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太平客栈浑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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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收整了一下,镖队的人手货物毫发无伤,天色将暗,一行人就直奔太平栈方向去了。那个小男孩说他们家就住在太平栈,苏雪聆自然不反对他们和自己一起走,反正太平栈也不远了。只是在黑衣汉子艰难地爬上马的时候,她瞥见黑马的捆龙钩上,居然也插着一把刀,修长轻捷,一如马贼的那些黑刀,不过刀柄已锈迹斑斑,好像很多年都没有用过,所以苏雪聆固然吃惊,倒也没放在心上。她和秦重走在镖队的最后,秦重忽然忧心忡忡地说:“大小姐,这回麻烦惹得大了!”苏雪聆一惊,急忙探头问:“怎么?”秦重亮出那个马贼的黑刀给苏雪聆看:“大小姐有没有听说过‘摩云天’贼帮?”苏雪聆使劲摇了摇头。秦重叹了口气说:“要不是听说摩云天在大漠上已经消失了十年,我死也不敢来这里混饭吃的。谁知道今天又让我遇见了!”
苏雪聆对秦重的大惊小怪很不满:“不是一样留下把刀带着尸体跑了么?”秦重看着她噘嘴的样子,叹息道:“哪里就这么简单?摩云天的马贼要不是手头够硬,又怎么能让你爹送金送银送了七年?附近的人谁最霸道,小贤王不是?但对摩云天马帮还不是干瞪眼!”苏雪聆吃惊得嘴巴都要掉到地上了:“送金送银给马贼?”秦重无奈地笑了笑道:“十六年前这片大漠的摩云天马帮实在是我所知道的最狠的马贼,他们有千人上下,人人黑马,善用一柄特别的黑刀,黑云一样来,黑云一样去。上到朝廷,下到百姓,敢去见他们已是英雄好汉,更别说冒犯和剿灭了。”苏雪聆摇摇头说:“难道真有这么可怕的恶人?”秦重挠了挠头道:“其实也不能一概而论,摩云天虽然是马贼可是也很有贼风。他们从来不抢平民,只是和大漠上的各族王爷巨富过不去,比如说大老爷那样的。”苏雪聆本来就大的眼睛现在瞪得快和铜铃一样了:“我爹难道容忍他们这样?”秦重点了点头道:“不仅容忍,你爹还说摩云天大当家是难得的真好汉,每次货物的进出,都抽三成给他们,从来没有心疼过!”“我爹会这样?”苏大小姐眼里,她爹是无论如何不会向恶人低头的。秦重“嗯”了一声:“我是府里的老人了,这事儿我清楚着呢。摩云天一柄黑刀纵横十三年,只听说过官差不敢走的路,没听说过摩云天不敢动的货。那时候你还小。”苏雪聆不自觉地吐了一下舌头:“那他们现在怎么这样对我们?”秦重摇摇头,叹了口气说:“谁知道?摩云天不是寻常人所能了解的,一时劫富济贫,一时又为了一些小恩怨杀人如麻。好好过了今天,明天到了小贤王的地方,货物运到,也就谢天谢地啦!”
不久太平栈已在眼前。苏雪聆整了整鬓角狠狠骂道:“见鬼!这是什么鬼地方?”
“可达马忘窟。回语是‘深绿之城’!”不知什么时候,黑衣汉子骑着他那匹黑马,马鞍上坐着父子俩转到镖队后面来了。苏雪聆奇怪地瞅了瞅他,他现在看起来倒不是那么猥琐了,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衣,络腮胡子和头发似乎很长时间没有梳理过,蛮有一点不羁的样子。他自己颇不好意思地咧嘴傻笑了一下:“酒醒了,哈哈,醒了。”“这里还能称作深绿?”苏雪聆讨厌透了这个地方。“原来是很绿的!”汉子的沙哑嗓音仿佛有一些感慨“三百年前它是附近最大的绿洲,要比现在太平栈的绿洲大上几百倍!”苏雪聆和秦重都不由一惊,太平栈的绿洲已是这里最大的绿洲,不是它在那里有着水源和食物,恐怕没有人能从这里穿越大漠,真不敢想像比它大上几百倍的绿洲会是个什么样子!
