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暴利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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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火炎水晶、热焰狂狼内丹,又有了上次炼制成功的经验,程默很快就炼制出了足够的烈火丹。【ㄨ】
因为体质变强了,程默抵抗这烈火丹威力的体魄也变得更强壮了些许,这次烈火丹的浓度可以不用兑得那么稀,吸收的速度也能变快些许。
要练会天外流火,可不像聚火之章那么简单。天外流火相当于灵种期的下一个境界——入境期使用的功法,其威力强横、功法霸道之处难以想象。所以程默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用于修炼天外流火的第一阶。
不过幸亏他天赋异禀,再加上有灵丹灵药相助,很快便掌握了天外流火第一阶。
第一阶和聚火之章一样,主要注重心法,并没有太多的技能招数。而天外流火的第三阶,才是整篇的精华。
天外流火的第三阶,就叫天外流火。这是一套凛冽的掌法。
在此之前,程默必须得学会用剑。
驾驭天外流火,必须先学会驾驭剑。流火与剑颇有相同之处,都需要身神相通,才能指哪打哪、以神御火。
程默之前没有学过武器,为了掌握这天外流火,他去剑阁找了一把最重、最长的剑,反反复复练习,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学会了基础剑法。
这么一折腾,转眼已经十一月了,天气也逐渐凉了起来。早上起床,张嘴呵气都能看到白烟,甚至能看到窗外的树叶有打霜的迹象。
这一天,程默如同往常那般早起,提着重剑去到后山练剑。他已经开始了天外流火掌法的修行,只不过最近又有些卡顿,大概是灵丹快要用完的原因。
“小察,我是不是又需要吃点什么灵丹妙药了?”程默问道。
洞察万物道:“对,主人,继续服用烈火丹就行。不过你的烈火丹是不是快吃完了?”
“是的。”程默应道。
洞察万物道:“这次,你有五千枚银币的缺口……”
“这么多……”不过,程默嘴角随即扬起自信的微笑,“这难不倒我。”
下午,他搬出大鼎,将材料放入大鼎中,两个小时之后炼制了两百多颗灵丹。
看着大鼎底部躺着的厚厚的一层灵丹,这种成就感别提有多么的心旷神怡了。
程默叫来送丹药的小厮,小厮便帮助他兑换了其中的八十颗,这一兑换便有三千二百枚银币到手。但很遗憾地是,还有一百二十颗销不出去。
“为什么不帮我换掉?”程默指着那卖不掉的灵丹问道。
小厮苦着脸道:“默少爷,不是我不给你换,是其他少爷们不换了。”
“为什么不换?我的丹药不好吗?”程默问道。
小厮叹了一口气,“不是少爷您的丹药不好,而是少爷们没钱了!”
“什么!”
听到这个答案,程默一开始觉得有点滑稽荒谬,越想越好笑,忍不住捧腹笑了起来。
他忽然想到前几天去了一趟程睿的卧室,看到之前挂着的翡翠、玛瑙等宝石,都不见了,屋子变得越发素雅干净。程默当时还老觉得少了东西,现在想想,谁知道这家伙是不是为了程默的丹药,将屋子里的挂饰都拿去卖了。
“嗯,理解理解。”程默点点头,“那还真是辛苦你了。那你先回去吧。”
程府里的少爷们没有了钱,那可怎么办呢?
