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0四章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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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天宇在鲍小蝶的精心照顾下,伤势正在慢慢地恢复。
鲍小蝶每天除了照顾他外,有时候还悄悄写日记。
日记都写了什么呢?
冯天宇曾要求她把日记拿给他看,但是被她婉拒了,理由是:这是她的私人秘密,不想让外人知道。
听她这样说,冯天宇自然不好再要求了。
这天晚上,冯天宇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自己入院后所经历的事情,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躺在陪护椅上的小蝶不知道何时睡着了,轻微的鼾声从她鼻孔里传出来,他再一看,只见她头颅旁边正放着一个绒面考究的黄色的牛皮笔记本,这个笔记本就是她每天用来写日记的。
他感到很好奇,这段时间她每天都在写日记,到底都写了些什么?
虽然小蝶说这是私人秘密不给他看,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把笔记本拿了过来。他轻轻翻开一看,见上面写着这样的文字:
十月十五日,阴天
今天是天宇哥受伤住院的第九天。
在过去九天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在病床前细致入微地照顾他,让他吃好睡好。我发现他的食欲越来越好,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另外,我还经常给他讲故事——讲别人的故事,讲书本上的故事,讲过去咱们家发生的故事,他对我讲的故事总是表现出较浓的兴趣,这也许是他无法回忆过去而感到新奇的原因吧。看见他每天都保持着乐观的精神状态,我感到很欣慰,真心希望天宇哥早日康复出院!
虽然我每日每夜地照顾他是觉得累了一点,但是我心甘情愿,毫无怨言。
我愿意为他付出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我从小到大,他给予了我很多的关心和呵护,让我感到了阳光般的温暖,我要感恩;二,他现在已经是我的男朋友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要和他共同度过一辈子,既然我已经是他的爱人了,那我就要和他风雨同舟,对他不离不弃!
在这一生当中,我从未对别的男人动过感情,只有对天宇哥一个人动过真情;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爱天宇哥,我的回答是:除了他对我的关心和呵护使我感动从而对他产生了很深的情感依赖外,还因他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这是人性最美好的品质,我非常欣赏他的这种品质!只要有他在,天就不会塌下来,即使塌下来也有他顶着,因此我感到很踏实、很安全,内心也不会害怕。
今天早上,天宇哥喝了一杯牛奶,吃了一只熟鸡腿;中午吃了一盒香菇瘦肉饭。值得高兴的是,两次都是他亲自动的手,他不需要我帮忙,以往都是我喂他,因为他的右手臂受了伤,酸痛无力,拿不了东西。从他亲自动手吃饭的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他的伤势正在慢慢恢复。
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他的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学来看望他,但是他仍然无法记起对方的名字,无法回忆过去的事情,这真是令人感到遗憾,要是他能够回忆起对方是谁该有多好!
不过,看他说话条理清晰,和他未受伤之前几乎无异,我觉得他恢复记忆是迟早的事情,我要对他抱有信心。
天宇哥,希望你早日恢复记忆!
十月十六日,阴天
上午,我去医院附近的书店买了一本《一千零一夜》。这是一本装帧很漂亮的书籍,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我买这本书的目的就是想读故事给他听,让他的心情每天保持愉快。
我上午给他读的故事是《朱特和两个哥哥的故事》,我发现垫着高高的枕头的他听得很认真,并且时不时露出微笑,神态就像一位坐在课堂里的小学生静静地聆听老师讲课那样,我感到很开心。
中午,他吃了不少的瘦肉和蔬菜,喝了半碗鱼汤,还吃了一盒白米饭。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感到很开心。给他吃的食物,都是利于消化和吸收的食物,也是利于活血化瘀、行气消散的食物,当然,这些食物都是在医生的嘱咐下我去买的。
下午,大约四点左右钟的时候,我从外面回来,发现天宇哥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只见他的眼睛紧紧地闭着,嘴也是闭着的,我听到均匀的呼吸声从他的鼻孔里发出来。
由于十多天没有刮胡子了,他的胡须长得比较长,也比较浓密,就像杂草一样。我想,我应该去外面买一只剃须刀回来帮他刮胡子——我倒不是嫌弃胡子拉碴的他模样难看,而是担心他觉得不舒服。
我从来没有触摸过天宇哥的胡须,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不过我想,天宇哥的胡须应该又硬又扎手吧,因为它看起来比较粗。因为好奇,我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摸一下,但是就在我要摸到他的胡须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他哼了一声,声音低沉,似乎比较痛苦,令人悚然,我连忙把手缩了回来。过了几秒钟,他又连续低沉地哼了两声,同样是比较痛苦。
怎么会是这样呢?难道是因为受伤的地方很痛?可是,之前我从来没听见他痛苦地呻.吟过,现在他这样真是令我感到诧异。
我要不要把他叫醒呢?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双手是放在胸口上的,忽然想起,手放在胸口上容易做恶梦,莫非他是在做恶梦而感到害怕?
