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大叔也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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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出炉的两点改造点被加在了鼻子上,小鼻子变得愈发有型,慕曦觉得她很满意。
今天是周一又到了上幼儿园的日子,两个小朋友吃完饭被姥姥一手牵一个的走在去往小学堂的路上。
这条路慕曦这几天走的频繁,就是早上晨跑去小土坝的那一条,这期间会路过一家小卖部,姥姥每次都会停下,或是买两颗棒棒糖,或是买两根老白糖冰棍。
“奶,我要吃棒棒糖”亮亮晃了晃牵着孙兰的手,吵着要糖吃。
“好,买两个你们两个一人一个!”孙兰摸了摸两个小娃娃脑袋,付了张毛钱给了店家。
“送他们去上学啊!”邻里邻乡的大家都很熟悉,店家忍不住和孙兰攀谈起来。
“嗯,是这不周一了嘛,送他们去上学,回来好忙别的。”
“行,快去吧!多给几块不要钱,让孩子在学校吃”店家说着又从糖桶里多拿了几块糖果塞给了孙兰。
孙兰盛情难却只好收下,又客套了几句这才离开。
村子里就只有这一个小学堂,还是个启蒙学堂,坐落在村大队旁,学堂很小一间屋子一个小院就当作是教室和土操场了。
教室门口有许多家长,大多是头发花白的老人送孙子孙女上学,年轻人大多都去外面打拼了,孩子没人照看也都留给老人照顾。
在教室门口招呼的是一个近四十岁的女老师,她是村里唯一的老师,早年嫁到村子里因为是高中毕业有文凭,就开始做起村子里的启蒙老师。
慕曦和老师打了个招呼,就牵着弟弟走进了教室,教室里一块坑洼的黑板,十几张被孩子们随意涂鸦的木制桌椅整齐的摆放着,水泥地被打扫得一尘不染,不见得一丝纸屑。
虽然只有一间教室,可孩子们还是被分成了三个班,小班中班和大班,小班的课时比较短一般学几个数字就结束了,中班教一些小故事认些字,大班学的就多一些了,一些简单的古诗和算数。
慕曦现在是中班,亮亮还是小班,坐得位置自然也是不同,小班和大班都是靠前墙壁的,中班坐在班级中间视野最好。
“好了,今天我们就开始上课了,我先给小班上,现在小班我们来预习一下上星期学的数字看看你们有没有忘记,来亮亮上黑板前写一下一到二十,虎子写二十一到四十,中班在本子上默写明,尖,学,雷,电”
“大班把孟浩然的《春晓》在本子上默写下来,我一会儿收上来!”
老师开始上课,很快就将孩子们安抚好,并且布置下任务,会的孩子们自然奋笔疾书,不会的孩子开始左顾右盼,想要借鉴一下同学们的,可惜很快就被喝止住了。
慕曦从课桌里拿出铅笔盒还有田字格的小本子,打开就是映入眼帘的各种卡通小贴纸,数码宝贝里的八神太一和亚古兽,米老鼠,唐老鸭,葫芦兄弟还真是满满的回忆,又翻了几页找了页没有写字的开始在方正的格子里写下老师布置的几个字,顺带又把《春晓》写了下来。
亮亮和他的好兄弟在黑板上奋笔疾书,偶有卡顿又开始从第一个数字开始捋,这几个数字写下来两兄弟都不知背了几遍才完成。
慕曦在右上角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审视了纸上的字,不错横平竖直,方方正正有顿笔,不再是草上飞一样的字,慕曦很欣慰不枉她在空间里练习了小半年的字。
时间到了,先是对了一下在黑板上默写的数字,全对,老师也不吝啬她的小红花贴纸,在两个小朋友脑门中央各自贴了一个。
两个小朋友见得到奖励,顶着脑门上的小红花,咧个小嘴乐得露出了一口参差不齐的小奶牙。
慕曦的默写纸被收了上去,工整的字体,再加上多默写出来的诗给了老师不小的震撼。
“慕曦,你的字怎么变得这么工整了,大班学的诗也一字不差,全对了!”
