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老友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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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这么晚了,您早点休息吧。”苦山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吴大同依旧披件外套坐在桌前翻着一本老旧的相册,相册里有很多照片,照片记录着一位小姑娘的成长。
吴大同闭上相册,摘下老花镜,揉揉眼睛,道:“大山,你说我这些年是不是亏欠小琴太多了。”
苦山道:“当年大小姐的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闹成那样谁都不愿见到,不过好在大小姐这不也回来了么?以后一家人依旧可以团圆。”
“你说当初我也是,自己的孩子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呗,非要讲个门当户对,最后和小琴闹翻,小琴一怒之下离开吴家,我还让她走了就别回来,为了这事,她娘亲不知埋怨过我多少次,哭过多少次。”吴大同说着,话语中多是自责。
“你们俩脾气太像了。”苦山笑道,想起白天的事情,苦山忽然说了一句,“您这外孙可不简单呐。”
“你说把吴南腿撞断的那孩子?”吴大同会心一笑,道:“这孩子脾气不小,像我年轻的时候,而且知道护着他妈妈,是个好孩子。”
苦山摇摇头,“不止如此,我不会看错,这个人是修道者,而且我还看不透他的修为。”
“这么厉害?”吴大同望向苦山,露出不可置信的眼神。
“可惜我身份低微,不然倒是可以向修道界打听一番,如此年轻修为却深厚的修道者在修道界不会籍籍无名。”
吴大同思索片刻,苦笑摇头,“我们都老了,儿孙自有儿孙福,随他们去吧。”
苦山又看了看时间,劝道:“您还是早点休息吧。”
吴大同又紧了紧披在身上的外套,却没有休息的意思,“唉,过一天少一天呐,我的身子骨我自个儿清楚。”
苦山沉默,他跟了吴大同四十多年,名为主仆,实为兄弟,虚假的安慰话早已不用再说,吴大同的身子确实一天不如一天了。
“柳儿卧病在床,连贝尔医生都没了办法,估计没有多少时日了,过节那天我就把家主的位置交出去,好好的陪柳儿走完这最后一段路。”柳儿全名叫杨柳,是吴大同的妻子,也就是吴琴的娘亲。
“想法挺好的,怕是这位置不是那么好交啊。”苦山是一路看着吴家发家,对于吴家的事情更是了如指掌。
吴大同看了一眼苦山,说道:“其实我最中意的人选是老三,可惜老三无心家主的位置,这些年甘心待在保庄市做他那一点小生意,他是怎么想的我能不知道,小琴打小对老三最好,老三只是为了方便照顾他这姐姐,我一直知道这事的。”
“至于老大和老二。”说到这俩儿子,吴大同叹口气,继续说道:“他们俩这些年为了家主的位置,明争暗斗,各自拉拢培养自己的势力,哪还有点兄弟的模样。”
苦山不语,这些事情他心里如吴大同一般清楚,但毕竟这还是吴家的家事。
“我有时候想呐,吴家这点家产干脆给他们分分算了,然后带着柳儿到乡下找间小院子住着,种种花养养小鸡小鸭,等到柳儿走后,咱哥俩就喝喝茶下下棋过此残生,我老去那天,你帮忙把我和柳儿葬在一起便成。”
“可是老大和老二不甘心呐,他们俩盯着家主的位置太久,而且吴家现在的体系也没法分了,分了家产,家族的生意体系也就没了,最后谁都捞不着好,这点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所以老大和老二这些年做这么多事给我看,还不是为了家主的位置。”
“家主,你真的老了。”苦山感慨一句,这些年吴大同在商场打拼,卑躬屈膝有过,奸猾狡诈有过,纵横睥睨有过,却从未见吴大同轻言生死,如今的吴大同说起死亡太过淡然,看来自己这老伙计是真的老了。
“老了,都老了。”吴大同轻叹一声,抬手指着苦山满脸皱纹笑道:“你一生醉心修道,也算个修道者,不也满脸皱纹,老态毕现嘛。”
苦山自嘲一句,“我算个哪门子的修道者啊,修炼一辈子,不过筑基境,就您这外孙,都比我强出百倍。”
“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喽,忽然想起咱哥俩年轻那会儿了,也算是豪气干云。”吴大同回忆起年轻时的经历,咂咂嘴巴,问道:“大山,有酒么?”
