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妻奴_分卷阅读_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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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阚飞周折一番寻到薛印病房门外时,门内温馨和睦的“一家六口”彻底土崩瓦解了他刚刚在楼下竖立起来的心理建设。
除了薛里来居然还有三个孩子······
三个······
消隐下去的怒火与恨意再一次蜂拥而至,他为了薛印丢了一颗肾,因为这样他失去了性欲望,在那段养病的日子里患上了心理性ED症。
紧张、压力、抑郁、焦虑和与薛印感情不和等诸多精神心理因素造成了他的勃起功能障碍。这种难以启齿的痛苦伴随他五年之久直至现在。
因为薛印他娶了一只公猫。比起让他倒插门入赘某个富婆的家门,倒不如娶一只继承百亿遗产的孟加拉猫自由自在!
段段往事不堪回首。当年阚飞一气之下远走他乡,不惜以百万价钱卖了一颗肾,就算他此生死在外面,起码给他大哥留下五十万元,无论如何,省吃俭用点也够阚翔这辈子。
134成功之路的背后
阚飞原本计划着卖掉一颗肾拿着钱领他哥走,随便去到哪个城市都好,或者哈尔滨这么大,就算同在一个城市也未必能碰的上。
想着蒸馒头开大排档,反正卖掉一颗肾的钱开什么样的小买卖也都够了。
但他舍不得薛印,这些全部是他自己在心里偷偷想想而已,直至最后一次的决裂,阚飞彻底破灭了希望,他想要与薛印并肩齐头,就必须要有比他身边领导还要崇高的社会地位。
卖肾的人再一次寻到了他,说一位富商为了他的儿子愿意出一百万通过地下途径买肾源,先付五十万,手术之后在付另外五十万。这一次阚飞红着眼睛答应了。
他兜里揣着唯一的一万块,毫不犹豫的把那五十万打到了他留给薛里来的存折中,无论如何也算了了他一个心愿。
结果他还是被坑了,手术之后他没能拿到另外的五十万,几次相加也不过有个十二万左右。
后来赶上一阵风潮他随着大流偷渡去了美国,幻想着在那里承包一些地做一个美国式的农场主。
只是机不逢时,那段灰暗的时期阚飞可谓是倒霉到家,最后不得不沦落到洗盘子刷碗的黑户。
苍天还算有眼,他在无人的后巷中救起一位性格怪异的流浪汉,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老汉一身的馊味,阚飞并没有嫌弃他,他随手将手中的比萨扔给了那人,心中无比凄楚,因为这流浪汉就是他未来的缩影。
他在流浪汉的身边坐下,也不管对方有没有在听,自顾自的讲起他的故事,讲他的哥哥,讲他的爱人,讲他的自卑,讲他的不甘,讲他也许会客死他乡······
那天晚上阚飞彻底被生活磨灭了满身的锐气,他把他所有的钱财都丢给了那个流浪汉,他觉得生无可恋,懦弱的想去投河来了解他如此悲哀的一生。
他飞扬着眉眼笑着对那流浪汉说:“好好活着吧,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我连赖活也活不下去了。
流浪汉跟着他去到了河畔,眼睁睁的看着他跳进了河流不做挣扎,就在阚飞俩眼发黑以为真的就此走完自己这短暂的一生之时,一双皱巴巴的手扯住了他,他握紧了那双手,竟而又放弃了求生。
但最终,他还是被那流浪汉救了上去。他幽幽转醒,耳蜗轰鸣,隐隐约约的听见那老汉开口跟他说:“已经死过一次了。起来跟我走,从今往后好好活着,一切从头再来。”
那是一位富豪榜上有名的美籍华人,又是一个膝下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他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阚飞不知道。
但老人让他圆了美国式农场主的梦。他开始给老人打工,一年四季在老人的农场里忙忙碌碌。
老人的话很少,平日里与阚飞相谈的次数少之又少,一年后的某一天,老人突然叫阚飞去聊天,从头至尾只说了几句话:“我马上要死了。”
然而,当阚飞周折一番寻到薛印病房门外时,门内温馨和睦的“一家六口”彻底土崩瓦解了他刚刚在楼下竖立起来的心理建设。
除了薛里来居然还有三个孩子······
三个······
消隐下去的怒火与恨意再一次蜂拥而至,他为了薛印丢了一颗肾,因为这样他失去了性欲望,在那段养病的日子里患上了心理性ED症。
紧张、压力、抑郁、焦虑和与薛印感情不和等诸多精神心理因素造成了他的勃起功能障碍。这种难以启齿的痛苦伴随他五年之久直至现在。
因为薛印他娶了一只公猫。比起让他倒插门入赘某个富婆的家门,倒不如娶一只继承百亿遗产的孟加拉猫自由自在!
