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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不及防当了哥[重生]_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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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天生的双眼皮,眼睛完全睁开的时候看起来比较圆,便显得有几分不谙世事的可爱。
但眼角又是微微下垂的,所以笑容幅度大的时候,整个眼睛就弯成了月牙的形状,卧蚕也由此显出了明显的轮廓。
程泽邺很喜欢这样的眼睛,总给人很温暖的感觉。
他又仔细回想了他从前认识的温渡是什么样的眼睛,回忆一阵程泽邺觉得似乎和现在自己眼前的小孩子也差不多。
只不过温渡平日向来举止是矜持且得体的,并没有在自己面前露出过那样大幅度的笑容,加之成年人的脸会影响人对眼睛的视觉感觉,程泽邺才一直没有注意到。
程泽邺心想,难不成他还真遇上了故人?
虽说这故人目前也还是个小屁孩。
温渡看到程泽邺和老师一齐来看望自己,自然是觉得高兴的,只是因为躺在病床上,那高兴也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程泽邺问他的老师:“不是说他没受什么伤吗?”
“确实没有,医生说可能是当时场面太可怕了,给他留了心理阴影,所以才一直无精打采的,毕竟他还小,可能还没从恐慌中反应过来吧。”女孩子解释说。
“感觉怎么样?”程泽邺走近到病床前去看温渡,这才觉得面前的孩子十分孱弱,骨架都难以支撑不起病号服,布料松垮着摊在床单上显得十分单薄。
“已经……没事了,就是有些头晕。”温渡微微仰着小脸回答说,他的皮肤天生白,便很容易就显出耳朵根和脸颊处的绯色,“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对不起,都是我……让你受伤了。”
“我没出什么问题,这也不是你的错,不用自责。”
“就是啊,要怪就怪那个司机,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开的车,明明我们这里一大群的人,还对着撞过来,估计是喝多了还是磕了药,让他侥幸逃了,真是气死人了。”
女孩子有些愤愤地道:“这种人最缺德了,专门害别人!”
程泽邺倒没细问当时车祸的状况,在他看来应该只是个意外,毕竟本来会撞到目标是温渡,不至于会是有人精心策划的。
至于那个司机,他要是想找,有的是法子,只是他现在觉得追究到底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更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反正都已经过去了,温渡现在也好好的躺在这里,便也暂且放下了。
“他爸妈怎么不在?”趁温渡慢吞吞吃着床头摆的果篮里的水果的时候,程泽邺悄声问了一个他进了病房之后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按理说这么小的孩子,家长不可能放着不管,程泽邺那样的家庭是特例。
女孩子先是一愣,才说:“他爸妈就是因为长时间工作太忙了才把孩子送来我们这里的。我之前联系了温渡的家长,把事情都说了一遍,看到温渡没有什么大问题,他们比较放心了,所以也就没过来。”
程泽邺微微蹙着眉毛,问:“他爸妈都什么工作?”
“温渡的爸爸好像是常年在外打工,妈妈是服装厂做衣服的,每天工作十个多小时,也没空的。”
“那温渡一直是寄养在你们那?”
“对呀,现在很多学生都这样呢,我们那里提供一日三餐,有必要的话住宿也有的。不过温渡他每天六点钟就回家了,不会留在那里睡觉。”
“小渡很乖的,他妈妈没空来接他,刚好我和他家靠的比较近,所以每天是和我一起回家的,有时候我有事他也能自己回去。”
“本来我还担心他不认识路,结果后来听他说了我才知道,原来他一年级开始就自己上下学了。”
“现在的小孩子,能像小渡这样很难得的。”
程泽邺上一世其实并不了解温渡,两个人虽是交往了一个多月,可与他的接触也只停在了表面上,对于温渡的家庭背景之类程泽邺自然是不清楚的。
不过他也能从平日里的相处看出些来,温渡家里条件应该也就是比较一般的水平。
现在看来,程泽邺觉得,这不止是一般了,简直是有些差了。
怎样的家庭才能放心自己六七岁的孩子自行上下学?