“刚才你们经过的那个土城原来叫做达马克,汉文是‘绿宝石’,是一个由西方跋涉了上千里才来到这个地方定居的部族建成的,还受过前朝的晋封。这个部族据说有很多能人巧匠,植草放牧,引水耕种,所以风沙一直没能吞掉这儿。后来部族的军力强大了,和回部冲突起来,双方恶战了三十多年,最后这个部族取胜了,回部远迁三百里,他们也就占据了深绿之城周围数百里方圆。但战时死人太多,土地疏于耕作,无人放牧植草,风沙渐渐就把这里变成了这个样子,绿宝石也就被放弃,成了现在的‘焚荒城’,那个部族也不知道又流浪到哪里去了,回部重新迁回了太平栈北边,也就是眼前这还没有被吞掉的小绿洲。”
秦重叹息了一声道:“好好的城后来居然变成了摩云天的一个寨子,那时候比现在还兴旺一点呢!兄弟你这样跑到那里去,要是十年前命早没有了!”汉子呆了半晌,笑笑说:“老哥你是不是好久不来了,那是猴年马月的事儿了。”苏雪聆也叹了一声,轻轻柔柔的叹息一下就给风吹散了,她自言自语地说:“现在哪里还是什么深绿之城嘛!”汉子插嘴道:“现在不是这个名字了,现在它叫‘奇而达达加姆’,是说‘不死之海’。”说罢一提马缰,直往前冲去,高声笑道:“小兔崽子,爷儿俩到家喽!”抱着孩子举起来,托了几下,放在自己肩膀上,果然,前面的炊烟里,温暖的绿洲太平栈已经在望。苏雪聆也高兴地提马跑了起来,欢声笑语里,急切地往不大的镇子奔去,染血的白衣在马背上飞扬着掠过众人的头顶,像一匹自在的轻虹。
太平栈,据说在千里黄沙中风水是一等一的,不知有过多少商队旅客来到这个小小的绿洲时痛哭流涕,因为他们终于能在浩瀚千里的大漠里死里逃生!回语里它的名字叫“梦想之国”但是,真正因为想看看梦想之国来到这里的人都只有失望,这里没有黄金美女,没有美酒佳肴,有的只是空气里腥膻的羊肉气味和闹哄哄的人来人往。太平客栈是这个小绿洲上惟一的一家客栈。汉子的黑马明显比其他的马匹要神骏得多,一溜飞烟,第一个冲到了客栈的门口,一偏腿子下了马,把儿子抱下来,往他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喝一声:“买酒去,老爹快渴死了!”自顾自先进了客栈,也没人招呼他,他自己踏着一张凳子,张牙舞爪地坐在另一张凳子上,看起了夕阳。
苏雪聆走进客栈的时候几乎是踮起脚尖,她简直没法想像这也能叫做客栈。在两扇酱色的门板后,地上满是干了的牛羊血迹,一群各式各样的大汉摆着各式各样的姿势,却不外乎都在喝酒。那个孩子跑到掌柜的身边说着什么,他个子不高,掌柜的居然很和蔼地弯下腰来听他说话,面上却有难色。孩子拉着掌柜的衣袖,摇了半天,掌柜的才无奈地摸摸孩子的小脑袋,狠狠用眼剜了一下黑衣汉子,叫来一个小伙计领了孩子去了。
一会儿,孩子已经换了衣服,在店里跑来跑去地当起小二来。小家伙很机灵,滚烫的锅碗端着,笑微微地倒像熟门熟路一样。客人们似乎都很喜欢他,不时给他几个铜钱,使得本来又有些义愤填膺的苏大小姐也没有什么话好说。镖师们安置了下来,把箱子堆在一间屋子里,除了守卫的人,大家都坐在店中,也开始要了酒菜。
