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黎天戈愤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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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的伤好了以后,就去了缅甸那边,一直呆在玄霄谷。
玄霄谷是黎天戈的秘密生产基地之一,那里种植了大片的金色的花朵,用这种花提炼出来的毒品,将是原来那些毒品纯度的十倍不止,带给他们的利益,将是空前的,所以他们叫它黄金花。
杨瑞本来伤好之后是应该回到K市,继续打理阿房宫的,可是因为黄金花的关系,他去了缅甸,毕竟和黄金花比起来,没有什么是更重要的了。
黎天戈洗过澡,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健步走到书房。
杨瑞见到老板过来,脸上难掩的兴奋,“老板!您换了地方,我差点找不到了,这小岛真不错!老板很会挑地方,在这里交易的话,一般的人是无法跟踪的。”
黎天戈笑道:“谁跟你说这里是用来做生意的?你这么急着来这里,是不是黄金花的提炼成功了?”
杨瑞不由得伸出大拇指来,“老板就是老板,一说就中!”他从怀里掏出一包白色的粉末,递到黎天戈的手上。
晶晶亮亮的,那些白色的粉末,竟然散发着淡淡的光芒。黎天戈看着这包白色的粉末,勾唇而笑。
“杨瑞你辛苦了。”他摆了摆手,两个人重新的坐在沙发上。
“为老板效劳,是我的荣幸。只要你不再怪我就好,老板,之前是我的错,一时色迷心窍,您不杀我,就是最大的恩典了。”杨瑞说这一番话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他已经听说了老板和向晚的事,并且知道,向晚此刻就在这栋房子里。他以前曾经做过一些荒唐的事,不过那个时候向晚不是老板的女人,他碰了,并不觉得是一种犯罪,可是如今不同,老板已经明确地昭告天下,向晚是他的女人,那么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些,就变得不可饶恕。
黎天戈想了一下道:“杨瑞,你跟我多久了?”
“十年零十一个月十六天。”杨瑞答的很快。
黎天戈笑了笑道:“你和安曼一样,把时间记得分毫不差。”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纽约的那条破旧的巷子里,是你站在我的面前,将我从地狱的边缘拉了回来。”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他病倒在街头,就快要饿死,也快要冻死的时候,是一个仿若天神的少年,站在他的面前。
很多人经过他的身边,但是只有那个少年停住了脚步,蹲下身子问他:“你想要活命吗?”
杨瑞自然点头,他不想就这么死了,毫无价值。
少年笑了笑,“跟着我,我会给你让很多人羡慕的权利地位,跟着我,你就能活下来!”
从那以后,杨瑞就跟着黎天戈。亲眼看着这个少年,将自己的事业版图一点一点地扩大。他不得不说,老板变了,当初的那个少年,身上散发的寒光,令人畏惧,如今的老板,是令人敬畏。
“已经那么久了,杨瑞你了解我吗?”
杨瑞楞了一下,坦诚地摇摇头,“老板你在我眼中是个谜。”
“其实我都不了解我自己,有些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要一意孤行。我做过的那么多事,只有一件事,让我后悔了,就是向晚。我知道你喜欢她,可是你给不起她爱。我能给她爱,可是她却不要。你看,这人心,是多奇妙的东西。”
“老板,我再也不会打嫂子的主意了,以前是我混蛋,老板我对不起你!”
黎天戈摆了摆手,打断他的话,“不过是我自作孽而已。杨瑞,你可知,我当初为什么要那么丧心病狂地去伤害向晚?”
杨瑞自然摇头,这个疑惑困扰了他很久,想问却又不敢问,有几次他去问安曼,安曼只是叹气,却并没有说什么,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
烟雾缭绕在黎天戈修长的手指上,他其实很少吸烟,他时刻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只有在心情非常烦躁、无法调节的时候,他才会去吸烟。
黎天戈吐了一口烟雾,缓缓道:“在十三年前,我跟你一样,是一个被人扔在街边,人人唾弃的乞丐!但是在十四年前,我还是被人高高捧起的大少爷,这一切的变化,都只因为向晚的一句话。”
杨瑞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他哪里想到,光辉如老板,也会有不堪的过去,他是知道当乞丐的滋味的,那是令人厌恶的,就算是施舍,也不是同情,而是厌恶。
黎天戈微笑了一下,接着说下去,“华宇原来并不是一间公司,而只是一个帮派组织,我的父亲就是首领,跟我们做的生意差不多,不过我们现在做的手法,比他高明就是了。那个时候,我年纪还小,父亲对我很好,组织里的事情,我知之甚少,他将我送到了国外。”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可是有一天,帮会里有叛徒想要叛变,被父亲发现了。对方当时正在和买家交易,父亲带着人赶去了。谁想这一切被一个小女孩看见了,她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会去那个仓库,神奇的是,父亲当时处理帮派事物,也没有发现那个小女孩。”
“后来有一天,记忆中似乎是母亲的生日,父亲难得在家,一家人刚准备吃一顿团圆饭的时候,警察就冲进来了,将父亲抓走了。”
“再后来,帮派里的人就对我们一家赶尽杀绝。我的母亲为了换我一条命,死了。而我像一条狗一样,生活在美国的贫民窟里。”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小女孩,有一个高官的父亲,她的举报,让警方一举拿下了父亲。再后来,我回国,用同样的手段,让那个女孩家破人亡,折磨她,报复她。我的丧心病狂,如今已经有了报应,让我爱上那个我亲手毁了的女人,这就是我的报应。”
黎天戈的话,无疑是一枚炸弹,杀伤力太过严重,以至于杨瑞久久无言。良久才有些结巴地道:“当年的那个女孩就是向晚?”
