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中世纪搞建设_分卷阅读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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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的规模比唐飞柳开始想象的还大点,只是基本上都是人工制作,罗马水泥其实非常坚固,千年后都能不腐,但是唐飞柳还是得把这个水泥改革一下,因为罗马水泥造价十分高昂,需要从远处运送火山灰,在蒸汽机都没被发明的时代,显然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住得起干净整洁的房屋。
而且这种水泥的产出和干燥时间都太长了,纵然这里有二三十个工人,在罗斯先生的预算下,要把整个黑天鹅城堡的下水道弄好,正常的产出时间也需要两年以上。
这是唐飞柳绝对不想看到的,他绝对没有这个时间,要知道城堡里面本来就很冷,如果不把排水做好,冬天唐飞柳就没办法正常清洁洗澡,无法整洁就意味着生病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生病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和死神跳贴面舞……唐飞柳现在可不是为了别的,他是为了自己的性命在搏斗,更别提冬天是社交季,老戴夫管家可是在期待今年的社交季能够出现一位新的公爵夫人,想想在社交季,人流量如此大,如果不做好清洁工作,整个城堡将会充满了屎尿发酵的味道,再加上壁炉的烘烤……
唐飞柳稍微想了一下都脸色铁青,他摇摇头,让自己从可怕的设想里面清醒过来,然后对罗斯说:“很简单的一个办法,我听公爵说,这里有平民用一种黏土做自己房屋的“假水泥”,是吗?”
“是有这么回事,可是那些黏土其实并没有那么牢固,冬天的雪和风大一点就会让它们剥落。”罗斯疑惑不解,却也老老实实回答。
“我说的改良就是用这种粘性土……据说这一代都有这样的土质?”唐飞柳确认好,才继续说,“具体的配方我知道的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记得是这个黏土加入,按比例加入砂石、草木灰……或许火山灰会更好?然后结块凝固之后,在窖中烧好,再砸了碾碎……使用的时候再加入水就可以了……”
唐飞柳不是专业人,只能把他看到过的一些知识慢慢说出来,然后罗斯就招手叫了几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而唐飞柳的唯一工作就是告诉他们做的对不对,然后和唐飞柳记忆之中的水泥灰进行比对,这工作其实不难,唐飞柳眼见着他们尝试不过几次,就越来越接近,他顿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事儿已经成了,眼下只需要等着最佳的比例出来而已。
这些人并不笨,只是一直没想过这样的搭配罢了,如今唐飞柳一点出来,他们恍然大悟之下,做的比唐飞柳预计的要好许多。
松了口气之后,唐飞柳就有心情到处转转了。
他虽然是乡绅的孩子,但是那是小兰斯的记忆,他自己其实对这个时代真正的接触不多,于是唐飞柳就带着杰斯,在最后的等待时间里,终于开始在离水泥厂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爬山散心起来。
罗斯看到了水泥厂将在这一个秘方成功后得到多么可怕的利润,他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小珍妮这次进入社交界的时候,说不定目标就不再只是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说不定他甚至可以给小珍妮准备五百磅的嫁妆,让小珍妮嫁个真正的庄园继承人!
从此以后,他的女儿就可以被真正称为夫人了!这可是这群商人的女儿做梦都想得到的称号。要知道洛特帝国的阶层如此分明,是钱都无法打破的天然壁垒,贵族拥有领地和至高权利,而一位庄园的主人,说不定能够得到贵族的接见,已经是罗斯能想象的极限了。
罗斯心怀梦想,简直恨不得住在水泥厂,而唐飞柳乐的自在,在开始渐渐萧瑟的深秋乡间踱步,欣赏异国美丽的景色。
而就是在这样的契机里面,唐飞柳开始近距离看到乡野间的贫穷农民。
自由民十分贫苦,他们也不过就比奴隶好一些,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和私产。可是别说跟贵族的城堡比,就是罗斯先生那样“朴素”的住宅门口的下人房,都比这些自由民的房子要漂亮坚固。
村庄之中,自由民的房子都十分矮小残破,走近了就发现他们瘦削到让人觉得难过的地步,他们身上的袍子都是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上满是补丁,唐飞柳在工厂工作过,他认出来了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大多都是工厂包装衣服时候的麻袋所改制,十分粗糙,但优点是比棉布强韧,可是皮肤稍微娇嫩一点的人,都会被这样的麻布划伤。
那麻布袋子差不多是两便士一个,十分廉价,但是这群脸上带着愁苦的人,却显然除了口粮,口袋里面一个多的便士也没有了。
“洁娜,你不能再去了,洁娜!”就在唐飞柳心里沉沉的时候,有争吵声传来,接着响起来年轻女人带着愤怒的声音,“可是我不去能怎么办?我要眼睁睁看着全家人死去吗?!小杰米需要有营养的食物,爸爸的腿要治疗,我们甚至连过冬的被子都没有了……听着,妈妈,我不是在责备你,这是我愿意的,我爱你们,我不能失去你们,所以……让我照顾你们,好吗?”
