功心法,学会了还想着杀猪,果然屠夫家的孩子就是没出息么?丢人!
但是现在,小七他又傻了。
因为王大王走上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双手,用真挚热情的眼神盯着他,说:
“亲爱的小七同学,你太优秀了!你是否愿意成为我们半山居首席动物性食品先导加工执行官?”
“……那个什么首……什么官的到底是个啥?”
“就是我们半山居的屠户!”
“啊?转了一圈还是屠夫啊?这个……”
“对啊,武功杀猪,太有创意了,我谨代表半山居全体员工,诚挚邀请你出任这一贡献卓越、前途光明、远景无限的职位!”
“额,就算您这样说,我也……”
“别推辞了,就这么定了吧!你将成为半山居最出色的猪肉王子,就算躲起来都能找到你,没有用的。未来的你,将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还有那杯正德八年份的二锅头,就将让万千少女深深地被你迷住!”
“我有那么帅么,哦,既然您那么盛情难却……”
王大王眼睛放光,双手握得更紧了,“对了,你以后也别叫小七了,多掉架子。你姓凌,以后就叫凌凌漆吧!”
上一场雪下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些天连续响晴,给寒冷的冬日带来一番特别的温暖。
王大王把烧过的炉灰洒在了院中的土地上,现在院子里的雪已经化的差不多了。
冰凌从屋檐上垂下,名叫豁牙的孩子忍不住好奇,伸出舌头去舔。王大王对着脑袋就是一巴掌说“很脏的!”把小孩赶走了。
王大王搬了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享受着难得的清闲。
河道冻结,年关将近。在这个时间段,即使是以吃苦耐劳著称的华夏人,也放下了手中的操持,开始准备过年的庆典。从村头到乡里,杀猪、宰鸡、炖肉、蒸包子、做饺子、炸饼子、打扫屋室、换新被褥、穿新衣、串门、打牌,到处一派祥和。
在另一个世界的经典戏剧白毛女中,就连揭不开锅、生活困苦的杨白劳,也要在这个时间去市场上扯上二尺红头绳,给自己的女儿把头发扎起来。
数千年了,那么些华夏人辛辛苦苦操劳一辈子,从土中生出来,又化成尘泥回归大地。他们求的什么?无非就是一生平平安安,儿孙都能康健。然后每逢年过节,能够体会一下这片刻的清闲无忧、天伦之乐,体会家的温暖。
王大王其实是闲不住的。如果他能闲得住,他就不会离开半山居,跑到六百里之外开辟新战场,当起了有声有色的私盐贩子。
虽然这个过程非常坎坷,没有一回顺过风。大侠都有奇遇,送武功送神兵送情缘,只有王大王的奇遇最后被证明都是诈骗。
目标遥遥无期,没做的任务还很多,不甘心的事情还很多,时间看上去又总是不那么充足,没有什么成就可以带回家让家人骄傲。
就像临近年关的时候,很多北漂或者南飘的人,心中对家的矛盾。
但还是想回家,想回那个温馨的家。王大王血脉中的华夏基因依旧不断提醒着他,家是这个民族最重要的精神寄托。
不过,王大王回不去了。穿越前的世界没有回去的办法,穿越后的父母早早地就去世了,只留下了模糊记忆。无依无靠的孤独。
我的家在哪里呢?
转念一想,在这周围的几个院子里面,还有四十多个和他一样无家可归的少年少女。这也算某种家吧?在这个地方,他几乎就是家主一样的地位。他给大家找到了富裕起来的办法,给大家指明了方向,于是这些穷苦孩子就都听他的,团结在他周围。
这都是些很淳朴的孩子啊,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对谁好;谁对他们坏,他们却都自己忍着。是这个草丹的时代逼着他们变成了乞丐、小偷和流氓。
王大王觉得,有必要把他们拉回到正轨上来,同时也得把这个带明好好进行一下改造。
总之,先去隔壁院子里看看这些“冒牌”的家人吧。
前段时间已经将那四成的寇家内功残章教给了他们,现在成果如何?