这样一想后,我就轻轻地拿起他的手,准备放到床铺上。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睁开了眼睛,我问他刚才是不是做了恶梦,他是说,并说自己在梦中被一条凶恶的黑狗撕咬,而自己的双脚不知道怎么回事被捆绑着,无法逃脱,所以他就不停地大声喊叫,希望有人来救他,可是无论怎么喊都没有人来救他,他感到很害怕。
一向勇敢无畏的天宇哥竟然被恶梦吓倒,我想笑,但是还是忍住了,没有笑出声来。
十月十七日,雨天
病房后面有一棵郁郁葱葱的榆树,我每天都透过玻璃窗户看到这棵树木,这棵树是那样的赏心悦目,以至于我曾几次靠近窗户近距离地观赏它。但是今天中午,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我看到了与以往不同景象的榆树——它在风雨中不停地摇晃着,哗啦啦作响,但是无论风雨怎么折磨它、摧残它,它始终没有被折断、没有被刮倒。
这番情景令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天宇哥曾经遭受的巨大苦难,他就像这棵榆树一样,在人生的风风雨雨中坚强地挺过来了,而且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他的性情并没有因为含冤入狱那段特殊的经历而变偏执和乖戾,也没有对社会抱有消极的看法,路见不平仍然会拔刀相助,看见穷苦的人身患疾病也会解囊相助。
天宇哥真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曾经的大风大浪都没有把他击垮,那么发生车祸的这件事情更不会把他击垮了。虽然发生车祸的事情不会把天宇哥击垮,但是它肯定给他造成了一定的心理阴影。
我想起这样一则故事:身体每况愈下的病人看着窗外的一棵树,树叶在秋风中一片一片地掉落下来。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技艺精湛的画家得知情况后,画了一片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看着这片始终没有掉落的“绿叶”,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其实,在天宇哥的病床前,我也是一位“画家”,只不过我与那位画家不同,他用的是笔,而我用的是心,是情。
不错,我就是用感情的笔在天宇哥的心之画板上画了“一片绿叶”,我有理由相信,这“绿叶”会让他更加觉得人生有多么美好。
十月十八日,晴天
早晨,天宇哥醒来后,我去外面打来热水,把干毛巾浸了水,然后拧干,递给他让他自己洗脸。他洗得比较慢,模样有些拙笨,让我不禁想起大猩猩的动作。洗完脸后,他说想刷牙,我就去到外面买了一把牙刷,并把牙膏挤在牙刷上,在我的帮助下让他刷了牙。
天宇哥说,好多天没有刷牙了,刷完牙后感到满嘴舒服。
其实也怪我粗心大意,我应该早就想到帮助他刷牙的,十多天没刷牙了,那滋味想想都不好受。
洗漱完毕后,我陪同天宇吃了早餐。早餐是鸡蛋和瘦肉粥。
我剥鸡蛋壳的时候,突然问天宇哥一个无聊的问题:“你说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天宇哥想了想,笑着说:“不知道。那你认为呢?”
我也笑着摇头说:“天知道。”
这是一个生命与宇宙起源的问题,哲学家们都可能不知道,我这种普通人哪会知道呢?
吃完早餐后,我从枕头边拿起《一千零一夜》给他读故事。我规定每天给他读三则故事。
每次读完故事,我都得到天宇哥的夸赞,他说我朗读得声情并茂,可以当电视台的主持人了。虽然我觉得他有溢美之嫌,但是我还是挺开心的——每个人都喜欢听好话,看来我也不能免俗哦(后面画了一个人头笑脸)。
我讲的这些故事,也许他以前读过,但是由于丧失了记忆,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我只知道他对过去的事物无法回忆,但是不知道他认不认识文字,我决定考考他。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看了书本上的字后直摇头。
我也摇了摇头。我决定教他认字。于是,我指着封面上的文字说:“这几个字念‘一千零一夜’,你跟着我读一遍。”
天宇哥像一个听话的孩子,跟着我念了一遍。
为了巩固他的记忆,我又拿出纸和笔,写了一个“零”字,问他:“这个字怎么读?”
天宇哥准确无误地读了出来。
我又分别写了“一”、“千”、“夜”三个字让他认,他仍然准确无误地认了出来。
我高兴地说:“很好!”
接下来,我翻开书页,一个字一个字教他念。
我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启蒙老师,而把天宇哥当成了一位懵懂无知的小学生。
......