“我姥爷给我买了字帖,这两天一直在用《春晓》这首诗练字,所以就背下来了。”慕曦半真半假的说着,也不怕她去和家长核实,重生一回她说谎脸都不带红的,她是不是变坏了!
“是嘛!知道学习了,继续努力把字练好,对你以后帮助很大的,千万不能三分钟热度知道嘛!”
“知道啦!老师”
慕曦的默写纸成功上墙了,老师美名其曰∶要做同学们的榜样。
慕曦虽然有些不好意思,可内心是窃喜的,另一边的亮亮也是一阵雀跃,像是被夸讲的是他一样。
课间休息老师带着孩子们在大树下乘凉,一些住在附近的老乡也纷纷或是搬个小马扎,或是坐在树下的大石上和大家一起聊天。
“苦涩的沙吹动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年少的我,喜欢一个人在海边,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
,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总是以为勇敢的水手是真正的男儿”
住在学校隔壁的丁叔对于唱歌格外的热衷,不惜坐火车跑到首都花大价钱背回一个大音响和麦克风回来,只为每天都可以一展歌喉。
比慕曦还要高出一个头的大音响被搬了出来,牵了好长的一条线,丁叔被孩子们围在中间,他举着手里的麦克风,唱起了他最爱的那首《水手》。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丁叔一直有个歌手梦,他的偶像是四大天王,他最喜欢的歌是《水手》,可是他的家庭条件不允许他做那么不切实际的梦,可是每当他站在孩子们中间唱歌,看着孩子们的笑脸,他感觉他的梦实现了。
慕曦和大家一样一起跟着旋律拍着手,丁叔是她的童年中不可或缺的一点,她同孩子们一样每天都期待着丁叔给大家唱歌,听他讲他在首都时的见闻。
新鲜出炉的两点改造点被加在了鼻子上,小鼻子变得愈发有型,慕曦觉得她很满意。
今天是周一又到了上幼儿园的日子,两个小朋友吃完饭被姥姥一手牵一个的走在去往小学堂的路上。
这条路慕曦这几天走的频繁,就是早上晨跑去小土坝的那一条,这期间会路过一家小卖部,姥姥每次都会停下,或是买两颗棒棒糖,或是买两根老白糖冰棍。
“奶,我要吃棒棒糖”亮亮晃了晃牵着孙兰的手,吵着要糖吃。
“好,买两个你们两个一人一个!”孙兰摸了摸两个小娃娃脑袋,付了张毛钱给了店家。
“送他们去上学啊!”邻里邻乡的大家都很熟悉,店家忍不住和孙兰攀谈起来。
“嗯,是这不周一了嘛,送他们去上学,回来好忙别的。”
“行,快去吧!多给几块不要钱,让孩子在学校吃”店家说着又从糖桶里多拿了几块糖果塞给了孙兰。
孙兰盛情难却只好收下,又客套了几句这才离开。
村子里就只有这一个小学堂,还是个启蒙学堂,坐落在村大队旁,学堂很小一间屋子一个小院就当作是教室和土操场了。
教室门口有许多家长,大多是头发花白的老人送孙子孙女上学,年轻人大多都去外面打拼了,孩子没人照看也都留给老人照顾。
在教室门口招呼的是一个近四十岁的女老师,她是村里唯一的老师,早年嫁到村子里因为是高中毕业有文凭,就开始做起村子里的启蒙老师。
慕曦和老师打了个招呼,就牵着弟弟走进了教室,教室里一块坑洼的黑板,十几张被孩子们随意涂鸦的木制桌椅整齐的摆放着,水泥地被打扫得一尘不染,不见得一丝纸屑。
虽然只有一间教室,可孩子们还是被分成了三个班,小班中班和大班,小班的课时比较短一般学几个数字就结束了,中班教一些小故事认些字,大班学的就多一些了,一些简单的古诗和算数。
慕曦现在是中班,亮亮还是小班,坐得位置自然也是不同,小班和大班都是靠前墙壁的,中班坐在班级中间视野最好。
“好了,今天我们就开始上课了,我先给小班上,现在小班我们来预习一下上星期学的数字看看你们有没有忘记,来亮亮上黑板前写一下一到二十,虎子写二十一到四十,中班在本子上默写明,尖,学,雷,电”
“大班把孟浩然的《春晓》在本子上默写下来,我一会儿收上来!”