“有!”苦山一笑,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一起。
吴大同笑骂一句,“哈哈,你这家伙居然没拦着我喝酒,去他娘的养生!快去把酒拿来。”
苦山到门口吩咐一声,没一会儿便又家仆送来四蝶小菜和一只暖炉,在吴大同的书房珍藏了许多的好酒,苦山拿来一**酒打开温上。
两只小酒盅,苦山将酒倒满,与吴大同碰杯,吴大同端起酒盅闻了闻,小心翼翼的抿了口,道:“酒是好酒,就是缺了点味道。”
“这酒味道很浓,这是前年二少爷送你的吧,据说已经有三百多年了。”苦山拿来的酒和苏豪送给秦天的是同一种酒。
“酒虽浓,却缺点豪气。”
豪气?苦山与吴大同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他们都想起年轻时,两人落魄到几乎以乞讨为生时,吴大同经不住酒虫的诱惑,趁夜去小卖店偷酒,却怕店主发现不敢拿**装的好酒,而是用袋子在酒桶中舀了几大勺散装烈酒后偷跑出来。
一间破庙里,兄弟两人煮了点菜根,你一口我一口喝着最便宜却又最烈的酒,规划着心中的江湖,那时吴大同说,“酒虽烈,却充满豪气的味道。”
后来,吴大同发迹,回到那小卖店,扔下一大笔钱只买了一桶散装酒,惊得老板以为碰见了傻子。
回忆着青春,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喝着酒,一**酒渐渐见底,多半也是被苦山喝掉,吴大同不过喝了两盅而已,看了看窗外,黑夜似乎要过去,吴大同呢喃一句,“天亮了,希望这个家不要散了。”
(本章完)
“家主,这么晚了,您早点休息吧。”苦山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吴大同依旧披件外套坐在桌前翻着一本老旧的相册,相册里有很多照片,照片记录着一位小姑娘的成长。
吴大同闭上相册,摘下老花镜,揉揉眼睛,道:“大山,你说我这些年是不是亏欠小琴太多了。”
苦山道:“当年大小姐的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闹成那样谁都不愿见到,不过好在大小姐这不也回来了么?以后一家人依旧可以团圆。”
“你说当初我也是,自己的孩子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呗,非要讲个门当户对,最后和小琴闹翻,小琴一怒之下离开吴家,我还让她走了就别回来,为了这事,她娘亲不知埋怨过我多少次,哭过多少次。”吴大同说着,话语中多是自责。
“你们俩脾气太像了。”苦山笑道,想起白天的事情,苦山忽然说了一句,“您这外孙可不简单呐。”
“你说把吴南腿撞断的那孩子?”吴大同会心一笑,道:“这孩子脾气不小,像我年轻的时候,而且知道护着他妈妈,是个好孩子。”
苦山摇摇头,“不止如此,我不会看错,这个人是修道者,而且我还看不透他的修为。”
“这么厉害?”吴大同望向苦山,露出不可置信的眼神。
“可惜我身份低微,不然倒是可以向修道界打听一番,如此年轻修为却深厚的修道者在修道界不会籍籍无名。”
吴大同思索片刻,苦笑摇头,“我们都老了,儿孙自有儿孙福,随他们去吧。”
苦山又看了看时间,劝道:“您还是早点休息吧。”
吴大同又紧了紧披在身上的外套,却没有休息的意思,“唉,过一天少一天呐,我的身子骨我自个儿清楚。”
苦山沉默,他跟了吴大同四十多年,名为主仆,实为兄弟,虚假的安慰话早已不用再说,吴大同的身子确实一天不如一天了。
“柳儿卧病在床,连贝尔医生都没了办法,估计没有多少时日了,过节那天我就把家主的位置交出去,好好的陪柳儿走完这最后一段路。”柳儿全名叫杨柳,是吴大同的妻子,也就是吴琴的娘亲。