“可是洁娜,我可怜的洁娜……”老年女人的声音带着泣音,而小男孩则轻声不安地叫着,“姐姐,姐姐你去哪里?妈妈为什么哭?”
“没什么,姐姐要去工作,回来就给小杰米带熏肉和香喷喷的面包,好吗?”年轻女人笑着对孩子承诺,换来孩子开心的欢呼声。
唐飞柳看到巷子里走出褐发褐眼的深眼窝女孩儿,他有些狼狈而尴尬,旁边的杰斯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欢快地打招呼:“我就说为何我的腿会自己走到这陌生的地方,显然连它也对美丽的女孩念念不忘。”
还挂着泪珠的洁娜扑哧笑出声来,眨眨眼睛,笑着说:“看在你这么英俊又讨喜的份上,来旅馆找我,我愿意给你算便宜一点。”
唐飞柳心情复杂地看着两人打情骂俏,然后洁娜扭着腰离开,他张了张嘴,几次想问,却又心情十分复杂,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杰斯转头,他火红的头发似乎都暗淡了下来,满是雀斑的脸上第一次带着郑重,他看着唐飞柳,认真地说,“小兰斯,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对一位女士露出怜悯,尤其是洁娜小姐这样的女士,她们很强大、很坚强,她们在保护自己的家人,我们要尊敬她们,如果你面含怜悯,这会让她们更难过。”
“我不明白。”唐飞柳皱眉,问杰斯,“我、我不明白,我能做什么?”
杰斯的表情顿时就柔软起来,他揉了揉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你这家伙,到底怎么活下来的啊?”
“喂!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会那么说?!”唐飞柳生气地拍掉他的手,皱眉说,“我们难道不应该帮帮洁娜吗?”
“嘘……”杰斯却低声说,他拉着唐飞柳一路往外走,然后才对不解的唐飞柳说,“……小兰斯,你的父亲没有告诉过你吗?你可以在社交的晚会上表达对这些人的怜悯,但是不可以在他们面前这样说。”
唐飞柳完全懵了,不管是他的记忆还是兰斯少爷的记忆里,都完全没有这样的“教导。”
“因为你帮不了所有人。”杰斯叹口气,说,“我儿时也曾经帮过一户这样的自由民,是我父亲庄园所属的一位村民,我和他的儿子气味相投,在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帮助了他们,而且也带着他和我一起识字……而我父亲一直没阻止过我。”
“这不是很好嘛?”唐飞柳听着,连连点头。
“然后某一天夜里,我的朋友因为贪玩,摔下了山涧,”杰斯的表情带着难过,他轻声说,“可是诺丁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调皮,但是他其实很听话,他说过他要成为我的贴身男仆,当我得知我以后无法继承庄园,不会有贴身男仆的时候,他还说要成为我的随从……最后我们说好无论做什么,我们总会在一起……那段时间他正在学习高级男仆的课程,我让庄园的高级男仆教导他……诺丁知道这事儿有多重要,他不会在这种时候独自跑去山里……”
唐飞柳听得一愣。他轻声说:“你的意思,难道你的朋友是被人害死的?”
