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投笔从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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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凤楼上,张守珪的心情是复杂的。
作为一名穷苦逃户的儿子,他十六岁从军做了一名大头兵,一刀一枪地挣命!不管是打吐蕃、突厥还是契丹,他都拎着脑袋一步一步地杀了上来……当年一起从军的老弟兄们早都化成了堆堆白骨,一个都没能剩下;他自己身上也留下大大小小几十处伤疤,有的一到阴雨天就会痛入骨髓……
他一直憋着一口气想向天下人证明,一个逃户的儿子,没有后台,无依无靠,照样可以凭自己的本事杀出一片天地。
住节幽州后,他的目标也更加清晰:那便是实现一位帝国军事将领的最后飞跃——登上的“宰相”的高位,获得“出将入相”的尊荣!
为了积累足够的资本,他付出了全部的心血,仅在两年内头发就白了大半。
然而,就在他以为相位唾手可得的时候,却眼见着射中的大雁带着箭杆飞走了——天子的赏赍非常优渥,但却没有授予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
在这五凤楼上,没有几个人能真正体会这位名将心中极度的失望。
“一切都是那个嫉贤妒能、心胸狭窄的老书呆子在后面捣鬼!”他在心里暗暗咒骂着。之前,他曾依稀从李相公的话里话外品出了这层意思——“中书令张九龄看不上他张守珪……”就算以前将信将疑,那么现在的结果刚好印证了这点。
“是啊!作为当代文坛领袖的首席宰相,怎么会看得起我这个只粗通文墨的老兵呢?”他又恨恨地想:“做诗能把契丹人做跑吗?没有老子刀头舔血,哪有你们整天在朝堂里坐着吹牛的好日子!”
虽然他依旧满面笑容地跟每一位帝国大员都热情地寒暄,但心头已经笼上了一层寒霜。
……
击鞠是当今天子最热爱的运动,也早已风靡了整个大唐——几乎在所有的大型的节日、庆典前后都会看到男女击鞠手们催马驰骋、挥杖追逐的矫健身姿。
击鞠场外已挤得人山人海,更有顽童和好事的闲汉趁人稍不留意就攀上了高处的树杆,慌得手挥白梃的府兵来回奔跑呼喝,在人们的哄笑声中把他们撵下树来,场面虽有些混乱,也颇有点滑稽可笑。
击鞠场中树立着两杆高达丈余的木柱,底端各由一盘沉重的青石雕莲花底座牢牢固定,顶端托起一方雕云纹蟠龙的方形木板,木板上结扎着彩绸,正中留出了两尺大小的球洞,由坚韧的丝络织成的金色球网在洞口飘动。木柱两侧各插了十二面牙旗,北插玄旗,南为赤帜,纷纷飘摇,煞是好看。
一阵嘹亮的号角声响起,客队先至——十二名幽州击鞠手头戴插有细长鹖翎的皮质兜鍪,着黑色窄袖胡袍,外罩深褐色熟牛皮胸甲,肘、膝皆有皮质护具,脚蹬棕色高筒皮鞮,单手擎着鞠杖,昂昂而来。他们都是幽州军中一等一的击鞠高手,更是骁勇无敌的沙场骑兵,其中不仅有汉人,还有高鼻深目、赤须黄睛的胡人;他们的人、马皆如鬼魅一般无声无息,但却有一股阴森森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他们将手中的鞠杖换作唐军横刀,当可立时杀入万军之中取下敌将首级。
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一片喝彩和拍掌声,坐在五凤楼上观战的天子李隆基也不禁捻髯微笑。
又一遍号角响起,一阵龙吟般的战马长嘶从东侧场外传来,人群中立即爆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和无数痴迷姑娘们发狂的尖叫声。
一匹高大的白色骏马当先闯入,马的鬃尾都已用五色丝线编缠成短绺,结着“五花”;白如霜雪的油亮皮毛在金色络脑与火红色钩臆带的勾勒下显得尤为耀目。马上端坐一人,看上去只二十岁的年纪,头发油亮乌黑、面色红润,一对剑眉下两只黑漆漆的星目,显得精神奕奕,神采飞扬。他头戴镶嵌玉珠的银色皮弁,上悬一颗鲜艳的红缨,身穿大红色窄袖锦袍,外罩银色胸甲,深红色纨绔扎在黑色的高筒皮靿靴中,亮银色的护具十分精致,单手擎一柄雕有花纹的银色鞠杖,宛如一柄雪亮的战刀。
在他身后,十一位英姿飒飒的皇家击鞠手也都身着赤袍银甲,手持鞠杖,骑跨骏马,鱼贯而出。
“看!当先骑白马的——是寿王千岁!”很多击鞠行家和发狂着迷的姑娘一眼就认出了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大唐当今最好的击鞠手之一,寿王李瑁。
军吏宣讲赛法已毕,东、西两阵对圆,击鞠手们相互致礼——他们将手中的鞠杖向斜下方一挥,旋即抬起,立握于胸口位置。身着黑衣的幽州击鞠手们又在马背上向寿王一躬,这才拨转马头,分散列阵。
一只红色的七宝球被抛上半空,落地后“啵”的一声高高弹起——击鞠赛正式开始,场外的观众们一片欢呼!
