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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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盛隐蔽的草丛里,一抹艳丽的色彩若隐若现。
叶君书眼神清亮,果然是野鸡!
可惜他手头没什么趁手的武器,想要捉到这只肥大野鸡,很有难度。还好叶君书本身对此没报多大希望,能捉到是好事,没有也没什么损失。
况且他想的是,这只野鸡的窝明显就是在这附近,他可以找找看,说不定能找到野鸡蛋。
但是这么一只引人注目的活物在眼前晃,不试一下运气太对不起自己,于是叶君书低头寻找武器,然后在离脚边几步远的距离捡到一个拳头大的石头。
叶君书掂掂重量,刚刚好,可以造成一定的伤害。
他屏息轻手轻脚的过去,不过这只野物警惕性挺高,才靠近一点点,它就好似觉察到不对劲,昂起头左顾右盼,还不安的来回走动几下。
叶君书衡量了下,这个距离也可以,于是他瞄准方向,将石头狠狠投掷过去。他的准头不错,打中了野鸡,不过这个力度并不能对它造成致命伤害。
壮硕的大野鸡咯咯咯尖叫着拍打翅膀迅速逃离,叶君书见它受了伤跑的速度并不快,忙追过去。
野鸡逃跑的时候都不用绕路,遇到草丛密枝直接穿过去,叶君书得越过障碍才能追,不时被阻挡下,竟没追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食物咯咯叫着越跑越远,眼看就要看不见,这时,一支木箭咻地飞过,准确的射中那只野鸡。
随着一声不甘的鸣叫,野鸡挣扎几下,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动了。
叶君书抬头望去,繁茂的草木枝丫被拨开,一个高大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来人一身精简短打,腰上别着一把刀,挎着一个箭筒,手握一把弯弓,他皮肤黝黑,有着农家人的粗犷,五官不扬,但一双黑黝黝的眼神无比锐利。
此人正是村子里唯一一个猎户,姓李,十几年前孤身来此落户,到现在已经三十多还是一人,独来独往,但人缘在村里意外不错,因为他时常将多余的猎物半卖半送的卖给村里人,吃人嘴短,村里人自不好说他闲话。
“李叔?”叶君书直起身子,“你怎么在这儿?”才刚问出口,叶君书就懊恼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李叔靠打猎为生,进山里,肯定是来打猎了,不然还能有什么事?他远远就闻到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收获颇丰。
叶君书低头一看,李叔后边不远处堆满猎物,野兔野鸡甚至连狍子都有,显然是因为发现他这边有情况,才扔下一堆猎物过来,然后射出那一箭。
李叔走到叶君书面前,低头打量他几眼,反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叶君书坦然回道:“我来找找有没有可以吃的。”他家里如今的情况,村里人谁不清楚,没什么可回避的。
果然,李叔不再问,低头看了眼他的背篓,说了句,“一个人不要随便进深山。”然后弯身捡起那只刚被一箭射死的野鸡。
“我知道了,李叔。”叶君书没什么躲闪,老老实实的应声,他知道李叔是担心他一个人会遇上危险。对于李叔将那只野鸡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任何意见。虽说是他先发现的,可如果不是李叔,这只野鸡早就逃走了,他一样得不到。
不过,看着李叔将那堆猎物捡起,挂满全身,叶君书有个小小的纠结,他不知该不该帮忙拿一点,万一被误会想讨要怎么办?叶君书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又看看虽说挂满猎物,走路仍健步如飞的李叔,颓丧的叹气,算了,他背个背篓都觉得沉重了,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为好。
叶君书跟在跟在李叔后面一起下山,勉强跟上脚步,他还很有闲情逸致的想,李叔这是练过的吧?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不知如果他向李叔讨教打猎的技巧,会不会答应……
单设陷阱的话,貌似有点不现实,哎,不知这里有没有传说中的武功,如果他能学学就好了,练些拳脚功夫,不说身体会更健壮,起码更有安全保障。
李叔十几年都往深山里钻,对这片山林不说了如指掌,但也熟悉的跟自家后院似的,他没按叶君书刻了标记的路走,而是自己抄近路,感觉没走多久,眼前的视野就开阔起来,远眺过去,还能看到村落的全景。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正绚烂,将整座村庄渲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掩映在繁枝中的房屋露出古朴深厚的一隅,如银纱般的溪流在乡村蜿蜒,不少人家屋顶炊烟袅袅。映入眼中的景色,美轮美奂,好似一幅山水画。
叶君书的目光很惊艳,如果不是着急赶路,他还真想停下来好好看看。而李叔一点异色都没有的样子,显然早就习惯这样的美景,倒显得他有点大惊小怪。
他们很快就下到山脚岔路,此时也到了分别的时候,李叔的屋子离村落较远,孤零零的伫在山脚下,叶君书的屋子虽说离山边也近,但他的在村子边缘。
叶君书正要告别,一坨色彩鲜艳颇有重量的物体塞到他手里,叶君书:“????”