程默沉思了片刻,不如去黑市里换钱吧。
黑市里鱼龙混杂,人物各式各样,黑市里定会有人愿意买。而且,自己大批量售卖灵丹,在程家交换久了也容易遭人怀疑,但在黑市就不一样了。在黑市,没人知道自己是谁,也没有互报身份的惯例。
想到这里,程默叫上了贾三常,让他披上黑斗篷、戴上黑斗笠,跟着自己半夜一起出去。贾三常从来没去过黑市,眼看有新鲜事情可做,兴奋劲儿上头,便兴高采烈地跟了出去。
程默的身份,从买家转换成了卖家,这倒也是头一次。虽然没有什么售卖经验,但脑子聪明的他丝毫不怕生,摊开售卖布,将灵丹一盒一盒地放置在售卖布上。
“少爷,您这些灵丹,都哪儿来的?”贾三常好奇地问道。
程默“嘘”了一声,“别叫我少爷,容易被人发现。你叫我小黑,我叫你西贝。”小黑是“默字”的拆开来,取的左边。“西贝”是“贾”字拆开。
“是,小黑少爷。”贾三常应道。
“都说了别叫少爷……”
这时候,来了一个人,走到程默的售卖摊前,眯着眼睛仔细打量货物。
这人看上去四十多岁,肚子挺大,头发很油,与其说是像修行者不如说像个富商。这样的人出现在黑市里,并不奇怪。很多家长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修行条件,常年去黑市购买资源、灵丹,这个油头富商也不例外。所以黑市里一般会有两种人:一种是修行者,一种就是修行者的家人亲戚。
富商蹲下来,拿起一盒灵丹,数了数,里面有十颗。
“怎么卖?”富商问道。
“五百枚银币。”程默回答。
在程府,每颗灵丹只能卖四十枚银币,那是因为大家每天都会有一颗灵丹、一瓶灵液,所以不那么稀罕。但这玩意卖到市场上,可就不是这个价了。来黑市里逛的人,很多没有程家这般大家族可以依附,也没有特殊渠道能获取灵丹,所以一颗灵丹的市场价是五十枚银币,刚好比程府多十枚银币。
来黑市售卖毕竟还是麻烦些,首先要偷偷溜出来,其次还要大晚上的不休息,在这里买卖交易。所以程默卖得贵一些,也是情有可原的。
“嗯,我想要一盒,你看能不能少点?”对方也是个砍价的主。
“最少四百九十枚银币,不能再少了。”程默说道。
那人摇摇头,流露出不满意的神情,站起身来要走。
程默也不说话,也不看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原地,四百九十枚银币,已经是个划得来的优惠价了。他并不想吆喝,也不想让步,这显得他的商品有些掉价。
果然,那人才走远了两步,又转过身来,咬牙道:“算了,要一盒吧。你这小家伙,看起来年纪不小,东西倒是卖的不便宜。”
程默收了银子,交货给他,“东西好当然不能便宜啦。”
就这样,程默的第一笔交易就算是完成了。
卖掉了一盒灵丹,还拿到了比在程府更高的收益,程默与贾三常相视一笑,开心地对了一掌。就这样,程默完成了他生涯中第一次商人身份的转变。
自从富商购买了一盒灵丹之后,仿佛给程默带来了生意,顾客源源不断地上门,很快就把程默面前这一摊子的货物给消化了。到了晚上11点的时候,程默卖掉了那一百颗灵丹,数了数自己的收入:共计五千两百枚银币,看来炼制烈火丹的钱又够了。
不过现在的程默可不满足于炼制烈火丹了。既然眼前有这么一次商机,必须得牢牢抓住机会。
回去之后,程默又教会了贾三常炼制灵丹的方法,又教会了贾三常如何售卖灵丹的方法,从此炼丹挣钱的事情,就委托给贾三常了。当然,贾三常帮自己做事,好处自然少不了,程默白天花了半小时,帮他挖掘了足够的灵气萝卜,还每天送给贾三常几颗灵丹,贾三常高兴地感恩戴德,更是全心全意帮助程默炼丹和卖药了。