……
不过,无论此时击鞠场内的较技是如何的精彩,在董家酒楼“问月”雅间中的五人都已完全注意不到了,八坛“牡丹醉”佳酿已被他们喝的干干净净!
酒酣耳热的高适与严庄并肩坐在一起,恳切的聊着些什么;岑参晃晃悠悠地跟着咧着大嘴狂笑的哥舒翰学跳胡舞;杜甫的身子仰在靠背椅上,手中捏着一支箸,傻乎乎地高举着手臂对着房梁晃来晃去,操着已然发硬的舌头自顾自地吟诵李太白的《将进酒》。
高适和严庄的性格原本并不相和,但谈到这些年经历的世态炎凉和渺茫的前途却有了不少共鸣。
严庄的脖子已涨红到了耳根,他诚挚地对高适说:“高大兄,我知道你看不起俺。我这种败家郎,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只可怜阿爷,一把年纪了还得天天早起卖汤饼度日……”言及于此,竟已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高适一只胳膊搭在他的背上,大着舌头安慰道:“严老弟!不错!我是一开始对你心存成见。莫哭,阿兄赔罪了!”
他自己先端碗喝了一大口,又道:“你当我混的多好?三次了……”他伸出三根手指,接着说:“连着落榜三次了!我……才是愧对祖宗啊!”言罢,他心头一阵酸楚,禁不住要流下泪来。
严庄反过来安慰他道:“高大兄,小弟也想清楚了,明天我就收拾收拾去幽州投张节度去。前不久认识的几个军官还说他们正缺读书识字的人。高大兄,你学问比我高十倍、百倍,不如也一起去,不愁闹不下一场功名。”
高适下午见了幽州军的浩荡军威,早存了投军报国之心,当即应道:“好!我跟你一起去幽州,就不信闹不出一场功名!”
两人的酒碗又碰在了一起。
那一边,酒酣耳热的哥舒翰对着正在乱舞一气的岑参说:“岑三郎,某看你性格好,不像个汉人!”
岑参边扭边笑问:“大兄看我怎不像个汉人?”
哥舒翰嘻嘻笑着做个鬼脸,悄悄一指已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的杜甫,小声说道:“你看子美,你们汉人多是他这样,小小年纪就老老实实、一本正经,整天就知道读书、作诗什么的,闷也闷死了!某看你性格直爽,反倒像我们胡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骂人就骂人……”。
“想打架就打架!”岑参大笑着接口道,鼻孔中突然冒出个鼻涕泡来,又瞬间破了。两人又不禁一阵狂笑。
“某觉得三郎应该跟我去安西”哥舒翰一边笑着一边说:“没到过安西吧?告诉你,那里的壮美辽阔天下无及。出了玉门关,还有魔鬼城,过了魔鬼城就是高昌、焉耆,之后才到安西节度、北庭都护。还有于阗、龟兹,有疏勒、有碎叶,从碎叶再往西就是怛罗斯什么的了,我也没去过。”
岑参听得入迷,也已停了乱舞,眨着通红的眼睛问道:“碎叶我知道,李太白不就是出生在碎叶吗?那么远啊!怛罗斯……哦,再往西呢?”
“再往西就出了大唐的地界了,应该就是大食国了”哥舒翰挠挠后脑。突然又想起一事,一脸坏笑,问道:“三郎你尚未婚娶?”