待看清手里东西时,叶君书猛地涨红脸,急急的想要退回去,“李叔,这这是你的猎物我不能要!”
李叔并不准备接,利落的甩出两字:“拿着。”
叶君书还在推拒:“李叔,你知道我家情况的,我们家目前不能沾荤腥,要来也没用,你还是拿回去吧!”他本来想抓这野鸡,只是想着明阿姆这段时间帮了他那么多忙,能抓到的话就带回去给明阿姆家沾沾荤,并不是自己家吃的。
他家有双重重孝在身,虽说乡下没有大户人家那么讲究,但是一年内不沾荤腥,不娱乐不沾酒的规矩还是要守,守孝满三年才能完全除孝,但是基本乡下第二第三年就没那么多约束,起码沾沾荤腥是可以的,当然,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告诉别人自己家吃肉了。
阿姆去世三个月,阿父不足一个月,他们家起码还有一年不能吃荤,如果不是他们都是小孩子,重孝在身的他们是整整三年都沾不得荤腥。
“给你就自己处理。”李叔说完抬脚就往另一条岔道走,没走几步,他回头说了句“以后想进山就告诉我一声,我带你。”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你这个家,就没了。”说完,李叔也不管叶君书是什么反应,转身就走了。
叶君书浑身一震,是啊,如果他出了事,他最大的弟弟才八岁整,怎么养得活这个家?
就算这次进山侥幸没遇到危险,但连村民们都不敢单独深入的森林,其暗藏的危机无处不在,他如何保证,自己每次都这么幸运?
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靠山存活,并没有那么容易。
此路不通,他虽不怕受伤,可在没有保证自己绝对安全之前,他不能轻易上山,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自己稍有不慎,对这个家就是致命的打击,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可凡事有高风险才有高回报……
不行,他不能以身涉险,总会想到办法的……
叶君书拧着眉,心事重重的往家里走。
才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小孩玩闹的声音,叶君书瞬间精神一振,整个人充满力量,他昂首阔步的推门而入。
院子里,叶君致正逗着勤哥儿来回追逐,路哥儿坐在小凳子上,挨着明阿姆,聚精会神的看着明阿姆熟稔的纳鞋子。而小山,则严肃着小脸看守双胞胎,看谁要爬出席子范围了,就拨回去转个方向让其继续爬。整个院子其乐融融。
听到开门的声音,路哥儿反应最快,迅速飞奔过去,双眼亮晶晶的,“大哥!你回来啦!”
叶君致也看到了推门而入的叶君书,转身一把抄起勤哥儿奔过去,“子舟哥,你回来啦!山里好玩吗?下次再去带上……哎哟!”叶君致话还没喊完,明阿姆就一个指节敲过去,“去去去,你子舟哥去山里有正事,你捣什么乱!”然后对叶君书温声问道,“舟小子,回来就好,在山里没遇到什么事吧?”