瞅个间隙,苏雪聆扯了掌柜到厨房里问起黑衣的汉子和孩子,她本来想旁敲侧击一下,谁知掌柜一看她对那两父子有兴趣,话匣子就打开了:“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爷儿俩了!”原来汉子是八年前来到小镇上的落魄牧人,身边就只有这个孩子,他一嗜酒,二又懒,除了一身驯马的身手别的什么都不会,虽然他驯马的身手当真不同凡响,什么样的烈马都能手到擒来,但是每当拿到一点钱,就立刻换成酒喝得干干净净。性子还特别的犟,成天要么别人看他不顺眼把他打得头破血流爬不起来,要么就是没有钱付酒账给赶到大街上躺着。但是他那名叫贝儿的儿子却极是乖巧,很能讨人喜欢,五岁就会帮人干活来养活他老爹,按掌柜的话说来就是也不知道谁是爹了!说话间,刚巧贝儿来找掌柜的,掌柜的叹了口气叫伙计给黑衣汉子送一壶酒、半斤熟牛肉去,转头才向苏雪聆说道:“贝儿求我让他做点活儿给他老爹抵酒钱,哎”苏雪聆看着贝儿小小的背影跑到门口,回身来对她乐乐地一笑,又迈着小腿忙活去了,那声叹气就和掌柜的发在了一起。
苏雪聆悄悄把贝儿拉到自己房间里,她想不通孩子怎能这样干活,所以决定给贝儿一些钱。谁知道找遍了口袋居然一个铜钱也没有,平日苏大小姐出门,跟班少说也有四五个,什么时候倒要自己带钱来着?她又不愿意叫下面正喝得面红耳赤的秦重等人拿银子,只得抽下自己头上的碧玉点凤钗塞到贝儿的衣襟里。她本意是要贝儿留着,什么时候他的混蛋老爹不管他,自己喝死了也好有点钱买吃的,还生怕贝儿太要强不愿意接受,谁知道贝儿看见这个,乐得合不拢嘴:“谢谢姐姐,又有钱给爹买酒了!”苏雪聆一时愣住,无话可说。
她也没有事情做,拿来热水仔仔细细帮贝儿洗了个脸,折腾了一会,天已黑了,黑衣的汉子也没有想到要找儿子。苏雪聆带贝儿出来叫东西吃的时候,汉子已经醉成了一堆烂泥。醉了的汉子和醒的时候截然不同,苏雪聆看着他的一双眼睛,不禁感到一阵难以忍受的恐惧。他本来就朦胧的双眼此时已空洞得什么都没有,怔怔地盯着苏雪聆和自己的儿子好一会儿,才对贝儿说:“乖儿子,你饿不饿?”乖巧的贝儿赶快说:“不饿!”汉子无言半晌,道:“好!”拉了贝儿坐在他腿上,一会儿,他自己就把头扣在桌子上,静静的似乎是睡着了,一双手却紧紧地搂着贝儿,自始至终就没有注意到苏雪聆这么个大活人的出现。
苏雪聆找了个干净点的桌子,靠着窗口,要了饭菜,窗外的夜色已经极深,绿洲上别的住户都已经入睡,只有太平栈还依旧灯火通明,窗外风声呼啸,她不由得轻叹,不知道这里的人过的是怎样一种飘摇的生活。
忽然,她听见远处似乎有滚滚巨雷卷地而来,镖队中她内力最为精深,最先反应了过来,那不是雷声,是马蹄声!而且她相信——摩云天来了!
