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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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驶入黑暗,空气轻浮掌心,一段异常宁静的时光。双耳只有呼啸风声,潜移默化又或暗自滋长。浮出入骨的黑暗,光明带来一刹的失明,握住自己左手无名指,小颗微凸的茧,摩挲着时光印痕,他突然失去控制,站着,呆着,眼泪毫无征兆的唰唰掉落。

    那年,他们相遇。18岁的城,17岁的玫瑰。

    学校操场,入夜之后湿气肆虐,薄雾环绕,轻缀在草间叶片。他喝酒,坐在台阶拉开易拉罐。只仰头一眼,就瞥见操场上奔跑的她。

    白色衬衫,短短的头发,齐眉,刘海层次。

    路灯惨淡灯光,黑暗环抱整个操场。她的白色衬衫在夜的浸泡中,越发鲜艳,一头秀发,一路飘飞。他的双眼不自觉停顿,自始至终未曾离开。女孩跑到第4圈的时候,停下。气喘吁吁的倒在操场的草地上,瘦削的脸,留下的是运动后残存下的激越。

    她是谁?

    身边有人说,她就是玫瑰。

    他拉开易拉罐,仰头喝下大半。她就是传闻中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玫瑰。平顺下呼吸后,他又笑,她真的那么恐怖?

    易拉罐在宁静中擦破黑夜,一阵刺耳喧闹。他拍裤子,站起。一路小跑去操场,看见草丛中女孩单薄身躯,如一块丝绸,单薄得不忍触碰。

    你就是玫瑰?眉毛一挑,言语带着挑衅。

    女孩抬起半睁的双眼,神色淡然。是。我是玫瑰。

    他第一次看见如此淡然的眼神,仿佛可以跟世间任何一切脱离干系。他不知该怎么接话,语舌笨顿地说,我要和你做朋友。说罢,手已伸至半空,与她握手状。

    他说要,而不是想。

    她在他不容质疑的眼神中,缓慢站起。眉眼舒展出一道褶皱,沉默五秒,终于说,你给我滚开。一字一句,落地有声。

    她的声音,很快吸引来围观。男子在人群的起哄声中,流露匪夷所思的神色。她跳过男子凶煞目光,理了理刘海上的碎草。目光拧成一把匕首,转头,带着凛冽一路扬长而去。徒留他在萧瑟操场,众目睽睽,面红而赤。

    她是第一个给他脸色的女孩。

    自此,他便记住了她的名字,玫瑰。

    也许是年少时的争强好胜,一个星期后,他开始追求玫瑰,夜晚站在寒冷教室门口,等晚自修下课。手中的花从玫瑰到百合,从紫罗兰到矢车菊,花样繁复,层出不穷。尽管,常常等不到玫瑰,拥挤人潮散尽,是空旷如野的教室。玫瑰的身影,如一只出笼之鸟,觅不着一丝踪迹。

    他把手中的花,放在她教室的课桌。花朵安置,听到沉闷落地声,他在黑暗中微笑。幸而,他早已打探到她的位置。

    玫瑰收到花,面无表情地扯下叶片花瓣。他看着她如此举动,并无任何办法。玫瑰的眼神始终淡然,气定神闲,不象其他女孩,显露出兴奋或激动。这些词似跟她绝缘。她说,你别再来找我。

    他在黑暗楼道里笑,他说玫瑰,我确认自己爱上你了。

    择日,他必然又会送来花,等待意料之中的结果。笑靥绚烂,坚韧顽固。

    越挫越勇。

    并不是不失落,身边友人常笑,你这样优秀的男人何必单恋母老虎?

    他总是微笑,脸上洋溢莫名喜悦。

    内心在那一刻,却潮湿泛滥。玫瑰倔强的眼神,是打在他心中,久久挥散不去的画面。爱的至深,一波接着一波的潮涌。怎样的心甘情愿,顽强不屈。

    学校召开的新生表彰会,玫瑰代表班级出来唱歌。那是他第一次听见她的歌声。那天,炽热光照下,玫瑰一身兰色蕾丝长裙,婉约典雅,已经长至脖子的头发,盘成一个髻。他坐在看台,四下无人时,点一根烟。玫瑰唱的是虎口脱险,他吐出一口烟,侧耳倾听,双眼荡漾无限温柔。她的歌声是穿一阵凌厉北风,这让他想起北方苍茫天际,萧瑟,开阔。她的歌声渐尾,他凝望玫瑰的身影,突然落下泪来。那样弱小的身躯,酿造了一个怎样决绝的灵魂。他突然觉得,她一直是缠绕在他手指间的风,随时都会刮向另一端,没有固定轨迹,这个女孩,有朝一日,必定会离开。

    演出结束,他径直走向后台。玫瑰果然坐在沙发上,翻阅一本文学杂志。

    他站在沙发旁,说,玫瑰,你的歌,我很喜欢,我们做个朋友好么?