“想法挺好的,怕是这位置不是那么好交啊。”苦山是一路看着吴家发家,对于吴家的事情更是了如指掌。
吴大同看了一眼苦山,说道:“其实我最中意的人选是老三,可惜老三无心家主的位置,这些年甘心待在保庄市做他那一点小生意,他是怎么想的我能不知道,小琴打小对老三最好,老三只是为了方便照顾他这姐姐,我一直知道这事的。”
“至于老大和老二。”说到这俩儿子,吴大同叹口气,继续说道:“他们俩这些年为了家主的位置,明争暗斗,各自拉拢培养自己的势力,哪还有点兄弟的模样。”
苦山不语,这些事情他心里如吴大同一般清楚,但毕竟这还是吴家的家事。
“我有时候想呐,吴家这点家产干脆给他们分分算了,然后带着柳儿到乡下找间小院子住着,种种花养养小鸡小鸭,等到柳儿走后,咱哥俩就喝喝茶下下棋过此残生,我老去那天,你帮忙把我和柳儿葬在一起便成。”
“可是老大和老二不甘心呐,他们俩盯着家主的位置太久,而且吴家现在的体系也没法分了,分了家产,家族的生意体系也就没了,最后谁都捞不着好,这点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所以老大和老二这些年做这么多事给我看,还不是为了家主的位置。”
“家主,你真的老了。”苦山感慨一句,这些年吴大同在商场打拼,卑躬屈膝有过,奸猾狡诈有过,纵横睥睨有过,却从未见吴大同轻言生死,如今的吴大同说起死亡太过淡然,看来自己这老伙计是真的老了。
“老了,都老了。”吴大同轻叹一声,抬手指着苦山满脸皱纹笑道:“你一生醉心修道,也算个修道者,不也满脸皱纹,老态毕现嘛。”
苦山自嘲一句,“我算个哪门子的修道者啊,修炼一辈子,不过筑基境,就您这外孙,都比我强出百倍。”
“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喽,忽然想起咱哥俩年轻那会儿了,也算是豪气干云。”吴大同回忆起年轻时的经历,咂咂嘴巴,问道:“大山,有酒么?”
“有!”苦山一笑,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一起。
吴大同笑骂一句,“哈哈,你这家伙居然没拦着我喝酒,去他娘的养生!快去把酒拿来。”
苦山到门口吩咐一声,没一会儿便又家仆送来四蝶小菜和一只暖炉,在吴大同的书房珍藏了许多的好酒,苦山拿来一**酒打开温上。
两只小酒盅,苦山将酒倒满,与吴大同碰杯,吴大同端起酒盅闻了闻,小心翼翼的抿了口,道:“酒是好酒,就是缺了点味道。”
“这酒味道很浓,这是前年二少爷送你的吧,据说已经有三百多年了。”苦山拿来的酒和苏豪送给秦天的是同一种酒。
“酒虽浓,却缺点豪气。”
豪气?苦山与吴大同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他们都想起年轻时,两人落魄到几乎以乞讨为生时,吴大同经不住酒虫的诱惑,趁夜去小卖店偷酒,却怕店主发现不敢拿**装的好酒,而是用袋子在酒桶中舀了几大勺散装烈酒后偷跑出来。
一间破庙里,兄弟两人煮了点菜根,你一口我一口喝着最便宜却又最烈的酒,规划着心中的江湖,那时吴大同说,“酒虽烈,却充满豪气的味道。”
后来,吴大同发迹,回到那小卖店,扔下一大笔钱只买了一桶散装酒,惊得老板以为碰见了傻子。
回忆着青春,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喝着酒,一**酒渐渐见底,多半也是被苦山喝掉,吴大同不过喝了两盅而已,看了看窗外,黑夜似乎要过去,吴大同呢喃一句,“天亮了,希望这个家不要散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