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分守己当昏君第1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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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福帝姬点了礼部官员来问。
礼部很快回禀道:金人临时制备的棺椁形制,原就与宋帝的规制不符。
既然总要惊动神榇,不若开而视之,然后奉安。
**
垂拱殿。
朝臣们看着侍卫宫人小心翼翼启棺。
心道:他们这一朝官员的履历之丰富,真是远迈前朝啊!
之前经历的种种国破跑路不必在说,只说这大殿开棺,一起围观先帝的遗骸,估计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甚至有经历过宋徽宗一朝的旧臣在想:先帝沉迷修仙,说自己是昊天大帝之子,太霄帝君下凡——那要是真的,这棺椁里的就不叫遗骸,该叫仙蜕啊。
不知会不会当真修炼得道,保存的面容栩栩如生。
*
棺材盖被挪开。
朝堂上一片死寂。
根本不必再验——
这都不是尸骨对不对的问题,这棺材里,分明只是一段枯木!
最懵的其实是金使。
他作为女真贵族和正使,是亲自去五国城办这件事的——他眼看着一具泥巴绢帛裹着的尸骨被装棺运走。
如同一道雪亮闪电在脑海中划过,他的目光立刻去搜寻岳云!
是他,是那位年轻的将领,他说接下来由他护卫宋帝的尸身。
自己信了!
可怎么能不信?宋人不是最讲究君臣父子的吗?
他一个那样年轻的将领,怎么就敢犯下擅动帝王遗骸的诛九族大罪?!
除非……
然而金使没有时间再头脑风暴下去了。
毕竟头脑风暴,需要有头脑。
下一刻,就不是他脑海中闪过的白光,而是眼前闪过的白光。
就在绝大部分朝臣依旧处在‘先帝尸骸竟然是木头,金人实在欺人太甚’的阶段——就见帝姬已经亲自提剑奔下丹陛。
一直跟在她身边护卫的梁红玉将军,则擒住了还在转着脖子找岳云的金国正使。
没有丝毫犹豫,吹毛断发的宝剑剑锋划过脖颈。
帝姬的面容甚至也被鲜血所溅染到,若一扇桃花。
“君父尸骨被践辱之仇痛贯心骨,今日百官共见——”
“吾誓不与虏俱存天地之间!若违此誓,来日必遭天戮身膏草野!”
第112章开封民意
绍兴八年秋。
开封城内的百姓们,经历了信息量爆炸的一天。
崔意娘是无数开封百姓里再寻常不过的一个。
今儿,她特意起的比往日早了大半个时辰,把自家卖煎夹子的摊子早早推了出去——板榜上昨日就张贴了朝廷的布告公文,今日先帝的棺椁入开封城。
这样的惊天大事,开封城内许多人都不愿错过,那叫一起早贪黑去城门和主马路上排队,等着围观那位终于回来(虽然是横着死回来)的先帝。
崔意娘没空去。她家中只有她跟老母亲相依为命,靠着卖煎夹子过活。
临出门前,拄着拐的母亲摘了院中一朵小小的野菊给她别在发鬓上,打心底里笑出来:“这样才好看。”
不似之前许多年,她们一直是灰蓬蓬,不敢抬头也不敢打扮的人。
毕竟是……亡国奴。
开封城曾有百万多人。
金人入寇后曾大纵屠戮,亦虏掠走许多宋人充作奴仆。
于是自靖康之难后,开封城早不复当年繁华盛景。
只是曾经城市人口基数大,看起来幸存下来的百姓还不少,不似开封城外河南路许多曾经的城镇村落,已然是人烟绝迹,蒿莱满野。
当然开封城内这些百姓能侥幸活下来,不是贼寇不够残暴,主要是他们进入这座开封城是为了占有和享受——如果所有百姓都被一夕杀光了,谁来供养他们?杀猪还不能一口气都杀了呢。
只是……逃过城破屠戮的人,也不代表能一直活下去。
崔意娘推着她的小吃车来到熟悉的街道上,很容易能分辨出哪些是一直在城内做亡国奴的北人,哪些是义军入城或者是从南边归来的军、民。
——因当年金人进入开封,要求所有宋民与金人一般剃头辫发,改换衣衫。
凡民不削发或是着旧汉服者死!
