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曾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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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高朗带着一众人来到他办公的地方,这回连夜千宸和夜千峙都有些发愣,两人对视一眼,这什么情况,夜千沐的面子是真大啊,这直接让进自己的领地了?。
夜千格也没功夫客套,将昏迷的夜千凌抱到屋子中间的桌子上,开始要接断骨。刚要把她的衣服掀开,忽然转头一脸厌恶的看着隋高朗,这意思不言而喻,男女授受不亲,接断骨必须把上衣给脱掉,作为外臣,在这呆着实在不合规矩。
夜千宸忙着打圆场,用手做个请的手势,“隋大人,请随我来,我们聊聊。”隋高朗也明白什么意思,让夜千宸先请,几个人刚要出去,夜千宸看到要出来的夜千沐,转过头笑着说:“沐儿,你先别出去,我们几个得有人帮千格打下手,要不他自己忙不过来。”
夜千沐明白夜千宸的意思,隋高朗对自己还是有感情的,但是上到父皇,下到兄弟姐妹,都不看好这一对有缘无分的恋人。既然终究没有结果,就没有必要再营造独处的机会。
隋高朗的脸色暗了下,看着夜千沐明显不舍,对自己有感情的样子,力不从心。他每一天都在想她,想她的照料,想她的拥抱,想她给自己的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不知道究竟还需要做多少,这个女人才会回到自己身边,又或许这是一场永远没有结果的赌局。
隋高朗克制住萦绕心头的酸楚,见夜千沐不小心和他目光对视,一眼万年,那么温柔、充满爱恋的目光,自己多久没有见到了。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雨夜,母亲被自己亲生父亲的妻子派杀手追杀,两个人不停逃命,已经有快三天没有吃饭了,饿的饥肠辘辘。因为下雨天,母亲又左腿受伤,不能赶路,只能躲在一个破庙里,苟延残喘,甚至想着自己应该会在这个雷声阵阵的雨夜,和母亲二人孤寂的死去。
自己也不希望是一个私生子,没名没份,自小就和母亲在乐馆长大,母亲身为京城第一名伶,舞技为京城一绝,年轻时,和父亲相爱,却因为身份低微,无法登大雅之堂,无法被世人所接受,两个人分道扬镳,可不成想母亲怀孕,生下了自己,直到自己17岁那年,父亲在偶然间见到了与他极其相似的自己,产生怀疑,调查之下才知道那是他的孩子。
那时候,不相信那个身着一品官服,有着宽阔肩膀的男人是自己的父亲,?在底层呆惯了,看到有阳光,也不相信这阳光是为自己照亮。那时,父亲每天都会来到乐馆找母亲,和母亲弹琴聊天,甚至想要给她赎身。渐渐地在他16岁生日的时候,在茫茫雪日,三个人一起过了这个生日。终于敢确认那个威猛高大,京城权贵的名人是自己的父亲,他是疼自己,爱自己的。隋高朗好开心,终于是一个父母双全,不能再让别人说自己是个没有父亲的野孩子了。
母亲拒绝赎身,在他的心里,母亲是那么的美,那么的温柔,从来不会拒绝别人。但是那次,却第一次正色的对官任户部尚书的隋策说:“阿策,我不会接受让你赎我,那样我会觉得是你把我买下来,我也是人,想和你平等的相处,想让我们走在路上,可以光明正大的手牵手。要是别人问起来,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旁边的这位,是我的爱人。你确实可以眼睛一眨不眨的把我赎出去,但是这件事会是我们之间一个永远的隔阂,如果不能给你平等的爱,我宁愿舍弃你,舍弃我们之间的感情。“
那时阳光打到父亲的眼睛上,似乎有水光在晃动,父亲直接将母亲抱在怀里,在她耳边用情人间的低语:“诗诗,对不起,在我结婚之后不久,我就来看你,可是那时你和一个男人把酒言欢,我以为你把我忘了,我不应该太在乎男人的自尊,抛弃你那么久。”
那时的自己知道,过不久就可以离开这个充满脂粉味的乐馆,在父母亲面前尽孝,用自己的努力成为人上人,让他们老了之后可以颐养天年,为他们的儿子自豪。可是事与愿违,过了不到半个月,就被父亲的妻子派了杀手,追杀自己和母亲。
看着母亲受伤不停留血的左腿,脸色因为失血过多苍白的骇人,可武功根本不足以和十数名专业杀手对抗,只能祈求雨夜可以掩盖血迹,掩盖行踪。可是还是在这暴风雨中,听到了悉悉索索的声音。果然,他们还是找来了。