“最后查出来了,是他们隔壁的邻居,他的孩子高热死去之后,他妒忌诺丁,被处死的时候,他还看着我,问我“为什么你不选我的儿子做你的朋友?这样他就不会死了……”诺丁之前发过高热,是我叫仆人照顾他,那是诺丁自己熬过来的……”杰斯的眼睛里面闪着光芒,红发暗淡,看上去可怜无比。
唐飞柳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看下去了,他学着记忆里的方式,轻轻地拥抱一下杰斯,然后说:“这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杰斯说,“可是我很遗憾,是我害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你别这样,兰斯,可怜的人太多了,你如果今天给洁娜小姐几磅,或是什么珍贵的食物药草……要么被偷走,要么就会给洁娜小姐惹来祸患……”
唐飞柳顿时沉默了,他知道了杰斯的顾虑,也理解了。现代人衣食无忧地长大,一直把吃饱穿暖当成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其实不是这样的,人类饥饿的时间是两万多年,在近代一百多年才做到真正吃饱,也就是说,唐飞柳的父亲母亲都曾有过饥饿的记忆,而只有从唐飞柳这一代人开始,才是真正衣食无忧地长大。
所以唐飞柳并不觉得吃饱是多么珍贵的事,即使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中世纪,他也有超越时代的知识把自己打理的很好,他没有真正经历过绝望,所以保留了很多柔软的同情心,这无可指摘,但是如果唐飞柳贸然去帮忙,可能在这里的村民看起来,就十分让人妒忌了。
现代中了大奖的人尚要戴着头套穿着玩偶装领奖,古代这更是生存的问题……唐飞柳眼神黯淡下来,杰斯却说:“不过你如果真的那么想帮她,只有一个办法,你带她全家离开这里,把他们安置在公爵要赐给你的庄园里,就近照顾。”
只是第一唐飞柳现在还没有庄园,第二,唐飞柳却也没有精力一直照顾着关注着这一家人。
可是难道就这样看着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吗?
唐飞柳沉默地和杰斯一起回去,他走在乡间漂亮的小路上,原本绿油油的草地和满山的树木,美丽的让人心旷神怡,可是唐飞柳极目远眺,这样的小村庄有两个,房子都破旧矮小,点缀在大地上,像是一个个拮据的补丁。
刚才洁娜的故事,可能每一个补丁里面都在上演,唐飞柳看着看着,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不能帮洁娜。”
杰斯没说话,唐飞柳继续说,“我现在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是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每个人……”
这一刻,唐飞柳心中有什么在激荡着,他看着周围的山林草地,看着这美丽的一切,心里说:“也许我是没什么本事,不过,我得试试,我得干点什么。”
冥冥之中,上天把他送到这个地方,难道只是让他就这样生活着吗?
唐飞柳觉得,也许是,也许不是。
但他决定要好好努力,不只是为了自己,然后,他认真地问杰斯:“你知道公爵的庄园,有哪些隔得比较近,还比较适合种植的吗?”
而城堡之中的爱德华一边穿着睡衣,一边对贴身男仆劳伦斯说:“有些想吃小肉饼了。”
那道菜比较麻烦,唐飞柳走的急,精细的东西都没教,爱德华公爵肯定是知道的,而劳伦斯作为一个贴身男仆,修到顶级的功力就是闻弦歌而知雅意,他躬了躬身,回答:“我这就去吩咐,大人。”
“恩。”爱德华淡淡地回答。
水泥厂的规模比唐飞柳开始想象的还大点,只是基本上都是人工制作,罗马水泥其实非常坚固,千年后都能不腐,但是唐飞柳还是得把这个水泥改革一下,因为罗马水泥造价十分高昂,需要从远处运送火山灰,在蒸汽机都没被发明的时代,显然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住得起干净整洁的房屋。
而且这种水泥的产出和干燥时间都太长了,纵然这里有二三十个工人,在罗斯先生的预算下,要把整个黑天鹅城堡的下水道弄好,正常的产出时间也需要两年以上。
这是唐飞柳绝对不想看到的,他绝对没有这个时间,要知道城堡里面本来就很冷,如果不把排水做好,冬天唐飞柳就没办法正常清洁洗澡,无法整洁就意味着生病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生病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和死神跳贴面舞……唐飞柳现在可不是为了别的,他是为了自己的性命在搏斗,更别提冬天是社交季,老戴夫管家可是在期待今年的社交季能够出现一位新的公爵夫人,想想在社交季,人流量如此大,如果不做好清洁工作,整个城堡将会充满了屎尿发酵的味道,再加上壁炉的烘烤……
唐飞柳稍微想了一下都脸色铁青,他摇摇头,让自己从可怕的设想里面清醒过来,然后对罗斯说:“很简单的一个办法,我听公爵说,这里有平民用一种黏土做自己房屋的“假水泥”,是吗?”