“对啊!小弟未曾婚娶。”
“那就对了!告诉你,到了伊州吐鲁番,那里的瓜果、葡萄,甜美的不得了。尤其是那里的娘子都像天山雪莲一样的美丽,对爱人,就像火焰山上的太阳一样的炽热,说出的情话,都像雪瓜汁一样的甜美!哎呀……!”
他拉长了声音赞叹着,黄绿色的眼睛向右上方斜瞟,微微舔了下干燥的嘴唇,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吞了口酒,又继续说:“你以后一定要娶个那里的娘子做老婆!哈哈哈!”
岑参涨红着脸,傻傻地笑着,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哥舒翰还以为他不喜欢自己所说的吐鲁番娘子,又赶紧补充:“要是不喜欢,还有于阗国娘子,眼睛都像绿宝石一样漂亮,皮肤像羊脂玉一样洁白。还有龟兹的娘子,那腰身像水蛇一样柔软,卷曲的头发像乌云一样漂亮,啧啧……只要你喜欢,包在我身上。”
岑参已经面红耳赤,但已对万里之外的西域诸国充满了憧憬。他拦住哥舒翰的话头,道:“早就想去安西走一遭了,一直没有机会。哥舒大兄,你便带我同去吧!等你当了大将军,我就给你做个副将军。老婆不老婆的,将来再说!这叫‘大丈夫,何患无妻!’”
“哈哈,对,何患无妻!何患无妻!不过,阿弟有文采,应当去任个刺史!正的!不做副的!”哥舒翰的汉话用词不准,但意思表达却格外明了。
“好,你做大将军。我做刺史!正的,不做副的!”
……
几个年轻人就这样选定了他们未来的道路!
或许,每一位怀揣梦想的年轻人都曾认为那个有无尽潜能的自己,理所应当地拥有无数可选择的道路,而在不远的将来即可获得无限的成就。因此,他们往往仅因为某些偶然的机缘或一时的冲动,便以不可思议的热情开始一场前途未卜的远征。只是,谁又能去责怪他们呢?那正是属于年轻人的特权!在未来的某一天,不再年轻的他们又会如何看待当初那些决定了自己一生的选择呢?是庆幸,还是懊悔,抑或,都有吧!
五凤楼上,张守珪的心情是复杂的。
作为一名穷苦逃户的儿子,他十六岁从军做了一名大头兵,一刀一枪地挣命!不管是打吐蕃、突厥还是契丹,他都拎着脑袋一步一步地杀了上来……当年一起从军的老弟兄们早都化成了堆堆白骨,一个都没能剩下;他自己身上也留下大大小小几十处伤疤,有的一到阴雨天就会痛入骨髓……
他一直憋着一口气想向天下人证明,一个逃户的儿子,没有后台,无依无靠,照样可以凭自己的本事杀出一片天地。
住节幽州后,他的目标也更加清晰:那便是实现一位帝国军事将领的最后飞跃——登上的“宰相”的高位,获得“出将入相”的尊荣!
为了积累足够的资本,他付出了全部的心血,仅在两年内头发就白了大半。
然而,就在他以为相位唾手可得的时候,却眼见着射中的大雁带着箭杆飞走了——天子的赏赍非常优渥,但却没有授予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
在这五凤楼上,没有几个人能真正体会这位名将心中极度的失望。
“一切都是那个嫉贤妒能、心胸狭窄的老书呆子在后面捣鬼!”他在心里暗暗咒骂着。之前,他曾依稀从李相公的话里话外品出了这层意思——“中书令张九龄看不上他张守珪……”就算以前将信将疑,那么现在的结果刚好印证了这点。
“是啊!作为当代文坛领袖的首席宰相,怎么会看得起我这个只粗通文墨的老兵呢?”他又恨恨地想:“做诗能把契丹人做跑吗?没有老子刀头舔血,哪有你们整天在朝堂里坐着吹牛的好日子!”