如今北伐王师入驻开封,衣裳可以换回来,头发却没法那么快长回来。
崔意娘路过贴着朝廷公文的榜板,不由略微顿足。
她还记得十一年前这里贴着的金国榜文:“既归本朝,宜同风俗,亦仰削去头发短巾左衽。敢有违犯,即是犹怀旧国,当正典刑,不得错失。”[1]
彼时血腥气尚未散去的街道上,有官员带着兵丁(许多还不是金人,而是投了金人的宋官汉奸)挨个检查路上的百姓:大约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卖力,哪怕剃了头的人,只要顶发稍长或者样式不够标准的,依旧会被他们拉到一旁去,一刀把头砍掉。
崔意娘的父亲就是这样丢了命,而兄弟当夜跑掉,说要去城外做红巾军。
反正,要不去投身义军做‘金人的通缉犯’,要不就剃头,没有第三条路可以选。
而人这一走,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再也没有一点消息传回来。
该是不在了。
她与母亲没有多难接受亲人的死讯,从十二年前起,这开封城里每个百姓都是如此,虽然依旧会伤痛的死去活来,但,却不会为此而意外。
走出家门的亲人可能再也回不来,是件发生频率很不低的事情:或许碰上了心情不好的官兵被寻个理由捉去打死,或许被路过的金人看到直接捆走做奴仆,或许只是没有来得及躲避飞奔的金人马蹄……
总之,活过今天是今天,活过明天是赚的。
不过如此。
天色还是墨汁一样的浓黑。
街上却比往日多了许多人,都是涌向城门口的方向,等着先帝的棺椁入城。
崔意娘在秋日寒凉的清晨,吐出一口白色的雾气来,开始麻利地翻动着煎素夹。
说起来,她虽然对皇帝的棺椁很不感兴趣,但北伐军入城的那一天她却是去迎看来着!
而且跟这开封城无数百姓一起,努力把自己的吃食投喂到将士们手中。
她成功了!
崔意娘把煎肉夹用油纸包了捆好,并没有从正面递,那很容易被推拒回来——她是把温热的油纸包从侧后方忽然塞到一个年轻兵丁怀里,在他回头想要交还食物的时候,意娘早就蹲身消失在人群中。
军伍行进不停,于是那张年轻却带着火灰和疤痕的面容,只得茫然抱着一包香喷喷的煎夹子往前走去。
直到今日想起此事来,崔意娘的嘴角还是忍不住一弯。
比起解救她们的北伐王师入开封,曾经扔下天下万民自己跑路的徽宗入京……别说死的,就算是活的,崔意娘也不想浪费一天出摊日去看。
对她和很多百姓来说:皇帝的大棺材回不回来,都是跟他们无关的平凡一天嘛!
*
然而这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
自家小食车就在板榜不远处的崔意娘,接受了一整日的消息洗礼,精神震撼。
先是听到有人喧嚷:“太上道君皇帝的棺椁入城了!先帝的龙体回来了!”这倒不是什么新闻。
但在崔意娘听到这条消息后,未过一个时辰,便有数十队禁卫和宦官从皇宫内飞奔而出,在开封城各个板榜处张贴新的公文布告。
还在高声宣布:“金人狡诈,不曾归还太上道君皇帝梓宫!”
崔意娘:??
先帝的龙体又没回来?
她虽然没有特意去看,但她摆摊的街道就是主路的分支,在护送的大队走过街口的时候,她也瞥到了一眼硕大的棺椁。
那刚才回来的是啥玩意?!
很快,街头巷尾就布满了激烈讨论的百姓,很多都表示自己知道内幕,是从在官署、军中当差的亲人那里听说的可靠情报——
“金人真可恨,现在竟还如此辱我宋廷!难道不怕岳家军去打他们吗?他们的四太子不是都被岳爷爷抓了吗!”
有人问出了崔意娘的心声:“那大棺材里不是太上皇,是谁的尸身啊?”
“你没挤过去看?告示上都写了,那棺椁里是木头,是一段朽木啊!金人欺人太甚!”
“那太上道君皇帝龙体去哪儿了?”
“听说金人把咱们太上皇吊树上,让鸟给吃干净了!”
“不对,你听错了,是用布一裹埋到土里去,后来被野狼刨出来吃了。”
“啊?我打听来的虽也是以绢布裹了,但却不是埋到了土里,而是扔到水里喂鱼去了——据说金人的鱼都生的刀一样的齿,拆绢布跟咱们拆粽子一样容易。”太上皇当然就是那枚肉粽。
……
人民群众的想象力,或者说……美好祈愿总是丰富的。
总之,甭管本体去哪儿了,反正有一点是确定的:先帝大变死人,尸骨无存啦!