冯天宇在鲍小蝶的精心照顾下,伤势正在慢慢地恢复。
鲍小蝶每天除了照顾他外,有时候还悄悄写日记。
日记都写了什么呢?
冯天宇曾要求她把日记拿给他看,但是被她婉拒了,理由是:这是她的私人秘密,不想让外人知道。
听她这样说,冯天宇自然不好再要求了。
这天晚上,冯天宇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自己入院后所经历的事情,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躺在陪护椅上的小蝶不知道何时睡着了,轻微的鼾声从她鼻孔里传出来,他再一看,只见她头颅旁边正放着一个绒面考究的黄色的牛皮笔记本,这个笔记本就是她每天用来写日记的。
他感到很好奇,这段时间她每天都在写日记,到底都写了些什么?
虽然小蝶说这是私人秘密不给他看,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把笔记本拿了过来。他轻轻翻开一看,见上面写着这样的文字:
十月十五日,阴天
今天是天宇哥受伤住院的第九天。
在过去九天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在病床前细致入微地照顾他,让他吃好睡好。我发现他的食欲越来越好,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另外,我还经常给他讲故事——讲别人的故事,讲书本上的故事,讲过去咱们家发生的故事,他对我讲的故事总是表现出较浓的兴趣,这也许是他无法回忆过去而感到新奇的原因吧。看见他每天都保持着乐观的精神状态,我感到很欣慰,真心希望天宇哥早日康复出院!
虽然我每日每夜地照顾他是觉得累了一点,但是我心甘情愿,毫无怨言。
我愿意为他付出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我从小到大,他给予了我很多的关心和呵护,让我感到了阳光般的温暖,我要感恩;二,他现在已经是我的男朋友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要和他共同度过一辈子,既然我已经是他的爱人了,那我就要和他风雨同舟,对他不离不弃!
在这一生当中,我从未对别的男人动过感情,只有对天宇哥一个人动过真情;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爱天宇哥,我的回答是:除了他对我的关心和呵护使我感动从而对他产生了很深的情感依赖外,还因他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这是人性最美好的品质,我非常欣赏他的这种品质!只要有他在,天就不会塌下来,即使塌下来也有他顶着,因此我感到很踏实、很安全,内心也不会害怕。
今天早上,天宇哥喝了一杯牛奶,吃了一只熟鸡腿;中午吃了一盒香菇瘦肉饭。值得高兴的是,两次都是他亲自动的手,他不需要我帮忙,以往都是我喂他,因为他的右手臂受了伤,酸痛无力,拿不了东西。从他亲自动手吃饭的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他的伤势正在慢慢恢复。
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他的一位要好的高中同学来看望他,但是他仍然无法记起对方的名字,无法回忆过去的事情,这真是令人感到遗憾,要是他能够回忆起对方是谁该有多好!
不过,看他说话条理清晰,和他未受伤之前几乎无异,我觉得他恢复记忆是迟早的事情,我要对他抱有信心。
天宇哥,希望你早日恢复记忆!
十月十六日,阴天
上午,我去医院附近的书店买了一本《一千零一夜》。这是一本装帧很漂亮的书籍,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我买这本书的目的就是想读故事给他听,让他的心情每天保持愉快。
我上午给他读的故事是《朱特和两个哥哥的故事》,我发现垫着高高的枕头的他听得很认真,并且时不时露出微笑,神态就像一位坐在课堂里的小学生静静地聆听老师讲课那样,我感到很开心。
中午,他吃了不少的瘦肉和蔬菜,喝了半碗鱼汤,还吃了一盒白米饭。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感到很开心。给他吃的食物,都是利于消化和吸收的食物,也是利于活血化瘀、行气消散的食物,当然,这些食物都是在医生的嘱咐下我去买的。
下午,大约四点左右钟的时候,我从外面回来,发现天宇哥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只见他的眼睛紧紧地闭着,嘴也是闭着的,我听到均匀的呼吸声从他的鼻孔里发出来。
由于十多天没有刮胡子了,他的胡须长得比较长,也比较浓密,就像杂草一样。我想,我应该去外面买一只剃须刀回来帮他刮胡子——我倒不是嫌弃胡子拉碴的他模样难看,而是担心他觉得不舒服。
我从来没有触摸过天宇哥的胡须,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不过我想,天宇哥的胡须应该又硬又扎手吧,因为它看起来比较粗。因为好奇,我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摸一下,但是就在我要摸到他的胡须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他哼了一声,声音低沉,似乎比较痛苦,令人悚然,我连忙把手缩了回来。过了几秒钟,他又连续低沉地哼了两声,同样是比较痛苦。
怎么会是这样呢?难道是因为受伤的地方很痛?可是,之前我从来没听见他痛苦地呻.吟过,现在他这样真是令我感到诧异。
我要不要把他叫醒呢?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双手是放在胸口上的,忽然想起,手放在胸口上容易做恶梦,莫非他是在做恶梦而感到害怕?