“是有这么回事,可是那些黏土其实并没有那么牢固,冬天的雪和风大一点就会让它们剥落。”罗斯疑惑不解,却也老老实实回答。
“我说的改良就是用这种粘性土……据说这一代都有这样的土质?”唐飞柳确认好,才继续说,“具体的配方我知道的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记得是这个黏土加入,按比例加入砂石、草木灰……或许火山灰会更好?然后结块凝固之后,在窖中烧好,再砸了碾碎……使用的时候再加入水就可以了……”
唐飞柳不是专业人,只能把他看到过的一些知识慢慢说出来,然后罗斯就招手叫了几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而唐飞柳的唯一工作就是告诉他们做的对不对,然后和唐飞柳记忆之中的水泥灰进行比对,这工作其实不难,唐飞柳眼见着他们尝试不过几次,就越来越接近,他顿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事儿已经成了,眼下只需要等着最佳的比例出来而已。
这些人并不笨,只是一直没想过这样的搭配罢了,如今唐飞柳一点出来,他们恍然大悟之下,做的比唐飞柳预计的要好许多。
松了口气之后,唐飞柳就有心情到处转转了。
他虽然是乡绅的孩子,但是那是小兰斯的记忆,他自己其实对这个时代真正的接触不多,于是唐飞柳就带着杰斯,在最后的等待时间里,终于开始在离水泥厂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爬山散心起来。
罗斯看到了水泥厂将在这一个秘方成功后得到多么可怕的利润,他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小珍妮这次进入社交界的时候,说不定目标就不再只是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说不定他甚至可以给小珍妮准备五百磅的嫁妆,让小珍妮嫁个真正的庄园继承人!
从此以后,他的女儿就可以被真正称为夫人了!这可是这群商人的女儿做梦都想得到的称号。要知道洛特帝国的阶层如此分明,是钱都无法打破的天然壁垒,贵族拥有领地和至高权利,而一位庄园的主人,说不定能够得到贵族的接见,已经是罗斯能想象的极限了。
罗斯心怀梦想,简直恨不得住在水泥厂,而唐飞柳乐的自在,在开始渐渐萧瑟的深秋乡间踱步,欣赏异国美丽的景色。
而就是在这样的契机里面,唐飞柳开始近距离看到乡野间的贫穷农民。
自由民十分贫苦,他们也不过就比奴隶好一些,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和私产。可是别说跟贵族的城堡比,就是罗斯先生那样“朴素”的住宅门口的下人房,都比这些自由民的房子要漂亮坚固。
村庄之中,自由民的房子都十分矮小残破,走近了就发现他们瘦削到让人觉得难过的地步,他们身上的袍子都是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上满是补丁,唐飞柳在工厂工作过,他认出来了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大多都是工厂包装衣服时候的麻袋所改制,十分粗糙,但优点是比棉布强韧,可是皮肤稍微娇嫩一点的人,都会被这样的麻布划伤。
那麻布袋子差不多是两便士一个,十分廉价,但是这群脸上带着愁苦的人,却显然除了口粮,口袋里面一个多的便士也没有了。
“洁娜,你不能再去了,洁娜!”就在唐飞柳心里沉沉的时候,有争吵声传来,接着响起来年轻女人带着愤怒的声音,“可是我不去能怎么办?我要眼睁睁看着全家人死去吗?!小杰米需要有营养的食物,爸爸的腿要治疗,我们甚至连过冬的被子都没有了……听着,妈妈,我不是在责备你,这是我愿意的,我爱你们,我不能失去你们,所以……让我照顾你们,好吗?”