结果还没进到西边院子,一声响彻云霄的惨叫就从院墙内传了出来。王大王赶紧进院子,结果一看就后悔了:这院子里面满地、满墙、满门窗,到处都是血,还有一只喉咙正在飙血的猪,扯着嗓子在整个院子里狂奔,嚎声如张飞喝断当阳桥,声音响彻云霄。
院子中央两个傻小子,一个拿着绳子,一个拿着杀猪刀,傻在那里一动不动,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睁睁的看着那头猪在猪突猛进。王大王记得这两个孩子一个叫磨盘一个叫刘大拿。
这两个小子今天上午信誓旦旦地跟王大王汇报说,他们领悟了一门刀法,正好新年要杀猪,准备拿猪练练手。
我信了你们的鬼话啊,哪门子杀猪刀法能把猪杀得满院子跑血还飚一地?幸好这个年代没有动物保护协会,甚至连人类保护协会都没有,不然你们两个铁定要吃官司!
猪从王大王身边跑过,吓得王大王猛地一跳。然后他抬头一看,孟溯正蹲在屋顶上看戏。同样的,云英也坐在墙头上看戏。
“老孟,你倒是帮帮忙啊!”王大王看得十分难受。
“君子远庖厨。”老孟不仅不帮手,甚至从怀中取出一把箫开始擦拭。
不就是不想溅上血么?算了,这头二哈指望不上。
“云英姐,你也帮帮忙啊?一箭射死这头猪给他个痛快!”
“我的箭,只留给像样的敌人。”
这个时候一个一个都装起大侠来了。得,这帮俩不食人间烟火的主真心靠不住!
“你们两个要是不帮忙,今天晚饭我亲自下厨烹制的红烧肉,人人有份,除了你们俩!”王大王下了最后通牒。
孟溯和云英对视了一眼,那眼神分明就是在衡量自己作为侠士的架子和王大王那酱红汁香的经典红烧肉之间孰重孰轻。一秒钟后他们集体做出了决定:果然还是红烧肉比较重要!
就在他们准备动身解决眼前尴尬情况的时候,一个小个子的男孩突然从门外冲了进来,夺走了傻站在那里的刘大拿手中的杀猪刀,然后冲向那头正在狂奔的猪。
猪还在疼痛的疯狂中,看见有人拦路,二话不说就向着他顶了过去。
而那小男孩右手持刀,拉身向后,重心下移,肩膀放低。在猪即将撞到他的时候,他肩膀猛地一抬,对着猪的下巴就是一招升龙拳一样的向上攻击,稳稳打中猪下巴。猪在他的攻击下脑袋上扬高高飞起,下身却在惯性之下继续向前冲,正好在空中翻了个身,四脚朝天躺着摔在了地上。
还没等猪挣扎着站起来,小男孩双手抱住杀猪刀柄,用全身力气直直插入猪的喉咙,刀身一横,用最快的速度结束了猪的痛苦。
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依然愣在那里的磨盘和刘大拿身边,拉起刘大拿的棉袄衣角,轻轻擦拭了一下杀猪刀上面的血迹,然后低声说了一句,“杀猪的人,必须好好对待自己的刀。”然后把刀塞回对方手里,就转身要离去。
王大王不由得开始鼓掌。小小年纪,杀个猪都装逼如风,长大还得了?