黎天戈点点头,“很戏剧化吗?”
“我不敢想象,你是怎么爬到今天的这个位子的。”
黎天戈拍了拍他的肩膀,“都过去了。杨瑞你在岛上休息几天,黄金花的事情还要你亲自看着。最近华宇要起风了,那些老家伙,似乎开始有动作了。”
杨瑞点点头,“我知道。黄金花的事情,老板请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一定在地里给您种出黄金来!”
“辛苦了。还有一件事,以后你要躲着点向晚,还有今天听到的话,你要全部都忘记,绝对不能让向晚知道。”
“放心。我走了。”
杨瑞走后,黎天戈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旁边的烟灰缸已经满了,他还在一根接着一根地吸烟。那些过去,掩藏着背后的秘密,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时候,是安曼陪着他,只有安曼知道,他为了夺回父亲的产业,做过多少羞耻的事情,他那个时候,根本就没当自己是个人,而是毫无尊严。有谁会知道,一个少年,从天之骄子,变成落魄的乞丐,又势单力薄地去为父亲平反,他所经历的,有谁知道?
他以为那些不堪的过去自己已经忘记,没想到如今还是历历在目,所有伤害过他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他自己亦是如此。
杨瑞的伤好了以后,就去了缅甸那边,一直呆在玄霄谷。
玄霄谷是黎天戈的秘密生产基地之一,那里种植了大片的金色的花朵,用这种花提炼出来的毒品,将是原来那些毒品纯度的十倍不止,带给他们的利益,将是空前的,所以他们叫它黄金花。
杨瑞本来伤好之后是应该回到K市,继续打理阿房宫的,可是因为黄金花的关系,他去了缅甸,毕竟和黄金花比起来,没有什么是更重要的了。
黎天戈洗过澡,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健步走到书房。
杨瑞见到老板过来,脸上难掩的兴奋,“老板!您换了地方,我差点找不到了,这小岛真不错!老板很会挑地方,在这里交易的话,一般的人是无法跟踪的。”
黎天戈笑道:“谁跟你说这里是用来做生意的?你这么急着来这里,是不是黄金花的提炼成功了?”
杨瑞不由得伸出大拇指来,“老板就是老板,一说就中!”他从怀里掏出一包白色的粉末,递到黎天戈的手上。
晶晶亮亮的,那些白色的粉末,竟然散发着淡淡的光芒。黎天戈看着这包白色的粉末,勾唇而笑。
“杨瑞你辛苦了。”他摆了摆手,两个人重新的坐在沙发上。
“为老板效劳,是我的荣幸。只要你不再怪我就好,老板,之前是我的错,一时色迷心窍,您不杀我,就是最大的恩典了。”杨瑞说这一番话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他已经听说了老板和向晚的事,并且知道,向晚此刻就在这栋房子里。他以前曾经做过一些荒唐的事,不过那个时候向晚不是老板的女人,他碰了,并不觉得是一种犯罪,可是如今不同,老板已经明确地昭告天下,向晚是他的女人,那么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些,就变得不可饶恕。
黎天戈想了一下道:“杨瑞,你跟我多久了?”
“十年零十一个月十六天。”杨瑞答的很快。
黎天戈笑了笑道:“你和安曼一样,把时间记得分毫不差。”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纽约的那条破旧的巷子里,是你站在我的面前,将我从地狱的边缘拉了回来。”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他病倒在街头,就快要饿死,也快要冻死的时候,是一个仿若天神的少年,站在他的面前。
很多人经过他的身边,但是只有那个少年停住了脚步,蹲下身子问他:“你想要活命吗?”