段段往事不堪回首。当年阚飞一气之下远走他乡,不惜以百万价钱卖了一颗肾,就算他此生死在外面,起码给他大哥留下五十万元,无论如何,省吃俭用点也够阚翔这辈子。
134成功之路的背后
阚飞原本计划着卖掉一颗肾拿着钱领他哥走,随便去到哪个城市都好,或者哈尔滨这么大,就算同在一个城市也未必能碰的上。
想着蒸馒头开大排档,反正卖掉一颗肾的钱开什么样的小买卖也都够了。
但他舍不得薛印,这些全部是他自己在心里偷偷想想而已,直至最后一次的决裂,阚飞彻底破灭了希望,他想要与薛印并肩齐头,就必须要有比他身边领导还要崇高的社会地位。
卖肾的人再一次寻到了他,说一位富商为了他的儿子愿意出一百万通过地下途径买肾源,先付五十万,手术之后在付另外五十万。这一次阚飞红着眼睛答应了。
他兜里揣着唯一的一万块,毫不犹豫的把那五十万打到了他留给薛里来的存折中,无论如何也算了了他一个心愿。
结果他还是被坑了,手术之后他没能拿到另外的五十万,几次相加也不过有个十二万左右。
后来赶上一阵风潮他随着大流偷渡去了美国,幻想着在那里承包一些地做一个美国式的农场主。
只是机不逢时,那段灰暗的时期阚飞可谓是倒霉到家,最后不得不沦落到洗盘子刷碗的黑户。
苍天还算有眼,他在无人的后巷中救起一位性格怪异的流浪汉,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老汉一身的馊味,阚飞并没有嫌弃他,他随手将手中的比萨扔给了那人,心中无比凄楚,因为这流浪汉就是他未来的缩影。
他在流浪汉的身边坐下,也不管对方有没有在听,自顾自的讲起他的故事,讲他的哥哥,讲他的爱人,讲他的自卑,讲他的不甘,讲他也许会客死他乡······
那天晚上阚飞彻底被生活磨灭了满身的锐气,他把他所有的钱财都丢给了那个流浪汉,他觉得生无可恋,懦弱的想去投河来了解他如此悲哀的一生。
他飞扬着眉眼笑着对那流浪汉说:“好好活着吧,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我连赖活也活不下去了。
流浪汉跟着他去到了河畔,眼睁睁的看着他跳进了河流不做挣扎,就在阚飞俩眼发黑以为真的就此走完自己这短暂的一生之时,一双皱巴巴的手扯住了他,他握紧了那双手,竟而又放弃了求生。
但最终,他还是被那流浪汉救了上去。他幽幽转醒,耳蜗轰鸣,隐隐约约的听见那老汉开口跟他说:“已经死过一次了。起来跟我走,从今往后好好活着,一切从头再来。”
那是一位富豪榜上有名的美籍华人,又是一个膝下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他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阚飞不知道。
但老人让他圆了美国式农场主的梦。他开始给老人打工,一年四季在老人的农场里忙忙碌碌。
老人的话很少,平日里与阚飞相谈的次数少之又少,一年后的某一天,老人突然叫阚飞去聊天,从头至尾只说了几句话:“我马上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