之前程默因为缺钱,将灵丹灵液都拿去换钱了。现在,程默自己就会炼制灵丹,当然也少不了自己的那一份。
灵丹也并不是像常人所想那样吃得越多越好。倘若服用太多,灵气太强盛,反而会伤害身体。按照洞察万物的嘱咐,每天吃四粒灵丹,是程默的身体所能承受的上限。
所以程默每天会服用四粒灵丹,外加一些烈火丹精华。
就这样,程默现在不但不缺钱,还累积了一笔银子。银子放在家里太占面积,贾三常帮忙兑换成了金币。一枚金币可以抵换100枚银币,如今程默已经攒下了累计了八十枚金币。
“人们都说炼丹师是世界上最赚钱的职业,果然如此。”程默乐呵呵地搓了搓手,望着那金灿灿的金子,恨不得抱着它们过夜。
有了火炎水晶、热焰狂狼内丹,又有了上次炼制成功的经验,程默很快就炼制出了足够的烈火丹。【ㄨ】
因为体质变强了,程默抵抗这烈火丹威力的体魄也变得更强壮了些许,这次烈火丹的浓度可以不用兑得那么稀,吸收的速度也能变快些许。
要练会天外流火,可不像聚火之章那么简单。天外流火相当于灵种期的下一个境界——入境期使用的功法,其威力强横、功法霸道之处难以想象。所以程默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用于修炼天外流火的第一阶。
不过幸亏他天赋异禀,再加上有灵丹灵药相助,很快便掌握了天外流火第一阶。
第一阶和聚火之章一样,主要注重心法,并没有太多的技能招数。而天外流火的第三阶,才是整篇的精华。
天外流火的第三阶,就叫天外流火。这是一套凛冽的掌法。
在此之前,程默必须得学会用剑。
驾驭天外流火,必须先学会驾驭剑。流火与剑颇有相同之处,都需要身神相通,才能指哪打哪、以神御火。
程默之前没有学过武器,为了掌握这天外流火,他去剑阁找了一把最重、最长的剑,反反复复练习,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学会了基础剑法。
这么一折腾,转眼已经十一月了,天气也逐渐凉了起来。早上起床,张嘴呵气都能看到白烟,甚至能看到窗外的树叶有打霜的迹象。
这一天,程默如同往常那般早起,提着重剑去到后山练剑。他已经开始了天外流火掌法的修行,只不过最近又有些卡顿,大概是灵丹快要用完的原因。
“小察,我是不是又需要吃点什么灵丹妙药了?”程默问道。
洞察万物道:“对,主人,继续服用烈火丹就行。不过你的烈火丹是不是快吃完了?”
“是的。”程默应道。
洞察万物道:“这次,你有五千枚银币的缺口……”
“这么多……”不过,程默嘴角随即扬起自信的微笑,“这难不倒我。”
下午,他搬出大鼎,将材料放入大鼎中,两个小时之后炼制了两百多颗灵丹。
看着大鼎底部躺着的厚厚的一层灵丹,这种成就感别提有多么的心旷神怡了。
程默叫来送丹药的小厮,小厮便帮助他兑换了其中的八十颗,这一兑换便有三千二百枚银币到手。但很遗憾地是,还有一百二十颗销不出去。
“为什么不帮我换掉?”程默指着那卖不掉的灵丹问道。
小厮苦着脸道:“默少爷,不是我不给你换,是其他少爷们不换了。”
“为什么不换?我的丹药不好吗?”程默问道。
小厮叹了一口气,“不是少爷您的丹药不好,而是少爷们没钱了!”
“什么!”
听到这个答案,程默一开始觉得有点滑稽荒谬,越想越好笑,忍不住捧腹笑了起来。
他忽然想到前几天去了一趟程睿的卧室,看到之前挂着的翡翠、玛瑙等宝石,都不见了,屋子变得越发素雅干净。程默当时还老觉得少了东西,现在想想,谁知道这家伙是不是为了程默的丹药,将屋子里的挂饰都拿去卖了。
“嗯,理解理解。”程默点点头,“那还真是辛苦你了。那你先回去吧。”
程府里的少爷们没有了钱,那可怎么办呢?