那个小男孩听到掌声,回头看时才注意到王大王就在院门口。刚才他听到猪的惨叫么,忍不住就直接冲进来料理残局了,此时他的眼中只有狂奔的猪,周围的人居然都没引起他的注意,以至于连王大王都被忽略掉了。
小男孩走到王大王面前,毕恭毕敬地向他抱拳行礼。
王大王赞许地说,“好身手啊……我记得你的名字叫,恩……是叫小七是吧?前段时间刚刚加入我们这个团队的,我都还不熟悉你。”
“回答王董,我没有大名,姓凌,家中排行老七,您叫我小七就行。”
“没毛病!太好了!”王大王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被旁人察觉的惊喜,“你刚才杀猪身手十分利落,敢问家中是……”
“……惭愧,不敢欺瞒王董,家中世代为屠夫,干得都是腥臭卑贱的买卖……”
对于家中是屠户这件事情,其实小七是非常不好意思提起的。他家祖上都是杀猪的,父亲也是靠着杀生赚一点辛苦钱养活全家。他自小身体瘦弱,对付不了强壮的猪牛羊,连只鸡也斗不过。
虽然他常年看父亲屠宰,对于牲口血管和骨骼的位置可以说是烂熟于胸,但是没有足够的体力,父亲根本没想着把手艺传给这个秋风就能吹倒的小儿子。
事实上,一个村里也不能有两个屠户,那样两家都会过不下去。而且小七从小一身腥气,常常被村里儿童耻笑,因此也对屠宰一事非常抵触。所以,父亲老凌就带着这个费粮食的儿子到处找工匠,想寄送过去当学徒,说白了就是不要这个儿子了。
这个时代,手艺人的学徒制度其实就是能学本事的、有限期的奴隶制度。学徒限期结束之前,你对师父必须任打任骂,干活必须任劳任怨。什么九九六那都是福报,师父会让你全年寅时起亥时睡,不分三九三伏。如果你熬不住逃走了,运气好是被家人和师父一顿毒打,运气坏一点被拒收,名声臭了,以后都没有机会学手艺了。
老凌听说有个叫半山居的类似牙行的地方收小孩子,就以为是那里收学徒,一问还不要拜师的礼钱,就果断把儿子一脚踹进去,转身就走了。走的时候还一边回头招手向小七告别,一边深情地说:“赚不到钱就不要活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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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也本以为自己要在这里被活活累死了。
结果……这几天什么活都没干,还学会了内功?
这可是江湖上那些神出鬼没的大侠才会的东西,就这么白教了?
还管饭?还经常有肉?还发衣服说是什么员工制服?
这个师傅好年轻啊,他也就跟五哥一个年纪吧?
他叫王大王?这是什么鬼名字,哪个白痴给他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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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感觉这个地方就像是不应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样。虽然古怪,但是真的很棒。听说过几天年关临近,还能带上岁钱回家休五天过年假,难以置信。
但是小七可以确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学过内功之后,身体很快就变得壮实了许多,力气反应都极大增加。
现在,不说杀鸡,恐怕自己杀头猪……不对,是杀头牛都不在话下!
那些每天看到的父亲剖解骨肉的场面浮现在眼前,小七努力甩一甩头,要把这些荒唐的想法从脑子里面扔出去。
这么厉害的内功心法,学会了还想着杀猪,果然屠夫家的孩子就是没出息么?丢人!
但是现在,小七他又傻了。
因为王大王走上来,一把抱住了他的双手,用真挚热情的眼神盯着他,说:
“亲爱的小七同学,你太优秀了!你是否愿意成为我们半山居首席动物性食品先导加工执行官?”
“……那个什么首……什么官的到底是个啥?”
“就是我们半山居的屠户!”
“啊?转了一圈还是屠夫啊?这个……”
“对啊,武功杀猪,太有创意了,我谨代表半山居全体员工,诚挚邀请你出任这一贡献卓越、前途光明、远景无限的职位!”
“额,就算您这样说,我也……”
“别推辞了,就这么定了吧!你将成为半山居最出色的猪肉王子,就算躲起来都能找到你,没有用的。未来的你,将是那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你那忧郁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子,神乎其技的刀法,还有那杯正德八年份的二锅头,就将让万千少女深深地被你迷住!”
“我有那么帅么,哦,既然您那么盛情难却……”
王大王眼睛放光,双手握得更紧了,“对了,你以后也别叫小七了,多掉架子。你姓凌,以后就叫凌凌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