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之型男天师_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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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省终年潮湿多雨,土壤疏松,棺木在地下埋了近两百年,早就有了许多细细密密的裂缝蛀洞,水透过缝隙渗进里面,用手摸上去,棺底到处是湿漉漉滑腻腻的泥浆。
而且棺木又在地里沤了这些年头,味道自然极是可怕,腐木泥浆的腥膻气息夹杂骨肉腐烂的恶臭,那味道刚一开棺就能把人熏一个跟头。即便阮暮灯事先戴了个口罩,也还是忍不住一阵干呕,差点儿就要破了“不能出声”的禁忌。
说实在的,普通的人,别说伸手在一口朽棺里乱摸,光是想到这泥水里泡的是什么,怕是就已经能吓得屁滚尿流,几欲晕厥了。
不过阮暮灯好歹跟着萧潇学了几个月本事,本身性格也十足坚韧,他强忍着心头泛滥的恶心和颤栗感,右手沿着湿漉漉的棺壁,一点一点往前摸。
棺材内部的空间本就不大,很快的,他便摸到了一个硬邦邦,圆溜溜的东西——那是邓夫人的颅骨。
他浑身一个激灵,赶紧摸索着将颅骨整个儿拾起来,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中……
……
就这样,被自家师傅逼着第一次做着“捡骨”行当的青年,在一堆湿漉漉烂糟糟的布料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那许多大大小小的骨头,连着邓夫人下葬时穿戴在身上的金银首饰玉镯压口,全都“捡”了起来。
他又仔细寻摸了一阵,确定再也没有遗漏下什么,这才松了一口气,将装了尸骨的袋子递给等在外头的萧潇,然后打算从棺材里爬出去。
然而,就在他两手撑住棺缘,正要往外一番的时候,一股大力忽然抓住他的左脚脚踝,猛力往回一拽!
毫无防备之下,阮暮灯被这力道拉了个正着,一屁股墩儿坐回到棺材里,摔了个结实。他的一声惊叫卡在喉咙口,在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理智堪堪回笼,硬是给憋了回去。
——这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没法出声问自家师傅,甚至连在棺材里扑腾出声音,都是对尸骸主人的冒犯,他只能从霉烂的丧服堆里爬起来,两手撑住棺壁,茫然四顾。
今夜是朔月,天上还阴云密布,棺材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的脚踝很疼,刚才那一下来得是真的狠,此时怕是已经留了一圈淤痕。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恐怕是自己捡骨没捡干净,墓主人不高兴了,才拽他的脚踝,将他硬是给拉了回来。
于是他只能猫下腰,又在泥水和湿布里细细翻找,寸寸摸索,寻摸他落下的骨渣或者陪葬品。但半小时过去了,他只在一条裂缝里摸出一枚卡在里头的琉璃珠,便再也没有更多的发现。
……刚才扯他的那一下,总不至于就是为了这颗珠子吧……
阮暮灯心中忐忑,一手攒紧琉璃珠,一手试探着扶住棺缘,作势要翻出去。
果不其然,就在他身体往前一探的刹那,左脚踝又是被人狠狠一扯,重新将他拽回到棺材里。
两次都拉在他同一只脚的同一个地方,青年额角上疼出了一层冷汗,他觉得自己的脚踝不止是青了,怕是已经整一圈都肿了起来,好几天都没法消退了。
看样子,邓夫人这是动了真怒,非要跟他这个小辈过不去,要是不按照她老人家的心意把这事儿办妥了,他今晚是肯定没法毫发无伤平平安安地出去了。
……两次都是左脚……
阮暮灯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邓夫人是个瘸子,缺了一条左腿,用的是木头做的义肢,而他刚才捡骨的时候,确实是摸到过一根约莫手腕粗一臂长的光滑的木棍,因为萧潇交代他,只需要“捡”骨头和金银玉石一类的陪葬品的缘故,所以他并没有将邓夫人的“左脚”也一并“捡”起来。
他连忙摸到木棍,抄在怀里,试探着再往棺外爬。
这一次,阮暮灯顺利地翻出了棺材,再也没有被墓主人拉脚踝了。
次日清晨下起了小雨,萧潇亲自给新棺下了钉,让工人们扛到新坟里埋好,又主持了封土立碑的仪式,最后叮嘱谢老板,若想山庄万事泰平、生意兴隆,清明中元不要忘了给邓夫人上香烧纸,这事儿便算了了。
“我们明天回A市吗?”