“可是洁娜,我可怜的洁娜……”老年女人的声音带着泣音,而小男孩则轻声不安地叫着,“姐姐,姐姐你去哪里?妈妈为什么哭?”
“没什么,姐姐要去工作,回来就给小杰米带熏肉和香喷喷的面包,好吗?”年轻女人笑着对孩子承诺,换来孩子开心的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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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飞柳心情复杂地看着两人打情骂俏,然后洁娜扭着腰离开,他张了张嘴,几次想问,却又心情十分复杂,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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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唐飞柳皱眉,问杰斯,“我、我不明白,我能做什么?”
杰斯的表情顿时就柔软起来,他揉了揉唐飞柳的脑袋,轻声说:“你这家伙,到底怎么活下来的啊?”
“喂!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会那么说?!”唐飞柳生气地拍掉他的手,皱眉说,“我们难道不应该帮帮洁娜吗?”
“嘘……”杰斯却低声说,他拉着唐飞柳一路往外走,然后才对不解的唐飞柳说,“……小兰斯,你的父亲没有告诉过你吗?你可以在社交的晚会上表达对这些人的怜悯,但是不可以在他们面前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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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帮不了所有人。”杰斯叹口气,说,“我儿时也曾经帮过一户这样的自由民,是我父亲庄园所属的一位村民,我和他的儿子气味相投,在他们出现问题的时候帮助了他们,而且也带着他和我一起识字……而我父亲一直没阻止过我。”
“这不是很好嘛?”唐飞柳听着,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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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查出来了,是他们隔壁的邻居,他的孩子高热死去之后,他妒忌诺丁,被处死的时候,他还看着我,问我“为什么你不选我的儿子做你的朋友?这样他就不会死了……”诺丁之前发过高热,是我叫仆人照顾他,那是诺丁自己熬过来的……”杰斯的眼睛里面闪着光芒,红发暗淡,看上去可怜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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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杰斯说,“可是我很遗憾,是我害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所以,你别这样,兰斯,可怜的人太多了,你如果今天给洁娜小姐几磅,或是什么珍贵的食物药草……要么被偷走,要么就会给洁娜小姐惹来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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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唐飞柳并不觉得吃饱是多么珍贵的事,即使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中世纪,他也有超越时代的知识把自己打理的很好,他没有真正经历过绝望,所以保留了很多柔软的同情心,这无可指摘,但是如果唐飞柳贸然去帮忙,可能在这里的村民看起来,就十分让人妒忌了。
现代中了大奖的人尚要戴着头套穿着玩偶装领奖,古代这更是生存的问题……唐飞柳眼神黯淡下来,杰斯却说:“不过你如果真的那么想帮她,只有一个办法,你带她全家离开这里,把他们安置在公爵要赐给你的庄园里,就近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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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飞柳沉默地和杰斯一起回去,他走在乡间漂亮的小路上,原本绿油油的草地和满山的树木,美丽的让人心旷神怡,可是唐飞柳极目远眺,这样的小村庄有两个,房子都破旧矮小,点缀在大地上,像是一个个拮据的补丁。
刚才洁娜的故事,可能每一个补丁里面都在上演,唐飞柳看着看着,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不能帮洁娜。”
杰斯没说话,唐飞柳继续说,“我现在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是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好起来的……每个人……”
这一刻,唐飞柳心中有什么在激荡着,他看着周围的山林草地,看着这美丽的一切,心里说:“也许我是没什么本事,不过,我得试试,我得干点什么。”
冥冥之中,上天把他送到这个地方,难道只是让他就这样生活着吗?
唐飞柳觉得,也许是,也许不是。
但他决定要好好努力,不只是为了自己,然后,他认真地问杰斯:“你知道公爵的庄园,有哪些隔得比较近,还比较适合种植的吗?”
而城堡之中的爱德华一边穿着睡衣,一边对贴身男仆劳伦斯说:“有些想吃小肉饼了。”
那道菜比较麻烦,唐飞柳走的急,精细的东西都没教,爱德华公爵肯定是知道的,而劳伦斯作为一个贴身男仆,修到顶级的功力就是闻弦歌而知雅意,他躬了躬身,回答:“我这就去吩咐,大人。”
“恩。”爱德华淡淡地回答。