小山也想过去,可是双胞胎似乎看那边热闹,一直想往那边爬,小山只好蹲下身抱住两个不安分的小不点,只是眼神一直往叶君书那边瞟,眼睛同样亮晶晶的。
叶君书挨个给小孩儿摸摸头,一边回答明阿姆的话,“我在山上没遇到什么事,半路看见李叔,我们就一道走了,对了,李叔给了我一只野鸡,小子就借花献佛,给明阿姆你了,还望不要嫌弃。”叶君书说着,将塞进背篓里野鸡取出来。
才放了一会儿,他篓里的野菜都压得奄奄的了。
“你这孩子,老李哥说给你就要啊?快送回去!”明阿姆一脸不赞同的表情,如果舟小子家能吃才收下他还不会说什么,可怎么能问来给他呢?
叶君书坚定的推过去,硬让明阿姆收下,“是李叔执意给的,我就算拿回去他也不会要的,明阿姆,您就收下吧,不然就只能腐臭在这里,那多浪费啊!而且,这只野鸡我也有份帮忙的。”嗯,算是有帮忙吧,毕竟是他先发现的,他不算说谎……
“若是明阿姆执意不肯要的话,那我下次,可真不敢再找你帮忙了!”
明阿姆听了,想了想,没再推拒,提过野鸡,拍拍叶君书的肩膀,“那我这次就收下,不过下次可不能这样了。”
叶君书笑笑,没说应不应。
明阿姆收拾好针线,“那我先家去,厨房里我已经先帮你烧饭了,我摘了两颗白菜放你厨房案上,对了明天明阿姆蒸馒头,就不用煮早膳,明早我会送过来。”
“好。”叶君书点头,他知道,如果他推却,估计明阿姆也不会收下野物,所以他答应得很利落。
既然收下了,明阿姆还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他利索的挽起挎篮,招呼叶君致回家。
叶君致正玩得兴起,自然不肯那么早回家。明阿姆便不管他,自个先回去了。
茂盛隐蔽的草丛里,一抹艳丽的色彩若隐若现。
叶君书眼神清亮,果然是野鸡!
可惜他手头没什么趁手的武器,想要捉到这只肥大野鸡,很有难度。还好叶君书本身对此没报多大希望,能捉到是好事,没有也没什么损失。
况且他想的是,这只野鸡的窝明显就是在这附近,他可以找找看,说不定能找到野鸡蛋。
但是这么一只引人注目的活物在眼前晃,不试一下运气太对不起自己,于是叶君书低头寻找武器,然后在离脚边几步远的距离捡到一个拳头大的石头。
叶君书掂掂重量,刚刚好,可以造成一定的伤害。
他屏息轻手轻脚的过去,不过这只野物警惕性挺高,才靠近一点点,它就好似觉察到不对劲,昂起头左顾右盼,还不安的来回走动几下。
叶君书衡量了下,这个距离也可以,于是他瞄准方向,将石头狠狠投掷过去。他的准头不错,打中了野鸡,不过这个力度并不能对它造成致命伤害。
壮硕的大野鸡咯咯咯尖叫着拍打翅膀迅速逃离,叶君书见它受了伤跑的速度并不快,忙追过去。
野鸡逃跑的时候都不用绕路,遇到草丛密枝直接穿过去,叶君书得越过障碍才能追,不时被阻挡下,竟没追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食物咯咯叫着越跑越远,眼看就要看不见,这时,一支木箭咻地飞过,准确的射中那只野鸡。
随着一声不甘的鸣叫,野鸡挣扎几下,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动了。
叶君书抬头望去,繁茂的草木枝丫被拨开,一个高大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来人一身精简短打,腰上别着一把刀,挎着一个箭筒,手握一把弯弓,他皮肤黝黑,有着农家人的粗犷,五官不扬,但一双黑黝黝的眼神无比锐利。
此人正是村子里唯一一个猎户,姓李,十几年前孤身来此落户,到现在已经三十多还是一人,独来独往,但人缘在村里意外不错,因为他时常将多余的猎物半卖半送的卖给村里人,吃人嘴短,村里人自不好说他闲话。
“李叔?”叶君书直起身子,“你怎么在这儿?”才刚问出口,叶君书就懊恼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李叔靠打猎为生,进山里,肯定是来打猎了,不然还能有什么事?他远远就闻到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收获颇丰。
叶君书低头一看,李叔后边不远处堆满猎物,野兔野鸡甚至连狍子都有,显然是因为发现他这边有情况,才扔下一堆猎物过来,然后射出那一箭。