阮暮灯坐在床沿上,一边用熟糯米揉搓脚踝,一边抬头问自家师傅。
他今天没跟着一起去看迁坟。
捡骨时被邓夫人抓的那两把,果然十分厉害。
那毕竟是个修成幻身的厉鬼,身上阴气极重,回到住处,在灯光下仔细一看,阮暮灯左脚脚踝那一圈儿不止肿成了个馒头,而且伤处已经开始泛黑,显然是尸气侵体,一碰就疼得钻心。
萧潇当时就气得咬牙切齿,大骂那老妇下手太狠,竟然让他的宝贝徒儿伤成这样。
没办法,只好让人用柚子叶水煮了一大锅熟糯米,给阮暮灯搓揉脚踝。
还好尸毒拔除起来并不困难,揉光整整一锅糯米饭之后,阮暮灯的脚踝除了还有一些红肿之外,已经不怎么疼了。
“不,我们还要在这里多留两天。”
萧潇端着一盆柚子叶水进来,浸湿一条毛巾,也坐到床沿上,抓过青年还黏着饭粒的脚丫子,搁到自己膝盖上,用毛巾给他擦脚。
阮暮灯的脚跟触电似的瑟缩了一下,想接过毛巾自己来,却被萧潇抬手挡开,很自然地替青年擦拭着伤处。
“为啥还不回去?”
阮暮灯垂下眼睛,看萧潇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一根一根趾头地给他擦着脚,睫毛轻轻颤动,喉结滚动两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是还有什么事吗?”
萧潇将毛巾丢回到盆里,又从包里翻出一盒半透明的药膏,给阮暮灯涂抹红肿的脚踝。
“你这次吃了那么大一个闷亏,怎么能不在别处找补回来。”
萧潇的指尖触感很软很滑,不断在阮暮灯的皮肤上打着旋儿,揉化那层薄薄的膏药。
青年比他略高,此时从这个角度自上而下去看他的脸,只觉得萧潇眉形极是漂亮,只是眉色略有些淡,细碎的刘海耷拉下来,琥珀色的眼睛被睫毛遮住大半,却掩不住眼底一层潋滟波光。他眼角一颗鲜红小痣,唇角噙着一抹笑意,整个人柔软得……让他……
……让他好想将人搂进怀里……
只是阮暮灯没有这个胆量。
他不敢冒犯自家师傅。
这人从来胸有沟壑,这人惯常高深莫测,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和太多的谜团,从来不让人看透,偶尔从指缝里露出几招本事,似乎都成了在无形中划拉出的界限,让青年觉得,自己还差得很远……
“放心,我自有打算。”
萧潇给自家徒弟抹完药,站起身,端起用过的水盆,临出门前,他扭头朝阮暮灯眨眨眼。
“明儿晚上,咱们去凑个热闹!”
G省终年潮湿多雨,土壤疏松,棺木在地下埋了近两百年,早就有了许多细细密密的裂缝蛀洞,水透过缝隙渗进里面,用手摸上去,棺底到处是湿漉漉滑腻腻的泥浆。
而且棺木又在地里沤了这些年头,味道自然极是可怕,腐木泥浆的腥膻气息夹杂骨肉腐烂的恶臭,那味道刚一开棺就能把人熏一个跟头。即便阮暮灯事先戴了个口罩,也还是忍不住一阵干呕,差点儿就要破了“不能出声”的禁忌。
说实在的,普通的人,别说伸手在一口朽棺里乱摸,光是想到这泥水里泡的是什么,怕是就已经能吓得屁滚尿流,几欲晕厥了。
不过阮暮灯好歹跟着萧潇学了几个月本事,本身性格也十足坚韧,他强忍着心头泛滥的恶心和颤栗感,右手沿着湿漉漉的棺壁,一点一点往前摸。
棺材内部的空间本就不大,很快的,他便摸到了一个硬邦邦,圆溜溜的东西——那是邓夫人的颅骨。
他浑身一个激灵,赶紧摸索着将颅骨整个儿拾起来,装进一个黑色的大布袋中……
……
就这样,被自家师傅逼着第一次做着“捡骨”行当的青年,在一堆湿漉漉烂糟糟的布料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那许多大大小小的骨头,连着邓夫人下葬时穿戴在身上的金银首饰玉镯压口,全都“捡”了起来。
他又仔细寻摸了一阵,确定再也没有遗漏下什么,这才松了一口气,将装了尸骨的袋子递给等在外头的萧潇,然后打算从棺材里爬出去。
然而,就在他两手撑住棺缘,正要往外一番的时候,一股大力忽然抓住他的左脚脚踝,猛力往回一拽!
毫无防备之下,阮暮灯被这力道拉了个正着,一屁股墩儿坐回到棺材里,摔了个结实。他的一声惊叫卡在喉咙口,在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理智堪堪回笼,硬是给憋了回去。
——这是怎么回事?!