虽然他依旧满面笑容地跟每一位帝国大员都热情地寒暄,但心头已经笼上了一层寒霜。
……
击鞠是当今天子最热爱的运动,也早已风靡了整个大唐——几乎在所有的大型的节日、庆典前后都会看到男女击鞠手们催马驰骋、挥杖追逐的矫健身姿。
击鞠场外已挤得人山人海,更有顽童和好事的闲汉趁人稍不留意就攀上了高处的树杆,慌得手挥白梃的府兵来回奔跑呼喝,在人们的哄笑声中把他们撵下树来,场面虽有些混乱,也颇有点滑稽可笑。
击鞠场中树立着两杆高达丈余的木柱,底端各由一盘沉重的青石雕莲花底座牢牢固定,顶端托起一方雕云纹蟠龙的方形木板,木板上结扎着彩绸,正中留出了两尺大小的球洞,由坚韧的丝络织成的金色球网在洞口飘动。木柱两侧各插了十二面牙旗,北插玄旗,南为赤帜,纷纷飘摇,煞是好看。
一阵嘹亮的号角声响起,客队先至——十二名幽州击鞠手头戴插有细长鹖翎的皮质兜鍪,着黑色窄袖胡袍,外罩深褐色熟牛皮胸甲,肘、膝皆有皮质护具,脚蹬棕色高筒皮鞮,单手擎着鞠杖,昂昂而来。他们都是幽州军中一等一的击鞠高手,更是骁勇无敌的沙场骑兵,其中不仅有汉人,还有高鼻深目、赤须黄睛的胡人;他们的人、马皆如鬼魅一般无声无息,但却有一股阴森森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他们将手中的鞠杖换作唐军横刀,当可立时杀入万军之中取下敌将首级。
围观的人群中响起一片喝彩和拍掌声,坐在五凤楼上观战的天子李隆基也不禁捻髯微笑。
又一遍号角响起,一阵龙吟般的战马长嘶从东侧场外传来,人群中立即爆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和无数痴迷姑娘们发狂的尖叫声。
一匹高大的白色骏马当先闯入,马的鬃尾都已用五色丝线编缠成短绺,结着“五花”;白如霜雪的油亮皮毛在金色络脑与火红色钩臆带的勾勒下显得尤为耀目。马上端坐一人,看上去只二十岁的年纪,头发油亮乌黑、面色红润,一对剑眉下两只黑漆漆的星目,显得精神奕奕,神采飞扬。他头戴镶嵌玉珠的银色皮弁,上悬一颗鲜艳的红缨,身穿大红色窄袖锦袍,外罩银色胸甲,深红色纨绔扎在黑色的高筒皮靿靴中,亮银色的护具十分精致,单手擎一柄雕有花纹的银色鞠杖,宛如一柄雪亮的战刀。
在他身后,十一位英姿飒飒的皇家击鞠手也都身着赤袍银甲,手持鞠杖,骑跨骏马,鱼贯而出。
“看!当先骑白马的——是寿王千岁!”很多击鞠行家和发狂着迷的姑娘一眼就认出了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大唐当今最好的击鞠手之一,寿王李瑁。
军吏宣讲赛法已毕,东、西两阵对圆,击鞠手们相互致礼——他们将手中的鞠杖向斜下方一挥,旋即抬起,立握于胸口位置。身着黑衣的幽州击鞠手们又在马背上向寿王一躬,这才拨转马头,分散列阵。
一只红色的七宝球被抛上半空,落地后“啵”的一声高高弹起——击鞠赛正式开始,场外的观众们一片欢呼!
……
不过,无论此时击鞠场内的较技是如何的精彩,在董家酒楼“问月”雅间中的五人都已完全注意不到了,八坛“牡丹醉”佳酿已被他们喝的干干净净!
酒酣耳热的高适与严庄并肩坐在一起,恳切的聊着些什么;岑参晃晃悠悠地跟着咧着大嘴狂笑的哥舒翰学跳胡舞;杜甫的身子仰在靠背椅上,手中捏着一支箸,傻乎乎地高举着手臂对着房梁晃来晃去,操着已然发硬的舌头自顾自地吟诵李太白的《将进酒》。
高适和严庄的性格原本并不相和,但谈到这些年经历的世态炎凉和渺茫的前途却有了不少共鸣。
严庄的脖子已涨红到了耳根,他诚挚地对高适说:“高大兄,我知道你看不起俺。我这种败家郎,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只可怜阿爷,一把年纪了还得天天早起卖汤饼度日……”言及于此,竟已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高适一只胳膊搭在他的背上,大着舌头安慰道:“严老弟!不错!我是一开始对你心存成见。莫哭,阿兄赔罪了!”