拿起一边剑锋快要被磨平,沾满了献血的剑,这是混迹乐馆的师傅留给自己唯一的东西,就在不久前,为了救自己和母亲,死在了这些杀手的剑下。而他这个师傅,为了他的母亲甘愿在乐馆做一个打手,而前不久才听说,他的师傅是江湖上有名的大侠。
但是有着极高的声望有什么用,自己心爱的人永远不会喜欢自己。母亲从生到死,都只爱着父亲一个人,而对师傅的,只有感激,和那诀别时的眼泪。
“终于找到你们了,哥几个追你们两天,也是够能跑的。”五六个黑衣人从雨幕中现出身形,进到这个破旧的庙宇之中。领头的人看到挡在母亲身前的隋高朗,眼神中爆出愤怒的火焰,“你这个小鬼头,人不大功夫倒不错,杀了我们四个兄弟,今天我就让你为我兄弟们偿还血债,让你们这对儿抢别人老公的母子,去阴间抢情人吧。”
说着,拿起腰前的剑就要朝隋高朗方向袭来,后者立刻拿起剑挡在母亲身前,举剑相迎。因为人多势众和饥饿的关系,渐渐败下阵来,拿剑的手臂越来越不稳,最后被人一剑连人带兵器掀翻在地。
在那一刻,隋高朗想起曾经在乐馆中挨老鸨的打,想起被关在小黑屋忍冻挨饿,又想起前不久父亲的拥抱呵护,或许上天对他有所垂怜,在他生命的结束之前感受过父亲的爱抚,体验世间的温情。这一辈子,唯一后悔的是在父亲膝下尽孝的时间那么短暂。但曾拥有过,不负此生了。
这么想着,从来未曾流出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眼泪划过嘴角竟是咸的,自己原来第一次知道。眼睛闭起,预想的疼痛并没有来。又等了几秒,一个仿若天仙的声音幽幽响起,沉静中带着不通世俗的优雅,“睁开眼睛吧,没事了。”
隋高朗慢慢睁开眼睛,好多人手里拿着火把,使得破庙亮若白昼,所有人都是一副高贵的扮相,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往说话的人那里看去,一抬头,离得好近,好像再往前一步,两个脸就要靠上了。那眉眼,那明亮的眼睛,那薄唇,好像九天仙女落入人间,纯净的气质里不乏高贵。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两个人互相看着彼此,谁都没有说话,但眼睛里刚见的陌生逐渐消失,好像两个人可以这么一直看下去,这个世界只剩他们两个人。
“三,三小姐,”一旁侍卫扮相的女生差点说漏嘴,忙改口继续,“三小姐,老爷还在府中等着您呢,这么晚了该回去了。”
这时女孩才反应过来,两个人立刻移开了眼,尴尬的望向一边,“没关系,大哥他们已经回去了,晚点回去也没事。我们选择走这条路也不错,要不这对母子可能会在这大雨夜被人所杀。救人救到底,你们看一下那位阿姨怎么样,一定要治好她。”指向一旁倒在地上全身是血的宋诗诗,隋高朗一下反应过来,飞快跑到母亲身边,语调慌乱的轻摇着。这时才发觉,在刚刚打架的时候母亲一动未动,没有说一句话,原来已经不在了。
隋高朗跪倒在地,看着血液流尽,脸色苍白的母亲,磕了九个重重的响头。每一下,都狠狠的撞击地面,一旁的那些人想阻止,被女孩拦住了。从无望悲哀到火焰四起,再到被仇恨迷住了眼睛。那时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替母报仇,要将仇人血债血偿,碎尸万段。
周围寂静无声,每一个人都看到这个满身脏污的男孩磕破了额头,脸色变得阴沉冷酷。
夜千沐无意间来到这个地方,原本兄妹五个人选择五条不同的道路回京,看谁先回去,她不小心来到了这个地方,偶然看到这一幕,盯了好长时间,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作为夜国三公主,见到过无数的美男,横跨全部年龄段,而这个男生脸上脏污,身上衣服都快湿透,却让自己沦陷其中。那眼睛足够勾人魂魄,丹凤眼向上翘起,眉色很深,只看到那个眼睛,就已经对他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那时毕竟青春年少,也只有17岁,还不知道什么是男女情爱,只觉得这个人很好,自己很喜欢。
夜千沐见隋高朗平静下来,犹豫一下走到他身边,蹲下:“死者不能复生,请节哀,那帮人被我们打走,有可能还会来。”沉默了半秒,想想还是救人救到家,对他说:“不知道那些人是否会再来,我们可以给你找个地方躲一阵。”