    她挪开杂志,不耐烦地说,请你离开我的生活。彻底地断了他的一切想法。

    夏日,光线热辣的撒在树木间隙。玫瑰随即转向窗外,凝视树梢上一只欢愉的鸟,匆忙忙碌的身影。

    在目光挪向窗外那一刻,他看见了她目光中的涟漪。他确认自己看见了玫瑰潮湿的目光。于是,他笑了,从口袋里缓缓拿出一朵干皱的花,放在她身旁。

    玫瑰,祝贺你演出成功。虽然这不是你的个人演唱会,但你的歌的确折服了我。

    未等她开口,他猛一转身,大步离开后台。背脊上感到灼热的目光,亦渐渐归于寂静。

    次日,玫瑰来找他。

    学生食堂。午后热烈阳光照耀,人群密稠,门前的大松树,针状的叶片,陡落满地尘埃。

    玫瑰站在树下阴影里,简单如常的装束。白衬衫,牛仔裤,已经洗的褪色。人来人往,她下意识地靠在松树散开的叶片下,等待人潮中的城。手中握着那天他扔下的花,干皱的样子。看见他走过来,她拦截。

    从明天起,我不想再见到你。

    他笑,露出两颗突起的虎牙。玫瑰,我确认自己爱上了你,给我,给你一个机会。

    她的刘海遮住闪烁的双眼,拨开后。她说,这一切不是你的错,我拒绝你,仅仅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我不是你能爱得起的女孩。

    她的神色依旧镇定自若,呼吸有节奏的起伏。他站立她面前,距离不到1米,甚至可以嗅到她发稍上残留的花香。他想开口说什么,但声音梗住喉咙。他看见的玫瑰,似乎不再是单单一个人,他确认他看见了她的强大磁场,他知道她骨子里寄居着一个强盛的幽灵,有一天,它一定会带走她。

    玫瑰转身要走,那朵干巴巴的花,被随手扔进松树旁的垃圾箱。他的嗓子难受,干涩而沙哑。他看着玫瑰转身,努力咳了一下,随即毫不犹豫的从背后抱住了她孱弱的身躯,环绕住她纤细腰肢,下巴抵住她的头。

    他制压下的身体,开始剧烈反抗。她越用力,他搂的亦越紧。如此反复,她用力一脚踩在他的脚尖,钻心的疼痛蔓延而过。他一抽手,本能地挡住她劈头而下的手,另一只敏捷搂着她的腰,她便又动弹不得,不知所措,睁着大眼,吼到,你快给我放开!

    他的汗蜿蜒着黝黑皮肤,在光线下闪着光。细碎短发,遮住左眼,一双桃花眼荡漾幸福。

    他搂的更紧,几乎贴近她的皮肤。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做出这般举动,这些动作出于本能,连贯而下,一气呵成。他未曾想,但此刻,他已闻到她苍白皮肤下散发出的香气,近似山茶,清冽而淡然。

    周围同学逐渐聚拢,她怒目斜视,四周掌声欢呼声雀跃,如热锅上的蚂蚁,滋滋做响。

    终于,他大声地,当着众人的面,说出了令他人惊诧,令女孩向往的话。

    玫瑰!我爱你!

    一记响亮巴掌,随即,落在他微笑的脸上,炸出了一个红红掌印。

    他一懵,短暂的晕眩。然后,就听见了女孩无法抑制的抽泣。

    接着一个星期,她开始逐步接受他,从最初尚存的一些抵触到如今日渐温柔的模样。她是一个难以敞开心门的女孩,一直封闭在自己狭小的围城里,阻隔自己与外界,亦隔绝了外界传达给自己的信息,这些年,他用唯一一把钥匙打开了她禁闭的心门,把她拉出了围困自己的城墙。

    她有时候会问他,城,你会爱我一辈子么?