长剑立刻出鞘,苏雪聆喝起镖师们急忙封住客栈的大门,自己挺剑立在门后。她是女流,可她是这些人的头儿,所以一剑当先,她自己想都没有想过,门是没有用的。当远来的雷声滚到客栈的门外骤然止息时,她看见两个持大铁油锤的黑马马贼撕纸一样地顶破了客栈的大门,连人带马直冲了进来。雪剑飘红,她不假思索,上来就用了“回风舞柳”的一式“外招”——“神女生涯原是梦”两个人头直坠地下。这是峨嵋当年一个出身青楼的女尼所创,她本来很不喜欢也不愿意使用的剑招,现在毫不犹豫地就使了出来,只因为她知道门外的马贼有近乎百人之多,生死一线,还有什么可以忌讳的呢?她剑气陡长,身边长剑所及,七尺飞红,血光剑影里,断肢嘶吼,一片修罗杀场。
大伙收整了一下,镖队的人手货物毫发无伤,天色将暗,一行人就直奔太平栈方向去了。那个小男孩说他们家就住在太平栈,苏雪聆自然不反对他们和自己一起走,反正太平栈也不远了。只是在黑衣汉子艰难地爬上马的时候,她瞥见黑马的捆龙钩上,居然也插着一把刀,修长轻捷,一如马贼的那些黑刀,不过刀柄已锈迹斑斑,好像很多年都没有用过,所以苏雪聆固然吃惊,倒也没放在心上。她和秦重走在镖队的最后,秦重忽然忧心忡忡地说:“大小姐,这回麻烦惹得大了!”苏雪聆一惊,急忙探头问:“怎么?”秦重亮出那个马贼的黑刀给苏雪聆看:“大小姐有没有听说过‘摩云天’贼帮?”苏雪聆使劲摇了摇头。秦重叹了口气说:“要不是听说摩云天在大漠上已经消失了十年,我死也不敢来这里混饭吃的。谁知道今天又让我遇见了!”
苏雪聆对秦重的大惊小怪很不满:“不是一样留下把刀带着尸体跑了么?”秦重看着她噘嘴的样子,叹息道:“哪里就这么简单?摩云天的马贼要不是手头够硬,又怎么能让你爹送金送银送了七年?附近的人谁最霸道,小贤王不是?但对摩云天马帮还不是干瞪眼!”苏雪聆吃惊得嘴巴都要掉到地上了:“送金送银给马贼?”秦重无奈地笑了笑道:“十六年前这片大漠的摩云天马帮实在是我所知道的最狠的马贼,他们有千人上下,人人黑马,善用一柄特别的黑刀,黑云一样来,黑云一样去。上到朝廷,下到百姓,敢去见他们已是英雄好汉,更别说冒犯和剿灭了。”苏雪聆摇摇头说:“难道真有这么可怕的恶人?”秦重挠了挠头道:“其实也不能一概而论,摩云天虽然是马贼可是也很有贼风。他们从来不抢平民,只是和大漠上的各族王爷巨富过不去,比如说大老爷那样的。”苏雪聆本来就大的眼睛现在瞪得快和铜铃一样了:“我爹难道容忍他们这样?”秦重点了点头道:“不仅容忍,你爹还说摩云天大当家是难得的真好汉,每次货物的进出,都抽三成给他们,从来没有心疼过!”“我爹会这样?”苏大小姐眼里,她爹是无论如何不会向恶人低头的。秦重“嗯”了一声:“我是府里的老人了,这事儿我清楚着呢。摩云天一柄黑刀纵横十三年,只听说过官差不敢走的路,没听说过摩云天不敢动的货。那时候你还小。”苏雪聆不自觉地吐了一下舌头:“那他们现在怎么这样对我们?”秦重摇摇头,叹了口气说:“谁知道?摩云天不是寻常人所能了解的,一时劫富济贫,一时又为了一些小恩怨杀人如麻。好好过了今天,明天到了小贤王的地方,货物运到,也就谢天谢地啦!”
不久太平栈已在眼前。苏雪聆整了整鬓角狠狠骂道:“见鬼!这是什么鬼地方?”
“可达马忘窟。回语是‘深绿之城’!”不知什么时候,黑衣汉子骑着他那匹黑马,马鞍上坐着父子俩转到镖队后面来了。苏雪聆奇怪地瞅了瞅他,他现在看起来倒不是那么猥琐了,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衣,络腮胡子和头发似乎很长时间没有梳理过,蛮有一点不羁的样子。他自己颇不好意思地咧嘴傻笑了一下:“酒醒了,哈哈,醒了。”“这里还能称作深绿?”苏雪聆讨厌透了这个地方。“原来是很绿的!”汉子的沙哑嗓音仿佛有一些感慨“三百年前它是附近最大的绿洲,要比现在太平栈的绿洲大上几百倍!”苏雪聆和秦重都不由一惊,太平栈的绿洲已是这里最大的绿洲,不是它在那里有着水源和食物,恐怕没有人能从这里穿越大漠,真不敢想像比它大上几百倍的绿洲会是个什么样子!