阮暮灯没法出声问自家师傅,甚至连在棺材里扑腾出声音,都是对尸骸主人的冒犯,他只能从霉烂的丧服堆里爬起来,两手撑住棺壁,茫然四顾。
今夜是朔月,天上还阴云密布,棺材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的脚踝很疼,刚才那一下来得是真的狠,此时怕是已经留了一圈淤痕。
阮暮灯想了想,觉得恐怕是自己捡骨没捡干净,墓主人不高兴了,才拽他的脚踝,将他硬是给拉了回来。
于是他只能猫下腰,又在泥水和湿布里细细翻找,寸寸摸索,寻摸他落下的骨渣或者陪葬品。但半小时过去了,他只在一条裂缝里摸出一枚卡在里头的琉璃珠,便再也没有更多的发现。
……刚才扯他的那一下,总不至于就是为了这颗珠子吧……
阮暮灯心中忐忑,一手攒紧琉璃珠,一手试探着扶住棺缘,作势要翻出去。
果不其然,就在他身体往前一探的刹那,左脚踝又是被人狠狠一扯,重新将他拽回到棺材里。
两次都拉在他同一只脚的同一个地方,青年额角上疼出了一层冷汗,他觉得自己的脚踝不止是青了,怕是已经整一圈都肿了起来,好几天都没法消退了。
看样子,邓夫人这是动了真怒,非要跟他这个小辈过不去,要是不按照她老人家的心意把这事儿办妥了,他今晚是肯定没法毫发无伤平平安安地出去了。
……两次都是左脚……
阮暮灯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邓夫人是个瘸子,缺了一条左腿,用的是木头做的义肢,而他刚才捡骨的时候,确实是摸到过一根约莫手腕粗一臂长的光滑的木棍,因为萧潇交代他,只需要“捡”骨头和金银玉石一类的陪葬品的缘故,所以他并没有将邓夫人的“左脚”也一并“捡”起来。
他连忙摸到木棍,抄在怀里,试探着再往棺外爬。
这一次,阮暮灯顺利地翻出了棺材,再也没有被墓主人拉脚踝了。
次日清晨下起了小雨,萧潇亲自给新棺下了钉,让工人们扛到新坟里埋好,又主持了封土立碑的仪式,最后叮嘱谢老板,若想山庄万事泰平、生意兴隆,清明中元不要忘了给邓夫人上香烧纸,这事儿便算了了。
“我们明天回A市吗?”
阮暮灯坐在床沿上,一边用熟糯米揉搓脚踝,一边抬头问自家师傅。
他今天没跟着一起去看迁坟。
捡骨时被邓夫人抓的那两把,果然十分厉害。
那毕竟是个修成幻身的厉鬼,身上阴气极重,回到住处,在灯光下仔细一看,阮暮灯左脚脚踝那一圈儿不止肿成了个馒头,而且伤处已经开始泛黑,显然是尸气侵体,一碰就疼得钻心。
萧潇当时就气得咬牙切齿,大骂那老妇下手太狠,竟然让他的宝贝徒儿伤成这样。
没办法,只好让人用柚子叶水煮了一大锅熟糯米,给阮暮灯搓揉脚踝。
还好尸毒拔除起来并不困难,揉光整整一锅糯米饭之后,阮暮灯的脚踝除了还有一些红肿之外,已经不怎么疼了。
“不,我们还要在这里多留两天。”
萧潇端着一盆柚子叶水进来,浸湿一条毛巾,也坐到床沿上,抓过青年还黏着饭粒的脚丫子,搁到自己膝盖上,用毛巾给他擦脚。
阮暮灯的脚跟触电似的瑟缩了一下,想接过毛巾自己来,却被萧潇抬手挡开,很自然地替青年擦拭着伤处。
“为啥还不回去?”
阮暮灯垂下眼睛,看萧潇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一根一根趾头地给他擦着脚,睫毛轻轻颤动,喉结滚动两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是还有什么事吗?”
萧潇将毛巾丢回到盆里,又从包里翻出一盒半透明的药膏,给阮暮灯涂抹红肿的脚踝。
“你这次吃了那么大一个闷亏,怎么能不在别处找补回来。”
萧潇的指尖触感很软很滑,不断在阮暮灯的皮肤上打着旋儿,揉化那层薄薄的膏药。
青年比他略高,此时从这个角度自上而下去看他的脸,只觉得萧潇眉形极是漂亮,只是眉色略有些淡,细碎的刘海耷拉下来,琥珀色的眼睛被睫毛遮住大半,却掩不住眼底一层潋滟波光。他眼角一颗鲜红小痣,唇角噙着一抹笑意,整个人柔软得……让他……
……让他好想将人搂进怀里……
只是阮暮灯没有这个胆量。
他不敢冒犯自家师傅。
这人从来胸有沟壑,这人惯常高深莫测,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和太多的谜团,从来不让人看透,偶尔从指缝里露出几招本事,似乎都成了在无形中划拉出的界限,让青年觉得,自己还差得很远……
“放心,我自有打算。”
萧潇给自家徒弟抹完药,站起身,端起用过的水盆,临出门前,他扭头朝阮暮灯眨眨眼。
“明儿晚上,咱们去凑个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