老师开始上课,很快就将孩子们安抚好,并且布置下任务,会的孩子们自然奋笔疾书,不会的孩子开始左顾右盼,想要借鉴一下同学们的,可惜很快就被喝止住了。
慕曦从课桌里拿出铅笔盒还有田字格的小本子,打开就是映入眼帘的各种卡通小贴纸,数码宝贝里的八神太一和亚古兽,米老鼠,唐老鸭,葫芦兄弟还真是满满的回忆,又翻了几页找了页没有写字的开始在方正的格子里写下老师布置的几个字,顺带又把《春晓》写了下来。
亮亮和他的好兄弟在黑板上奋笔疾书,偶有卡顿又开始从第一个数字开始捋,这几个数字写下来两兄弟都不知背了几遍才完成。
慕曦在右上角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审视了纸上的字,不错横平竖直,方方正正有顿笔,不再是草上飞一样的字,慕曦很欣慰不枉她在空间里练习了小半年的字。
时间到了,先是对了一下在黑板上默写的数字,全对,老师也不吝啬她的小红花贴纸,在两个小朋友脑门中央各自贴了一个。
两个小朋友见得到奖励,顶着脑门上的小红花,咧个小嘴乐得露出了一口参差不齐的小奶牙。
慕曦的默写纸被收了上去,工整的字体,再加上多默写出来的诗给了老师不小的震撼。
“慕曦,你的字怎么变得这么工整了,大班学的诗也一字不差,全对了!”
“我姥爷给我买了字帖,这两天一直在用《春晓》这首诗练字,所以就背下来了。”慕曦半真半假的说着,也不怕她去和家长核实,重生一回她说谎脸都不带红的,她是不是变坏了!
“是嘛!知道学习了,继续努力把字练好,对你以后帮助很大的,千万不能三分钟热度知道嘛!”
“知道啦!老师”
慕曦的默写纸成功上墙了,老师美名其曰∶要做同学们的榜样。
慕曦虽然有些不好意思,可内心是窃喜的,另一边的亮亮也是一阵雀跃,像是被夸讲的是他一样。
课间休息老师带着孩子们在大树下乘凉,一些住在附近的老乡也纷纷或是搬个小马扎,或是坐在树下的大石上和大家一起聊天。
“苦涩的沙吹动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年少的我,喜欢一个人在海边,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
,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总是以为勇敢的水手是真正的男儿”
住在学校隔壁的丁叔对于唱歌格外的热衷,不惜坐火车跑到首都花大价钱背回一个大音响和麦克风回来,只为每天都可以一展歌喉。
比慕曦还要高出一个头的大音响被搬了出来,牵了好长的一条线,丁叔被孩子们围在中间,他举着手里的麦克风,唱起了他最爱的那首《水手》。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丁叔一直有个歌手梦,他的偶像是四大天王,他最喜欢的歌是《水手》,可是他的家庭条件不允许他做那么不切实际的梦,可是每当他站在孩子们中间唱歌,看着孩子们的笑脸,他感觉他的梦实现了。
慕曦和大家一样一起跟着旋律拍着手,丁叔是她的童年中不可或缺的一点,她同孩子们一样每天都期待着丁叔给大家唱歌,听他讲他在首都时的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