“刚才你们经过的那个土城原来叫做达马克,汉文是‘绿宝石’,是一个由西方跋涉了上千里才来到这个地方定居的部族建成的,还受过前朝的晋封。这个部族据说有很多能人巧匠,植草放牧,引水耕种,所以风沙一直没能吞掉这儿。后来部族的军力强大了,和回部冲突起来,双方恶战了三十多年,最后这个部族取胜了,回部远迁三百里,他们也就占据了深绿之城周围数百里方圆。但战时死人太多,土地疏于耕作,无人放牧植草,风沙渐渐就把这里变成了这个样子,绿宝石也就被放弃,成了现在的‘焚荒城’,那个部族也不知道又流浪到哪里去了,回部重新迁回了太平栈北边,也就是眼前这还没有被吞掉的小绿洲。”
秦重叹息了一声道:“好好的城后来居然变成了摩云天的一个寨子,那时候比现在还兴旺一点呢!兄弟你这样跑到那里去,要是十年前命早没有了!”汉子呆了半晌,笑笑说:“老哥你是不是好久不来了,那是猴年马月的事儿了。”苏雪聆也叹了一声,轻轻柔柔的叹息一下就给风吹散了,她自言自语地说:“现在哪里还是什么深绿之城嘛!”汉子插嘴道:“现在不是这个名字了,现在它叫‘奇而达达加姆’,是说‘不死之海’。”说罢一提马缰,直往前冲去,高声笑道:“小兔崽子,爷儿俩到家喽!”抱着孩子举起来,托了几下,放在自己肩膀上,果然,前面的炊烟里,温暖的绿洲太平栈已经在望。苏雪聆也高兴地提马跑了起来,欢声笑语里,急切地往不大的镇子奔去,染血的白衣在马背上飞扬着掠过众人的头顶,像一匹自在的轻虹。
太平栈,据说在千里黄沙中风水是一等一的,不知有过多少商队旅客来到这个小小的绿洲时痛哭流涕,因为他们终于能在浩瀚千里的大漠里死里逃生!回语里它的名字叫“梦想之国”但是,真正因为想看看梦想之国来到这里的人都只有失望,这里没有黄金美女,没有美酒佳肴,有的只是空气里腥膻的羊肉气味和闹哄哄的人来人往。太平客栈是这个小绿洲上惟一的一家客栈。汉子的黑马明显比其他的马匹要神骏得多,一溜飞烟,第一个冲到了客栈的门口,一偏腿子下了马,把儿子抱下来,往他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喝一声:“买酒去,老爹快渴死了!”自顾自先进了客栈,也没人招呼他,他自己踏着一张凳子,张牙舞爪地坐在另一张凳子上,看起了夕阳。
苏雪聆走进客栈的时候几乎是踮起脚尖,她简直没法想像这也能叫做客栈。在两扇酱色的门板后,地上满是干了的牛羊血迹,一群各式各样的大汉摆着各式各样的姿势,却不外乎都在喝酒。那个孩子跑到掌柜的身边说着什么,他个子不高,掌柜的居然很和蔼地弯下腰来听他说话,面上却有难色。孩子拉着掌柜的衣袖,摇了半天,掌柜的才无奈地摸摸孩子的小脑袋,狠狠用眼剜了一下黑衣汉子,叫来一个小伙计领了孩子去了。
一会儿,孩子已经换了衣服,在店里跑来跑去地当起小二来。小家伙很机灵,滚烫的锅碗端着,笑微微地倒像熟门熟路一样。客人们似乎都很喜欢他,不时给他几个铜钱,使得本来又有些义愤填膺的苏大小姐也没有什么话好说。镖师们安置了下来,把箱子堆在一间屋子里,除了守卫的人,大家都坐在店中,也开始要了酒菜。