只能是因为家庭的过于贫困拮据,让家长根本没有时间去照料孩子。
而生活在这样环境下的孩子,实际上是不得不提前懂事。
程泽邺也说不出来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同理心也不强,可是他眼前的孩子却是他将来会认识的,甚至还成为了一段时间的恋人。
总有点不知道怎么形容的怪异感觉。
第4章第四章
程泽邺心中虽是掀起了些不可言说的波澜,但那波澜只是万顷江海中的一个小浪,在他眼中实在有些无关痛痒,虽说他和温渡原先就有些师兄弟的交情,后来又交往过一个多月,但实际上程泽邺并没有将温渡视作自己什么不可或缺的人。
他素来性情淡薄,感情上一直有些缺失,莫说是对恋人,连对自己亲生父母都没多大的感情。
情感这类东西向来只是给他锦上添花,却从来没有雪中送炭过。
不过时间长了,便也习惯了。
程泽邺在与温渡交往之前一直是只将女性视为自己的交往对象,倒不是他自己只喜欢女人,只是没想过除了女人之外他还能喜欢上别的谁。
实际上,他可能也不喜欢女人,因为他每个交往的对象,或娇弱可人或妩媚温柔,却始终没办法让他产生一点作为男朋友应有的关怀或者爱怜的情感,而他表现出来的那些体贴的表象也不过是因为需要这样做才去做的。
所以程泽邺的那些个恋爱对象双方几乎是还没来得及发展些什么就仓促分手了。
因为程泽邺发现自己喜欢不了她们,只好提出分手,省的再祸害别人姑娘。
后来倒是遇到一个性格有些特别的姑娘,是他一个商业合作伙伴的妹妹,因着出生尊贵自是大小姐脾性,听说程泽邺交往过的对象无一不是在一个月内分手的,不知怎么的燃起了斗志来,偏偏想拿下程泽邺这块硬骨头。
程泽邺倒也不是讨厌她,只是那性子他实在不喜欢——对于不喜欢或者讨厌的人程泽邺倒是分得很清楚。
所以最后和那大小姐也没成,只不过单独吃过两次饭,程泽邺向来不是体贴的人,若是对自己的女朋友或者有利益关系的人还会装模作样一番,对这位小姐却是没什么耐心了,吃过饭就直接叫司机来接自己走人了,也没提出来送送人家。
为了这事情大小姐还来公司闹了一通,言语间用词虽是含糊不清的,可公司里的女员工对于八卦这方面哪个不是人精,很快就有人爆出来程总对待女友条件苛刻,连送对方回家都觉得浪费时间的说法,一时间倒是把程泽邺原本就锱铢必较的性格描绘得更冷面无情了些。
程泽邺对此并不晓得。
但他也觉得这样的影响实在对自己不好,更愈发觉得女人这类生物实在可怕,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他们都是天生的双眼皮,眼睛完全睁开的时候看起来比较圆,便显得有几分不谙世事的可爱。
但眼角又是微微下垂的,所以笑容幅度大的时候,整个眼睛就弯成了月牙的形状,卧蚕也由此显出了明显的轮廓。
程泽邺很喜欢这样的眼睛,总给人很温暖的感觉。
他又仔细回想了他从前认识的温渡是什么样的眼睛,回忆一阵程泽邺觉得似乎和现在自己眼前的小孩子也差不多。
只不过温渡平日向来举止是矜持且得体的,并没有在自己面前露出过那样大幅度的笑容,加之成年人的脸会影响人对眼睛的视觉感觉,程泽邺才一直没有注意到。
程泽邺心想,难不成他还真遇上了故人?
虽说这故人目前也还是个小屁孩。
温渡看到程泽邺和老师一齐来看望自己,自然是觉得高兴的,只是因为躺在病床上,那高兴也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程泽邺问他的老师:“不是说他没受什么伤吗?”
“确实没有,医生说可能是当时场面太可怕了,给他留了心理阴影,所以才一直无精打采的,毕竟他还小,可能还没从恐慌中反应过来吧。”女孩子解释说。
“感觉怎么样?”程泽邺走近到病床前去看温渡,这才觉得面前的孩子十分孱弱,骨架都难以支撑不起病号服,布料松垮着摊在床单上显得十分单薄。
“已经……没事了,就是有些头晕。”温渡微微仰着小脸回答说,他的皮肤天生白,便很容易就显出耳朵根和脸颊处的绯色,“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对不起,都是我……让你受伤了。”
“我没出什么问题,这也不是你的错,不用自责。”
“就是啊,要怪就怪那个司机,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开的车,明明我们这里一大群的人,还对着撞过来,估计是喝多了还是磕了药,让他侥幸逃了,真是气死人了。”
女孩子有些愤愤地道:“这种人最缺德了,专门害别人!”