这样一想后,我就轻轻地拿起他的手,准备放到床铺上。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睁开了眼睛,我问他刚才是不是做了恶梦,他是说,并说自己在梦中被一条凶恶的黑狗撕咬,而自己的双脚不知道怎么回事被捆绑着,无法逃脱,所以他就不停地大声喊叫,希望有人来救他,可是无论怎么喊都没有人来救他,他感到很害怕。
一向勇敢无畏的天宇哥竟然被恶梦吓倒,我想笑,但是还是忍住了,没有笑出声来。
十月十七日,雨天
病房后面有一棵郁郁葱葱的榆树,我每天都透过玻璃窗户看到这棵树木,这棵树是那样的赏心悦目,以至于我曾几次靠近窗户近距离地观赏它。但是今天中午,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我看到了与以往不同景象的榆树——它在风雨中不停地摇晃着,哗啦啦作响,但是无论风雨怎么折磨它、摧残它,它始终没有被折断、没有被刮倒。
这番情景令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天宇哥曾经遭受的巨大苦难,他就像这棵榆树一样,在人生的风风雨雨中坚强地挺过来了,而且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他的性情并没有因为含冤入狱那段特殊的经历而变偏执和乖戾,也没有对社会抱有消极的看法,路见不平仍然会拔刀相助,看见穷苦的人身患疾病也会解囊相助。
天宇哥真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子汉,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曾经的大风大浪都没有把他击垮,那么发生车祸的这件事情更不会把他击垮了。虽然发生车祸的事情不会把天宇哥击垮,但是它肯定给他造成了一定的心理阴影。
我想起这样一则故事:身体每况愈下的病人看着窗外的一棵树,树叶在秋风中一片一片地掉落下来。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技艺精湛的画家得知情况后,画了一片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看着这片始终没有掉落的“绿叶”,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其实,在天宇哥的病床前,我也是一位“画家”,只不过我与那位画家不同,他用的是笔,而我用的是心,是情。
不错,我就是用感情的笔在天宇哥的心之画板上画了“一片绿叶”,我有理由相信,这“绿叶”会让他更加觉得人生有多么美好。
十月十八日,晴天
早晨,天宇哥醒来后,我去外面打来热水,把干毛巾浸了水,然后拧干,递给他让他自己洗脸。他洗得比较慢,模样有些拙笨,让我不禁想起大猩猩的动作。洗完脸后,他说想刷牙,我就去到外面买了一把牙刷,并把牙膏挤在牙刷上,在我的帮助下让他刷了牙。
天宇哥说,好多天没有刷牙了,刷完牙后感到满嘴舒服。
其实也怪我粗心大意,我应该早就想到帮助他刷牙的,十多天没刷牙了,那滋味想想都不好受。
洗漱完毕后,我陪同天宇吃了早餐。早餐是鸡蛋和瘦肉粥。
我剥鸡蛋壳的时候,突然问天宇哥一个无聊的问题:“你说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天宇哥想了想,笑着说:“不知道。那你认为呢?”
我也笑着摇头说:“天知道。”
这是一个生命与宇宙起源的问题,哲学家们都可能不知道,我这种普通人哪会知道呢?
吃完早餐后,我从枕头边拿起《一千零一夜》给他读故事。我规定每天给他读三则故事。
每次读完故事,我都得到天宇哥的夸赞,他说我朗读得声情并茂,可以当电视台的主持人了。虽然我觉得他有溢美之嫌,但是我还是挺开心的——每个人都喜欢听好话,看来我也不能免俗哦(后面画了一个人头笑脸)。
我讲的这些故事,也许他以前读过,但是由于丧失了记忆,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我只知道他对过去的事物无法回忆,但是不知道他认不认识文字,我决定考考他。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看了书本上的字后直摇头。
我也摇了摇头。我决定教他认字。于是,我指着封面上的文字说:“这几个字念‘一千零一夜’,你跟着我读一遍。”
天宇哥像一个听话的孩子,跟着我念了一遍。
为了巩固他的记忆,我又拿出纸和笔,写了一个“零”字,问他:“这个字怎么读?”
天宇哥准确无误地读了出来。
我又分别写了“一”、“千”、“夜”三个字让他认,他仍然准确无误地认了出来。
我高兴地说:“很好!”
接下来,我翻开书页,一个字一个字教他念。
我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启蒙老师,而把天宇哥当成了一位懵懂无知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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