瞅个间隙,苏雪聆扯了掌柜到厨房里问起黑衣的汉子和孩子,她本来想旁敲侧击一下,谁知掌柜一看她对那两父子有兴趣,话匣子就打开了:“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爷儿俩了!”原来汉子是八年前来到小镇上的落魄牧人,身边就只有这个孩子,他一嗜酒,二又懒,除了一身驯马的身手别的什么都不会,虽然他驯马的身手当真不同凡响,什么样的烈马都能手到擒来,但是每当拿到一点钱,就立刻换成酒喝得干干净净。性子还特别的犟,成天要么别人看他不顺眼把他打得头破血流爬不起来,要么就是没有钱付酒账给赶到大街上躺着。但是他那名叫贝儿的儿子却极是乖巧,很能讨人喜欢,五岁就会帮人干活来养活他老爹,按掌柜的话说来就是也不知道谁是爹了!说话间,刚巧贝儿来找掌柜的,掌柜的叹了口气叫伙计给黑衣汉子送一壶酒、半斤熟牛肉去,转头才向苏雪聆说道:“贝儿求我让他做点活儿给他老爹抵酒钱,哎”苏雪聆看着贝儿小小的背影跑到门口,回身来对她乐乐地一笑,又迈着小腿忙活去了,那声叹气就和掌柜的发在了一起。
苏雪聆悄悄把贝儿拉到自己房间里,她想不通孩子怎能这样干活,所以决定给贝儿一些钱。谁知道找遍了口袋居然一个铜钱也没有,平日苏大小姐出门,跟班少说也有四五个,什么时候倒要自己带钱来着?她又不愿意叫下面正喝得面红耳赤的秦重等人拿银子,只得抽下自己头上的碧玉点凤钗塞到贝儿的衣襟里。她本意是要贝儿留着,什么时候他的混蛋老爹不管他,自己喝死了也好有点钱买吃的,还生怕贝儿太要强不愿意接受,谁知道贝儿看见这个,乐得合不拢嘴:“谢谢姐姐,又有钱给爹买酒了!”苏雪聆一时愣住,无话可说。
她也没有事情做,拿来热水仔仔细细帮贝儿洗了个脸,折腾了一会,天已黑了,黑衣的汉子也没有想到要找儿子。苏雪聆带贝儿出来叫东西吃的时候,汉子已经醉成了一堆烂泥。醉了的汉子和醒的时候截然不同,苏雪聆看着他的一双眼睛,不禁感到一阵难以忍受的恐惧。他本来就朦胧的双眼此时已空洞得什么都没有,怔怔地盯着苏雪聆和自己的儿子好一会儿,才对贝儿说:“乖儿子,你饿不饿?”乖巧的贝儿赶快说:“不饿!”汉子无言半晌,道:“好!”拉了贝儿坐在他腿上,一会儿,他自己就把头扣在桌子上,静静的似乎是睡着了,一双手却紧紧地搂着贝儿,自始至终就没有注意到苏雪聆这么个大活人的出现。
苏雪聆找了个干净点的桌子,靠着窗口,要了饭菜,窗外的夜色已经极深,绿洲上别的住户都已经入睡,只有太平栈还依旧灯火通明,窗外风声呼啸,她不由得轻叹,不知道这里的人过的是怎样一种飘摇的生活。
忽然,她听见远处似乎有滚滚巨雷卷地而来,镖队中她内力最为精深,最先反应了过来,那不是雷声,是马蹄声!而且她相信——摩云天来了!
长剑立刻出鞘,苏雪聆喝起镖师们急忙封住客栈的大门,自己挺剑立在门后。她是女流,可她是这些人的头儿,所以一剑当先,她自己想都没有想过,门是没有用的。当远来的雷声滚到客栈的门外骤然止息时,她看见两个持大铁油锤的黑马马贼撕纸一样地顶破了客栈的大门,连人带马直冲了进来。雪剑飘红,她不假思索,上来就用了“回风舞柳”的一式“外招”——“神女生涯原是梦”两个人头直坠地下。这是峨嵋当年一个出身青楼的女尼所创,她本来很不喜欢也不愿意使用的剑招,现在毫不犹豫地就使了出来,只因为她知道门外的马贼有近乎百人之多,生死一线,还有什么可以忌讳的呢?她剑气陡长,身边长剑所及,七尺飞红,血光剑影里,断肢嘶吼,一片修罗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