    他总是笑,说,玫瑰!我们会爱到海枯石烂!

    他的诺言总是轻而易举的说出,变的越来越机械。他爱看见她微笑的样子,即使不断轻许诺言。用手拂去她的刘海,看她清新明亮的容颜,心中燃起点点的星光,蔓延成一片熏衣草田。

    高三那年暑假,玫瑰消失一个月。

    他联系不到她,任何与她相关的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的手机,永远关着。起先几日,他只是无奈,发了若干短信给她,之后,连着一个星期,她都没有一点消息,他才开始焦急忧虑。

    直到第三个星期的周末,接到她打来的电话。

    她在嘈杂背景中说,城,我在西安看兵马俑,一个人感觉寂寞。

    需要我过来么?

    不用,我很快回来,到时再打你电话,你来接我。

    好,玫瑰,早点回来。

    他还想说些什么,电话却啪地一声挂断。

    他听到有物体坠落的声音,轰地一声,碎裂开来。他的心在那一刻千疮百孔,体无完肤。

    他去机场几接,她站在机场穿行不断的人群中,疲惫而显眼。高高的靴子,黑色外套,一条褪色发白的牛仔。她的头发已经够长,扎成了马尾,干净利落的样子。

    他下车,帮她拎手中大大小小的袋子,转过身,把它们放进车厢。突然从背后抱住他,将脸贴在他温热的背,闭上双眼。。

    轻声细语地说,城,我很想你。

    车子很快开离了繁华地带,驶进无垠公路。她疲倦地靠在他的肩膀,侧着头,沉沉睡去。他用手,轻拨她散开的长发,看见她酣然的样子,天真可爱,清澈如孩童。

    失踪一个月,她都经历些什么?摩挲着她日渐消瘦的脸颊,他的心一酸,眼泪险些掉落。

    现在,每当他回想起当年,她依偎在他肩膀,那副凄楚模样,眼角都会有泪水垂落。

    后来,他才知道她失踪的原因,暑假结束前,她的母亲自杀在家中。

    这些也是后来,他从她口中得知的,那些难以度过的日子,她一人咬住牙关,独自承担,不愿把悲伤难过告诉他,在漫漫黑夜里醒来,四周黑暗深邃,不见光亮,她抱住自己的膝盖,瑟缩身体,嘤嘤哭泣。

    大一开学,新生报到。他跟随家人来到数百公里的外省念大学。原先打算和她进同一所大学,但她的成绩太过优异,考去了北京。

    自此,他们相隔两地。

    他常常写信给她,对她诉说这里的风景。

    秋天厚实的落野,铺满校园每一个台阶。

    冬天漫天大雪,洋洋洒洒,是一场灵魂的洗礼,站在空茫雪地,人心顿时开阔无比。

    他还收养了一只叫玫瑰的小猫,跟他一起住在校外与同学合租的房子里。房子很小,不到80平方,住了四个男生。小猫是他在学校门口,一座桥下捡来的,白色,灵巧,一双异常明亮的眼睛,性情多变,有时温柔,有时粗暴,于是取名玫瑰。他说,它很象你呢。

    信的结尾,他总会用红色笔写道:玫瑰,我很想你。

    再画两颗紧密相连的爱心,中间,穿过一只爱神之箭。他摸着信封,暗黄色的封面,想着玫瑰收到信时的笑脸,嘴角亦不自觉上扬出一道幸福弧线。

    她的信笺亦陆续寄来,简短的字迹,一笔一划无比端正。

    她说,城,北京的冬天很美,你来陪我看雪好么?

    她说,我已经回不了家了,城,父亲带着别的女人过日子,母亲自杀,那天我回家,站在门口,便闻见客厅飘来的阵阵血腥,打开铁门,看见母亲倒在血泊中,睁大眼睛,死不冥目的样子。

    那模样此生我都不会忘记,城,他们当年爱的痴缠,是许过生死诺言的人,城,我们能走到白头么?