李叔走到叶君书面前,低头打量他几眼,反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叶君书坦然回道:“我来找找有没有可以吃的。”他家里如今的情况,村里人谁不清楚,没什么可回避的。
果然,李叔不再问,低头看了眼他的背篓,说了句,“一个人不要随便进深山。”然后弯身捡起那只刚被一箭射死的野鸡。
“我知道了,李叔。”叶君书没什么躲闪,老老实实的应声,他知道李叔是担心他一个人会遇上危险。对于李叔将那只野鸡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任何意见。虽说是他先发现的,可如果不是李叔,这只野鸡早就逃走了,他一样得不到。
不过,看着李叔将那堆猎物捡起,挂满全身,叶君书有个小小的纠结,他不知该不该帮忙拿一点,万一被误会想讨要怎么办?叶君书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又看看虽说挂满猎物,走路仍健步如飞的李叔,颓丧的叹气,算了,他背个背篓都觉得沉重了,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为好。
叶君书跟在跟在李叔后面一起下山,勉强跟上脚步,他还很有闲情逸致的想,李叔这是练过的吧?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不知如果他向李叔讨教打猎的技巧,会不会答应……
单设陷阱的话,貌似有点不现实,哎,不知这里有没有传说中的武功,如果他能学学就好了,练些拳脚功夫,不说身体会更健壮,起码更有安全保障。
李叔十几年都往深山里钻,对这片山林不说了如指掌,但也熟悉的跟自家后院似的,他没按叶君书刻了标记的路走,而是自己抄近路,感觉没走多久,眼前的视野就开阔起来,远眺过去,还能看到村落的全景。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正绚烂,将整座村庄渲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掩映在繁枝中的房屋露出古朴深厚的一隅,如银纱般的溪流在乡村蜿蜒,不少人家屋顶炊烟袅袅。映入眼中的景色,美轮美奂,好似一幅山水画。
叶君书的目光很惊艳,如果不是着急赶路,他还真想停下来好好看看。而李叔一点异色都没有的样子,显然早就习惯这样的美景,倒显得他有点大惊小怪。
他们很快就下到山脚岔路,此时也到了分别的时候,李叔的屋子离村落较远,孤零零的伫在山脚下,叶君书的屋子虽说离山边也近,但他的在村子边缘。
叶君书正要告别,一坨色彩鲜艳颇有重量的物体塞到他手里,叶君书:“????”
待看清手里东西时,叶君书猛地涨红脸,急急的想要退回去,“李叔,这这是你的猎物我不能要!”
李叔并不准备接,利落的甩出两字:“拿着。”
叶君书还在推拒:“李叔,你知道我家情况的,我们家目前不能沾荤腥,要来也没用,你还是拿回去吧!”他本来想抓这野鸡,只是想着明阿姆这段时间帮了他那么多忙,能抓到的话就带回去给明阿姆家沾沾荤,并不是自己家吃的。
他家有双重重孝在身,虽说乡下没有大户人家那么讲究,但是一年内不沾荤腥,不娱乐不沾酒的规矩还是要守,守孝满三年才能完全除孝,但是基本乡下第二第三年就没那么多约束,起码沾沾荤腥是可以的,当然,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告诉别人自己家吃肉了。
阿姆去世三个月,阿父不足一个月,他们家起码还有一年不能吃荤,如果不是他们都是小孩子,重孝在身的他们是整整三年都沾不得荤腥。
“给你就自己处理。”李叔说完抬脚就往另一条岔道走,没走几步,他回头说了句“以后想进山就告诉我一声,我带你。”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你这个家,就没了。”说完,李叔也不管叶君书是什么反应,转身就走了。
叶君书浑身一震,是啊,如果他出了事,他最大的弟弟才八岁整,怎么养得活这个家?