他自己先端碗喝了一大口,又道:“你当我混的多好?三次了……”他伸出三根手指,接着说:“连着落榜三次了!我……才是愧对祖宗啊!”言罢,他心头一阵酸楚,禁不住要流下泪来。
严庄反过来安慰他道:“高大兄,小弟也想清楚了,明天我就收拾收拾去幽州投张节度去。前不久认识的几个军官还说他们正缺读书识字的人。高大兄,你学问比我高十倍、百倍,不如也一起去,不愁闹不下一场功名。”
高适下午见了幽州军的浩荡军威,早存了投军报国之心,当即应道:“好!我跟你一起去幽州,就不信闹不出一场功名!”
两人的酒碗又碰在了一起。
那一边,酒酣耳热的哥舒翰对着正在乱舞一气的岑参说:“岑三郎,某看你性格好,不像个汉人!”
岑参边扭边笑问:“大兄看我怎不像个汉人?”
哥舒翰嘻嘻笑着做个鬼脸,悄悄一指已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的杜甫,小声说道:“你看子美,你们汉人多是他这样,小小年纪就老老实实、一本正经,整天就知道读书、作诗什么的,闷也闷死了!某看你性格直爽,反倒像我们胡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骂人就骂人……”。
“想打架就打架!”岑参大笑着接口道,鼻孔中突然冒出个鼻涕泡来,又瞬间破了。两人又不禁一阵狂笑。
“某觉得三郎应该跟我去安西”哥舒翰一边笑着一边说:“没到过安西吧?告诉你,那里的壮美辽阔天下无及。出了玉门关,还有魔鬼城,过了魔鬼城就是高昌、焉耆,之后才到安西节度、北庭都护。还有于阗、龟兹,有疏勒、有碎叶,从碎叶再往西就是怛罗斯什么的了,我也没去过。”
岑参听得入迷,也已停了乱舞,眨着通红的眼睛问道:“碎叶我知道,李太白不就是出生在碎叶吗?那么远啊!怛罗斯……哦,再往西呢?”
“再往西就出了大唐的地界了,应该就是大食国了”哥舒翰挠挠后脑。突然又想起一事,一脸坏笑,问道:“三郎你尚未婚娶?”
“对啊!小弟未曾婚娶。”
“那就对了!告诉你,到了伊州吐鲁番,那里的瓜果、葡萄,甜美的不得了。尤其是那里的娘子都像天山雪莲一样的美丽,对爱人,就像火焰山上的太阳一样的炽热,说出的情话,都像雪瓜汁一样的甜美!哎呀……!”
他拉长了声音赞叹着,黄绿色的眼睛向右上方斜瞟,微微舔了下干燥的嘴唇,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吞了口酒,又继续说:“你以后一定要娶个那里的娘子做老婆!哈哈哈!”
岑参涨红着脸,傻傻地笑着,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哥舒翰还以为他不喜欢自己所说的吐鲁番娘子,又赶紧补充:“要是不喜欢,还有于阗国娘子,眼睛都像绿宝石一样漂亮,皮肤像羊脂玉一样洁白。还有龟兹的娘子,那腰身像水蛇一样柔软,卷曲的头发像乌云一样漂亮,啧啧……只要你喜欢,包在我身上。”
岑参已经面红耳赤,但已对万里之外的西域诸国充满了憧憬。他拦住哥舒翰的话头,道:“早就想去安西走一遭了,一直没有机会。哥舒大兄,你便带我同去吧!等你当了大将军,我就给你做个副将军。老婆不老婆的,将来再说!这叫‘大丈夫,何患无妻!’”
“哈哈,对,何患无妻!何患无妻!不过,阿弟有文采,应当去任个刺史!正的!不做副的!”哥舒翰的汉话用词不准,但意思表达却格外明了。
“好,你做大将军。我做刺史!正的,不做副的!”
……
几个年轻人就这样选定了他们未来的道路!
或许,每一位怀揣梦想的年轻人都曾认为那个有无尽潜能的自己,理所应当地拥有无数可选择的道路,而在不远的将来即可获得无限的成就。因此,他们往往仅因为某些偶然的机缘或一时的冲动,便以不可思议的热情开始一场前途未卜的远征。只是,谁又能去责怪他们呢?那正是属于年轻人的特权!在未来的某一天,不再年轻的他们又会如何看待当初那些决定了自己一生的选择呢?是庆幸,还是懊悔,抑或,都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