隋高朗看着这个漂亮的女生,甚至可以说是盯着,直到夜千沐被看得发毛,想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了,才开口:“谢谢你,?今日的恩情,我隋高朗来日一定奉还,不劳烦姑娘了。”
隋高朗带着一众人来到他办公的地方,这回连夜千宸和夜千峙都有些发愣,两人对视一眼,这什么情况,夜千沐的面子是真大啊,这直接让进自己的领地了?。
夜千格也没功夫客套,将昏迷的夜千凌抱到屋子中间的桌子上,开始要接断骨。刚要把她的衣服掀开,忽然转头一脸厌恶的看着隋高朗,这意思不言而喻,男女授受不亲,接断骨必须把上衣给脱掉,作为外臣,在这呆着实在不合规矩。
夜千宸忙着打圆场,用手做个请的手势,“隋大人,请随我来,我们聊聊。”隋高朗也明白什么意思,让夜千宸先请,几个人刚要出去,夜千宸看到要出来的夜千沐,转过头笑着说:“沐儿,你先别出去,我们几个得有人帮千格打下手,要不他自己忙不过来。”
夜千沐明白夜千宸的意思,隋高朗对自己还是有感情的,但是上到父皇,下到兄弟姐妹,都不看好这一对有缘无分的恋人。既然终究没有结果,就没有必要再营造独处的机会。
隋高朗的脸色暗了下,看着夜千沐明显不舍,对自己有感情的样子,力不从心。他每一天都在想她,想她的照料,想她的拥抱,想她给自己的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不知道究竟还需要做多少,这个女人才会回到自己身边,又或许这是一场永远没有结果的赌局。
隋高朗克制住萦绕心头的酸楚,见夜千沐不小心和他目光对视,一眼万年,那么温柔、充满爱恋的目光,自己多久没有见到了。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雨夜,母亲被自己亲生父亲的妻子派杀手追杀,两个人不停逃命,已经有快三天没有吃饭了,饿的饥肠辘辘。因为下雨天,母亲又左腿受伤,不能赶路,只能躲在一个破庙里,苟延残喘,甚至想着自己应该会在这个雷声阵阵的雨夜,和母亲二人孤寂的死去。
自己也不希望是一个私生子,没名没份,自小就和母亲在乐馆长大,母亲身为京城第一名伶,舞技为京城一绝,年轻时,和父亲相爱,却因为身份低微,无法登大雅之堂,无法被世人所接受,两个人分道扬镳,可不成想母亲怀孕,生下了自己,直到自己17岁那年,父亲在偶然间见到了与他极其相似的自己,产生怀疑,调查之下才知道那是他的孩子。
那时候,不相信那个身着一品官服,有着宽阔肩膀的男人是自己的父亲,?在底层呆惯了,看到有阳光,也不相信这阳光是为自己照亮。那时,父亲每天都会来到乐馆找母亲,和母亲弹琴聊天,甚至想要给她赎身。渐渐地在他16岁生日的时候,在茫茫雪日,三个人一起过了这个生日。终于敢确认那个威猛高大,京城权贵的名人是自己的父亲,他是疼自己,爱自己的。隋高朗好开心,终于是一个父母双全,不能再让别人说自己是个没有父亲的野孩子了。
母亲拒绝赎身,在他的心里,母亲是那么的美,那么的温柔,从来不会拒绝别人。但是那次,却第一次正色的对官任户部尚书的隋策说:“阿策,我不会接受让你赎我,那样我会觉得是你把我买下来,我也是人,想和你平等的相处,想让我们走在路上,可以光明正大的手牵手。要是别人问起来,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旁边的这位,是我的爱人。你确实可以眼睛一眨不眨的把我赎出去,但是这件事会是我们之间一个永远的隔阂,如果不能给你平等的爱,我宁愿舍弃你,舍弃我们之间的感情。“
那时阳光打到父亲的眼睛上,似乎有水光在晃动,父亲直接将母亲抱在怀里,在她耳边用情人间的低语:“诗诗,对不起,在我结婚之后不久,我就来看你,可是那时你和一个男人把酒言欢,我以为你把我忘了,我不应该太在乎男人的自尊,抛弃你那么久。”
那时的自己知道,过不久就可以离开这个充满脂粉味的乐馆,在父母亲面前尽孝,用自己的努力成为人上人,让他们老了之后可以颐养天年,为他们的儿子自豪。可是事与愿违,过了不到半个月,就被父亲的妻子派了杀手,追杀自己和母亲。
看着母亲受伤不停留血的左腿,脸色因为失血过多苍白的骇人,可武功根本不足以和十数名专业杀手对抗,只能祈求雨夜可以掩盖血迹,掩盖行踪。可是还是在这暴风雨中,听到了悉悉索索的声音。果然,他们还是找来了。
拿起一边剑锋快要被磨平,沾满了献血的剑,这是混迹乐馆的师傅留给自己唯一的东西,就在不久前,为了救自己和母亲,死在了这些杀手的剑下。而他这个师傅,为了他的母亲甘愿在乐馆做一个打手,而前不久才听说,他的师傅是江湖上有名的大侠。