程泽邺倒没细问当时车祸的状况,在他看来应该只是个意外,毕竟本来会撞到目标是温渡,不至于会是有人精心策划的。
至于那个司机,他要是想找,有的是法子,只是他现在觉得追究到底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更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反正都已经过去了,温渡现在也好好的躺在这里,便也暂且放下了。
“他爸妈怎么不在?”趁温渡慢吞吞吃着床头摆的果篮里的水果的时候,程泽邺悄声问了一个他进了病房之后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按理说这么小的孩子,家长不可能放着不管,程泽邺那样的家庭是特例。
女孩子先是一愣,才说:“他爸妈就是因为长时间工作太忙了才把孩子送来我们这里的。我之前联系了温渡的家长,把事情都说了一遍,看到温渡没有什么大问题,他们比较放心了,所以也就没过来。”
程泽邺微微蹙着眉毛,问:“他爸妈都什么工作?”
“温渡的爸爸好像是常年在外打工,妈妈是服装厂做衣服的,每天工作十个多小时,也没空的。”
“那温渡一直是寄养在你们那?”
“对呀,现在很多学生都这样呢,我们那里提供一日三餐,有必要的话住宿也有的。不过温渡他每天六点钟就回家了,不会留在那里睡觉。”
“小渡很乖的,他妈妈没空来接他,刚好我和他家靠的比较近,所以每天是和我一起回家的,有时候我有事他也能自己回去。”
“本来我还担心他不认识路,结果后来听他说了我才知道,原来他一年级开始就自己上下学了。”
“现在的小孩子,能像小渡这样很难得的。”
程泽邺上一世其实并不了解温渡,两个人虽是交往了一个多月,可与他的接触也只停在了表面上,对于温渡的家庭背景之类程泽邺自然是不清楚的。
不过他也能从平日里的相处看出些来,温渡家里条件应该也就是比较一般的水平。
现在看来,程泽邺觉得,这不止是一般了,简直是有些差了。
怎样的家庭才能放心自己六七岁的孩子自行上下学?
只能是因为家庭的过于贫困拮据,让家长根本没有时间去照料孩子。
而生活在这样环境下的孩子,实际上是不得不提前懂事。
程泽邺也说不出来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同理心也不强,可是他眼前的孩子却是他将来会认识的,甚至还成为了一段时间的恋人。
总有点不知道怎么形容的怪异感觉。
第4章第四章
程泽邺心中虽是掀起了些不可言说的波澜,但那波澜只是万顷江海中的一个小浪,在他眼中实在有些无关痛痒,虽说他和温渡原先就有些师兄弟的交情,后来又交往过一个多月,但实际上程泽邺并没有将温渡视作自己什么不可或缺的人。
他素来性情淡薄,感情上一直有些缺失,莫说是对恋人,连对自己亲生父母都没多大的感情。
情感这类东西向来只是给他锦上添花,却从来没有雪中送炭过。
不过时间长了,便也习惯了。
程泽邺在与温渡交往之前一直是只将女性视为自己的交往对象,倒不是他自己只喜欢女人,只是没想过除了女人之外他还能喜欢上别的谁。
实际上,他可能也不喜欢女人,因为他每个交往的对象,或娇弱可人或妩媚温柔,却始终没办法让他产生一点作为男朋友应有的关怀或者爱怜的情感,而他表现出来的那些体贴的表象也不过是因为需要这样做才去做的。
所以程泽邺的那些个恋爱对象双方几乎是还没来得及发展些什么就仓促分手了。
因为程泽邺发现自己喜欢不了她们,只好提出分手,省的再祸害别人姑娘。
后来倒是遇到一个性格有些特别的姑娘,是他一个商业合作伙伴的妹妹,因着出生尊贵自是大小姐脾性,听说程泽邺交往过的对象无一不是在一个月内分手的,不知怎么的燃起了斗志来,偏偏想拿下程泽邺这块硬骨头。
程泽邺倒也不是讨厌她,只是那性子他实在不喜欢——对于不喜欢或者讨厌的人程泽邺倒是分得很清楚。
所以最后和那大小姐也没成,只不过单独吃过两次饭,程泽邺向来不是体贴的人,若是对自己的女朋友或者有利益关系的人还会装模作样一番,对这位小姐却是没什么耐心了,吃过饭就直接叫司机来接自己走人了,也没提出来送送人家。
为了这事情大小姐还来公司闹了一通,言语间用词虽是含糊不清的,可公司里的女员工对于八卦这方面哪个不是人精,很快就有人爆出来程总对待女友条件苛刻,连送对方回家都觉得浪费时间的说法,一时间倒是把程泽邺原本就锱铢必较的性格描绘得更冷面无情了些。
程泽邺对此并不晓得。
但他也觉得这样的影响实在对自己不好,更愈发觉得女人这类生物实在可怕,尤其是漂亮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