    信的末尾,有一滴泪水。风干之后,印刻下来的痕迹。

    他拿着沉甸甸的一叠信笺,心理潮湿起来。他跑去镜子前,看自己的样子。清秀眉目,黝黑健壮的身躯,一双厚实的大手,细碎短发下面,是清澈见底的目光。他已不是当年在操场上自敖不羁的少年,不是那个夜夜站在她教室门口送花给她,又看她亲手折断花叶的那个执拗少年。时光的车轮滚动,劈啪声中,年华即逝。如今,他已沉稳,一颗动荡不安,浮躁潮涌的心,磨平棱角,沉淀下来,使他成为一个愈发理智进取的青年。

    玫瑰寄来的信,一封封被他小心放置在一个蓝色铁罐里。每当失落,又或难受的时候,他会翻找出来,一封接着一封地念,蹲在墙角,身边摆放易拉罐啤酒,直至泪水潸然,哽咽起来。

    他的生活日渐充实,每天除去学生会的工作,自己又额外兼职。时间换转不过来的时候,他就叫朋友替他点名。错过的课程,空闲时间,又会补上去。如此努力对待,成绩一天天进步。他对自己说,城,努力给玫瑰带来幸福!

    一切都是为了将来。

    大三暑假,他乘火车去北京。20个小时,长途跋涉。火车呜咽前行,他把头抵在车窗,看飞过眼前的村庄,红砖黑瓦,泥土翻飞的气味,沿途有孩子,嬉闹打骂,听见火车鸣叫,纷纷纽头,打探车窗内的乘客,一双好奇又异常肮脏的脸孔,破败有孔的衣服,满手泥泞,但看见火车驶来的那一刻,展露出的笑脸是如此明澈,仿佛明亮的日光,照与头顶,温煦而灿烂。

    玫瑰来接他,在火车站,他一路跟随一列乘客走出庞大的火车站。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提着大包小包,小心翼翼,不知所措。眼前一景一物,对于他都是新颖陌生的。象一个孩子进入了游乐场,新奇而新鲜。

    在车站口,看见站在一旁,焦急望来的玫瑰。披肩的头发,安贴稳妥,已经不再留短发,剔除原先骨子里的叛逆,小家碧玉,温文而雅。白色短袖,两条白皙的手臂,黑色牛仔,搭配的非常随意。

    她看见他过来,走了过去。北京夏日,艳阳高照,温度暴升,他的汗水蜿蜒而下,无法抑制。

    玫瑰带他去了自己在北京租来的房子,60平方,她一人住。房子已装修,家具陈旧,但性能尚好。他放下手中的包袱,径直走去洗手间洗手。打开水龙头,冲向哗哗而下的凉水,热气瞬间升腾蒸发,凉爽一阵阵传来。

    也许是在火车上颠簸太久,他未和玫瑰多说什么话,脱掉运动鞋,躺在玫瑰的床上,很快就入睡。

    她出去买菜,与老板讨价还价。一直记得他爱吃糖醋排骨,为他学了很多遍。打开收音机,听里面传来断续的音乐,忙碌起来。做饭,拖地,切菜,洗碗。

    中途蹑手蹑脚走近熟睡中的他,坐在椅子上,屏息看他睡着的样子。恍惚,觉得时光轻易就这么过去了,她还记得当年,在空旷操场上,她因奔跑,睡倒在草丛,他过来,说我要和你做朋友。彼时,他年轻好胜,知道她不轻易被征服,于是兜转,耗费所有经历体力,只为征服她桀骜的灵魂。

    看着他如今沉稳的模样,她微微一笑,他们究竟何时相爱,又是何时开始依恋彼此的呢?

    六点的时候,他醒来。昏昏然走出狭小的房间,看见桌上用一个个白碗扣好的菜,打开,便闻见扑鼻的香味。玫瑰从厨房探出头,城,我给你做了糖醋排骨,你趁热先吃。

    他心头突然一热,走进厨房,一把楼住了满身油烟的玫瑰。

    这时候,收音机里传出了老狼的虎口脱险。唱到“爱你的每个瞬间,象飞驰而过的地铁”时。两人不约而同对视,在熟捻的旋律中,会心的笑了。

    滑向黑暗的时光,又再度重现,当年她唱那首歌,如今已成了温习往事的切入口。

    那次晚饭,他吃了很多。把这些岁月对玫瑰的想念都吃进了嘴里,一口一口,贪心却满足。

    那晚,他搂着她入睡,心静如水,仿佛两人已是多年夫妻,彼此之间没有热恋期间泛滥的激情,有的只是平和淡然。他安心的闭上眼,聆听她呼吸的频率。

    她默不作声,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他起身倒水的时候,发现她大半张脸沉浸在清凉月光中,泪水潸然,湿润了脸颊。

    他轻问,玫瑰,你怎么了?