但是有着极高的声望有什么用,自己心爱的人永远不会喜欢自己。母亲从生到死,都只爱着父亲一个人,而对师傅的,只有感激,和那诀别时的眼泪。
“终于找到你们了,哥几个追你们两天,也是够能跑的。”五六个黑衣人从雨幕中现出身形,进到这个破旧的庙宇之中。领头的人看到挡在母亲身前的隋高朗,眼神中爆出愤怒的火焰,“你这个小鬼头,人不大功夫倒不错,杀了我们四个兄弟,今天我就让你为我兄弟们偿还血债,让你们这对儿抢别人老公的母子,去阴间抢情人吧。”
说着,拿起腰前的剑就要朝隋高朗方向袭来,后者立刻拿起剑挡在母亲身前,举剑相迎。因为人多势众和饥饿的关系,渐渐败下阵来,拿剑的手臂越来越不稳,最后被人一剑连人带兵器掀翻在地。
在那一刻,隋高朗想起曾经在乐馆中挨老鸨的打,想起被关在小黑屋忍冻挨饿,又想起前不久父亲的拥抱呵护,或许上天对他有所垂怜,在他生命的结束之前感受过父亲的爱抚,体验世间的温情。这一辈子,唯一后悔的是在父亲膝下尽孝的时间那么短暂。但曾拥有过,不负此生了。
这么想着,从来未曾流出的眼泪,顺着眼角滑落,眼泪划过嘴角竟是咸的,自己原来第一次知道。眼睛闭起,预想的疼痛并没有来。又等了几秒,一个仿若天仙的声音幽幽响起,沉静中带着不通世俗的优雅,“睁开眼睛吧,没事了。”
隋高朗慢慢睁开眼睛,好多人手里拿着火把,使得破庙亮若白昼,所有人都是一副高贵的扮相,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往说话的人那里看去,一抬头,离得好近,好像再往前一步,两个脸就要靠上了。那眉眼,那明亮的眼睛,那薄唇,好像九天仙女落入人间,纯净的气质里不乏高贵。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两个人互相看着彼此,谁都没有说话,但眼睛里刚见的陌生逐渐消失,好像两个人可以这么一直看下去,这个世界只剩他们两个人。
“三,三小姐,”一旁侍卫扮相的女生差点说漏嘴,忙改口继续,“三小姐,老爷还在府中等着您呢,这么晚了该回去了。”
这时女孩才反应过来,两个人立刻移开了眼,尴尬的望向一边,“没关系,大哥他们已经回去了,晚点回去也没事。我们选择走这条路也不错,要不这对母子可能会在这大雨夜被人所杀。救人救到底,你们看一下那位阿姨怎么样,一定要治好她。”指向一旁倒在地上全身是血的宋诗诗,隋高朗一下反应过来,飞快跑到母亲身边,语调慌乱的轻摇着。这时才发觉,在刚刚打架的时候母亲一动未动,没有说一句话,原来已经不在了。
隋高朗跪倒在地,看着血液流尽,脸色苍白的母亲,磕了九个重重的响头。每一下,都狠狠的撞击地面,一旁的那些人想阻止,被女孩拦住了。从无望悲哀到火焰四起,再到被仇恨迷住了眼睛。那时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替母报仇,要将仇人血债血偿,碎尸万段。
周围寂静无声,每一个人都看到这个满身脏污的男孩磕破了额头,脸色变得阴沉冷酷。
夜千沐无意间来到这个地方,原本兄妹五个人选择五条不同的道路回京,看谁先回去,她不小心来到了这个地方,偶然看到这一幕,盯了好长时间,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作为夜国三公主,见到过无数的美男,横跨全部年龄段,而这个男生脸上脏污,身上衣服都快湿透,却让自己沦陷其中。那眼睛足够勾人魂魄,丹凤眼向上翘起,眉色很深,只看到那个眼睛,就已经对他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那时毕竟青春年少,也只有17岁,还不知道什么是男女情爱,只觉得这个人很好,自己很喜欢。
夜千沐见隋高朗平静下来,犹豫一下走到他身边,蹲下:“死者不能复生,请节哀,那帮人被我们打走,有可能还会来。”沉默了半秒,想想还是救人救到家,对他说:“不知道那些人是否会再来,我们可以给你找个地方躲一阵。”
隋高朗看着这个漂亮的女生,甚至可以说是盯着,直到夜千沐被看得发毛,想脸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了,才开口:“谢谢你,?今日的恩情,我隋高朗来日一定奉还,不劳烦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