崔意娘的耳朵被各种言之凿凿的小道消息灌满。
然后越发确定:不是她的错觉,街头巷尾的百姓们除了对金人再次侮辱朝廷的激愤外,还有一些藏不住的对太上皇死的尸骨无存的‘喜气洋洋’。
柔福帝姬点了礼部官员来问。
礼部很快回禀道:金人临时制备的棺椁形制,原就与宋帝的规制不符。
既然总要惊动神榇,不若开而视之,然后奉安。
**
垂拱殿。
朝臣们看着侍卫宫人小心翼翼启棺。
心道:他们这一朝官员的履历之丰富,真是远迈前朝啊!
之前经历的种种国破跑路不必在说,只说这大殿开棺,一起围观先帝的遗骸,估计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甚至有经历过宋徽宗一朝的旧臣在想:先帝沉迷修仙,说自己是昊天大帝之子,太霄帝君下凡——那要是真的,这棺椁里的就不叫遗骸,该叫仙蜕啊。
不知会不会当真修炼得道,保存的面容栩栩如生。
*
棺材盖被挪开。
朝堂上一片死寂。
根本不必再验——
这都不是尸骨对不对的问题,这棺材里,分明只是一段枯木!
最懵的其实是金使。
他作为女真贵族和正使,是亲自去五国城办这件事的——他眼看着一具泥巴绢帛裹着的尸骨被装棺运走。
如同一道雪亮闪电在脑海中划过,他的目光立刻去搜寻岳云!
是他,是那位年轻的将领,他说接下来由他护卫宋帝的尸身。
自己信了!
可怎么能不信?宋人不是最讲究君臣父子的吗?
他一个那样年轻的将领,怎么就敢犯下擅动帝王遗骸的诛九族大罪?!
除非……
然而金使没有时间再头脑风暴下去了。
毕竟头脑风暴,需要有头脑。
下一刻,就不是他脑海中闪过的白光,而是眼前闪过的白光。
就在绝大部分朝臣依旧处在‘先帝尸骸竟然是木头,金人实在欺人太甚’的阶段——就见帝姬已经亲自提剑奔下丹陛。
一直跟在她身边护卫的梁红玉将军,则擒住了还在转着脖子找岳云的金国正使。
没有丝毫犹豫,吹毛断发的宝剑剑锋划过脖颈。
帝姬的面容甚至也被鲜血所溅染到,若一扇桃花。
“君父尸骨被践辱之仇痛贯心骨,今日百官共见——”
“吾誓不与虏俱存天地之间!若违此誓,来日必遭天戮身膏草野!”
第112章开封民意
绍兴八年秋。
开封城内的百姓们,经历了信息量爆炸的一天。
崔意娘是无数开封百姓里再寻常不过的一个。
今儿,她特意起的比往日早了大半个时辰,把自家卖煎夹子的摊子早早推了出去——板榜上昨日就张贴了朝廷的布告公文,今日先帝的棺椁入开封城。
这样的惊天大事,开封城内许多人都不愿错过,那叫一起早贪黑去城门和主马路上排队,等着围观那位终于回来(虽然是横着死回来)的先帝。
崔意娘没空去。她家中只有她跟老母亲相依为命,靠着卖煎夹子过活。
临出门前,拄着拐的母亲摘了院中一朵小小的野菊给她别在发鬓上,打心底里笑出来:“这样才好看。”
不似之前许多年,她们一直是灰蓬蓬,不敢抬头也不敢打扮的人。
毕竟是……亡国奴。
开封城曾有百万多人。
金人入寇后曾大纵屠戮,亦虏掠走许多宋人充作奴仆。
于是自靖康之难后,开封城早不复当年繁华盛景。
只是曾经城市人口基数大,看起来幸存下来的百姓还不少,不似开封城外河南路许多曾经的城镇村落,已然是人烟绝迹,蒿莱满野。
当然开封城内这些百姓能侥幸活下来,不是贼寇不够残暴,主要是他们进入这座开封城是为了占有和享受——如果所有百姓都被一夕杀光了,谁来供养他们?杀猪还不能一口气都杀了呢。
只是……逃过城破屠戮的人,也不代表能一直活下去。
崔意娘推着她的小吃车来到熟悉的街道上,很容易能分辨出哪些是一直在城内做亡国奴的北人,哪些是义军入城或者是从南边归来的军、民。
——因当年金人进入开封,要求所有宋民与金人一般剃头辫发,改换衣衫。
凡民不削发或是着旧汉服者死!