    城,我想家了,但我再回不了家。她终于放声哭了起来。

    他从背后搂住她,一点一点扳平她的身体。窗外,是夏夜,热闹无比的景象,他的心却澄静,肃穆一片。

    城,我父亲每月给我寄来丰厚的零花钱,我知道他还是爱我的。但是我需要的不是钱,城。

    之前,我一直不曾接受你,并不是我不喜欢你,相反我很喜欢城。可是,当我回到家中,一面看着客厅里父母的结婚照,一面听他们争吵不休,恨不得杀死对方的场面,让我不敢再相信爱情。

    城,那次我不告而别,让你担惊受怕,断绝与你的联系。

    城,你能原谅我么?

    她一口气说完,停顿下来。泪水大颗如短线珍珠,从眼眶翻腾而下,落入被单,变成一滩水渍。

    我都知道,玫瑰,相信我,相信我们的未来。他说着,温柔地拍她呼吸起伏的背。

    他在黑暗中,微笑着落下泪水。

    他对自己说,城,你要给玫瑰幸福!

    北京之行,持续了半个月。玫瑰白天出去兼职,他就在家中打扫房间,叠被子,晒衣服,象个居家好男人。但他不会做饭,这是唯一的软肋。出门买了菜,放在客厅一角,等玫瑰工作回来。闲暇时光,坐在椅子上翻阅小说,津津有味的阅读。

    时光很快过去,他离开北京那天,站在火车站门口,对依依不舍的玫瑰说,等我,一年后,我会再来北京。

    转身那一刹,他听见萦绕心间的声音。咔地一下,巨石落地,震慑出无穷力量。

    北京,我会再来!

    大四学业,忙忙碌碌,他一直穿梭于社会与校园间。一方面为毕业做着准备,另一方面又争取再多一些的社会经验,他知道社会鱼龙混杂,安伏危机,稍一分心,便会丧身火海,死无全尸。这些日子,他渐不再和玫瑰写信,时间变的急促紧张,恨不得一人分饰三人,轮流换班。玫瑰成了他精神的寄托,每日离开家中,他会在墙上画一个笔画,一个正字代表五天,亦代表离北京又近五天。开门出去,瞥见墙上密麻的正,不禁微笑。

    他以优秀的成绩毕业,拿到毕业证书后,当下就买好了去向北京的火车票。

    父母得知他去北京,并无阻止,相反,他们很赞同他的决定。北京是中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开开眼界,总是好事。

    他很庆幸自己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父母。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来北京,他坚持不要玫瑰来接他,轻车熟路,在门口打了的,报出了路线,门牌,以及走哪条公路更便捷。司机被他说的一怔一怔,问道,先生,您是北京人么?

    他笑,凝视窗外,高架盘转的北京,林立高楼矗立,是多少英雄少年打拼奋斗之地。

    北京,一年之后,又一阳光普照的夏日。

    他踏上了通往人生的路途,踌躇满志,信心满满。

    来北京,没停顿几日,便开始寻找工作。

    很快,经过几轮面试,他找到了一家大型企业,分配去了销售部。

    业绩铺天盖地,为了争取到更多客户,他走南闯北,与各类人打交道。

    做到一份业绩,玫瑰都会为他庆祝。两人在自家租来的房子里,开设派队,点着两根火苗窜动的蜡烛,迷离灯光下吃着丰盛却廉价的晚餐。她却感觉满足幸福,看着他脸上洋溢着的喜悦神色,玫瑰不自觉微笑了。