杨瑞自然点头,他不想就这么死了,毫无价值。
少年笑了笑,“跟着我,我会给你让很多人羡慕的权利地位,跟着我,你就能活下来!”
从那以后,杨瑞就跟着黎天戈。亲眼看着这个少年,将自己的事业版图一点一点地扩大。他不得不说,老板变了,当初的那个少年,身上散发的寒光,令人畏惧,如今的老板,是令人敬畏。
“已经那么久了,杨瑞你了解我吗?”
杨瑞楞了一下,坦诚地摇摇头,“老板你在我眼中是个谜。”
“其实我都不了解我自己,有些时候,明明知道是错的,也要一意孤行。我做过的那么多事,只有一件事,让我后悔了,就是向晚。我知道你喜欢她,可是你给不起她爱。我能给她爱,可是她却不要。你看,这人心,是多奇妙的东西。”
“老板,我再也不会打嫂子的主意了,以前是我混蛋,老板我对不起你!”
黎天戈摆了摆手,打断他的话,“不过是我自作孽而已。杨瑞,你可知,我当初为什么要那么丧心病狂地去伤害向晚?”
杨瑞自然摇头,这个疑惑困扰了他很久,想问却又不敢问,有几次他去问安曼,安曼只是叹气,却并没有说什么,久而久之,也就不了了之。
烟雾缭绕在黎天戈修长的手指上,他其实很少吸烟,他时刻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只有在心情非常烦躁、无法调节的时候,他才会去吸烟。
黎天戈吐了一口烟雾,缓缓道:“在十三年前,我跟你一样,是一个被人扔在街边,人人唾弃的乞丐!但是在十四年前,我还是被人高高捧起的大少爷,这一切的变化,都只因为向晚的一句话。”
杨瑞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他哪里想到,光辉如老板,也会有不堪的过去,他是知道当乞丐的滋味的,那是令人厌恶的,就算是施舍,也不是同情,而是厌恶。
黎天戈微笑了一下,接着说下去,“华宇原来并不是一间公司,而只是一个帮派组织,我的父亲就是首领,跟我们做的生意差不多,不过我们现在做的手法,比他高明就是了。那个时候,我年纪还小,父亲对我很好,组织里的事情,我知之甚少,他将我送到了国外。”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可是有一天,帮会里有叛徒想要叛变,被父亲发现了。对方当时正在和买家交易,父亲带着人赶去了。谁想这一切被一个小女孩看见了,她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会去那个仓库,神奇的是,父亲当时处理帮派事物,也没有发现那个小女孩。”
“后来有一天,记忆中似乎是母亲的生日,父亲难得在家,一家人刚准备吃一顿团圆饭的时候,警察就冲进来了,将父亲抓走了。”
“再后来,帮派里的人就对我们一家赶尽杀绝。我的母亲为了换我一条命,死了。而我像一条狗一样,生活在美国的贫民窟里。”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小女孩,有一个高官的父亲,她的举报,让警方一举拿下了父亲。再后来,我回国,用同样的手段,让那个女孩家破人亡,折磨她,报复她。我的丧心病狂,如今已经有了报应,让我爱上那个我亲手毁了的女人,这就是我的报应。”
黎天戈的话,无疑是一枚炸弹,杀伤力太过严重,以至于杨瑞久久无言。良久才有些结巴地道:“当年的那个女孩就是向晚?”
黎天戈点点头,“很戏剧化吗?”
“我不敢想象,你是怎么爬到今天的这个位子的。”
黎天戈拍了拍他的肩膀,“都过去了。杨瑞你在岛上休息几天,黄金花的事情还要你亲自看着。最近华宇要起风了,那些老家伙,似乎开始有动作了。”
杨瑞点点头,“我知道。黄金花的事情,老板请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一定在地里给您种出黄金来!”
“辛苦了。还有一件事,以后你要躲着点向晚,还有今天听到的话,你要全部都忘记,绝对不能让向晚知道。”
“放心。我走了。”
杨瑞走后,黎天戈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旁边的烟灰缸已经满了,他还在一根接着一根地吸烟。那些过去,掩藏着背后的秘密,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时候,是安曼陪着他,只有安曼知道,他为了夺回父亲的产业,做过多少羞耻的事情,他那个时候,根本就没当自己是个人,而是毫无尊严。有谁会知道,一个少年,从天之骄子,变成落魄的乞丐,又势单力薄地去为父亲平反,他所经历的,有谁知道?
他以为那些不堪的过去自己已经忘记,没想到如今还是历历在目,所有伤害过他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他自己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