就算这次进山侥幸没遇到危险,但连村民们都不敢单独深入的森林,其暗藏的危机无处不在,他如何保证,自己每次都这么幸运?
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靠山存活,并没有那么容易。
此路不通,他虽不怕受伤,可在没有保证自己绝对安全之前,他不能轻易上山,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自己稍有不慎,对这个家就是致命的打击,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不能有任何的闪失。
可凡事有高风险才有高回报……
不行,他不能以身涉险,总会想到办法的……
叶君书拧着眉,心事重重的往家里走。
才走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小孩玩闹的声音,叶君书瞬间精神一振,整个人充满力量,他昂首阔步的推门而入。
院子里,叶君致正逗着勤哥儿来回追逐,路哥儿坐在小凳子上,挨着明阿姆,聚精会神的看着明阿姆熟稔的纳鞋子。而小山,则严肃着小脸看守双胞胎,看谁要爬出席子范围了,就拨回去转个方向让其继续爬。整个院子其乐融融。
听到开门的声音,路哥儿反应最快,迅速飞奔过去,双眼亮晶晶的,“大哥!你回来啦!”
叶君致也看到了推门而入的叶君书,转身一把抄起勤哥儿奔过去,“子舟哥,你回来啦!山里好玩吗?下次再去带上……哎哟!”叶君致话还没喊完,明阿姆就一个指节敲过去,“去去去,你子舟哥去山里有正事,你捣什么乱!”然后对叶君书温声问道,“舟小子,回来就好,在山里没遇到什么事吧?”
小山也想过去,可是双胞胎似乎看那边热闹,一直想往那边爬,小山只好蹲下身抱住两个不安分的小不点,只是眼神一直往叶君书那边瞟,眼睛同样亮晶晶的。
叶君书挨个给小孩儿摸摸头,一边回答明阿姆的话,“我在山上没遇到什么事,半路看见李叔,我们就一道走了,对了,李叔给了我一只野鸡,小子就借花献佛,给明阿姆你了,还望不要嫌弃。”叶君书说着,将塞进背篓里野鸡取出来。
才放了一会儿,他篓里的野菜都压得奄奄的了。
“你这孩子,老李哥说给你就要啊?快送回去!”明阿姆一脸不赞同的表情,如果舟小子家能吃才收下他还不会说什么,可怎么能问来给他呢?
叶君书坚定的推过去,硬让明阿姆收下,“是李叔执意给的,我就算拿回去他也不会要的,明阿姆,您就收下吧,不然就只能腐臭在这里,那多浪费啊!而且,这只野鸡我也有份帮忙的。”嗯,算是有帮忙吧,毕竟是他先发现的,他不算说谎……
“若是明阿姆执意不肯要的话,那我下次,可真不敢再找你帮忙了!”
明阿姆听了,想了想,没再推拒,提过野鸡,拍拍叶君书的肩膀,“那我这次就收下,不过下次可不能这样了。”
叶君书笑笑,没说应不应。
明阿姆收拾好针线,“那我先家去,厨房里我已经先帮你烧饭了,我摘了两颗白菜放你厨房案上,对了明天明阿姆蒸馒头,就不用煮早膳,明早我会送过来。”
“好。”叶君书点头,他知道,如果他推却,估计明阿姆也不会收下野物,所以他答应得很利落。
既然收下了,明阿姆还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他利索的挽起挎篮,招呼叶君致回家。
叶君致正玩得兴起,自然不肯那么早回家。明阿姆便不管他,自个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