    原来构筑的爱巢,可以不分大小,不论豪华或落魄,只要两人相爱相守,都能天长地久。

    那日,他遇见公司董事长的女儿,林微白。

    闷热夏日,他为一份订单,在粗暴日光下与客户理论,汗水浸湿体恤。口干舌燥之时,身旁突然伸来一瓶可乐,他一回头,就看见她清秀面容。

    瓜子脸,杏仁眼,略微发胖,身材体态丰腴。一身上下,钻石,翡翠,白金,珠光宝气。

    她说,我叫微白,林微白。我们做个朋友怎么样。

    他拿着冰冻可乐,烈日下,一阵晕眩。

    回到家,玫瑰已经入睡,深夜11点,他疲倦地洗漱,躺在床上,背对玫瑰,又想起白天遇见林微白的场景。

    那女子说,你叫城吧,我是董事长的女儿。她伸过来的手,带着不容质疑。

    下午,她带他去唱歌,她说,城,你必须陪我去。一边撒娇一边带着命令的口吻。

    他起先并不答应,说家中有事,需要回去处理。但她粘住他不放,意正言辞。她说,城,你必须陪我去。

    想起她在ktv唱歌的样子,嘟着嘴,一双无辜的眼睛扫来扫去的样子,无疑,她是个可爱的女孩,想着,想着,他不由自主地笑了。

    玫瑰不知何时起来了,靠在床上,用力地揉着眼睛。城,我马上给你去温饭。说着,已经下床,穿好拖鞋。

    不用了,玫瑰,晚上我吃过了。看着玫瑰为他操劳的样子,心头一热,不禁暗自咒骂,打消了脑海中翻腾的林微白的模样。

    玫瑰亦逐渐有了工作,在小学教音乐,课程不多,下午四点便回来打扫家务。

    那日,遇见林微白,心绪一直难以平稳。哪个男人不爱美女,更何况是家境富裕的千金?他的业务越来越多,整日头脑昏涨,偶想起林微白,脑中突闪现娇俏模样,是一阵清凉的晚风。

    与玫瑰生活将近一年,他越来越理智。不是不爱玫瑰,他发现对玫瑰的爱正在趋于平稳,现在,他是意气风发的青年,前途似锦,油盐酱醋,平庸日子,他渐渐感觉厌烦。幸而,玫瑰善良温柔,如此,他也不至于会接受林微白,放弃玫瑰。

    他的能力很快被公司认可,分派给他更为艰巨的任务,定单数额亦日趋增加。

    于是更为忙碌。

    一次,签到一份6位数的订单,他一时兴起,乘地铁跑去玫瑰工作的那所小学接她。

    人来人往的校园,一个个背着书包,欢欣雀跃的孩童,如一条条穿梭在海底的鱼。他靠在学校门口的栏杆上,忽然想起了,那年他们相遇的场景。

    往事如烟,校园那段青涩生活,永不再来。

    好久没有来学校看看了。他想。

    晚上,他带玫瑰去豪华餐馆吃晚饭,接到林微白的电话,他走去厕所,听见微白在电话那头说,城,我喜欢你,你来和我一起住吧。

    他心惊肉跳,随即,挂了电话。一言不发,面红耳赤走回座位,假装无事,又吃起晚饭。

    玫瑰今日,看上去,容光焕发,两颊绯红,笑意盈盈。

    他说,玫瑰,我们早点结婚吧。

    玫瑰一怔,继而,面颊一红,微笑起来。

    脑中再度浮现林微白的模样,他又再次咒骂自己。

    回家途中,搭乘地铁。时间较晚,人已不多,他和玫瑰坐在一排空旷位置。玫瑰靠在他的腿上,逐渐睡着。迷迷糊糊,还有笑意。嘴角上扬,一道优美曲线。

    他想,该给玫瑰一个名分了。他们认识将近7年,是到该娶玫瑰,给她一生幸福的时刻了。

    打开手机,有两条林微白发来的信息。他打开,里面说,城,我要你和我在一起,署名,林微白。

    两条相同短信,他一阵晕眩,当下,关了手机。

    上班工作,又常看见林微白。诺大的公司,她一身艳丽装饰,招摇走过他面前。停顿,对他说,城,下午陪我去吃饭。

    众同事,纷纷入眼,他在众目睽睽下,如一个犯错的孩子,不知该如何,只得点头,说,好,小姐。

    他与玫瑰的婚期将近,彼时,玫瑰已身怀六甲,他却并不知晓。

    林微白来找他,他说,我已快结婚,请林小姐不必再来找我。

    公司门口,车水马龙下,他听见她的笑声,她说,城,你逃不出我的手心。

    事隔一个星期,公司不再重用他。他领取微薄收入,积攒而下,勉强维持生计。

    玫瑰亦照常去上课,身形并未走样。他常待在家中,意兴阑珊的样子,郁郁寡欢。

    常去接玫瑰,两人搭乘地铁回家。长长的列车,象一条龙,在底下潜伏。广告拍四处停歇,一段又一段,黑暗到光明。他摩挲着无名指上的茧,那是时光的痕迹。回忆起家乡,回想那年相遇,后来又相爱的场景,他诸多感慨。