如今北伐王师入驻开封,衣裳可以换回来,头发却没法那么快长回来。
崔意娘路过贴着朝廷公文的榜板,不由略微顿足。
她还记得十一年前这里贴着的金国榜文:“既归本朝,宜同风俗,亦仰削去头发短巾左衽。敢有违犯,即是犹怀旧国,当正典刑,不得错失。”[1]
彼时血腥气尚未散去的街道上,有官员带着兵丁(许多还不是金人,而是投了金人的宋官汉奸)挨个检查路上的百姓:大约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卖力,哪怕剃了头的人,只要顶发稍长或者样式不够标准的,依旧会被他们拉到一旁去,一刀把头砍掉。
崔意娘的父亲就是这样丢了命,而兄弟当夜跑掉,说要去城外做红巾军。
反正,要不去投身义军做‘金人的通缉犯’,要不就剃头,没有第三条路可以选。
而人这一走,就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再也没有一点消息传回来。
该是不在了。
她与母亲没有多难接受亲人的死讯,从十二年前起,这开封城里每个百姓都是如此,虽然依旧会伤痛的死去活来,但,却不会为此而意外。
走出家门的亲人可能再也回不来,是件发生频率很不低的事情:或许碰上了心情不好的官兵被寻个理由捉去打死,或许被路过的金人看到直接捆走做奴仆,或许只是没有来得及躲避飞奔的金人马蹄……
总之,活过今天是今天,活过明天是赚的。
不过如此。
天色还是墨汁一样的浓黑。
街上却比往日多了许多人,都是涌向城门口的方向,等着先帝的棺椁入城。
崔意娘在秋日寒凉的清晨,吐出一口白色的雾气来,开始麻利地翻动着煎素夹。
说起来,她虽然对皇帝的棺椁很不感兴趣,但北伐军入城的那一天她却是去迎看来着!
而且跟这开封城无数百姓一起,努力把自己的吃食投喂到将士们手中。
她成功了!
崔意娘把煎肉夹用油纸包了捆好,并没有从正面递,那很容易被推拒回来——她是把温热的油纸包从侧后方忽然塞到一个年轻兵丁怀里,在他回头想要交还食物的时候,意娘早就蹲身消失在人群中。
军伍行进不停,于是那张年轻却带着火灰和疤痕的面容,只得茫然抱着一包香喷喷的煎夹子往前走去。
直到今日想起此事来,崔意娘的嘴角还是忍不住一弯。
比起解救她们的北伐王师入开封,曾经扔下天下万民自己跑路的徽宗入京……别说死的,就算是活的,崔意娘也不想浪费一天出摊日去看。
对她和很多百姓来说:皇帝的大棺材回不回来,都是跟他们无关的平凡一天嘛!
*
然而这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
自家小食车就在板榜不远处的崔意娘,接受了一整日的消息洗礼,精神震撼。
先是听到有人喧嚷:“太上道君皇帝的棺椁入城了!先帝的龙体回来了!”这倒不是什么新闻。
但在崔意娘听到这条消息后,未过一个时辰,便有数十队禁卫和宦官从皇宫内飞奔而出,在开封城各个板榜处张贴新的公文布告。
还在高声宣布:“金人狡诈,不曾归还太上道君皇帝梓宫!”
崔意娘:??
先帝的龙体又没回来?
她虽然没有特意去看,但她摆摊的街道就是主路的分支,在护送的大队走过街口的时候,她也瞥到了一眼硕大的棺椁。
那刚才回来的是啥玩意?!
很快,街头巷尾就布满了激烈讨论的百姓,很多都表示自己知道内幕,是从在官署、军中当差的亲人那里听说的可靠情报——
“金人真可恨,现在竟还如此辱我宋廷!难道不怕岳家军去打他们吗?他们的四太子不是都被岳爷爷抓了吗!”
有人问出了崔意娘的心声:“那大棺材里不是太上皇,是谁的尸身啊?”
“你没挤过去看?告示上都写了,那棺椁里是木头,是一段朽木啊!金人欺人太甚!”
“那太上道君皇帝龙体去哪儿了?”
“听说金人把咱们太上皇吊树上,让鸟给吃干净了!”
“不对,你听错了,是用布一裹埋到土里去,后来被野狼刨出来吃了。”
“啊?我打听来的虽也是以绢布裹了,但却不是埋到了土里,而是扔到水里喂鱼去了——据说金人的鱼都生的刀一样的齿,拆绢布跟咱们拆粽子一样容易。”太上皇当然就是那枚肉粽。
……
人民群众的想象力,或者说……美好祈愿总是丰富的。
总之,甭管本体去哪儿了,反正有一点是确定的:先帝大变死人,尸骨无存啦!
崔意娘的耳朵被各种言之凿凿的小道消息灌满。
然后越发确定:不是她的错觉,街头巷尾的百姓们除了对金人再次侮辱朝廷的激愤外,还有一些藏不住的对太上皇死的尸骨无存的‘喜气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