程默沉思了片刻,不如去黑市里换钱吧。
黑市里鱼龙混杂,人物各式各样,黑市里定会有人愿意买。而且,自己大批量售卖灵丹,在程家交换久了也容易遭人怀疑,但在黑市就不一样了。在黑市,没人知道自己是谁,也没有互报身份的惯例。
想到这里,程默叫上了贾三常,让他披上黑斗篷、戴上黑斗笠,跟着自己半夜一起出去。贾三常从来没去过黑市,眼看有新鲜事情可做,兴奋劲儿上头,便兴高采烈地跟了出去。
程默的身份,从买家转换成了卖家,这倒也是头一次。虽然没有什么售卖经验,但脑子聪明的他丝毫不怕生,摊开售卖布,将灵丹一盒一盒地放置在售卖布上。
“少爷,您这些灵丹,都哪儿来的?”贾三常好奇地问道。
程默“嘘”了一声,“别叫我少爷,容易被人发现。你叫我小黑,我叫你西贝。”小黑是“默字”的拆开来,取的左边。“西贝”是“贾”字拆开。
“是,小黑少爷。”贾三常应道。
“都说了别叫少爷……”
这时候,来了一个人,走到程默的售卖摊前,眯着眼睛仔细打量货物。
这人看上去四十多岁,肚子挺大,头发很油,与其说是像修行者不如说像个富商。这样的人出现在黑市里,并不奇怪。很多家长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修行条件,常年去黑市购买资源、灵丹,这个油头富商也不例外。所以黑市里一般会有两种人:一种是修行者,一种就是修行者的家人亲戚。
富商蹲下来,拿起一盒灵丹,数了数,里面有十颗。
“怎么卖?”富商问道。
“五百枚银币。”程默回答。
在程府,每颗灵丹只能卖四十枚银币,那是因为大家每天都会有一颗灵丹、一瓶灵液,所以不那么稀罕。但这玩意卖到市场上,可就不是这个价了。来黑市里逛的人,很多没有程家这般大家族可以依附,也没有特殊渠道能获取灵丹,所以一颗灵丹的市场价是五十枚银币,刚好比程府多十枚银币。
来黑市售卖毕竟还是麻烦些,首先要偷偷溜出来,其次还要大晚上的不休息,在这里买卖交易。所以程默卖得贵一些,也是情有可原的。
“嗯,我想要一盒,你看能不能少点?”对方也是个砍价的主。
“最少四百九十枚银币,不能再少了。”程默说道。
那人摇摇头,流露出不满意的神情,站起身来要走。
程默也不说话,也不看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原地,四百九十枚银币,已经是个划得来的优惠价了。他并不想吆喝,也不想让步,这显得他的商品有些掉价。
果然,那人才走远了两步,又转过身来,咬牙道:“算了,要一盒吧。你这小家伙,看起来年纪不小,东西倒是卖的不便宜。”
程默收了银子,交货给他,“东西好当然不能便宜啦。”
就这样,程默的第一笔交易就算是完成了。
卖掉了一盒灵丹,还拿到了比在程府更高的收益,程默与贾三常相视一笑,开心地对了一掌。就这样,程默完成了他生涯中第一次商人身份的转变。
自从富商购买了一盒灵丹之后,仿佛给程默带来了生意,顾客源源不断地上门,很快就把程默面前这一摊子的货物给消化了。到了晚上11点的时候,程默卖掉了那一百颗灵丹,数了数自己的收入:共计五千两百枚银币,看来炼制烈火丹的钱又够了。
不过现在的程默可不满足于炼制烈火丹了。既然眼前有这么一次商机,必须得牢牢抓住机会。
回去之后,程默又教会了贾三常炼制灵丹的方法,又教会了贾三常如何售卖灵丹的方法,从此炼丹挣钱的事情,就委托给贾三常了。当然,贾三常帮自己做事,好处自然少不了,程默白天花了半小时,帮他挖掘了足够的灵气萝卜,还每天送给贾三常几颗灵丹,贾三常高兴地感恩戴德,更是全心全意帮助程默炼丹和卖药了。
之前程默因为缺钱,将灵丹灵液都拿去换钱了。现在,程默自己就会炼制灵丹,当然也少不了自己的那一份。
灵丹也并不是像常人所想那样吃得越多越好。倘若服用太多,灵气太强盛,反而会伤害身体。按照洞察万物的嘱咐,每天吃四粒灵丹,是程默的身体所能承受的上限。
所以程默每天会服用四粒灵丹,外加一些烈火丹精华。
就这样,程默现在不但不缺钱,还累积了一笔银子。银子放在家里太占面积,贾三常帮忙兑换成了金币。一枚金币可以抵换100枚银币,如今程默已经攒下了累计了八十枚金币。
“人们都说炼丹师是世界上最赚钱的职业,果然如此。”程默乐呵呵地搓了搓手,望着那金灿灿的金子,恨不得抱着它们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