    就这样沉寂了数月,那日,他突然接到公司的电话,让他去洽谈一个业务,据说数字高大7位数,如若谈成,必定升职加薪。

    他整装待发,穿戴一新。客户明显见过大场面,几番质问,险些难倒他。幸好,他见多识广,难题很快应付过来。

    签定合同的时候,客户指定要他签,说相信他的为人,他虚荣心一时鼓胀,想也未想,立马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晚上,又去接玫瑰。地铁上,玫瑰灿烂地微笑着,她说,城,我有了你的孩子了。

    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的,今天你签了一份合同,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你,双喜临门。

    她一说完,城就掉下了眼泪。

    玫瑰,我会做个好父亲的。

    以为可以顺利升职,谁知事情很快被桶破。

    那份合同未被实行,合同上有他的名字,他需要付法律责任。

    电话通知他那刻,他突然说不出话来,目瞪口呆,失魂落魄。

    微白打来电话,她说,城,如若你跟我结婚,这件事情我能摆平。

    他握着电话,颤抖不已。回身望向厨房正兴高采烈烧糖醋排骨的玫瑰,心中仿有一块巨石,堵塞住他跳动的心脉。

    连着几日,睡不好觉,夜间起来,看清冽月光下,玫瑰沉睡的身影。心中疼痛难忍,似有无形抽打,惊涛骇浪,雷厉风行。

    难道他真的应该放弃玫瑰?畏罪潜逃又或自首?

    事情总是要有个圆满的结果。

    第三日,他离开家,给玫瑰留了信。信上说,玫瑰,我要离开,和董事长的女儿结婚,请原谅我,不要再等我。

    走在熙攘人群中,四肢乏力,蹲在大厦墙角,泪水从指缝间流出。

    玫瑰,忘记我!

    他开始与林微白同居,并商议结婚事宜。他自始自终,都未曾忘记玫瑰,只希望将自己的形象毁于一旦,让玫瑰死心,重新过上幸福的日子。

    每当夜深人静,凝望身边攀附的林微白,总是回忆起那年17岁的玫瑰,风中雨中,顽强不屈的模样,渐渐湿润眼眶。

    说好要给玫瑰幸福的,说好要照顾玫瑰,说好要天长地久,说好永不分开。

    他摩挲无名指上小颗凸起的茧,静默着流下泪水。

    与林微白结婚那日,喜庆隆重,他抱着新娘当着众人的面,深情拥吻,四下,掌声雷动,无数人赞叹,两人相陪,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看着微白,幸福洋溢的脸,想起玫瑰,心中又一阵绞痛。

    不知,她现在如何?

    一个星期后,他的事情彻底摆平。林微白的父亲重用他,很快,他便升为部门经理,升职加薪,一片光明。

    当晚,回家。看见微白在镜子前画精致的妆,樱桃小嘴,粉红可爱。

    他开口说,微白,咱们出门度蜜月吧。他拿出地图,指着事先用红笔勾画的夏威夷,还未张口,就听得电视新闻里传来一阵劈啪声响。

    一扭头,看见屏幕里,一个倒在血泊中的女子,身体已经被压的不成样,头发上恋上有鲜血横行,身怀六甲,瞪着双眼,那一刻,他忽然屏住了呼吸。

    那是玫瑰,她是玫瑰。

    地铁站,自杀身亡的玫瑰。

    后记

    一年以后,城与林微白离婚,并彻底脱离他父亲的公司,他在一片唏嘘声中离开那家,奋斗努力了数年的公司,很多人想不通,他为何放下大好前途,走的如此决绝。但又一年后,人们,在北京地铁站,发现他当起了地铁站驾驶员时,想起当年,有一女子因爱死在飞驰而过的地铁上,众人才看出一丝眉目。

    这一切,林微白看得至为透彻,与城离婚后,她日渐收敛起顽劣本性。于第二年再嫁,成了成功男人背后默默不闻的居家女子。

    地铁一辆接着一辆飞驰,黑暗光明,交接出现。每当,他驾驶地铁横穿北京地下错节线路,从黑暗到光亮的地铁站台,那一刹,他总会神经质落下泪水。

    玫瑰,我们的爱,真如地铁这般,飞驰而过了么?

    泪水声中,他逐渐失控。在地铁驶向下一站台之时,终按奈不住,放声哭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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